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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证《政策与法规》知识点讲解

时间:2020-08-25 19:05:52 导游证 我要投稿

导游证《政策与法规》知识点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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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证《政策与法规》知识点讲解

  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规定

  学习目标:

  1.熟悉旅行社责任保险、旅行社责任保险合同的概念

  2.掌握旅行社责任险的投保范围、保险金额和索赔等内容

  重点、难点:

  重点:旅行社责任保险投保范围

  难点:旅行社责任保险的相关概念

  教学过程:

  一、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规定概述

  (一)旅行社责任保险的概念

  国家旅游局在2001年制定发布了《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规定》。该规定指出:旅行社从事旅游业务经营活动,必须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即旅行杜在组织旅游时,无论是入境旅游,还是出境旅游,抑或是国内旅游,都必须办理旅行社责任保险。

  1.旅行社责任保险,是指旅行社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保险公司对旅行社在从事旅游业务经营活动中,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遭受损害应由旅行社承担的责任,承担赔偿保险责任的行为。

  2.1997年5月13日,国家旅游局颁布了《旅行社办理旅游意外保险暂行规定》,简称《意外保险规定》,有效保障了旅游者的人身、财产安全,减少了由于偶发事故引起的重大投诉。

  二、旅行社责任保险的投保范围

  (一)投保范围

  《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规定》规定:“旅行社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保险公司对旅行社从事旅游业务经营活动中,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遭受权害应由旅行社承担的责任,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的行为。”旅行社须对依法应承担的下列责任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

  (1)旅游者人身伤亡赔偿责任。

  (2)旅游者因治疗支出的交通、医药费赔偿责任。

  (3)旅游者死亡处理和遗体遣返费用赔偿责任。

  (4)对旅游者必要的施救费用,包括必要时送亲属探望需支出的合理的交通、食宿费用,随行未成年人的送返费用,旅行社人员和医护人员前往处理的交通、食宿费用,行程延迟需支出的合理费用等赔偿责任。

  (5)旅游者行李物品的丢失、损坏或被盗所引起的赔偿责任。

  案例:2002年6月15日,游客王某等人参加某旅行社组织的武当山旅游团。游客们在游览之后回到由旅行社安排的车辆上时,发现放在车上的所有物品均被盗,价值约3000元,游客要求旅行社予以赔偿。旅行社负责人请求保险公司按旅行社责任保险给予赔偿。经调查,导游未提醒游客保管好自己的财务,车上窗户也未关好。游客的损失是否由保险公司赔偿?

  分析:①旅行社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旅行社管理条例》第21条规定,旅行社组织旅游,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事宜,应当向旅游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本案中,导游没有对妥善保管财务等事宜向游客作出明确的警告和提示,而且没有采取关窗等防盗措施,导游有过程,旅行社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②游客的损失可以向保险公司请求赔偿。根据《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规定》第5条第5规定,因旅行社的责任造成旅游者行李物品丢失、损坏或被偷盗所引起的赔偿,属旅行社责任保险的投保范围,所以,旅行社可以就游客的损失向保险公司请求赔偿。

  (6)由于旅行社责任争议引起的诉讼费用。

  (7)旅行社与保险公司约定的其他赔偿责任。

  (二)旅游者的义务

  (1)旅游者参加旅行社组织的旅游活动,应保证自身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

  (2)旅游者参加旅行社组织的旅游活动,应当服从导游或领队的安排,在行程中注意保护自身和随行未成年人的安全,妥善保管所携带的行李、物品。(旅游者个人过错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3)旅游者不应自行终止旅行社安排的旅游 行程。

  三、旅行杜责任保险期限和保险金额

  所谓保险期限,又称保险期间,是指保险合同的有效期限,也即保险人依法承担保险责任的期限,也叫保险责任的起讫期限。《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规定》第九条规定“旅行社责任保险的保险期限为一年”。

  《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规定》第十条规定:旅行社办理旅行社责任保险的保险金额不得低于下列标准:①国内旅游每人责任赔偿限额人民币8万元,入境旅游、出境旅游每个责任赔偿限额人民币16万元。②国内旅行社每次事故和每年累计责任赔偿限额人民币200万元,国际旅行社每次事故和每年累计责任赔偿限额人民币400万元。

  旅行社组织高风险旅游项目可另行与保险公司协商投保附加保险事宜。

  四、旅行社责任保险的投保和索赔

  1、旅行社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规定的保险合同内容,与承保保险公司签订书面合同。

  2、旅行社应当选择保险业务信誉良好、服务网络面广、无不良经营记录的保险公司投保。

  3、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保险费,不得在销售价格中单独列项。

  4、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必须在境内经营责任保险的保险公司投保。5、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采取按年度投保的方式,按照规定,向保险

  公司办理本年度的投保手续。

  6、旅行社对保险公司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2年不行使而消灭。

  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制度

  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理赔

  (一)赔偿标准:

  1.旅行社安排不当的理赔标准

  (1)收取预付款后,因旅行社的原因不能成行,应提前3天(出境旅游应提前7天)通知旅游者,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旅游者已交预付款10%的`违约金。

  (2)造成旅游者误机(车、船),旅行社应赔偿旅游者的直接经济损失,并赔偿经济损失10%的违约金。

  (3)安排的旅游活动及服务档次与协议合同不符,造成旅游者经济损失,应退还旅游者合同金额与实际花费的差额,并赔偿同额违约金。

  2.旅行社因导游违规违约而承担的赔偿标准:

  (1)未按国家或旅游 行业对客人服务标推的要求提供导游服务的,旅行社赔偿旅游者所付导游费用的2倍。

  (2)导游违反旅行与旅游者的合同约定,损害了旅游者的合法权益,旅行社应对旅游者进行赔偿:

  ①擅自改变活动日程,减少或变更参观项目,应退还景点门票、导游服务费并赔偿同额违约金。

  案情简介: 2007年8月4日李女士一家一行五人报名参加旅行社组织的华东五市+水乡双卧七日游,当日签订旅游合同,8月6日缴纳旅游费2330.00元,缴地接社1360.00元。该旅游团为散客拼团,旅游过程中地接社导游未征得游客同意,也未向旅行社报告,擅自增加无锡灵山、苏州乘船游运河、购买珍珠粉、玉器等旅游项目。另,同团的旅游费分别是:770.00人/元、720.00人/元、和780.00人/元。

  赔偿请求:赔礼道歉,退还增加自费项目款和旅游费差价。

  处理结果:旅行社退还李女士参加自费项目款400.00元。

  案例分析:

  该案焦点问题是:导游增加自费项目的费用应由谁来承担;旅行是否应退还旅游费差价。

  一、关于增加自费项目的问题。游客抵达旅游目的后,地接社导游未征得游客同意,也未向旅行社报告,擅自增加无锡灵山、苏州乘船游运河、购买珍珠粉、玉器貔貅等旅游项目。旅游合同已经签订生效后,当事双方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合同。导游人员是经旅行社委派,负责按照旅行社确定的接待计划安排旅游者游览,在游览过程中地接导游员未征得游客同意擅自增加旅游项目,其行为违反《导游员管理条例》第十三条之规定,导游在旅游过程中的行为属于职务行为,应认定为旅行社违反合同约定,未征得游客同意擅自增加自费项目,旅行社应承担违约责任。导游员违反《导游员管理条例》另案处理。

  二、关于旅游报价的问题。李女士旅游费850.00元/人,而其他两家旅行社报价分别是770.00元/人、720.00元/人。旅游合同已经签订生效后,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双方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也就是说,旅游者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旅行社缴纳旅游费,旅行社收到旅游者缴纳旅游费后,按照双方合同约定的行程安排旅游者游览。旅游报价属于市场调节价格,不属于政府定价范围,当事双方签订合同时对旅游价格已经有明确约定,旅游者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旅游报价向旅行社支付旅游费,旅行社不承担退还部分旅游费责任。

  ②违反规定,擅自增加用餐、娱乐、医疗保健等项目,应承担旅游者的全部费用。③违反合同旅程计划,擅自增加购物次数,每次应退还旅游者购物价款的20%。④擅自安排旅游者到非旅游部门指定商店购物,所购商品为假冒伪劣商品,应赔偿旅游者的全部损失。⑤私自兜售商品,应全额退还旅游者购物价款。⑥索要小费,应赔偿被索要小费的2倍。

  (3)导游在旅游 行程期间,擅自离开旅游团队,造成旅游者无人负责,旅行社应承担旅游者滞留期间所支出的食宿费等直接费用,并赔偿全部旅游费用30%的违约金。

  3.旅行社因旅游相关部门违约违规而承担的赔偿标准:

  (1)安排的饭店,低于合同约定的等级档次,旅行社应退还旅游者所付房费与实际房费的差额,并赔偿差额20%的违约金。

  (2)安排的交通工具,低于合同约定的等级档次,旅行社应退还旅游者所付交通费与实际费用的差额,并赔偿差额20%的违约金。

  (3)安排的观光景点,不能游览,旅行社应退还景点门票、导游费,并赔偿退还费用20%的违约金。

  (二)减轻或免除责任

  旅行社在旅游质量问题发生之前已采取下列措施的,可以减轻或免除其赔偿责任:

  (1)对旅游质量和安全状况已对旅游者做出充分说明、提醒、劝诫、警告的;(2)所发生的质量问题属非故意,非过失或无法预防或已采取了预防性措施的;(3)质量问题发生后,已采取了善后处理措施的。

  (三)不承担责任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或旅游者自身原因造成旅游者经济损失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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