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合同

时间:2025-03-30 17:48:15 合同 我要投稿

【推荐】装饰合同四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装饰合同4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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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合同 篇1

  终止名称:

  因(业主)客户与施工员双方达不到共同的认识与目的,于是提出房屋装饰装修的终止目的﹐不再牵扯,本房屋装饰装修终止协议一式二份,(业主)客户与施工管理员各持一份,下面条例签字后即生效,终止项目如下:

  1装饰装修预算价目表;

  2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3终止与业主装饰装修的`房屋的所有工程;

  终止所有项目之前,(业主)客户与施工管理员现场交接所施工项目的面积和造价﹐并交接进场的所有材料﹐当场结清所有的款项,施工项目如下:

  1水电改造按造价为:707元;

  2进水管更换球阀一个:40元

  3新底盒安装费(包括底盒)4个×5元个=20元 4卫生间安装花洒面的面积为:

  周长2.8米×高1.8=5㎡

  5㎡×30元㎡=150元

  花洒对面面积为:

  周长3.7米×高0.5=1.8㎡

  1.8㎡×30元㎡=54元

  地面面积为:

  长2.4米×宽1.57=3.8㎡

  3.8㎡×30元㎡=114元

  5厨房橱柜位置的面积为:

  周长5.3米×高0.6=3.2㎡

  3.2㎡×30元㎡=96元

  厨房橱柜对面的面积为:

  周长2.4米×高0.3=0.72㎡

  0.72㎡×30元㎡=21.6元

  地面面积为:

  长2.35米×宽1.25=3㎡

  3㎡×30元㎡=90元

  6阳台面积为:

  长:4.3米×宽1.5米=6.4㎡

  6.4㎡×30元㎡=192元

  7水泥:10包×20元包=200元

  沙子算:30包×5元包=150元

  8所有总价为:____(业主)客户签字:___

  终止人签字盖章:﹛甲方(业主)客户﹜_____

  终止人签字盖章:(甲方业主\代理人)_____

  终止人签字盖章:(乙方施工管理员)______

  附言:

  1、本室内的所有电源并未断开,电线的点与点之间还是相互连接的,“小心”接触电源;

  2、防水层也做好,施工时不能用尖锐的物品触及防水层,避免防水层被破坏后漏水;

  33楼303号房的防水也做好,防水试水也超过24小时,防水起止时间为:20xx年3月14号8:30至20xx年3月15号15:00

  43楼303对应的二楼201卫生间﹑厨房﹑阳台是否漏水:

  漏水: 二楼业主签字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

  漏水: 物业管理员签字______

  没漏水:二楼业主签字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

  没漏水:物业管理员签字______

  房屋装饰装修终止截止时间:20xx年__月__日

装饰合同 篇2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总包单位:中国建筑装饰工程公司核桃园小区住宅楼工程项目部分包单位: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分包范围:

  分包内容:

  分包性质:包工(详见后附项目清单定价表说明)

  2、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20xx年月日;结束工作日期:20xx年月日;总日历工作天数为天

  3、质量安全标准

  3.1工程质量:按总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xx)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xx),本工作必达到质量评定合格等级。安全按国家现行规定《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3.2质量保修:详见工程质量保修书,保修时间壹年。

  4、分包合同

  4.1总包合同同样适用于劳务分包。

  4.2分包应全面了解总包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

  5、图纸

  5.1工程承包人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7天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图纸一套,以及与本合同工作有关的标准图一套。

  6、项目经理

  6.1分包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日经理为职务:。项目经理必须参加每周由监理或总包主持的例会,未按时参加会议的处以1000元/每次罚款。

  7、总包义务

  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日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分)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

  (1)向分包交付具备本合同项下分包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2)向分包提供各层水、电。

  (3)向分包责任人进行技术交底。

  7.3、统筹安排、协调解决分包的生产、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7.4、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所供材料、设备,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7.5、按本合同约定,向分包支付工程款;

  7.6、负责与甲方、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8、分包义务

  8.1对本合同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分包向总包负责,织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经总包允许不得擅自与甲方、监理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8.2分包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向总包上报本标段进度计划,每月23日前提交下月施工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必要时按总包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总包批准后严格实施;

  8.3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细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8.4自觉接受总包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总包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8.5按总包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总包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施工区域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8.6保证属下人工工资的发放,不因拖欠人工工资给总包造成矛盾;因拖欠工资造成恶劣影响的,总包视情而定对分包人进行5000—20000元的处罚,直至解除其分包资格,无补偿清退;

  8.7每月23日前按时向总包提交当月完成量报表,配合总包完成本标段内的技术资料,配合总包办理交工验收;

  8.8做好施工场地内己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分包责任发生损坏,分包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8.9妥善保管、合理使用总包提供的租赁设备及其他设施;

  8.10分包自行提供使用的机具、设备,性能应满足施工的要求,及时运入场地,安装调试完毕,运行良好。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应按时运入现场,保证工期需要。

  8.11分包有义务配合在分包施工区域内施工的其他专业施工。

  8.12分包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5‰元的违约金。

  8.13分包自有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分包自行承担。

  9、材料、设备供应

  9.1分包应在接到图纸后7天内,向总包提交阶段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计划(见附表1物资需用计划表);经确认后,总包按供应计划要求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分包负责由材料堆放场地至施工作业面的装卸、搬运,分包必须及时进行,费用包含在合同造价内。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分包应在验收时提出,总包负责处理。

  9.2分包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总包供应的材料、设备。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分包应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总包委托分包采购的低值易耗性材料(列明名称、规格、数量、质量或其他要求)需提前20天上报总包,经总包确认后方可采购。同时提供材料检验证明、合格证等一切证明

  (2)未经总包确认,分包擅自采购的材料,一旦出现质量问题或由总包管理人员发现,将根据情节处以罚款,由此产生一切后果和经济责任均由分包承担。

  10、分包价格

  10.1本工程的分包价格采用下列方式计算:

  (1)固定分包单价(含管理费)+设计变更;施工过程中不计算工时和工程量。

  (2)如遇特殊原因确实需要确认的.必须经所管标段工程师和现场经理签字认可,并加盖项目专用章。

  11、分包工程款的支付

  (1)合同生效即开始按15天为一个阶段支付生活费,每人每15天按300元执行;

  (2)进度款支付:每月23日前上报完成量,经总包审核确认计算价值双方认可后,15日内按确认工程量支付上月申报工程量对应工程款的85%,当工程款累计付至总价款的90%时暂停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后1个月总包同分包进行结算,结算金额确定后支付至结算款的95%,余款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在壹年质量保修期满后支付给分包。

  12、施工变更

  12.1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总包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签发)提前以书面形式向分包发出变更通知(或工作联系单),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及时改变有关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12.2三日内提交因变更导致劳务报酬的增加,相应需增加的工期;因变更减少工程量,劳务报酬应相应减少,工期相应调整。

  12.3分包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分包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总包的直接损失,由分包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12.4因分包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分包无权要求迫加劳务报酬。

  13、施工验收

  13.1分包应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分包施工完毕,应向总包提交完工报告。验收不合格的分包应及时整改直至整改合格,因整改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分包承担。总包与分包间的隐蔽工程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分包施工质量不合格时,分包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工程承包人的相关损失。13.2全部工程竣工经总包验收合格,及进入质量保修期,分包施工范围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由分包承担。

  14、争议

  14.1总包和分包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北京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所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4.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己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2)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4)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15、禁止转包或再分包

  15.1分包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否则,分包将依法承担责任。

  16、不可抗力

  16.1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义与总包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17、合同解除

  17.1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17.2合同解除后,分包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总包要求撤出施工场地。总包应为分包撤出提供必要条件。

  18、合同终止

  18.1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分包工程款支付完毕,分包向总包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经总包验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19、合同份数

  19.1本合同正本两份,副本2份,具有同等效力,由总包和分包各执正副本一份。

  20、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当日后生效。

  总包:(公章)

  地址:

  法人代表:

  分包:(公章)

  法人代表:

  地址:

装饰合同 篇3

  项目合同

  合同编号:XXXX-XXX 签约地点:成都

  甲方(委托方):XXXXXXXXXX有限公司乙方(承包方): XXXXXXXX装饰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 项目订立以下条款,供双方遵守:

  第一条 工程的概况:

  1、 2、 3、 4、 5、 6、

  工程名称: XXXXXX民政局应急指挥中心装饰装修 工程地点: XXXXXX

  承包范围:民政局应急指挥大厅、机房装修(见附件)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工程质量:合格。乙方保证该项工程完工后通过业主方验收,并验收合格。 质保期限: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方的施工质量或所提供的产品质量不符合要求造成维修或更换,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免费进行维修或更换。

  第二条 工程造价及工程款的支付(以下金额以人民币计):

  1、本次工程总造价:1142873.20 元2、工程款支付方式:

  2-1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金额的45%作为工程首付款。

  2-2 在主体工程完毕后,将有关资料一并送交甲方验收。在甲方验收合格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合同总金额的45%。

  2-3 在全部工程施工完毕,甲方验收合格(1)个月后的(3)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金额的 10%(。

  3、工程款的支付条件:

  甲方支付乙方第二笔工程款时,乙方必须提供该笔合同全额的'税务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正式发票后的(3)个工作日内,办理好付款审核手续,将工程款支付给乙方。

  第三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1、 工期为25天。

  2、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如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先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期所增加的施工费用。

  3、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因甲方原因影响工期,导致乙方不能按期完工的,经双方协商,工期顺延。

  4、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的,不经甲方同意,工期不能顺延。

  5、 因业主方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经甲方同意,工期相应顺延。

  第四条 关于工程质量和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以双方确定的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3、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4、在本次工程施工过程中,凡是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业主方的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5、在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3)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第五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关图纸,乙方照图施工,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更改施工设

  计。工程实施完毕后,甲方组织相关人员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乙方无条件整改。 2、甲方须按合同规定支付乙方费用,如甲方未履行相关义务,乙方有权利停止施工。

  3、乙方必须保证在实施工程中实施安全管理。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4、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6、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7、乙方须每天晚上提交第二天工程进度计划于甲方相关人员。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合同总金额0.1%的违约金。但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5%。

  2、 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 0.1%支付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及解除

  1、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因不可抗力原因或其他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

  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变更或解除合同。提出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的一方,应及时告知另一方,如另一方提出异议,应在原因消除后的(5)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否则,另一方有权要求进行相应赔偿。

  2、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的其他未尽事宜可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地方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八条 争议解决及合同生效

  1、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本合同在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司印章时生效。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4、 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甲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人:

  地址:XXXXXX 邮编: 电话: 传真: 开户行:XXXXX 帐 号:XXXXXXX

  签章日期:年 月 日

  乙方: 法人代表或授权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XXXXXXX 传真:开户行:XXXXXX 帐 号:XXXXXXX

  签章日期:年 月 日

  附件:

装饰合同 篇4

  一、房屋租赁合同无效时,装饰装修如何处理?

  (1)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

  A.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当得利);

  B.不同意利用的:①可由承租人拆除(承租人享有所有权);②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

  (2)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

  A.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当得利);

  B.不同意利用的,将装饰装修物的现值损失作为无效合同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按照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分担现值损失。

  二、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时,装饰装修如何处理?

  (1)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合同解除时:

  A.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①可由承租人拆除;②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

  B.双方对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①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有权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

  ②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不得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应在利用价值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③因双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④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解除的,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按照公平原则分担。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2)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

  三、房屋租赁期间届满时,装饰装修如何处理?

  (1)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时:

  A.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

  ①可由承租人拆除;

  ②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

  B.形成附合物的:

  ①承租人不得请求出租人补偿附合装饰装修费用;

  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除外。

  综上所述,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时,除另有约定或者可以拆除以外,承租人不得要求赔偿装饰装修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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