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购销合同锦集8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购销合同8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购销合同 篇1
甲方(需方):
地址:
乙方(供方):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标的
1、油品:
2、数量(吨):
3、质量等级:
4、单价(元/吨):
5、总金额(元):
二、甲方若需超过本合同约定数量和期限供油,属正常销售的,其数量、价格、期限需经双方重新书面确定。
三、所有权及风险转移
乙方负责将油品运送至指定的地点。所有权及风险自甲方完成验收时起转移给甲方。
四、运输方式、到站及交货期限
乙方在合同生效后天内将本合同约定的标的物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运输过程中发生的运杂费由乙方承担。乙方超过规定时间仍未送货的,甲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或选择继续履行合同,若甲方选择继续履行合同,以逾期提油当日和签订合同当日价格较低价格为结算价格。
五、油品验收
1、验收时间:乙方将油品运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后,甲方须及时到场监督卸货并验收。
2、数量验收:油品的数量计量应以双方实际结算数为准。
3、质量验收:按照国家现行最新的石油产品标准执行。乙方需向甲方提供该批次油品《质量合格证》或《质量检验报告》。发生质量问题争议,双方共同委托技术监督部门授权的.质量检验鉴定机构进行油品质量鉴定。鉴定油品存在质量问题的,鉴定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还应当更换货物,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该赔偿损失。如鉴定的油品不存在质量问题,鉴定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违约责任
经国家有关部门鉴定,因乙方原因造成供应油品质量不合格,由乙方负责包换,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对甲方所受的直接和间接损失全额赔偿。
八、争议的解决方式
有关履行合同所发生的一切纠纷,甲乙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联系方式:
合同履行地:
签约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代表(签字):
联系方式:
合同履行地:
签约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购销合同 篇2
供方: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一、购销数量:
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供方向需方提供液化气约_________吨,结合市场实际情况,以每次确定供需数量为准。
二、结算价格:
为了共同拓展市场需求,本着互惠互利原则,供方给予需方按当时供方挂牌价下浮_________元/吨。配送运输费用_________元/吨。
三、结算方式:
采用银行汇票、汇兑存入供方帐户,款到开票装车。供方均衡送货,需方批量划款(包括货款和运输费用),每次不少于_________吨。
四、配送地点:
需方,否则属于违约行为。
五、保证金:
为确保需方按合同内容履行,由供方收取需方_________元保证金(不得低于一车货款价值)。
六、供货方式:
需方依据商定量,向供方提出书面认购单,供方根据与需方商定的.每天承接量配送,配送货到后需方应于2小时内接卸完毕,并即时签署回执单。
七、计量方式:
执行国家规定标准(计量误差为千分之三点五);计量误差范围内以供方出厂计量为准;超过计量误差范围时,供需双方协商解决。
八、质量标准:
执行国家标准:_________。
九、其它约定事项:
遇有供方不可抗力造成停工检修,购销数量双方协商;因计划停工检修,提前十天书面通知对方后可暂停送接货;需方对质量、计量有异议,应于接卸前当场提出并即时通知供方;对接卸后提出的异议供方不予认可。
十、违约责任:
需方在认购后拒而不接货视为违约,由供方按吨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应优惠的金额(以_________元/吨为准);供方能承受的价位拒而不供货视为违约,需方有权终止合同。
十一、其它事项:
当遇有国家行政部门规定与本合同发生冲突,本合同终止。
十二、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销合同 篇3
卖方交易商:
买方交易商:
合同编号:
签订时间(摘牌日):
签订地点:
买卖双方交易商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浙江舟山大宗商品交易所现货挂牌交易规则,通过交易所计算机交易系统进行山茶油现货贸易而达成的本买卖合同。
第一条 买卖双方成交,系统自动为买卖双方作出电子签名,本合同生效,双方可打印签章予以备份,自然人无需签署本合同。
第二条 挂牌商品: ,商品代码: 。
第三条 挂牌方成交编号:。
第四条 成交价格: 元/升。
第五条 成交数量: 升。
第六条 质量指标:国标压榨一级(GB11765-20xx)。
第七条 交货地点:。(卖方提供的配送点)
第八条 交提货方式: 。
第九条 交提货期:
交收开始日:,交收截止日:。
第十条 数量、质量的确认:
1、商品数量以实物上标明的净含量为准(涂改无效),误差不超过1.5%。
2、如有质量异议,质量以交易所指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检验机构详见交易所网站公示。
3、提供质量检验的样品必须为原封包装的商品。
第十一条 结算及付款:
1、买方交易商应于交收开始日前一工作日15:00之前将全部货款存入其在交易所开立的结算账户,并按交易所规定格式将联系信息发至*****邮箱。
交易所在摘牌日下一工作日上午10:00之前将交易商联系信息发送至卖方交易商。卖方交易商应在交收开始日前一工作日12:00之前做好配送准备,并根据交易所发送的联系信息在交收开始日(含)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货,并保存相应货运凭证用以备查。
2、买方交易商在签收时应逐箱检验外包装(原厂纸箱包装)是否完好,仔细检查每箱封口处是否为出厂原始封贴,并查验防伪标示。买方交易商如对包装和数量有异议的需当场和物流人员核实,同时对异议处进行拍照取证,由物流人员当场出具书面说明并签字确认,并及时与交易所取得联系。买方交易商无故拒收的需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3、买方交易商签收后的第二个工作日12:00之前未向交易所提出质量异议的`,交易所视为买方交易商对质量无异议,并在当天 12:00之后将80%的货款划转到卖方交易商在交易所的指定结算账户。
4、若买方交易商对交收商品的质量有异议时,应当在签收后的第二工作日12:00之前向交易所提出书面申请,买方交易商货款暂缓支付。买方交易商应当在提出异议后第十个工作日12:00之前向交易所提供交易所指定的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质量鉴定结论,检验费用由买方交易商先行垫付。逾期未能出具质量鉴定结论或交易所判定商品检验合格时,交易所将在提出异议后第十个工作日12:00之后将货款的80%划转到卖方交易商在交易所的指定结算账户。
交易所根据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质量鉴定结论,确定违约方及相应违约责任。如果卖方交易商违约,交易所将在出具质量鉴定结论的下一个工作日12:00之前将卖方交易商违约部分的货款退还买方交易商并将违约部分的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划给买方交易商,并由卖方交易商承担该次检验费用。
5、若买方交易商未在交易所规定的时限内提出数量、质量异议的,交易所不再受理交收商品有异议的申请。
6、发票开具:
(1) 普通发票:卖方交易商将普通发票传至交易所交割部,然后随货配送给买方交易商。
(2) 增值税发票:卖方交易商应在收到买方交易商80%货款后五个工作日内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将原件交至交易所交割部。交易所将发票传至买方交易商,买方交易商确认无误后,交易所将剩余货款划转到卖方交易商在交易所的指定结算账户中,并释放卖方交易商履约保证金。
7、在交易所规定时间内卖方交易商未能足额开具发票,交易所将在卖方交易商收到80%货款后第五个工作日12:00之后,将卖方交易商违约部分履约保证金作为交收违约金划转到买方交易商在交易所的指定结算账户,并退还买方交易商剩余货款。
第十二条 发生业务纠纷的,买卖双方可自行协商解决或提请交易所调解,也 可以直接向舟山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 免责条款
受地震、台风、火灾、雪灾等自然灾害以及其他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履行的,根据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协议的,应在24小时内通知对方。
代表人签名(盖章): 代表人签名(盖章):
年 月日 年月 日
购销合同 篇4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为了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 双方协商—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名称:
住宅、商铺门窗制作、安装合同。
二、 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 住宅及商铺彩铝门、窗的制作、安装、清理等一切内容。
四、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及验收通过。
五、工程质量:
1、乙方制作安装前自行对门窗尺寸进行复核,确保安装数量、尺寸准确。
2、严格按照图纸及甲方要求施工,保证工程质量达到合格。
3、严格根据甲方需求色号材判颜色、规格,保证致。
4、住宅窗铺五金配件要求:1)玻璃为5mm浮法玻璃;2)推拉门窗配件为朝建牌系列配件。
六、工程造价:
住宅或商铺部分工程造价如下:
1 (5+7+5)综合价元/m2 。材料壁厚1.2mm包含玻璃纱窗及其配件:人工费、材料费、施公管理费管理、利润、政策性调整及合同包含的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一次包死。税金检测费有甲乙双方协定。总面积约m2
2、 (5+7+5)综合价/m2 。材料壁厚1.2mm包含玻璃纱窗及其配件:人工费、材料费、施公管理费管理、利润、政策性调整及合同包含的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一次包死。税金检测费有甲乙双方协定。总面积约m2
3系列玻璃为 (5+7+5)综合价元/m2 。材料壁厚1.2mm包含玻璃纱窗及其配件:人工费、材料费、施公管理费管理、利润、政策性调整及合同包含的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一次包死。税金检测费有甲乙双方协定。总面积约m2
4、圆弧增加费用:型材部分20元/米,8-12mm钢化热弯30元/平方米。5+7a+5中空热弯30元/平方米,5mm-5mm以下钢化热弯40元/米。
5、竣工结算及合同价:住宅及商铺门窗总价款约万元,最终的价款以竣工验收合格按现场实际设计洞口尺寸结算。
七、付款方式: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付总价款的30%,窗框安装完成付总款的40%,窗扇安装完毕付总款的2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总款的7%,剩余3%作为保修金,剩余的保修金无质量问题一年后一月内一次性付清。
八、工程期限:
进场日期:随土建进度,自甲方工程管理部书面通知乙方之日起
交工日期:进场之日起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随工程整体进度,确保交工日期。乙方必须在甲方要求的工期内完工,如逾期,每超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违约会 元整(每超期一天,甲方支付乙方违约会 元整)因不可抗拒原因确实不能正常施工的,经甲方及监理人员确认后工期顺延。
九、甲方职责:
监督工程质量,协调现场关系,有权不合格工程按现行国家施工验收统一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提出整改返工。
十、乙方职责:
1、自觉接受甲方监督,并严格按照所送型材及质量要求和国家施工验收统一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进行施工,验收前提交完整的检验报告、合格证交付给甲方。由甲方自行装订交工资料。
2、负责所有的检测(包括且不仅限于抗风压试验负责有关该工程的协调、配合)由此产生的费用经甲乙双方协商、(由甲方、由乙方)负责承担相关费用。
十一、施工安全要求:
1、施工前必须编制出切实可行的安全施工方案,报甲方批准后实施。
2、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冒险作业。
3、施工过程中乙方应接受甲方、监理及总承包方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对监理人员提出的'质量、安全整改事项,整改不到位不积极的,甲方有权予以处罚。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质量事故、工伤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法律贵任。一切赔偿均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因甲方所造成的以上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一切经济责任法律责任。
十二、保修要求:
1、该工程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内保修。
2、在保修期内,承包方维修服务电话应24小时开通并有人值守,若联系方式如有变更,承包人应在两日内通知发包人。
3、如承包人的联系方式变更而不履行告知义务、维修服务电话无人接听、以各种形式拒接发包人维修通知,或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维修,发包人可委托他人维修,其维修费用由甲方签认为准,并由乙方双倍承担。
4、承包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保修责任,给发包人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声明:由乙方提供的质量保修卡的用户、在有效期内持有保修卡的保修,无保修卡的不承担保修)。
十三、违约责任:
1、因发包人原因和不可抗拒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顺延,停、窝工等损失和费用的承包人自愿放弃追偿费用和损失的权利。
2、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山承包人无条件进行返工整改、修复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达到合同质量标准,所产生的费用包括重新检测所需费用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并且向发包人赔偿本工程项目总造价的3%的违约命。如因承包人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发包人、总承包单位提出整改要求后4天内承包人仍未给予完善的,发包人、总承包单位有权另行安排单位完成相应整改工作,由此发生的费用及损失均由包人承担。
3、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弄虚作假,采用不合格工程材料的,除责令返工外,并且向甲方支付本工程项目总造价的3%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及相关费用。
十四、其它约定 :
1、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监理的现场统一管理。
2、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水、电源,若需要场地现场加工的由甲方安排,水电费用乙方自理。
3、因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乙方不承担责任。
4、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乙方应及时组织人员返工直至合格。并承担因返工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十五、争议处理:
合同履行中,双方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代表人归属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双方各持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协商另定,补充合同内容有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电话:电话:
地址:地址:
合同签定日期:年月 日
购销合同 篇5
购货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一:就关于甲,乙计划长期生产展示架合作一事,在双方充分沟通,友好磋商达成计划共识如下:
第二条:质量标准:型材结构严密、美观、外表干净无污点、划痕,整体结构牢固。
第三条:双方签字后,供方须接受买方在7-15个工作日内对市场了解认可后方可运行此协议,否则视为无效签约。
第四条:认可后(预付款)按总货款的10%。余款提货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结清。
第五条:供方收到(预付款)之日起计算 2 个月内完成全部交货。
第六条:提货时间,数量有买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为准。
第七条:供方收到10%定(预付款)后本协议生效,开始计算交货时间。
第八条: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提前7天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全部或者部分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 肆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贰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销合同 篇6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数量:
第二条 乙方若需超过本合同约定数量和期限供油,属正常销售的,其数量、价格、期限、提油方式需经双方重新书面确认。
第三条 提油方式及期限:
甲方在合同生效且购油款到帐后 天内将本合同约定的油品数量运送至乙方库房指定的地点。甲方负责汽车运输,运费另行结算, 元/吨。货物交付前风险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油品验收
1、验收方式:由甲、乙双方各委托一名相关人员对油品的数质量共同验收,并在相关记录上签字确认。
2、数量验收:
对数量的异议,甲方配送的油品,乙方如有异议,应在卸油过程中或在运输工具离开前提出。
经双方确认,承载工具为油罐车的,交接允差约定为±3‰。若发货数量比验收数量多并超出3‰时,以实际验收数量为结算数量;若发货数量比验收数量少并超出3‰时,超出3‰的部分,由甲方承担;若或多或少均在3‰以内时,则以发货数量(提油单或卡载明的数量)为结算依据(送货油罐车必须出库铅封完好)。
3、质量验收:
以合同承诺的标准为准,由双方共同封存油样备查。乙方应当要求甲方留样交乙方留存。若乙方未要求留样的,则以甲方的留样为准。
对有质量异议的油品,由双方将共同封存的油样送往乙方所在地市级以上法定质检机构检验。检验结果表明,属甲方原因造成油品质量不合格的,检验费用由甲方承担;否则,检验费由乙方承担。
由于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有向第三方采购或存储甲方油品的容器装载了第三方产品或其他可能发生混装、混油情况而发生的质量问题,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五条 结算
1、结算内容:合同生效后乙方必须先将购油款项汇入甲方指定帐户,结算数量以经甲方及乙方加盖公章或授权的人员签认的送油单为准。
2、结算方式:乙方以电汇、转帐、刷卡等甲方认可的方式付款
甲方帐号:
开户银行:
对金额预付款方式,当包装规格为散装时,按照合同金额预付货款,当甲乙双方验收后 日内按照实际数量进行结算。
乙方必面将货款直接打入合同约定的帐号。任何打入甲方业务员或其他个人帐户的付款行为均为无效付款行为。
3、发票的开具:
甲方向乙方按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单位为甲方配送油库地公司,价格按第一条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经国家有关部门鉴定,因甲方行为造成供应油品质量不合格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2、货物到达后,乙方未及时组织接卸,即无正当理由压车3小时以上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除遇恶劣天气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延迟交货每日应按欠货款总额的5‰计付滞纳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3%。
4、由于不可抗拒事故或承运人所致,使卖方不能如约发送货物,卖方必须在交货期限内以电话或传真通知买方,但卖方不负违约责任。
5、有以下情况时,甲方有权终止或解除合同并不负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时结算;
(2)有证据证明乙方己失去偿债能力;
6、双方约定的其他违约条款:
发生其它违约情形,违约方除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外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如属双方过错,应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第七条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如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当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需要双方明确的其他事项
1、甲乙双方己相互提示就本合同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对方要求作了相应的说明,签约双方对本合同的认识己达成完全的'一致。
2、为保障本合同的履行,如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担保或第三方为乙方提供担保,则由甲方和乙方或第三方另行签订担保合同作为附件,对甲乙双方都具有约束力。
3、甲乙双方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而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各自提交给对方的合同、文件、资料、数据等,或其他使用对方处于有利竞争地位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任何一方不得将对方商业秘密披露给任何第三方或不当使用,但经对方书面同意或按法律规定除外。
4、合同一方通信地址的变更,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合同一方按本合同规定向对方发出的通知或其它信函,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经专人,速递或传真按本合同中注明的注册地址向对方发出。送达时间向以下列规定为准:
(1)专人交付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2)速递在发送后第三天被视为送达;
(3)传真方式以顺利发出当天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视为送达。
5、本合同所述不可抗力
购销合同 篇7
甲方(需方): xxx公司
乙方(供方): 吉林万通药业集团药品经销有限公司
为规范我公司药品采购行为,保证药品及时供应,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有效,根据《合同法》、《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经供需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购销协议:
一、供方必须是证照齐全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企业,并向需方提供加盖单位红印章的《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业务员的法人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其它相关资料等,供需方存档备查。需方应向供方提供加盖单位印章的相关企业资料复印件。
二、供方只能向需方供应规定许可经营范围内的药品,如供方超范围向需方提供药品,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方承担。
三、供方要对提供的药品质量负责,向需方提供的药品应符合国家药品标准。供方所提供的药品凡因质量问题所造成的如抽检不合格、药害事件等后果,概由供方承担。如因需方储存和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需方自行负责。
四、供方提供的全部药品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避免污染,需冷藏的药品在运输过程中必须按国家规定使用冷链设备,以防止在转运过程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抵达需方。否则,为此而给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方承担。
五、需方要求供方遵守以下供药原则:1、不得供应“三无”药品;2、不得供应假冒厂牌和商标及无出厂合格证的药品:3、不得供应即将变质或生产日期较久的药品;4、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不得供应有效期少于8个月的药品;5、不得供应不符合包装标志有关规定和储运要求的药品。
六、供方提供药品时,须向需方提供加盖供方印章的《药品检验报告单》和销售票据,且各项内容与该批次药品相符。
七、供方须按需方购药计划的药名、规格、数量、产地等要求供应药品,否则需方有权全部或部分拒收。
八、需方凭供方药品清单票据(清单内容与实物相符),经需方验收员验收符合规定要求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药品验收过程中若发现破损等不合格药品,由供方负责赔偿或扣除供方药款。
九、需方须按双方议定的结款方式按时支付供方货款;需方不得将药品销往其他省份或地区(只限本省地区销售);需方须向供方提供协议药品详细流向,并提供书面材料;需方按供方指定市场批发价格销售协议药品。
十、供方与需方必须签订药品购销合同生效后方可发生业务,且须在需方铺垫 万元资金作质量担保金。供方人员不得以需方名义销售协议以外的其他药品,否则需方不予返还质量担保金且供方承担相应责任。如无违规行为则合同期满后需方全额返还供方铺垫的质量担保金。
十一、需、供方在业务往来过程中因受政策等原因所限,双方不能合作,则应依法终止合同及业务往来。
十二、因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 当事人可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将争议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由供方、需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供需双方协商解决。
需方名称:(盖章)xxx限公司供方名称:(盖章)xx有限公司
需方地址:xxx 供方地址:xxx
需方法人代表:xxx 供方法人代表:xxx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购销合同 篇8
甲方:中铁第十六工程局漳诏高速公路B2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乙方:福建省漳浦县旧镇镇旧城村州城沙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就漳诏高速公路B2合同段路面工程施工用河砂购销一事,本着平等协商、互利互惠的原则,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一、河砂规格、数量、合同单价、供货时间及进度
1.河砂规格:按照甲方要求生产供应。
2.数量:暂定150000m3,到旧镇拌和场、杜浔拌和场各75000 m3。如量有增加,甲方将优先考虑乙方供料。
3.合同单价:乙方供应甲方旧镇拌和场河砂到场价为8.48元/m3,供应杜浔拌和场河砂到场价为14.50元/m3。此单价不随市场价格波动而调整,包括可能增加用量部分河砂的供应也按此单价结算。
4.供货时间及进度:按合同所附《河砂供应计划表》供应。
二、质量保证,技术标准。
1.乙方材料必须提供样品给甲方试验室进行检测试验,试验合格后方可大量生产。
2.乙方所供材料必须严格按甲方所规定的规格型号供应,不符合甲方要求的材料,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3.乙方材料需要送甲方以外试验检测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4.材料质量应符合相应的交通部部颁标准。
三、交货地点
交货地点为中铁第十六工程局漳诏高速公路B2合同段旧镇拌和场、杜浔拌和场。
四、安全措施
乙方在组织料源、装车、运输及卸车堆放过程中,均需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严格按操作程序操作,并给相应机械及人员上保险(费用自负),若发生事故,则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五、验收方法
材料验收由甲方负责,前期可考虑甲乙双方共同量方的办法。甲方在料场设立磅房后,所有进场材料均需过磅。材料重量折算方量的系数,以甲方试验室根据现场试验提供的数据为准。因特殊情况无法过磅时,甲乙双方共同对材料进行现场量方,签字确认。
六、结算及付款方式
每月月底进行一次结算,首次付款按结算额的75%支付,其余价款工程结束三个月内付清。但若由于业主对甲方拨款延迟,则甲方对乙方的拨款也相应延迟。
七、履约保证
甲方将从前期付款中扣留乙方伍万元材料款作为履约保证金。如乙方不能按《河砂供应计划表》及时供应河砂,甲方将增加其他供料商,由此引起的增加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进行处理,协商不成时,双方约定:通过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法院起诉。
九、甲乙双方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立即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可免除承担经济责任。
十、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甲方工程施工结束三个月时止。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河砂供应计划表》
甲 方(公章):
法定代表(代理人):
日 期: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代理人):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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