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锦集(9篇)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程合同9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工程合同 篇1
甲方:
身份证号:
电话:
乙方:
姓名(或名称):
住址:
身份证号:
电话:
甲方将位于的自住用房的建设施工工程经双方协商承包给乙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就该建房工程的施工承包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此次建房的施工承包方式为乙方包工包料。乙方负责出工建设并自行解决建设施工所需要的所有设备、建房所用的全部原材料,施工过程所需的水电费用由乙方支付,施工人员的吃住行生活由乙方自理。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注意施工安全,全程对施工安全负完全责任,因施工设备的原因和乙方人员操作失误导致的伤亡事故由乙方负完全责任。由于乙方对施工工地管理疏忽造成的施工人员以外的第三人人身及财产损害的,乙方应对此负全部责任。施工图纸经双方签字,不能随便更改,如需要更改双方商量后同意。
二、被建房屋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甲方将包括地梁在内的的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全部承包给乙方(其中包括贴内外墙的瓷砖、室内地板砖、楼梯及其附属设施、卫生间地板砖、厨房操作台、木工、水电管线安装等)。乙方的施工承包单价为每平方米元,工程总价款为元。
三、施工要求
①地工基础:
深度70公分宽度60公分里面宽度40公分
②墙体外墙3.7内墙2.4砌筑时内外错缝一般采用水泥沙浆,强度要达到(150号).四角有构造柱四角和内样交换处一般要求80公分配两根6毫米拉接筋沙浆的饱满度必须要达到三一砌筑法(一快砖一铲灰一挤揉)并使用前必须把砖潜水湿润。
③圈过梁:
过梁高度不低于12公分,钢筋直径不宜小于10毫米,刚箍直径不低于6毫米,最大距不宜超过250毫米,圈梁高度不低于200毫米上下圈梁。
④屋顶先脚板,钢筋不宜12毫米,距离16公分,混淋土150级交标号屋面炉灰前面高度25公分,后面15公分,炉灰上面5公分混淋土,2公分沙浆抹广抹墙里外水泥沙浆抹广1/3
⑤地板砖6060黑白由甲方自选定价10元一块,如造过10元由甲方自付,砖黑白由甲方自选卫生间墙砖,不低于1.8元,墙内刷房池涂料,电线用4平米铜芯线,每件房一只热光灯插座一只开关一只
⑥门窗:
内门用实木门,窗户。塑钢海螺牌外门,防盗门,乙方施工时要保证质量。在施工过程中甲已双方互相协商
⑦室内自来水,下水管由乙方负责。工程工期为:
年月日(公历/农历)—年月日(公历/农历),按日历工期计算。乙方应按时施工,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每拖延一天,每平方米减少工钱元。因大雨等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造成的工期耽误除外。
⑦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建房质量要求保证施工质量。房屋完工交工后,由甲方按照施工要求进行验收。如房屋出现建筑质量问题,乙方应重新修缮直至符合甲方质量要求为止,并赔偿因建筑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重新修缮的费用(包括修缮使用的材料)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付款方式
开工付40%,土墙砌好付40%,刷涂料前付40%,70%交工一次付清。还声誉%一年维修给清。
五、本协议自甲、乙双方在该协议文本上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各一份,见证人一份。
经双方协议如下:
甲方签字(签章):
乙方签字(签章):
见证人签字(签章):
签约时间:
年月日(公历/农历)
签约地点:
工程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双方就欧姆龙(广州)汽车电子有限公司订本合同。
一、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
1、甲方同意委托乙方完成欧姆龙(广州)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下面的办工区信息点布线工程,并向乙方购买该工程所需的布线产品。
2、乙方同意承接欧姆龙(广州)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下面的办工区布线工程,并向甲方提供完成布线工程所需的产品和服务。
3、甲方同意按合同中规定的付款方式,向乙方交付本工程的产品购置费,工程费及技术服务费共计人民币人民币15868元。设备名称、数量、单价及其它费用在上面《布线设备清单中》确定。
4、甲乙双方同意按验收标准进行工程及产品的验收,同意履行各自的义务及责任,并遵守合同的其它条款。
5、乙方在工程完成后,应依据保修和服务条款继续履行其它.
二、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一)甲方义务
1、按约向乙方支付布线设备及工程费用。
2、向乙方提供符合施工标准的工作场地和必要的工作便利。
3、按设备要求的使用和保管规定,小心使用和妥善保管乙方提供的设备。
(二)乙方义务
1、按约向甲方交付有关产品,并按进度进行工程施工。
2、按约向甲方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工程服务。
3、承担合同中规定的保修和服务义务。
4、承担合同中布线工程的调试和测试。
(三)维护和服务
1、工程结束后,乙方将派工程师协助用户对全系统的性能进行测试,确定合格后,提供综合布线12个月的免费维护。
2、为了方便用户的管理,乙方将向用户提供整套布线管理方案(包括布线详图、配线管理图表等有关资料)。
3、不按设备规定的使用程序和环境使用设备而造成损坏的设备或人为破坏的设备乙方不负责保修,但仍提供有偿的维修服务。
4、由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设备的损坏乙方不负责保修。但乙方有义务提供有偿服务,帮助甲方恢复系统的正常运行。
三、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1、乙方和甲方签定合同3天内交付全部甲方订购的产品。
2、甲方在收到产品即日点收,并签署点收清单给予乙方。
3、甲乙双方约定为10个工作日内完成。
4、在工程完工后2个工作日内由甲方组织工程验收,并出具书面工程验收报告,如不符合标准的须翻工。
5、乙方交付的货品必须以合适的材料包装,以保证方便运输及货品不易损。
6、货品交付的地点在广州科学城甲方指定地点,产品包装费、运费由乙承担。
四、验收标准和方式
(一)产品验收标准
1、本布线系统完成后,由甲乙双方组织验收。
2、乙方交付所有产品必须符合合同所述的数量、质量。
3、双绞线的衰减、串扰等测试数据符合国际EIA/TIA568标准要求。
(二)验收方式
1、由双方技术人员共同对产品及工程质量进行测试,若未能发现功能和技术指标与产品说明或合同中规定的工程指标不符之处则认为通过验收。
2、若对技术标准和验收结果存在争议由双方共同组织有关同行专家进评审。
3、超过验收时间后若甲方未能进行验收,又没有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未能验收的合理原因,可视为已通过验收。
五、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1、本项目总费用共计人民币15868.00(壹万伍仟捌佰陆拾捌元整),在布线工程完毕工验收合格后两个工作内一次支付完毕。
2、工程量如发生增减变化,需预先通知甲方确定后,按成交单价结算调整。
六、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1、产品的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或工程不符合验收标准,甲方同意利用的,按货人论价,不能利用的.,甲方有权决定或退或换,乙方保退、保换。
2、由于乙方原因,不能按时供货或工程不能按期通过验收,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费的5%罚金。
3、由于甲方原因,使工程日期推后,工程进度顺延。
4、由于甲方原因,付款时间延迟,若乙方提出要求,可无条件终止本合同,并由甲方承担因此引起的损失。工程终止时,甲方未付款的产品由乙方取回,定金不予退还,双方的工程责任和义务同时解除。
5、由甲方单方面提出终止合同需向乙方付清已进行的工程费用和交换的货款,没有交付货品的订金不予退回。另向乙支付合同总额5%的罚金。
6、因一方或双方遇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履行合同者,在结清已发生费用后,解除合同。
七、争议折解决办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各自一级主管进行调解。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申请广东省技术市场仲裁委员会仲裁,也可向就近地方法院提出诉讼。
八、其它
1、《布线设备清单》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中未尽事项,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3、本合同工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3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有关精神,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 工程承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权力与义务,特签订如下协议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地 点: 。
二、承包方式
三、工程承包内容
四、合同价款
五、 付款方式
六、总工期要求 个工作日。
七、甲方责任
1.甲方在通知乙方进场时,施工场地应具备三通一平等开工条件。 2.甲方应按合同付款方式及时支付乙方工程款,若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停止施工,由甲方承担已完工程损失和乙方所有经济损失。
八、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工期内施工完毕,并符合验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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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和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责任:质量问题由乙方维修解决至合格,延误期每日罚款 元。
九、工程质量、安全及保修
1.乙方应按照图纸精心施工,工程质量符合验收标准。
2.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对施工的`工程质量负责保修一年。
十、争议及解决办法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和解、调解不成的,按以下方式解决争议:
第一种解决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种解决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 篇4
为加强水利工程合同管理工作,预防、减少和及时解决合同纠纷,维护合同双方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市水利工程建设实际,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市水利局组建的项目法人或受项目法人委托与其他经济组织、自然人或相互之间签订的水利工程合同、协议等。
一、合同管理职责
1、项目法人的主要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保护本局的合法权益。
2)、制定、修订本局合同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合同管理工作。
3)、依法签订、变更、解除有关工程合同。
4)、严格审查所签订的合同,重大合同应提交有关方面会审,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
5)、协助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合同,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6)、做好合同统计、归档、保管工作。
7)、监督、检查合同签订、履行情况。
8)、宣传合同法和有关法规,培训合同管理人员。
9)、依法处理合同纠纷。
10)、制止有关单位或个人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
2、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责
1)、加强与项目法人及现场管理机构等的联系,及时通报合同履行中的应收应付情况。
2)、做好与合同有关的应收应付款项的统计、分析,提出处理建议、妥善保管收、付凭证。
3)、配合项目法人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二、合同审签管理
1、本局对外签订合同,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进行。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以本局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2、严禁将合同业务介绍信转借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介绍信的存根应当保存五年,以备核查。
3、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合同文本应当采用国家规定的合同示范文本;合同相对方提供的合同文本必须送交局有关部门审核。
4、所有合同都应按顺序由项目法人统一编号。
5、合同及其有关的书面材料,应当语言规范,字迹(符号)清晰,条款完整,内容具体,用语准确、无歧义。
6、订立合同,必须完备合同条款。合同条款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和质量,价款和报酬,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7、对于合同标的没有国家标准又难以用书面确切描述的,应当封存样品,由合同双方共同取样封存,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分别交由指定责任人保管。
8、订立依法可以设定担保或者对相对方的履约能力没有把握的合同,应当要求相对方依法提供保证、抵押、留置、定金等相应形式的有效担保。
对方当事人提供的保证人,必须是法律许可的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对相对方的保证人的主体资格和清偿债务能力要参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审查。
9、对外签订合同,要明确选择纠纷审判管辖地,并优先选择由本局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10、法定代表人或合同承办人应当在合同文本上签名或盖章。
11、签订合同,应当加盖单位的合同专用章。严禁在空白合同文本上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单份合同文本达二页以上的须加盖骑缝章。
三、合同审签程序
1、签订合同前必须严格审查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对法人必须审查营业执照原件或者盖有工商行政管理局复印专用章的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副本复印件(必须有最近年检章)。
对非法人经济组织,应当审查其是否按法律规定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对分支机构或是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设立的经营单位,除审查其经营范围外,还应同时审查其所从属的法人主体资格。
对外方当事人的资格审查,应调查清楚其地位和性质、经济组织是否合法存在、法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国籍及注册地。
2、签订合同前需要审查代理人的代理身份和代理资格。 代理人职务资格证明及个人身份证; 被代理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代理行为是否超越了代理权限或代理权是否超出了代理期限。
3、签订合同,必须认真审查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
4、签订合同,应当仔细审查对方当事人提供的有关证明资料,必要时应到签发部门进行验证或进行实地考察,以防对方当事人伪造或变造证明材料。对方当事人提供的各种证明资料中所使用的当事人名称、印章等内容必须完全一致。
5、下列资料不能作为主体资格和履约能力的证明资料,但可归入合同档案保存,以备考查。
名片; 厂家介绍、产品介绍等资料; 各类广告、宣传资料; 各类电话机等通讯工具号码;
对方当事人提供的未经我方合同承办人见证而复制的或未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复印资料。
6、合同承办人应将合同的.副本一份及时送交本单位财务部门备案,作为财务部门收付款物的依据。
四、合同履行、变更和解除
1、合同履约管理
1)、法定代表人或指定的委托人全面负责合同的履行。合同承办单位、部门和人员具体负责其订立合同的履行。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根据情况的变化,应当对相对方的履行能力进行跟踪调查。如发现问题,合同承办人要及时处理,必要时经单位负责人同意,可实地调查合同标的情况和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
3)、接收标的必须经过严格的验收或商检程序。对不符合制度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标的应在法定期限内及时提出书面异议。
4)、合同结算必须通过本单位财务部门进行。对合法有效的合同,财务部门必须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结算。对未经合法授权或超权限签订的合同,财务部门有权拒绝结算。
5)、凡与合同有关的来往文书、电传、信函、电话记录都应作为履约证据留存。
对我方当事人的履约情况,除妥善保存有关收付凭证外,还要做好履约记录。
我方当事人收到对方当事人通过邮递方式传送的与合同有关的法律文书时,应当连同信封一并收存。通过邮递方式传送与合同有关的法律文书时,必须使用挂号信函,并保存邮局收据、回执备案。
2、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对方当事人作为款物接收人而要求变更接收人时,必须有书面变更协议。严禁未取得对方当事人的书面材料而凭口头约定向已变更的接收人发货或付款。
2)、我方当事人遇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客观原因无法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收集有关证据,并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同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
3)、发现对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合同承办人应当催促对方当事人采取有效补救措施,收集、保存对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的有关证据,及时向法定代表人报告。
4)、我方当事人因不便掌握,应明确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说明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原因和请求对方书面答复的期限,尽快与对方当事人达成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协议。
五、合同纠纷处理
1、合同纠纷管理
1)、为解决合同纠纷所采取的各项措施,必须在法定的诉讼时效和期间内进行。
2)、发现对方当事人利用合同进行诈骗等犯罪活动时,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3)、合同承办部门、人员应配合好参加仲裁或诉讼。
4)、合同纠纷发生后,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
5)、合同发生纠纷后,需要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或诉讼活动的,应当及时委托有资格的代理人参与处理纠纷。
6)、解决合同纠纷的申请书、起诉状、证据、答辩状、协议书、调解书、仲裁书、裁定书、判决书等,在结案后十日内,由承办人送交备案。
2、合同纠纷处理程序
1)、发生合同纠纷,合同承办部门、人员应立即报告分管领导和本局领导,合同承办部门、财务部门应当及时提供解决纠纷所需的相关材料。
2)、在处理合同纠纷过程中,对于可能因对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应当及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3)、合同纠纷发生后,应当依法采取一切措施,积极收集、整理有关证据。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应当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
4)、向法院提供原始证据时,必须先行复制,并请求法院的承办人员出具证据收执。
六、合同资料管理
1、档案资料内容
下列资料可以作为合同档案:
谈判记录、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报审及批准文件;
对方当事人的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事业法人执照的副本复印件;
对方当事人履约能力证明资料复印件;
对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合同承办人的职务资格证明、个人身份证明、介绍信、授权委托书的原件或复印件;
我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对方当事人的担保人的担保能力和主体资格证明资料的复印件; 双方签订或履行合同的往来电报、电传、信函、电话记录等书面材料和视听材料;
登记、见证、鉴证、公证等文书资料; 合同正本、副本及变更、解除合同的书面协议; 标的验收记录;
交接、收付标的、款项的原始凭证复印件。
2、合同资料归档、统计与管理
1)、本局所有合同都必须统一编号,由办公室妥善保管。
2)、合同承办人办理完毕签订、变更、履行及解除合同的各项手续后十日内,应将合同档案资料移交办公室。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本制度解释权归本局办公室所有。
工程合同 篇5
发包人:(人称) (简称甲方)
承包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项目工程承包事项协商一致,订立合同如下: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湖南省怀化市高速铁路南站广场,站楼铺装。
2.工程内容:铺装及本项目相关联的`工程。
二、 承包范围
1.本项目工程设计图纸所包含的工程内容。
2.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施工期由甲方提供乙方施工人员住宿,生活费自理,甲方提供乙方施工用斗车、水源、电源、施工场内水管、电缆线,其他工具自理。甲方负责乙方住地及施工场地内水费、电费。
三、 合同工期:开工日期:20xx年4月4日竣工日期:20xx年 月 日
四、 质量标准:经甲方按国家有关建筑施工质量规范验收合格。
五、 合同单位:600X800X40厚石材板铺装 元/平方;路治石安装 元/米;沟盖板500X100X80厚安装 元/块;计时工,大工 元/工日;小工 元/工日,其他未涉及单价的项目,双方另行协商定价。
六、 乙方向甲方承诺:按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服从甲方合理安排,合理使用材料,不准故意浪费材料,严守施工规范对先天铺装的板材必须进行养护,如发生质量,质量事故,乙方必须承担所有的损失。
七、 付款方式:甲方向乙方每月付给工人足额生活费,工程竣工 天内全部结算付清乙方工程款。
八、 本合同双方签字生效,一式贰份,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再定,希共同遵守,工程竣工验收结算,付清往来工程款后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依照公司与_______ 建设单位签订的_______ 工程施工合同之规定,并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由__________ 为甲方,代表陕西航天建筑工程公司统一对外行使履约责任, ______为乙方,分包甲方该工程安装分部分项工程,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安装工程承包原则
1、承接工程任务时由甲方统一投标,工程中标后,乙方单位通过投标(议标)承接安装分部分项工程。
2、经过投(议)标确定安装施工单位后,由甲方与承担施工任务的安装负责人共同签订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3、工程项目施工的全面管理由甲方负责。
第二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建筑面积:_______
4、工程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安装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主材及所有辅材。
承包范围:
(11#12#20#楼及车库 范围内的甲方与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合同中协议的水、电、暖等全部安装工程)
(13#14#21#楼及车库 范围内的甲方与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合同中协议的水、电、暖等全部安装工程)。
第四条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以甲方开工报告为准。竣工日期:20xx年6月30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 天。
第五条 质量标准、文明工地要求
工程质量标准: 陕西省长安杯
文明工地要求: 陕西省级文明工地
第六条 安装工程承包价格
1、承包价格:
承包价格为甲方根据招标范围,向乙方所属项目部招标的中标价格。
⑴安装工程按本合同承包范围,承包价款为人民币: 元(小写),大写: ,平米造价约 371 元/㎡。
按中标预算造价,承包方向甲方交纳 20 %的管理费(含上交公司及安装公司的所有管理费)。
以上承包价格含 3.41 %的税金(若政府有相关调整文件,执行调整文件)。
2、乙方需向甲方另行支付水电费:结算时按实际造价比例分摊。
第七条 工程结算:
结算价格=承包价款+变更签证-乙方需另行支付的费用
其中:乙方需另行支付的费用项目详见补充条款
第八条 付款办法:
1、经甲乙双方协商,本工程履约保证金,按造价比例各自承担(或不承担)相应部分。
2、参照公司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付款办法(本工程不付预付款),根据到款额度及实际施工工程量,每月进度款扣除20%的管理费。
3、与建设单位工程结算生效,甲乙双方安装结算确认后,除留结算价的 5 %保修金外,余款自建设单位付款后 30 天内一次付清。保修期满甲方支付保修金后 30 天内,扣除相应款项后无息支付乙方。
第九条 双方义务与权力
1、甲方义务与权力
(1)、根据公司规定,甲方通过乙方,选择合适的安装项目部或项目负责人。
(2)、全面负责工程的文明工地,安全生产,质量达标等项目的管理协调工作。
(3)、负责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及用水、用电,并提供现场临时办公室一间,库房一间,另有要求的双方另议。
(4)、负责向乙方提供施工用垂直运输机械及脚手架等施工设施。
(5)、负责工程正常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吊装、洞、槽预留及修补工作,乙方必须跟班配合。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滞后,由乙方解决。
(6)、负责已完工程成品及半成品的保护工作。
(7)、组织召开生产例会或调度会等各种现场协调沟通会议,并通知乙方参加。
(8)、及时向乙方传递建设单位或监理的有关指令、变更通知等。
(9)、向乙方提供本工程的业务用章。
(10)、负责统一收集汇总并按时向建设单位或监理报送各种资料或报表。
(11)、依据建设单位的付款方式,按双方约定支付乙方各种款项。
(12)、负责组织本工程与建设单位的结算工作,按时报送建设单位审核,工程审计生效后一个月内与乙方作好内部结算。
(13)、负责组织工程最终检验、竣工验收和工程创奖。
(14)、负责统一组织交工后回访服务。
(15)、紧急情况下,甲方若联系不上乙方负责人,有权不通过乙方做出决定,但事后需告知乙方。
(16)、甲方有权对乙方违反规定或不按合同约定施工予以纠正,纠正后仍然没有改正的,甲方有权酌情开具违约金单据。
2、乙方义务与权利
(1)、服从甲方统一组织协调。
(2)、配合甲方做好安装部分的.施工组织设计工作。组织承包范围内安装项目的施工、生产、任务的如期完成,并对其质量、安全、进度及经营全面负责。
(3)、根据甲方要求,按时报送施工方案、计划和各类统计报表。
(4)、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图纸会审和生产例会或调度会。
(5)、乙方在土建主体施工中必须跟班作业,配合甲方搞好工程预留、预埋与交叉配合,以免影响施工总体进度。
(6)、墙面剔槽、打洞必须用电锤和电钻或其他专用工具,并在施工之前同甲方商议。如乙方不用剔槽机、电锤、电钻或其他专用工具而造成的成品、半成品损坏,由乙方负担相应责任。
(7)、吊装、修补自身原因造成的洞、槽缺陷。
(8)、做好文明施工,做到工完场清,做好并负责已完工程成品及半成品的保护工作。
(9)、及时收集、整理好工程竣工资料,并交给甲方。
(10)、与业主保持良好的协作关系,强化“无渗漏”思想,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公司与业主所签合同的质量要求。
(11)、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施工,遵守甲方各项安全规定,对甲方指出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杜绝重大伤亡事故。且每个项目设一名安全员。若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及损失由乙方负责。
(12)、负责安装分部质量创优,并配合最终检验和竣工验收。
(13)、负责安装工程服务维修。
(14)、由安装项目部负责完成安装部分结算资料的收集、做出安装部分结算,并按时报送甲方,由甲方报送建设单位审核,并配合甲方完成安装部分结算的核对工作。
(15)、乙方现场负责人电话应随时保持开机状态,以确保甲方能联系上。
(16)、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文明工地建设。
(17)、若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该工程资金周转困难,且经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可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有关领导申请协调,并有权要求甲方承担由此带来的损失。
(18)、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及时配合甲方进行结算,确保结算工作顺利完成,工程款按时收回。
第十条 违约责任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甲方或者乙方自身原因,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经济损失。
甲方的违约责任:
1、未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各阶段计划进度控制点形象进度完成。
2、不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实施,给乙方造成施工难度者。
3、未按设计要求完成自身留洞、留槽、预留者。
4、无正当理由不能按时拨付工程款,影响对方正常施工者。
乙方的违约责任:
1、因自身施工工序达不到要求,给对方增加施工难度的。
2、因施工质量和配合问题,影响对方上道工序或下道工序的。
3、损坏对方已完工程成品、半成品的。
4、因乙方原因延误工期,造成对方抢、赶工期的。
5、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时向业主(或业主指定的相关专业机构)报送竣工验收、结算资料的,造成工程款不能及时回收的。
6、在甲方按照建设单位支付工程款比例支付乙方工程款后,乙方在后期装修阶段,不能因资金缺口或其它理由延误工期。
7、如因乙方自身责任造成社会罚款,应全面承担该罚款。如双方均有相应责任,则按各自造价比例和区分责任轻重程度承担罚款。
8、在工程保修期间,因乙方工程质量问题的维修,造成甲方及业主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1、本合同未提及内容,甲乙双方均须执行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相应条款。
2、在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及时、友好协商,协商达不成一致时,任何一方均可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有关领导申请协调,一经裁定,双方均须无条件执行。
第十二条 补充条款
1、本工程获得的质量(雁塔杯、长安杯、鲁班奖)及进度奖金,按双方造价比例划分,如未达到省级文明工地,其文明工地费相应扣除。
2、甲方所付款项需在公司内部记账划分。
3、乙方需向甲方另行支付水电费:结算时按实际造价比例分摊。
4、乙方需向甲方交纳质量及安全保证金20万元,在竣工验收后无息一次返还。
5、本工程所有付款及报账方式均应执行航建安装公司的有关规定。同时应遵守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的施工合同中的各项条款。
6、印花税和水利基金以实际缴纳金额按土建安装审定造价比例进行分摊。
7、现场发生的其他费用以现场负责人出具的结算依据为准结算。(需要土建另行配合的费用,在结算款中扣除。需要采用土建部分采购的材料费(如钢筋,水泥等),为了外观土建需要另外增加的工作费应另外收费,在结算款中扣除。)
8、关于工程施工的罚款按土建安装审定价比例分配(罚款原因由乙方造成的,乙方负全责;与乙方无关的不予计算。)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本工程完工、甲乙双方结算生效、保修期满、款项付清后自动失效。
本合同一式 伍 份,甲方、乙方、安装项目部、财务处、经营管理处各持一份。
甲 方:(公章) 乙 方: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男女卫生间天花板吊顶维修工程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保证工程质量,双方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工程内容1.男女卫生间天花板吊顶,工程量:㎡,单价元;2.电路改造,施工中工程量据实验收及材料单价进行签证认定;2.合同价款:按照核算后价款据实结算。
二、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三、工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工。
四、结算方式:开具发票结算,在完工验算后一次性付清维修工程款(除押金)。
交纳¥2000元押金,在工程保修期结束后返还。
五、其它事项:
1、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保证工程质量,要求做到排污通畅、环境卫生、空气清新。
对因未按甲方要求及不符合规定,造成的返工,乙方应及时给予返工直至合格为止,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否则造成的安全事故及一切损失由乙方单方面承担,致使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行使追偿权。
3、施工所用的各种机械设备工具材料由乙方自理。
4、保修期为1年,保修期从验收合格之日算起,在工程保修期间,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须及时上门维修。
5、保修期间,如有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维修,所需材料由甲方负责。
6、以上协议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7、本协议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法人代表:(或代理人)
证件号码: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工程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按照国家《合同法》公路运输及相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诚信务实和以人为本的原则,特签订如下约定: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总量:
4、工程期限:工程施工工期年年日至 年 月 日。
5、运输距离与单价:
6、车辆要求及数量:总计需台左右,车辆尺寸(5.4×1.5×2.3)至5.6,甲方必须保证乙方车队24小时工作。
7、运输费用的计算方式:按起步价零公里75元+每公里10元计算。
8、取土地点:
9、卸土地点:
10、作业时间:
11、开工时间:
二、结算及付款方式:
1、甲方负责每天结算、付款,结算付款时间定在每天由甲方、乙方、居间人代表负责结算或三方指定专人结算。甲方应以实际工程量计算,确保第二天上午12点以前把第一天的运费结清,不得拖欠。
2、施工期间甲方不得私自与乙方车辆结算运费,否则视为违约行为,承担违约行为造成的乙方经济损失,按每台运输车辆赔付
三、甲方负责和义务
1、甲方安排固定人员在现场管理,如发生问题及时沟通。
2、甲方不得擅自调运乙方车辆,如有需要必须征行乙方负责人同意方可。
3、在施工区域内,车辆在路边修车造成执法部门查扣由甲方负责解决。
4、乙方车辆进场后,如运输中当地村民阻车、超载,交警、路政、城管等惩罚,均由甲方全权负责。
5、甲方负责协调安排乙方人员的食宿水电问题,生活费用、水电费乙方自理,住宿费用甲方负责,并提供到场设备停车区。
6、乙方车辆到达所出发地的高速公路收费站时,甲方按每辆车 的`行驶证交给甲方。此费用正常施工
四、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向甲方提供车辆台。
2、乙方车队管理人员及驾驶员必须合理听从甲方指挥。
3、乙方不得擅自离开施工现场或跳队,若发现严重处分罚款,罚款金 元/车。
五、车辆赔偿:
1、因天气和政府部门因素导致停工不给予赔偿。
2、因甲方原因引起的停工每台车每天赔偿乙方误工费500元。
六、以上协议双方共同严格执行,双方在合作期间必须共同遵守法律法规,如有疑问双方协商不成,由当地司法部门裁决。
七、此协议一式两份,每人各持一份。上车之日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 篇9
转让方:北京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邮编:
电话: 传真:
北京市总公司 (以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邮编:
电话: 传真:
北京市服务中心(以下称“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邮编:
电话: 传真:
受让方:北京有限公司 (以下称“丁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邮编:
电话: 传真:
鉴于1999年月日甲方和丙方签订了住宅《项目转让合同》(下称“转让合同”)。转让合同约定,丙方同乙方签订联建协议或项目转让合同,由丙方买断该项目,然后将该项目再全部转让予甲方。转让合同并约定了甲方和丙方各自责任及违约责任、转让费及其付款方式。
鉴于年月日甲方委托的丙方和乙方签订了住宅项目之《联建合同书》(下称“联建合同”)。根据联建合同约定,乙方与丙方合作建设(又称)住宅项目(下称“项目”)。乙方合作条件为提供无权属纠纷的土地使用权,丙方则承担联建项目的全部建设资金。房屋所有权与相应土地使用权乙、丙双方之分成比例为:乙方为30%,丙方则为70%。同时,联建合同还约定了乙、丙双方各自的责任、权利与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项目土地使用权之使用权人为北京市综合经营公司(下称“经营公司”)。
又鉴于年月日乙方和丙方签订了住宅项目之《转让合同书》(下称“合同书”)。乙方已将项目全部转让予丙方。
现基于丙方(受甲方委托)为项目之联建主体,而甲方为项目投资者之事实,甲、乙、丙三方作为共同转让方与作为受让方的丁方经友好协商,就丁方置换乙方和丙方成为项目联建主体及取代甲方成为项目之实际投资人与项目之全部权利主体事宜,达成本协议书。
第一条: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住宅项目,又称住宅项目。
2.项目地点
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三环路号院北侧。
3.项目面积
占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最终面积以工程竣工验收后北京市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实测面积为准)。
4.项目范围
本项目之四至范围为东至,西至,北至,南至。转让项目包括两栋层数为22层的塔式高层住宅、一栋3层的配套公建,地上停车场、地下车库及集中绿地等。转让项目范围还包括被保留
的原有建筑物(3层),改造后用作物业管理用房。转让项目范围详见规划红线图与设计说明。
5.项目现状
建设项目已建至,项目建设所需的法律手续已至。
第二条 项目联建主体与项目实际投资人
1.项目联建主体的双方
丙方受甲方委托与乙方组成项目联建主体。项目由丙方负责全部建设资金。乙方则提供土地使用权人为经营公司的土地使用权作为联建条件。乙方与丙方并约定了建筑面积之分配原则与双方合作建房诸事项。20xx年月日北京市计划委员会以京计生资字[20xx]第号文批准了乙方和丙方合建住宅的项目建议书;20xx年月日北京市城市规划管理局以20xx-规审字-号文向乙方和丙方发出《审定设计方案通知书(居住建筑)》。据此,乙方和丙方为项目之联建主体。由于乙方提供的项目土地使用权之使用权人为经营公司,有关该幅土地的实际情况及乙方与经营公司相互关系,乙方与经营公司应另行具文予以说明。丁方与经营公司将不发生任何经济、法律关系。
2.甲方为项目实际投资人情况
根据甲、丙双方所签转让合同,及丙方据转让合同与乙方签订的合同书,从法律意义上讲,甲方为项目的全部投资人与项目之全部权利的权利主体。如至本协议书签署之日,转让合同、联建合同及合同书均已履行完毕,则甲方即为项目之全部权利的惟一权利主体。
第三条 有关合同与协议的实际履行情况
1.转让合同的实际履行情况
1.1 丙方(转让合同之甲方,下同)实际履约情况
1.1.1 已经与土地方乙方(有待乙方与经营公司具文说明)签订联建合同及项目土地使用权转让之合同书;办理前期项目立项,项目建议书获北京市计划委员会京计生资字[20xx]第号文批准;
1.1.2 项目转开发情况与项目公司-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之成立情况如下:
1.1.3 办理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的审定工作,获北京市城市规划管理局20xx-规审字-号《审定设计方案通知书(居住建筑)》。
1.1.4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办理情况:
1.1.5 建筑设计工作的进展情况:
1.1.6 项目用地范围内之搬迁情况、外部市政供应方案与落实情况:
1.1.7 土地出让合同之签订与土地出让金缴纳情况:
1.2 甲方(转让合同之乙方,下同)实际履约情况
1.2.1 甲方已向丙方支付转让费、技术服务费元;
1.2.2 甲方支付办理项目前期规划审批手续所发生的费用和支付项目建设所需资金情况:
1.2.3 项目建筑设计之设计费用与支付情况:
1.2.4 为项目公司提供注册资金情况:
2.联建合同履行情况
2.1 乙方履行联建合同情况
2.1.1 已办理完成项目立项手续。
2.1.2 施工现场水、电接口提供情况:
2.1.3 建设用地及地上物移交情况:
2.2 丙方履行联建合同情况
2.2.1 支付项目建设资金、相关税费及综合地价款情况:
2.2.2 丙方为联建项目所作的其他工作:
3.合同书履行情况
3.1 乙方履行合同书情况
3.1.1 搬迁工作进展情况:
3.1.2 房屋产权变更和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办理情况:
3.2 丙方履行合同书情况
3.2.1 丙方向乙方履行付款情况:
3.2.2 丙方履行合同书的其他情况:
第四条 项目转让之实现方式
1.项目转让之方式与目的
通过各方权利主体的置换方式,达到丁方或丁方指定的公司成为项目之惟一合法权利主体之目的,即享有项目之土地使用权、项目建设开发权及对项目之占有、使用、收益与完全处分权。
2.交易总金额之计算依据
2.1 本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转让合同及联建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或作出重新安排。
2.1.1 甲方在转让合同中的权利主体地位由丁方取代,即丙方继续履行其在转让合同中之义务。甲方在转让合同中之付款义务及丙方在转让合同中之权利,则由甲、丙双方另行协商议定。丁方不因取代甲方在转让合同中的权利主体地位而与丙方发生任何款项支付关系。
2.1.2 丙方在联建合同中的权利主体地位由丁方取代,即乙方直接向丁方继续履行其在联建合同中之义务。至于乙方在联建合同中获得搬迁周转金的权利,在本协议付款条款中规定。根据联建合同的基本内容及本协议的规定,由乙方、丙方和丁方签订联建主体置换协议(下称“置换协议之一”),丙方正式退出联建。置换协议之一签订后,联建合同之法律效力终止。
2.2 本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合同书失去法律效力,即丙方不再受让合同书之转让标的物,乙方亦不再以合同书为据向丙方主张任何权利。同时,由乙方与丁方指定的另一家公司签订另一份联建主体置换协议(下称“置换协议之二”),乙方亦正式退出联建。乙方在原合同书中的权利由本协议付款条款规定。
2.3 在甲、乙、丙三方协助下,以联建合同及两份置换协议为基础,办理项目公司成立手续,由丁方及丁方指定的另一家公司(与乙方签订置换协议之二之另一方)作为项目公司的股东办理项目公司之工商注册登记。
2.4 在甲、乙、丙三方协助下,办理项目转开发手续,并将项目全套法律审批手续办至项目公司名下。
2.5 本协议生效后项目设计、建筑工程管理和工程款支付安排:
第五条 交易总金额、计算依据与付款方式
1.交易总金额的确定原则
丁方或丁方指定之公司(下称“丁方”亦包括“丁方指定之公司”)代替转让方甲、乙、丙三方成为项目的权利主体与实际出资人,并对项目享有全部权益。作为对等条件,丁方应按本协议书之约定向转让方中的甲方和乙方(由于丙方系甲方之受托人,且丙方的权利体现于其与甲方之间的协议之中,故丙方的权利由甲、丙双方自行解决,本协议书中不体现)支付经济补偿金。该经济补偿金即为本协议之交易总金额。
2.交易总金额之计算依据
2.1 交易总金额:项目之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万元。
2.2 计算依据(即丁方所付转让方甲方和乙方款项中所包括的.内容):
2.2.1 立项与规划审批手续费;
2.2.2 建筑设计费;
2.2.3 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生的税费:四源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费、用电权费、电贴费、人防易地建设费(如发生)、绿化补偿费等;
2.2.4 土地出让金;
2.2.5 项目工程施工费用;
2.2.6 土地开发费用:拆迁安置费等;
2.2.7 甲方、乙方和丙方为项目实际投入和支出的其他费用。上述所列费用之细目经丁方审定后,作为本协议书之附件。
3.付款方式
3.1 本协议书签订之日丁方向方付人民币元;
3.2 甲方、乙方和丙方向丁方交付项目所有正本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有关批文、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有关合同及协议、财务账册及相关财务凭证等等)之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币元;
3.3 乙方和丙方同丁方签署本协议书第四条第2.1.2款和2.2款规定之两份置换协议的同时,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币元。
3.4 转让三方协助丁方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之名称暂定为)并办妥项目转开发并转项于项目公司之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币元;
3.5 办妥土地使用权出让予项目公司之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币元;
3.6 为项目公司办妥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开工证之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币元;
3.7 按时间进度付款:
20xx年8月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币元;
20xx年11月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币元;
20xx年1月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币元;
20xx年7月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币元;
20xx年1月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币元;
3.8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币元。
第六条 丁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1 丁方受让项目联建主体之地位后,有权获得北京市计划委员会等部门的批复,成为合法有效的联建主体,然后在此基础上办理基建转开发的手续;项目公司成立后,则该项目公司应成为项目转开发后惟一的开发商与直接权利人。
1.2 在丁方向方支付本协议第五条第3.1款之款项后,丁方即享有项目建设施工的全部管理权和支配权,可以自主组织设计和施工。
1.3 丁方向方支付本协议第五条第3.8款之全部款项后,丁方或丁方指定的项目公司即享有项目楼宇及所有附属设施的全部权益(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
2.义务
2.1 按本协议第五条规定的付款方式向方和方按期支付转让款项;
2.2 向转让各方提供必要的法律文件和手续,以便转让各方能顺利及时地为丁方办理项目转开发及有关开发审批手续。
第七条 甲方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有权依本协议第五条之规定,获得丁方转让款项支付的权利;由于丙方系甲方之受托人,丙方的权利由甲方和丙方双方通过结算书面协议的方式解决。
2.义务
2.1 保证丁方在项目中的联建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能够取得北京市计划委员会等部门的批准,不存在任何强制性法律禁止之障碍。
2.2 保证项目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抵押或其他可能影响丁方对项目行使完全所有权的行为,保
证没有任何第三方对项目提出任何权益要求,保证项目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权利瑕疵。
2.3 保证丙方不对项目保留和主张任何权利。丙方或其他任何第三方以诉讼、仲裁或其他任何方式就本协议或项目权利义务转让事宜向丁方主张项目之任何权益,甲方和乙方将承担由此而给丁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4 应按照丁方的付款进度(详见本协议第五条第3款),及时为丁方或丁方成立的项目公司办理完毕土地出让金缴纳手续与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2.5 应积极配合丁方对项目的施工管理工作,协助解决丁方施工管理所必需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以确保项目能顺利竣工并交付使用。
第八条 丙方的承诺
1.丙方作为转让三方中的一方,承诺甲方和乙方在本协议中承担的义务,亦为丙方之义务,且丙方承诺为甲方和乙方履行本协议书之义务,提供一切必要之协助。
2.丙方承诺不向丁方主张本协议书或本项目之任何权利或要求支付任何之款项。
第九条 违约责任
转、受让各方均应严格遵守本协议的各项条款,违约方应承担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由于甲、乙、丙三方共同组成项目之转让方,故甲、乙、丙三方确认丙方如出现违约行为,其后果由甲方和乙方连带承担责任。
第十条 协议的生效、修改、中止与终止
1.本协议经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协议规定之内容,需经各方协商并取得一致意见后方可修改。
3.各方均应严格执行本协议的各项条款,非经各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止协议。
4.在协议执行期间,如发生不可抗力,如严重自然灾害或战争等影响本协议的执行,有关方面应提供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可免除发生不可抗力一方的责任。
5.本协议在甲方和丙方之间结算完毕、项目顺利转至丁方或丁方指定的公司且办妥相关全部权属证书后即自动终止。
第十一条 调解和诉讼
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事宜发生之纠纷,本协议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本协议各方均可向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其他事项
1.本协议的未尽事宜,必须由本协议各方协商一致,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否则,补充协议无效。
2.本协议正本壹式肆份,甲、乙、丙、丁四方各执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转让方:北京市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签章)
北京市总公司
法定代表人: (签章)
北京市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签章)
受让方:北京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签章)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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