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合同

时间:2025-06-04 22:20:12 合同 我要投稿

民间借贷合同(汇编15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民间借贷合同,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民间借贷合同(汇编15篇)

民间借贷合同1

  借款人(债务人)

  抵押人: 贷款人(抵押权人):

  本合同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等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协商一致的原则,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贷条款

  第一条 借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之借款必须合法使用。

  第二条 借款金额:

  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仟万元整,小写:¥30000000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三条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为8个月,自20xx年4月20日起到20xx年12月19日止。

  第四条 借款利率:

  借款期限内月利率为(大写):百分之二即(小写):

  借款方除按上述规定支付利息外,还应按合同借款金额的 一次性向出借方支付服务费。

  第五条 还款方式:

  借款人按月结清利息,利息支付日为每月20日,借款到期时息随本清。

  第六条 提前还款:

  借款人提前还款应征得贷款人同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还款的,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及借款实际使用期限计收利息,但一次性向出借方支付的服务费不予退计。

  第七条 提前收回贷款:

  贷款人提前收回贷款应征得借款人同意。利息及本金偿付办法由双方另行约定。

  如出现下列情形,贷款人有权随时要求借款人在一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

  1、借款人将所借款项用于非法活动;

  2、抵押物毁损或灭失,不足以实现本合同担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提供贷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担保的;

  3、借款人一个月内不按时结清利息的。

  第八条 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和检查;

  2、保证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动;

  3、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时偿还借款本息。

  第九条 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保证资金来源合法;

  2、有权对本合同项下抵押担保的房产进行查询和核实;

  3、在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办理完毕抵押登记后3日内,足额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4、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借贷本金和利息,有权按照约定行使抵押权;

  5、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届满时,未能足额偿还清借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处置抵押物。

  第二部分 抵押条款

  第十条 抵押物:

  为确保借款人正当履行还款义务,抵押人自愿以其拥有所有权并有权处分的位于 (房屋所有权证号:权证 字第 号,建筑面积 平方米)以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抵押给贷款人,作为借款人归还借款的担保。 抵押人保证,该房地产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不存在被查封、已抵押等情况;已出租的经贷款人同意,并留存出租合同。和他人共有的,共有人同意将该房地产抵押给贷款人,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

  第十一条 抵押价值:

  经本合同各方确认,前条用于抵押的房地产价值为人民币(大写)叁仟万元整,(小写):¥30000000元。

  第十二条 抵押登记:

  本合同自签订后3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抵押双方当事人应持房屋所有权证及其他相关证件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

  如因抵押人提供虚假材料或掩盖重要事实导致不能办理抵押登记、抵押登记无效或者被注销的,借款人和抵押人应对贷款人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三条 抵押担保范围:

  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

  当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还款义务时,无论贷款人对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它担保,贷款人均有权直接要求抵押人以该房地产承担担保责任。

  第十四条 权利限制:

  抵押期间,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将该抵押物出租、转让、抵债或赋予其它负担。

  第十五条 抵押注销:

  贷款人应在借款人偿还全部款项后3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协同抵押人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

  第三部分 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下列情况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借款人提供的证件、证明等有虚假、非法的情况,贷款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全部借款及相应利息,可依法行使对本合同项下抵押房产的抵押权;

  2、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届满时,未能足额偿还清借款本息的`,视为严重违约,借款人应另行向贷款人(含全部贷款本金和未付利息)按每日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并承担贷款人为实现债权支付的全部费用;

  3、贷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视为严重违约,应承担其他方所付出的直接费用,并向借款人另行支付全部贷款本金1%的违约金;

  4、因贷款人的以下行为,致使不能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贷款人应当向抵押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1%的违约金:

  (1)贷款人无正当理由在借款方全部偿还本金和利息三日内(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拒绝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

  (2)因贷款人保管不善,造成他项权利证明丢失、损坏,不能及时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

  (3)其他足以影响抵押注销手续的行为。

  5、抵押人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已抵押或者已出租等情况,而给贷款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向贷款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 生效、变更、解除、终止:

  1、在签订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内容,在本合同项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实有效,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本合同终止;

  3、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解除,应由合同各方共同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3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

  借款人(债务人)(签字或盖章): 贷款人(抵押权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抵押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民间借贷合同2

  合同编号: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

  担保方:_________

  三方经过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贷款方提供借款方_________贷款_________元。借款、还款计划如下:

  ┌───────────────────────┬──────────┐

  │ 分 期 借 款 计 划 │ 分期还款计划 │

  ├─────┬─────┬─────┬─────┼────┬─────┤

  │ 日 期 │ 金 额 │ 利 率 │ 用 途 │ 日期 │借款本金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二条 贷款方应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罚息同。

  第三条 贷款利率,按银行贷款现行利率利息。如遇调整,按调整的新利率和计息办法计算。

  第四条 借款方应按协议使用贷款,不得转移用途。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直至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第五条 借款方如不按规定时间、额度用款,要付给贷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按借款额度、天数、按借款利率的50%计算。

  第六条 借款方保证按借款契约所订期限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迟在贷款到期前三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办理延期手续。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原订期限的一半,贷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办理延期手续的'逾期贷款,加收罚息。

  第七条 借款方的借款由担保人用_________作担保。

  最新民间借款合同范本(三)

  贷款方: 借款方: 保证人:

  借款方为进行生产(或经营活动),向贷款方申请借款,并聘请 作为保证人,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贷款为借贷双方和保证人共同协商的民间贷款;

  第二条:本贷款用于借款方的个人经营活动;

  第三条: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万元整。

  第四条:借款利率为 利息,即月利率为 %,年利率 %;

  第五条:借款期限为壹年(二〇 年 月 日至二〇 年 月 日),逾期按月利率 %计算;

  第六条:还款方式为到期本息一次结清。即二〇 年 月 日借款方一次性还给贷款方本息 共计 人 民 币(大写) 万元整;

  第七条:保证条款 1、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2、借款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3、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 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 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4、保证人担保有

  向借贷双方追偿的权利,借贷双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 利息加收罚息。2、贷款方中途不得收要本息,如违约应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相同计算。

  第九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 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本合同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

  贷款方:(签字) 电话号码:

  借款方:(签字) 电话号码:

  保证方:(签字) 电话号码:

民间借贷合同3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借款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借给甲方人民币(大写) 贰拾肆万元整.

  二、本借款合同收取利息及还款的方式为:

  1、自借款之日起至20xx年4月20号期间,不收取利息;

  2、自20xx年4月20号起,开始分期还款,具体还款方式为:每月20号之前向乙方偿还本金壹万元及当期应当归还的一万元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4倍所产生的利息。

  3、本借款合同自20xx年4月20号起分24期完成,即至20xx年4月20号之前清偿完毕。

  三、保证条款:

  1、甲方自愿将其名下所有的`,拥有自主产权的一套房产(房产证编号为) ,具体地址为: 抵押给乙方用于保证清偿本借款合同约定的债务。

  2、甲方如有发生超期还款或者该期还款数额不足本合同约定的情形时,乙方均有权选择就该抵押房产实现抵押权,用以清偿余下所有债权。

  3、甲方应当在20xx年5月1号前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如遇其他情形致使该房产不能办理抵押登记的,需向乙方提供其他动产或不动产自房产管理部门明确告知该房产不能办理房屋抵押登记之日起3日内就其他动产或不动产办理抵押登记。

  四、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未能如约清偿当期应当偿还的本金及利息的,每日按当期未能清偿的本金余额的1%向乙方支付延迟金。

  2、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到相关部门办理抵押登记的,视为违约,乙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甲方偿还所有债务。

  甲方(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民间借贷合同4

  甲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家庭地址:

  乙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码:

  家庭地址:

  为了明确责任,恪守信用,在双方自愿、协商情况下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借款金额(大写):

  二、借款用途:借款人因 需要,急需一笔资金。

  三、借 款 利 率:______,按月收息。

  四、借 款 期 限:借款时间自___年___月___日 起至___年___月___ 日止。

  五、还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违约责任:

  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款,出借方有权限期追回借款,并按合同规定每天__%的本金计算加收逾期利息。

  七、争议解决方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诉 ,诉讼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责。

  八、其他:

  1、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一方当事人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提前__日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2、合同的附件:借据,收据。

  3、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借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借款方、出借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借款人): 乙方(出借人):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民间借贷合同5

  借款人:xx

  出借人:xx

  担保人:xx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双方遵照有关法律,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金额:人民币壹佰万元整(大写)100,0000元整(小写),实际借款额以借据为准。

  第二条借款用途:炒股。

  第三条借款期限:自20xx年4月7日至20xx年4月6日止;由于股市行情存在周期性及不确定因素,在借款期限内,具体还款本金时间可按个股实际收益情况而临时决定,借款人须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出借人,执行还清本金。

  第四条出借人应在本合同签订后3日内将借款放出。

  第五条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确定为月息3.5%,自出借人放款之日起计息,按月计息,按季度结息,借款到期按合同第三条商议执行还清本金。

  第六条经出借人同意,借款人提前归还借款的,仍按合同约定的利率和实际用款天数计算利息。

  第七条担保

  (一)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可能发生的违约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由xx向出借人提供xx方式担保,并签章后生效。

  (二)如担保期间有重大事项发生,出借人认为足以影响担保人的担保能力的,借款人应重新提供令出借人满意的担保

  第八条双方义务

  (一)借款人义务

  (1)按照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

  (2)不得利用借款从事违法经营活动。

  (3)在本合同项下借款全部清偿前,借款人以公开透明的方式向出借人提供股票账户操作个股的浏览查看权限,出借方可随时查阅本金的使用情况,此期间股票操作账户由借款人提供。(第一资金操作手续费用只有万分之三;第二是此前借款人账户已经满仓金额达到18万元整,如进行账户调整时机不正确而要卖出股票会带来账面上的亏损)。

  (4)本着对出借人本金安全性的考虑,借款人账户保证金为18万,实际操作账户总额开始应为118万,既保证股票账户总额在操作期间账面实际余额总不低于100万,如少于100万,借款人立即补出相应的差额进入股票操作账户;按月计息,按季度结算不变。

  (5)当客观上有危及借款安全情况时(包括涉及重大经济纠纷的诉讼、财务状况恶化等),应当在事件发生后7天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并保证贷款本息的偿还。

  (6)按时如实提供出借人要求的资料,如实告知出借人与借款有关的股票情况。

  (二)出借人义务

  (1)按期足额发放贷款。

  (2)对借款人在操作股票期间,应对所提供的股票信息进行有效的保密。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

  (一)借款人需要延长借款期限的,应在借款到期日前10日内向出借人提出申请,并征得担保人书面同意。

  (二)借款人如要将本合同项下债务转让给第三者,应经出借人书面同意。在受让人和出借人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三)借款人、出借人任一方需变更本合同其他条款,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并应征得担保人书面同意。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出借人可以提前收回已经发放的部分或全部借款,同时对违约使用部分在违约使用期间每日加收万分之三违约金。

  (二)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的.还款时间归还借款本息时,除应按实际借款时间按本协议利息计息外,还应对逾期借款按每逾期一日加收万分之三违约金。

  (三)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八条第一项时,出借人可以提前收回已经发放的部分或全部借款。不能收回的,视为借款逾期,除应按实际借款时间按本协议利息计息外,还应对逾期借款按每逾期一日加收万分之三违约金。

  第十一在本合同的履行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应首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本合同经借款人、出借人、担保人叁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三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在此期间以股票账户的实际收益情况而定,当利用出借人本金100万获利(除去借款利率月息3.5%支付和借款人本金18万获利的费用外),最终收益额外支付给出借人10%的收益。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丙叁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本合同附件

  (1)身份证复印件

  (2)借据xx。

  借款人(签章):出借人(签章):

  身份证:身份证:

  住址:住址:

  电话:电话:

  股票账户开户行:出借人账号:

  担保人(签章):

  身份证:

  住址:

  电话:

  签定地点:厦门市思明区

民间借贷合同6

  贷款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借款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保证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本合同个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利和诚信原则,为明确责任,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用途

  借款方因需要,急需一笔资金,借款人应合法使用,不得从事非法活动。

  第二条 借款金额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大写): 万元整(小写: ),于 年 月 日前交付借款人提供的银行账户,开户银行/账号。

  第三条 借款和还款期限

  借款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天,期限最后一天为还款日。实际借款日和还款日以借款方向贷款方出具的借款借据上所记载的日期为准(未记载的依照本条)。借款借据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条 借款担保

  借款方以 抵押,抵押担保债券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借款方到期不能归还贷款,贷款方有权就抵押物优先受偿。

  第五条 保证条款

  1、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2、借款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款。

  3、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如实提供有关的证件、证明和其他资料。

  4、借款方变更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事项时,应及时通知贷款人。

  5、贷款方应保证资金来源合法,同时按时足额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6、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贷方追偿的权利,借贷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贷款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应当向借款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20%的违约金。

  2、借款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贷款人履行还款义务,应当向贷款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20%的违约金,同时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利息支付全部贷款利息。

  3、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全部贷款,并向借款人支付全部借款本金10%的违约金。

  第七条 提前收回贷款

  贷款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收回贷款,如出现下列影响贷款安全的因素,贷款人有权在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发生时,随时可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借款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贷款(包括逾期利息及违约金),而无须为行使此项权力对借款人所引起的任何损失负责:

  1、借款方将本贷款资金用于非法活动;

  2、借款方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被宣告失踪、死亡且财产管理人或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不承担还款义务;

  3、借款方因犯罪或重大经济纠纷被起诉或借款人的财产被人民法院查封、扣押等限制财产权利的.行为发生时;

  4、抵押物毁损或灭失,不足以实现合同担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提供贷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担保的。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贷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九条 其他

  本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或两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 贷款方:(签字)

  年 月 日

  借款方:(签字)

  年 月 日

  保证方:(签字)

  年 月 日

民间借贷合同7

  为了使___________,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有关事项协议如下:

  第一条还款内容

  1还款金额:人民币。

  2。还款期限:自签订此协议之日起乙方至年月日前还清。

  3。利率:按照的利率执行,具体为:_____。

  第二条抵押物

  乙方将作为还款的抵押。抵押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乙方还清甲方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款项及利率为止。

  第三条甲乙双方的义务

  (一)甲方的义务:

  1。对甲方交来抵押物的单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2。在甲方到期还清所有本协议规定的款项后,将抵押物的单证完整交给甲方。

  (二)乙方的义务:

  1。应按照本协议规定时间主动偿还对甲方的'欠款及利率。

  2。乙方在签订协议之日起交付抵押物的所有权证书。

  第四条违约责任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给甲方欠款及利息的,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第七条本合同经___________见证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见证单位留存二份。

  甲方: (公章)

  代表人:

  乙方: (公章)

  代表人:

  签约日期:

民间借贷合同8

  甲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乙方”)

  (借款人):

  身份证号:

  丙方(担保人):

  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丙方”)

  (担保人):

  身份证号:

  丁方(居间人): (以下简称“丁方”)

  本合同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协商一致的原则,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贷条款

  第一条 借款用途(本合同项下之借款必须合法使用): 资金周转 。

  第二条 借款金额:

  借款金额为¥ 元,大写为人民币 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三条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为 ,自 20xx 年 月 日之日起到 20xx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借款利率:

  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天利息为 ,周利息为 ,月利息为 ,按月提前五天结付利息。

  第五条 还款方式: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时间主动偿还对甲方的借款及利息。甲方在乙方该笔借款还款期限届满提前十天告知乙方,乙方应明确回应还款准备情况。乙方到期还清所有本合同规定的款项后,甲方将借据交给乙方。

  第六条 如出现下列情形,甲方有权随时要求乙方在约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

  1、乙方将所借款项用于非法活动。

  2、担保物毁损或灭失,不足以实现本合同担保之目的,乙方和丙方不能提供甲方可予接受的其他担保的。

  3、乙方或丙方的资信出现危机,有可能导致甲方无法收回借款的。

  第七条 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甲方、丁方的监督和检查;

  2、保证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动;

  3、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时偿还借款本息。

  第八条 出借人的权利和义务:

  1、保证资金来源合法;

  2、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向借款人支付借款;

  3、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借款本金和利息,有权按本合同约定对违约部分加收罚息。有权按照约定行使担保追索权。

  第二部分 担保条款

  第九条 担保人:为确保乙方正当履行还款义务,乙丙方自愿以其所有并有处分权的全部财产(含夫妻共同财产)担保给甲方,作为乙方归还借款的担保。

  本合同项下担保财产为: 担保人名下(担保人夫妻双方名下)所有财产 。

  丙方保证:所担保的自有财产满足担保条件,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丙方所承担的担保为连带责任担保。

  第十条 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以及甲方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包括诉讼费和律师费等)。

  当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还款义务时,无论甲方对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它担保,甲方均有权直接要求丙方承担担保责任。

  第三部分 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下列情况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丙方提供的证件、证明等有虚假、非法的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偿还全部借款及相应利息,也有权依法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担保权。

  2、乙方在还款期限届满时,未能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视为严重违约,应另行向甲方按日支付全部贷款本金 3% 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为实现债权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诉讼费和律师费等)。

  3、丙方因隐瞒担保物存有共有、争议、被查封、已担保或者已出租等情况,或故意隐瞒其自身在签订本合同时已经不具备担保能力的,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4、本合同项下的借条为本合同附件。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原告居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此笔借款的到期时间为_______年___月___日,从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开始计算诉讼时效,如果乙方到期不还款,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全部未付款项。乙方愿意接受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

  第十三条 生效、变更、解除、终止:

  1、在签订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内容,在本合同项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实有效。合同自各方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本合同终止。

  3、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解除,应由合同各方共同达成书面合同。

  第四部分 居间服务费收取标准及方式

  本合同签订后, 乙方须支付丁方居间及贷后管理服务费,居间及贷后管理服务费的标准为借款金额每月的 %,即每月¥ 元(大写: 元)。

  (出借人)甲方(签字或盖章):

  电话:

  (借款人)乙方(签字或盖章):

  电话:

  电话:

  (担保人)丙方(签字或盖章):

  电话:

  丙方(签字或盖章):

  电话:

  (居间人)丁方: 年 月 日

民间借贷合同9

  贷款方:

  借款方:

  保证人:

  借款方为进行生产(或经营活动),向贷款方申请借款,并聘请 作为保证人,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贷款为借贷双方和保证人共同协商的民间贷款;

  第二条:本贷款用于借款方的个人经营活动;

  第三条: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万元整。

  第四条:借款利率为 利息,即月利率为 %,年利率 %;

  第五条:借款期限为壹年(二〇 年 月 日至二〇 年 月 日),逾期按月利率 %计算;

  第六条:还款方式为到期本息一次结清。即二〇 年 月 日借款方一次性还给贷款方本息 共计 人 民 币(大写) 万元整;

  第七条:保证条款

  1、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2、借款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3、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 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 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

  4、保证人担保有向借贷双方追偿的权利,借贷双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 利息加收罚息。

  2、贷款方中途不得收要本息,如违约应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相同计算。

  第九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 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本合同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

  贷款方:(签字) 电话号码:

  借款方:(签字) 电话号码:

  保证方:(签字) 电话号码:

民间借贷合同10

  根据《担保法》的规定,我们可以用于出借人债权担保的形式有三种:保证、抵押和质押。不管是哪一种担保形式,担保人与权利人都应当签订书面的担保合同,作为借款合同的从属合同,明确约定担保的性质、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和数额、担保的范围等:

  1、明确担保的性质。即明确是上述保证、抵押、质押中的哪一种,因为不同的担保形式其生效方式、效力强弱、实现方式都有所不同,具体不同之处在下文中详述。

  2、明确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和数额。即与主借款合同相对应,是针对某一个借款合同债权的担保,还是针对一段时间内某几个借款合同债权的担保,因为担保合同是借款合同的从合同,可能会因为主合同的效力瑕疵导致担保合同的效力出现瑕疵,所以明确担保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使担保合同与借款合同对应起来,能够减少在出现纠纷时,合同效力认定和担保的债权数额认定上的麻烦。

  3、明确担保的范围。此担保的范围与2中担保的债权数额略有不同,因为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时,必然会出现一些必要的费用,甚至是违约金、诉讼费、律师费等的产生,都可以约定在担保范围之内。所以,明确担保范围,尽量将可能出现的合理合法的损失都约定在担保的范围之内,最大程度地实现担保的作用,维护债权人的权益。

  当然,不同的担保形式所需注意的.点也有所不同,下面一一详述:

  一、保证形式担保:

  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是保证人以其资产信誉作为债权人债权实现的担保的担保形式,需要着重考量保证人的资产状况,其是否具备代主债务债务人履约的能力。正是这个特点,使得在签订保证担保合同时,我们还需特别注意以下三点:

  1、确保保证人的主体适格。因为保证人以自己的资产信誉作为担保,所以并非所有的机构、组织都是适格的保证人。《担保法》对此有明确规定,未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国家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未取得企业法人书面授权的分支机构等,不得为保证人。

  2、明确保证方式。保证分为两种,一种是一般保证,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才承担保证责任,即除特别情形外,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另一种是连带责任保证,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即只要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根据上述描述可以看出,连带责任保证对于债权人实现债权的担保更强也更有选择的余地,所以应尽量争取在合同中约定为连带责任保证,或者在合同中不约定保证方式,在争讼时,法院也会认定为连带责任保证的。所以,债权人尽量不要在保证合同中将保证方式约定为一般保证,为自己实现债权增加麻烦。

  3、明确保证期间。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保证期间,否则以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计算。《担保法》规定,债权人应当在保证期间内行使权利,是一般保证的,应在保证期间向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是连带责任保证的,应在保证期间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否则保证人将免除保证责任。所以,债权人应当十分注意保证期间的时间节点。

  二、抵押形式担保:

  抵押是指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法律规定的可以作为抵押物的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但并不转移该财产的占有,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这是在民间借贷担保合同中最常用的担保形式,它以确定的足额的财产为担保,所以相对来讲,也是对债权人的权利实现保障性最强的担保形式。基于这个特点,在签订书面抵押合同时,需注意以下几点:

  1、确保抵押人是抵押财产的真实所有人。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查看财产的相关权属登记证明,查看抵押人是否是该财产的所有人,该财产是否有其他的权利瑕疵,譬如是否设立过其他的抵押,是否存在和他人间的权利争议等。

  2、确保抵押物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财产。《担保法》第三十七条对不能作为抵押物的财产种类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此不再详述。

  3、争取办理抵押物的登记手续。对于《担保法》第四十二天规定的财产作为抵押物的,必须向相关部门进行抵押登记,抵押合同才生效。对于其他财产作为抵押物的,无此强制要求,在抵押合同成立时即生效。但建议尽量争取办理抵押物登记,只有登记才有公示效力,能够对抗第三人,并且能够在同一抵押物上有多个抵押权的情况下,确保一定程度的受偿优先权,最大程度地保障债权人的权益。

  4、明确抵押物是否办理保险。为防止抵押物灭失的带来的损失,应当办理财产保险,受益人为抵押权人。

  5、明确办理抵押及其他相关手续所产生的费用的承担问题。因抵押登记产生的费用、因财产评估鉴定所产生的费用、因抵押财产保险所产生的费用等等,都应当在合同条款中加以明确。

  6、保底条款。在合同中约定保底条款,若抵押物因存在未披露的他项权利或与他人的权利争议,导致抵押权人损失的,由抵押人赔偿损失;并明确在抵押物处分所得价款不足以抵偿所欠债务的,是否由抵押人承担相应的清偿责任等。

  三、质押形式担保:

  质押也是以特定的财产作为担保,来保障债权人的权利,其与抵押相比区别在于质押物是动产或财产权利,且需要转移占有,即需要将质押物交付于质押权人。质押形式在民间借贷中不常见,需要注意的是其以质押物的交付为生效要件,特殊的财产权利质押,如股票,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等财产权利作为质押物的,需要向有关部门办理出质登记生效。

  担保合同其实质还是一份民事合同,约束平等民事主体间的行为,所以除了上述需要注意的细节外,其他如送达条款等需要在合同订立时注意的细节问题同样适用。

民间借贷合同11

尊敬的审判长:

  我受原告XX先生的委托,参加其对被告dddd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现根据法律规定发表代理意见如下:

  20zx年8月26日,被告的下属分公司dddd有限公司与原告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书》,合同约定原告借给dddd有限公司北京xxx公司人民币5万元,借期一年,年息10%;合同约定了违约责任,如不能按时还款,则每迟延一日收取违约方5‰滞纳金,直至本息全部还清为止。合同还约定被告为其下属公司辽宁dddd有限公司的担保人。

  合同签订后,原告履行了合同的义务,将5万元现金交给被告验收。合同到期后,被告仅归还了3万及利息,还差2万元,被告以dddd有限公司“破产”为由,至今未还。

  本律师认为,原告与被告签订的借款合同,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是有效合同,受法律保护,被告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合同约定的滞纳金条款,是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关于违约金条款的规定,是有效条款。

  按该条款的`约定计算,被告违约,每日应向原告支付100元滞纳金,从20xx年x月xx日起算,截止今日是15个月,有450天,被告还应支付45000元的违约金。原告起诉时为减轻被告的违约责任,主动降低了违约金的90%,仅按10%的约定要求被告承担。因本案的诉讼给原告带来了不应有的损失,所以原告增加1500元的违约金请求,计4500元违约金,以弥补原告因本案诉讼造成的损失。本律师认为,原告违约金的诉讼请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本律师请求法庭给予支持。

  因dddd有限公司北京模特表演公司是被告下属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其债务应由被告承担。本律师认为,本案由被告承担的是债务责任,而不是担保责任。

  上述代理意见,请法庭给予重视。

  委托代理人:

  申请日期:

民间借贷合同12

  合同编号: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银行

  出质人: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需要,向贷款人申请_________借款,经出质人质押担保,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上述贷款。经各方协商一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贷款管理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主要借款内容

  1、借款金额(大写)用途、种类、利率、期限

  金额:_________

  用途:_________

  种类:_________

  利率:_________

  期限: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个月(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本合同项下借款按日计息,按_________结息。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利率调整,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条提款和还款

  1、分期提款、还款计划

  分期提款计划

  分期还款计划

  2、借款人在提款前应向贷款人递交具体的提款计划,并提供表明借款合理用途的书面文件。

  3、贷款人按提款计划办理借款凭证手续,在_________个营业日内将贷款放出。在本合同期限内,实际放款日、还款日和实际借款额以借款凭证为准。

  4、借款人应主动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归还全部借款本息,并按双方约定的分期还款计划还款;不主动归还的,贷款人可直接从借款人账户中扣收。

  第三条还款资金来源

  借款人应用下列资金,但不仅限于下列资金,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

  第四条质押内容

  出质人自愿以_________等动产、权利(详见抵押物品清单)作为本合同载明借款的质物,出质给贷款人,主动质押担保内容如下

  1、质押担保期间:自设定抵押之日起至担保范围内全部债务清偿完毕止。

  2、质押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和质权的费用。

  3、质物评估价值_________元,实际质押额为_________元。抵押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物、从权利和孳息。

  4、质物未设定其他担保,所有权无争议。

  5、出质人应在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将质物移交贷款人占有,质物的权利证书和相关文件一并移交贷款人保管,质押期间,贷款人应妥善保管质物。贷款人为安全、方便也可将质物委托与出质人约定的第三人保管。

  6、质押财产在质押担保期间,由质押人办理财产保险,保险单由贷款人保存,如发生保险责任内损失,保险理赔款应作为出质财产较贷款人存入专户或用于提前清偿贷款本息,不足部分由借款人另行提供担保。

  7、按担保法规定,应办理质押合同登记的,出质人应按规定向有权部门办理质押登记和其他法定出质手续,所登记质押权存续时间,应与质押担保期间一致。

  8、未经贷款人同意,出质人不得将质物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经贷款人书面同意而取得的'转让费、许可费或价款,应向贷款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9、质物的保险、鉴定、运输、保管、评估、登记等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10、贷款到期,借款人不能归还或不足归还贷款本息时,贷款人有权以质押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兑现的价款优先受偿,实现质权。不足受偿部分,贷款人有权继续向借款人追偿。

  11、贷款人按照本合同规定提前收回贷款时,有权按第四条第11款规定提前处分质押财产,实现质权。

  12、当出质人或借款人被宣告破产或解散,卷入或即将卷入诉讼纠纷,或其他足以影响贷款人债权安全时,贷款人有权提前处分质押财产,实现债权。

  13、在本合同担保期间内,出质人的担保责任不因借款人与其他单位签订有关协议和借款人财力状况的变化,以及本合同涉及借款人和贷款人条款的无效而受到任何影响或免除。

  14、出质人应予赔偿因其自身过失造成的贷款人损失,向贷款人支付借款金额_______%的赔偿金。

  第五条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1、借款人必须遵守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政策性贷款账户管理及资金结算管理的规定;否则,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可提前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

  2、借款人必须严格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否则,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可提前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同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__计收利息。

  3、借款逾期而又未签订延期还款协议,贷款人对借款逾期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__计收利息。

  4、借款人应及时向贷款人提供真实完整的财会报表和统计报表等资料,配合贷款人的调查、审查、检查;否则,贷款人有权采取包括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等相应的信贷制裁措施。

  5、借款人有承包、租赁、合并、分立、联营等改变经营方式行为,均应最迟于变更前30天书面通知贷款人,并积极落实债务;否则,贷款人有权采取相应的制裁措施和使贷款免受损失的防范措施。

  6、借款人不得擅自对他人债务提供担保,以担保政策性贷款得安全。借款人对外任何担保均应提前30天通知贷款人,并以不超过其净资产总额为限。否则,贷款人有权采取相应的制裁措施和使贷款免受损失的防范措施。

  7、借款人发现有危及贷款人债权安全的情况时,应及时通知贷款人,并应及时采取保全措施。

  8、贷款人应按本合同第二条约定向借款人提供贷款,未能及时提供贷款的,应按违约金额和违约天数,每日付给借款人____违约金

  9、对贷款人的违约行为,借款人有权向贷款人的上级行反映;因贷款人的违约行为而受到损失的,有权要求贷款人给予赔偿。

  10、承担政策性任务的借款人,有权享受政策性贷款的各项优惠政策;贷款人不得擅自提高贷款利率,不得无故提前收回贷款。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

  1、本合同生效后,各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2、借款人因客观原因造成不能还清贷款的,应在贷款到期前10天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经出质人同意后由贷款人决定是否延期。同意延期还款的,签订延期还款协议。

  3、各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者。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合同有效期内,借款方、担保方更换法定代表人,改变住所时,应在变更后10天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协商或者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可向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合同附件

  借款申请书、借款凭证、延期还款协议书、授权委托书、变更本合同条款的协议、抵押物清单和贷款人要求借款人、出质人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九条其他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

  按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贷款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附则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借款人、贷款人、出质久各持_______份。本合同自各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借款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贷款方: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保证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民间借贷合同13

  贷款方:

  借款方:

  保证方:

  借款方为进行生产(或经营活动),向贷款方申请借款,并聘请作为保证人,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贷款为借贷双方和保证人共同协商的民间贷款;

  第二条:本贷款用于借款方的个人经营活动;

  第三条: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万元整。

  第四条:借款利率为利息,即月利率为%,年利率%;

  第五条:借款期限为壹年( 年月日至 年月日),逾期按月利率%计算;

  第六条:还款方式为到期本息一次结清。即 年月日借款方一次性还给贷款方本息共计人民币(大写)万元整;

  第七条:保证条款

  1、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2、借款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3、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4、保证人担保有向借贷双方追偿的权利,借贷双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利息加收罚息。

  2、贷款方中途不得收要本息,如违约应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相同计算。

  第九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本合同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

  贷款方:(签字)

  电话号码:

  借款方:(签字)

  电话号码:

  保证方:(签字)

  电话号码:

民间借贷合同14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借款合同由以下当事人在自愿遵守《中国建设银行汽车消费贷款办法》的前提下经协商一致签署。各方当事人承诺恪守信誉,严格履行。

  第一条合同当事人

  借款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借款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办公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立基本存款账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全称)中国建设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行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信贷业务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会计业务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借款币别

  本合同项下借款为人民币,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元。

  第三条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分期用款亦实行同一到期日。

  第四条借款用途

  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用款

  本合同项下借款有效提款期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天,在有效提款期内,借款人一次提用。超过有效提款期,借款人未提用的借款被视为自动取消。本合同的借款金额以实际提款金额为准。提款是指从贷款账户划款到借款人账户。

  第六条借款利率

  月利率________%.如遇人民银行调整利率,则按调整后的利率执行。

  第七条利息和利息支付

  借款利息从借款转入借款人账户之日起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实行按季付息,借款人均须在每一付息日(每季末20日)如数支付该期借款利息。贷款人有权从其任何账户中直接扣收。

  第八条还款

  借款人须按本合同约定的分期付款日,将全部借款偿清。分期付款采用递减偿还法,计算公式为:

  每期还款额;贷款本金/还款期数+(本金一已归还本金累计)x利率(月利率)

  分期付款以月为单位计算。

  具体分期还款计划为:

  (1)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3)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4)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5)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6)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7)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8)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9)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10)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11)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12)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13)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14)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15)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16)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17)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18)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19)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0)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1)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2)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3)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4)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5)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6)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7)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8)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9)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30)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31)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32)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33)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34)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35)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36)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借款人可部分或全部提前归还借款本息,但须提前通知货款人

  借款到期日起,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任何账户按先利息后本金的顺序直接扣收。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二)借款人如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力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应事先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其转让行为在受让单位和贷款人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后生效。

  (三)借款人和贷款人任何一方发生合并、分立、承包及股份制改造等转制变更时,由变更后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和享有应有的权利。

  第十条借款担保

  (一)对于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及费用,借款人应选择下述一种或两种方式提供担保。

  1.第三方保证方式担保;2.抵押方式担保;

  3.质押方式担保。

  并另行签订《保证合同》或(和)《抵押合同》或(和)《质押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从合同。

  (二)以第三方保证人方式提供担保的,保证人应负连带责任。

  (三)借款人以所购汽车向贷款人设定抵押的,借款人需办理汽车抵押登记及保险手续,并应当在保险合同中明确贷款人为该项保障的第一受益人。在抵押期间,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在保险期内,如发生保险责任范围以外的毁损,均由借款人负全部责任;如保险中断,贷款人有权代为保险,所需一切费用由借款人负担。

  (四)借款人死亡或经有权部门宣布失踪,借款人财产的合法继承人应继续履行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

  第十一条借款人和贷款人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一)借款人有权要求贷款人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二)借款人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归还全部贷款本息;

  (三)借款人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将贷款挪作他用;

  (四)借款人应按贷款人要求提供有关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五)贷款人有权对贷款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六)贷款人有权对借款人的资金及经营情况进行监督;

  (七)贷款人应按合同规定期限及时发放贷款。

  第十二条违约及其违约处理

  (一)借款人发生下列任一情况,均构成违约:

  1.借款人不按本合同规定按时偿还借款本息和违约金。

  2.乙保证人不履行保证责任。

  3.借款人的财产或质物被占用、征用、查封、冻结、没收、转移、破坏、毁损、弃置、丧失使用功能。

  4.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

  (二)违约发生后,贷款人有权对借款人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限期纠正违约;

  2.停止借款人提款;

  3.宣布全部贷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立即全部清偿;

  4.处分质押财产,实现质权;

  5.从借款人和/或保证人任何账户扣收全部贷款。如果帐户中款项的贷币与贷款货币不同,贷款人有权按当日外汇挂牌价算成贷款货币清偿贷款;

  6.以法律手段追偿贷款。诉讼活动所引起的一切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7.借款人未按本合同规定归还借款,贷款人从贷款逾期之日起按日利率万分之_______计收利息;

  借款人未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息日支付利息,贷款人对该部分利息按月计算复利;

  8.借款人挪用借款,贷款人对挪用部分从挪用之日起按日利率万分之_______计收利息;

  9.贷款人对逾期贷款向借款人按每日万分之四收取违约金。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通知

  本合同项下任一当事人的通知须按第一条所列的地址进行。任一当事人变更地址、电话或传真号码须事先通知其他当事人。

  第十五条适用法律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应当向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借款人一份,贷款人二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合同附件

  借款人的借款申请书、提款通知书和其他贷款人认为应成为合同附件的文件均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借款人全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中国建设银行_______行(公章)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于_____________________

民间借贷合同15

  出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保证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1)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

  (2)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

  (3)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其它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经认真协商,就保证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同意就甲方与_________(以下称借款人)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编号: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号)向甲方提供担保。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担保以甲、乙双方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

  三、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担保范围:甲方与借款人在《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借款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

  五、甲方保证其向借款人提供的借款来源合法。

  六、还款期限届满前,乙方发现借款人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还款义务的,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同意由乙方代其向借款人催款。

  七、如《借款合同》之借款人未按约定还款,乙方代偿后向借款人追偿时,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追偿。

  八、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签订地为浙江省海宁市。

  九、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有关本合同的任何补充、修改、变更等均须由双方共同协商并达成书面协议。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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