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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练习试题与答案

时间:2020-08-11 20:50:59 试题 我要投稿

2017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练习试题与答案

  一、判断题

2017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练习试题与答案

  (40)经济仲裁不公开进行。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进行,但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

  答案:对

  解析:略

  (41)税务机关对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来本辖区从事临时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申请领购发票的,可以要求其提供保证人或者根据所领购发票的票面限额及数量交纳不超过1万元的保证金,并限期缴销发票。( )

  答案:对

  解析: 略

  (42) 对融资租赁的房屋计征房产税时,应以出租方取得的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 )

  答案:错

  解析: 对于融资租赁的房屋,以“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

  (43)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资源税应税产品,自用于连续生产应税产品的,视同销售, 应缴纳资源税。( )

  答案:错

  解析: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自用于连续生产应税产品的,不缴纳资源税 ;自用于其他方面的,视同销售,缴纳资源税。

  (44) 失业人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也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答案:错

  解析: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45)采取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银行收到货款的当天。( )

  答案:错

  解析:采取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 其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46)纳税人以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

  答案:对

  解析: 略

  (47)对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企业量化资产参与企业分配而获得的股息、红利,应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

  答案:对

  解析: 略

  (48)资源税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采取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产品的当天。( )

  答案:错

  解析:纳税人采取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资源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销售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49)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应予受理。( )

  答案:错

  解析: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不多项选择题

  (50)根据下述资料,分别回答问题。

  甲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粮食白酒。2014年6月发生的部分业务如下 :

  (1)外购一批小麦作为原材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100万元、增值税额13万元 ;支付给运输该批小麦的乙运输公司运费8万元,取得普通发票。

  (2)外购一批高粱作为原材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200万元、增值税额26万元。因管理不善,购进的高粱当月发生霉变,霉变部分占购进部分的10%。

  (3) 向农民收购一批荞麦作为原材料,农产品收购发票上注明买价40万元,委托丙运输公司运输,取得丙运输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运费金额3万元。

  (4)提供技术转让,取得收入10万元。

  已知:交通运输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1%,甲酒厂当月取得的相关票据在有效期内均经过主管税务机关认证。

  要求 :

  根据本题要点(1)所提示的内容,甲酒厂外购小麦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

  A: 13万元

  B: 13+8=21(万元)

  C: 13+8×11%=13.88(万元)

  D: 13+8×17%=14.36(万元)

  答案:A

  解析:(1)甲酒厂外购的小麦作为原材料用于生产应税项目,并且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凭票抵扣进项税额 ;(2) 甲酒厂从乙运输公司取得的是普通发票,而非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51)根据本题要点(2)所提示的内容,甲酒厂外购高粱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

  A: 26万元

  B: 200×10%=20(万元)

  C: 26×(1-10%)=23.40(万元)

  D: 26×(1+10%)=28.60(万元)

  答案:C

  解析:因管理不善造成的非正常损失,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甲酒厂外购高粱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26×(1-10%)=23.40(万元)。

  (52)根据本题要点(3)所提示的内容,甲酒厂收购荞麦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

  A: 40×17%=6.80(万元)

  B: (40+3)×17%=7.31(万元)

  C: 40×13%=5.20(万元)

  D: 40×13%+3×11%=5.53(万元)

  答案:D

  解析: (1)甲酒厂收购荞麦(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乘以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抵扣;(2) 甲酒厂收购荞麦支付的运费,取得了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凭票抵扣即可。

  (53)根据本题要点(4)所提示的内容,对于甲酒厂取得的技术转让收入,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该笔收入应计算缴纳增值税

  B: 该笔收入无需计算缴纳增值税

  C: 该笔收入应计算缴纳营业税

  D: 该笔收入应计算缴纳增值税和营业税

  答案:B

  解析:研发和技术服务(包括研发服务、技术转让服务、技术咨询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工程勘察勘探服务) 已经纳入营改增的试点范围,但是,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