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购销合同合集十篇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购销合同10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购销合同 篇1
甲方:xxx有限公司
乙方: xxx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现就本溪市石桥子红旗社区购销楼宇门事项,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要求:
1:甲方购货标准
A、 花型:参考ZX-805
B、 C、 规格:1970×1270
D、
E、 框型:大边型
F、 楼宇门数量:
G、 楼宇门单价:元/樘(元/m2)
2:甲方付款方式
楼宇门货款的总额订金30%,楼宇门进入工地时,甲方需付余下门款的总额50%,安装完毕经验收合格后付清全部余款,保修期为一年。 二:甲方要求乙方必须保证产品质量,质量标准由检测部门确认并出具检验报告,要有产品合格证。如因产品质量出现问题而导致的'一切后果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及时予以妥善处理。
三:甲方购买楼宇门要求乙方送到工地,乙方必须保证楼宇门供应,如果供应不上造成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四:供货日期:20xx年9月20日至20xx年10月25日前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至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共同信守。
甲方:xxx有限公司
乙方:xxx有限公司
(盖章) (盖章)
日期:20xx年9月19日
购销合同 篇2
合同编号:115623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为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XX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___g市g___g建材市场g___g地毯经营部(以下简称乙方)就购买酒店地毯达成如下协议:
二、合同总金额
人民币(大写):柒拾贰万圆整(此价格为总包干价格,含税费、损耗、运杂费及其它相关费用等)
三、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30%的货款。
2、施工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甲方在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65%的货款。
4、剩余5%的货款做为质量保证金,满________年,经甲方确认无质量问题,甲方将合同总金额的5%质保金在7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
5、供货以实际供货为准,按实际金额结算。
四、交货方式
1、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25天内交货。
2、交货地点:g___g省g___g市g___g北路g___g大道XX公司指定地点或各个部门管辖区域。
五、验收标准
1、该批货物均按国家技术标准验收,应随货备有合格证、原产地证明、质保书、装箱单等证明文件。
2、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分品种提供样品交甲方封存,收货时以封存样品核对验收。
六、包装要求
均按国家包装标准,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运输方式
运杂费及保险费由乙方承担。
八、服务承诺
1、全部货物送到甲方抽样验收后,乙方应及时听取甲方意见,如在使用过程中出现非人为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在24小时内,按破损数量、型号全部换新。保质期内所发生的所有质量问题,如果供方在需方通知之日起24小时内未处理,需方有权交第三方处理,所发生的费用由供方全额负担。
2、货物经甲方验收入库,在未出库之前,如发现有破损、气泡、变形等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无条件更换。
3、质量保证期限:保质期从安装完成,并经双方验收签字认可后开始计算,时间为________年。
4、质量保证: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如出现假冒伪劣或以次充好等情况,除按原厂正品进行更换外,由乙方负责双倍进行赔偿。
5、咨询服务:乙方应满足甲方提出该批物资的各类咨询。
6、乙方应备好一定数量相同品牌、规格、型号的货物库存,以备甲方补货。
九、违约责任
1、保质期内,乙方接甲方通知后,如每出现一次24小时内不能及时上门处理质量问题的情况,乙方自动延长半年质保期并负责赔偿酒店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2、逾期交货: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交货,每推迟一天,乙方每天按合同货款总值的'1%支付违约金。
3、如在产品验收时发现质量问题而又无法补偿时,乙方除需在单价中调整,并在总金额中扣除外,还需给予甲方赔偿。
4、因乙方原因,影响甲方正常开业,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十、毁约处理
甲、乙双方签订《购销合同》后,若任何一方单方面撕毁合同,则毁约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0%赔偿给受损方,自然灾难或战争等不可抗拒的因素导致的毁约除外。
十一、本合同一式贰份,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持壹份,乙方持壹份。
十二、一切由于执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执,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g___g市____区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销合同 篇3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
签订酒水饮料销售合同,就乙方销售甲方的各类酒水、饮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酒水的正式授权经销商。(详见资质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及酒厂公司的授权经销书)。
2、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宣传资料和技术支持,并承诺可随时向乙方提供酒水在销售过程中,所需的产品的所有证明文件及相关标准、质检报告等。
3、甲方提供经营产品的名称、规格、包装、价格等(详见报价单),保证供应的所有酒类的质量及标识,保证所供产品质量达到国家行业要求标准。甲方拒绝提供假冒、伪劣、水货等产品,维护消费者的正当权益。
4、甲方对乙方的销售过程、销售方式和销售量,享有知情权。甲方将随时听取乙方对实际销售情况的报告和意见。
5、甲方有义务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乙方进行业务培训指导,做好营销后服务工作。
6、乙方销售过程中,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由甲方协助乙方与生产厂家联络沟通共同解决。
第二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同意在经营范围内销售甲方经营的酒水饮料产品,并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相关资质文件。
2、乙方承诺遵守甲方提供的所有证明文件,要求及相关标准。
3、乙方承诺:如因乙方自身服务方面(非产品内在质量)的问题造成客户投诉,乙方自行解决。
4、乙方不得将由乙方的责任造成超过保质期或质量不完整的产品提供给消费者,乙方不得仿制或销售仿制的甲方产品,以保证双方合法利益,否则后果由乙方承担。
5、乙方在销售甲方产品时,不得损害甲方的形象、信誉、标识等行为。乙方只在自己经营的区域内,销售甲方的产品,不得转售市场,否则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6、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和厂家在乙方经营区域内的推广活动,乙方应向下级代理商、零售商和最终用户发布甲方各种新产品信息,并在本地区内积极宣传推广。
第三条 销售产品的意向
乙方在双方合作期间约定销售甲方提供如下产品:
红酒类: 等洋酒系列品牌;
啤酒类: 等系列产品;
饮料类: 等。
第四条 产品价格
北京地区按照厂家规定货价(详见报价单)。如产品调整价格,甲方有权根据市场连动调整价格,但必须提前通知乙方,此行为不构成违约。 凡不执行统一价格,低于标准价格的产品,厂家和甲方不提供销售奖励和优惠政策。
第五条 定货、送货与退货
1、甲方在正常业务情况下,每天分 3个时间段 向外发货,甲方接到乙方电话或传真定货通知后,保证24小时内将乙方所定货及时送到乙方店中。如未按时送达而影响乙方经营,乙方有权要求赔偿,以发货单上日期为准。
2、如临时增订或非约定范围内的产品,乙方应向甲方说明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3、乙方收到货物后应当面立即验收并签收,发现问题当即处理,否则应视为收货无误。保质期应在进货时验证,如要调换新产品应在保质期临界一个月前提出,否则不得退还,甲方将不承担责任。
4、乙方如发现质量问题,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并封完好样品,做为凭证以利于同厂家交涉解决。
5、双方确认:乙方工作人员 为乙方收到货物的签收人。如果乙方收货人员发生变动,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甲方说明。
6、乙方退货时,须和甲方的业务员沟通。乙方向甲方所退的货,须保存有甲方完整的标识,并保存有完整的包装,否则,甲方不接受乙方的退货。
第六条 结算方式
1、 结算方式原则为现结,货款数额以发货单为准,即货款当面兑付。
2、 结算方式为批结的,即第二次送货时结清第一次的货款,货款数额以发货单为准,结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日。
3、 双方同意月结的,每月 日为对帐日,每月 日为兑款日,结款数额为对帐单的全部金额。乙方不能按时兑现货款,经甲方催告后仍未兑现的,甲方有权暂时停止供货,待货款结清后继续供货。
4、 双方确认:甲方工作人员 向乙方收取货款。
第七条 合同解除与违约责任
1、 如果甲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a。甲方不能按照合同及时供货影响了乙方的正常经营。
b。甲方提供假冒、伪劣的产品被顾客投诉,确认属实。
2、 如果乙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a。乙方不能按双方约定按时支付货款连续超过两个月的。
b。乙方经营的'主要财产或经营业务转移、转让及资产或信用方面发生重大变化,丧失经营能力的。
c。甲方为乙方唯一指定供货商,如乙方从其他渠道供货,则甲方有权收回对乙方的全部奖励和赞助费用。
3、 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货款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支付甲方10% 的违约金(金额以对帐单/发货单为准)。
4、 如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本合同将自动失效,违约方应赔偿由此给
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任何一方如因单方因素,要求停止履行合同,应提前 一个月 通知对方。否则应视为违约,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 争议与解决
1、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的争议,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 协商不成的,可诉讼解决。本合同约定甲方所在地法院为诉讼管辖法院。
第九条 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署日起正式生效。合同期满后双方继续合作,视为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未尽事宜或双方中的任何一方认为需要变更本合同条款的,应提出书面意见,双方可另行协商签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购销合同 篇4
供方:
需方:
第一条 为切实贯彻执行经济合同法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 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经济合同法》第二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第三条 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
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 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 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六条 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 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
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第八条 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 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
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第十条 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
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
由供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商品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需方向当地保险公司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
第十一条 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需方应在货到九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需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等资料,并保存好实物。供方应在接到查询单后十五日内作出答复。凡上项内容填写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供方供货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写查询单。
为了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供应发货单所列一个品种损失在五元以下,残损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配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残品)的查询,需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供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需方在收货时发现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属于供方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则供方可不受理;同时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应予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逾期不答复,需方可视为同意退货。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供方责任的退货,其损失均由需方负担。
第十二条 商品货款、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货款结算实行验单付款。需方无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货款的,应按有关银行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并由开户行连同货款划给供方。
需方变更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和帐号,应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三十天以书面(或电报)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错误而影响结算的,需方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
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第种方式(1。托收承付可另行订货款结算协议书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
第十三条 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5%之间确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10%—30%之间确定)。
2。供方逾期交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4。需方未经供方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5%之间确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0%—30%之间确定)。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需方负担。
5。需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需方承担因提供给供方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供方或运输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四条 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商业部门经济纠纷调解暂行规定》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 本总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年月日至 年月日。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总合同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求本总合同办理。
本总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
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一般以一货一单格式(见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年月日
供方盖章需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报挂号: 电报挂号:
电话: 电话:
购销合同 篇5
甲方需方 :盛棠装饰
乙方供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按照诚实、守信、平等互惠的原则经双方协调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货品说明及要求
1、本合同货品为照明灯具。其具体名称、型号、数量见下表。 序号 型号 规格 数量 单价
2、合计人民币元整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1、乙方所供产品依据甲方提供的产品样品为准。全套灯具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
2、货物进场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安装说明书、产品合格证及由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等以便甲方对灯具型号、包装、数量、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验收。甲方如发现送至施工现场货物中夹杂其它品牌的灯具及其元器件或与甲方提供的样品不符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若因此造成甲方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
3、灯体安装固定装置应牢固可靠及安装配件需齐全、灯体外观漆面完整光滑烤漆面在质保期不得因自然环境以及灯体温度变化出现有爆漆、起皮、脱落等现象。
4、电器箱内的整流器应与光源功率相匹配并设置有固定安装装
置导线与灯体连接长度为0.4米并有软套管保护导线。
5、所购灯具在承诺与质保期范围内发生由于灯具质量问题造成更换电器元件、光源及灯具的安装配件乙方应无条件更换并负责更换安装。
三、交货地点、时间、方式及费用负担: 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天内将货品生产完毕并送到交货地点。乙方如有困难应事先通知甲方。 手续交接货物由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办理好交接手续乙方应提供正规单据并加盖公章。单据应明确材料的名称、规格、数量等明细及收获时间货品需经双方签字确认。 费用负担乙方承担。
四、 乙方提供服务
1. 乙方就灯具安装负责技术支持与指导。
2. 乙方所提供的灯具质保期为贰年电器光源部分质保期为壹年。
五、 结算、付款方式 预付款签订合同甲方订货后应预付给乙方当期总货款的 。 结算方式结算金额按照实际到货数量金额为准。结算方式按批结算。 付款方式货到检查合格后付总货款的 剩余 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六、 双方权利和责任
1、乙方应保证及时供应优质合格符合质量及标准要求的产品。甲方按照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及合同约定对货品进行验收。对质量因检测不合格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甲方未按合同之约定履行按期付款义务乙方有权拒绝送货。
3、乙方迟延交货每超过一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违约金。
4、乙方迟延交货超过三日的除按前款规定支付违约金外甲方还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已收取的价款应全额返还。
5、甲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七、 协商与仲裁 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果可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或经甲方所属地人民法院裁决。
八、 合同说明 合同自双方合法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物资交货完毕、验收合格、结清全部货款止。如甲乙双方在合同期内单方废除本合同违约方必须向对方支付总货款的作为违约赔偿金。
九、 其他约定的事项
1、乙方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如果是有代理人签订合同需提供法人的委托书。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
3、其他与合同有关的协商事项均以双方认可的文字函电为依据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4、合同供应期至工程竣工止。自合同签订日起双方将受本合同约束并执行合同条款至合同结束。
5、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处理。
十、 合同签订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授权代表:
电话:
传真:
日期:
授权代表:电话: 传真: 日期:
购销合同 篇6
购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国家标准执行;
第二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结算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1、交货方法:乙方送货;
2、结算方法:货到付款;
3、运输方式:道路运输;
4、交(提)货方式及地点:需方指定福清交易地点。
第三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30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日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2%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合同范本《黄金饰品购销合同样板》。
3、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2%的违约金。
4、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第五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 其它
1、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日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2、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购货方(甲方):_________ 供货方(乙方):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购销合同 篇7
供货方: (甲方)
采购方: (乙方)
兹因甲方向乙方订购下列货品,经双方议妥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货品名称及规格如下:
电动车用铅酸蓄电池:600组共计35万元整
交货期限:
1、合同签订当日,交货期限次日计算生效,有效日期为10日内
二、货款的交付方法:
1、银行汇款方式入账,合同双方达成一致甲乙双方签订后,启动款到发货
2、乙方通过物流,货到付款给物流公司进行接货交易。产品运输到乙方地点后,在乙方付清全部货款后,产品所有权由甲方转移至乙方,否则甲方仍享有产品的`所有权
四、运输方法及费用负担:
1。甲方供货价为产品价格,运费由乙方承担;
2。产品价格随行就市,执行甲方同期公布价,及时通知乙方;
五、质量标准及要求:
1、甲方按照国家标准保证产品的质量,提供三证给乙方;
2、产品必须符合实际标准,不得是虚标,若出现虚标或者重量达不到标准重量或现标参数与实际参数不一致,甲方必须无条件的换货;
六、售后服务约定:
1。保用期:18个月(以生产批号计前 7个月换新、7个月后到当地的维修中心维护);
2。以生产批号计两个月内(积压)新电池甲方予以调换,往返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3。非产品质量问题造成蓄电池不能正常使用得,甲方不承担责任;
4。因不符合《电动助力车用密封铅酸蓄电池运输、安装、实用技术规范》要求,而造成蓄电池部能正常使用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七、违约责任: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地址:电话:开户银行:
乙方:地址:电话:开户银行:负责人: 传真: 帐号: 负责人: 传真: 帐号: 年 月 日
购销合同 篇8
供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购货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订立以下合同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一、标的
1、乙方向甲方订购甲方生产的“XXX学生(制服、运动)装产品
(1)款式:____________
(2)颜色:___________________
(3)规格、标准及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订购数量_______套(冬装、夏装),订购单价_______套,总计货款金额(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元.
二、验收方式、交货时间及地点
3、乙方在收到货物后,如果发现货物的型号、布料、颜色、款式、质量不符合约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收货后_____天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如果未按约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则视为所交货物符合合同约定。
4、甲方向乙方交货日期为_________,交货地点为_____________。
三、货款结算方式
5、货款结算款时间:乙方收到甲方货物经查验无误,应于____日内将货款全部支付给甲方。
6、货款结算方式:乙方转帐支付或电汇支付,勿以现金支付。甲方也不得委派人员擅自向乙方收取现金。
四、面料价格标准
7、给学校的返利_________元/套。
8、提供给学校的'售后服务有:
(1)如有尺寸偏大或偏小在货到后五日内可以调换;
(2)如有质量问题在货到后五日内可以换;
9、贫困学生赞助_______套。
六、合同修改、终止及其他
10、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终止合同的履行,如需修改或终止,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11、如对本合同执行有异议,双方协商解决。
1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1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购销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纸基产品的生产制作订立如下合同:
一、加工产品清单:
名称 数量 规格型号 单价 总价 交货期
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
二、付款方式:
甲方首付货款金额的 70% 50% 30% 共计: 元。本市客户余款在送货时全部结清,外地客户须款到后才可发货。
三、制作方式:
1、甲方首先将图案色标等相关资料及预付金在合同订立时一并交付乙方,乙方进行设计制作后打出墨稿样,经甲方确认无误并签字定稿。
2、制作期限:以签字定稿之日起 天交付全部货物( 或分批交付,即:首批 年 月 日交付 ) ,全部货款须在货物交付时全部结清( 若分批次交货,则在第一批交货时全部结清 )。
四、质量标准:
1、因印刷工艺性特殊性,印刷颜色允许有一定偏差。
2、因印刷纸业特殊性,最终送货时可能会出现实数量与定货数量5的实数误差。
五、验收方式:抽样检查。
六、运输方式:
南京市内统一免费送货,外埠长途运输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可以代替发货。
七、其它:
1、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更换合格产品或者通过商议解决。
2、如因甲方其它因素影响供货期,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双方协商解决。
3、乙方生产的产品在甲方未付款前所有权仍归乙方所有,不论乙方生产的'货物存放在乙方库房或甲方库房。
4、甲方在收到乙方货物时,应付与乙方相应的货款,因甲方原因拖欠货款,甲方应每日付与乙方总货款千分之三的滞纳金。
5、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通过法律仲裁机构追究违约方责任。
6、 此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购销合同 篇10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买方: (以下简称乙方)地址: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买卖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购销合同,双方自愿遵守本合同的所有条款:
1、标的物名称:
2、标的物数量:
彩超 套,其配置见合同附件一。
3、价款:
依据合同附件一所配置的彩超总价款为人民币 佰 拾 万 仟元整(其中软件合同额 佰 拾 万 仟元整)。
4、交货及安装调试地点:
交货地点: ,安装调试地点: ;收货人: ;联系电话: 。
5、运输方式及交付方式:
(1)卖方代办运输,运费及保险费由卖方承付;
(2)卖方将彩超运到第4条约定的交货地点即为卖方履行交付义务,自此彩超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方承担。买方应在彩超运抵交货地点后,与卖方的工程师共同依据装箱清单的内容对彩超进行清点,并签署签收单,买方无故拒绝清点或单方面自行打开包装的,则以卖方与承运人所签署的货物运单作为卖方已履行交付义务的凭证。
6、交货期:
双方约定合同生效后
7、付款条件及方式: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买方应在十日内向卖方交付定金,定金数额为人民币 佰 拾 万 仟元整。该定金作为本合同生效的条件和买卖双方履行合同的担保。在买方完全履行合同后定金抵作价款。
(2)卖方发货前,买方再付人民币 佰 拾 万 仟元整,卖方收到该笔款项后按约定发货。
(3)余款按下列方式交付:
(4)卖方银行帐户如下:
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 帐 号:
8、彩超的安装验收及售后服务:
卖方按照本合同附件二《安装验收及售后服务》的约定提供相关服务。
9、违约责任:
(1)卖方因自身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的约定交付货物,应向买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不能交付部分的货物原值的10%。卖方所收取的定金应双倍返还。
(2)卖方因自身原因逾期履行合同的.,每延迟壹日则按买方已付货款额的0.3‰支付违约金。
(3)买方因自身原因中途退货的,应向卖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退货部分的货物原值的10%并赔偿卖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买方所支付的定金不予退还。
(4)买方在本合同第6条约定的发货期内未向卖方支付全部定金和发货前款的,在给予十日的合理期限届满后,视为买方拒绝履行合同,卖方有权书面通知买方解除合同,本合同自解除合同的通知到达买方时解除,买方所支付的定金不予退还。
(5)买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支付货款的,每逾期壹日,按逾期应付金额的0.3‰支付违约金。同时买卖双方确认在买方不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支付货款时,卖方有权停止买方使用该彩超。
10、买方的附随义务:
(1)买方应在本合同第6条约定的交货期内完成装机前的场地准备工作及付清发货前的所有货款,卖方对于超出其合理控制范围的因素所引起的延迟交货(包括由于买方场地准备不及时或不符合条件、付款拖延等原因引起的延迟交货)不承担责任,如发生上述事由,卖方有权通知买方并相应顺延交货期。
①付清发货前合同约定的定金和发货前款;
②做好彩超机房的相关安装准备工作,具体见本合同附件三《彩超安装要求》;
③取得彩超使用许可。
(2)为配合卖方安装调试,买方负责卸车、搬运等方面的事宜,并在卖方安装时提供人力、物力方面的支持。
(3)买方负有对卖方产品、技术文件及本合同的相关技术资料、合同附件保密的义务。未经卖方同意,买方不得将其以转让、复印、公开等任何形式告知第三方。
11、彩超所有权转移的界定:
买卖双方约定在买方未付清全部货款前,彩超的所有权归卖方,买方只拥有彩超的占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不享有处分权。买方不得以彩超设定担保或以彩超变现对其他方承担民事责任,如有此种约定,则该约定无效。在买方按本合同约定付清全部货款后,彩超的所有权归买方。
12、争议解决方式:
任何因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尽先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选择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依法裁决。
13、其他约定:
14、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且卖方收到买方支付的定金之日起生效,自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起终止。
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的补充,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卖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所达成的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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