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读生请假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和安全工作,强化学生的安全和纪律意识,确保“学生平安、校园平安”,本学期我校住宿生请假制度特修改如下:

1、住宿生除节假日统一离校以外,原则上一律不得离开学校。确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开的,需家长(父母亲)来校书面申请请假,先向班主任讲明原因申请请假,班主任签字同意后,再向生活老师申请批准签字,再交由门卫检查核实并在传达室登记后,孩子由家长带离学校。(*家长确有特殊原因不能亲自来校办理孩子请假手续的,可以通过委托亲属来校办理,但家长必须与班主任通话印证委托确有其事,被委托人必须留下书面依据方可准假。*家长来校请假时,若班主任恰不在校时,家长需电话与班主任直接对话。)
2、请假单上应写明预定返校时间,学生离校之后一切安全责任由家长负责,家长应保证请假学生按规定时间返回学校。请假学生返校时需在传达室登记返校时间,并立即向生活老师报到销假。(对于超过预定返校时间未返校的学生,生活老师将立即着手调查联系,并快速将情况反馈给班主任、值班领导和学生家长。)
3、未经请假批准私自离校,责任由学生自负,并将严肃批评,视情节予以校纪处分、取消住宿资格甚至退出住宿班的处理。
4、住宿生在应返校时如遇特殊情况不能返回校园的,必须由家长向班主任和生活老师再行请假,否则一律视为违纪处理。
5、因特殊原因不在校住宿的住宿生,上学、放学时间必须凭离校通行证离校,其他时间离校也需要办理严格请假手续。不得将离校通行证借给他人使用,否则将承担一切责任后果,并视情节予以通报批评和校纪处分等处理。
校内住宿生请假制度
一. 周末不能返校,学生请假办法:
1.星期天晚自习前家长用留学校的电话请假,请明请假原因及请假时间。
2.请假学生写请假条,家长盖章后于晚自习前由同庄学生交-班任处。
二. 周一至周四请假办法:
1.学生写请假条请求班主任批准。
2.回家后由家长用留校电话家长告知学生已学生回家。
九年级组
2015年11月24日
中学住宿生请假制度
为了加强学生宿舍管理,保障学生住宿安全,全体住宿生必须遵守如下请假制度。
一、请病假、事假:
住宿生因病、因事当天不能在校住宿的同学一律由本人或家长向班主任提出书面申请,经班主任同意后签写书面意见,报值班室宿管老师,经宿管老师签字盖章批准并备案后,住宿生凭带有班主任及宿管老师签字盖章批准后的请假条,交由大门保安处,方可离校。
有病在家休息或住院的住宿生,由班主任签发请假条,注明请假天数,报到宿管老师处备案,住宿生回校住宿后需及时到宿管老师处销假。
二、节假日(包括五一长假、十一长假,元旦等)结束后,住宿生因事、因病不能按学校规定的住宿时间返校者,应及时报告班主任,并在放假后回校向班主任和宿管老师做好补假的手续。
三、节假日大批同学离校回家住宿可不必签发请假条,但留校住宿学生,应以班为单位,由班级两名舍长负责,分别申报男、女住宿生名单,由班主任签字后,在放假前报宿管值班室。宿管老师按班主任下达的住宿生名单进行检查,否则按擅自留宿违纪处理。
四、节假日留校的住宿生,外出办事需到宿管老师请假,经宿管老师同意并签发请假条后,凭假条出校门。要求住宿生注意安全并在规定的时间返校,原则上要求下午18点前必须返校。返校后到宿舍管-理-员处销假,超过规定的时间按迟到处理,下午16点后原则不再签发请假条。
五、节假日未申报住宿的学生,中间返回学校住宿的同学,需向宿舍管-理-员提交书面情况说明,由宿舍管-理-员登记备案,否则按擅自留宿处理。
六、住宿生临时走读的学生可凭走读证出入校门,中午凭走读证回宿舍休息。但晚间临时留宿的走读生,应书面提出情况说明,由班主任签署意见同意后,到生活管-理-员处登记留宿,否则按擅自留宿违纪处理。
七、住宿生请假一律填写学校统一的住宿生请假单,请假条统一到舍长、班主任、值班室领取,请假以请假单为准,无请假单按旷宿处理。
十、特殊情况另行处理。
住宿生请假制度
1、住宿生因事因病外出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2、一般情况下,学生每周星期五第七节课后至星期日晚自习前放假,特殊情况如逢节日放假,需临时调整时另行通知。学校规定的回家时间,学校的住宿区将予封闭,所有学生一律不准在校园内滞留。
3、住宿生请假外出严格履行请假手续,由家长亲自请假,学生填请假条,班主任或舍管老师审批签字,由当事学生送交宿舍管理老师或班主任审核登记备案,门卫见出门证审核登记备案放行。
4、上课期间遇身体不适确需去医院检查,也应履行上述手续。
5、除学校规定时间外,住宿生不得擅自离校。如有特殊情况确需离开学校的,应履行请假手续 ,班主任或舍管老师签字后,然后叫宿舍管理人员、班主任及门卫存档。手续不完备者,不得离校。
6、请假放学就回家的要在放学前找班主任请假,放学后找舍管老师请假。
7、严格执行请假手续。
巴岱中心学校 2015年3月
住宿生请假制度
一、 住宿生因家中有急事需回家,应由学生向班主任提出申请,并写出请假条,经班主任、生活管理教师批准后,办理请假手续。
二、学生请假回家后,因病或因事不能按时到校的住宿生,家长或临时监护人要事先向班主任和生活教师电话请假,事后补上由家长签字的请假条。
三、住宿生在教室上课期间因身体不适,需休息者,由本人书面申请,班主任批准签字,交值班的生活教师后,方可进入宿舍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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