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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高考使用全国卷

时间:2020-11-10 11:44:07 高考政策 我要投稿

2016年重庆高考使用全国卷

  4月7日,重庆市教委公布了《重庆市201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凡具有4种情况之一的,考生可以享受在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值得注意的是,报考市属院校的三峡库区搬迁移民考生、报考市属院校的重庆籍农村独生女等情形从2017年起不再享受相关投档照顾政策。

2016年重庆高考使用全国卷

  重庆2016年高考启用全国卷

  考试院通过对近年来重庆卷与全国卷的比对发现,二者在考题范围和试卷难度上差别不大,但考试侧重点与题型仍有些差别。

  语文 侧重点不同

  重庆卷与全国卷考查内容都为语言文字应用、古代诗文阅读、现代文阅读和写作四部分,必修课程范围相同。重庆卷选修课程上减少了2项。重庆卷侧重知识的考查,而全国卷更注重考查阅读理解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数学 影响不大

  重庆文科卷无选考内容,但全国卷有。所以重庆文科考生需补学部分知识。

  重庆理科卷则与全国卷选考内容的要求一致。因此,全国卷对重庆理科考生影响不大。

  英语 需熟悉题型

  除听力部分外,重庆卷与全国卷都由语法知识填空(含完型)、阅读理解、写作三个部分构成。在题型上有一些差异,如语法知识填空,重庆卷采用多项选择填空题,全国卷则采用完型填空式等。

  文综 差异不大

  思想政治部分,两卷在考试范围、题型、题量、分值设置及试卷难度上基本相同。历史部分,在选修模块考查方式上略有差异,整体影响小。地理部分,考查内容略有不同。

  理综 补充知识

  物理部分,全国卷比重庆卷多3个选择题,少1个计算题,总体来说对考生影响不大。化学部分,全国卷的考查知识多一些,试题难度略高于重庆卷。生物部分,题型和考查内容略有不同。

  提醒:考生排位最关键

  市教育考试院负责人表示,我市2016年高考仍然实行分省计划、分省录取的模式,不会与全国其他省市竞争名额。高考录取时最主要的依据是“一分段表”,因此无论试卷如何变化,考生的排位最为关键。

  4种加分投档的情况

  据悉,凡有4种情形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将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分投档,但所有照顾分值只能加入文化成绩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如果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一项,不能累加。

  4种情形分别为:

  ①在2015年1月1日前,获得“市级优秀学生”、“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奖者”、“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等活动一、二等奖者”、“体育尖子”(按重庆市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规定执行)奖励的高中毕业生,报考普通文、理科,录取时可加5分投档(报考艺术、体育类不加分)(2015年1月1日后获得的,不享受加分)。同时拥有多项项目证书、荣誉的,分值不累加。

  ②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报考市属院校的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及荣立二等功(含)以上荣誉称号的人民警察子女;报考市属院校的三峡库区搬迁移民考生(2017年起不再享受),录取时可加5分投档。

  ③重庆市少数民族聚居地(含自治县、民族乡)的少数民族考生;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可加10分(报考艺术、体育类考生加5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④报考市属院校的重庆籍农村独生女,线下5分可视为达线,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2017年起不再享受)。

  高考还有这些照顾政策

  除了上述加分投档情况外,还有不少照顾政策:

  ①高考成绩达到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未被录取的军人子女,有关高校在征集志愿后仍有剩余计划时,对符合条件的可予以优先投档,高等学校应当予以积极支持。

  ②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参加高考并达到有关高等学校投档线的,应予以优先录取。艺术、体育类采用全投方式的院校除外。

  ③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的子女报考高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④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高职对口类”考生参照执行。高职单招按各高校招生章程规定执行,预科直升、中职直升考生不享受照顾政策。

  ⑤定向就业招生与非定向招生同时进行投档录取。高校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在该校调档分数线上不能完成的,可在该校调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补充投档,高校根据考生定向志愿择优录取;若仍完不成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则就地转为非定向计划执行。

  ⑥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定向就业招生可采取单设志愿、单独投档,或在政策规定的降分范围内对有志愿的考生逐校、逐专业、逐分检索投档等办法在批次内进行投档录取。对高校批次内未完成的定向就业招生计划,经征集志愿后若仍不能完成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则转为非定向就业计划执行。

  ⑦贫困专项计划、市属本科一批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在录取时经征集志愿后还不能完成计划,经录取领导小组同意可以适当降分录取有志愿的考生。

  ⑧对线上生源不足的个别高校,如在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经征集志愿仍不能完成招生计划,可由学校申请,经重庆市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适当降分录取有志愿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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