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顾问合同范文集合7篇
随着时间的推移,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顾问合同7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顾问合同 篇1
(一)用人单位的缔约资格
依法成立的各类法人及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分支机构有权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二)双方的知情权
(1)用人单位的主动告知义务。
(2)劳动者的如实说明义务。
(三)劳动合同的种类
劳动合同包括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三类。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由双方当事人自由协商确定,而特定情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具有一定程度的强制性。
(四)劳动合同的形式
除了非全日制合同可以采用口头形式外,其他劳动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
(五)劳动合同的内容
1.必备条款与任意条款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直接涉及劳动者的切身利益。
除了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就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进行约定,从而形成劳动合同的任意条款。
2.试用期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新录用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相互考察了解的特定期限。《劳动合同法》规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和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3.服务期、竞业限制与违约金
服务期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在特定情形下约定的劳动者必须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期间。
竞业限制是指用人单位出于保守商业秘密的目的,与劳动者约定的在劳动者在职期间或者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一定期间内,劳动者不得到生产与该用人单位同类产品或者经营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工作,也不得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与该用人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2年。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自由流动和劳动力资源的有效配置,《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除了上述服务期和竞业限制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六)劳动合同的生效与无效
1.劳动合同的生效
(1)主体合法。
(2)意思表示真实。
(3)内容合法。
(4)形式合法。
2.劳动合同的无效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3.劳动合同与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劳动关系的建立始于用工之日,而非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之时。
(七)扣押及担保禁止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顾问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北京市尚衡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法律顾问。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委派律师担任甲方法律顾问。
二、甲方指定甲方的为法律顾问联系人。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法律顾问必要的工作条件。
三、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与其业务有关的情况、资料、文件。对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文件和甲方公司内部事务乙方有保密义务。
甲方必须真实地向法律顾问提供各项资料文件,因甲方提供虚假资料文件导致的后果完全由甲方承担。
四、法律顾问服务范围:
北京市尚衡律师事务所为贵司提供的法律顾问服务内容如下:
(1)协助甲方草拟、制定、审查或者修改合同、协议、章程等法律文件;
(2)解答甲方的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律师建议或者出具法律意见书;
(3)代理甲方参加诉讼、仲裁和调解,标的额一定数额以下的不再另行收费。
(4)接受甲方委托,参加国内外的经济、贸易、技术合作项目谈判和签约工作,进行法律分析、论证,并负责监督合同的全面履行;
(5)帮助甲方完善和规范内部管理规定,包括合同管理、企业信用风险管理、财务资产等各方面的管理制度;
(6)应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供甲方决策参考;
(7)应甲方要求,对甲方职工法律讲解,提高业务人员的法律意识;
(8)接受甲方委托,进行资信调查和其他法律事务的调查、取证工作;
(9)应甲方邀请,参与甲方重要的业务谈判,审查或准备谈判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件并提供法律意见;
(10)对甲方的经营决策提出法律意见,并对决策事项提出法律风险评估意见;
(11)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务
五、甲方应向乙方交纳聘用法律顾问年费人民币元整。甲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支付。
六、法律顾问接受甲方委托参加诉讼、非诉、调解、仲裁等法律事务,标的额在10万元以下的乙方不再收费,标的额超出此限的,乙方应按同类收费标准给予优惠,具体费用双方另议。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合同约定法律服务工作;
(2)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事实和法律做出的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合法利益;
(3)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展;
(4)乙方律师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5)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6)乙方对甲方服务应当单独建档,并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使用完毕后及时返还。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与法律顾问工作有关的信息、资料和文件;
(2)根据工作需要,邀请法律顾问参加相关的工作会议,提供法律顾问工作所需的工作条件,并指定专门联系人,进行联络工作;
九、甲方应承担法律顾问完成委托事项所需要的差旅、通讯、资料等费用。
十、如乙方无正当理由终止履行协议,法律顾问费全部退回甲方;如果甲方无正当理由终止本协议,法律顾问费乙方不予退回。
十一、法律顾问因过错使甲方权益遭受损害的,乙方在本协议约定的法律顾问费的范围内对甲方给予补偿。
十二、本合同壹式两份,双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期限为壹年,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订时间:
年月日
顾问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xxxx律师事务所
因甲方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甲方聘请乙方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经双方协议,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指派 xxx 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
二、本合同的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期满如需续聘,另行协议。
三、甲方每年向乙方支付顾问费 元(大写人民币 ),支付时间为:
四、乙方指派律师受托为甲方办理下列法律事务:
(一)解答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意见;
(二)指导、协助甲方草拟、审查和修改法律文件或法律事务文书;
(三)提供法律信息;
(四)协助进行涉外或国内重大经济合同、经济项目谈判,调解和非诉谈判;
(五)就经营决策前的法律问题,进行可行性研究,就经营决策中的法律问题,提出法律意见,就经营决策后的法律问题,提出法律补救方案;
(六)进行法律风险、经济风险预测,排除法律障碍;
(七)代理诉讼或仲裁重大、复杂的诉讼案件;
(八)代理公司登记、注册、资产评估、产权界定、资产重组、商标事务、专利权及知识产权保护事务及公证事务;
(九)协助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
(十)对甲方工作人员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为甲方培养法律人才。
五、乙方指派人员办理第四条第(七)(八)项事务时,甲方应另行支付代理费,费用数额和支付方式参照北京市蓝鹏律师事务所收费标准由双方另行协商。
六、甲方应为律师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包括:
(一)律师可以查阅与承办事务有关的文件和资料并留有必要的复印件,原件由甲方自行保管;
(二)了解甲方在生产、经营、管理中的及对外活动中的'有关情况;
(三)列席甲方在生产、经营、管理和对外事务的有关会议;
(四)为乙方提供必须的办公、交通及其它工作条件和便利,如需外出,差旅费由甲方承担。
七、乙方所指派人员采用下列第(二)项的方式为甲方提供服务:
(一)定期上门服务;
(二)甲方有事约请;
(三)指派专人坐班;
(四)定期上门服务与甲方有事约请相结合。
八、乙方指派律师因故无法履行职责时,应及时另外指定人员履行本合同。
九、乙方应尽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不得从事任何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的行为,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必要时可带1-2名助手协助工作。
十、如因乙方的过错行为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甲方应按时按约定数额交纳顾问费,乙方已收费用在任何条件下不予退还;如果甲方拖欠顾问费,乙方有权追收本合同约定的全部费用并追缴拖欠费用的百分之十的违约金。
十二、甲方应预付受聘方的律师及其助手办理法律事务所需的费用。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鉴定费、翻译费、查档费、公证费、证据复制(包括复印)费、非法规资料费、邮政费、长途电话费、市内计程车(的士)费、往北京城八区以外地方的交通食宿费等价外费用以及代聘方支付的其他费用。聘方应向法院等国家机关交纳的诉讼费等规费,聘方应及时另行支付
十二、本合同的各条内容,由双方平等自愿商定;本合同的变更或解除须经双方协商一致,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授权代表(签名)
签订日期:
乙方:xxxx律师事务所
授权代表(签名)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顾问合同 篇4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乙方:深圳市鹏基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岭工业区611栋7楼
法人代表:李鄂松 联系电话:0755-82427489
资质等级:国家一级 证书批准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的相关法规,就甲方委托乙方对(本合同中的“甲方所属物业”、“甲方物业”专指“ ”)提供专业物业管理顾问事宜,经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物业概况:
物业名称:
坐落位置:
物业类型:
占地面积:
总建筑面积:
以上各项指标如有变更,甲方应于变更后壹个月内书面告知乙方。
二、合作方式
乙方以驻场物业管理顾问服务方式,指导甲方开展物业管理及相关工作。
三、顾问服务目标:
1、指导甲方组建物业公司,结合甲方物业的特点制定一套完善的物业管理体系文件,结合甲方物业地域状况及需求导入乙方物业管理模式。
2、指导甲方对所属物业实施科学、规范的物业管理和服务,并顺利完成入伙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及入伙后的各项日常管理工作,使甲方在合同期内形成物业的规范管理和正常运行。
3、在物业管理软硬件条件具备的前提下,乙方确保入伙后在合同期内(一年内),达到深圳龙岗区优秀物业管理住宅区标准。
4、乙方指导甲方建立符合ISO9001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并在甲方提出认证申请时协助通过第三方认证(认证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支付)。
5、指导甲方进行科学系统的岗位培训,并协助甲方建立一支专业的物业管理队伍。
四、物业管理顾问服务范围:
1、指导甲方所属物业房屋本体共用部位及配套设施的维修、保养和管理。
2、指导甲方所属物业公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及运行管理。
3、指导所属物业红线规划内属甲方物业管理范围内的市政设施和附属建筑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指导甲方所属物业公共绿化、园林的保养、管理。
5、指导甲方所属物业公共部位清洁卫生、垃圾清运管理。
6、指导甲方所属物业安全(不包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义务和责任)、消防、车辆停泊管理(不包含车辆及车内财产的保险和保管责任)。
7、指导甲方所属物业建立物业档案资料管理体系,包括工程建设竣工验收资料、业主及物业使用人档案资料管理体系。
8、指导甲方所属物业社区文化活动的组织和社区便民服务、商务、中介有偿服务的开展。
9、指导甲方所属物业的装修管理、建筑立面外观管理。
10、指导甲方所属物业的组织架构设置、职能分配、人员编制及聘用。
11、指导甲方所属物业各项管理规章制度、运行机制和各项工作流程。
12、指导甲方所属物业物业管理费用收取的技巧及相关知识的培训。
13、指导甲方要求的和所属物业物业管理相关的其它顾问服务(如物业经营等)。
五、物业管理顾问服务内容:(按照提交的顾问咨询服务方案内容进行,方案见附件二)
(一)前期介入期
1、协助甲方成立物业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并指导甲方物业公司拟订组织架构、人员定编、人员招聘、岗位职责及作业指导书等工作。
2、从物业管理及物业使用人角度对甲方所属物业的规划设计、土建、给排水、电气、环境景观、智能化、安防、管理设施、便民设施、商业中心设施等涉及物业管理品质提升的关键工作提供合理的指导性意见及改进建议。
3、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合理可行的《物业管理方案实施细则》等物业管理程序文本及入住后具体运作指导,并拟定《物业管理方案实施细则》,对甲方物业公司形象、自身建设、管理提供建议,并协助甲方全面、全程实施,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修正。
4、为促进物业销售,提供物业管理配套顾问服务的建议,具体包括为甲方所属物业的销售人员提供必要的物业管理培训文本,解答销售过程中关于物业方面的相关疑难问题,根据甲方要求提供乙方的宣传资料(包括图片、光盘、展示架等)。
5、指导甲方物业公司对甲方所属物业楼宇接管及附属设施、设备的验收并提出整改意见。
6、指导制定并审核甲方所属物业的各项服务项目及其收费标准、收支测算,并在销售中向业主明示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
7、对甲方所属物业的装修和建筑立面外观提出建议,并配合甲方根据龙岗物价部门的相关规定,结合当地物业管理费标准确定甲方物业管理费标准。
(二)正常操作期
1、协助制定并指导甲方实施所属物业入住方案,包括制定入住资料(业主公约、业主手册、入住指南、装修手册等)、制定入住流程、装修管理办法、入住仪式的策划及业主档案的建立等。
2、指导甲方建立所属物业客户服务体系(包括业主服务、服务项目的开发、业主沟通与信息反馈模式、投诉处理等),修订客户服务流程,设立物业管理服务平台即“客户服务中心”,并结合业主的`各类需求提供有偿服务。
3、制定合理的培训制度和日常培训计划,提供甲方要求的培训课程和培训教材文本。组织相应的培训训练,保证培训质量。培训方式:内培为主,外培为辅(外培发生的属于甲方人员的差旅、食宿费用由甲方承担)(培训内容见附件
一)。
4、根据甲方所属物业特点,制定社区文化活动计划。
5、协助甲方所属物业通过所在地区的优秀物业住宅区的评审。
6、提供质量体系范本,并给予甲方必要的技术指导、培训,帮助甲方建立系统化的ISO9001质量体系,如甲方需要认证,认证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7、指导甲方要求的和所属物业物业管理相关的其它顾问服务(如物业经营等)。
(三)监审期
1、对甲方按照乙方的指导要求进行物业管理操作过程予以监审,对发现的问题提交《监审报告》(提出问题,并指出整改意见)。
2、对甲方按照《监审报告》进行整改进行跟踪,并指导甲方完成整改。 以上三个时期具体工作计划乙方按照甲方根据顾问合同及顾问方案具体制定《阶段工作计划表》执行。
六、物业管理顾问期限:12个月。
1、从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其中:
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为前期介入期,
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为正常操作期,
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为监审期。
2、由于整个顾问期(12个月)和顾问费的限定,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整个顾问期或个别阶段出现变更,甲方不能以此改变本合同的时间和已经确定的支付给乙方顾问费用的金额。如果本合同项目各阶段的变更导致顾问期超过12个月或按自然日连续计算,自甲方通知之日起满12个月,则本顾问合同期结束。
七、物业管理顾问服务方式:
乙方以顾问驻场服务方式,选派物业项目经理,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前进驻甲方至合同期结束,全面开展物业项目顾问工作。
1、前期介入期:二个月。合同签订后甲方书面通知时起至入伙前两个月止:在前期介入期内,注册成立物业公司,确定物业管理各项收费标准,确定公司组织架构、招聘人员,对甲方进行指导、培训、咨询和会诊;协助甲方对物业管理服务准确定位,并从物业管理角度对甲方前期的设计方案及各项配套提出专业建议,以方便日后的物业管理,完成本阶段承诺的服务内容。
2、正常实操期:八个月。从入伙前两个月起至入伙后六个月止(入伙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在正常实操期全程指导甲方全面实施物业管理和服务工作,对甲方正常实操期的工作状况进行检查,并提交《检查报告》及《整改意见》
3、监审期:二个月。从入伙后的第八个月起至第九个月止在监审期内,对甲方物业管理运行状况进行全面的检查,并对甲方管理中的疑问进行指导,并针对检查出发现的问题进行会议讲解,并提交《监审报告》和《整改意见》。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向社会各界宣布甲、乙双方合作之事实,经乙方书面同意,有选择地播放、展示、发布乙方物业管理资料咨询、信息(乙方提供用于宣传的录像、图片、文字说明、展示架等)、广告等,但不得对乙方之社会声誉造成损失。有权在各类宣传媒介上登载:物业顾问:国家一级物业管理企业,深圳市鹏基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承担物业管理业务中的所有投资、收益及债权、债务。
3、全面、全程实施物业管理与服务工作并履行各项权利、承担责任。
4、对乙方提交的物业管理咨询服务成果进行审核并提出合理意见。
5、对乙方派驻的项目经理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考核。如不称职有权要求乙方调换,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调换到位。
6、尊重并配合项目经理的工作,并指定专人予以配合。
7、按时支付物业管理顾问服务费。
8、无偿提供办公场地、办公设施。
9、审核《物业顾问服务阶段查检表》(根据合同及顾问方案要求,分阶段查检表,由乙方提交,经甲方确认后作为合同附件三),评价乙方的顾问成效。
10、在物业管理顾问服务提供过程中,对乙方的知识产权进行保密。未经乙方书面许可,不得将乙方提供的各类管理规章制度、质量体系文件、策划文件等,对外传播或用于其他商业用途。
11、完善本项目各项配套设施,满足创优所需要的各项硬件条件。
12、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本合同规定前往本项目现场,指导甲方全面、全程开展物业管理与服务。
2、认真负责地提供专业的物业管理顾问与服务。
3、定期检查和督促甲方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
4、在保证甲方管理自主经营的前提下,对其在组织架构、人员编订、人员招聘、任用和辞退及其他各项管理程序上有监督和建议权、决定处置权。
5、对物业咨询人员实施有效管理。
顾问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码:
风险提示:
企业的招聘工作完成后,就进入了用工阶段,在用工前,企业一定要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否则企业将为此付出巨大的代价:
一是,企业将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限的双倍工资。如:企业超过________年未签劳动合同,企业就得多支付员工11个月的工资。
二是,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限超出________年,将致使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条件成立,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企业就得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无法解除劳动合同。甲、乙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聘用乙方担任兼职技术顾问一事达成如下协议,并订立本协议,双方共同信守。
一、聘用岗位及职责甲方聘用乙方担任本公司的兼职技术顾问一职,负责公司的网站设计、后台技术开发和研制、技术革新和改进、技术的保密和管理、技术指导、技术培训和咨询服务等。
二、聘用期聘胜期满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起算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满,双方根据协商续签。
三、聘用报酬及支付方式
(一)乙方的报酬为每月的月薪______元(人民币)。
(二)由甲方在次月的____日支付在其提供的______借记卡中。
(三)工作期间产生的食宿费用、通讯费用、交通费用等乙方自理。如因特殊需要,按照甲方要求到达指定工作地点所产生的交通费用等由甲方承担。
(四)鉴于乙方是兼职工作的原因,甲方不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
四、工作职责
(一)乙方主要负责公司的网站设计、后台技术开发和研制等。
(二)乙方有不断提出技术革新和改进的义务。
(三)乙方有提供技术咨询和培训的义务。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到甲方指定点参加会议、配合甲方的工作,在相应工作职责范围内根据自己的专业技术、原则、经验等开展工作。
(四)乙方不得擅自以甲方的名义对外开展工作。
(五)乙方的工作时间为弹性工作时间,但需保持通讯畅通。
(六)甲方提前____天召集乙方开会,乙方无特殊原因,须按时出席。
五、技术成果及归属
(一)乙方主要为甲方提供和研制等技术咨询。
(二)乙方在甲方兼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所有。甲方可以在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的利用这些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用于申请权利保护、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
(三)乙方应当按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乙方在离职后无权在继续使用该技术或转让该技术。
六、保密责任
(一)乙方兼职职期间的保密义务,乙方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承诺承担下列保密义务:
1、乙方在兼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所有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2、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商业秘密;
3、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成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
4、乙方承诺,在甲方兼职期间,非经甲方事先同意,不在与甲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并不自营与甲方类似的产品或服务,不为他人类似经营提供任何建议。
(二)乙方离职之后的保密义务双方同意,乙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甲方兼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兼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七、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之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应该按照损失的大小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八、争议的解决本协议经双方签盖公章后生效。因履行本合发生的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______市仲裁委员会,依该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规则仲裁。
九、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甲、乙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协议。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补充协议可以解除。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关系:
1、乙方不积极配合甲方工作的;
2、乙方以甲方名义私自对外开展业务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
3、因乙方工作失误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
4、乙方不履行补充约定的义务及岗位职责的;
5、甲方不按期支付乙方工资的情况下,乙方协商无效后也可提出解除合同。甲方依据上述条款解除乙方聘用关系,应在____日内办妥终止聘用关系及变更注册所需的一切手续。
十、其他
(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
(二)本合同一式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署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签字):签署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顾问合同 篇6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聘请乙方作为甲方开发的位于绍兴柯桥“XXXXX”项目 (以下称:本项目)销售顾问事宜,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利于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合作方式
1、 甲方同意乙方以销售顾问的方式与甲方现有销售团队合作销售本项目。具体的工作范围包括项目营销策划、案场人员补充、案场体系建设、外拓建议及执行等部分。
2、 在本协议期内(即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乙方作为甲方的销售顾问同时执行该项目营销策划,为甲方销售执行提供营销参考。
3、 案场人员补充:在合作期间乙方向甲方派驻总监和 1 名具备较强工作经验的策划总监,负责对本项目各销售节点提供营销建议。同期,乙方指派 1 名项目专案与甲方现有销售团队组建“XXXX”新销售团队,案场新团队由甲方统一管理。双方合作期间乙方另配备 1 名项目文案专员、 1 名项目平面设计具体跟踪、联系、对接本项目营销策划工作(备注:该两位人员不驻场)。
4、 案场体系建设:甲方在执行案场管理的同时,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必要的管理制度,包括接待流程、销售流程、考核制度等,同时,作为甲方的销售顾问,乙方每月对甲方新销售团队进行一次系统性的综合培训,以及日常不定期的临时培训。
5、 外拓建议及执行:在合作期间,甲方根据实际销售情况向乙方要求开展外拓工作,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及市场情势制定外拓方案(包括外拓形式、内容、规模、人员、费用预算等),报甲方同意后开展执行,具体执行工作由乙方负责,甲方现有销售团队需对其工作进行配合。
6、 甲、乙双方将20xx年销售额3亿作为统一的合作目标(20xx年销售指标6亿元,20xx年销售指标3亿元),对全年销售目标进行分解,进行销售资源的整合,乙方有义务对甲方所在项目销售工作进行各方面资源的投入,与甲方共同实现销售目标。
第二条:销售合作期限
自签署本协议之日起至20xx年6月30日止。
第三条: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提供本项目开发、建设、销售等合法证明(复印件)给乙方,并对所提供文件证书的真实性及法律效力负责。
2、甲方书面提供本项目开发的详细时间表以及房型、建筑面积、建筑标准、交房时间等一系列本项目硬件设施及软件配套情况,供乙方制订营销计划作为参考。
3、甲方委派专门工作人员负责《商品房销(预)售合同》《购房定金合同》审核盖章,并收取诚意金、定金、房款等一切款项,及开具收据、银行按揭送审、房管备案、变更等工作。
4、甲方有权制订每期销售房源的销售方案,根据乙方的销售建议进行最终执行。
5、甲方有权对包括乙方向甲方提供人员在内的.案场新销售团队成员进行考核、测评。
6、甲方负责项目对外推广所需宣传广告、销售物料等的发布和制作,承担推荐会、开盘等费用,甲方承担乙方外拓工作实际支出的费用,包括场地、物料、人员等开支。
7、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交的外拓方案进行审核,外拓工作结束后有权对其进行效果评估,有义务支付经其认可的相关外拓费用。
8、在合同期内,甲方授权指定人 XXXX 负责本项目营销策划与乙方接口相关工作。由其代表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各方面工作建议进行审核和确认。
9、甲方负责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相关销售顾问合作费用,以便乙方工作正常展开。
第四条:乙方权利、义务
1、在合作期内,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成立专门的团队进行销售顾问工作,确保本项目销售工作快速顺利开展。
2、乙方有义务为甲方所提供的有关项目的准确的销售额数据及其他相关资料和文件保守秘密。
3、乙方有义务每周对本项目的营销策划、销售情况、广告效果、市场分析及下一步销售计划与甲方进行沟通、协商,以利于甲方各类营销、销售执行的调整与落实。
4、乙方对案场新销售团队进行每月一次系统性的集中培训和日常不定期的临时培训,以提高销售团队的综合能力。
5、乙方按合作协议的约定取得销售顾问费用及销售提成,乙方承担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人员的工资、社保、住宿费用。
6、乙方在开展外拓工作前,必须向甲方提交外拓方案,方案内容包括外拓形式、规模、内容、
人员及相关费用预算。各期外拓工作结束后,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交效果报告及费用决算。对外宣传推广时,DM、短信、报广、横幅、项目统一说词、销售政策等相关文字图片资料、必须经甲方审该同意后方可对外发布,否则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7、策划工作方面,乙方及时按照甲方的布置工作内容及时间节点对各类推广载体、销售物料进行提供。乙方应提供合理意见、建议,协助甲方做好宣传资料的制作工作。
8、在合同期内,乙方委派项目总监 XXXX 负责与甲方对接相关工作。
9、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必须按约定口径向购房者介绍本项目相关情况,不得将甲方提供的资料或甲方认可的其他销售文件对外宣传,也不得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向购房者提供超出甲方制定的标准合同文本之外的书面承诺,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相关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费用构成及结算方式
乙方在与甲方的合作期间,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向甲方提供一切必要的销售资源,收取相关费用,其中费用形式分为销售顾问基本月费、销售额提成两部分。
1、销售顾问基本月费:按照每月X万元的标准收取。
2、销售提成:该费用根据项目销售额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发放,乙方完成甲乙双方共同确定的阶段性销售目标则以0.1%进行结算,未完成双方共同确定的阶段性销售目标则以0.1%进行结算。
3、车位销售提成:车位销售提成按照500元/个计算佣金。
(二)结算时间
1、销售顾问基本月费:于乙方服务次月10日前进行支付。
2、销售提成:每月销售回款实际金额按照相应销售提成比例经核算后,于次月10日前进行支付。
第六条:合同的终止
1、 本合同期内,若乙方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向购房者收取任何费用,则甲方有权终止本
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届时,乙方除仍可收取已售房屋代理佣金外,不得要求收取任何其他费用或补偿。
2、 如甲方未能完成履行其义务时,乙方可书面通知甲方改正,并给予10天的修正期,若修正期满仍未改正,则乙方可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书面通知甲方。届时,甲方仍须支付于代理期间乙方应得之销售代理佣金。该笔款项支付的期限不得迟于乙方书面通知终止合约后的7个工作日。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协议约定的期限,迟延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的将视为违约,迟延超过30天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经甲方认可的销售额提成。
2、乙方不得向购房者收取任何费用,否则甲方可立即终止本合同,乙方并承担相应产生一切责任。
3、本合作协议签定后,如发生争议,双方可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能解决的,向项目所在地区的法院提请诉讼。
第八条:其它约定
1、本合作协议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2、本合作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3、本合作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作框架协议具
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顾问合同 篇7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为了保障甲方生产、经营、管理活动正常进行,维护甲方各项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签订如下条款:
第一条 乙方根据甲方委托,可以办理下列法律事物:
一、就企业生产、经济、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提供意见,或者应企业的要求,从法律上对其决策事项进行论证,提供依据;
二、草拟、修改、审核企业在生产、经营、管理及对外联系活动中的合同、协议、章程等有关法律事物文书和规章制度;
三、参与处理企业尚未形成的.民事经济行政争议或其它重大纠纷;
四、代理 参加民事、经济、行政诉讼和仲裁;
五、参加经济项目谈判,提供咨询服务,审核或准备谈判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件;
六、提供与企业活动有关的法律信息;
七、就业务生产、经营、管理和对外联系中的有关问题,提供法律建议;
八、协助企业有关部门对干部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培训;
九、办理企业委托办理的其它法律事物。
第二条 甲方就上述(二)、(三)、(四)、(五)项委托乙方,仍应另行签订合同。
第三条 服务方式及期限。
第四条 法律顾问费用金额及支付方式。
第五条 甲方应为乙方的工作提供必要的资料、设备通讯及办公条件。
第六条 甲方不得无故终止委托合同,无故终止合同,支付乙方的费用不得收回。
第七条 其它约定事项。
委托方名称:委托方名称:
代表人:代表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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