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二

八年级政治下册第七课练习题及答案(2)

时间:2017-10-21 17:42:05 初二

八年级政治下册第七课练习题及答案

  二、概括(请用简洁的语言概括下题蕴含的道理)

  清•吴炽昌《客窗闲话•义丐》:“乃呼里长,为之谋宅于市廛,置货立业且表之以额曰‘拾金不昧’。”清•《歧路灯》第一百八回:“把家人名分扯倒,又表其拾金不昧。”秀才何岳,自号畏斋,曾经在夜晚走路时捡到200余两白银,但是不敢和家人说起这件事,担心家人劝他留下这笔钱。第二天早晨,他携带着银子来到他捡到钱的地方,看到有一个人正在寻找,便上前问他,回答的数目与封存的标记都与他捡到的相符合。那人想从中取出一部分钱作为酬谢,何岳说:“捡到钱而没有人知道,就可以算都是我的东西了,(我连这些都不要),又怎么会贪图这些钱呢?”那人拜谢而走。他又曾经在做官的人家中教书,官吏有事要去京城,将一个箱子寄放在何岳那里,里面有金数百两,(官吏)说:“等到他日我回来再来取。”,去了许多年,没有一点音信,(后来)听说官吏的侄子为了他的事情南下,但并非取箱子。(何岳)得以托官吏的`侄子把箱子带回官吏那儿。秀才何岳,只是一个穷书生而已,捡到钱归还,短时期内还可以勉励自己不起贪心;金钱寄放在他那数年却一点也不动心,凭这一点就可以看出他远过与常人。

  三、简答

  1.张某花3600元买了一架数码相机。三个月后,张某发现相机不见了,经再三追问,儿子说他将相机以1000元的价格卖给了同学。张某找到那位同学及其家长,表示愿以1000元将相机赎回,但那位同学的家长认为:张明是14岁的中学生,不是小孩,说话是算数的,买卖已成交并写有字据,双方出于自愿,哪有反悔之理,不同意退回。 张某诉至法庭,法庭判决张某用1000元赎回照相机。

  简要说说法院如此判决的理由。

  2.在市场经济下,有些人受利益的驱动,频繁侵犯他人的智力成果权。

  (1)请你列举我们生活中都有哪些侵犯他人智力成果权的现象。(最少三种情况)

  (2)请你为我国智力成果权的保护出谋划策。

  3.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了宪法修正案,第二十二条宪法第十三条修改为:“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保护公民的财产权和继承权。”

  请问:“当公民的财产所有权受到非法侵害时应如何保护自己的权利?

  4. 某村因靠近县城,宅基地价值一度高达每平方米200多元。村委会干部见有利可图,以为本村增加收入为名,违章乱批基地给本村村民,盖上简易住房后,以个人名义出卖住宅,变租出卖土地所有权。村委会主任在近5年时间里通过卖宅基地获利60多万元。许多农户也千方百计走后门批来宅基地再转手倒卖。在近5年中,这个村共有164户村民出卖过宅基地。有关部门根据举报查实后,将农户卖房的非法所得全部收缴充公,村委会有关干部也受到了查处。

  有关部门为什么能全部收缴该村农户卖宅基地的收入?

  5. 李某10岁的儿子写的作文在少儿作文大赛上获奖。某出版社未经本人同意将其编入一本《少年儿童优秀作文选》。

  出版社应不应该给李某的儿子支付稿费?理由是什么?

  6.公民李某共有三儿一女,除第二个儿子婚后不久就暴病死亡外,其余儿女都已成家另居。李某生前曾长期患病在床,妻子亦年老体弱,无力照料丈夫,夫妻俩长期由寡居的二儿媳服侍。李某病逝后留下家庭储蓄3万元,房屋4间,子女们为财产继承问题发生了纠纷。

  (1)解决上述财产继承纠纷的依据是什么?

  (2)在上述案例中,谁是被继承人?谁是继承人?哪些是遗产?继承应从什么时间开始?

  (3)李某的大儿子说:“父亲的遗产是只传给儿子的,何况妹妹早已出嫁,所以财产继承只是我与三弟之间的事。”你认为这种说法对吗?为什么?

  (4)李某的小儿子说:“虽然二哥已死,但二嫂尚未改嫁,而且她在我们家帮我们服侍父亲,所以父亲的遗产也该分给她一份。”此说法有无道理?为什么?

  (5)李某的长兄闻讯也赶来说:“我与李某是亲兄弟,他死了,遗产应分给我一份。”这话对吗?为什么?

  八年级政治下册第七课练习题答案

  一、1.C 2.B 3.B 4.A 5.C 6.B 7.D 8.D 9.A 10.C 11.A 12.C 13.A 14.A 15.C 16.ABC 17.BC 18. BCD 19.ABD 20.BCD

  二、只有公民的合法财产,才属于个人所有。(或: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穷秀才何岳品格高尚。)

  三、1.我国民法通则第11条和第12条规定:“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根据这些规定,一般情况下,10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从上述材料看,一个只有14岁的孩子属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只能进行简单的与其智力、年龄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出卖家里的高档照相机的行为已经超出了14岁的孩子的行为能力。因此,其与买方之间的买卖行为应是无效的。

  2.(1)略。 (2)国家完善立法。加大宣传提高公民的知识产权法制观念。同时加大管理和监督。执法机关要加大打击侵犯智力成果权的违法行为。公民要提高法制观念,拒绝购买盗版书籍以及音像制品,发现盗版要及时举报。 

  3. (1)当我们的财产所有权受到侵犯时,应及时寻求法律救助,依靠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当所有权的归属发生争议时,我们应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其所有权。 (3)当我们的财产被他人非法占有拒不返还时,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强令不法占有人返还原物。 (4)当我们的财产受到不法侵害已经毁坏或者灭失时,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 (5)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有可能出现行政违法现象。当其违法实施没收财产的行政处罚,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时,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依法撤销裁决,或予以行政赔偿,以维护自己的财产所有权。

  4. 因为(1)有关部门全部收缴农户卖宅基地的收入的做法是对的合法的。 (2)我国法律只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的所有权,对于公民通过非法方式、方法获得的财产所有权不仅不加以保护,国家还将依法予以追究和处罚。 (3)某村委会干部和农户以个人名义卖住宅,变相出卖土地使用权所获得收入属非法收入,理应全部收缴归公。其非法行为将受到法律的打击和惩罚。

  5. 出版社应该支付李某的儿子稿费。理由:(1)李某的儿子所写的作文属于智力成果,未成年人也享有智力成果权,出版社必须支付稿费,否则是侵权行为要承担法律责任。(2)如果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权遭到非法侵害,可以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求有关机关予以法律保护,要求侵权人承担法律责任。

  6.(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产继承法》。 (2)李某是被继承人;李妻及其儿女、二儿媳是继承人;李某的储蓄和房子的一部分都是遗产;财产继承时间,必须在被继承人李某死亡之后开始。 (3)李某的大儿子的观点是错误的。因为它缩小了继承的范围,也违反了我国法律规定的男女平等的原则。根据继承法规定,死者的女儿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她有权继承遗产。 (4)李某的小儿子说的有理。我国继承法规定丧偶儿媳或妇婿,如果他们尽了了主要赡养义务,不管是否再婚,都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5)李某的长兄的话是不对的,李某的长兄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只有无第一顺序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或丧失继承权时,才能继承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