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计划

时间:2022-11-25 16:29:00 招生计划 我要投稿

实用的招生计划汇编8篇

  时间的脚步是无声的,它在不经意间流逝,我们又将接触新的知识,学习新的技能,积累新的经验,一起对今后的学习做个计划吧。你所接触过的计划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招生计划8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实用的招生计划汇编8篇

招生计划 篇1

  20xx年小学招生工作已经开始,为依法做好义务教育招生阶段各项工作,我校特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教育局和镇中心校的相关规定,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切实把免费义务教育的各项政策落实处;坚持义务教育的公平性,积极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以民为本,以学生为本,依法做好义务教育招生阶段各项工作,根据“划片招生、免试入学”的原则,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二、具体措施:

  1、成立领导小组:小学招生工作已全面启动,根据镇中心校的统筹安排,学校成立了相应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招生计划数:2个班级,每班55名,约110名学生。

  3、招生对象:20xx年8月31日前出生,户籍在王西村的适龄儿童及其居住在附近的进城务工人员的适龄子女。

  4、报名时间:本校定于8月31日一天。上午(8:00—11:00),下午(2:30—5:30),在王西小学学校办公室。

  5、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办事,严格把好入学原则,严格遵守招生制度,仔细审核户口本学生户籍地址、出生年月,防止涂改冒名。严格控制招生人数,保证每班不超过55人。

  6、招生前深入王西村各组仔细了解适龄儿童情况,做好一切准备。学校与村委会加强联络与沟通,按照教育局的规定,按时张贴招生通知、招生宣传资料,方便家长及时了解招生信息。

  7、在招生工作中坚持按章办事、规范有序、耐心解释。做到来有迎声、去有送声微笑服务。

  8、严格遵守招生纪律,绝不乱收费。依法治校、按章办事。圆满完成招生入学任务。

  9、严格按时、按程序做好从招生计划到招生小结之间的.各项工作。

  10、学校成立专门的咨询服务接待人员,有专人负责接待和处理家长的来电、来访。电话:66281939接待人员:张瑞芳。

  11、做好不符合借读条件而来报名的学生家长的解释、服务、指导工作,做到不能进来读书,也能满意服务质量。收齐外省市流动人口适龄儿童的出生证、暂住证、家长务工证、计生证及学生的健康证明(学校留复印件备查)

  三、招生工作具体安排:

  1、7月1日,召开工作会议,落实招生宣传、张贴招生布告等事宜。

  2、8月28日前做好招生的准备工作。

  3、8月31日新生报到工作。

  4、及时向上级部门上报各项基本情况。

招生计划 篇2

  一、招生管理办法:

  (一)本镇户籍适龄儿童入学

  1、公办学校招生范围

  小学一年级招生:20xx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之前出生,具有本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办理新生登记手续后,由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按就近入学原则,兼顾社区与学校的对应情况,统筹安排学位,各公办小学招生范围如下:民众中心小学:民众社区、多宝社区、锦标村;育才小学:新伦村、民平村;三民学校:裕安村、义仓村、新建村、群安村;新平小学:新平村、沙仔村、新平四村;浪网小学:浪网社区、浪网村、东胜村、三墩村、上网村;接源小学:接源村、沿江村。

  初中一年级招生:根据市教育局的统一安排,具有本镇户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由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根据学校分布情况,按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镇属初中学位,镇公办初中招生范围如下:民众中学:民众社区、多宝社区、锦标村、新伦村、民平村、裕安村、义仓村、新建村、群安村、新平村、沙仔村、新平四村、沿江村;浪网中学:浪网社区、浪网村、东胜村、上网村、接源村、三墩村。

  2、跨校申请

  跨校申请主要指不在户籍所在村(社区)居住或父母已在镇上购房并居住需要申请跨校入学的民众户籍学生。安排学位时,先满足学校招生户籍地段及其它符合入学政策的儿童入学,再酌情安排本镇户籍儿童跨校申请就近入学。跨校申请原则上只接受房产是父母双方或一方,且日常居住的学生申请,跨校申请可有多个志愿,按先后顺序安排,不合条件或所申请学校学位不足的,申请学生回原学籍地所在学校就读。本镇跨校就读学生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父母居住地房产证明(如属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的需提供证明)、国土部门提供的土地证明、居住地所在村(社区居)委会和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明等。

  (二)非本镇户籍适龄儿童入学

  1、本市外镇。本市外镇户籍人口子女跨镇区就读我镇公办学校的,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方可认定为确需跨镇区就读:①在民众镇缴交社保证明(在民众镇参加社会保险到现场报名之日止的参保记录,满一年以上),或《工商营业执照》(法人代表必须为监护人本人)或劳动合同(满一年以上)等有效工作证明;②民众镇房产证等材料。

  2、近三年已申请积分入户并取得入户通知书的,由镇招生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入读镇内公办学校。

  3、申请办理流动人口积分入读公办学校,符合积分条件,排名在市政府相关部门公布的指标数内的,由镇招生领导小组安排入读镇内公办学校。

  4、符合《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居住证持证人在同一居住地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五年、有稳定职业、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其子女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应当与常住户口学生同等对待。具体办法由居住地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制定。居住证持证人在同一居住地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七年、有固定住所、稳定职业、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依法纳税并无犯罪记录的,可以申请常住户口。常住户口的入户实行年度总量控制、按照条件受理、人才优先、依次轮候办理,具体办法由居住地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制定”规定,可通过积分入学,并予以优先安排。

  5、父母一方是本镇户籍,子女为非本市户籍的中国籍学生,申请办理流动人口积分入读公办学校,须符合积分条件,排名在市政府相关部门公布的指标数内的,优先安排镇内公办学校就读。

  6、无户籍,确需就读我镇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的,现场报名时需提供司法部门出具的法律证明文件(或我镇教育部门认可的`相关证明材料)。

  7、符合条件的各类政策性借读生。

  8、符合以下条件且没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相关法规或违反后接受处理满5年的,将按照条件和标准给予相关的奖励,但原则上只安排起始年级(即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

  (1)纳税大户奖:企业年纳税额在200万元至500万元的,原则上安排1个公办学校学位;年纳税额在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原则上安排2个公办学校学位;年纳税额在1000万元至20xx万元的,原则上安排3个公办学校学位;年纳税在20xx万元以上的,原则上安排4-5个公办学校学位。企业奖励指标原则上只能安排本企业的技术骨干和管理骨干子女入学。

  (2)当年在我镇投资500万元以上或年税收50万元以上的,可安排其本人子女1人入读我镇公办学校。

  (3)凡在我镇单位、企业工作,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安排其子女入读我镇公办学校:

  ①取得中山市“百佳员工”等荣誉称号;

  ②具有硕士、博士学位或具有高级职称;

  ③符合人才引进政策,属于企业重点引进或紧缺人才的;

  以上各相关奖励指标学位由镇招生领导小组统筹安排。

  ④有见义勇为行为等精神文明典型事迹的,或热心公益慈善事业并有较大社会贡献行为的个人或单位骨干的子女,可优先安排入读我镇公办学校。

  二、报名及录取流程:

  1、网上预报名(仅限一年级新生):符合入学相关规定的适龄儿童,由父母或监护人在4月1日至5月30日登录中山教育信息港的“中山市新生登记系统”为儿童入学预报名登记。

  2、现场报名确认:新生报名均安排在6月3日和4日,在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学校将现场接受报名。户籍适龄儿童申请入学的,由父母携儿童及相关资料(正本和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对应的小学和初中报名,申请跨校就读的先到户口所在地对应的学校报名并提交相关资料,由学校统一上报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非本镇户籍适龄儿童统一到教育事务指导中心报名。使用奖励性指标申请入学的由企业、团体负责人按照奖励指标数,收集本单位申请人的相关资料,到教育事务指导中心报名。现场报名前须凭预报名时的账号密码,登录中山市新生登记系统,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前往报名点办理(或到儿童就读幼儿园索取相关的报名表)。6月10日后,教育事务指导中心不再受理申请。

  初一新生入学,属于本镇户籍学生的,由就读小学打印调档凭证,到所属招生中学直接报名。需要申请跨校就读或非本镇户籍的学生须在6月3日和4日向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提交申请。

  3、结果通知: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将报名资料交报镇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于6月30日前将审核结果通知家长或相关单位。

  三、民办学校招生:

  民办学校招生工作参照公办学校招生时间、办法执行,同时遵守以下规定:

  1.民办学校须严格按照(中教[20xx]10号)的要求做好招生工作。招生时按照教育主管部门核准的办学规模,根据分步实施,控制办学规模的措施严格遵守招生计划进行,优先安排本镇生源。非中山户籍学生的父母(双方或一方)必须在中山市工作并购买社保,在中山市办理有效《居住证》,凡不能提供有效证明的,一律不予招收,强行招收的,一律不予入学籍,该生所需免费义务教育补助由办学者自行承担。严禁民办学校未经招生领导小组许可,超规模、超班额、跨镇域、跨市域招收新生和插班生,否则不予办理学籍,情节严重的给予限制招生、暂停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民办学校应在7月15日和8月31日前分两次将招生资料交教育事务指导中心审核,审核通过后予以入学。

  2.民办学校须拟订招生计划、招生办法、招生简章,报镇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市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向社会公布实施。

  民办学校招收新生未在市教育部门规定时间内完成招生计划和注册的,须在8月底进行一次补录注册。

  3.民办小学招生不得进行与入学挂钩的招生测试,不得以要求幼儿园推荐“学科学习特长生”等的方式招收新生。民办初中招生,可依据报名者小学就读期间《学习成长记录册》和综合素质评价等有效资料,自主招生。招生学校不得进行与入学挂钩的考试。

招生计划 篇3

  一、 园况分析:

  本园现有班级6个,托班、小班、中班各一个,大班两个混龄班1个。托班现有人数9人,满员人数15人;小班现有人数22人,满员人数25人;中班现有人数23人,满员人数25;大班每班现有人数16、17人,满员人数25人,

  二、 预计招生人数

  托班预计招生6人;小班预计招生3人;中班预计招生2人;大班预计招生17人;另外需新增一个托班,预计招收幼儿15人。托班、小班、中班、大班加新增班级共计招生人数43人。

  三、 招生措施

  1、 通过网络。在网站上发布相关信息进行宣传,将相关网站进行完善。

  2、 通过才艺表演进行宣传。

  利用节日进行宣传活动: 在“银座百货”进行演出活动;在“华联”进行演出活动。由小、中、大班幼儿在商场内部进行演出,与此同时教师进行宣传和介绍活动。

  四、 与家长进行面对面的交流

  具体办法:到各小区、商场、超市进行宣传活动。与小区的物业进行联系,可以张贴海报,可设专门咨询点。

  注意事项:在与家长交流的内容要完整、准确的体现幼儿园的`特色,并留下家长资料和联系电话。事后与家长取得联系,以便确定其来园参观或参加活动的时间。

  时间安排:各位教师可以根据自己的时间进行安排,如下班后、周六、周日等。

  五、 奖励办法

  1、 教师向家长宣传我园并留下咨询家长的详细联系方法和资料的,每份资料奖励该教师 元。

  2、 和家长取得联系后家长来园参观或参加活动的,来一位家长奖励该教师 元。

  3、 家长带幼儿参观或参加活动后满意,并交费入园的,每入园一名幼儿奖励该

  宣传人 元。

  4、 如果半内幼儿数量达到定额,则奖励该班教师 元。

  5、 如果全园完成招生人数,达到定额,则奖励全体职工共计 元。

招生计划 篇4

  根据学校20xx年度自定目标和计划,打造精品专业,培养品牌学生,加大招生宣传力度,进一步解决思想开拓创新,采取相应的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校区迁址对招生的影响,招生数增幅不少于10%,为确保任务的完成,具体安排如下:

  一、明确任务,确保招生人数增加

  今年的招生工作有一定的困难:一是同类学校竞争激烈,相互争抢生源,各旗县区都搞生源保护,禁止学生外流。二是学校迁址,红山区内学生入校量要减少,基于以上情况招生人员要打起精神明确任务,早准备、早行动、确保任务的完成。

  二、做好市场调查,研究招生新举措

  开展社会调查,进行了市场预测,利用相应的时间同各专业取得联系,了解各专业对招生工作的看法,听取他们的建议,掌握相关专业的人才需求情况,同时摸清重点生源学校的部分情况及毕业生数,同时对各级各类的职业学校广泛接触,沟通招生信息、交流招生经验,掌握第一手资料为开展下一步工作打好基础。

  三、实施招生工作,广泛宣传,正确引导,提高人们对职业教育的认识

  1、实施春秋两季招生策略,春季招生有利于学生的就业和控制生源的流失,今年的春季招生工作正在进行。

  2、根据专业制定切合实际的招生简章,做到图文并茂,展现我们新校区的风采。

  3、利用有效途径,开展工作

  (1)根据了解各初中的生源情况,继续组织我校招生人员到红山区各初中学校宣传我校的专业特点、优势、国家对职业教育的优惠政策、就业方向等,并及时将招生简章发放到学生手中,或将各初中将毕业的学生领入我新校区参观,展示我校专业实训等。

  (2)提前到旗县区招生点对招生大户的地区做细致的.工作,时间放长一点,能见到班主任见班主任,能见学生见学生,最好能见到家长,做到嘴勤、腿勤,重点学校重点做,积极宣传我校的办学成果和办学特点,以及国家对职业学校的优惠政策让家长、社会充分地认识职业教育的发展。

  (3)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新闻媒体、展板等加大力度做好招生宣传。

  (4)在招生工作中,注意开辟新的招生地区、招生点。

  4、假期成立咨询点,及时对来校和家长及学生讲解他们提示的问题,让他们满意而归。

  四、组织报名录取新生

  完善报名录取手续,做好新生的录取咨询接待工作,及时发放录取通知书,根据学校的要求,相关专业面试,不合格的学生坚决不录取。

  五、制定20xx年春季招生计划

  20xx年是我校招生工作的重要一年,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相信有全体教师的支持和鼓励,我们一定把握机遇、克服困难、开拓创新、认真工作努力完成招生任务。

招生计划 篇5

  一、指导思想

  20xx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以进一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依据略教体发[20xx]28号《略阳县教育体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xx年全县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认真贯彻《义务教育法》,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维护教育公平,促进学校均衡发展,努力构建和谐教育,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接受优质教育的需求。

  二、成立招生工作小组,明确分工职责

  1、招生工作小组

  2、工作职责:组长全面负责招生工作;副组长的职责是解决组员解释不了的问题,进行组织协调;组员的职责是具体实施招生工作,检查验收报名材料并做好登记,负责解释招生政策,及时解决招生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工作要求:组员在招生时应着装大方,佩戴工作标志,态度热情,耐心解答学生家长提出的疑问。

  三、招生原则及政策要求

  (一)招生原则坚持依法招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不举行或变相举行选拔性考试;坚持公平招生,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坚持生源均衡分布,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坚持公开招生,加强过程监督和管理,做到报名时间公开、招生办法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结果公开。

  (二)招生政策

  1、凡接受并完成小学教育的适龄儿童均需入学。

  2、户籍(住址)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收具有我区户口的适龄儿童少年,

  1)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同一户籍上,且户籍与实际住址相符的为有效户口;

  2)学生父母确属无房户,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长期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上,且户籍与实际住址相符的为有效户口;

  3)新迁入户口的时间以招生报名工作结束日为准;

  4)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相同,但空挂于亲戚、朋友、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上的为无效户口;

  3、有一套以上住房者,依据其经常居住房屋地址划片入学;

  4、因改造或其它原因拆迁的居民,依据拆迁办或其它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所标注的住址划片入学。

  四、特殊情况处理

  (一)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问题。本着就近入学的原则接收进城(区)务工人员子女入学。进城(区)务工人员子女,可在居住地学校公布的招生时间内到学校报名,学生报名时需提供:

  1、房屋产权证或经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认可的房屋租赁合同;

  2、暂住户口证;

  3、户籍所在地的户口本;

  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的劳动用工合同或有效期1年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

  (二)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入学问题。对于符合规定就近入学的现役军人子女,在规定时间内直接到学校报名登记,学校优先接收。确需借读或跨学区就读的,应按规定程序办理手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审批。

  (三)借读或跨学区入学问题。确需在我区借读的,由家长向拟借读

  学校书面提出借读申请并填写借读审批表。办齐手续,经县局审批同意,我校方可接受。严禁先接收学生而后再办手续的行为。

  (四)房产住址特殊情况确认问题。

  1、因城中村改造而无房产证的,分下列两种情况处理:一是属本村居民的,需村委出具证明并经街道确认;二是属其他购房户的,需提供购房合同和购房原始发票;无购房合同的',需提供村委证明(经街道确认)及购房原始发票。

  2、因房产抵押贷款而无法提供房产证原件的,报名时需提供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开具的房屋产权证明(也可在房产证复印件上加盖公章),或者提供加盖银行抵押贷款章的房产证复印件。

  3、房屋现已居住但还没办理房产证的,报名时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原始发票和房屋质量保证书。

  4、以政府发放的入学通知书为准。

  五、招生学片区域及计划

  1)学区:白水江镇各村(居委会)及企事业单位。

  2)按照略阳县教育体育局的招生计划,七年级招收2个平行班。100名新生。

  六、招生报名事宜

  1、招生时间:20xx年6月29日——7月15日。补录时间:20xx年9月1日——9月3日

  2、招生地点:白水江初级中学

  3、家长领新生到学校报名时需携带

  (1)户口本;

  (2)县(区)级以上医院开具的学生健康证明;

  (3)入学通知书。

招生计划 篇6

  为进一步做好20xx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根据《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厦门市20xx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厦教基〔20xx〕8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意见。

  一、招生原则

  幼儿园属于非义务教育阶段,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原则,组织招生片区内的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免试入园。

  二、招生对象

  本区户籍或居住在本区符合政策要求的小班适龄幼儿(即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1.公办园招生对象为各公办园所在招生片区内户籍的适龄幼儿(招生片区对象的具体条件见本意见第四条);

  2.因学位已满,除新开办幼儿园外,公办幼儿园的中、大班原则上不接收插班生;

  3.学前班招生对象为学前班所在村(居)户籍的适龄幼儿;

  4.民办幼儿园招生对象为持有本区户籍或居住在本区的非本区户籍适龄幼儿。

  三、报名时间

  公办幼儿园新生报名时间统一确定为7月30日,民办幼儿园新生报名时间统一确定为8月13日。未经区教育局批准,公、民办幼儿园均不得提前招生。

  四、招生办法

  (一)公办幼儿园、学前班

  1.招生片区划分:

  公办幼儿园、学前班实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园。招生片区由区教育局根据当年度公办幼儿园学位数和适龄户籍幼儿人数划定,其中学位数已趋饱和的幼儿园,新交付的小区楼盘原则上不再划入招生片区。招生片区每年将根据学位数和户籍幼儿数进行动态调整。

  鉴于学前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阶段,而目前我区户籍幼儿数已远超公办幼儿园学位数,自20xx年起,凡小区楼盘有民办配套幼儿园的,原则上就近入读配套的民办幼儿园,享受政府补助,不再划入其他公办幼儿园招生片区。公办幼儿园若招收完片区内生源后尚有空余学位的,可面向周边其他小区楼盘招生,摇号录取。

  公办幼儿园、学前班应于报名前一周在划定的片区内张贴招生通告。

  2.招生对象确认:

  (1)片区招生对象的适龄幼儿应与父母或其中一方户口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即幼儿父(母)拥有片区内房屋产权,适龄幼儿及父(母)户口所在地与房产证地址一致,幼儿及父(母)应在户口所在地实际居住。

  (2)片区招生对象户口落户的截止日期为20xx年7月30日。超过报名期限才取得户口的适龄幼儿,不纳入片区招生对象。

  (3)购置商品房落户的适龄幼儿父亲或母亲持有实际居住地的房屋产权比例应超过50%。适龄幼儿的父亲和母亲产权比例相加超过50%的,视同符合超过50%要求。

  (4)若适龄幼儿及父(母)的户口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册,房屋产权人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且适龄幼儿的父(母)在厦确无房产的,须提供由房管部门出具的父母双方在厦无房证明,经查实后,可视为片区内的招生对象。

  (5)若户口和住所分离是因政府拆迁建设原因所致(以拆迁协议为准),可视为片区内“两一致”对象同等按照公办幼儿园招生规则参加录取(含摇号录取规则)。

  拆迁户家长可自主选择在户口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安置房所在地或自购房所在地)片区的公办幼儿园报名(只允许选择一次)。

  (6)实验幼儿园片区内招生对象除应符合“两一致”外,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同一套房产只能有一位适龄幼儿在实验幼儿园的小班至大班阶段就读,属同一家庭户且子女多于一人的除外。本条件自20xx年起,适用范围扩大至全区公办幼儿园。

  3.摇号规则:

  (1)若招生片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报名数超出学位容量时,将采取电脑随机摇号的办法确定录取对象,具体摇号时间由幼儿园另行通知。

  (2)为进一步增加学位供给,区教育部门积极挖潜扩容,20xx年秋季新增设海沧幼儿园兴港二分园、海沧幼儿园水岸名筑分园、未来之星幼儿园京口分园和新绿幼儿园海沧湾分园共4所分园,计划11月份投入使用。这4所分园所属的总园片区内第一次摇号落选的对象,可根据家长自愿原则,在第一次摇号结束后5日内分别到海沧幼儿园、未来之星幼儿园和新绿幼儿园报名登记,参加有空余学位的分园的第二次摇号录取。(以总园发布的公告为准)

  (3)未被公办幼儿园录取的适龄幼儿,由家长自行选择周边民办幼儿园就读,按照相关政策享受政府补助。

  (4)未来之星幼儿园、浪琴湾分园、蓝月湾分园三个园区,实行统一划片招生,按照公开摇号方式确定学生的具体录取园区。

  4.万科城幼儿园因二次装修改造,计划于20xx年11月份投入使用,请片区内符合报名条件的家长于7月30日到万科城幼儿园现场报名登记。

  5.海沧幼儿园兴港二分园和水岸名筑分园因二次装修改造,计划于20xx年11月份投入使用,请片区内符合报名条件的家长于7月30日到海沧幼儿园兴港分园现场报名登记。

  (二)民办幼儿园

  1.本区“两一致”对象选择到经审批的民办幼儿园入园的,按照入读的民办幼儿园等级享受政府补助;其中选择到实行物价报备收费的非普惠性民办小区配套幼儿园入读的,教育部门按照一级园分级补助标准给予补助,差额部分由家长自行承担。家长需在8月13日前到民办幼儿园报名确认方可享受补助,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入读民办幼儿园的非本区户籍幼儿,报名分级收费管理民办幼儿园的`,按照我市分级收费政策执行补助;报名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按物价部门报备的收费标准执行。

  3.纳入分级收费管理的民办幼儿园应依次优先招收以下两类幼儿:(1)海沧区户籍适龄幼儿;(2)父(母)近一年在海沧区居住、务工和参加我市社会保障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幼儿。

  五、报名及录取

  (一)公办幼儿园、学前班招生对象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经核对无误后,给予办理报名手续:

  1.户口簿、房产证、免疫卡、健康卡、体检表的原件及复印件。

  2.幼儿的父母属于被拆迁对象且户口同册的方可认定为拆迁户,需提供拆迁协议。

  3.家长应如实提供报名登记所需的材料,如有发现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报名登记资格。

  4.家长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到幼儿园办理报名手续。因故不能如期到园报名的,应事先提出书面申请,经幼儿园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名;未经批准不来报名的或超过申请期限不来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5.报名登记后,幼儿园将安排教师入户家访,进行实际入住调查,若发现未实际居住的,取消报名资格。

  (二)报名入读分级收费管理民办幼儿园的非本区户籍幼儿,报名时需出示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符合财政补助条件的留存相应复印件,并享受限价收费政策:

  1.厦门市户籍的非本区幼儿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主、父母及子女页)。

  2.非厦门户籍的幼儿需符合以下“四证”:

  (1)父(母)在厦居住1年以上的暂住证明;

  (2)父(母)在厦务工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3)父(母)按照规定参加我市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

  (三)经审核无误,符合招生条件的对象按照本意见第四条招生办法相关要求办理录取。

  六、工作要求

  (一)严格把关入园条件。各幼儿园要按照本意见要求,严格审核招生对象的报名材料,在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保护招生片区适龄幼儿入园的合法权利的同时,对“寄户”、“挂户”等人户分离情况的适龄幼儿,幼儿园要动员家长将户口迁回实际居住地入园。对不符合片区招生条件的适龄幼儿,各幼儿园应耐心解释,并做好指导工作。

  (二)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各类幼儿园要严格按区教育局核准的招生计划招生,凡未登记注册的幼儿园,一律不得擅自招生。幼儿园要严格控制班生额,若因特殊情况需突破班生规模或增加班级数量,须经区教育局审核批准。

  (三)加强民办幼儿园招生监管。建立招生宣传材料报备制度,各民办幼儿园不得进行不实宣传,并严格按收费许可项目和标准收费,按规定及时将招生情况报区教育局备案。分级收费管理的民办幼儿园招生时应对符合财政补助条件的幼儿进行资格审查,并根据审查结果按与区教育局协议规定的保教费标准进行限价收费,同时将审查结果报区教育局复核。幼儿园不得未审查先收费。

  (四)做好残疾儿童入园工作。各幼儿园要认真贯彻《残疾人教育条例》,应接受服务区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幼儿入园,特别要做好轻度智障幼儿的随班就读工作,不得歧视或拒收。

  (五)加强招生服务工作。各幼儿园应于招生期间设置专门的办事窗口,公布联系电话,统一受理,指导不符合片区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园,努力使广大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入园。要增强法制观念、政策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热情、耐心、细致做好家长的工作。

  (六)各幼儿园要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根据本招生工作意见,从本园实际出发,制定具体的招生办法,并于7月20日前报区教育局备案,7月23日前向社会公告。

招生计划 篇7

  一、指导思想

  要充分认识职业学校春季招生工作的意义。遵循教育规律实现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实行春季招生是国家和省、市在职校招生工作中的一项重大改革措施,是推进我县战略任务的现实需要,也是改变我市当前职普比例不很协调的'重要途径之一。因此学校要增强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紧迫感和使命感,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为更高层次推动职业教育快速健康发展做好招生工作。

  二、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龙水爱

  副组长:辛德源 贺放文

  成 员:杨七武 张 杰 陈佳胜 贺 鸣 叶 鹏

  三、具体措施

  1、加大对武功山中等职业学校春季招生工作的宣传力度。春季招生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工作,在招生工作中,不能强迫学生填报志愿,应尊重学生的选择。要利用各种形式,采取切实措施向社会、学校、学生及家长广泛宣传春季招生的政策、意义和必要性,认真做好家长和学生的思想工作。学校要积极配合和支持春季招生,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春季招生或限制学生填报志愿,录取到任何一所职业学校就读的学生都算生源地完成的任务数。

  2、中等职业学校在宣传时,不得以任何形式诋毁其他学校,对虚假不实、误导学生和家长的招生宣传,一经发现要立即予以批评纠正,对拒不改正的学校停止其春季招生资格。

  3、禁止不正当招生行为。对有偿招生的职业学校和有偿输送学生的普通中学,一经查实,对当事人要严肃处理。春季生在到职校入学报名之前,原就读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不让学生上课,不让学生参加期末考试或提前离校。职业学校不能提前接收学生到校就读。

  4、要加强对中等职业学校春季招生工作的领导。学校制定招生计划,明确工作目标,认真抓好落实。

  四、工作安排

  1、由龙校长参加县招生工作会议,了解武功山职业中专春季招生精神。

  2、成立领导小组。

  3、召开春季招生工作会议,商议工作措施。

  4、请武功山职业中专领导或教师来校宣传。

  5、带领学生赴武功山职业中专实地参观。

  6、班主任做好家长工作。

  7、学校派出专人护送学生去职专学习。

招生计划 篇8

  一、参与顶层策划,将招生宣传工作、信息工作、录取工作的关键环节把拿稳,巩固一支全院参与的高素质信息化招生宣传队伍,将招生就业树立骨干示范。(我院今年投档线继去年之势,又攀高)

  1、带领团队参与顶层策划与研究,把拿住招就工作的高端政策风向的变化,谋划并敏锐应对形式变化的多种可能。(时间变化,今年的春节较去年春节晚半个月)全国各省小专业招生只有40天时间,抓住最火爆的考期展开宣传,事半功倍。我院今年已把招生对象扩展到27个省,20xx将获批国际办学,将影响迈向国际海外。

  2、宣传策略的具体方法、手段要领先或紧跟市场形式的步调(生源量的地域变化与生源单位人事变化的应对)不断更新三定位的各项指标与信息。全面撒网,重点捕鱼。

  3、建设一支有新科技思维的,先知先觉的信息化工作队伍,为学校建设、招生宣传、就业创业提供有效的情报与相关数据,做到千里眼、顺风耳的功效。(今年我省放开美术生外省本科出档条件,专业出档线仅为150分,文化出档线比一二年出档线下调逾七十分)以便及时调整策略应对,使我院招生工作不受或少受影响。抓住每个细微的环节,稳扎稳打,为学院争取最大利益。

  二、积极学习进步、建设一个水平不断提高、能力不断加强、富有协作、团结、无私奉献精神的招生队伍。

  1、鼓励成员积极提高学识水平,参加研究生考试及各类培训学习。(我院主力招生干队有近40%为硕士生,本期参加各类省级以上招就培训十余人)

  2、积极参加学院的各项建设及其服务工作,建设好各自的特色空间与项目空间的应用与研究。

  3、积极参与招就工作的总结与研讨,应对不断更新变化的生源市场、就业市场的政策、机制。(本期大小不一的讨论会已成为常态)

  三、就业、创业工作的指导思路

  1、树立为学生谋前途的`思想高度、组织并上好就业创业指导课(将部分同行业成功人士和有成就校友请来学院讲课)成立一个互动性强的校友会,能实际为宣传学院促进学院就业创业发展。

  2、积极开展就业市场调研,和各系部一同将毕业生跟踪调查工作做好做实,建设更多的工学结合的社会基地,为学生实践、调查建立一个广泛的信息平台。

  3、将创业与模拟创业比赛常态化、支持各系部根据各自专业特色成立创业协会,甚至成立创业基金会、广泛与社会同行业联系合作,把我院创业带动就业的良好模式推广发扬(招生处成立就业创业研究室,力争自筹建第一个基金会,并创建一个就业创业协会总会)

  4、展望20xx,有了20xx的良好基础,20xx的招生就业工作前景怡然,美术职院的前景无限辉煌。《职院招生处20xx年工作计划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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