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协议书

时间:2025-03-17 23:51:10 协议书 我要投稿

实用的合伙协议书5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协议,签订协议可解决或预防不必要的纠纷。那么写协议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合伙协议书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实用的合伙协议书5篇

合伙协议书 篇1

  甲方:

  甲方业主:

  乙方:

  丙方:

  为规范合伙企业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合伙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合伙企业的实际情况,经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伙企业协议书》。

  第一条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本《合伙企业协议书》的首要法律依据为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关于合伙企业的相关规定,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未予规定的事宜,方能适用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条本合伙企业经甲、乙、丙三方确认其性质为普通合伙企业,三方均为普通合伙人,甲、乙、丙三方应自觉遵守本协议,违约者需依照法律、法规和本协议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条本合伙企业合伙人共叁人,其中一合伙人为个人独资企业,即甲方,另两合伙人为自然人,即乙方、丙方。

  第四条为了便于本合伙企业顺利开展业务,甲、乙、丙三方共同决定,本合伙企业名称沿用甲方注册登记的商号即“东莞市长安悠然舞蹈培训服务部”对外开展业务。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甲方未经乙丙双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改其商号。

  本合伙企业住所地:

  第五条合伙人入伙出资的方式、数额如下:

  合伙人甲方东莞市长安悠然舞蹈培训服务部出资方式为甲方店内截止年月日所有自有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店内各项设备、家具、装修及房屋租赁使用权等;

  合伙人乙方沈敏出资方式为现金人民币贰万伍仟元。

  合伙人丙方刘萍出资方式为现金人民币贰万伍仟元。

  鉴于甲方之业主屈胜龙此前与他人合伙经营过甲方店务,甲、乙、丙三方特别声明,甲方保证年月日前无任何债务,若未来发现此前负有债务,乙、丙两方将不负任何法律责任,若乙、丙两方因此承担相关责任,则享有无条件向甲方追索的权力。

  第六条合伙人出资时间及合伙企业经营期限:

  合伙人甲方应于年月日向合伙企业交付甲方店内自有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店内各项设备、家具、装修及房屋租赁使用权等;

  合伙人乙方沈敏应于年月日向合伙企业交付现金人民币贰万伍仟元。

  合伙人丙方刘萍应于年月日向合伙企业交付现金人民币贰万伍仟元。

  本合伙企业的合伙期限为一年,即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本合伙企业期限届满后自行终止,若继续合作则须以书面形式为之。

  第七条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合伙人共同决定,可以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者弥补亏损。

  上述出资事项经合伙人共同决定后,应于每月5日前向合伙企业交付。

  上述出资比例为甲方承担40%、乙方承担30%,丙方承担30%。

  第八条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三方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甲、乙、丙三方对合伙企业财产共有性质为按份共有,共有份额分别为:甲方享有40%、乙方享有30%、丙方享有30%。

  合伙企业的财产由甲、乙、丙三方依法共同管理和使用。

  第九条合伙企业进行清算前,合伙人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

  第十条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向其他合伙人或者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

  第十一条经甲、乙、丙三方共同同意,合伙人以外的人依法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第十二条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未经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经甲、乙、丙三方共同确定,合伙企业日常事务由甲

  方负责,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合伙企业会计由乙方担任,出纳由丙方担任。超过元的开支事项需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方为有效。

  第十四条合伙企业的下列事务必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同意:

  (一)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二)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三)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四)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七)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有关事项。

  第十五条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非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六条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利润的分配比例如下:甲方分享合伙企业利润的40%,乙方分享合伙企业利润的30%,丙方分享合伙企业利润的30%。

  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表实行月报制,每月月未七个工作日为当月报表制作时间。

  合伙企业若有盈利,按本协议约定分配方式进行分配,但需预留元作为流动资金。

  第十七条合伙人对合伙企业亏损的承担比例如下:甲方承担60%,乙方承担30%,丙方承担30%。

  第十八条以合伙企业全部财产清偿合伙企业债务时,其不足部分,由合伙人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比例用其在合伙企业出资以外的自有财产承担清偿责任。

  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九条合伙企业中某一合伙人的债权人,不得以该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

  第二十条合伙人个人负有债务,其债权人不得代位行使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共同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第二十二条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三条合伙人退伙需经其他全部合伙人书面同意方可为之,强行退伙对于退伙前及退伙后产生的债务均按其在合伙企业中约定的分担比例承担责任。

  第二十四条本合伙企业解散时应当进行清算,清算人由甲、乙、丙三方共同担任。

  第二十五条本合伙企业财产按上述顺序清偿后仍有剩余的,按本协议规定的比例进行分配。

  第二十六条合伙企业清算时,其全部财产不足清偿其债务的,依照本协议的规定办理。

  第二十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合伙人可以达成补充协议的,以书面方式签订补充协议,不能达成书面补充协议的,以法律、法规为准。

  第二十八条争议条款

  甲、乙、丙三方发生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应当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予以解决。

  第二十九条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工商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第三十条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

  业主(签名):

  乙方(签名):

  丙方(签名):

  年月日

合伙协议书 篇2

  货车合伙经营协议书合伙人甲方姓名(以下简称“甲方”):XX

  身份证号:XXXXXXXX

  合伙人乙方姓名(以下简称“乙方”):XX

  身份证号:XXXXXXXX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公平、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共同经营大货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有XXXX品牌XXXX型号货车一辆(以下简称“合伙车辆”),车牌号XXXX,发动机号XXXX,车架号XXXX。

  二、乙方出资人民币XXXX伍万(¥50000)元向甲方购买合伙车辆50%的所有权,使得甲乙双方各占有50%的股份共同经营合伙车辆。

  三、乙方的出资,于本协议签订之日一次性交付给甲方。甲方签署此协议,表明已经收到乙方的出资款项,可以不另立收条。

  四、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货车车辆营运。

  五、甲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合伙车辆的经营盈余按照各自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经营盈余:合伙车辆在一个经营周期内的`经营收入除去各种经营成本后的净利润。

  2、合伙车辆的经营亏损按照各自持有的股份比例负担。

  经营亏损:合伙车辆在一个经营周期内的经营收入不足以支付各种经营成本的差额。

  3、合伙车辆的收支每个月算帐一次。

  六、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合伙车辆为甲乙双方共有财产,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未经协商同意私自将合伙车辆进行变卖、转让、抵押、出租、外借以及其它损害另一合伙人利益的用途,否则利益被损害方有权提出赔偿。造成不良后果的,将由过错方承担全部责任。

  七、合伙车辆在本协议签订之前的任何经营亏损、债务、以及因违法违章行为与乙方无关。

  八、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九、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终止:

  1、甲乙双方协商同意。

  2、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十、合伙终止后,合伙车辆的总价值按照各自持有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三、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XX

  XXXX年XX月XX日

  乙方(签字):XX

  XXXX年XX月XX日

合伙协议书 篇3

  订立此协议的合伙人:

  1、姓名: 身份证号码:

  2、姓名: 身份证号码:

  3、姓名: 身份证号码:

  合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 合伙内容:伟星管业咸宁总代理,由三方自愿合伙组建

  第二条 合伙名称:100家装饰建材

  主要经营地:咸宁市永安大道学府华庭元原售楼部

  第三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伟星管业咸宁总代理与建材装饰,室内装修。

  第四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2年,自20xx年5月30日起,至20xx年5月 30 日止。合伙期满可续订合伙合同。

  第五条 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一)合伙人出资。

  合伙人元,享有%的股份。 合伙人以现金方式出资,合计人民币元,享有%的股份。

  合伙人以现金方式出资,合计人民币元,享有%的股份。

  (二)各合伙人的出资于20xx年 月 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取消其合伙资格并且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三)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15000.00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合伙双方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六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双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盈余分配:以投资额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投资额为依据,按比例承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三)对于公司在职(全职)的股东以工资的形式支付其劳动报酬,其具体工资额度根据企业经营状况而定。

  第七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需承认本合同,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 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100家装饰建材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商行的事由。

  退伙前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伟星管业咸宁总代理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商行造成损失;

  ③执行合伙商行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 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100家装饰建材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商行的合伙人。

  合伙人或他人可以入伙、退伙、转让,但须经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或订立入伙、退伙、转让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 财务、管理、重大活动

  100家装饰建材在经营期间应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由 负责保管和收银, 负责记账。当月盈余于次月1至10日前结算,并制作结算单。

  100家装饰建材的收支款项应统一在100家装饰建材设立的账户中流转,开户银行和银行账号由三方确定后,列入备忘录或补充合同中。

  100家装饰建材的所有工作人员的录用及工资标准由合伙双方协商确定。

  100家装饰建材的人事、财务、经营、管理等制度由合伙双方协商确定。

  重大的合同、决策、开支、经营等活动须经合伙双方协商同意并在备忘录上签字。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产品、购进常用物料;

  4、支付合伙债务;

  5、出差使用经费(如果金额达到500元以上,须由其他合伙人同意之后,才能报销出差使用经费)。

  第九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人共同所有,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100家装饰建材进行损害公司利益的任何交易。

  (三)禁止私自挪用、转借、转让商行的货物及流动资金。

  第十一条 合伙经营的继续

  (一) 合伙如有以下事由之一,应延续合伙经营:

  1、合伙事业有赢余;

  2、合伙事业有转机;

  3、合伙人要求延续;

  4、合伙事业有很大的前景。

  (二)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商行名称继续经营原商行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三)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 合伙的终止和终止后的事项

  (一) 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消;

  5、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商行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 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1、即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2、清算如有赢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买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在价格相等的情况下,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其价款参与分配。

  3、清算后如果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争议,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协商不成的,一方可经退伙程序退伙,或可依法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全体合伙人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合伙人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手印)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 签名(手印):

  合伙人 签名(手印):

  合伙人 签名(手印):

  签名时间:年月

合伙协议书 篇4

  协议人:曾某某

  段某某

  协议人合股兴办养殖场,为了共同利益经双方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1. 根据协议人目前实际情况和现状在合股兴办养殖场的初始阶段,段某某投入60%的现金股,曾某某投入40%的股份(其中现金股30%,技术股10%)

  2. 养殖场进入发展阶段,曾某某可要求重新注入股金,使股份增至50%以下。

  3. 利润分配,以投入股本的'比例进行受益分配。

  4. 财务管理,实行共同管理,分工负责,互相监督,段某管现金,负责供销,收付,曾某某管数据,负责记帐和发票、凭证管理,所有开支须经双方同意方能支付,并定期结算,做到日清月结。

  5. 双方应精诚团结,遇事商量,不可擅自行事,对外负连带责任,对内风险平担。

  6. 不尽事宜经双方另行协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7. 对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共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协议人签名:

  20xx年10月15日

合伙协议书 篇5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合伙从事×××超市,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伙宗旨:共同合作,合法经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第二条:合伙名称:×××

  经营地址:×××

  第三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烟酒副食、日用百货。

  第四条:合伙期限暂定 年,自本合伙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合伙期限届满,经各合伙人协商一致可以续展延长经营期限,也可以根据市场情况提前终止合伙经营。提前终止合伙或者延长合伙经营应须提前 个月取得各合伙人的一致意见,在期满前办理完毕有关手续。

  第五条: 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1、 ×××超市总投资 万元(¥元)。

  2、 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 万元(¥ ),占总投

  资总额的 %。

  3、 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 万元(¥ )。乙占

  投资总额的 %。

  4、 合伙人的出资,于 年 月 日以前交齐。

  5、 本合伙出资甲方占投资总额的 %,乙方占投

  资总额的 %,作为确定盈余分配和债务承担的基础。

  6、 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

  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六条:合伙人的分工、权利与义务。

  1、 甲、乙协商一致共同推举甲方作为合伙负责

  人,全面负责合伙业务的日常经营与管理。客户协调,业务开拓等事宜。

  2、 乙方享有对财物账日的监管权利。

  第七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盈余分配,扣除店里的水、电、租金、等日常经营费用,剩余的'按双方的投资比例分配,预支每月10日前结算上一月的账目,进行盈余分配。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合伙人违反本协议导致合伙损失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在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第十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其同协商,如协商不成,可在人民法院处理。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合伙人各执一份,本合同

  经双方合伙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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