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运输协议书合集九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协议,签订协议能够保证双方合作愉快。写协议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运输协议书9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运输协议书 篇1
甲方:
乙方: 沂源亿盛化工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安全运输危险品的规定和有关文件要求,甲方委托乙方负责承运甲方的危险化学品,为明确双方的安全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协议履行期限与双方的运输经营合同履行期限相同,属运输经营合同的附件之一,与运输经营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甲方必须向乙方发放所承运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告知乙方所承运的'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特性及应急处理事项。
三、乙方必须有合法有效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乙方的车辆及从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合法有效资质。
四、运输安全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乙方应按国家要求的路线和时间运输危化学品,不得在人口稠密地段停留。
六、乙方的运输车辆不得违章作业并作好防火防爆措施同时设立警示标示,如因违章作业产生后果由乙方负责。
七、本责任书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沂源县城经济开发区
电话: 电话:0533-3267888
日期: 日期:
运输协议书 篇2
甲方:(委托方)
乙方:(承运方)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此运输协议,现就如下事项进行约定,由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委托乙方承接公路货物运输,乙方须安全、准时、完整地将承运货物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并交给定收件人。
二、甲方应提前六个小时向乙方提出用车计划,乙方应在指定的时间将适合吨位或方位的车辆派发指定地点装货,乙方安排装货的车辆应符合装载要求,货箱应保持清洁,装载后要求装载牢固,遮盖严密。
三、委托运输货物的品种、数量、价值、目的地、收货单位(或个人),以甲方开出的产品出库单及运输协议为依据,装货时双方当事人应在场点件交接,乙方在确认货物包装完好无损,件数准确无误的前提下签字。
四、运费支付方式:现付( )货到付款( )月结、( )
五、违约责任:
a)甲方委托乙方购买货物保险,保险率为3‰、在运输途中如发生意外(交通事故、火灾等),乙方应根据甲方实际的投保金额做出赔偿,甲方仅协助乙方向保险公司索赔。
b)货物到达目的地如出现丢失、淋湿、及其损坏等情况应在确认后由送货驾驶员签字认可,甲方将此确认货运问题单传真给乙方,乙方应赔偿。
c)乙方承运货物必须准时到达目的地,并送货上门,如果货运期延误3天以上(从乙方收装货物时间算起),而导致甲方收货方退货及索赔,其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d)货物到达目的地,乙方应在第一时间将甲方货物送到收货方,不得以其它原因暂扣所承运的货物。若暂扣所承运的货物,导致甲方收货方延误收货而索赔,则乙方须承担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责任。
六、经双方友好协议特定运费如下:**至**按元/件、**至**按元/件。(此处*填地名)
七、乙方至**到达时间为天、特殊情况除外(按出库单日期为准)
八、甲方必须出具有效的出货证明、送货单等给乙方(法律规范内)
九、甲、乙双方在履行公路货物运输中产生的纠纷,应及时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后可直接向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经办人: 经办人:
电话:
签约地: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____公司签订地点:
乙方:签订时间: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业务模式
甲方根据业务当天___采购实际情况以《物流发货单》的方式通知乙方去甲方指点供货单位提货,乙方根据甲方《物流发货单》, 《货物提单》上的货物名称、规格、产地、数量跟实物确认无误后进行装运货物,并运到甲方指定地点。
第二条 货物运输定价
自合同签订生效当年为人民币___元/吨,以后年份运费随行就市。甲方除支付上价格外,不再乙方支付任何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装车、转运、卸货等产生的费用),但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条 货物验收要求
乙方根据甲方供货单位拿《货物提单》,核实两张单据跟实物无误后,将《物流发货单》盖章后回传甲方指定地点,如发现其中单据跟实物不符应立即通知甲方相关负责人,否则相关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四条 货物起运地点
货物起运点:
货物到达地:
第五条 货物承运日期及到达时间
承运日期:乙方根据当天《物流发货单》上面的日期,将货物安全及时的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如逾期未将货物及时送达目的地,视为乙方违约,因此给甲方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另行组织运输工具所支付的运费的差额、甲方因违约给第三方的赔偿,实现债权的律师费、诉讼费等)由乙方承担;乙方派出的运输工具和人员的行为视为乙方的行为,因此给甲方或者第三人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货物运到期限:货物必须在拿取货物提单的第二天上午___之前送到货物指定地点。
第六条 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乙方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出现货物毁损、丢失,调换等。甲方有权根据该批货物的当时购买的市场价值提出全额赔偿,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并解除合同,乙方不得有异议。
第七条 运输费用、结算方式
乙方将货运到甲方指定地点,甲方仓库管理人员在《物流发货单》上签字盖章后,乙方司机凭《物流发货单》去甲方财务办公室结算,每月___日和___日为结算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第八条 各方的责任、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
1、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甲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乙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乙方,并相应支付给乙方所需费用。
2、 因甲方原因而引起的无法抵达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货人的,乙方必须妥善保管好货物,并以书面通知甲方,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甲方保证按合同要求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相关单据时在结算日及时结算运费给乙方,乙方不得以甲方未支付运费或者甲方许可的费用为由对运输货物进行留置,必须将所运货物交付给甲方指定的人和指定的地方。
4、货物到达甲方运输目的地,在乙方运输司机的配合下,甲方应积极组织人员进行货物卸载,其吊装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的责任
1、乙方收到甲方的《物流发货单》后,应根据《物流发货单》上的联系方式去甲方供货单位提货,提货时结合《物流发货单》上的名称,数量,规格清点货物,如发现数量,名称,规格,材质与实际不符,应及时通知甲方。
2、乙方作为甲方运输合作单位,对甲方的货物有优先承运权;不得推脱运输。
3、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否则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赔偿责任。
4、司机把货物送达目的地后,若客户对货物有任何意见,司机绝对不可以与客户发生争持,应立即与乙方负责人联系,并将事件及时回报给甲方。
5、乙方必须严格按照附件中所列运输时间执行,若因特殊情况,货物没有按预订时间到达时,乙方应及时与甲方取得联系,并说明原因,若甲方调查发现有不属实的,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6、乙方货物装运过程中应将该批货物的《材质证明书》,铭牌等随机文件交给甲方收货人员。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每次发货前,甲方提供准确《物流发货单》,作为乙方去甲方供货单位作为提货依据,由于乙方未按提单要求清点货物的`数量,规格型号、材质及产地提货导致运输出现错误,其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
2、因甲方提供资料不齐全而导致乙方无法送达或者延误送达,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现甲方所提供的收货人联系电话、地址有误,必须及时与甲方联系寻求解决办法。否则损失由乙方负责。
3、乙方错运到达地点或收货人的,乙方必须无偿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交付给收货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由于乙方的过失造成货物过期到达,超过上双方所约定的时间(且没有取得甲方的认可),每次乙方需支付给甲方人民币___元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但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交货延误,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措施防止事件的扩大,经双方协商可适当放宽到货时间。
5、乙方如在一个月内有三次推托运输业务,甲方视为乙方单方终止本合同,乙方不得有异议。
第十条:变更与终止
1、合同如有变更或者补充,经协商一致后,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承担合同终止前本合同规定的双方应该履行而未履行完毕的一切责任与义务。
3、合同如需提前终止,须双方书面同意。
第十一条 纠纷处理
若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产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1、甲方的职工的权限只是监督乙方履行本合同,无权对合同的作出任何修改,更无权收取合同项下任何金额。如果确有必要对本合同作出修改或者签订补充协议,必须由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甲方公章才具有法律效力,所有现金必须进入甲方的银行帐户,所有票据必须有甲方行使票据权利方为有效,否则均不视为甲方收到此款项,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不免除乙方付款的责任。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传真件与原件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与本合同有关的补充协议、《物流发货单》作为履行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甲方:__公司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行: 开户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日期: 日期:
甲方:
乙方:
本着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结合成都现价及相关法规,就都江堰煤矿运输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以期共同遵照执行。
一:运输物名称:燃煤
二:运输地点:又甲方指定装料点__________和卸料点_______________
三:运输车型:货箱长为6米至6.5米这个范围之内。
四:运输线路:由甲方指定。
五:运输工期:暂定一年。
六:用车数量暂定10辆,具体数量视情况而论在定。先上5辆车。
七:运输价格及计算方式:
1、运输距离在25公里以内,按每车1000元计算。(壹千元人民币整)
2、超出25公里按照第七条第一款折合为1000除25等于40元人民币/公里超过500米视为1公里。不足500米则不加公里数。每超过1公里就加40元人民币。
八:付款方式:
次日10点结清上一日的运输款。不得超过中午12点。如果这样乙方有权停工,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并按照十一条款执行。
九:甲方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车辆进场的时间。乙方车辆进场后,甲方在3小时内必须安排车辆装货。如安排不下就按照第十一款第4条执行。
十:其它条款
1、乙方车辆进场后,甲方负责办理路上所需的各种证件和通行证。
2、在运输途中,遇交警、路政、城管以及沿途村民有阻挡或是罚款、扣车扣证,一切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因此耽误乙方运输按照
十一款第4条执行)
3、乙方驾驶员酒后驾车。带病驾车。如果发生交通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任何负责。
4、甲乙双方经常沟通有问题及时处理。
5、24小时作业。
6、乙方车辆服从甲方安排,不得跳槽。如有跳槽行为出现则赔偿给甲方xx元人民币作为损失。
十一:违约处罚
1、如因甲方施工条件不全,引起乙方不能施工。(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除外)
2、乙方无故停工,甲方有权扣发停工车辆的运输费用。乙方自行承担。
3、以上1、2都视为违约。
4、违约按照每车每天800元计算。
十二:车辆进场后,甲方马上付给乙方每辆车1000元的进场费用。此费用在工程结束时退还给甲方。
十三:双方发生纠纷时应协商处理。
十四:协议签订后,从车辆进场之日自动生效。
十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电话;电话:
地址:地址:
年月日年月日
(未尽事宜填写备注)
备注:
运输协议书 篇3
合同编号: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鉴于:
1.乙方具有从事本合同约定的货物运输业务和提供相关服务的资格和能力;
2.甲方希望委托乙方、乙方同意接受委托,按照本合同条款和本合同列明的条件,由乙方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货物运输及相关服务。
为此,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在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承运甲方货物并提供相关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并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基本事项
1.1 货物种类:甲方指定的食品饮料产品、半成品、原辅材料、宣传促销品及其它生产辅助材料(以下简称甲方货物)。
1.2 运输方式:公路运输。
1.3 货物堆高要求:不超过2.5米(顶层货物与底层货物的落差距离)。
1.4 货物包装:纸箱、瓶格、塑包或纤维袋等。
1.5 货物起运地点:甲方指定配送工厂或中心仓库。
1.6 货物送达地区:具体地址以甲方送货单据指定地点为准。
1.7 运输价格:各线路的价格由双方签署《运输价格表》并作为本合同之附件。若回程时有瓶格拖回,则回程运费根据实际回空数量结算。
第二条:乙方资质及运输车辆要求
2.1 乙方承诺:乙方具有从事本合同约定之食品饮料货物运输的合法资格和充分能力,乙方指派用于运输甲方货物的车辆(以下简称“乙方车辆”)均具有合法、齐备的营运资格,乙方指派驾驶乙方车辆的司机(以下简称“乙方司机”)均具有合法的驾驶资格和丰富的驾驶经验,乙方依照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货物运输服务将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进行,乙方及乙方司机不会利用为甲方提供货物运输服务的机会从事任何非法活动。如违反上述承诺,乙方除应独立承担相关责任外,还应负责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包括商誉在内的一切损失。
2.2 乙方车辆必须符合食品饮料运输安全、卫生等法规及商业惯例的要求。除用于承运特定货物外(双方另行约定),乙方车辆的运输车厢应干燥、卫生、平整、无污染、无毒害、无异味,并且具备防雨、防晒、防止货物掉落之设施。
2.3 乙方不得使用有污染、有腐蚀性、车箱破漏或其他不适合装运食品饮料情况的车辆装载甲方货物;否则,甲方有权拒绝装车,由此给甲乙双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37424469.doc
2.4 严禁将甲方货物与有毒、油腥、易污染物品、违禁品、化工化学类物品、危险货物等不适合与食品饮料类产品共同存放的物品混装;否则,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5 若甲方部分客户的仓库对驶入的车辆型号有限制要求的,乙方有义务按收货人的要求选派合适的承运车辆。
第三条:运输质量及保险
3.1 乙方必须确保所承运的甲方货物的安全。甲方货物由完成起运交接手续至送达交付前,货物的安全及保管责任由乙方负责。
3.2 乙方应自行承担费用为其所承运的甲方货物购买货物运输保险,甲方按本合同规定应支付给乙方的运费已包含该货物保险费用。
3.3 乙方承运的甲方货物途中遇险,乙方必须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及甲方合同代表。
3.4 甲方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灭失、雨淋、污染、破损、冻损等,无论乙方是否获得保险赔偿,乙方均应负责按市场价全额赔偿甲方损失。
第四条:货物交接和验收
4.1货物发运时,双方的交货地点为甲方指定的发货地点,双方应在发货现场当场办理货物的交接验收手续,乙方所接收的货物以甲方送货单上所载明的品种、规格及数量为准;同时,以乙方的车板为货物风险责任转移的界线。
4.2 乙方必须根据甲方的具体要求安全及时将货物送至指定位置并请客户在送货单上签收以明确实收货物、促销品数量以及回收物品等情况。
4.3 货物的装卸若由乙方负责,乙方承担装卸货物的费用及货物装卸过程中的风险。
4.4 在运输回程时,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拖回空瓶、格,具体数量以甲方开具的送货单注明的数量为准。
4.5 乙方负责运输的全部货物在收货人验收合格、正式接受并签署书面验收单前的一切责任及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但因收货人违约未及时在约定的期限内检验及验收货物的情况除外。
第五条:回空瓶、格:
5.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对甲方客户的回空瓶、格进行检验,乙方在装货时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的数量和质量拖回空瓶格,对于不符合标准的瓶格不得拖回。
5.2 甲方要求整车回空,但实际回空量不足时,乙方应该及时与甲方联系,经甲方同意后在送货单上注明其缺少原因,否则由此导致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3 因乙方原因导致拖回的塑格或空瓶的数量和质量不能达到甲方的要求的,或未得到甲方同意不带或少带塑格或空瓶,而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的运费,扣除的标准为:塑格15元/只、空瓶0.50元/只。
5.4 回空装卸若由乙方负责,回空装卸时必须轻放;若发现野蛮装卸的,甲方有权将该批回空数量与实收数量的差异总数,按塑格15元/只、空瓶0.50元/只的价格从甲方支付乙方的运费中足额扣除。
37424469.doc
5.5 甲方有权对委托乙方拖回的塑格和空瓶进行抽查,抽查方法及要求以甲方相关规定为准。
第六条:服务价款:
6.1本合同所约定的运输价款均指本合同最终的一揽子合计价款(即已经包括了装卸费、代理费、港口或车站审批、检验及全部杂费,运输费、税费、司机劳务费、过路、过桥费、车辆违章处罚、审批、检验费等与本合同有关或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所有相关费用),除本合同另有明确约定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6.2 甲方除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上述款项外,不需承担乙方的.任何费用、利润损失、其他特殊或间接或意外或后续的损失和应由乙方负担的税金和其他款项等。且在运输过程中,若因乙方所安排的车辆或人员之超载、违章驾驶等原因受到处罚而造成送货迟延或甲方人员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经济赔偿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3 税费:双方在履行本合同及因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税费由各方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自行承担或由甲方依法代扣代缴。同时,乙方必须提供与本合同抬头以及乙方为甲方所提供的服务及数量相一致的合法发票,否则由于乙方违规操作而导致甲方的一切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且甲方保留解除合同的权利。
第七条:运输价格约定
7.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因乙方成本费用下降、市场竞争环境发生变化等因素,甲方认为可以下调运费的,甲方有权下调运费价格或保留解除本合同及重新确定运输商的权利。
7.2 如因政策调整引起市场发生重大变化而导致“合同价格”确实严重背离市场价格的,希望调整价格一方可提前30天向对方提出书面调价申请,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在协商达成解决方案之前,双方均应继续履行合同。
7.3 如乙方希望扩大业务合作份额并愿意下调“合同价格”的,经双方同意可重新调整运费价格。
第八条:费用结算方式
8.1 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货物运输和相关服务后,甲方应当支付给乙方的全部费用将根据乙方实际承运并及时、如数、安全送达各送达地点的货物重量(吨)和双方事先约定的运输价格(详见附件《运输价格表》),按本合同安排结算和支付。
8.2货物重量以约定毛重为标准;无约定规格的,货物重量以外包装上标注的毛重为标准;货物外包装上无毛重的,以货物实际称重为准。如因甲方原因导致货物外包装上标注的重量有误时,以甲方通知为准。
8.3 甲方随车配送的宣传促销品,重货(1吨小于3.0个立方米)按照实际重量及本合同价格执行,轻泡货(1吨大于等于3.0个立方米)按每3.0个立方米折算为1吨计算运费。与甲方产品同一车配送的宣传促销品不足1立方米的,乙方负责免费承运。
8.4 甲方运输的原辅料,重货(1吨小于3.0个立方米)按照实际重量及本合同价格执行,轻泡货(1吨大于等于3.0个立方米)按每3.0个立方米折算为1吨计算运费。与甲方产品同一车配送的原辅料不足1.0立方米的,乙方负责免费承运。
8.5 乙方应在每月10日前将截止上月底(会计结算月)由甲方签发,并经甲方指定收货人签收并加盖收货单位公章或收货单位收货专用章的“送货单据”的回单联原件交甲方核对运费金额。甲方核对无误后通知乙方开具运费发票(发票抬头为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公司)交甲方办理付款手续,乙方交付给甲方的运费发票必须是甲方能抵扣税款的国家统一运输专用发票,甲方收到合格完整的运费结算单据及发票后,在收到之日起30日内将运费支付给乙方。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不能抵扣税款,甲方因此无法抵扣的税款由乙方承担,并从乙方运费中直接扣除。
8.6 “送货单据”的回单联原件遗失、损毁或一个月内不能返回甲方,乙方可以在一个月内凭甲方认可的收货单位书面收货证明结算运费,但必须向甲方支付每张单据50元的违约金。如果“送货单据”的回单联原件遗失、损毁或一个月内不能返回甲方,且乙方又不能在一个月内提供收货单位书面收货证明的,甲方有权从乙方运费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与该批货物等值(按甲方货物市场价)的款项。
8.7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不予结算运费:
“送货单据”回单联原件无指定收货人签收,或无收货单位公章或收货专用章确认收货的;
“送货单据”回单联原件遗失、损毁或一个月内不能返回甲方,且一个月内不能提供收货单位书面收货证明的;
一次途损数量达到100箱以上(包括100箱)的,途损部分不予结算运费(纸箱破损除外);
因乙方自身原因未在承运后四个月内向甲方提供合格完整的运费结算单据及发票,且未向甲方提交书面延期结算申请的。
8.8 本合同中约定的乙方需要承担的违约金、赔偿款等,甲方有权从乙方运费或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取。
第九条:服务指标承诺与考评
9.1 为使甲方能及时掌握货物送达及交付信息,乙方应及时追踪货物的送达及交付情况,并于次日上午12点前将前日发运信息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指定联系人。
9.2 乙方承诺各项服务指标达到附件一之要求,并且于每月5号前(节假日顺延)将上月各项指标的执行情况以书面形式反馈甲方指定联系人
9.3 乙方承诺达到附件一约定的各项KPI服务指标,并同意由甲方分别对合同附件一中指定项KPI服务指标进行考评。其中,
9.3.1 送货及时率、订单完成率、转库完成率中任意一项的实际考评结果与乙方在附件一中承诺的标准每下降一个百分点,乙方应向甲方支付20xx元违约金;
9.3.2 车辆及时到厂率、信息反馈及时率中任意一项的实际考评结果与乙方在附件一中承诺的标准每下降一个百分点,乙方应向甲方支付1000元违约金;
9.3.3 客户投诉次数的实际考评结果与乙方在附件一中承诺的标准每增加1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20xx元违约金;
9.3.4 客户回访次数的实际考评结果与乙方在附件一中承诺的标准每减少1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100元违约金;
9.3.5 应急反应的考评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差”,应急反应的实际考评结果如为“良好”,乙方应向甲方支付200元违约金;应急反应的实际考评结果如为“差”,乙方应向甲方支付1000元违约金;
9.3.6 物流质量与食品安全得分的实际考评结果如为85分至94分,乙方应向甲方支付500元违约金;如为75分至84分,乙方应向甲方支付1000元违约金;如为74分以下,乙方应向甲方支付20xx元违约金;
因服务指标不达标而收取的违约金总额最高不得超过50万元/月。
9.4 春节特定期间,因不可抗力因素,KPI指标适当下降,下降幅度由甲方确定。
第十条:保密
10.1乙方对本合同具体内容以及在履行本合同中所知晓的有关甲方的任何商业资料及信息均应当严格保密,不得在未获得甲方书面认可的情况下将此类资料或信息直接及间接透露给任何第三方知悉。且乙方不得因本合同而利用甲方名义为其进行宣传。
10.2 除非另有约定,乙方保密义务的期限为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两年时间。
第十一条:合同的解除
11.1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1.1.1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变更货物送达地点。
11.1.2 连续两个月,每月累计有3次属乙方责任的有效投诉。
11.1.3 连续两个月或累计有2个月乙方KPI指标订单完成率不能达到合同承诺。
11.1.4 甲方经过核实,发现乙方有谎报KPI服务指标的行为。
11.1.5 连续两个月,乙方每月累计有10次不能按时到货或每月累计有10次发生途损(经甲方工厂配送及财务负责人确认的不可抗力情况除外)。
11.1.6 连续两个月,乙方每月累计有10张“送货单据”回单联原件遗失且不能在一个月内提供收货单位书面收货证明或不能在一个月内返回甲方。
11.1.7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履约保证金不足 10万元时,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7日内未补足。
11.1.8 如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之义务或不能按照甲方20xx年业务发展之需要而临时提供必要服务(提前7天通知,不增加额外运输成本),甲方保留随时解除合同和取消或变更乙方承运区域的全部或部分运输配送的权利,并将要求乙方承担相关的经济损失。
11.2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1.2.1 因甲方原因,甲方连续两个月未能按本合同规定支付运费给乙方。
11.2.2 乙方按本合同承运甲方货物的运费,连续三个月均不足履约保证金50%,且甲方不同意降低履约保证金数额。
第十二条 保证金
12.1 为保证甲方产品运输过程中的安全,乙方同意向甲方一次性缴纳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大写_壹拾万元整__)(本保证金甲方仅负保管义务,退还时不计利息)。在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的基础上,至本合同有限期届满,甲方将足额退还乙方该保证金本金。
12.2 若乙方未能完全履行本合同及其附件中约定的各项条款,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的相关条款扣除乙方当月运输费用,若乙方当月运输费用不足以补偿甲方损失的,乙方同意甲方在其保证金中直接扣除,且乙方必须在7日内补足保证金。
12.3 乙方全年履约率不足80%或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而单方终止本合同或拒绝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的,乙方所缴纳的保证金甲方将不予退还,且甲方保留继续追索损失的权利。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运输协议书 篇4
为加强港口铁路运输安全管理,完善铁路公司与各作业区(集司、股司)之间的安全协作关系,充分挖掘运输生产的潜力,增强港口集疏运能力,加速铁路车辆及港口货物的周转,确保铁路行车及货物运输安全,提高货运工作质量及运输生产效率,经铁路公司(以下简称铁司)与一、三作业区、股司、集司(以下简称作业区)充分协商,共同签订并遵守本运输安全协议。
第一章 铁司、作业区双方共同遵守下列规定
第一条 双方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国家《铁路调车作业标准》、《铁路技术管理规程》和港区《交通安全规则》等有关安全规定,严格履行本协议。
第二条 双方职工必须爱护机车、铁路车辆、铁道线路、道岔、通信信号设备和港口装卸机具等国家财产。
第三条 双方职工必须遵守《湛江港习惯性违章行为处罚规定》有关港口安全规定的条款。
第四条 行人和机动车辆、机械通过铁路道口时,必须注意道口的警报信号及栏杆的关闭状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确认没有火车来往才能通过,严禁与火车抢道。
第五条 严禁行人爬车和钻车底,严禁人员在火车卡底下或钢轨上坐卧。
第六条 机动车辆、机械在道口上发生故障不能移动时,道口工及司机必须在现场看守和在铁路来车方向设置防护信号(昼间为红旗,夜间为红灯,下同)并立即采取措施排除故障。同时通知铁司调度,铁司取送车辆不得过该道口。
第七条 发生交通事故时,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报告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第八条 货码及门机巴杆下不准行人通行和逗留。火车通过门吊底前,门机必须按规定停止作业,禁止货码和巴杆在运行的火车上停留和越过,并执行以下协定:
1、铁司机车进入码头线路作业前,铁司车站值班调度负责将调车作业计划提前三十分钟左右通知作业区调度,由作业区调度负责通知门吊司机暂停装卸作业,并将装卸机具停放在铁路限界外。
2、铁司机车车辆进入门机作业现场前,应减速慢行并鸣笛警示,直至门吊停止作业为止。
3、如果门吊司机不听指挥,在机车车辆通过门吊底下时仍强行作业,危及调车人员和机车车辆运行安全的,铁司立即将情况通知作业区安全部门处理。
第二章 铁司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第九条 机车进港取送作业前,铁司必须派员对有关线路、道岔、车辆进行检查,发现险情应立即报告车站调度员,由车站调度通知作业区调度派人处理。
第十条 调动车辆推进运行时,调车人员应在车列前部了望,监视列车运行,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采取防护措施。
第十一条 在港区线路牵引或推进运行时,经过道口前应鸣笛(吹哨)示警,以提醒道口工下放栏杆防护道口(当车辆进入股司石化部油库区前必须挂好防火罩,并停车接受检查)。
第十二条 严禁在港区内溜放调车作业(港三区第一道口以北各延长线除外)。
第十三条 港区内调车作业速度最高限制为:推进运行(车辆在前机车在后部推送)不超过15km/h;单机及牵引运行不超过20km/h。
第十四条 送车时应按作业区的第一次要求对准货位。送好位的车辆不得堵塞道口(成组装车需要除外)。
第十五条 原则上不准调动正在进行装卸作业的车辆。遇特殊情况必须调动时,须遵守以下规定:
1、调车人员应事先通知作业区装卸人员停止作业,撤离装卸机械;
2、装卸作业人员必须下车候工,不准随车调动;
3、捣勾作业后应及时将装卸未完了的车辆送回原装卸车地点;
4、遇装有贵重货物的车辆,应由作业区派人随车看守;
5、车辆偏载或需加固而尚未加固的.车辆禁止调动。
第十六条 机车车辆不得越过防护信号,调车作业人员不得自行撤除防护信号进行车辆连挂作业。
第十七条 非作业区卸车的重车,不准送入港区(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同意除外)。
第十八条装运超限、超长、集重以及危险货物,铁司应会同铁路货运人员在装车前进行检查,共同商定装运方案,装车中进行业务指导,装完车后进行验收。
第十九条 铁司行车、货运人员在作业区内作业时,应严格遵守作业区制定的有关安全规定。
第三章 作业区应遵守下列规定
第二十条 线路两侧及站台上堆放的货物,要堆码稳固。站台上堆放的货物距站台边缘不得少于1米;线路两侧堆放货物距线路钢轨头部外侧不得少于1.5米。
第二十一条 夜间调车取送作业时,作业区应保证作业线有足够的照明;机车车辆运行经过门吊、桥吊底之前,门吊、桥吊应主动停止作业避让机车车辆。
第二十二条 装载机、吊机在铁路线路旁转堆、叠堆等作业时,禁止侵入铁路限界。因作业需要必须侵入铁路限界时,应事先通知铁司货运值班员和车站调度。铁司取送车经过该线路前,应减速慢行并鸣笛警示,港区机械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撤离至安全距离外。
第二十三条 搬运超长、超重货物或移动港区大型设备跨越铁路道口,应事先通知铁司安全部门采取安全措施。
第二十四条 道口工应在机车车辆到达前下放道口栏杆,避免机动车和行人抢越道口。道口设备故障时,应派人负责道口安全防护。
第二十五条 道口铺板不得超过轨面25mm。道口轮缘槽,股道内铺板的轮缘槽应经常清理并符合铁路要求(宽70~100mm,深45~60mm),防止机车车辆运行时脱轨掉道。
第二十六条 在股道上和股道两旁作业的人员,在火车进入作业地点前,必须服从调车人员、货运人员的指挥,停止一切妨碍行车安全的作业,人员和机具必须迅速撤离至钢轨头部外侧2米以外。
第二十七条 除因货位关系,铁司有计划压警冲标送车外,车辆应停于警冲标内方,距尽头线车挡须保留15米安全距离(装有缓冲设备的尽头线除外)。作业区因装卸车需要,推动车辆距尽头线车挡不足15米时,作业完了应将车辆推回安全距离外。
第二十八条 车辆送到装卸地点后,原则上不准再推动。遇特殊情况,作业区需人力或机械移动车辆时,须在铁司人员指导下进行,并遵守以下规定:
1、移动的车辆,手闸必须良好,要有经验的人员负责制动,对手闸失灵的车辆不得手推调车。
2、移动车辆时,应撬棍撬动,禁止用机械冲撞起动。
3、制动车辆时,应按规定使用手制动机或止轮器,禁止用枕木、木板、石块及其它杂物制动车辆。
4、人力移动车辆时,速度不准超过3km/h。
5、暴风雨(七级以上大风)、大雾及夜间照明不良时,禁止推动车辆。
6、仅允许在本线内移动,且不得超过警冲标。三区k8、k9延长线(15#、16#场)装车,禁止往调车场方向推车。
7、装载易燃、易爆、剧毒品的车辆,禁止推动。
8、装载圆木、竹杆、电杆等容易滚动货物的平板车和低边车作业未完了前,不准推动车辆;装载超出车边及敞车卸车未卸至车边以下时,不准推动车辆。
9、禁止两组车在同一线路上相对方向移动。
10、移动成组车辆时,必须连挂在一起。人工移动时,重车不得超过两辆,空车不得超过四辆;重空车混在一起时,两辆空车折合一辆重车计算。机械拉车不受此限。
第二十九条 装车时,必须按车辆标重均衡装载货物,不得超载、偏载,装车不得超过划线高度,散货装车后应进行平车。
第三十条 卸车后,卸车工人应将卸空后的车辆清扫干净,车门、车窗,端侧板关闭妥当,并按规定用铁线加固好。有蓬布时,应将蓬布折叠整齐,送回指定地点。
第三十一条 装卸作业完毕后,作业人员应将剩余货物及装卸机具撤离至钢轨外侧1.5米以外;油罐车装卸完了,须抽出油管,收回活动楼梯,关好阀门、罐盖,撤除防护信号。作业区装好的散装货物,经铁司货运员验收后,不得擅自加装。
第三十二条 机车车辆在港区线路上受到损坏或丢失配件的,应将该设备停留在原作业场所,作业区应及时通知铁司有关作业人员到场鉴定,双方分析明确责任,责任方承担费用。如作业区隐瞒不报,铁司(或铁路)检查发现后将故障车辆送原地处理,并由作业 区承担一切损失。
第三十三条 下述与铁司线路、信号及有关设备的施工安全问题,作业区须向铁司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施工,铁司派员进行技术指导和安全监督。
1、在线路上增设平交道口或扩宽、整修原道口时;
2、在线路上空横跨线路拉电线、电缆时;
3、在线路路基下埋设管道、修建涵洞时;
4、在线路两侧(钢轨头部外侧5米内)建固定建筑物时;
5、在线路两侧(钢轨头部外侧2米内)搭建临时建筑物时;
6、须占用铁路线路堆放货物、停留机具设备时;
7、往线路方向排水,可能造成道床板结时;
8、在线路附近开挖地基影响通信信号电缆时;
9、在铁路曲线地段种植花树木影响铁路信号显示和了望时;
10、线路旁站台(月台)下沉或外涨,侵入线路限界需要整修时;
11、线路两侧排水沟堵塞,需要开挖清理时。
第三十四条 各种杂物、垃圾禁止倒进线路内。处理超重车卸下的货物必须及时清理,保证线路正常维修和安全运输。
第四章 组织领导及实施
第三十五条 为了更好地检查、监督执行本协议,铁司和作业区各方领导半年召开一次协调会议,双方检查协议的执行情况,研究解决协议存在的问题。请局安全处领导主持会议。
第三十六条 铁司和作业区安全部门每季召开一次安全联劳会,总结联劳工作,交换意见,协商解决作业现场存在的安全问题。双方轮流主持。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协议导致发生事故或严重事故苗头,按照“四不放过”原则由双方组织分析,制定防范措施,事故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责任单位负责赔偿。
第三十八条 本协议有关条文的解释及操作,由双方安全部门负责。发生本协议外的安全问题,导致双方意见不一致的,请局安全处予以协调。
第三十九条 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于XX年十一月一日起试行。
运输协议书 篇5
甲方:XX工业进出口公司
乙方:XXXXX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为有利双方业务的发展,扩大乙方电罗经产品在_____________的销售,乙方委托甲方筹建XXXXX电罗经产品_________________维修服务中心(简称维修服务中心),经双方友好协商,在合作互利基础上拟定本协议书条款如下:
1、业务范围:
(1)办理_______用户购买乙方电罗经后的保用手续;
(2)承接_______用户使用乙方电罗经的修理业务;
(3)介绍乙方电罗经的性能结构以及使用保养等常识;
(4)逐步介绍乙方其他电罗经性能和用途及使用情况。
2、由甲方在________________辟出100平方米面积作为维修服务中心专用铺面(详见附件:1)。乙方负责铺面的装修、布置、提供陈列用的.样机和模型、广告、产品样本、使用说明书等。所需材料、工时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3、为维护乙方产品的信誉,使维修后的电罗经达到规定的技术标准,乙方应向甲方无偿提供维修保用电罗经的性能、详尽要求、各项技术指标、全部零件图册、维修时必要的工具及修复后测定各项技术指标所使用的仪器和设备(详见
4、为提高维修人员的技术,乙方派遣有维修经验的技术人员为甲方培训__名维修人员,直到甲方维修人员全部掌握维修技术为止。乙方并定期派员对甲方修理人员进行技术指导,并要提供新技术,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5、甲方派两人负责维修服务中心的维修业务。铺面的租金、工作人员的薪金,水电杂费(不包括宣传用的霓虹灯所耗费用)及根据_______有关规定征收的税务等费用每月共计约______H、K、D、(大写:_______港元整),由乙方支付给甲方。
6、对于保用期内乙方产品的维修:
(1)零件更换,由用户签证后,零件由乙方免费提供;
(2)修理费用,由甲方按实际修理量报乙方,乙方向甲方支付修理费用,暂定小修一台电罗经收港币______,大修一台电罗经收港币_______(详见附件:3)。
7、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装修材料、陈列样机等到达_____________口岸后负责提运、验收及保管。
8、付款方式:
(1)乙方以M/T方式向甲方付款。
甲方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2)双方来往帐目,外汇结算每3个月结算一次,每年12月31日总结算一次。
9、本协议书双方签字后3个月作为维修中心筹备期,双方按协议书的要求分别进行工作。定于19____年____月___日正式开幕。
10、本协议书自开幕之日起暂定为1年,如进展情况双方满意,可继续延长期限并提前3个月双方进行洽商。在协议终止时,甲方需归还乙方存有的样机、维修工具,备品与技术文件。
11、甲方为销售XXXXX产品可以使用(XXXXX)商标,但不得弃用另改商标。在使用该商标时,甲方不得与其他任何标记或商标一起使用。本协议书终止时,甲方应立即停止使用XXXXX商标。
12、合约期内,甲方同意不予以直接或间接地接受同类产品的业务与XXXXX产品竞争。
13、在执行合约条款中,双方在洽商过程中如未能解决时,可______________申请仲裁。
14、本合约正本为中英文本,中英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15、其他未尽事宜,双方随时洽商补充修订。
16、本协议业经_____________________会批准,(许可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号,日期19____年___月___日)。如需扩大业务范围,经双方协商后报原批准单位同意后生效。
XX工业进出口公司
签字: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XXXXX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签字: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附件:
1、维修服务中心布置图。
2、维修材料和零备件清单。
(1)由乙方提供的陈列用模型、样机清单。
(2)由乙方提供的产品技术文件、样本、产品说明书清单(印刷品无商业价值)。
定作人: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承揽人: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年__月__日
运输协议书 篇6
甲方:东宁地方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一、甲乙双方就河沙运输等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负责乙方河沙的运输工作,为乙方提供车辆使用和作业人员,及时将河沙运到约定地点。
2、乙方按照河沙的计划运输量及时预交运费,不得拖欠;甲方按每吨14.04元向乙方收取运费。
3、河沙的`起运地点: ,到达地点: 。
4、乙方负责河沙的装车和卸车工作,严格遵守甲方所规定的装卸车一次作业时间,不得超时。
5、乙方在装、卸车过程中要听从甲方车站作业人员的统一指挥,严格按照甲方所制定的装、卸车作业管理办法执行。
6、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行车事故或人员伤亡,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赔偿所造成经济损失。
7、乙方在装车和卸车过程中要爱护铁路设施,如有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或照价赔偿,并按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给予相应的经济赔偿。
二、此协议共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一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甲 方:东宁地方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人:
乙 方:
代理人:
签订日期:20xx年 月 日
运输协议书 篇7
甲方:
船名航次:
电话:
联系人:
传真:
乙方:上海乾翔经贸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杨高北一路25号306室
电话:15921006122
联系人:刘敏
传真:021-35030675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的有关规定,现就海运进出口货物委托运输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1.适用范围
1.1甲乙双方应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1.2乙方愿意将货物委托甲方办理内河运输手续。
1.3甲方同意按本协议规定的条款接受订舱(船),并进行配船装船进栈等一系列货运工作。
1.4乙方如不履行本协议有关费用结算的规定,甲方有权单方面在任何时候终止本协议并立即实行付费后签放货的办法。
2.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2.1乙方应根据甲方船期提前向甲方订舱(船),货物备好时间由乙方通知。
2.2乙方提供的每份海(河)运委托书必须填明该票货物的发货人、收货人、通知人、预配的船名航次、目的港、品名和数量等,重量不得超过有关规定。危险品必须事先书面声明,经甲方同意后才能接受订舱(船)。
2.3甲方在收到乙方海(河)运委托书后应尽快安排订舱(船),并根据乙方需要安排装船准备。
2.4如在操作过程中出现了不可预见的问题并产生费用,在甲方及时通知乙方的情况下,乙方有责任承担相应费用。
2.5对于在甲方船上装载的货物,货物到达目的地后由甲方负责安排卸货,并在运输过程中负责货物的安全及保管,如因保管不善所产生的后果及损失,由甲方负担赔偿。
2.6甲方应妥善安排好货物的运输安全,做好防水保护措施,不得有浸漏或淋湿的情况。(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2.7甲方对于乙方委托运输的货物应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目的`地,如有拖延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妥善安排解决。
3.运费及结算
3.1甲方负责将乙方所委托的货物运输到乙方指定港口,费用为RMB66/吨。
3.2货物运输到达目的港后由收货人直接结算运费。
3.3乙方不得以在业务中发生的问题与争议为由拒付甲方运费,业务所发生的问题与争议需双方协商解决,与所支付运费无关。否则由于拖欠、拒付运费所产生的任何不良后果及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4.协议的履行
4.1协议当事人应各自指定专人负责运价申请、协议管理,并做好相应的保密工作。
4.2任何当事人在履行本协议书规定的义务时,因不可抗力因素,无法履行或按时履行与协议有关的事项,应及时通知对方。
4.3当事人的一方对另一方的违约表示弃权,应以签署书面声明方为有效。
5.违约责任
5.1当事人违法协议有关规定而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依法或者协商承担赔偿责任。
5.2违法本协议的行为应承担协议规定的违约责任。
6.其他
6.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在互惠互利的原则下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上海乾翔经贸有限公司
负责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公章: 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运输协议书 篇8
甲方:太原迎宪焦化集团有限公司加油站
乙方:山西和田物贸集团有限公司车队
为了切实做好安全生产,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工作领导、管理和监督,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相关(责任)方在我司从事的工作能够安全、有序进行。根据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群防群治”方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安全工作实际情况。特签定本协议:
一、乙方从事的车辆运输工作必须符合其车辆安全运输的`相关要求,既要充分了解本工作的安全特点和性质,又要掌握其危险性质和主要危险源。
二、乙方车辆进入甲方场地,必须服从甲方作业人员的指挥,调度。
三、要注重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工作,尽可能的减少尾气排放,保障工人的身体健康。在卸货时,应轻卸、轻放,尽量减少装卸时产生的噪声。
四、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全部驾驶人员证件,严禁疲劳驾驶,并且严禁将车辆由无证人员驾驶。
五、乙方必须重视安全工作,在运输中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乙方运输途中发生的事故,由其自行承担。
六、运输车辆在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国家的其他有关规定。
七、运输车辆在工作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甲方有关规定,出场车辆必须经过清洗,严禁车轮带泥出场污染城市路面。
八、乙方必须根据合同要求,向甲方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材料。不符合甲方要求的材料,甲方有权拒收。
九、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于运输结束之日时废止。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太原迎宪焦化集团有限公司加油站
代表(签章):XX
20xx年1月1日
乙方:山西和田物贸集团有限公司车队
代表(签章):XX
20xx年1月1日
运输协议书 篇9
甲方:
乙方(承运人): 身份证号: 车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货运服务的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为甲方提供货物运输服务,甲方有权指定乙方运输车辆的货物装车地点、行驶路线及收货地点。
2、甲方按约定向乙方支付运费,运费每月支付一次,甲方按单程里程结算(按规定的车公里执行),乙方必须凭运输发票办理结算。
3、甲方有权检查核实乙方车辆的运行情况、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保证安全、准时如数承运货物。
2、乙方保证其承运车辆车况良好,运输需用的鸭笼、大绳、篷布等由乙方自理。
3、甲方向乙方支付运费方式为隔月发放(例:3月份运费5月份发放;4月份运费6月份发放),如果乙方不服从甲方管理或给甲方造成名誉或者经济损失,甲方有权扣除其运费,并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一切经济损失。
4、乙方车辆证件必须齐全有效,包括运营手续及车辆保险等。(保险:成员险不少于2人,每人不低于5万元,第三者不低于20万元)。
5、乙方保证运输安全,严禁酒后驾车,如有发现提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6、乙方承担车辆运行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责任(包括交通事故、人身伤亡及其他财产损失),并对所承运货物负责。如因车辆事故、交通事故等原因所造成毛鸭途中和宰前死亡、丢失等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民事赔偿。
7、为保障运输里程的`公平,乙方上岗前必须安装GPS 定位系统。
8、如乙方解除协议,必须提前30天通知甲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解除本合同。
9、甲方如遇到不可抗拒外力导致甲方停产或关闭,本运输合同自动解除,甲方无赔偿责任。
三、甲方和乙方不存在劳动法规定的劳动关系,乙方不是甲方的职工或雇工,无劳动关系或雇佣关系。
四、争议解决及其它约定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
2、如果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处理。
3、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均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6个月内为有效期。
甲方(托运人): 乙方(承运人): 车号: 保险单号: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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