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辅导 百分网手机站

注册安全工程师法律知识第三章考点

时间:2020-11-10 18:32:34 考试辅导 我要投稿

注册安全工程师法律知识第三章考点

  知识是珍贵宝石的结晶,文化是宝石放出来的光泽。今天应届毕业生考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注册安全工程师法律知识第三章考点,希望对大家备考有所帮助。

注册安全工程师法律知识第三章考点

  特种设备事故的类型

  一、特种设备的基本概念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特种设备依据其主要工作特点,分为承压类特种设备和机电类特种设备。

  1.承压类特种设备:是指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或管状设备,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

  (1)锅炉。是指利用各种燃料、电能或者其他能源,将所盛装的液体加热到一定的参数,并对外输出热能的设备,其范围规定为容积大于或者等于30 L的承压蒸汽锅炉;出口水压大于或者等于0.1 MPa(表压),且额定功率大于或者等于0.1 MW的承压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

  (2)压力容器。是指盛装气体或者液体,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 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2.5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动式容器;盛装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2 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1.0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者低于60℃液体的气瓶;氧舱等。

  (3)压力管道。是指利用一定的压力,用于输送气体或者液体的管状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 MPa(表压)的气体、液化气体、蒸汽介质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介质,且公称直径大于25mm的管道。

  2.机电类特种设备:是指必须由电力牵引或驱动的设备,包括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1)电梯。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沿刚性导轨运行的箱体或者沿固定线路运行的梯级(踏步),进行升降或者平行运送人、货物的机电设备,包括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

  (2)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井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 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1 t,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和承重形式固定的电动葫芦等。

  (3)客运索道。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柔性绳索牵引箱体等运载工具运送人员的机电设备,包括客运架空索道、客运缆车、客运拖牵索道等。

  (4)大型游乐设施。是指用于经营目的,承载乘客游乐的设施,其范围规定为设计最大运行线速度大于或者等于2m/s,或者运行高度距地面高于或者等于2 m的载人大型游乐设施。

  (5)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是指除道路交通、农用车辆以外仅在工厂厂区、旅游景区、游乐场所等特定区域使用的`专用机动车辆。

  【例题】28.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下列各组设备中,均属于特种设备的是()。10年

  A.防爆电器、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

  B.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冶金机械

  C.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

  D.电梯、起重机械、锻压机械、大型游乐设施

  【答案】C

  二、锅炉基础知识

  1.锅炉

  锅炉是指利用燃料燃烧释放的热能或其他热能加热水或其他工质,以生产规定参数(温度、压力)和品质的蒸汽、热水或其他工质的设备。

  2.锅炉工作原理及工作特性

  (1)工作原理。锅炉由“锅”和“炉”以及相配套的附件、自控装置、附属设备组成。“锅”是指锅炉接受热量,并将热量传给水、汽、导热油等工质的受热面系统,是锅炉中储存或输送水或蒸汽的密闭受压部分。“锅”主要包括锅筒(或锅壳)、水冷壁、过热器、再热器、省煤器、对流管束及集箱等。“炉”是指燃料燃烧产生高温烟气,将化学能转化为热能的空间和烟气流通的通道——炉膛和烟道。“炉”主要包括燃烧设备和炉墙等。

  (2)工作特性

  1)爆炸危害性。锅炉具有爆炸性。锅炉在使用中发生破裂,使内部压力瞬时降至等于外界大气压的现象叫爆炸。

  2)易于损坏性。锅炉由于长期运行在高温高压的恶劣工况下,因而经常受到局部损坏,如不能及时发现处理,会进一步导致重要部件和整个系统的全面受损。

  3)使用的广泛性。由于锅炉为整个社会生产提供了能源和动力,因而其应用范围极其广泛。

  4)连续运行性。锅炉一旦投用,一般要求连续运行,而不能任意停车,否则会影响一条生产线、一个厂甚至一个地区的生活和生产,其间接经济损失巨大,有时还会造成恶劣的后果。

  3.锅炉的分类

  (1)按用途分为电站锅炉、工业锅炉。用锅炉产生的蒸汽带动汽轮机发电用的锅炉称为电站锅炉。产生的蒸汽或热水主要用于工业生产和/或民用的锅炉称为工业锅炉。

  (2)按锅炉产生的蒸汽压力分为超临界压力锅炉、亚临界压力锅炉、超高压锅炉、高压锅炉、中压锅炉、低压锅炉。

  1)出口蒸汽压力超过水蒸气的临界压力(22.1 MPa)的锅炉为超临界压力锅炉。

  2)出口蒸汽压力低于但接近于临界压力,一般为15.7-19.6MPa的锅炉为亚临界压力锅炉。

  3)出口蒸汽压力一般为11.8~14.7 MPa的锅炉为超高压锅炉。

  4)出口蒸汽压力一般为7.84~10.8 MPa的锅炉为高压锅炉。

  5)出口蒸汽压力一般为2,45~4.90MPsi的锅炉为中压锅炉。

  6)出口蒸汽压力一般不大于2.45 MPa的锅炉为低压锅炉。

  (3)按锅炉的蒸发量分为大型、中型、小型锅炉。

  1)蒸发量大于75t/h的锅炉称为大型锅炉。

  2)蒸发量为20-75t/h的锅炉称为中型锅炉:

  3)蒸发量小于20t/h的锅炉称为小型锅炉。

  (4)按载热介质分为蒸汽锅炉、热水锅炉和有机热载体锅炉。

  1)锅炉出口介质为饱和蒸汽或者过热蒸汽的锅炉称为蒸汽锅炉。

  2)锅炉出口介质为高温水(>120℃)或者低温水(120℃以下);的锅炉称为热水锅炉。

  3)以有机质液体作为热载体工质的锅炉称为有机热载体锅炉。

  (5)按热能来源分为燃煤锅炉、燃油锅炉、燃气锅炉、废热锅炉、电热锅炉,

  (6)按锅炉结构分为锅壳锅炉、水管锅炉。

【注册安全工程师法律知识第三章考点】相关文章:

1.注册安全工程师法律知识考点

2.注册安全工程师《法律知识》考点

3.注册安全工程师《法律知识》考点解析

4.安全工程师法律知识第三章考点整理

5.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考点

6.注册安全工程师《法律知识》试题

7.注册安全工程师法律知识习题

8.安全工程师《法律知识》考点:安全生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