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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中级资格《法律法规》知识点

时间:2020-08-24 15:59:16 银行从业 我要投稿

2017年银行中级资格《法律法规》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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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银行中级资格《法律法规》知识点

  现金资产业务

  我国商业银行的现金资产主要包括三项:一是库存现金,二是存放中央银行款项,三是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

  库存现金的经营原则就是保持适度的规模。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是指商业银行存放在中央银行的资金,即存款准备金。商业银行在中央银行存款由两部分构成:一是法定存款准备金,二是超额准备金。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是指商业银行存放在其他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存款。在其他银行保有存款的目的是在同业之间开展代理业务和结算收付。

  债券投资业务

  (1)债券投资的目标

  商业银行债券投资的目标,主要是平衡流动性和盈利性,并降低资产组合的风险、提高资本充足率。

  (2)债券的投资对象

  ①国债

  我国国债不论期限长短,统称为国库券。国债包括凭证式国债和记账式国债两种,有交易所和银行间债券交易市场两个发行及流通渠道。

  ②金融债券

  政策性金融债券,即由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三家政策性银行发行的债券;商业银行债券,包括商业银行普通债券、次级债券、可转换债券、混合资本债券等;其他金融债券,即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所发行的金融债券。

  ③中央银行票据

  简称央行票据或央票,是指中国人民银行面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员发行的、期限一般在三年以内的中短期债券。中国人民银行于2003年第二季度开始发行中央银行票据。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票据的目的不是筹资,而是通过公开市场操作调节金融体系的流动性,是一种重要的货币政策手段。央行票据具有无风险、流动性高等特点,从而是商业银行债券投资的重要对象。

  ④资产支持证券

  资产支持证券是资产证券化产生的资产。资产证券化是指把缺乏流动性,但具有未来资金流的资产汇集起来,通过结构性重组,将其转变为可以在金融市场上出售和流通的证券,据以融通资金的机制和过程。2005年12月15日,国家开发银行发行的开元信贷资产支持证券(简称开元证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标志着资产证券化业务正式进入中国大陆。

  ⑤企业债券和公司债券

  企业债券由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监督管理,其发债主体为中央政府部门所属机构、国有独资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公司债券管理机构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债主体为公司法人。公司债券在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统一登记托管,可申请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其信用风险一般高于企业债券。

  债券投资的收益

  (3)债券投资的收益

  ①名义收益率=票面利息/面值×100%

  ②即期收益率=票面利息/购买价格×100%

  ③持有期收益率=(出售价格-购买价格+利息)/购买价格×100%

  ④到期收益率=(收回金额-购买价格+利息)/购买价格×100%

  (4)债券投资的风险

  资产业务

  1 贷款业务

  贷款业务概述

  ⑴贷款是银行最主要的资产,是银行最主要的资金运用。

  ⑵2004年10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放开人民币贷款利率的上限,允许金融机构上浮贷款利率。

  ⑶我国银行信贷管理一般实行集中授权管理(自上而下分配放贷权利)、统一授信管理、审贷分离、分级审批、贷款管理责任制相结合。

  ⑷我国自2002年开始全面实施贷款五级分类法,将贷款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五类,其中后三类称为“不良贷款”。

  按照客户类型可划分为个人贷款和公司贷款;

  按照贷款期限可划分短期贷款和中长期贷款;

  按有无担保可划分为信用贷款和担保贷款。

  中间业务

  中间业务是指不构成银行表内资产、表内负债的非利息收入的业务,包括收取服务费或代客买卖差价的理财业务、咨询顾问、基金和债券的代理买卖、代客买卖资金产品、代理收费、托管、支付结算等业务。

  中间业务相比于传统业务而言,具有以下特点:

  (1)不运用或不直接运用银行的自有资金。

  (2)不承担或不直接承担市场风险。

  (3)以接受客户委托为前提,为客户办理业务。

  (4)以收取服务费(手续费、管理费等)、赚取差价的方式获得收益。

  (5)种类多、范围广,所占的比重日益上升。

  中间业务发展的`基础是中间业务创新。我国银行的中间业务吸纳型和模仿型创新较多,原创型和再创型创新较少,较复杂的金融衍生品的创新能力不足,创新技术含量低。

  银行业金融机构

  1、政策性银行(银行类别:经营业务) 国家开发银行:1994年3月成立,向国家基础设施、基础产业、支柱产业(即“两基一支”)的大中型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等政策性项目及配套工程发放贷款,实行独立核算,自主、保本经营。

  中国进出口银行:1994年4月成立,为扩大我国机电产品和成套设备等资本性货物出口提供政策性金融支持。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1994年11月成立,承担国家规定的农业政策性金融业务,代理财政性支农资金的拨付,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

  政策性银行的改革:2007年1月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决定:“按照分类指导、‘一行一策’的原则,推行政策性银行改革。首先推进国家开发银行改革,全面推行商业化运作,主要从事中长期业务。对政策性业务要实行公开透明的招标制。”

  2、大型商业银行: 工、农、中、建、交被称为“国有及国有控股大型商业银行”。

  (1)工商银行

  1984年1月1日:成立承办原由中国人民银行办理的工商信贷和储蓄业务

  2005年10月28日: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10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同步上市

  (2)农业银行(时间:事件)

  1979年初:恢复专门负责农村金融业务

  2007年1月: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决定推进其股份制改革

  (3)中国银行(时间:事件)

  1912年成立:至1949年期间,曾是国家中央银行、国际汇兑银行、外贸专业银行,并将分支机构拓展到海外。

  1979年:成为国家指定的外汇外贸专业银行

  2004年8月26日: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6月1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

  2006年7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4)中国建设银行(时间:事件)

  1954年10月1日:成立原名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曾隶属财政部

  1979年:成为独立的经营长期信用业务的专业银行

  2004年9月17日: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10月27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

  (5)交通银行(时间:事件)

  1987年4月1日:重新组建,是新中国第一家全国性的股份制商业银行

  2005年6月23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

  2007年5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3、中小商业银行:包括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两大类 (1)股份制商业银行

  截止07年4月1日,包括12家商业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广东发展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恒丰银行、浙商银行、渤海银行。

  意义: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填补了国有商业银行收缩机构造成的市场空白,较好地满足了中小企业和居民的融资和储蓄业务需求,大大丰富了对城乡居民的金融服务,方便了百姓生活;另一方面,打破了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专业银行的垄断局面,促进了银行体系竞争机制的形成和竞争水平的提高,带动了整体商业银行服务水平、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的提高;在经营管理方面不断创新,是很多重大措施的“试验田”,大大推动了银行业的改革和发展。

  (2)城市商业银行

  是在原城市信用合作社的基础上组建起来的,在相当程度上缓解了集体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开户难、结算难、借贷难”的矛盾。

  (时间:事件)

  1979年:第一家城市信用合作社在河南省驻马店市成立

  1986:城市信用合作社在大中城市推广(1986年初不到1000家,1988年底3265家,1994年底5200家)

  1994年:国务院决定合并城市信用社,成立城市合作银行

  1998年:更名为城市商业银行

  2005年11月28日:安徽省内6家城市商业银行和7家城市信用社合并重组成立徽商银行

  截止2006年6月:9家城市商业银行引进了境外战略投资者

  2006年4月26日:上海银行宁波分行开业,成为城市商业银行第一家跨省区设立的分支机构

  2006年11月8日:北京银行天津分行开业

  2007年1月24日:由江苏省内10家城市商业银行组建成立了江苏银行

  近几年,城市商业银行呈现出三个新的发展趋势:一是引进战略投资者,二是跨区经营,三是联合重组。

  4、农村金融机构 包括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在合并农村信用社的基础上组建);村镇银行和农村资金互助社(2007年批准设立的新机构)。

  (1)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

  (时间:事件)

  新中国成立初—1957年底:全国成立由农民“自愿入股”的农村信用社8.8万多个,绝大部分地区实现了“一乡一社”

  20世纪70年代:将信用社先交给中国人民银行、后交给中国农业银行管理,实际上走了了“官办”的道路。

  1984年:以恢复和加强农村信用社组织上的群众性、管理上的民主性、经营上的灵活性为目的,农村信用社在农业银行的领导下开始了以“三性”为主要内容的改革。

  1996年:《国务院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将农村信用社办成农民入股、社员民主管理、主要为入股社员服务的合作金融组织,决定农村信用社与农业银行脱钩,并决定“在城乡一体化程度较高的地区,已经商业化经营的农村信用社,经整顿后可合并组建成农村合作银行”。

  2000年7月: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的大幕最先在江苏拉开。

  2001年11月29日:全国第一家农村股份制商业银行张家港市农村商业银行正式成立

  2003年4月8日:全国第一家农村合作银行宁波鄞州农村合作银行正式成立

  截止2006年底:全国共批准13家农村商业银行、80家农村合作银行开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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