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贷款合同

时间:2025-04-04 22:23:30 合同 我要投稿

【热门】个人贷款合同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个人贷款合同,欢迎大家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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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贷款合同1

  甲方(被担保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乙方(担保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甲方向 申请人民币 万元贷款,现甲方申请乙方为其提供担保,乙方同意为甲方该笔借款提供担保,现就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为甲方提供担保事项:

  (一) 甲方与 签订的编号为( )《 合同》,其中贷款本金 万元、贷款利率 ,贷款期限为 .贷款合同书

  (二) 担保期限:自贷款银行发放贷款之日起至甲方结清该标的借款本息止。

  (三) 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第二条 反担保方式

  在乙方出具相关担保文件之前,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下列数项反担保方式,并签订相应的反担保合同。如因甲方未能如约履行上述贷款合同相关义务,乙方自接获贷款银行的贷款催收通知书或贷款逾期通知之日起,即可向甲方行使追索权,并可同时选择以下方式向反担保方行使权利。

  (一) 提供经乙方认可的财产权利抵押/质押反担保:

  (二) 提供经乙方认可的个人无限连带责任、法人连带责任反担保:

  第三条 反担保方式所提供的反担保范围及期限:

  反担保范围:甲方依照贷款合同应履行的全部债务;乙方依照保证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应当或已经履行的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本金、利息(含正常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乙方实现反担保债权的费用以及依照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可以向甲方追偿的一切费用等。

  反担保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至甲乙双方债权债务结清时终止。

  第四条 甲方在此向乙方作如下保证:

  (一)甲方完全接受乙方为其出具的担保书;

  (二)甲方向乙方保证对其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全部责任,如甲方所出具的文件/资料出现任何虚假,甲方须为此承担刑事责任;

  (三)甲方保证按期履行上述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

  (四)乙方对上述贷款银行提交的贷款催收通知书或逾期贷款通知书所附的任何文件、单据、证据所述之真实性不负任何责任。

  (五)甲方有义务向乙方如实通报履约情况及经营中重大事项或个人资料的变动情况,保证接受乙方随时检查。甲方保证在贷款合同签署后按季度向乙方报送银行对帐单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第五条 担保合同项下的索赔当上述贷款银行按担保合同规定向乙方主张担保权利,乙方确认有关贷款催收通知书或逾期贷款通知书真实的情况下,无论甲方或反担保人是否反对或提出异议,乙方迫于履行担保义务而选择代甲方向贷款银行还款时,甲方及其继承人或债务受让人、反担保人不因乙方未向债权银行行使过抗辩权而免除其相应的反担保责任。乙方有权从代偿之日起,每日按偿付款项的万分之五乘以实际垫款天数向甲方收取罚金。

  第六条 担保费用

  甲方在此保证,在甲、乙双方签署本合同后,在银行《保证担保借款合同》签署之前,按照下列规定向乙方支付担保费及其它相关费用,同时缴存反担保保证金。

  (一)担保费

  担保费按银行发放贷款的 %计算,即人民币 元,每年一次收取,每年每次收取人民币 元。

  (二)滞纳金

  甲方应在双方正式签订担保文件的三个工作日一次缴纳担保费用。如延迟交纳未获乙方同意的,乙方按费用总额向甲方收取每天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三)保证金

  1、在本贷款发放之前,甲方须缴纳贷款额的 作为保证金。此保证金由甲方筹缴。如延迟,乙方所收贷款额的 保证金按每天万分之五支付给甲方。

  2、甲方提供给乙方保证金,如甲方逾期支付本金及利息,乙方有权以此保证金直接偿还贷款本息。

  3、甲方存入乙方指定帐户的保证金所产生的利息,归属乙方所有。

  (四)其它费用

  1、为实现本合同目的经甲方确认后所办理的评估、鉴定、登记、公证、保险、保管、运输、差旅、咨询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由乙方代为支付的,甲方应在乙方支付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偿还。

  2、甲方在此是按照贷款银行批准的贷款期限收费,如甲方原因致使乙方在贷款到期后仍然无法解除担保责任或担保责任加重的,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贷款期限届满日至担保责任依法定或约定解除或届满期间的双倍担保费及滞纳金。

  第七条 违约及违约后果

  (一)如因甲方原因,致使本笔业务无法完成,乙方只退回所收取的担保费的50%,余下50%作为乙方劳务费用。如因乙方原因无法完成本笔业务,则乙方全额退回所收取的担保费。

  (二)由于乙方所担保的是甲方按期、足额的归还贷款,所以如因甲方未能如约履行上述贷款合同相关义务,乙方自接获贷款银行的贷款催收书或贷款逾期通知书之日起,甲方即须承担以下违约责任,乙方可向甲方追偿的款项包括不限于:

  1、贷款本息、利息、罚息、复息;

  2、担保标的额20%的违约金;

  3、乙方代偿款及代偿款利息;

  4、乙方为实现债权所须花费的一切费用(评估、鉴定、登记、公证、保险、保管、运输、差旅、拍卖变卖费用、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等);

  5、依本合同约定乙方应收取的担保费及滞纳金;

  6、反担保债权实现后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差额。

  (三)甲方、反担保隐瞒抵押物、质押物存在共有、争议、挂失、提前支取被查封扣押、提起公示催告程序、涉及诉讼或仲裁、以设定担保物权等以及发生其它严重及职权实现事项的,甲方必须向乙方支付贷款本金每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加以赔偿乙方。同时乙方有权就损失部分向甲方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四)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乙方不承担担保责任;

  1、贷款银行与甲方协议变更《贷款合同》未经乙方书面同意;

  2、贷款银行允许甲方转让债务未经乙方书面同意;

  3、以“借新还旧”的方式发放的贷款;

  4、其它恶意侵害乙方权益的行为。

  第八条 义务的履行及权利的放弃

  (一)甲方、反担保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任何一方与第三人之间关系的影响,但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乙方或债权给予主债务人的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均不应作债权人或乙方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利的放弃或丧失,也不影响甲方、反担保方在本合同项下应承担的任何义务。

  第九条 合同的修改、补充和解释

  (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可以修改或补充,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甲方要求乙方修改担保内容时,须向乙方提交书面的修改申请和上述贷款银行对所作修改的书面认可文件,在增加担保金额或延长担保期限的情况下,甲方还必须相应增加或延长对乙方的反担保及其费用,否则乙方有权不接受甲方的修改申请。如甲方与债权人达成任何未经乙方书面确认的新承诺,则乙方的全部担保责任即告解除。

  (二)如国家法律、法规或司法实践的任何变化导致贷款合同、担保合同或本合同任条款成为非法、无效或失去了强制执行性,本合同任何其它条款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强制性均不受任何影响,本合同各当事人届时应密切合作,尽快修改本合同中成为非法、无效或失去了强制执行性的有关条款。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责任及义务如在贷款合同、担保合同的约定与本合同的内容有冲突,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条 争议、管辖和放弃豁免

  (一)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二)如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全面、适当履行债务,甲方愿意直接接受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甲、乙双方共同约定对本协议办理公证,该公证书应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公证费用由甲方负担。

  (三)乙方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持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文书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时,甲方将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四)如乙方选择不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公证债权文书,或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或撤消公证债权文书,或甲方行使诉讼权利,应当向乙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通知

  (一)本合同约定和法定的通知自送达受送达方住所时生效。

  地址确认:

  甲方地址:

  乙方地址:

  (二)通知在下列日期视作被送达:

  1、如系信函方式,则为挂号发出之日起第5个工作日;

  2、如系传真方式,则为传送之日;

  3、如系派人专程送达,则为收件人签收之日。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应由双方法定代表或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贷款银行接受乙方担保并与主债务人鉴定贷款合同之日生效。本合同至甲乙双方债权债务关系结清时终止。

  第十三条 其它

  (一)乙方因为甲方担保事宜而签署的《担保函》或《保证合同》作为本协议书不可分割的部分。

  (二)各反担保签署的反担保保证合同、抵押/质押反担保合同成为本合同的从合同。从合同条款如与主合同冲突则以主合同为准,从合同未尽之事宜按照主合同执行。

  (三)本合同一式 份,由甲方、乙方、公证机关各执 份,均具有合同效力。副本按需制备。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个人贷款合同2

  贷款人(全名):

  借款人(全名):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各方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贷款条款

  (1)贷款金额:(大写)______。

  (2)借款目的:______。

  (3)贷款人支付人民币现金______,其余部分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贷款划入借款人账户;

  帐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4)借款利率:合同执行固定的借款利率,即月利率______‰。贷款期限不变。

  (5)贷款期限从______开始。

  第二条贷款偿还及利息支付

  (1)借款人按本合同规定一次性偿还全部本金。

  (2)借款人按月支付利息,支付日期为每月日。

  (3)借款人提前还款的,按照实际借款天数计收利息。

  (四)逾期部分贷款,按日罚息,直至全部本息还清。

  第三条保证条款

  (1)本贷款作为本贷款的抵押物。双方同意上述抵押物不进行抵押登记,抵押物不转让,仍由借款人使用。贷款到期不能偿还的,贷款人有权处分抵押物。借款人到期足额偿还贷款的,抵押权终止。

  (2)贷款以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保证后,有权向借款人追偿,借款人有义务偿还保证人。

  (3)担保范围包括借款人和担保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确定的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利息和延期履行债务的款项,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

  (4)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与物的担保(包括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的担保)及担保一起存在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或者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五)保证期为合同履行期届满后两年。

  第四条权利和义务

  (1)贷款人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了解借款人的偿债能力。借款人应如实提供相关信息。为了规避风险,贷款人可以提前收回贷款本息,但必须提前一周通知借款人。

  (2)借款人必须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于非法活动,否则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3)借款人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偿还本息。

  (4)借款人有义务接受贷款人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了解借款人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

  (5)借款人自愿使用全部财产(动产和不动产)作为贷款担保。贷款人有权对借款人的上述资产采取保全措施。

  第五条借款人死亡、被宣告死亡、失踪、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贷款人由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或者财产代管人偿还。

  第六条债权转让和债务转移协议

  (1)贷款人可以仅通过通知借款人,将本合同项下的债权自由转让给第三方。借款人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2)贷款人将本合同项下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承诺对转让的`债权承担连带责任。

  (3)借款人将债务转让给第三方的,必须取得贷款人的书面同意。

  第七条借款人财产不足以清偿多个债权人债务的,承诺以其全部财产(包括应收款项)优先偿还本合同项下欠贷款人的贷款本息。

  第八条借款人和保证人/抵押人必须提供真实的资料并加盖公章。如果提供的贷款信息和印章不真实,造成贷款损失,借款人和保证人/抵押人应批准贷款人以经济欺诈手段追偿。

  第九条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履行还款义务并提起诉讼的,贷款人支付的诉讼费、律师费、调查费、差旅费等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第十条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本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贷款条款部分或全部无效/撤销或取消的,不影响担保条款的效力,担保人按约定承担担保责任。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各方签字或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及涉及的债务全部清偿时终止。

  第十四条声明条款

  (1)借款人和担保人有权清楚了解贷款条款。

  (2)借款人和担保人已完全阅读并准确理解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应借款人和担保人的要求,贷款人已解释了本合同的相应条款。借款人和担保人均已知晓并完全理解本合同条款含义的相应法律后果,双方对本合同的含义有相同的理解。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贷款人(签字盖章):借款人(签名):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个人贷款合同3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于 ____年 ____月 ____日前交付甲方。

  借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

  一、借款期限:

  还款日期: ____年 ____月 ____日。 还款方式:现金/__________支付。

  违约责任:

  1、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从到期日起付日息1% 。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1)、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2)、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提交__________人民法院。

  本合同自 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附身份证复印件):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签订日期:

个人贷款合同4

  甲方:(债权人、抵押权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债务人和抵押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向甲方申请贷款。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将其全部房产(以下简称抵押物)抵押给甲方,甲方向乙方提供双方约定的贷款金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1条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为人民币____元整(¥____元)。

  第2条贷款期限:从(日期)_____至(日期)_____。

  如乙方未按期支付利息或抵押物涉及其他纠纷,甲方有权要求提前还款。

  第3条借款利率:

  1.双方确定的贷款利率为每月2%,利息从乙方实际收到贷款之日起计算。(边肖提示:月利率在2%以内受法律保护;月利率超过3%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已经履行的月息2-3%的部分受法律保护,未履行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2.付息方式:[]利息按月结息,当月利息于月初结息,本金于贷款到期日结息。[]贷款到期日一次性结清本息。

  3.乙方返还的款项有优先支付利息的权利。

  第4条乙方应负责本合同的相关费用(包括抵押登记和评估费等。)

  第5条乙方应以其名下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的全部价值/残值作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向甲方提供抵押担保。该房屋产权证号为_____:,面积为:____平方米,房产价值/残值为:____人民币。

  第六条本抵押担保的主债权金额为人民币。抵押期限自抵押登记之日起至主债务履行完毕时止。

  第7条本抵押担保的.主要债权包括:贷款本金、利息(包括约定利息和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甲方实现贷款合同项下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公证费)及所有其他应付款。

  第八条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出租、出售、赠与抵押财产或以任何其他方式处分抵押财产。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乙方资产分割和转让的影响。如果甲方发现乙方违反本条款,将处分抵押物。

  第9条双方因借款及抵押合同发生争议,同意选择[]方式解决:(1)提交东莞市清远仲裁委员会仲裁,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二)向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10条服务地址:双方法定住所及约定联系地址为法律服务地址。任何法律文件一旦用快递寄出,无论是谁签收还是退回,都将被视为已经送达;双方同意以电子方式交付,任何法律文件一旦发送到约定的电子邮件地址,即被视为已经交付。任何一方变更地址,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否则责任自行承担。

  第十一条及其他条款:。

  第12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抵押登记机关执一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联系地址:

  电子邮件:

  联系电话:

  乙方(签字盖章):

  联系地址:

  电子邮件:

  联系电话:

  合同签署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个人贷款合同5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编:——————电话: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贷款方、借款方、担保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贷款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借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借款利率:借款利率为月息2%,按月收息,利随本清。

  第五条借款期限:借款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借款实际发放和期限以借据分1次发放和收回。借据应作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保证条款:借款方请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借款保证方,经贷款方审查,证实保证方具有担保资格和足够代偿借款的能力,保证方有权检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当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连带承担偿还借款本息的责任。必要时,贷款方可以从保证方的存款帐户内扣收贷款本息。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签订本合同后,贷款方应在借款方提出借据1日内(假日顺延)将贷款放出,转入借款方帐户或由贷款方(银行)开出汇票发放给借款方。如贷款方未按期发放贷款(汇票),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的贷款利息的20%向借款方偿付违约金。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如在使用借款中造成物资积压或损失浪费或进行非法经营,贷款方不负任何责任,并有权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或从借款方帐户中收贷款本息。如借款方有意转移并违约使用资金,贷款方有权商请其他开户行代为扣款清偿。

  3.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方需要将借款展延,应在借款到期前5日向贷款方提出申请,有保证方的,还应由保证方签署同意延长担保期限,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后办理延期手续。如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款,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并按银行规定收逾期利息和罚息。如企业经营不善发生亏损或虚盈实亏,危及贷款安全时,贷款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第九条合同变更或解除:除《合同法》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外,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据《合同法》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第十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按( )项处理。

  (1)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借款方必须向贷款方缴纳壹仟圆作为合同履行保证金。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贷款合同6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乙方(贷款人)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一、双方就贷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二、贷款金额

  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人民币元。

  三、贷款利息

  从贷款拨付之日起,按照实际拨付金额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约定的贷款期限内,年利率为______。如果借款人未能按时偿还贷款,逾期部分将收取______的利率。

  四、贷款期限

  借款人保证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始偿还贷款。对于逾期贷款未支付的部分,贷款人有权限期收回贷款。

  五、条款变更

  因国家利率变化需要变更合同条款的,双方应签署变更合同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权利和义务

  贷款人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了解借款人的偿债能力。借款人应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使用贷款的,贷款人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参照银行规定对违约部分加收罚息。贷款人提前还款的,应当按规定减收利息。

  七、担保条款

  (1)借款人使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借款人到期如数归还贷款,抵押权消灭。

  (二)借款人必须按照借款合同的规定使用贷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利用贷款进行非法活动。

  (三)借款人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偿还本息。

  (4)借款人有义务接受贷款人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了解借款人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

  (5)要求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权向借款人追偿,借款人有义务偿还保证人。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途径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方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没有约定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为准。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贷款人: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

  共同担保人: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

个人贷款合同7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各省市签订。

  贷款人(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借款人(乙方):

  公民身份号码:

  联系电话:

  乙方向甲方申请设立公司的出资贷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就贷款事宜协商一致。

  第一笔贷款金额

  甲方借给乙方人民币万元(CNY:)。

  第二条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借款目的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仅用于乙方设立公司,乙方不得随意变更

  它的用途和目的。

  第四条借款利率

  上述贷款月利率为%,利息按资金实际使用天数计算(一个月按30天折算)。

  第五条还款方式

  1、乙方应在贷款期限届满后天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本息。

  2、乙方支付贷款利息时,甲方应提供正式发票。

  第六条合同的生效、变更和终止

  1、本合同自甲方将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贷款金额划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变更,甲乙双方应协商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3、如乙方需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续贷,且甲方同意续贷,则本合同按原贷款利率上浮%计息方式自动展期一年。

  4、乙方提前还款的,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本合同自乙方全额偿还贷款本息之日起终止。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甲方有权收回全部贷款,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规定的贷款利率对违约部分加收罚息。

  2、如乙方逾期还款,甲方有权收回贷款本息,并自到期日起每日按贷款金额的%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乙方(签名,附身份证复印件)

个人贷款合同8

  合同编号:

  借款人:

  抵押人:

  保证人:

  贷款人:

  贷款品种:

  本合同签约各方本着平等、真实、自愿的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特制订本合同,以昭信守。

  特别提示:借款人和担保人在签订本合同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合同个条款,尤其是“特别提示”和黑体字部分,如有不明之处,请及时咨询,贷款人一定积极解答。借款人和

  担保人有权同意本合同和选择其他合同,但在签署本合同后即视为同意本合同全部条款。

  第一章贷款

  第一条贷款种类。贷款人经审核借款人提交的贷款申请书,同意向其发放贷款。

  第二条贷款用途:本贷款的用途为:.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变贷款用途。

  第三条贷款金额。本合同项下的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xx元。

  第四条贷款期限。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期限为_______个月,自贷款借据(附件2)记载日期起算,即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五条贷款利率。本合同签订时的贷款利率为年利率%,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遇法定利率调整或计息方法变更,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原利率,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从次年1月1日开始,贷款利率按调整后适用利率浮%计息。贷款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按照人民银行的规定调整本合同贷款利率的,贷款人将在营业场所对法定贷款利率的调整情况进行公告,不再另行向借款人发书面通知。

  第六条计算方法。利息以借款人实际提款日起算,按实际提款额和用款天数计算,计算基数为一年360天。

  第七条上述约定与贷款借据不符的,以贷款借据为准,贷款借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八条提款先决条件。借款人在提款前,应满足如下先决条件:

  8.1借款人已按贷款人要求开立用于提款、付息及还款的账户。

  8.2本合同项下的担保条款已生效。

  8.3在申请贷款的过程中,借款人已向贷款人提供贷款人要求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资料且该些文件和资料继续保持有效。

  第九条借款人在此授权贷款人将借款人依据本合同规定取得的贷款一次性划入借款人指定的账户(附件3),或将贷款一次性划入下列指定账户:

  户名:账号:开户行:。

  第十条贷款担保。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贷款采用(抵押/保证)担保方式,抵押人为、保证人为(视情况而定,下文统称为“担保人”),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相应担保条款。

  第十一条借款人在贷款期限内,选择以下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本合同项下贷款按(月/季)共分期偿还,具体还款金额及还款日期见贷款行提供的《还款计划书》(附件4)

  1、利随本清

  2、等额还本付息

  3、等本金还款

  4、递增/递减还款法

  5、按期还息一次还本

  6、前3个月按月还息后按月等额还款

  7、前3个月按月还息后按月等本还款

  8、前5个月按月还息后按月等额还款

  9、前5个月按月还息后按月等本还款

  第十二条贷款人可在约定的还款日直接从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还款账户(附件4)内扣收到期本息。借款人应保证还款账户内有足够余额偿还到期应付本息。若借款人需要变更还款账户账号或对还款账户进行任何类似变更,借款人须到贷款人处申请办理相关手续;若还款账户发生挂失、冻结、结清、超期或任何其他类似变化事项,借款人须在贷款人处开立新的扣款账户,并在该账户内存入足够的资金以偿还到期应付本息。

  第十三条贷款人将对逾期贷款本金按贷款利率加收50%计收罚息,对逾期贷款利息计收复利。

  第十四条借款人可提前偿还全部或部分未还贷款,但应按下列要求提前通知贷款人,并取得贷款人的书面同意。借款人每年只能提前偿还一次贷款。

  14.1借款人必须于预定的提前还款日前5个工作日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并且该申请一经发出即不可撤销。

  14.2借款人提前偿还部分贷款的,每次还款金额原则上不得低于人民币(大写)xx元,提前还款前已计收的贷款利息不再调整。

  14.3对于因提前还款而变更还款期限的,重新约定的还款期限不得长于原期限,且仍按照贷款借据约定的利率及还款方式计收贷款本息。

  14.4提前偿还部分贷款的,贷款人与借款人应对剩余部分未还贷款重新约定还款计划,借款人应按贷款人重新提供的《还款计划书》标明的还款日期和还款额偿还剩余贷款本息。借款人提前偿还全部未还贷款的,应结清全部利息。

  第十五条借款人向贷款人声明如下:

  15.1借款人具有完全的资格和权利签署本合同并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15.2借款人为本合同项下贷款而向贷款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和凭证等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15.3借款人未隐瞒任何已发生或即将发生的有可能使贷款人不同意发放本合同项下贷款的任何事件。

  借款人向贷款人承诺如下:

  15.4按照贷款人之要求,如实提供贷款审查过程中应提交的资料,自觉接受贷款人对本合同项下贷款使用情况的调查、监督,并给予足够的协助和配合;

  15.5按本合同之规定清偿本合同项下之贷款本金及利息;

  15.6在借款人的职业、收入、住址、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等个人情况发生变化时,借款人应立即通知贷款人该等变化;

  15.7不以与任何第三方的纠纷为理由影响其在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的履行。第十六条下列任一事件均构成本合同项下的违约事件:

  16.1借款人

  连续三期或累计六期未按时或全额履行还款义务的;

  16.2借款人在本合同中所作的声明被证明是不正确的、不真实的.或具有误导性的;16.3借款人未能实现或遵守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承诺或违反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

  16.4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内死亡、失踪或丧失行为能力,又无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继续

  第2/6页

  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或其合法继承人、受遗赠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16.5出现了对或可能对借款人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产生严重不利影响的其他情况。第十七条一旦发生上条所述任何违约事件,贷款人有权采取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措施:17.1要求借款人和/或担保人限期纠正违约;

  17.2宣布所有已贷出的贷款立即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全部贷款本金、利息和其他应付款项;

  17.3要求追加或更换保证人、抵押物、质押物;

  17.4宣布行使或实现本合同项下的担保权利。

  第二章抵押

  第十八条抵押人自愿以其享有合法所有权和处分权的作为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以担保借款人按期偿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和其他应付款项。抵押物具体情况见附件1:《抵押物品清单》。

  第十九条本合同签订时,贷款人认可的抵押物价值共计人民币(大写)1元,抵押率为xx%。在抵押期限内,抵押物的抵押率若超出此抵押率时,贷款人有权随时要求抵押人提供新的抵押物或贷款人可接受的其他有效担保。抵押人拒绝履行上述约定视同违约,贷款人有权行使其在本合同第十七条项下的权利。

  第二十条抵押担保的主债权的种类、金额、期限即为本合同第一章约定的贷款种类、贷款金额、贷款期限。

  第二十一条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贷款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及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贷款人实现贷款项下债权及抵押权的费用。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签订后,抵押人必须亲自或委托贷款人持本合同到有权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物的抵押登记手续,抵押登记费用由借款人和贷款人各承担50%.

  第二十三条抵押期间,抵押物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凭证及其他有效证明文件、相关资料,以及有权登记部门出具的抵押登记证明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明文件正本均由贷款人执管。

  第二十四条借款人须向保险公司办理保险,并以贷款人为第一受益人。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及其他应付款项偿清之前,保险单正本由贷款人执管。贷款人有权收取保险赔偿金并视情况将其直接用于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应付的贷款本息和其他款项。抵押期间,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为防止保险中断,贷款人可以代替借款人投保,保险费费用由借款人承担,保险权益属贷款人。

  第二十五条抵押期间,抵押物由抵押人占管,抵押人应妥善并合理保管、使用、维护抵押物,保证抵押物的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贷款人的检查。

  第二十六条抵押人声明与承诺如下:

  26.1抵押人是抵押物的唯一合法所有人,对抵押物享有合法的处分权,抵押物的所有权不存在任何争议,依法可以作为抵押担保的标的物。

  26.2抵押人向贷款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报表和凭证等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26.3目前并不存在任何涉及抵押物的、并将会对抵押物的价值造成严重不利影响的任何查封、扣押、诉讼、仲裁或其他争议事件。

  26.4抵押物抵押期间,抵押人出租抵押物的,须通知贷款人。抵押人以转让、抵偿债务、赠与等方式处分抵押物的的所有权的,须征得贷款人同意。抵押人擅自处分抵押物引起贷款人损失的,由抵押人承担责任。

  26.5抵押人应及时将可能影响抵押物或其价值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涉及抵押物的任何查封、扣押、诉讼、仲裁或其他争议事件)通知贷款人。由于抵押人的过错或其他任何原因造成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抵押人应及时告知贷款人,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在三十天内向贷款人提供贷款人认可的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26.6抵押人不应采取可能损害贷款人针对抵押物或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的行为。第二十七条贷款人由于国家利率政策调整而执行新利率的,无须征得抵押人的同意。第二十八条本合同项下所设立的抵押担保独立于贷款人为本合同所取得的任何其他担保,并不受任何其他担保的影响。本合同项下贷款及其相关条款如因任何原因成为部分或全部无效,均不影响本合同项下抵押条款的效力,抵押人仍应按照约定承担责任。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项下所设抵押将一直保持有效、直至依据本合同项下规定应付的本

  金、利息、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费用等款项全部偿清为止。

  第三章保证

  第三十条保证人自愿为借款人因在本合同项下借取贷款所产生的全部债务向贷款人提供以下第种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时,保证人保证按贷款人的要求履行还款义务。

  1.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至抵押人已就抵押物有效设定抵押,且相关抵押物权利证明及设定抵押的相关证明文件交付贷款人正式执管之日止。

  2.全程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贷款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止。

  第三十一条保证担保的范围为本合同项下贷款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及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总额。

  第三十二条保证人在此无条件地并不可撤销地向贷款人保证:如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其还款义务,贷款人有权向保证人发出还款通知,保证人在接到贷款人的通知之日起日内即应按通知中所载明的偿还金额、方式向贷款人支付该等款项。

  第三十三条如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其还款义务,贷款人即可直接要求保证人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

  第三十四条保证人授权贷款人自行按贷款金额的%从保证人账户中将相应金额转入保证金专户,户名:,账号:,作为保证人履行担保责任的保证金。贷款人实现本章项下的担保权益时,有权直接从保证金专户中扣收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未付的本金、利息和其他应付款项。

  第三十五条保证人声明与承诺如下:

  34.1保证人具有完全的资格和权利签署本合同并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34.2保证人向贷款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报表和凭证等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34.3保证人签署本合同及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不违反保证人订立的任何其他协议以及适用于保证人的任何法律和法规。

  34.4目前并不存在任何涉及保证人或其财产的、并将会对保证人的财务状况或保证人根据本合同履行其义务的能力构成严重不利影响的任何查封、扣押、诉讼、仲裁或其他争议事件。

  34.5如有涉及保证人或其财产的任何查封、扣押、诉讼、仲裁或其他争议事件,保证人应立即将详情通知贷款人。

  34.6保证人不得采取任何可能损害贷款人针对抵押物或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的行为。

  第三十六条贷款人由于国家利率政策调整而执行新利率的,无须征得保证人的同意。第

  三十七条无需事先征得保证人的同意,贷款人可将本合同项下保证人所担保的债权转让予任何第三人,保证人仍在原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并应当为此目的完成相应的法定手续。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项下所设立的保证担保独立于贷款人为本合同所取得的任何其他担保,并不受任何其他担保的影响。本合同项下贷款及其相关条款如因任何原因成为部分或全部无效,均不影响本合同项下保证条款的效力,保证人仍应按照约定承担责任。第四章其他条款

  第三十九条在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和/或担保人应当全额支付其应付的任何款项,不得提出任何抵销主张,亦不得附带任何条件。

  第四十条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和/或担保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第四十一条贷款人给予借款人和/或担保人任何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影响、损害或限制贷款人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益,不应视为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也不免除担保人在本合同项下承担的任何义务。

  第四十二条本合同各方互相发出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要求,应以书面方式作出,发送至本合同签字页列出的有关方的地址或传真。任何一方如变更其地址或传真,需及时通知对方。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各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首先应由各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各方同意采取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43.1由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43.2向所在地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43.3 .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项下贷款及其相关条款自贷款人与借款人在本合同上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项下保证担保及其相关条款自贷款人与保证人在本合同上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项下抵押担保及其相关条款自贷款人与抵押人在本合同上签字、盖章及抵押物登记办理完毕之日起生效。代表借款人、担保人签字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完整的委托文件(包括公证处对委托文件的公证)

  第四十五条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非依法或本合同各方当事人一致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各方协商一致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应依法签订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本合同条款依然有效.

  第四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执行或由当事人各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解决,《补充协议》与《抵押物品清单》、《贷款借据》、《贷款/还款账户》、《还款计划书》、《提前还款申请》等均为本合同的附件,共同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七条借款人、抵押人、保证人违反本合同时,贷款人采用下述第种方式进行强制执行。

  47.1通过公证直接强制执行,借款人、抵押人、保证人自愿接受强制执行。

  47.2经司法机关裁决后强制进行执行。

  第四十八条贷款人有权向有关个人征信系统提供贷款信息;借款人严重违约影响贷款

  人债权实现时,有权通过向社会公告的形式追究其违约责任。第四十八条补充条款

  第四十九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借款人、贷款人、担保人及抵押物登记机关各执一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第五十条本合同于年月日于签订。

  贷款人:中国光大银行

  授权代表人:

  地址:

  电话:

  借款人:(或委托代理人)

  有效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工作单位:住所:

  联系电话:抵押人(或委托代理人)

  有效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工作单位:

  住所:

  联系电话:

  保证人(或委托代理人)

  有效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工作单位:

  住所:

  联系电话:

  附件1:抵押物品清单号《中国光大银行个人贷款合同》项下抵押物为:房产抵押抵押物名称地址建筑面积单价评估/购买价值抵

  押率所购房性质商品房□房改房□解困/安居房□他人私房□其他房产□住宅□公建□多层□高层□产权证明编号评估机构房产开发商联系电话购房协议编号房产用途房产开发商联系电话车辆抵押品牌车型车牌号发动机号底盘编号车架号车辆性质国产□进口□颜色车辆行驶证编号购买价格经销商联系电话购车销售协议车辆用途。

  附件2:贷款凭证贷款凭证(借据)贷款行留存联粘贴处。

  附件3:贷/还款账贷/还款账号:xxxxx还款用阳光卡或存折复印件粘贴处。

  附件4:还款计划书序号还款期调整日期调整原因1年x月x日-x年x月x日2年x月x日-x年x月x日3年x月x日-x年x月x日4年x月x日-x年x月x日5年x月x日-x年x月x日6年x月x日-x年x月x日在个贷系统中打印还款计划书正本一式两联,一联交客户,一联依次粘贴于此处。

个人贷款合同9

  债权人:

  担保人:

  为了保证债权的实现,担保人愿意在全面、认真了解债务人借款行为、准确理解担保责任的基础上,向债权人借入_____人民币(大写_______)。

  元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借款合同期限为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一、担保人声明:

  债务人不履行借款合同约定的债务时,无论债权人对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是否有其他担保,债权人都有权要求保证人在其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

  二、担保人承诺:

  1、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贷款到期之日起两年。担保范围:上述贷款、贷款产生的利息、违约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2、如果债务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债务,我自愿为借款人清偿全部债务。保证期间,债务人有权对保证人的资金、财产状况进行调查和监督,保证人应当如实提供其财务和个人信用信息。

  3、保证期间:债权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直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应在贷款到期日起一个工作日内履行还款义务。

  三、债权人确认、债务人确认、债权和债务人阅读上述内容,并充分理解上述内容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

  四、本合同是《个人贷款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四份,担保人和债权人各执一份。

  贷款担保人:(签名)债权人:(签字盖章)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个人贷款合同10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

  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IDNo.:

  甲方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万元。因实施生产经营项目临时需要资金,乙方有闲置资金的。因此,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借款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一、贷款金额:人民币(大写:壹拾万元整)。

  二.贷款期限: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贷款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贷款合同自动展期年。

  三.借款利率及收款方式:

  1.贷款利息为年利率,自甲方收到贷款之日起计算。

  2.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四.贷款用途:贷款仅限于甲方生产经营项目,必须专款专用。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其用于其他目的'。

  动词 (verb的缩写)贷款偿还:

  1.如甲方未能按期还款,最迟应在贷款到期前十五天向乙方申请展期,乙方可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决定是否展期。

  2.乙方如需临时收回贷款,应提前十五天向甲方申请还款,贷款利息按实际贷款天数计算。

  不及物动词违约和违约处理:

  (一)下列情况均为甲方违约:

  1.甲方未按合同计划使用资金和还本付息。

  2.未经乙方同意,擅自改变借用用途或挪作他用。

  3.甲方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

  (2)根据违约情况,乙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1.贷款的违约部分应支付最高罚息。

  2.采取必要的法律措施,直至依法主张未偿还的贷款本息和费用。

  七.生效合同: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如有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进一步约定补充条款。

  借款人(甲方):(盖章)贷款人

  (乙方):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

  签署日期

  日期:签署日期:

个人贷款合同11

  甲方(出借方)名称: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借款人)名称: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开户银行及账号:

  联系电话:

  丙方(担保人)

  1:姓名: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2:姓名: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3:姓名: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鉴于:乙方为经营需要,向甲方申请贷款作为小额存款借资,双方经协商一

  致同意,由甲方提供双方商定的贷款给一方,并由丙方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保证。为此,甲、乙、丙三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签订合同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

  保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第二条 当事人各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

  合同,丙承诺严格履行。

  第三条 本合同包括借款、保证等内容。

  第四条 借款用途:

  乙方向甲方借款用于 。

  第五条 借款金额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大写) 佰 拾 万 仟元整(¥ )

  第六条 借款期限

  本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大写) 个月,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七条 借款利率

  1、本合同经各方约定,借款月利率为 %。

  2、利息支付:本借款合同利息按季交纳,乙方应于每三个月末准时交付甲方。

  第八条 还款

  1、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可以一次性全部或部分归还借款利息;

  2、在本合同到期时,乙方必须以货币方式一次性按时归还本合同借款的全部本金及相应利息。

  第九条 借款担保

  1、保证方式:在保证期间,丙方愿对乙方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按时偿还借款本息或相关费用,无论甲方对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他担保,甲方均有权直接要求丙方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2、保证范围: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乙方的借款本金、利息(含复利利息)、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诉讼费和律师费等)。

  3、保证期限:保证期限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至甲方收回本借款合同的全部相关款项为止。

  4、除以下情况外,甲、乙双方协议变更合同的,无需得到丙方的同意:

  (1)延长借款期限;

  (2)增加借款金额。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每月 %利率收取利息。

  2、乙方如逾期不还借款,甲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每月 %利率收取利息。

  3、乙方未按时交纳利息时,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提前归还本合同的'借款本金、相应的利息及逾期之日起每日 %利率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1、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部分的条款仍需履行。

  2、乙方、丙方的重大变动(如股东、地址、通讯方式、经营状况等)应在十日内通知甲方。

  3、乙方同意在丙方代为清偿本合同下的全部债务后,相关债权一并转移给丙方。甲方可以协助办理有关手续并通知乙方。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丙三方签章,并由甲方将本合同约定的借款金额划入乙方提定的账号后即生效。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及见证机关各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见证机关(公章):

  见证人员(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个人贷款合同12

  贷款方:(以下简称甲方)

  借款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借款方为经营需要,向贷款方申请贷款作为小额存款借资,经贷款方、借款方、担保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 贷款种类:

  第二条 借款金额(大写):

  第三条 借款用途:

  第四条 借款利率:贷款利率及计息方法,按照每月 %还利息,利随本清。

  第五条 借款期限为 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六条 借款的支取:本次贷款作为一次性支取,支取时间即为本协议生效。

  第七条 借款的偿还:借款方保证在本协议规定的贷款期限内,即分别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前按期向贷款方支付当月利息,并在 年 月日前一次性向贷款方偿还所有本金。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签定本合同后,贷款方应在借款方提出借据内将贷款放出,转入借款方帐户或经担保人担保支付现金发放给借款方,如贷款方未按期发放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的贷款利息的20%向借款方付违约金。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如在使用借款中造成物资积压或损失浪费或进行非法经营,贷款方不负任何责任。

  3、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方需要将借款延期,应在借款到期前5日向贷款方提出申请,有保证方的,还应由保证方签署同意延长担保期限,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后办理延期手续,如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款,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并按银行规定收逾期利息和罚息。

  第九条合同变更或解除:除《合同法》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据《合同法》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第十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按( )项处理。

  (1)由担保人负责 (2)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贷款合同13

  甲方(贷款人):

  乙方(借款人):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贷款协议:

  第一条贷款金额为____(大写)。

  第二条贷款用途为___。

  第三条贷款利息及其支付方式

  1.利息按贷款本金的万分之日计算。

  2.利息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

  第四条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还款方式

  1.乙方应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之前一次性归还贷款本金

  第六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一次性向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贷款金额。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3.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归还利息和本金。

  第七条保证条款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抵押担保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未能按期提供贷款,应按___________________

  2.如果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甲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并可要求乙方在使用期间支付利息。

  3.如乙方未能偿还贷款本息,乙方应按____________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

  因执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合同签订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其他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个人贷款合同14

  编号: 年 字 号

  贷款人(甲方): 身份证件号码: 住址: 电话:

  借款人(乙方): 身份证件号码: 住址: 电话:

  保证人(丙方): 身份证件号码: 住址: 电话:

  经贷款人、借款人、保证人协商一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如下内容的借款

  1.借款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个人借款担保合同2.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借款期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4.借款最高金额: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

  5.利率为月(日)息_________

  第二条、借款人与保证人的义务

  1.向贷款人提供真实的借款申请资料;

  2.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

  3.按照合同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擅自改变借款用途;

  4.接受贷款人对其借款使用情况的了解、调查和监督;

  5.对外提供担保或者自身经营情况恶化时,必须及时通知贷款人;

  6.身份证件、住所地、家庭关系等个人情况变更时,必须在变更前及时通知贷款人;

  7.依法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三条、借款人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偿还借款的,应在借款到期前二十天内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可以展期。

  第四条、借款人的违约责任未按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金又未获准展期的.,从逾期之日按照本合同第一条利率加收 %计收利息。

  第五条、保证人责任

  保证人根据本合同对借款人所欠债务在担保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对借款人到期应付未付的全部债务,保证人均应无条件地作为第一债务人按贷款人的要求直接向贷款人支付,并对此放弃一切抗辩权。

  第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贷款人与借款人双方友好协商,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的有机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均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第七条、本合同自各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第八条、合同签订地: 。

  贷款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借款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保证人(签字):

  身份证:

  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收 据

  今收到贷款人 贷款人民币 整。

  收款人:

  年 月 日

个人贷款合同15

  甲方(抵押权人):

  乙方(购车人):

  为确保《分期付款汽车买卖和服务合同》及其附件的全面履行,保障甲方合同债权的实现和车辆的实现和车辆所有权的安全,甲、乙双方同意在车辆上为甲方设定抵押权,经平等协商,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同意将《分期付款汽车买卖和服务合同》中约定的车辆作为抵押物,为甲方设定抵押权。作为抵押物的车辆为: (牌号)汽车一辆,发动机号 ;车架号 ;车牌号: 。

  二、抵押期内,抵押车辆的所有权属于甲方,同时甲方也是车辆的挂靠单位;乙方享有《分期付款汽车买卖和服务合同》约定的对于车辆的使用权,以及全部履行合同义务后取得车辆所有权的权利。

  三、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

  (1)甲方代乙方向汽车销售方支付的除首付款以外的剩余款项及利息;

  (2)依照《分期付款汽车买卖和服务合同》约定,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包括但不限于保险费、服务费等其他款项和费用;

  (3)由于乙方对甲方违约,乙方依照《分期付款汽车买卖和服务合同》约定应当向甲方支付的`包括但不限于滞纳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车辆使用收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催收费、查询车辆费、评估费、拍卖费)等所有款项。

  四、甲方抵押权的存续期间至被担保的债权诉讼时效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五、抵押物所担保的甲方债权不能实现的,甲方有权按照《分期付款汽车买卖和服务合同》的约定行使抵押权,依法拍卖、变卖或以其他合同约定方式处理抵押物。

  六、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应到车辆管理部门办理车辆抵押登记。乙方应将抵押物的抵押登记证书正本原件及其他抵押相关文件交甲方持有。待乙方的债务全部清偿后,双方共同办理车辆抵押登记注销。

  七、办理车辆抵押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评估、公证、登记、差旅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八、因本合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相关的一切纠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由甲方指定的人民法院管辖。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各执一份,另一份交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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