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

时间:2021-07-10 10:40:02 招生计划 我要投稿

有关招生计划集锦9篇

  日子如同白驹过隙,我们的工作又迈入新的阶段,做好计划可是让你提高工作效率的方法喔!可是到底什么样的计划才是适合自己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招生计划9篇,欢迎大家分享。

有关招生计划集锦9篇

招生计划 篇1

  9月

  1、开展20xx届毕业生生源数据统计、申报和毕业生资格审查;

  2、开展就业工作人员业务理论培训;

  10月

  1、开展黑龙江省内实习医院毕业生就业指导、省内用人单位走访工作(19—23日);

  2、印刷、邮寄《就业宣传册》,向省内、外用人单位开展20xx届毕业生专业、生源信息宣传;

  3、编印、发放《就业指导手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

  11月

  1、对20xx届毕业生开始就业推荐;

  2、分组开展省外用人单位走访及毕业生需求调查活动(2—13日);

  3、开始,组织毕业生参加全国及各省市毕业生供需见面会、洽谈会、招聘会,积极收集、发布招聘会信息;

  12月

  1、筹备、召开冬季毕业生供需洽谈会(12月5日);

  2、开展院系就业工作评估(14—17日);

  1月

  1、开展评估总结及学院评估材料整理;

  3月

  1、分组开展省外用人单位走访及毕业生需求调查活动(xx—26日)

  4月

  1、分组开展省内实习医院毕业生就业指导、省内用人单位走访活动;

  2、筹备、召开春季毕业生供需洽谈会(4月27日);

  5月

  1、参加省教育厅举办的全省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根据会议精神拟定我院《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并及时对毕业生进行贯彻、传达;

  6月

  1、上报、审核就业计划,办理毕业生派遣手续;

  2、会同组织部、学生处、团委,开展选调生、大学生志愿服务贫困县、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等国家就业项目落实工作;

  7月

  1、派遣毕业生,转寄毕业生档案;

  8月

  1、办理毕业生改派,做好年度就业工作的总结和收尾工作;

  11月—6月

  1、开展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咨询工作,开展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签章、审核工作,根据省教育厅日程,编制《就业计划》,及时上报;

招生计划 篇2

  为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根据《河南职业技术学院工作要点》,经认真学习和研究,根据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1、招生工作:在建立科学合理的专业设置淘汰机制的基础上,确保学院招生规模的基本稳定。

  2、就业工作:以提高就业质量为中心,稳定就业率,扩大境外就业成果,鼓励毕业生自主创业。

  二、工作思路:

  1、在生源急剧下降而招生计划没有增长的情况下,对外做好招生宣传,建立稳定的生源基地,扩大学院的知名度,提高报名率;对内建立科学合理的专业设置淘汰机制,减少报名率较少的外省及一志愿率较低专业的招生计划,改革单招实施方案,努力争取实现工作目标。

  2、毕业生就业工作,在巩固原有成果的基础上,加大境外就业的政策引导力度,开办境外就业班,进一步扩大境外就业成果。借全省第二届创业大赛契机,推动毕业生创业工作。

  三、具体工作安排(日常工作不再安排,主要是大型活动安排)

  三月份:

  1、举办招生就业工作研讨会,研究分析招生就业形势、政策及具体措施(出台专业设置淘汰机制)。

  2、出台单独招生及“3+2”升段考试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3、举办创业孵化园各公司的经验汇报会。

  4、完成就业促进会的改造工作。

  四月份:

  1、组织召开招生就业工作会议(总结工作,布置任务)

  2、更新优秀毕业生信息,扩大优秀毕业生的宣传。

  3、组织单独招生宣传、报名、考试工作。

  4、组织“3+2”升段考试工作。

  5、组织就业促进会做好“就业政策宣传日”活动。

  五月份:

  1、举办“生涯人物访谈”汇报会。

  2、完成“单招”,“3+2升段”录取工作。

  3、举办就业信息员座谈会。

  4、针对二年级学生组织召开境外就业宣讲会。

  六月份:

  1、举办未就业毕业生强化培训班,召开未就业毕业生“双选会”。

  2、走访并开拓就业基地。

  3、举办境外就业培训班。

招生计划 篇3

  为进一步做好20xx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根据《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厦门市20xx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厦教基〔20xx〕8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意见。

  一、招生原则

  幼儿园属于非义务教育阶段,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原则,组织招生片区内的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免试入园。

  二、招生对象

  本区户籍或居住在本区符合政策要求的小班适龄幼儿(即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1.公办园招生对象为各公办园所在招生片区内户籍的适龄幼儿(招生片区对象的具体条件见本意见第四条);

  2.因学位已满,除新开办幼儿园外,公办幼儿园的中、大班原则上不接收插班生;

  3.学前班招生对象为学前班所在村(居)户籍的适龄幼儿;

  4.民办幼儿园招生对象为持有本区户籍或居住在本区的非本区户籍适龄幼儿。

  三、报名时间

  公办幼儿园新生报名时间统一确定为7月30日,民办幼儿园新生报名时间统一确定为8月13日。未经区教育局批准,公、民办幼儿园均不得提前招生。

  四、招生办法

  (一)公办幼儿园、学前班

  1.招生片区划分:

  公办幼儿园、学前班实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园。招生片区由区教育局根据当年度公办幼儿园学位数和适龄户籍幼儿人数划定,其中学位数已趋饱和的幼儿园,新交付的小区楼盘原则上不再划入招生片区。招生片区每年将根据学位数和户籍幼儿数进行动态调整。

  鉴于学前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阶段,而目前我区户籍幼儿数已远超公办幼儿园学位数,自20xx年起,凡小区楼盘有民办配套幼儿园的,原则上就近入读配套的民办幼儿园,享受政府补助,不再划入其他公办幼儿园招生片区。公办幼儿园若招收完片区内生源后尚有空余学位的,可面向周边其他小区楼盘招生,摇号录取。

  公办幼儿园、学前班应于报名前一周在划定的片区内张贴招生通告。

  2.招生对象确认:

  (1)片区招生对象的适龄幼儿应与父母或其中一方户口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即幼儿父(母)拥有片区内房屋产权,适龄幼儿及父(母)户口所在地与房产证地址一致,幼儿及父(母)应在户口所在地实际居住。

  (2)片区招生对象户口落户的截止日期为20xx年7月30日。超过报名期限才取得户口的适龄幼儿,不纳入片区招生对象。

  (3)购置商品房落户的适龄幼儿父亲或母亲持有实际居住地的房屋产权比例应超过50%。适龄幼儿的父亲和母亲产权比例相加超过50%的,视同符合超过50%要求。

  (4)若适龄幼儿及父(母)的户口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册,房屋产权人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且适龄幼儿的父(母)在厦确无房产的,须提供由房管部门出具的父母双方在厦无房证明,经查实后,可视为片区内的招生对象。

  (5)若户口和住所分离是因政府拆迁建设原因所致(以拆迁协议为准),可视为片区内“两一致”对象同等按照公办幼儿园招生规则参加录取(含摇号录取规则)。

  拆迁户家长可自主选择在户口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安置房所在地或自购房所在地)片区的公办幼儿园报名(只允许选择一次)。

  (6)实验幼儿园片区内招生对象除应符合“两一致”外,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同一套房产只能有一位适龄幼儿在实验幼儿园的小班至大班阶段就读,属同一家庭户且子女多于一人的除外。本条件自20xx年起,适用范围扩大至全区公办幼儿园。

  3.摇号规则:

  (1)若招生片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报名数超出学位容量时,将采取电脑随机摇号的办法确定录取对象,具体摇号时间由幼儿园另行通知。

  (2)为进一步增加学位供给,区教育部门积极挖潜扩容,20xx年秋季新增设海沧幼儿园兴港二分园、海沧幼儿园水岸名筑分园、未来之星幼儿园京口分园和新绿幼儿园海沧湾分园共4所分园,计划11月份投入使用。这4所分园所属的总园片区内第一次摇号落选的对象,可根据家长自愿原则,在第一次摇号结束后5日内分别到海沧幼儿园、未来之星幼儿园和新绿幼儿园报名登记,参加有空余学位的分园的第二次摇号录取。(以总园发布的公告为准)

  (3)未被公办幼儿园录取的适龄幼儿,由家长自行选择周边民办幼儿园就读,按照相关政策享受政府补助。

  (4)未来之星幼儿园、浪琴湾分园、蓝月湾分园三个园区,实行统一划片招生,按照公开摇号方式确定学生的具体录取园区。

  4.万科城幼儿园因二次装修改造,计划于20xx年11月份投入使用,请片区内符合报名条件的家长于7月30日到万科城幼儿园现场报名登记。

  5.海沧幼儿园兴港二分园和水岸名筑分园因二次装修改造,计划于20xx年11月份投入使用,请片区内符合报名条件的家长于7月30日到海沧幼儿园兴港分园现场报名登记。

  (二)民办幼儿园

  1.本区“两一致”对象选择到经审批的民办幼儿园入园的,按照入读的民办幼儿园等级享受政府补助;其中选择到实行物价报备收费的非普惠性民办小区配套幼儿园入读的,教育部门按照一级园分级补助标准给予补助,差额部分由家长自行承担。家长需在8月13日前到民办幼儿园报名确认方可享受补助,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入读民办幼儿园的非本区户籍幼儿,报名分级收费管理民办幼儿园的,按照我市分级收费政策执行补助;报名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按物价部门报备的收费标准执行。

  3.纳入分级收费管理的民办幼儿园应依次优先招收以下两类幼儿:(1)海沧区户籍适龄幼儿;(2)父(母)近一年在海沧区居住、务工和参加我市社会保障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幼儿。

  五、报名及录取

  (一)公办幼儿园、学前班招生对象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经核对无误后,给予办理报名手续:

  1.户口簿、房产证、免疫卡、健康卡、体检表的原件及复印件。

  2.幼儿的父母属于被拆迁对象且户口同册的方可认定为拆迁户,需提供拆迁协议。

  3.家长应如实提供报名登记所需的材料,如有发现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报名登记资格。

  4.家长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到幼儿园办理报名手续。因故不能如期到园报名的,应事先提出书面申请,经幼儿园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名;未经批准不来报名的或超过申请期限不来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5.报名登记后,幼儿园将安排教师入户家访,进行实际入住调查,若发现未实际居住的,取消报名资格。

  (二)报名入读分级收费管理民办幼儿园的非本区户籍幼儿,报名时需出示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符合财政补助条件的留存相应复印件,并享受限价收费政策:

  1.厦门市户籍的非本区幼儿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主、父母及子女页)。

  2.非厦门户籍的幼儿需符合以下“四证”:

  (1)父(母)在厦居住1年以上的暂住证明;

  (2)父(母)在厦务工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3)父(母)按照规定参加我市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

  (三)经审核无误,符合招生条件的对象按照本意见第四条招生办法相关要求办理录取。

  六、工作要求

  (一)严格把关入园条件。各幼儿园要按照本意见要求,严格审核招生对象的报名材料,在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保护招生片区适龄幼儿入园的合法权利的同时,对“寄户”、“挂户”等人户分离情况的适龄幼儿,幼儿园要动员家长将户口迁回实际居住地入园。对不符合片区招生条件的适龄幼儿,各幼儿园应耐心解释,并做好指导工作。

  (二)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各类幼儿园要严格按区教育局核准的招生计划招生,凡未登记注册的幼儿园,一律不得擅自招生。幼儿园要严格控制班生额,若因特殊情况需突破班生规模或增加班级数量,须经区教育局审核批准。

  (三)加强民办幼儿园招生监管。建立招生宣传材料报备制度,各民办幼儿园不得进行不实宣传,并严格按收费许可项目和标准收费,按规定及时将招生情况报区教育局备案。分级收费管理的民办幼儿园招生时应对符合财政补助条件的幼儿进行资格审查,并根据审查结果按与区教育局协议规定的保教费标准进行限价收费,同时将审查结果报区教育局复核。幼儿园不得未审查先收费。

  (四)做好残疾儿童入园工作。各幼儿园要认真贯彻《残疾人教育条例》,应接受服务区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幼儿入园,特别要做好轻度智障幼儿的随班就读工作,不得歧视或拒收。

  (五)加强招生服务工作。各幼儿园应于招生期间设置专门的办事窗口,公布联系电话,统一受理,指导不符合片区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园,努力使广大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入园。要增强法制观念、政策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热情、耐心、细致做好家长的工作。

  (六)各幼儿园要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根据本招生工作意见,从本园实际出发,制定具体的招生办法,并于7月20日前报区教育局备案,7月23日前向社会公告。

招生计划 篇4

  根据学校整体工作计划和要求,结合本处室工作特点,为了更好地完成全年工作目标,特制定出XX年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在以校长为核心的校班子领导下,以十八大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突出“升学”和“就业”两条工作主线,努力拓宽学校招生和就业渠道。

  二、工作目标:

  (一)招生工作

  XX学年度已完成招生1040人,下一步我们要根据市场的变化和需求,不断加强和改进招生工作,XX年春季计划完成招生 300名,送教下乡招生200名。

  (二)就业工作

  就业工作关系到每个毕业生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学校的办学声誉及持续性发展。因此,我们充分认识到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XX年我校共有幼师、机械加工两个专业80名毕业生,现都已就业工作,学生就业率为100%,在此基础上我们还要努力提高学生就业的质量和满意率。

  三、具体措施:

  (一)招生工作:

  1、尽早拟定招生计划,印制好XX年春季招生宣传资料,通过各种渠道、各种机会全面启动招生宣传工作。

  2、拓宽办学路子,寻求更多发展机会。争取与就业条件好、信誉高、待遇好的企业达成合作协议,拓宽培养模式,联合办学,为今后毕业生能迅速,对口就业创造条件。

  3、继续利用当地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影响开展招生宣传。

  4、全校齐动,树立全员招生意识。适时组织深入基层学校和各乡、村开展招生宣传和咨询工作,发送招生宣传资料,扩大学校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5、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学校网页中的招生就业目录建设,充分利用学校网站的作用开展招生宣传工作。

  6、进一步做好学员及家长的咨询等工作,利用学校招生热线,提供全方位服务。

  7、做好普高学生转型的宣传与指导工作。

  (二)就业工作:

  毕业生的就业指导是学生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帮助毕业生了解国家的就业方针政策、客观认识就业形势、树立正确的择业和就业观、掌握应聘面拭的方法技巧、保证顺利就业的有效手段。我们准备在这方面做以下工作:

  1、在毕业生中进行就业意向调查,并加强与班主任的沟通和交流,及时了解毕业生的心理动态,采取整体和个别相结合的方式,有的放矢地给予指导和帮助。

  2、制定毕业生就业指导计划,组织就业指导讲座,邀请有关专家到校做专题讲座。

  3、根据需要,组织好毕业生的就业咨询现场会。

  4、加强毕业生的就业情况反馈和登统工作,建立就业学生的信息库。

  5、加强实习学生的实习管理,完善实习学生的管理制度。

  四、联合办学

  1、做好校企联合办学工作。XX年,在以往建立的80多家用工单位的基础上,我们将更加积极主动地出击,面向京、津,与各大中企业加强联系,针对我校今年毕业生所涉及的专业和人数,及早谋划,提前安排毕业生就业。计划与北京南车集团二七车辆有限公司、北京xx兵团文化传谋有限公司完成冠名班工作。

  2、进一步加强与高职高专的对接工作。继续联系河北旅游学院、唐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北京华嘉学校,规范联合办学模式。

  3、为适应形势的不断变化和发展,总结经验,探讨学校招生与就业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

  五、其他工作

  1、搞好本部门成员的政治思想工作,精诚团结,构建和谐处室。

  2、做好学生的注册、电子摄像以及毕业发放等工作。

  3、为适应形势的不断变化和发展,总结经验,探讨学校招生与就业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

  4、收集、整理招生、培训、就业的资料档案。

  5、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招生计划 篇5

  一、招生管理办法:

  (一)本镇户籍适龄儿童入学

  1、公办学校招生范围

  小学一年级招生:20xx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之前出生,具有本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办理新生登记手续后,由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按就近入学原则,兼顾社区与学校的对应情况,统筹安排学位,各公办小学招生范围如下:民众中心小学:民众社区、多宝社区、锦标村;育才小学:新伦村、民平村;三民学校:裕安村、义仓村、新建村、群安村;新平小学:新平村、沙仔村、新平四村;浪网小学:浪网社区、浪网村、东胜村、三墩村、上网村;接源小学:接源村、沿江村。

  初中一年级招生:根据市教育局的统一安排,具有本镇户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由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根据学校分布情况,按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镇属初中学位,镇公办初中招生范围如下:民众中学:民众社区、多宝社区、锦标村、新伦村、民平村、裕安村、义仓村、新建村、群安村、新平村、沙仔村、新平四村、沿江村;浪网中学:浪网社区、浪网村、东胜村、上网村、接源村、三墩村。

  2、跨校申请

  跨校申请主要指不在户籍所在村(社区)居住或父母已在镇上购房并居住需要申请跨校入学的民众户籍学生。安排学位时,先满足学校招生户籍地段及其它符合入学政策的儿童入学,再酌情安排本镇户籍儿童跨校申请就近入学。跨校申请原则上只接受房产是父母双方或一方,且日常居住的学生申请,跨校申请可有多个志愿,按先后顺序安排,不合条件或所申请学校学位不足的,申请学生回原学籍地所在学校就读。本镇跨校就读学生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父母居住地房产证明(如属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的需提供证明)、国土部门提供的土地证明、居住地所在村(社区居)委会和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明等。

  (二)非本镇户籍适龄儿童入学

  1、本市外镇。本市外镇户籍人口子女跨镇区就读我镇公办学校的,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方可认定为确需跨镇区就读:①在民众镇缴交社保证明(在民众镇参加社会保险到现场报名之日止的参保记录,满一年以上),或《工商营业执照》(法人代表必须为监护人本人)或劳动合同(满一年以上)等有效工作证明;②民众镇房产证等材料。

  2、近三年已申请积分入户并取得入户通知书的,由镇招生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入读镇内公办学校。

  3、申请办理流动人口积分入读公办学校,符合积分条件,排名在市政府相关部门公布的指标数内的,由镇招生领导小组安排入读镇内公办学校。

  4、符合《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居住证持证人在同一居住地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五年、有稳定职业、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其子女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应当与常住户口学生同等对待。具体办法由居住地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制定。居住证持证人在同一居住地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七年、有固定住所、稳定职业、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依法纳税并无犯罪记录的,可以申请常住户口。常住户口的入户实行年度总量控制、按照条件受理、人才优先、依次轮候办理,具体办法由居住地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制定”规定,可通过积分入学,并予以优先安排。

  5、父母一方是本镇户籍,子女为非本市户籍的中国籍学生,申请办理流动人口积分入读公办学校,须符合积分条件,排名在市政府相关部门公布的指标数内的,优先安排镇内公办学校就读。

  6、无户籍,确需就读我镇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的,现场报名时需提供司法部门出具的法律证明文件(或我镇教育部门认可的相关证明材料)。

  7、符合条件的各类政策性借读生。

  8、符合以下条件且没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相关法规或违反后接受处理满5年的,将按照条件和标准给予相关的奖励,但原则上只安排起始年级(即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

  (1)纳税大户奖:企业年纳税额在200万元至500万元的,原则上安排1个公办学校学位;年纳税额在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原则上安排2个公办学校学位;年纳税额在1000万元至20xx万元的,原则上安排3个公办学校学位;年纳税在20xx万元以上的,原则上安排4-5个公办学校学位。企业奖励指标原则上只能安排本企业的技术骨干和管理骨干子女入学。

  (2)当年在我镇投资500万元以上或年税收50万元以上的,可安排其本人子女1人入读我镇公办学校。

  (3)凡在我镇单位、企业工作,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安排其子女入读我镇公办学校:

  ①取得中山市“百佳员工”等荣誉称号;

  ②具有硕士、博士学位或具有高级职称;

  ③符合人才引进政策,属于企业重点引进或紧缺人才的;

  以上各相关奖励指标学位由镇招生领导小组统筹安排。

  ④有见义勇为行为等精神文明典型事迹的,或热心公益慈善事业并有较大社会贡献行为的个人或单位骨干的子女,可优先安排入读我镇公办学校。

  二、报名及录取流程:

  1、网上预报名(仅限一年级新生):符合入学相关规定的适龄儿童,由父母或监护人在4月1日至5月30日登录中山教育信息港的“中山市新生登记系统”为儿童入学预报名登记。

  2、现场报名确认:新生报名均安排在6月3日和4日,在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学校将现场接受报名。户籍适龄儿童申请入学的,由父母携儿童及相关资料(正本和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对应的小学和初中报名,申请跨校就读的先到户口所在地对应的学校报名并提交相关资料,由学校统一上报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非本镇户籍适龄儿童统一到教育事务指导中心报名。使用奖励性指标申请入学的由企业、团体负责人按照奖励指标数,收集本单位申请人的相关资料,到教育事务指导中心报名。现场报名前须凭预报名时的账号密码,登录中山市新生登记系统,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前往报名点办理(或到儿童就读幼儿园索取相关的报名表)。6月10日后,教育事务指导中心不再受理申请。

  初一新生入学,属于本镇户籍学生的,由就读小学打印调档凭证,到所属招生中学直接报名。需要申请跨校就读或非本镇户籍的学生须在6月3日和4日向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提交申请。

  3、结果通知: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将报名资料交报镇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于6月30日前将审核结果通知家长或相关单位。

  三、民办学校招生:

  民办学校招生工作参照公办学校招生时间、办法执行,同时遵守以下规定:

  1.民办学校须严格按照(中教[20xx]10号)的要求做好招生工作。招生时按照教育主管部门核准的办学规模,根据分步实施,控制办学规模的措施严格遵守招生计划进行,优先安排本镇生源。非中山户籍学生的父母(双方或一方)必须在中山市工作并购买社保,在中山市办理有效《居住证》,凡不能提供有效证明的,一律不予招收,强行招收的,一律不予入学籍,该生所需免费义务教育补助由办学者自行承担。严禁民办学校未经招生领导小组许可,超规模、超班额、跨镇域、跨市域招收新生和插班生,否则不予办理学籍,情节严重的给予限制招生、暂停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民办学校应在7月15日和8月31日前分两次将招生资料交教育事务指导中心审核,审核通过后予以入学。

  2.民办学校须拟订招生计划、招生办法、招生简章,报镇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市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向社会公布实施。

  民办学校招收新生未在市教育部门规定时间内完成招生计划和注册的,须在8月底进行一次补录注册。

  3.民办小学招生不得进行与入学挂钩的招生测试,不得以要求幼儿园推荐“学科学习特长生”等的方式招收新生。民办初中招生,可依据报名者小学就读期间《学习成长记录册》和综合素质评价等有效资料,自主招生。招生学校不得进行与入学挂钩的考试。

招生计划 篇6

  一、首先园况分析:

  xxx园内现有的班级,如托班、大班、中班或小班,各有几个,各个班级里现有人数与满员人数显示对比。

  二、统计预计招生人数

  经过园况分析,预计各班级的招生人数外,另外是否还需增加班级,现有班级加新增班级共计招生人数

  三、招生措施

  1、通过幼儿园网站上发布相关信息进行宣传,将校园网站进行完善。

  2、通过才艺表演进行宣传。

  利用节日进行宣传活动:如商场内部或一些少年宫广场,由各班级内部进行演出,与此同时教师进行宣传和介绍活动。

  四、与家长进行面对面的交流

  具体办法:到各小区、商场、超市进行宣传活动。与小区的物业进行联系,可以张贴海报,可设专门咨询点。

  注意事项:在与家长交流的内容要完整、准确的体现幼儿园的特色,并留下家长资料和联系电话。事后与家长取得联系,以便确定其来园参观或参加活动的时间。

  时间安排:各位教师可以根据自己的时间进行安排,如下班后、周六、周日等。五、园内老师积极性奖励方法

  1、教师向家长宣传我园并留下咨询家长的详细联系方法和资料的,每份资料奖励该教师xx元。

  2、和家长取得联系后家长来园参观或参加活动的,来一位家长奖励该教师xx元。

  3、家长带幼儿参观或参加活动后满意,并交费入园的,每入园一名幼儿奖励该宣传人xx元。

  4、如果半内幼儿数量达到定额,则奖励该班教师xx元。

  5、如果全园完成招生人数,达到定额,则奖励全体职工共计xx元。

招生计划 篇7

  尊敬的天津大学自主招生的各位领导:

  您好!首先要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抽处时间来看我的推荐信。我是高三年级的一名学生,想要通过校荐方式报考贵校的自主招生计划。

  我是地地道道的天津人,从小就在天津大学附近居住。儿时,我还不知道那是什么地方,只知道那里的人气质非凡,那里的景优美动人。妈妈告诉我,这是天津大学,是中国第一所现代化大学,那里培养着国家的栋梁之材。在妈妈的介绍下,我知道那里有敬业湖,那里有求实亭。从那时起,我便萌生了一个想法:我要上天大!!

  后来,我知道天津大学是天津乃至全国顶尖的综合性大学,培养了力学专家张维,中科院院士张景德等许多高级人才,被誉为近现代工业科技人才的摇篮,是“985工程””211工程” 首批重点建设的大学。

  再后来,我学习了化学,并着迷于化学世界里的奇妙变化,倾心于各种试剂仪器的`用途。我不断地告诉自己,我要上化学系,要上天大的化工学院。

  我想我是有资格被学校推荐的:

  我从上中学以来,一直担任班长的职务。在军训,日常管理和组织各项活动中,提升了管理能力和组织能力,也积累了很多为人处事的经验 。我自我要求严格,为人谦和,和同学们关系融洽,这不是来自办事没有原则,而来自于对同学们的真心相待,从不吝啬自己的时间去帮助别人。我发挥化学学科的优势,将平时所做的课外习题整理成册,义务提供给有需要的同学,和大家一同进步。

  作为学生,学习是本职,脚踏实地,勤学好问是对学习的态度。进入高中以来,各科知识的深度和难度都是初中无法企及的,但我从来没有把它当作一种负担,尤其是在我喜欢的英语化学和物理上,勇于质疑,敢于探索,从不放弃任何一个不懂得细节。由于高中很多知识都是定性不定量,甚至是感性的认识,我不满足于表面文章,经常向老师请教其中的原理,还利用课余时间通读了大学有机和无机化学,虽然不能完全理解上面的知识,但也让我开阔了眼界加深了对知识的理解。

  我不但踏实认真,更善于反思,总结规律。学习理科题量很关键这毋庸置疑,但是这不意味着做的题多就能得到好的结果。我善于在学习中感悟,回眸知识中的联系和深层内涵,抓重点进行梳理,抓难点进行突破。所以,我的学习效率相对很高,从来不靠开夜车过苦行僧式的学习模式,学在其中,乐在其中。通过我自己总结的学习方法,高中以来,在历次大考中,我的成绩名列前茅,无一例外。

  我的课余生活非常丰富,我利用播音和英语的特长,在校广播站担任播音工作。由我主播的xxxx深受同学们的喜爱。此外我还自学了视频图像剪辑技术,从荟萃节展牌到展示班会的视频制作,都是由我用心设计并完成的。

  作为社会的一员,我还热心公益活动,我在津港里社区义务做志愿者长达4年的时间。我个人在xxx社区累计义务劳动两百余小时,由于表现突出,社区主任还为我送来了表扬信。

  另外,我的兴趣爱好也十分广泛,钢琴 英语口语 成了我学习生活的调剂,在家长的影响下,我还热爱读书,至今已写过数本摘录和笔记。

  成长是一个延续的过程,一时的优秀不能叫优秀,只有一贯的高准严要求才能符合优秀的定义。到20xx年止,我已连续获得四年区级三好生,区级优秀干部,两年被评为市级文明学生,多次被评为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部。

  如果我有幸通过选拔,我想报考应用应用化学方面精细化工领域的专业。如果没能入选,我也不会气馁,争取在高考中考出好成绩,成为一名天大人,做天大蓬勃发展的见证者。

招生计划 篇8

  为发展高中阶段教育,使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均衡发展,加强高中阶段学籍管理,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我师20xx年中考人数以及各高中办学条件,确定师市20xx年普通高中招生方案如下:

  一、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五家渠高级中学800人(含特长生、计划外生、哈萨克语言考生),五家渠二中300人(含特长生、计划外生),芳草湖总场中学400人(含特长生、计划外生),新湖一中300人(含特长生、计划外生),奇台总场中学200人(含特长生、计划外生、红旗农场高中班),普通高中计划招生计20xx人。

  二、普通高中招生分数线

  1、五家渠高级中学:汉语言考生统招分数线为680分(特长生适当降低分数,审验有关证书),哈语言考生根据分数依次录取。

  根据自治区、兵团《初中学业毕业考试实施方案》的精神和有关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规定,为了体现教育公平性原则,进一步促进薄弱初中的发展,逐步缩小学校之间的办学差距,又要注意保护办学较好初中学校的积极性,促使九年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 根据20xx年各学校生源情况及成绩,五家渠高级中学招收102团、103团、共青团农场学生在统招分数线的基础上降低10分(670分),招收101团、105团(含111社区)、106团、军户农场、六运湖农场、土墩子农场、大黄山社区学校的学生在统招分数线的基础上降低20分(660分)。

  2、五家渠二中:拟定分数线600分,按照下达的招生指标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3、芳草湖总场中学、新湖一中、奇台总场中学按照下达的招生指标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三、其他事宜

  (一)按照师市教传〔20xx〕61号文件精神,以下特殊情况经师市教育局审核后,可适当降低分数线,予以录取。

  1.烈士子女、少数民族民考汉学生。

  2.获自治区、兵团以上级别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考生。

  3.获教育局、团委、综治等部门师级及以上级别道德模范、见义勇为称号的考生。

  4.由教育局组织的师及师以上级别的科技、书画、文艺演出比赛获个人前三名的考生。

  5.获兵团运动会前六名,师运动会前三名的考生(参加团体赛,为上场主力队员)。

  6.有国家认可的运动员等级证书和艺术类等级证书。

  以上考生须有单位申请报告及证书原件、复印件并予以公示。

  (二)普通高中录取完毕后,请各单位将录取名单报师市教育局审核,否则不予注册学籍。未被普通高中录取的学生,各单位要积极宣传动员学生进入五家渠职业技术学校学习。

招生计划 篇9

  一、认真贯彻实施招生考试“阳光工程”,落实高校招生公平,公正原则。抓好招生内部管理,维护招生考试的社会信誉,提高国家教育考试公信度,紧紧围绕招生考试“阳光工程”的公平公正这个核心,从制度建设、信息公开、从严管理、优化服务等方面加大建设力度,坚持“六公开”:招生政策公开;高校招生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和重大违规事件处理结果公开。执行“六不准”:不准违犯国家有关招生规定;不准、弄虚作假;不准索贿;不准以任何理由向考生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不准影响、干扰招生工作正常秩序;不准协助任何中介组织或个人的非法招生活动。做到“三个熟悉”:熟悉国家招生考试的各项政策、法规,熟悉各自岗位的工作职责任务;熟悉招生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维护招生工作良好的社会信誉。

  1、高招工作借鉴前几年的高招工作经验,继续做好新的一年的高招工作。首先做好高招政策的宣传,使学校、社会、家长、考生熟悉高招政策法规,做到家喻户晓。其次把好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关,责任到人,层层把关,谁主管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杜绝不合格考生参加高考。再次做好考生的考前教育,志愿填报和纸质档案发放工作,严格政策规定,规范操作规程,提高服务质量。

  另外,根据上级有关指示精神,在今年宁陵县高中分校28个标准化考场的基础上,20xx年我县标准化考场将全部建成。

  高考期间,为了便于加强监考老师的管理,减少开支,将结合高中学校,拟将监考教师食宿全部安排在考点内,并进一步封闭管理。

  2、中招工作。严把资格审查,做好报名工作。对全县初中毕业生统一电子采像,资格审查实行三级负责制,严防不合格学生报考和重复报考。

  加强中招统考管理,严肃考风考纪,不随便对外公开考生的考试成绩,尊重考生的隐私。

  加强中招体育测试和实验测试成绩的管理和使用,使测试成绩准确无误地计入中招总成绩,为高一新生录取提供可靠依据。

  3、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工作。严格审查应考考生的学籍,使学业水平测试报名与考生学籍保持一致。认真组织好学业水平测试的报名和考务工作。

  4、成招、自考工作。做好成人高招和自学考试的宣传组织工作,把好资格关。尤其做好考生的网上报名、缴费和报名信息确认的技术指导,及时准确发放准考证和成绩通知。

  二、做好试卷的安全保密工作。按照教育统一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要求,加强保密室建设,与公安、保密部门配合,做好试卷的安全、保密、保管和押运工作,使试卷安全保密做到万无一失。坚持试卷由招生办、公安、保密三部门共管制度,坚持试卷追踪检查制度,坚持考试日报制度、坚持责任追究制度。

  三、加强招生考试综合服务大厅建设。根据省、市招办要求,继续加大对招生考试综合服务大厅建设的力度,改善硬件环境和工作条件,建立规范化的制度体系,组织好岗位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公布热线电话:0370-7826766,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四、新建招办网站,加强网站建设。经过招办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新建了宁陵招生办网站,将通过网站向社会及时宣传发布招生考试政策和相关事宜,同时也能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和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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