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安全生产合同四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安全生产合同4篇,欢迎大家分享。

安全生产合同 篇1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人身、电网、设备等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制定本合同。本项目发包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
第一条 工程项目:*****中心工程
第二条 施工地址:*******
第三条 甲方安全责任
1、开工前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2、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备案。
3、向乙方及时传达上级、地方政府部门等关于安全生产的有关文件精神。
4、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
5、指派安全科同志负责与乙方联系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6、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抽考。
7、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人员伤亡、电网、设备等事故,甲方有权负责调查、统计上报。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权督促乙方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
8、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指挥部下设安全科。配足专职安全员,全面负责抓好工程的安全工作。
9、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四条 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应全面负责本工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规程及其他安全生产规定、制度。
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间,乙方应设有相应的安全保卫工作组织,设立专职安全保卫员。乙方指派***作为安全工作联系人。
5、建立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同时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提取经费作为安全经费。做到专款专用。
6、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
7、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乙方对因试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
8、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参加安全教育人员名单(包括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报给甲方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施工期间,要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和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9、乙方应在施工区域设立足够数量的安全警告标志牌,标牌制作要规范,悬挂要醒目。
10、乙方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11、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
12、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13、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14、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电网和设备等事故或危机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
15、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
(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发生火灾事故;
(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乙方应执行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和《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对人员在施工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还必须立即用电话、电传或电报等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工会报告,按规定组织调查处理,并由乙方统计上报;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时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还应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公安部门,并要求派人保护现场。
乙方应将事故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及乙方事故处理意见提交甲方备案。
第五条 甲乙双方联系方式及响应时间:甲乙双方应以工作联系单、传真、电传等书面形式送达对方。双方在接到对方的书面联系时,应于*小时内予以响应。
第六条 施工安全保证金
甲方预留工程履约保证金10%作为乙方的安全文明施工履约保证金。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人身重伤、电网和设备及以上事故,于工程竣工验收后将该保证金全额退还;若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安全事故,扣除相应的安全保证金:
(1)发生人身死亡事故、电网和设备重大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证金
(2)发生人身重伤事故、电网和设备事故,扣除50%安全保证金
(3)乙方人员发生违章行为的经济处罚,按处罚规定从安全保证金内扣除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合同履行中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无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乙方未设置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为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人员安全工作规程抽考不合格,乙方应承担**元/人次的违约责任;特种人员无证上岗乙方应承担**元/人次的违约责任。
5、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不及时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元至***元/天承担违约责任。
6、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电网和设备事故有隐瞒行为的,除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外,过错方应承担***元至****元/次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调、调解不能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本合同由双发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副本*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甲方:*****(盖单位章)
乙方:******(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 年 月 日
安全生产合同 篇2
为了确保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昆明市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昆明市建设工程安全责任事故追究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安全生产合同。
一、甲方的安全责任
(一)依法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二)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相关资料。
(三)在建的建设工程因故中止施工时,应当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做好建设工程的安全管理。
(四)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五)在编制或审核工程概预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六)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二、乙方的安全责任
(一)勘察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提供的勘察文件应当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需要。
(二)勘察单位在勘察作业时,应当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采取措施保证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
(三)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设计单位在编制工程概预算时,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五)设计单位应当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
(六)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
(七)设计单位和注册建筑师等注册执业人员应当对其设计负责。
三、违约责任
违反本安全生产合同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四、本安全生产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日期:20xx年 月日 日期:20xx年月日
安全生产合同 篇3
单位名称:江西赣基集团工程有限公司哈尔滨市松江地区道路及配套设施工程项目
松梅路、松木街道路及排水工程 (保健路以北第二标段)(简称甲方)
单位(个人)名称: (简称乙方)
经双方协商,就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应共同遵守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双方应共同遵守下列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二、甲方的职责与义务
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新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负责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教育;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负责随时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工作检查,对查出的隐患提出整改意见;
负责提供安全防护用品;
负责将本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告知乙方;
负责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协调和管理;
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工作。
三、乙方的职责与义务
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应自觉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
遵守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
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自觉接受培训和教育,熟练掌握本岗位的安全生产技能;
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进入他人生产区域,如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由自己负责。
发生安全、设备、火灾、车辆、治安等各类事故,按事故类别立即如实报告给甲方。
四、违约责任
双方要全面履行各自的职责与义务,如果出现违约,本着谁违约,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处理。如果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轻伤、重伤事故由双方根据事故原因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报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仍不能达成解决协议的可上诉法院判决。发生死亡事故,由主管部门进行裁决和处理。
五、其他
由于乙方或其他方责任引起的伤亡、火灾、车辆、物损、治安等各类事故,造成自身、甲方或第三方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应由责任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赔偿,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对发生的各类事故,尽力协助做好抢救工作,但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乙方在施工期间有违反劳动纪律,岗位操作规程、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乙方下班后,离开施工现场,发生任何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
需补充条款:保险金已包含在日工资中。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生产合同 篇4
为在 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业主 (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人 (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
一、甲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
5.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项安全隐患。
二、乙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 076-95)和《公路筑养路机械操作规程》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现中的有安全要求。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施工人员的1%~3%配备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
5.乙方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
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
10.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三、违约责任
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副本八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
甲 方: (单位全称)(盖章) 乙 方: (单位全称)(盖章)
法 定 代 表 人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或
其授权的代理人: (职务) 其授权的代理人: (职务)
(姓名) (姓名)
(签字) (签字)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日 期: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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