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合同协议书范文六篇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协议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协议可解决或预防不必要的纠纷。想写协议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合同协议书6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合同协议书 篇1
发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路灯亮化工程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上述工程内容中设备材料供应、管线安装、附件安装和管井砌筑、灯光照明调试。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管线敷设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灯具安装日历天数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必须全部优良(如因工程质量未达到标准,所造成的返工损失费用由乙方负责)。约定工程为一年的非人为损坏保修期。
五、合同价款
工程单价以预算书为准,工程量以实施施工决算量为准。金额(大写):材料、管线敷设、安装及调试费用:RMB肆万伍仟元整,¥:45000元
六、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乙方立即进行现场按图纸及甲方意见实际测绘,准备材料、敷设各种路灯管线、灯具安装,工程完工验收后一次性结清工程款。
七、安全责任
乙方在路灯施工过程中,应注意安全监管,杜绝安全事故发生。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所有责任概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八、 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书
2、合同条件
3、国家和市有关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4、图纸
5、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
九、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条件》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十、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一、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二、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签字盖章 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法定代表人: 电话: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法定代表人:电话:
合同协议书 篇2
甲方_________与乙方_________原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的_________合同(原合同编号),现因_________,经双方协商同意,决定将其中_________条款:_________修定为:_________因修订合同给_________方造成损失计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负责赔偿,赔偿金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分_______次付清,特此协议。
本协议由双方签字盖章,并经鉴证机关审查证明后生效。协议书一式_____份,由双方各收执一份,鉴证机关收存一份,送________(有关单位)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合同协议书 篇3
甲方:×××××××××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乙方:×××××××××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甲方为完成项目工区内工作任务,与乙方协商雇用其所养马匹用以开展工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遵循合法、公正、平等原则按以下条款签订雇用合同,并共同遵守合同条款。
一、工作内容
1、甲方雇用乙方马匹以及其它需使用马匹的.工作。
二、费用及结算方式
2、甲方雇用乙方马匹为每匹每天元人民币。若当天不使用马匹,则费用为每匹每天 元人民币。
3、甲方按整月为乙方支付雇马费用。雇用马匹满一月后在15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当月雇马费用。不足整月按天支付和决算。
三、工作时间
4、甲方雇用乙方马匹为不定时工作时间,马匹使用根据项目工程进度由甲方进行具体安排。
四、双方的权力和义务
5、甲方有义务在使用马匹过程中爱护马匹。
6、乙方有义务在甲方每日作业前,将马匹提前准备好,若因此耽误甲方工作,甲方有权在费用结算时扣除相应金额。
7、乙方有义务保障甲方用马需求,不得单方减少马匹。
8、乙方有义务告知甲方马匹习性和骑乘注意事项,不得提供烈性马匹。
9、乙方所提供马匹必须配备全套鞍具。(包括:马鞍、马叉、肚带、脚蹬、缰绳、马掌等)。
10、甲方有义务按时向乙方支付雇佣马匹费用。
11、甲方在合同期间可根据工作需求,增加或减少马匹雇用数量。若乙方马匹数量不足,甲方可向第三方租用马匹。
12、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对马匹有使用权,乙方不得干涉。
五、合同期限
1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4、甲方在区域内需使用马匹的工作结束,甲方提出终止雇用马匹,并向乙方付清雇马费用后,终止本合同。
四、其它
15、马匹生病或因马匹自身原因受伤、死亡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6、若因自然灾害(如:山洪、泥石流、滑坡、塌方等),造成马匹受伤或死亡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7、乙方若因马匹不能及时到位,影响甲方工作进度,甲方有权在费用结算时扣除相应金额。
18、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9、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乙方签字: ×××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年月 日
合同协议书 篇4
合修字第 号
甲方____与乙方____原于___年___月___日签订的合字第____号________合同,现因
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同意,决定将其中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修定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因修订合同给____方造成损失计____元,由____方负责赔偿,赔偿金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分____次付清,特此协议。
本协议由双方签字盖章,并经鉴证机关审查证明后生效。
协议书一式___份,由双方各收执一份,鉴证机关收存一份,送___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鉴证机关:(盖章)
代表人:(盖章) 代表人:(盖章) 鉴证人:(盖章)
年 月 日
合同协议书 篇5
[案情]
被告人冯某承包了H建工集团A工程项目的部分木工工程,因此向杭州R出租站租赁钢管、扣件用于工程中搭脚手架。R出租站要求冯某在租赁合同上加盖A工程项目部的公章,但A项目部认为这是冯某个人的租赁合同,不需加盖公司印章。为顺利签订合同,冯某私刻H建工集团B项目部的公章,于20xx年3月8日与R出租站签订了租赁合同,并在合同上签署真实姓名。双方约定,租赁钢管、扣件,具体数量按实发为准,租赁期为2年,租金每月结算并付清。之后冯某陆续租来钢管、扣件用于工程,并按约定支付租金。后冯某在工程项目资金垫付较多导致资金短缺,于是将租赁来的部分钢管转手变卖来周转资金。20xx年1月左右,出租站因冯某拖欠租金未付向法院起诉,A项目部因为被法院冻结了账户,也停发了冯某的工程款,导致冯某预计可以获得的工程款无法及时获得。3月冯某与R出租站协商分期归还变卖钢管的材料款,并首期支付17万元,但要求出租站撤回起诉。7月,法院因发现租赁合同上B项目部的印章存在私刻嫌疑,驳回起诉,并让R出租站负责人报案。20xx年5月冯某被抓获归案。
[分歧]
本案被告人伪造公司印章签订了租赁合同,但签订合同时并无诈骗故意,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后在租赁期内因资金周转不灵而变卖租赁物的行为是否一定构成合同诈骗罪?对此存在两种不同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被告人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私刻公司印章,存在隐瞒真相,虚构事实的情况,后又擅自出卖租赁物,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第二种意见认为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合同诈骗罪,但构成伪造公司印章罪。
[评析]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理由如下:
1.被告人主观上不具有诈骗的故意。尽管被告人和出租站签订租赁合同时使用了伪造的B项目部的公章,但这一行为是在出租站要求合同上加盖公司印章而工程所在的A项目部不愿意加盖的情况下,被告人为了顺利签订合同而实施了伪造印章的行为,但租赁合同上也有被告人的真实签名,其签订合同的真实意图是租赁钢管、扣件,并实际用于工程,并不存在虚构事实骗取财物的主观故意。
2.被告人客观上不具有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首先,本案中双方的租赁合同已实际有效,出租站基于租赁合同交付租赁物,并非因为被告人的欺骗行为交付财物。被告人也按约定履行支付租金的义务,由于承包工程项目进行了垫资等原因导致资金暂时短缺,才在租
赁期间采取了变卖部分钢管、扣件来满足资金周转。其次,被告人完成了所承包的工程,尚有大量工程款可以结算,并不是没有偿还能力。被害人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才导致工程款被冻结,无法按计划取得。第三,事后被告人积极和被害人进行了协商,并尽其所能支付17万元材料款,案发后也努力赚钱偿还,期间与被害人也有联系,并未潜逃。
3.被告人的行为构成伪造公司印章罪。被告人冯某在未经H建工集团许可使用印章的情况下,私刻了该公司B项目部的印章,破坏了国家对社会的正常管理活动,并使用该印章与他人签订租赁合同,引发了极大的经济纠纷,被告人的行为扰乱了公共秩序,构成伪造公司印章罪。
合同协议书 篇6
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已经订立的合同条款进行修改或补充的法律行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变更也不例外。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只要双方当事人平等自愿协商,是可以协商变更合同期限的,即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变更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反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可以变更为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笔者认为,针对目前一些用人单位恶意与劳动者签定短期劳动合同的情况,如劳动者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10年以上的,劳动者仅与用人单位签定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在合同期限内请求变更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以维护劳动者自身的合法权益。但要注意一点,劳动者在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存续期间提出变更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要求的,才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在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结束时,才提出变更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要求,这就不是变更而是重新签定新的劳动合同了。
除了上述合同期限变更以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当事人还可以就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劳动条件和违反劳动合同的赔偿责任等方面协商,进行变更。
当然,在变更合同条款时,应当按照自愿、平等原则进行协商,不能采取胁迫、欺诈、隐瞒事实等非法手段,同时还必须注意变更后的内容不违法,否则,这种变更是无效的。 通过变更合同合理规避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首先确定该员工是否具备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
1.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既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不论是工作不满十年,还是第一次订立合同,均可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2.新《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关于订立无固定劳动合同的三项条件。
3.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如因以上第2项的原因,可以通过变更合同终止日期的方法进行合理规避
(1).在第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30日之前与劳动者协商进行劳动合同的变更。
(2).变更内容主要为将合同期满日期变更为新的日期,如果原合同规定了竞业禁止或保密、培训方面的内容也应进行相应变更。
(3).变更后的劳动合同仍然处于第二次固定期限合同状态,但需依照当地劳动部门的规定进行鉴证。
(4).注意不要在临近合同续签日期与员工谈合同变更,会引起员工的不良情绪。
变更合同终止日期,理论上可以,但是没有实际意义,根据《劳动合同法》,变更劳动合同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如果劳动者就是不同意的话,企业是无权单方面变更的。劳动者也不傻,知道企业变更合同期限的真正意图,一般是不会答应的。如果企业真的可以做到令劳动者心甘情愿地接受变更合同期限,还不如双方第三次续订时,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只要劳动者申明是其自愿即可。
说的有道理,与员工协商签订第三次固定期限合同比变更合同期限更容易让人接受。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正在摸清全国各个企业所谓应对《劳动合同法》的规避方法,这些方法将在之后的司法解释中明确列为非法行为,例如华为的买断,08年开始肯定是违法的,它也算第一个撞枪口了。
很多HR都怕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个人认为没有必要。只是公司的人事流程、制度都很完善的话,公司完全可以根据绩效来淘汰员工啊。反正解除固定期的劳动合同也是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如果有很好的方法能够规避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责任的话,那法律的制定存在漏洞,但是以后出台的实施细则、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也会弥补这个漏洞的,否则这个条文不就成了摆设。
况且,现在制定这条的目的就是要求国家为了减轻负担,要求企业承担全部的社会责任啊!要从立法本意上来考虑问题。可能短时间内可以规避,但是不会永远规避的。
有企业提到:第一次订立劳动合同没到期,又延长合同用工期限(如将原来的1年延长为3年等),而合同文本及其他主要内容均没有改动。这是否属于“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东莞企业劳资法律事务保护专案组律师袁琦表示,这属于劳动合同的变更,尽管企业这样做不好认定为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企业内部频繁出现诸如这样的情况,可以视为企业是在规避法律,而规避法律的行为是被认定无效的。“当然,还要看员工是否愿意,如果员工不愿意,60天内到劳动局状告,企业也难逃其咎”。有律师表示,目前,确实有不少企业企图以变更劳动合同来取代“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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