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关员 百分网手机站

报关水平测试《业务技能》知识:商品归类

时间:2020-11-11 12:29:51 报关员 我要投稿

报关水平测试《业务技能》知识:商品归类

  导语:商品归类工作不仅是海关开展税收征管、实施贸易管制、编制进出口统计和查缉私运违规行为等工作的重要基础,也是进出口企业办理各项进出口报关相关业务的重要基础。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报关水平测试《业务技能》知识:商品归类

  一、商品归类的定义及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以下简称《商品归类管理规定》)第二条对“商品归类”的定义是:“本规定所称的商品归类是指在《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公约》商品分类目录体系下,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为基础,按照《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本国子目注释》以及海关总署发布的关于商品归类的行政裁定、商品归类决定的要求,确定进出口货物商品编码的活动。”

  商品归类工作不仅是海关开展税收征管、实施贸易管制、编制进出口统计和查缉私运违规行为等工作的重要基础,也是进出口企业办理各项进出口报关相关业务的重要基础。某一进出口货物的商品编码一经确定,则其适用的关税税率、法定计量单位、监管证件等也就确定下来,因此无论是对于海关,还是对于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商品归类均有着重要的意义。正确的商品归类一方面可以帮助企业避免遭遇归类审核导致的通关“瓶颈”,从而大大提高通关效率;另一方可以提升企业对进出口贸易的可预见性,帮助企业正确预见和有效准备货物在通关环节所需要满足的各类海关监管要求,提升物流效率,降低进出口贸易风险。由此可见,商品归类是报关从业人员必须掌握的最重要的技能之一。

  二、进出口商品归类的依据

  根据上述商品归类的定义,可以看出《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公约》(以下简称《协调制度公约》)商品分类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以下简称《进出口税则》)、《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以下简称《商品及品目注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本国子目注释》(以下简称《本国子目注释》)及商品归类行政裁定、商品归类决定均为进出口商品归类的法律依据。下面对上述6个依据进行分别介绍。

  (一)《协调制度公约》商品分类目录

  1.概述

  《协调制度公约》是海关合作理事会(现名世界海关组织)主持制定的国际公约,于1988年1月1日生效,旨在保证其附件——商品分类目录,即《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以下简称《协调制度》或HS)的顺利实施。公约第三条要求各缔约方“必须保证从本公约在本国生效之日起使其税则目录及统计目录与协调制度取得一致”。

  《协调制度》是在《海关合作理事会商品分类目录》(简称CCCN)和联合国《国际贸易标准分类目录》(简称SITC)的基础上,综合国际上多种商品分类目录而制定的一部多用途国际贸易商品分类目录。它广泛应用于海关税则、国际贸易统计、原产地规则、国际贸易谈判、贸易管制等多个领域。

  目前,已有200多个国家、地区和国际组织采用《协调制度》目录。我国于1992年加入《协调制度公约》,并以《协调制度》为基础编制我国的税则目录(《进出口税则》)及统计目录(《统计商品目录》)。

  随着新产品的不断出现和国际贸易结构的变化,世界海关组织(WCO)每4~6年对《协调制度》进行一次全面修订(也称为“一个审议循环”)。截至目前,已进行过5次修订,形成6个版本,当前采用的是2012年生效的版本。

  为使各缔约方能够统一理解、准确执行《协调制度》,海关合作理事会还同步编写了《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注释》(以下简称《协调制度注释》)。《协调制度注释》是对《协调制度》的官方解释,与《协调制度》同步修订,是《协调制度》实施的重要组成部分。1992年,我国加入《协调制度公约》时,海关总署同步编译出中文版《协调制度注释》(现名《商品及品目注释》),并于2007年通过法律程序,将《商品归类管理规定》确定为进出口商品归类的依据。

  2.《协调制度》目录结构

  《协调制度》目录由最多6位数字的商品编码与对应的商品名称组成。其将国际贸易涉及的各种商品按照生产类别、自然属性和不同功能用途等分为21类97章,每一章由若干4位数字的`品目构成,品目项下又细分出若干一级(5位数字)子目和二级(6位数字)子目。为了避免各品目所列商品发生交叉归类,需要时在类、章标题下设有类注释、章注释和子目注释。为了保证《协调制度》解释的统一性,还设立了归类总规则,作为整个《协调制度》商品归类的总原则。

  从类来看,它基本上按社会生产的分工分类;从章来看,基本上按商品的自然属性或功能、用途来划分;从品目的排列看,一般是原材料先于成品,加工程度低的产品先于加工程度高的产品,列名具体的商品先于列名一般和未列名的商品。

  《协调制度》的目录结构见图3—1—1。

  (二)《进出口税则》

  《进出口税则》是由国务院批准发布的,规定进出口商品关税税目、税则号列①和税率的法律文本,是《关税条例》(以下简称《关税条例》)的组成部分②。《进出口税则》也是在我国关境内进行进出口商品归类的基础法律依据,商品归类过程中,“确定进出口货物商品编码”即将进出口商品归人《进出口税则》中相应的编码。从某种意义上讲,除了《协调制度》,其他商品归类依据都是由《进出口税则》派生而来,其对归类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报关水平测试《业务技能》知识:商品归类】相关文章:

1.2017报关水平测试《业务技能》知识考点:商品归类

2.报关水平测试综合备考辅导:商品归类

3.报关水平测试《业务技能》案例分析

4.2017报关水平测试《报关业务技能》模拟试题

5.2017报关水平测试商品编码归类习题及答案

6.2017报关水平测试商品编码归类习题及解析

7.报关水平测试考点:报关业务基本技能

8.报关水平测试业务技能:海关通关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