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保证书

时间:2025-04-01 01:55:14 保证书 我要投稿

【实用】质量保证书三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保证书在我们的生活中并不鲜见,保证书在一定程度上对立誓者形成一种制约和鞭策。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保证书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质量保证书3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实用】质量保证书三篇

质量保证书 篇1

  甲方(医疗机构):雅丽嘉义齿制作有限公司

  乙方(加工方):

  为保证义齿质量,加强对义齿质量的管理,严格执行《义齿管理法》及《义齿质量管理规范》,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质量保障协议。

  一, 甲方应为合法的义齿经营企业,为乙方提供加盖企业红色印章的《义齿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的复印件,证照的经营范围及有效期均应符合规定。

  二, 乙方应为合法的医疗机构和义齿经营企业,购贷时应向甲方出具加盖本医疗机构红色印章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或加盖本企业红章的义齿《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证件的经营范围及有效期均应符合规定。

  三,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义齿,其包装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四, 乙方在验收时发现质量问题,有权拒收,并及时通知甲方。

  五, 乙方应具备放置甲方义齿的'条件,对因保管护理不当而导致义齿质量事故的由乙方负责。

  六, 其它未尽事宜在平等互惠的原则下协商解决。

  七,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八,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两年。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人: 法人代表人:

  年月 日年月 日

质量保证书 篇2

  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承诺书” 我公司在施工中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本工程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认真和积极接受安全监管机构的监督检查。现就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做如下承诺:

  一、设专职项目负责人,不擅自变更项目班子成员,如需更换项目班子人员一定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后五日内报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置符合《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规定的数量要求。

  三、施工现场从业人员均经过安全教育培训,管理人员持有效证书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建设厅颁发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

  四、及时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五、施工现场严格执行《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实施标准》,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并达到以下要求:

  (一)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1、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四周用砖砌体或彩钢板围档,高度不低于一点八米,封闭连续、完好、有效;施工现场设置门卫室和灯箱式安全门,并设置标识。

  2、施工现场宿舍符合要求:室内净高不低于二点五米,每间居住人员不超过二十人,每人床铺面积不少于两平方米,并且单人单床、通风良好。

  3、施工现场食堂符合要求:炊事人员持健康证上岗,并穿戴工作服、帽;食堂操作间、储藏间分设;操作间墙面、地面贴砖,配备符合卫生标准的给水、排水设施,配备使用方便的冲洗餐具设施。

  4、施工噪声、扬尘、建筑垃圾污染防治符合有关环境保护规定的标准。

  (二)“三宝”、“四口”及临边防护

  1、 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符合标准要求,从业人员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2、洞口、临边按照规定进行安全防护;悬空作业按照规定实施安全防护;防护措施满足规范化、定型化的要求。

  (三)垂直防护

  1、工程主体施工采用钢脚手架、密目网垂直防护。

  2、架体材料无钢木混用的,架体与墙体拉结稳定,架体基础、立杆、剪刀撑、大小横杆、水平兜网等节点符合规范要求,防护高度满足要求。

  3、钢管、扣件按规定送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四)防护棚及安全通道设置

  高层建筑施工或者在起重设备起重臂回转半径之内,设置的安全防护通道和安全防护棚满足双层防砸要求,其他人员固定作

  业和集中作业的地方设置具有防雨、防晒功能的防护棚。

  (五)建筑起重机械设备

  1、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管理严格执行《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

  2、建筑起重机械已办理备案登记,取得备案证。

  3、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前经有资质检测单位检验合格,并通过监理、安装、使用单位的共同验收。

  4、建筑起重机械自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到建设安全监管机构办理使用登记。

  (六)临时用电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xx)要求。

  2、外电线路防护符合规范、标准要求,临时用电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并符合三级配电、二级保护要求,按照规定配备漏电保护装置;

  3、配电箱洁净,外形尺寸符合规定要求,箱内电器产品质量合格,隔离开关使用透明的`塑料外壳断路器。

  (七)其他要求

  1、不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

  2、不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3、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4、安全生产内业管理符合要求:统一采用《建设安全资料

  管理系统》软件,设置专人管理,符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有关资料按照规定履行签字手续,施工现场有关验收记录及时、完整。

  违反以上规定,接受建设安全监管机构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处罚。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20xx年7月7日

质量保证书 篇3

为加强商品住宅的质量和售后服务,维护商品住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本公司对提供销售的锦汇花园小区一期A1至A8幢,建筑面积34960平方米的住宅;在其结构、部位、部件、设备、设施、配套及维修等方面作出质量保证和承诺:

  一、符合国家、省住宅建筑设计标准。

  二、通过市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的验收,质量等级为合格。

  三、住宅交付使用时,主体结构和各部位、部件、设备、设施完好,设施、设备运转正常。

  四、自住宅交付之日起,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修期:

  1、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承担保修;

  2、屋面防水3年;

  3、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

  4、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1年;

  5、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沙1年;

  6、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1年;

  7、管道堵塞2个月;

  8、灯具、电器开关6个月;

  上述部位、部件在保修期内,由本公司免费承担维修责任。

  五、因用户不遵照《住宅使用说明书》,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设备位置和不当装修等造成的质量问题,本公司不承担保修责任;

  用户验收后自行添置、改动的设施、设备,由用户自行承担维修责任。

  六、经有关专业主管部门鉴定,属质量不合格的商品住宅,将予以退还或协商调换。

  七、有关部门质量的'来信来访、投诉,本公司将直接及时给予答复,并在3日内妥善处理。报修地点:成都市蜀汉中路259号宏亚大厦七楼,电话:******。

  八、如对本公司的答复或处理有争议,凡属住宅工程质量问题的,可向原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申请协调。对协调意见仍有分歧的,可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裁决,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作为住宅销售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保证单位:成都花园福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

  二0xx年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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