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
当细细地品读完一本名著后,想必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心得,写一份读书笔记,记录收获与付出吧。那么如何写读书笔记才能更有感染力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1
不知为何,读到结尾突然想起了哈桑的那句“为你千千万万遍”。哈德罗终于完成了500公里的朝圣,一开始我狭义的以为朝圣一定是西藏人、尼泊尔人、印度人那样的信徒去朝拜拉萨,朝拜自己心中的信仰。看完此书才明白朝圣是去朝拜自己心中的那片圣地,并不一定特指什么。哈德罗一路向北朝圣的途中,慢慢的也救赎改变着自己。救赎着妻子。童年母亲出走、父亲遗弃他,让他变得自卑。中年丧子让他变得自闭。直到收到多年前好友圭妮患癌症的来信,哈德罗再寄回信的途中偶遇加油站的女孩;决定徒步去看圭妮。这一路哈德罗遇到形形色色的人,他也渐渐的变得自信慢慢的.打开自己;学会了“断”“舍”“离”。妻子在他的离开中,也渐渐的反省到了自己的不是;知道了丈夫的重要性。开始接纳哈德罗,开始接受失去儿子的事实。
在现实中,我并不赞成哈德罗的贸然出走。这是对家庭的不负责任,没有顾虑到家人的感受。同时突然理解那句“家才是我们温馨的港湾”,我很感谢我的家人,在我成长的这一路,只要是我确定的事情,他们都无可厚非的支持我。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2
87天,627英里,没有精良的装备,60岁的老人就这样徒步穿越了大半个英格兰。
这长途跋涉的87天,不仅仅是一个对身患癌症的奎妮的承诺,我想这更是哈罗德重拾生活之旅。作为一个“被抛弃的儿子”,“不合格的父亲”和一个“失败的丈夫”,每天的生活除了为活着而生活以外,哈罗德在心里想着一辈子就这样完了。这条朝圣的道路上,哈罗德学会了接纳自己,“给予和接受都是一份馈赠,既需要谦逊,也需要勇气。”刚启程的哈罗德是木纳而拘谨的,不管任何事,他首先想到的都是别人的看法,当遇到越来越多的陌生人,经历了许许多多的事后,哈罗德学会了打开自己的心灵,回到了年轻时的那种对生活的热爱,对感情的追求。
“原来只要知道寻找的是什么,就往往能从身边随手拈来。”有时候人甚至连自己想要什么根本不知道,其实你那梦寐以求的东西就在你的身边,比如说爱情,亲情,友情,只不过有人没看到与它们要么错失了,要么遗弃了。“没有爱的生活不是生活”就像哈罗德与莫琳,年轻时的`一见钟情,热烈的爱着对方,后来儿子的出生与死亡,让原本深爱着彼此的两个人从此有了深深的隔阂。87天的旅程,距离和点点滴滴的回忆又让他们找回了彼此。
现实生活何尝不是这样,自己是一个怎样的自己,也许很多时候看到的都不是真实的内心深处的那一面,当对生活变得麻木了,对一切事物觉得理所当然了,我想活着的确是为了活着,一生也只是为了活着走下去了。我只知道当用心拥抱生活的时候,心会开始悸动的。
刚着手看这本书时,初觉平淡无奇,越看到后面越觉得引人入胜,当哈罗德开始他的朝圣时,自己的心灵之旅也开始了。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3
历时半个月的时间,读完了《一个人的朝圣》,这是我读得最快的一本书了,但是读完总想说点什么,却又不知道该说些什么……索性就大概介绍下这本书吧。故事的主人公叫哈罗德·弗莱,他是一个65岁的老头,在酿酒厂做了四五十年的销售就退休了,为人谦逊,独善其身,从来没有过太高远的追求。
正如书中所描述的那样:“哈罗德·弗莱是个高大的男人,却一辈子弯着腰生活,像是随时防备着前方会突然出现一道低梁,或是被人投偏了纸飞机似的。”
“哈罗德从小就学会了安身立命之道——保持低调,做个隐形人。”小时候,哈罗德的母亲不辞而别,父亲便经常给他换不同的“母亲”,但他并没有真正感受过什么是母爱和父爱。
成家后,他的婚姻生活也是不尽如意,儿子戴维患上了抑郁症上吊自杀,妻子由此便和他分居形同陌路人。在如此窘迫的境况下,他收到多年前的女同事兼好友奎尼的一封信,并告诉她自己得了癌症,不久便离开人世。
从此,他便决定一个人上路,亲自把自己的回信交到奎尼手中,并一路不停地给奎尼的疗养院打电话寄明信片,让奎尼一定坚持等着他。一路上,他一边回味往事,一边自我反省,还帮助许多人分担了一些东西,可回想起自己的从前,对待妻子莫琳、对待儿子戴森、对待好友奎尼,他总觉得亏欠了他们好多,甚至很多都是无法弥补的东西……一路上,他遇到了形形色色的人,深刻体会了外面的生活,虽然旅途中也常有同行者陪伴,却没有一个人能够走近他的心,真正地了解他,懂得他“在路上”的意义。
从英国的南部到北部,从金斯布里奇到贝里克,历时八十七天的时间,六百二十七英里的里程,哈罗德终于到达了贝里克的圣伯纳丁疗养院,实现了对奎尼的诺言,奎尼最终也安然地离去,哈罗德和莫琳的感情也重归于好。
其实,整本书通读下来,让我一直都不懂的是,这本书为什么要叫“一个人的朝圣”而不是封面内的那句话“那么,我是谁?”朝圣往往不应该和“宗教”相关联的吗,而哈罗德并不是宗教信仰者啊,抱着这个疑问我请教了百度百科。
百度百科对“朝圣”的解释是:
朝圣是指教徒朝拜圣地的宗教活动。朝圣是一项具有重大的道德或灵性意义的旅程或探寻。通常,它是一个人前往自己信仰的圣地或其它重要地点的旅程。果然,“朝圣”的.确是与庄重、信念、宗教有关。但这本书讲述的是主人公哈罗德在去看友人奎尼的旅途中,通过忆往事,自我反省,给自己心灵的一次洗涤,最终又重拾勇气,开始坦然面对生活。
如果非要说这是一种朝圣,那就是哈罗德坚定了一种信念:只要他一直坚持走,奎尼就一定会活着,直到他到达目的地。严格来说,这的确是一种信念。但与其说是哈罗德为了“拯救奎尼”而开始“一个人的旅途”,倒不如说是奎尼拯救了哈罗德,如果没有奎尼的信,就不会有哈罗德“在路上”,就不会有他重新审视自我和面对生活的勇气,更不会有莫琳最终对哈罗德的原谅。
坦白来说,我觉得这本书用“朝圣”来命名,显得过为沉重,如果叫“那么,我是谁?”,也许会有另一种意境吧,也说不定呢。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4
87天,627英里,一个退休老人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突然决定出发,以其精神力量挽救生命垂危的老友,随即克服大量难以想象的困难徒步穿越英格兰,以其执着和勇气将不可能变为现实,用实际行动塑造了一段传奇。然而,当我们跟随《一个人的朝圣》的作者蕾秋乔伊斯的笔触,抛开纷杂与浮华,一步步揭开明亮的光环下所隐藏的真相时,却渐渐发现故事的主人公哈罗德不仅仅是普通人中最不起眼的一个,甚至,按当下的流行说法,他几乎可以称得上是一位loser,木讷寡言的他不过是凭着一份最单纯的初衷,以最为质朴的方式在回报一份埋藏在心底多年的良善与歉疚。
人生如同一个错综复杂的迷宫,每个岔口的不同选择都指向千差万别的结果。《一个人的朝圣》的主人公是一个年过六十的退休老人哈罗德弗莱,他的一生没有任何闪光点,没有朋友也没有敌人,干了四十年的销售代表,既无升迁,连最后的告别仪式都没有,和妻子疏离,退休后更是循规蹈矩,每天重复一样的生活,走的最远的路就是门口到车里。这样的一个人,受了加油站女孩的一句关于信仰的话的刺激,开启了他的627英里的旅程,更是一段内心的旅程。
其实,追究他出发的动机,你会觉得,哈罗德的一生都是在封闭自己的感情,他不会表达自己的感情,所有的喜怒哀乐全都压抑在自己的心底。母亲的出走,父亲酗酒,儿子的死去,和妻子的疏离,他的木讷和收拢,让自己的一生都平淡甚至失败。唯有一次就是和莫琳相识的那一晚,也是他做的最成功的选择。封闭太久的感情在收到奎妮的.信后,轰然倒塌,他焦灼不安,奎妮是唯一一个朋友,但单薄的文字无法表述他内心的澎湃,于是在这个时候——也许是加油站女孩随意说出的安慰之词,也许是突如其来的死亡穿透了他的壁垒,哈罗德决定徒步去看自己的朋友,用如此坚定的信念换来奎妮一丝求生的希望。
627英里,不仅是用脚迈过的距离,是地理上的穿越,更是用心灵和回忆丈量的旅程,是真正的人生之旅。也许是当身体放归大自然时,心灵更容易找到最本真的记忆,更容易从逝去的岁月中寻回隐匿的自我,那些蛰伏的思绪渐渐奔涌,那颗早已日渐麻木的心也开始悸动。也许是因为扩大的视角、开放的交流容易让人在接受和思辨中学到更多。旅途中的哈罗德不仅渐渐读懂了人生,学到了只追求最珍贵的亲情、爱情、友谊,而放弃其他一切外物,更学会了接纳自己,从而感悟到要直面人生,了解它的本质,一些不能接受和理解的东西要学会理解并渐渐放弃。也正是因为自己对过去的痛苦和遗憾,不肯放手,造就了他的痛苦。
走到最后的时候,哈罗德还是很痛苦,他一开始笃定的相信只要他一直走,奎妮就会活下去。可实际上并非这样,奎妮即将死去的事实摆在那里,他意识到了自己的渺小,没有他,一切都是照旧,尽管他努力过,依然无法改变结局,他的这次旅程似乎也没了意义。不过在莫琳的陪伴下他渐渐释然,因为一切确实有所不同了。如果说旅程改变了什么,那不是事情的结局,而是看待世界的方式。他终于能自然的接受命运给予的一切,不再纠结于内心的痛苦,甚至让负罪感毁了自己和他人的生活,而是学会了珍视他人和卑微的自己,去接纳,去爱,更要去放下。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5
一个人老了的时候,总会有些遗憾,有些悔恨。有些事情总是郁结在心头,挥之不去,又遗忘不了。
哈罗德就是这样一个人。
当他在那天清晨,开始踏上旅途,为了就是消解心中的这一点郁结的遗憾和悔恨。
徒步去贝里克代表了什么呢?代表着哈罗德这一生从来不敢做的事情,从来不敢去争取的事情。名义上是去看望他的朋友奎妮,实际上是期望对自己人生的一个突破,一个和解。
奎妮代表什么呢?奎妮本身就是一个遗憾,一个悔恨。当年奎妮帮他顶罪,而哈罗德却没有正式的感谢她。类似的事情,在哈罗德一生中不断发生,而哈罗德的选择却始终是逃避。
当他的母亲离开他的时候,他没有去阻止。
当他的儿子溺水的时候,他不知所措。
当奎妮离开的时候,他避而不见。
当他们夫妻关系出现裂痕,他也不曾去补救。
哈罗德就像是一叶浮萍,随着世间的波涛起伏流转,看似随遇而安,其实就是内心软弱,提不起一丝改变现状的勇气。
这世界上平凡的人千千万万,每个看上去平凡的人,说不定都历经了苦难。但是像哈罗德这样的,说实话,我并不同情。他的一切遭遇都是他自己造成的,当然也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他的父母给他的影响。
但是我依然被哈罗德所感动,他的善良,他对莫琳的爱,他对儿子的爱,深深打动着我。
莫琳对于哈罗德来说,是拯救他生活的天使,却也是毁灭他生活的魔鬼。哈罗德在看见莫琳的第一眼,就爱上了他。他们的第一次相遇就带着命中注定的色彩。
她一眼就注意到了哈罗德。不可能看不到他,这个人在舞厅中央摇摆,仿佛要把体内锁着的东西都跳出来。她从来没见过这样的人,母亲给她介绍的年轻人个个都了无生气地系着黑领带。或许是感觉到了她的目光,他突然向她看过来,身体继续摇摆。她没有移开眼睛,仿佛被粘住了,吸引她的是那种原生态的能量,他是一个完整的.人。他再次停下,看向她,终于曲曲折折穿过拥挤的人群来到她跟前。他站得那样近,她能感觉到他身上散发出的热量。
如今忆起这场景,她仿佛亲眼看着它发生:他微弯下腰,嘴唇贴近她的耳朵,伸手拨开她的一绺头发,才开口说话。这大胆的举动让她感觉到一股强烈的电流顺着脖子传上来,甚至今日想起,肌肤下仍能感受到那一份悸动。
这一份相遇,多么美好。哈罗德对莫琳的爱是自始而终未曾改变的。即使莫琳对他恶语相向,对他冷漠,精神上折磨他。他依然深深爱着她。
在一个人的旅程中,哈罗德每到一个景点城市,都要给莫琳买一份礼物,给她寄一张明信片。他经常要给莫琳打电话,即使莫琳对他冷漠,即使两人基本是无言以对,但是哈罗德依然在内心涌起要跟莫琳诉说的冲动。
在旅程中,哈罗德不止一次遇到苦难,每次在苦难中,莫琳的身影总会浮现在他脑海。有时候跟莫琳的回忆让他轻松愉快,他记起他们新婚的时候,那么快乐,那么幸福。
他想起刚结婚的那几年莫琳紧贴着他的身体,以及她双腿间美好的隐蔽。
有时候一想到莫琳,却又觉得特别痛苦。他的痛苦并不是莫琳如何折磨他,而是他们之间的爱怎么会变成今天这样,为什么莫琳不再爱他了。他并不怨恨莫琳,而是深深地责怪自己,恨自己没有做好一个父亲,一个丈夫,从而导致今天这样的局面。
哈罗德对儿子也是充满悔恨和自责的。他深爱着自己的儿子,却从来不知道怎么去表达。他连抱一下儿子都做不到,因为他的父亲、母亲从小就没有言传身教过怎么去爱一个孩子。
哈罗德把儿子戴维的照片深藏在床头的抽屉里,是他抽屉里唯二的两张照片之一,另外一张是年轻的莫琳。
当哈罗德来到贝里克的咖啡店,看到一对年轻夫妇抱着一个婴儿的时候,哈罗德第一次表达出了自己对儿子戴维的思念。
她回头看向管理层和咖啡店里的其他顾客,直视他们的眼睛。他说:“我想要我的儿子。”
这句话让他身体整个颤抖起来,不是轻轻的战栗,而是从身体深处发出来的剧烈的震抖。那股疼痛撕裂胸前的肌肉撞上他的喉咙,哈罗德的脸都扭曲了。
哈罗德是一个内向的人,他连跟妻子、儿子都没有表达过自己的情感,但是在这段旅程的最后,他终于说出了自己内心深处最痛的思念。
对于儿子的去世,哈罗德的痛苦其实不亚于莫琳。莫琳因为戴维的去世,无法接受,开始变得精神不正常,一直在等待戴维回来。
哈罗德其实也是无法接受,但是他只能埋在心底。莫琳怪他,连儿子的最后一面也不见。但是她不知道的是,哈罗德正是由于失去爱子的痛苦,才无法面对已经去世的儿子的遗体。
这一段旅程,起因是奎妮,但是真正解脱的其实是哈罗德和莫琳。他们在儿子去世20年后,终于能面对自己的内心,面对现实,接受现实,跟现实和解。
每个平凡的人,每个普通的家庭,都会经历这样那样的苦难。哈罗德和莫琳的悲剧之处,在于哈罗德在幼年时期的缺爱,导致哈罗德不懂得怎么去表达爱。
当磨难出现的时候,哈罗德完全是消极的,茫然无措又放任自流,以至于事情越发恶化,最终酿成苦果。
所以这段旅途,与其说是为了他人的极善之旅,还不如说是意外获得自我解脱机会。解脱的契机就是打断生活的常态,破坏了生活的惯性,使得自己能跳脱出来,从而能回头看,能有时间、空间去思考,从而直面痛苦,获得解脱。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6
看草地,看花园,看树,看篱笆,看树叶,看杨柳,看地里的马铃薯。
达特姆尔高原,有紫色,绿色,黄色的山。
看田埂的土地高低起伏,被划分成一个个方块,周边的树篱高高低低。看深深浅浅的绿,深得像黑色天鹅绒,浅的几乎成了黄色。看阳光的亮点,看苍白的不知名的小花。看一切以前坐在汽车里飞驰过从来没有注意到过的景象。
转过山,涉过水,一直顺着马路走,看散落在树丛上的乌鸦扑腾翅膀,看灌木丛中倏忽冲出的年幼小鹿,看路旁房屋门后的狗,看排水沟旁边的一只毛茸茸的獾,路旁边的樱桃树站在厚厚一裙花云里,一阵风吹过散下一地五彩的糖果纸。
离开金斯布里奇,夜晚端一杯柠檬水,到外面屋檐下和那些抽烟的人一起多余。这一季开的最早的勿忘我在月光下的水洼里闪闪发亮。
阳光渗过厚厚的枝叶,新发的叶子在风中起伏,乍一看去像极了银箔。到了布莱福斯贝克,屋顶都变成了茅草,外墙也不再是打火石的颜色,而是转为暖暖的红色调。树枝被沉沉的绣线菊压低,飞燕草的新芽破土而出。哈罗德对着手中的辞典,认出了老人须,铁角荷叶蕨,朝颜剪秋罗,罗伯特氏老鹳草,白星海芋。他捧着辞典又走了两英里半,
天空是冷冷的钴蓝色,太阳还未升起,雾气还微微闪着白光。
到目前为止,顺着A396国道走到提伯顿的三英里半是最艰难的。路边几乎没有躲避来往汽车的余地,虽然越过刚刚修剪过的灌木可以看到埃克斯河面闪烁的银光,但他宁愿自己没有看见那些四棱八叶的枝叶。
暴风雨突然停顿,东边的云层撕开一道裂缝,一道矮矮的,闪亮的银光破云而出。哈罗德停下来看着那块巨大的灰云一点一点裂开,呈现出全新的蓝色,明亮的琥珀色,还有蜜桃色,绿色,深红色,渐渐云层透出了一种暗暗的粉色,放佛被那些鲜活的色彩穿透了,融合在一起,他动弹不得,急切想要亲眼看见每一点改变:地上的.光是金色的,连他身上的皮肤也因此暖起来;脚下的土地咯吱作响,放佛在耳语什么;空气闻起来是绿色的,充满了新生;软软的水汽升腾而起。
第二十五天,一层层厚厚的乌云灰压压盖住天地,一场又一场豪雨几乎要将所有东西的颜色轮廓都打掉。每一步都走得十分艰难。
他不再望向天空,山麓,树木,不再寻找能表示这趟旅程进展的标志物。埋头逆风而行,看到的只有雨,天地之间剩下的也只有这无穷无尽的雨。
临近傍晚的时候,哈罗德到了陶顿的郊区。这里的房子密密麻麻叠在一起,顶着圆圆的卫星天线。窗内一律挂着灰色的窗帘,有些还装了金属防盗网。
每天早晨,太阳升上地平线,爬到最高点再回落,这一天就宣告结束。为下一天让路。哈罗德花很长时间看天,看远方的地面如何在天色转变下幻变。日出时山顶是金色的,反射朝霞的窗户是橙色的,仿佛有一团火在燃烧。傍晚暮色在树底投下长长的影子,变成黑暗汇聚成的另一片深林。
他穿过广阔的萨默赛特湿地,看过银光一般闪烁的水流,格拉斯顿伯里突岩远远伫立在地平线上,在他前方看不见的还有门狄普山。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7
最近心情很压抑,有点小崩溃,和同事吃了饭,和同学聊了天,貌似好了很多,但时不时还是会难受,那就找点事情去做,看到静静推荐的书目《一个人的朝圣》,我就利用这段时间看了。
哈罗德并不是个职业的步行者,不懂路线、装备、安排;他甚至不是个热血澎湃的年轻人,自己年轻的时候,并没有做过什么让别人深刻记得的事情。他要走,仅仅是个念头,是听闻好友奎妮罹患癌症后,他想到两人之间隔着他从不了解、只能想象的千山万水:道路、农田、森林、河流、野、荒原、高山、深谷,还有数不清的人。他要去认识它们,穿过它们——没有深思熟虑,也无需理智思考,这个念头一出现,他就决定了。
这样简单的决定和行动吓住了不少人,包括自己的妻子。可是人们都接受了他的行为,用心说服了理性,选择忽略一切,去期待一种疯狂性、可能性。最重要的,奎妮相信他,与相隔几十年未蒙面的朋友相聚是他出走的动力,也会是她顽强活下去的信念。读后感·你信我信你,这就够了,而我貌似是那么多疑的一个人,我不知我该相信什么,可能我需要这样一种无所畏惧的信念吧。
有一句话传得特别广:我们大多数人,都活在一种平静的绝望里。
我们正在,或是终将会像哈罗德一样的生活着:只是一团穿着西装的空虚,有时说话,有时听到身边人讲话,每天上车下车,上班回家,却与其他人没有真正的`交流。
几年、几十年都会这样过去。其间会经历若干的喜乐和痛苦,也可能会收获一些慰藉和情意,但最终只有自己铭记。一生就这样过去。习惯甚至执着于这种平静的绝望。
我们其实也可以像哈罗德一样,突然间想跳开这样的生活,迈起步,到外面去。那我也是要改变这种貌似很平静又压抑的生活,去看看不一样的世界,去过一过不一样的生活。人生的终点,不是在山水踏尽时,亦不是在生命结束后,而是在于放下包袱的那一刻。放下包袱,去勇敢地做一切想做的事情,所谓勇敢,不是遗忘,而是要和痛苦再一次狭路相逢,然后很淡然的面对。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8
什么是信念,信念总让一些不可能的事变成可能,信念总会孕育奇迹~
看完哈罗德的旅行,又看奎妮的等待,始终没能看透哈罗德对奎妮是一种什么样的情感,如果是友情,何苦不远万里徒步穿越英格兰,难道真的是不甘平庸,想要轰轰烈烈不留遗憾?如果是爱情,缘何沉寂二十年缄口不言,缘何从不愿透露半点对奎妮的情感?难道是两个人都太理性,清晰的认识到爱上了一个错的人,以至于彼此达成默契,让爱沉寂?
面对死亡是需要勇气的,很佩服疗养院里的`每个人,每个人身上都有一段故事,每个人面对死亡都似乎“毫不畏惧”,这或许就是绝望的勇气吧!
心有信念,无所畏惧。所有人都将哈罗德视为信念,他不到我不能死,然而只有奎妮等到了,要知道,奎妮的状况似乎比所有人都要糟糕,为什么?我想,真正的信念可以给予你无限的力量,真正的信念来源于自身,哈罗德能跨越整个英格兰,不是因为他多么想救奎妮,这只能是他上路的一个动机,或者一个理由,真正支撑他走下来的,是他对自己的不甘心,对自己这一生的不满意,是他想要给自己画一个他自认为满意的句号;奎妮之所以能比其他人坚持更久,直到哈罗德到来,不是因为她就那么期望见到哈罗德,而是源自于她内心的愧疚,她想赎罪,她想要确认哈罗德是否愿意原谅她,虽然这只是她一个人的救赎~
信念有多强烈,力量就有多强大,因此,你才是一切的源泉,对与错,好与坏,坚持与放弃,成功或失败,都源于潜意识里的那个你并不熟悉的你~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9
走,是最简单的事情吧,如果走路让你横跨大半个英国,身边没有什么专业的徒步工具,目的地有一位随时可能离开的癌症老友在等你,你会觉得这很简单吗?主人公B,是怎么做到的?
B是一个平凡的中老年男性,有一段失败的婚姻,妻子与他分房睡,彼此见面,不交流,他退休闲置在家,儿子“不能原谅他”不回来看他,有一天,他突然收到一封,英国北部疗养院寄来的信。信是一个二十年前的好朋友奎妮写来的,她得了癌症。他听了很震惊,感念老友的好,想为她做些什么,“她一定在等我”于是,他走了起来,走到邮筒,想起没拿手机,妻子也不会认同的,是不是开车去更好?已经走在路上,目标的天平在他心里倾斜,于是他继续沿着公路向前走,直至人烟渐稀,他,走出了死水一样的.生活。
说走就走的旅行开始了,都带有罗曼蒂克的氛围,单纯出于一种关怀于一个目标,不要在意出发的方式以及准备的物品,当你走在路上,你已经启程。
我现在在最好的年纪,有无限的未知与可能,都想做些什么时,如果繁琐的准备他人的冷眼不解,自己内心的动摇,阻止我前进的脚步,不妨什么都不想,先走起来,走起来,在发现,我已经在路上了。
旅行迷人的地方,不只在于欣赏不一样的风景,还有结识不同的人,B的路程中,见到风格各异的人们:加油站用一个故事给B信念力量的胖女孩;B身体不支,照顾她的失恋的女性;第一个加入B的行走路程的小伙子;激进的商人;温和知性的女人;赞许鼓励的路人……B的故事,丰富了他们的生活,他们精彩了B的旅程。
形形色色的人,都是彼此生活上的过客,B,在朝圣大军离开自己后。领悟出的:他的脚印无论多坚定,还是会被雨打风吹去,就像他从来没去过那些地方,见过那些人,一回头就已经再找不到来时的路,看不到他走过的痕迹。
小说精彩的地方,不仅在故事情节和思想感悟,对环境的描绘,也同样细致迷人:新发的枝叶蓊郁厚重,在树顶聚成一片华盖。一云云黄黄色连翘,一道道紫色南庭霁,都叫人惊诧不已。嫩绿的杨柳风中微摆,流光溢彩。第一批马铃薯芽冒出了头,矮矮的醋栗丛上挂满细小的苞蕾。就像莫琳戴过的耳环。
想了解更深,请到书中来!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10
一个人的朝圣,完成了三个人的救赎。主人公哈罗德带着对三个人的愧疚活了几十年,对死去儿子戴维的愧疚,愧疚未曾好好陪伴,未曾好好表达爱。对爱人莫琳的愧疚,愧疚未曾在她最需要的时候给与陪伴,导致两人像同在一个屋檐下的陌生人生活了几十年。对奎尼的愧疚,因为他酗酒过度,在酿酒厂犯错后奎尼替他背锅,而他未曾对她说过一句感谢。八十多天的步行,一路上他走着回忆着,途径的每个过客的故事都让他回想起自己的过往,每一个人都在努力的活着,他也开始重新审视自己的`过往。他是否好好爱过自己的家人,他是否对该感谢的人表达过感谢。他的一生,平淡无奇,一直都是默默无闻,对家人和朋友的愧疚和对儿时遭遇的怨恨一直充斥着他的一生。他是否要继续这样再去,如果挽救这些还来得及吗?一个人的朝圣,一场自我的救赎。愿我们在该说爱的时候表达爱,该感谢的时候勇敢说出感谢,想做什么就去做,想说什么就去说,不压力给自己太多说如果的机会,不要有那么多遗憾,愿我们都可以活的任性。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11
没有手机,没有走远路的鞋子,没有指南针,没有地图和换洗的衣服。
哈罗德最后买了一只可伸缩的电筒。他告诉自己反正靠着脚上这双帆布鞋和手中这个塑料袋已经走了那么远,只要动动脑,牙刷和剃须刀都可以塞到裤袋里,止汗剂和洗衣粉可以放到另一个裤袋里。
离开埃克赛特前他买了一本二手的野生植物百科辞典和一本大不列颠旅游指南。带上水和饼干,还有一管凡士林药膏,用来治脚。
他在比克利的`手工艺礼品店买了一套四个杯垫,上面印着德文郡的风景。为妻子选了一只按一按笔尖就会发出暗暗红光的圆珠笔。
他把剃须刀和剃须膏忘在小旅馆的公共厕所里,也没有精力重新买了。
玛蒂娜给了他两双徒步专用的袜子和一卷蓝色胶布,给他背上了一个空的登山包,在塞了个指南针到他手里。
他买了防晒霜,药用棉,指甲钳,膏药止血贴,消毒药膏,水泡保护膜,肯德尔薄荷蛋糕。补充了一下洗漱用品,买了一盒洗衣粉,和玛蒂娜给他的胶布一起整齐放进了玛蒂娜给他的背包。
他给奎妮买了一块可以挂在窗上的玫瑰石英,给莫琳买了一只小树枝雕刻成的铅笔,买了两顶手织贝雷帽,是奎妮最爱用的棕色。
他换了鞋底,买了一盒新的胶布,可以用到斯特劳德。
他从垃圾车里捡到了一个破睡袋。
他把洗衣粉给了一个学生,把手电筒给了一个找不到钥匙的女人,把胶布和消毒药水和梳子给了一位孩子跌破膝盖哭泣的母亲,把大不列颠旅游指南和植物百科给了一堆在克利弗山迷路的德国夫妇,把给奎妮的礼物重新包装。把给莫琳的礼物全都寄了出去。他留下了背包和指南针,因为它们不时他的,他无权转送他人。
穿上了朝圣者们订制的衣服,脱下了那件衣服
他遗失了指南针。
他最后身无一物。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12
《一个人的朝圣》讲述了一位65岁的老人哈罗德,收到近乎20年失去联系的老友奎妮身患癌症时写下的一封道别信,在震惊、悲痛中带着回信去投递,路上尘封许久的记忆零零星星不断浮现在脑海中,走过了一个又一个邮箱,在一处加油站停歇就餐时,受到一个女孩的启发,内心腾起一股信念,只要徒步从自己所在的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奎妮所在的最东北,那她便可以活下去。在没有计划、没有手机,甚至没有一双徒步专用鞋子的情况下,哈罗德仅是凭借信念历时87天、行走627英里,克服重重困难最终来到了奎妮的身边,见到了这位苦苦支撑等待他到来的老友,虽然这场饱含希望的徒步行走并没有挽救奎妮的生命,甚至相见时场面令人痛心,但是此番一个人的朝圣既是结束亦是开始。
这一路,是发现自我的道路。当用一个窗帘隔开室内与外界的连接,整个人呆坐在一把椅子上,一坐一整天,日复一日、年复一年错过的不只是鸟语花香,还有人生的各种可能性。是奎妮的这封来信促使哈罗德走出家门,起初只是觉得回信的分量太轻便不断的走到下一个邮箱,后来当察觉到了内心的舒畅,体会到了自由的味道,尤其是萌生强烈的信念时脚下的步伐便更加坚定。这一路风餐露宿、食不果腹,哈罗德在行走的过程中欣赏着身边的美景,学会了辨识种类繁多的植物,掌握了通过日月星辰判断天气、方向和时间。一路上,哈罗德由最初的与他人说话含糊不清到可以侃侃而谈,目光从躲躲闪闪到可以坦然直视。一路上,哈罗德一直在和自己的身体做斗争,学着让身体和劳累、疼痛达成和解。一路上,哈罗德一直和肯定、否定两种不同的声音做斗争,在回忆带来的痛苦与现实中的艰难双面夹击的情况下,他绝望到几近放弃,却又再次出发。
这一路,是自我救赎的道路。哈罗德有一个不幸的童年,父亲酗酒、母亲不带一点眷恋的离开了这个没有温度的家,随后父亲带不同的女人来家里厮混,在他刚刚年满16岁时又被父亲赶出家门,这使得他的内心极度缺乏安全感,怯懦、敏感、内向。当儿子戴维出生后他实际满心欢喜,却不懂得该如何去爱,他羞于在儿子面前直接表达情感和爱意,总是显得冷漠、自私,甚至冷血。在亲子关系出现问题时,他的第一反应会是像鸵鸟一样躲避。在戴维自杀后,他陷入到了深切的自责与悔恨中。一次酗酒后他去酿酒厂砸了凶残老板保留的母亲遗物,是他唯一的好友奎妮为他顶罪,但是他却没有勇气站出来说出真相,在奎妮被解雇离开时,也没说过一句对不起,亦或是谢谢。当无法面对这些时,遗忘便成了最好的止痛药,正是这一路的行走让自己内心的爱意再度涌出,虽然痛苦但是能够直面曾经的错误,渐渐平静的接受自己。
这一路,是爱回归的道路。哈罗德与莫琳曾经也是一对恩爱的夫妻,在儿子戴维自杀后,双方都难以承受那份撕心裂肺的痛楚,由最初的不断争吵到最后的'形同陌路。当恨与责备成了常态,爱不但不会再次出现还会被忘却。在哈罗德最初离开家时,莫琳对这一疯狂的举动表示不理解,愤怒、焦虑、不安,后来经过认真的思考内心逐渐平静下来,发现了那些过错原来不只是出现在对方身上,发觉了哈罗德对儿子和自己深沉、细微的爱意。于是莫琳由客房搬回了主卧,重新整理了衣柜,将两人的衣服相互搭配并挂在了一起。点瓜种豆,再次将荒废的菜园子打理的生机勃勃。拂去岁月的蒙尘,原来自己内心深处对丈夫依旧充满了爱意。哈罗德在这一路的走走停停之间,大脑不断由一个个昔日的生活片段填充,他对妻子和儿子的爱逐渐复苏,是生活的苦难遮挡了最温情的记忆。
掩卷而思,感觉自己也跟随着哈罗德的脚步行走,灵魂也随着他的救赎得到了净化。哈罗德,一个性格上有缺陷的普通人,就是凭借一个让众人看来近乎疯狂、妄想的信念,给自己、妻子的生活带来了重生,也促使奎妮和死神做着顽强的斗争。这一路,与其说是一个人的朝圣,不如说是芸芸众生行走在人生道路上去朝圣的一个缩影,信念有可能成就一番事业,实现一个梦想,践行一句诺言,履行一份责任,亦或是扮演好一个角色等等。人生这条朝圣路充满着未知,需要勇气,去面对悲欢离合甚至天灾人祸;人生这条朝圣路充满着孤独,需要智慧,学会与自己和谐相处、学会在众说纷纭中坚持判断、学会拒绝诱惑不忘初心;人生这条朝圣路充满着平淡,需要激情,给漫长、平凡的岁月不断赋予色彩和意义。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13
我外出上学时,只有寒暑假才会回家。没回家的时候,妈妈总是打电话一而再再而三的确认我的归家日期,每次到家都有一大桌美味佳肴在等着我。可待不了多久,妈妈就会嫌弃我睡懒觉,不收拾屋子,问我为啥还不回学校。
妈妈是同一个妈妈,可为何差别待遇如此之大?读《一个人的朝圣》时,我亦发现了这个问题。莫琳是同一个莫琳,可为何对哈罗德态度变化如此快?
莫琳擦好桌子、洗好衣服、铺好床单时,很庆幸哈罗德不在家。哈罗德在家,她大概又有更多的事情好忙活了。可这庆幸之情未过一刻钟,她又有些焦虑了,为啥哈罗德还未回家?他以前从不会这么晚回家。
仔细想想上述的问题,不过是因为待一起的时间久了,会产生厌烦感。就像一成不变的生活,总要有点新鲜事才能与众不同。
我拿起水杯,浅浅地抿了一口白开水,静静地继续往下读。
莫琳想找点事情转移自己的注意力,可随处都是哈罗德的影子。给他打电话,电话又在楼上。找不到人,不知道他身在何处,莫琳内心开始慌乱,脑子开始乱想。
忽然她的脑子里蹦出一个可怕的想法:哈罗德遗传了他父亲的老年痴呆,他会不会迷路?又或者没被人发现?莫琳被自己的想法吓了一跳,找到鞋子和钥匙就往门外冲。可冲到门外又觉得自己真荒唐,又回到门内。
慌慌张张确实有些滑稽,可我却怎么也笑不出来。因为这种事情,我经历过,所以我懂。
去年某日大半夜,凌晨1点左右,我朋友在微信里跟我说她的车抛锚了,停在了半路,真是倒霉。当时我已经进入梦乡,早上睡醒看到她发的微信被吓得半死。
一个女孩子,三更半夜车子抛锚,想想都后怕。我立马翻身坐起,忙打电话,可只听到冰冷的女音:欢迎使用来电助手业务……气得我差点把手机扔了。
那一整个上午,我都不在状态,实验频频出错,脑子总是走神,对同事也是爱理不理。满脑子都是我朋友的影子,她会不会出事?她该怎么办?我一边安慰自己她不会没事,可一边又静不下心来。直到接到她的平安电话,我才回到正常状态。
当隔壁的好心人雷克斯打电话询问哈罗德有没有回家时,莫琳选择了隐瞒,她说:已经到家了。有人说这个善意的谎言是为了让雷克斯放宽心,但我更觉得这个回答是让莫琳自己相信哈罗德没事,相信他会平安到家。当时的莫琳内心定是无比惶恐,她怕哈罗德出事,她只能一遍遍自我安慰。或许这个答案本就是下意识的回答。
当莫琳接到哈罗德的电话,她是欣喜的。终于,听到了他的声音。可当她知道哈罗德要走路去看奎妮时,她开始慌了。那么远的距离,他一个六十五岁的老人竟然要走路去?莫琳一次次地阻止他,希望哈罗德从实际出发,她希望他不要去。
哈罗德一副势在必行的样子,似乎只是告知他的.妻子莫琳,而不是与其商量。莫琳生气、发怒,可电话忽然就断了,她的劝说于事无补。哈罗德还是上路了,她要去看奎妮,去那个遥远的地方。他相信只要他在路上,奎妮就不会死。
可莫琳就可怜了,她一个人在家担心受怕忽,这件事对她来说却是噩耗。毫无疑问,莫琳是爱着哈罗德的,他和她一起牵手走过长长久久的岁月。
可原文却在此埋下了伏笔:
这么多年过去了,那些久埋的回忆,开始在她身体里簌簌发抖。
回忆里的那些东西是什么?
哈罗德、奎妮、莫琳之间又发生了怎样的故事呢?
让我们拭目以待。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14
《一个人的朝圣》是英国资深剧作家乔伊斯.蕾秋的小说处女作,该书曾荣获20xx年英国最佳小说新人奖。写剧本的作者写起小说,有这样几个特点:一是场景鲜明,二是对白细腻,三是金句频出。有了这么三个特点,读这本书的感受就是两个字:不累。
这本小说虽说出自剧作家之手,但是它却并不戏剧化,故事朴素、人物平凡,让人感动的正是字里行间的那种简简单单的细腻质感。这不禁让我想起周杰伦的《安静》:“睡着的大提琴,安静的旧旧的。”就像该书的宣传语:“有关自我发现、爱的回归、日常生活的信念以及万物之美”。这本书之所以能一度成为欧洲最畅销的小说,大概是因为主人公哈罗德是一个和我们一样,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人,他的经历、思考也是我们每一个人可能会经历的。简单地说,平凡人的故事、平凡人的信念,直指平凡人也就是我们的心灵。
在《一个人的朝圣》的扉页上节选了第五章的一段文字:你还以为走路是世上最简单的事情呢?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多么困难,吃也是一样的`,说话也是。还有爱。这些东西都可以很难。正是因为很难,所以我们不妨跟着哈罗德一路向北,一同发现生活、发现自我。
本书将从十个主题点来带大家领读:
1、如果有信念,你就一定能把事情做成(1-3章)
2、不趁着现在偶尔疯狂,日子就没什么盼头了(4-6章)
3、生活充满了令人恐惧的未知,但一切都会好起来(7-9章)
4、把目光集中在比自己伟大的事物上,希望无比丰盛(10-12章)
5、想要坚持一件事情,你得站定你的立场(13-15章)
6、少一点理性,多一点信念(16-18章)
7、人生最后悔的事,莫过于没有搏一搏(19-22章)
8、人要学会放手,放开自以为离不开的东西(23-25章)
9、满目山河空念远,不如怜取眼前人。(26-28章)
10、爱的威力让一切都开朗起来(29-32章)
周国平说:世上有多少个朝圣者,就会有多少条朝圣路。每一条朝圣的路都是朝圣者自己走出来的,不必相同,也不可能相同。只要你的确走在自己的朝圣路上,你其实并不孤独。
是的,走一条自省的朝圣之路。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15
从一开始看到书名以为又是什么鸡汤文到开始看,一开始挺无聊,因为很多事情都只是个引子都没有讲清楚,有些云里雾里的,到最后一切真相大白,还是挺难想到的。
但是这本书真正吸引我的地方是哈罗德一路上的过程,既包括他一个人的徒步路途也包括他和莫琳在这之中的心路历程。深深地被哈罗德途中一边走一边遇到不同的人听不同的故事,学习新的对待生命的'方式,不断回忆找寻会最初的热情和爱。就像书中一开始的一句话,旅行有时会毁掉一段婚姻,有时会拯救一段婚姻。毫无疑问,哈罗德是第二种。
这本书也常常给我两种不同的矛盾的感觉。一方面会感觉场景和心路历程等等都很真实,很实在,尤其是对于哈罗德和莫琳心理变化的描写简直是人之常情。但另一方面令我感到矛盾的是书中所描写的社会环境背景,里面不同的人的故事的复杂多样,对待哈罗德大多都是那种对待陌生人没有防备的态度让人有些难以接受。并非说人性本恶,而是就我所处的社会环境而言,没有多么不友善吧但也没有这么人间大同吧……所以说,这就是写作的艺术效果?亦或者说真的有人在过着这种我想象不到的生活?
总而言之,还是喜欢里面对于哈罗德一个人徒步时候路途中植物环境的描写和哈罗德与莫琳两个人不断变化的心路历程,真的是人之常情,深入人心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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