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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重点知识复习

时间:2020-10-06 10:34:33 报考指南 我要投稿

2017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重点知识复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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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重点知识复习

  经济法基础教材知识点:劳动合同的订立

  一、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

  劳动合同的订立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经过相互选择和平等协商,就劳动合同的各项条款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明确规定双方权利、义务及责任,从而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

  劳动合同订立应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以及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劳动合同订立的主体

  (一)劳动合同订立主体的资格要求

  劳动:耆需年满16周岁(只有文艺、体育、特种工艺单位录用人员可以例外),有劳动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用人单位有用人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二)劳动合同订立主体的义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三、劳动合同订立的形式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对于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四、劳动合同的类型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五、劳动合同的效力

  (一)劳动合同的生效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除非当事人对劳动合同生效有特殊约定。

  (二)无效劳动合同

  无效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被确认为无效的劳动合同。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三)无效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

  无效劳动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经济法基础教材知识点:劳动合同

  第一节 劳动合同的特征与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

  一、劳动合同的特征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依法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书面协议。

  与一般民事合同相比,劳动合同的主体具有特定性;劳动合同的内容具有较强的法定性;劳动者在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的地位在发生变化。

  二、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等组织(简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劳动合同法。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执行。

  3.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经济法基础教材知识点:法律责任第三节 法律责任

  一、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是法律关系主体由于违反法定的义务而应承受的不利的法律后果。

  狭义的法律责任与违法行为和法律制裁紧密相连。违法行为是一切违反现行法律要求的或超出现行法律允许范围以外的危害社会的活动。广义的违法包括一般违法和犯罪;狭义的违法是不构成犯罪的一般违法行为。法律制裁是由特定国家机关对违法者依其所应负的法律责任而实施的强制性惩罚措施。

  法律关系主体作出了违法行为,就要承担法律责任,接受法律制裁。

  二、违法的构成要素

  违法行为由主体、主观方面、客体、客观方面四个要素组成。

  三、法律责任的种类

  (一)民事责任

  民事责任形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二)行政责任

  行政责任包括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

  1.行政处罚是行政主体对行政相对人违反行政法律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所给予的法律制裁。

  行政处罚的种类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2.行政处分是对违反法律规定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被授权、委托的执法人员所实施的内部制裁措施。

  行政处分的种类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三)刑事责任

  刑事责任,即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两类:

  1.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2.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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