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 百分网手机站

山西省普通高考报名政策公布

时间:2020-10-03 16:53:02 报名 我要投稿

2016年山西省普通高考报名政策公布

  日前,记者从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获悉,2016年我省普通高考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15年11月23日8:00—27日18:00。现场确认时间为2015年11月30日8:00—12月4日18:00。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毕业学校所在县(市、区)招生办设立的报名点(站)报名、确认,其他考生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招生办设立的报名点(站)报名、确认。

2016年山西省普通高考报名政策公布

  需要注意的是,考生报名时须先到县(市、区)招办指定地点领取考生号和初始登录密码,凭考生号和初始密码登录山西省普通高考网上报名系统。同时,考生网上下载《山西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在现场确认时交报名点(站)。

  考生网上报名信息提交后,须在规定时间(11月30日-12月4日)到各报名点进行考生数码照片采集及考生身份证信息校验,打印报名信息确认表,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报考科类分为文史、艺术(文)、体育(文)、理工、艺术(理)、体育(理)、单独考试(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职教师资以及残疾考生单招等提前单独招生专业)七个科类。考生报名时只能选报其中的一类,报名信息一经确认则不得更改报考科类。选择单独考试科类的考生不得参加全国统考,选择其他科类的考生也可参加经教育部或省招委批准的单独考试。

  报考文史、艺术(文)、体育(文)类考生的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外语和文科综合;报考理工、艺术(理)、体育(理)类考生的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理)、外语和理科综合。

  报考艺术(文、理)类的美术、音乐、舞蹈省统考专业的考生不能互相兼报,但可兼报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广播电视编导及戏剧影视文学、书法学等艺术类其它专业。填报志愿时,报考艺术(文、理)类和体育(文、理)类的考生可分别兼报文史类或理工类志愿。

  此外,外省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报名条件,须符合《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普通高考有关事项的通知》(晋招考高〔2013〕15号)文件规定。在我省定居的外国侨民报名,须持省级公安机关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考生本人或随父(母)亲因军转安置、工作调动(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事管理部门办理的调动)正常迁转在晋落户者,不受户籍迁入时间限制。

  凡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不得报名。

  被推荐为普通高校保送生的学生仍须参加全国统考报名。统考前办理完保送录取手续的考生不再参加全国统考。在我省就读内地西藏班的西藏籍考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地县(市、区)招办设置的报名点(站)报名。报考单独考试、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和报考少年班的考生必须参加报名,否则无法办理录取手续。报考面向贫困地区招生的“专项生”考生,必须在户籍所在地报名,且有本县高中或职业高中三年学籍并连续三年在具有学籍的学校就读。报考免费师范生及医学定向生的考生必须在户籍所在地报名。我省户籍的考生不得在外省(市、区)借考。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及综合评价信息由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提供。

  符合下列有关条件的考生,须从“普通高考考生网上服务平台”的“政策公告”栏下载相关表格,报名确认时还须出具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

  (1)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已取得下述项目中有关奖项、名次、称号的应届毕业生:①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且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考生;②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奖且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考生;③“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前6名” 、“田径(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110米栏、100米栏、跳高、跳远、三级跳远)、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套路)、游泳、羽毛球等8个项目二级运动员及以上称号”,经体育部门资格审查并参加省招考中心组织的统一测试,成绩合格的应届毕业生。须持相关表彰证书、获奖证书或国家运动技术等级证书,并填写《山西省普通高校获省级以上()情况登记表》、《山西省普通高校招生等级运动员考生加分资格报审表》。

  (2)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考生,须持市级(含)以上侨务办公室证明及相关材料。

  (3)台湾省籍考生,须持省台湾同胞联谊会证明及相关材料。

  (4)①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自谋就业退役士兵和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考生;②烈士子女(军人烈士子女除外)、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考生。须持有关证书和县(市、区)以上民政部门证明。

  以上各类考生的证明材料和相关登记表,由各县(市、区)招办初审,各市级招办复核并汇总造册后报省招考中心审核(2016年5月10日后将不再接收考生证明材料和相关登记表),审核(测试)合格,并进行公示后,录取时可享受国家公布的普通高考照顾政策。

  (5)现役军人子女。①军人烈士子女;②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子女,在飞、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子女考生。须写出书面申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按程序逐级上报省军区政治部。

  (6)少数民族考生,须持户口簿、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经审查后留复印件备查。

  (7)报考高校举办的少年班考生,须持有关高校填发的准考证。

  (8)报考残疾考生单独招生考生及残疾考生,须持县级以上残联核发的《残疾证》、户口簿、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经审查后留复印件备查。

  此外,在报名之后3月30日前,考生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考生须填写《体格检查表》,体检医院要在每个考生的体检表上认真填写“报考专业指导建议”中的项目,并告知考生本人。考生如对体检结论有异议,4月30日前可以向市级招办提出复查申请,统一在省确定的终检医院复查,终检医院在5月15日前作出最终裁定结论,并将复查结果填写在复查结论栏内,录取时以复查结论为准。对在体检中弄虚作假的相关人员,要根据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