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时间:2026-01-03 04:09:05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优秀】食品安全应急预案15篇

  在生活、工作和学习中,有时会遇到无法预料的突发事故,为了可以及时作出应急响应,降低事故后果,时常要预先开展应急预案准备工作。那么编制应急预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食品安全应急预案,欢迎阅读与收藏。

【优秀】食品安全应急预案15篇

食品安全应急预案1

  为了深入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工作,不断提升学校公共卫生工作水平,进一步保障学校广大师生员工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高学校应对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职责

  1.应急小组组长要负责全面工作,平时加强监督管理协调部门之间的工作,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件,要负责组织抢救中毒师生,安排检查现场,保护留样食品,调查事件的起因,负责安排善后工作。

  2.副组长要负责食品安全检查工作,并制定管理措施及检查的各项措施,并与区防疫部门联系接受监督。如果发生食物中毒要立刻向卫生监督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要在组长的领导下及时展开工作,抢救中毒师生,解决善后工作,并做好家长情绪稳定工作,配合协调解决问题。

  3.食堂的负责人要负责食堂的食物,食品安全检查工作。如果发生食物中毒立刻报告,对食堂的食品展开全面检查,抢救中毒师生解决善后工作,并保护好现场和留样食品。

  4.各班班主任及班长对发现的饭菜过期、有异味等要及时报告以便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并上报学校。

  二、应急处理工作预案程序

  学校一旦发生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应当立即遵循以下程序应对处理。

  1.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品;立即封存原有的加工现场、食品留样样本、食用过的所有剩余食物及食品加工有关原料、辅料等;立即封存加工现场的工具及用具;禁止擅自销毁和破坏现场,追回已售出的可疑食品。

  2.收集当日(餐)就餐人员信息(包括就餐人员名单、住址、去向、联系电话等)。

  3.及时、准确做好信息公开,保障师生和家长在事故发生处理过程中的知情权,避免师生、家长产生不必要的误解或恐慌。同时要安抚好中毒学生,稳定学生情绪,做好与学生家长沟通,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4.及时报告。

  (1)条件:有5人(含5人)以上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症状。

  (2)供应单位的名称、责任人、地点和联系电话。

  (3)目前状况、事情的经过和紧急处理措施。

  (4)报告时间和报告人。

  5.程序:发现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的学生,应在事件发生30分钟.一旦发现食物中毒必须在第一时间通知学校有关领导,有学校领导向上级卫生监督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汇报。学校应在事件发生90分钟内向区教育局呈书面报告。处理过程中的重大事件应随时报告。

  6.成立应急处理小组:

  (1)事件发生后,学校应立即成立由校长担任组长,行政领导、班主任、卫生保健教师、后勤及其他骨干教师等力量组成的应急处理小组,安排好分工,各司其职,做好安抚学生、家长工作,并组织力量送医院及时救治。

  (2)学校要安排好必要的车辆,以备运送患病学生至医院及时救治。

  7.救治病人:

  (1)学校应安排教师及时将患病学生送到就近医院,协助卫生机构救治患者,做好登记工作,并及时通知家长。

  (2)学校应安排教师做好排摸调查工作,加强家校联系(派专人接听家长咨询电话),以免延误救治时机。

  (3)学校应在事件发生的第二天做好随访工作,继续排摸调查,安排专人做好家长解释工作,并将有关情况及时书面报告区教育局,直至所有患病学生全部康复到校上课。

  8.保护现场:保留造成或导致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9.配合调查: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10.控制事态: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它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包括教学秩序和下一餐用餐等)。

  三、总结:

  认真做好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总结、分析、查找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发生的原因和存在的问题,及时总结教训,认真整改。要进一步做好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堵塞危及食品卫生安全的漏洞,确保学校食品安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进一步加强管理,明确责任、坚决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并向相关部门书面报送整改措施及总结。

食品安全应急预案2

  为维护广大学生和全体职工生命安全,保障我校食堂顺利进行,维护学校稳定,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心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此应急预案:

  一、成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应急预案领导小组

  组长:吴永

  副组长:尚经祥(杓座村村支部书记)余朝明(食堂管理员)

  成员:何勇(杓座村村委)尚经松(杓座小学家长学校成员)

  尚经林(杓座村家长委员会委员)曾维政(杓座村家长委员会委员)

  余君蒙艳张琼余朝明邱伍军尚伦礼李杰尚跃文尚耀志尚跃祥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组织宣传普及食物中毒的防治知识,提高全校师生的防护意识和维护校园内的卫生水平,加强对食堂卫生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解决问题。

  2、依法管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对食物中毒的预防、报告、控制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严格追究责任。

  3、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突发食物中毒事件的预防与控制工作实行一校长负总责,逐级签订工作责任状。

  4、快速反应、高效处臵建立预警、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要求,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臵。

  三、防止食物中毒的措施

  (一)健全食物中毒报告制度

  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的精神以便及时采取防治措施。

  (二)广泛开展预防食物中毒宣传教育

  广泛深入地开展预防食物中毒的宣传,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充分利用黑板报,手抄报、学校校园广播等各种形式宣传普及有关卫生知识提高学生的食品安全意识,提高我校食堂工勤人员的卫生管理水平,避免或减少食物食品中毒事件发生。

  (三)细菌性食物中毒预防措施

  预防细菌性食物中毒,应根据防止食品受到细菌污染,控制细菌的繁殖和杀灭病原菌三项基本原则采取措施,其关键点主要有:

  1、避免污染。即避免熟食品受到各种致病菌的污染。如避免生食品与熟食品接触、经常性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物的还应消毒手部、保持食物加工操作场所清洁,避免昆虫、鼠类等到动物接触食品。

  2、控制温度。即控制适当的湿度以保证杀灭食品中的'微生物或防止微生物的生长繁殖。如加热食品应使中心温度达到700C以上。贮存熟食品,要及时热藏,使食品温度保持在600C以上,或者及时冷藏,把温度控制在100C以下。

  3、控制时间。即尽量缩短食品存放时间,不给予微生物生长繁殖的机会。熟食品应尽快吃掉;食品原料应尽快使用完。

  4、清洗和消毒,这是防止食品污染的主要措施。对接触食品的所有物品应清洗干净,凡是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物品,还应在清洗的基础上进行消毒。生吃的蔬菜水果也应进行清洗消毒。

  5、控制加工量。食品的加工量应与加工条件相吻合。食品加工量超过加工场所和设备的承受能力时,难以做到按卫生要求加工,极易造成食品污染,引起食物中毒。

  (四)预防常见的化学性食物中毒措施。

  1、农药引起的食物中毒,蔬菜粗加工时以食品洗涤剂(洗洁精)溶液浸泡30分钟后再冲净,烹调经烫泡1分钟,可有效去除蔬菜表面的大部分农药。

  2、豆浆引起的食物中毒。生豆浆烧煮时将上涌泡沫除净,煮沸后再以文火维持煮沸5分钟左右,可使其中的胰蛋白酶抑制物彻底分解破破坏。应注意豆浆加热至800C时,会有许多泡沫上浮,出现“假沸”现象。

  3、四季豆引起的食物中毒。烹调时先将四季豆放入开水中烫煮10分钟以上再炒。

  4、亚硝酸盐引起的食物中毒。食品加工过程禁止使用亚硝酸盐。

  (五)发生食物中毒处理:。一旦有人出现上吐、下泻、腹痛等食物中毒症状,首先应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物,可以采取以下自救措施:

  催吐 对中毒不久而无明显呕吐者,可用手指、筷子等刺激其舌根部的方法催吐,或让中毒者大量饮用温开水并反复自行催吐,以减少毒素的吸收。经大量温水催吐后,呕 吐物已为较澄清液体时,可适量饮用牛奶以保护胃黏膜。如在呕吐物中发现血性液体,则提示可能出现了消化道或咽部出血,应暂时停止催吐。

  导泻 如果病人吃下中毒食物的时间较长(超过两小时),而且精神较好,可采用服用泻药的方式,促使有毒食物排出体外。用大黄、番泻叶煎服或用开水冲服,都能达到导泻的目的。

  保留食物样本 由于确定中毒物质对治疗来说至关重要,因此,在发生食物中毒后,要保留导致中毒的食物样本,以提供给医院进行检测。如果身边没有食物样本,也可保留患者的呕吐物和排泄物,以方便医生确诊和救治。

  四、应急程序

  一旦发生校内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时,及时向中心校和镇卫生院报告,在镇卫生院的指导下,全面启动突发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1、班主任、办公室主任或在场教师要立即把事件通知学校突发食物中毒事件的组长。

  2、组长及食堂管理员要立即赶到现场,统一指挥,具体联系镇卫生院,请求技术指导和支援,并在第一时间报告中心校、在食物中毒事件得到控制后,要将该事件的详细情况和处理结果向中心校和教育局报告。

  3、学校总务主任负责安排交通工具,协助班主任或教师把中毒学生送至医院救治,安排好临时应急车辆随时待命。

  4、班主任应加强对在校学生的管理,迅速了解本班学生状况,及时报告,联系中毒学生家长,安抚他们的情绪,取得家长的合作。

  5、食堂管理员和工勤人员具体负责保护厨房,炊具、设备和食品原料加工等现场,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并进行封存,以便卫生部门的检查。待确认后等待卫生部门处理,事件发生后对相关场所进行消毒,做好后勤保障。

  6、教导主任负责稳定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协助接待到校家长。

  7、发生疫情时,值周教师派一人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出校园。

  8、突发食物中毒应急处臵完成后,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正常教学秩序。

  9、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调查取证。

  10、分析原因,根据现场调查和技术鉴定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确定事故原因吸取教训,对突发食物中毒事件反映出来的问题,要进行整改,防止事件再发生。

xx小学

 xx年3月21日

食品安全应急预案3

  为了切实提高学校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能力,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根据《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要求,特制定我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一、成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小组:组长:陈华锋

  副组长:李建华陈荣冬刘彦仁组员:全体班子成员

  二、小组成员职责:组长:陈华锋

  负责总体协调,组织、指挥、做出相应的应急工作安排。副组长:李建华陈荣冬刘彦仁

  协助现场整体工作安排,收集记录相关情况,形成文字材料。

  组员:李小平陈伯龙李为安

  负责现场救治,与卫生、防疫、医疗等部门联系。组员:孔荣华刘新黄佐前

  提供一线的情况,查明事因,及时落实相关工作安排,并向师生及家长做好解释工作。

  三、应急处理程序

  1、对中毒者采取紧急处理⑴停止食用中毒食品;

  ⑵采集病人排泄物和可疑食品等标本,以备检验;

  1 ⑶组织好对中毒人员进行救治;⑷及时将病人送医院进行治疗;

  ⑸对中毒食物及有关工具、设备和现场采取临时控制措施。

  2、对中毒食品控制处理

  ⑴保护现场,封存剩余的食物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

  ⑵为控制食品中毒事故扩散,责令商家和生产经营者回收已出售的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或者证据证明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

  ⑶经检验,属于被污染的食品,予以销毁或监督销毁。

  3、对相关用品采取相应的消毒处理。

  ⑴封存被污染的食品用具及工具,并进行清洗消毒。 ⑵对微生物食物中毒,要彻底清洗、消毒接触过引起中毒食物的餐具、容器以及存储过程中的冰箱、设备,加工人员的.手也要进行消毒处理,对餐具,用具、抹布最简单的办法是采取煮沸办法,煮沸时间不应少于5分钟,对不能进行热力消毒的物品,可用百分之七十五酒精擦拭或用化学消毒剂浸泡。

  ⑶对化学性食物中毒要用热碱水彻底清洁接触过的容器、餐具、用具等,并对剩余的食物彻底清理,杜绝中毒隐患。

  4、食物中毒紧急报告制度

  发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和接收食物中毒事故的报告应及时填写《食物中毒事故报告登记表》并报告

  2上级主管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说明发生食物中毒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以及食物中毒等有关内容。

  5、善后及责任追究

  ⑴善后工作由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小组集体研究,制定处置方案。

  ⑵责任追究属上级部门和司法机关管辖的,学校负责落实执行;属学校管辖的,由食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集体研究决定。

  ⑶事件处理结束后,立即着手清查隐患,堵塞漏洞,组织食品管理和从业人员全员培训,并对学生进行情况通报和相关教育。

食品安全应急预案4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机制,指导和规范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有效预防和及时处置食品安全事故,保障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编制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及教育部《关于学校食堂及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

  1.3 工作原则

  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预防为主,常备不懈;部门协调、各方联动;依法规范,快速反应;尊重科学,有效应对。

  1.4 适用范围临安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依据本预案执行。

  1.5 响应级别

  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食品安全事故共分四级,即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

  2 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组织机构

  市教育局成立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局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组员包括办公室、信息中心、组织人事科、基础教育科、计划基建财务科、成教职教科、安全监督管理科等科室相关人员和各教育辅导站(中心学校)校长。处置小组下设现场处置组、救治协调组、后勤保障组和新闻信息组等4个工作组。各校也要成立相应的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小组和相应工作组。

  市教育局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小组的主要职能是: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全市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任务。

  2.2 工作组组成及职责

  2.2.1 现场处置组由安全监督管理科牵头负责,计划基建财务科、基础教育科、成教职教科、组织人事科等相关科室配合。 负责全市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统一组织、协调工作。配合食品安全事故调查部门进行事件原因调查,做好与调查部门的沟通协调,落实相关部门提出的控制措施;负责有关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情况的信息报送工作。

  2.2.2 救治协调组,由基础教育科牵头负责,办公室、计划基建财务科、成教职教科等相关科室配合。

  负责全市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救治协调工作。负责与卫生部门联络,指导相关学校配合医疗机构及时做好病人的救治工作,追踪了解伤情或病情动态;指导学校做好学生、家长的安抚和思想工作,确保校园稳定和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2.2.3 后勤保障组,由计划基建财务科牵头负责,由办公室、基础教育科、成教职教科、组织人事科等教育处等相关科室配合。 负责全市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后勤保障工作,组织做好家长的接待工作。

  2.2.4 新闻信息组,由信息中心牵头负责,办公室、计划基建财务科、基础教育科、成教职教科、组织人事科等教相关科室配合。

  负责全市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中的信息报送和沟通工作,负责与市委办、市府办、食安办等的联系,做好舆情监测和媒体沟通;落实信息报送工作。 2.3 学校的职责

  成立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小组,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2小时之内向当地政府、教育部门报告,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全力配合食品安全事故调查部门开展事件原因调查,落实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提出的控制措施。 3 监测、预警、报告

  3.1 监测

  学校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事故监测、报告网络平台,建立通畅的信息监测和通报网络,通过日常监测,及时研究分析学校食品安全情况,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形成统一、科学的食品安全信息评估和预警体系。

  3.2 预警

  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学校卫生、食堂餐饮、小卖部食品、饮用水、周边环境等环节的日常监管,建立食品安全信息资料档案。对学校发生可能导致重大、较大、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的预警信息进行及时分析上报,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3.3 报告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报告机制,按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的有关规定,主动监测,及时报告。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疑似食品安全事故应在第一时间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电话:)报告,同时将发生事故情况报教育局安全监督管理科,并立即协调卫生部门开展医疗救治。若有证据或理由怀疑有人投毒,应当立即报警。

  3.3.1 报告范围

  学校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和对师生健康造成或可能造成损害的食品安全隐患均属报告范围。

  3.3.2 报告时限

  食品安全事故(隐患)发生(发现)后,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第一时间向教育局及当地食品安全监管等部门报告;同时要根据事故处理的进程或上级要求随时作出阶段书面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学校要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总结报告。

  3.3.3 报告程序

  (1)初次报告:应尽可能详细报告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危害程度、受伤害人数、主要临床症状及报告单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

  (2)阶段报告: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等。阶段报告应根据事故处理的进程或上级要求随时上报。

  (3)总结报告:在事故处理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作出。总结报告包括对事故的发生、引发事故原因的分析、事故鉴定结论、提出处理意见及今后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4 应急响应和终止

  4.1 应急响应原则

  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分为Ⅳ、Ⅲ、Ⅱ、Ⅰ四级响应。

  4.2 分级响应

  4.2.1 Ⅳ级应急响应,应采取以下措施:

  (1)教育部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小组进入相应的应急值班状态,相关人员赴现场指挥、协调应急处置工作。

  (2)事故发生学校立即封存一切可疑食品及原料,封存可能被污染的食品用具;

  保护好现场及食品留样、进货单,防止人为地破坏现场。

  (3)学校应全力配合事故调查部门开展事故调查,按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切实落实相关部门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

  (4)学校及时开展与学生及家长的沟通工作,稳定学生情绪,避免由于信息失真导致慌乱。

  4.1.2 Ⅲ级应急响应,在Ⅳ级应急响应的基础上,增加以下响应措施:教育部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小组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应急处置工作。

  4.1.3 Ⅱ级以上应急响应,应在Ⅲ级应急响应的基础上,增加以下响应措施:教育部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小组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应急处置工作;并联合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事故调查处理部门建议市政府启动《临安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必要时采取学校停课、封锁等防控措施。

  4.2 响应级别确定及调整和终止

  根据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事故调查处理部门意见确定响应级别,并根据事态的变化及时建议相关部门调整响应级别或终止响应。

  5 保障措施

  5.1 信息保障

  学校建立食品安全事故专项信息报告制度,负责信息的收集、上报、处理和传递等工作。特别重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相关信息,严格按照信息归口、统一对外发布的原则,向社会及媒体发布。

  5.2 医疗保障

  学校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规定配备专兼职校医,建立校医务室,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在第一时间做好现场的救护和稳定工作,同时上报当地医疗卫生机构和教育部门。对学校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害的,教育部门立即赶赴现场,协助卫生部门迅速开展医疗救治工作。 5.3 资金保障

  学校要从公用经费中安排一定比例经费做好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基础性工作,确保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的顺利开展。学校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则由教育部门向本级政府专题汇报,申请专项经费。

  5.4 演习演练

  学校要根据自身特点,定期和不定期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演习演练,不断提高全校师生食品安全事故防范意识。

  5.5 宣教培训

  学校要对全体师生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最大限度减少学校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危害,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5.6 奖惩

  各教育辅导站(中心学校)和学校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食品安全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履行职责不利,造成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工作失误的,要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6 后期评估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事故发生学校要组织有关人员对工作情况进行评估。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事件概况、现场调查处理概况、病人救治情况、所采取的效果评价、应急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及改进建议。评估报告上报教育部门以及食品安全监管部门。

  7 预案制定

  本预案由市教育局制定并发布实施,将定期根据食品安全形势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更新、修订和补充,各学校在防控应急工作中的具体技术问题按照国家以及省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事故调查部门的最新要求执行。

  8 附则

  8.1 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临安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8.2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食品安全应急预案5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为有效有序应对食品安全事故,最大程度减少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危害,指导和规范全市食品安全事故应对工作,维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和《北京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xx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

  经调查,发现属于传染病、水污染等非食品安全事故的,按照《北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规定开展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

  1.4 工作原则

  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强化首都意识,坚决扛起维护首都食品安全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最大程度减轻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坚持党委统一指挥、政府分级负责、社会共同参与,科学、依法、有效应对食品安全事故。实行属地管理、专业处置,各区对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负有属地管理责任,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风险监测、预防为主。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严密排查风险隐患,做好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各项准备工作。坚持预防为主,加强科普宣教与应急演练,充分调动社会各界资源,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

  依法规范,科技支撑。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确保食品安全事故应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加强相关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作用,提高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水平。

  1.5 事故分级

  按照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程度、扩散性、社会影响和应急处置所需调动的资源力量,对经监测、评估认为造成公众健康危害或对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经济秩序产生影响的食品安全事故,由高到低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个级别。分级标准见附件。

  2 组织机构及职责

  2.1 指挥机构及职责

  2.1.1 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市食安委)负责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要求;统筹协调指导本市食品安全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和各区政府履行食品安全工作职责,强化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统筹协调指导本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对工作。市食安委主任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担任,副主任分别由市政府负责农业农村方面工作和市场监督管理方面工作的副市长担任。

  成员单位: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北京海关、中国人民解放军郑州联勤保障中心、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科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市管理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园林绿化局、市城管执法局、市粮食和储备局、市中医局、市医院管理中心、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

  2.1.2 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食安委办)承担市食安委的日常工作,负责按照市食安委要求,协调本市跨部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对工作;推动健全本市食品安全事故跨地区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市食安委办设在市市场监管局,市食安委办主任由市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2.1.3 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根据本部门职责具体负责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2.1.4 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在市食安委、区应急委的领导下,各区食安委参与重大、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对工作,依法指挥协调或参与本行政区域内一般、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对工作。各区食安委办负责区食安委的日常工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可参照设立本地区应急机构。

  2.2 专业技术机构和专家组职责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食品安全监控与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等专业技术机构作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专业技术机构,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技术支撑工作。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牵头部门,依据事故性质选取食品安全管理、食品安全监控与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医学、法律等相关领域专家,组成应急专家组,为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提供支持。

  2.3 联防联控机制

  本市建立健全与国家有关部门、驻京部队、中央在京单位以及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联防联控机制,加强食品安全事故的信息沟通、食品安全事故应对政策协调和资源共享。

  2.4 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

  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食品安全负责,应当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风险防控措施,定期检查本企业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的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建立并落实本企业的食品安全责任制。

  3 监测与预警

  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各区、市食安委各相关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对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表明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及时部署核实,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或事态进一步扩大,及时向市食安委办通报。

  市、区食安委办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组织应急专家组、相关专业技术机构、食品安全监管及有关部门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综合分析,及时提出食品安全预警信息,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做好相关信息发布工作。

  4 应急响应与处置

  4.1 信息报告

  4.1.1 事故信息来源

  (1)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单位与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生产经营者报告的信息;

  (2)接收病人进行治疗的单位报告的信息;

  (3)食品安全监控与风险评估、食品安全专业技术机构、科研院所监测和分析结果中获悉的信息;

  (4)经核实的公众举报信息;

  (5)经核实的媒体披露与报道信息;

  (6)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农业农村、教育等相关部门通报的食品安全事故信息。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隐匿、伪造、毁灭有关证据。

  4.1.2 报告时限和程序

  (1)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和获悉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的单位应当及时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告。接收食品安全事故病人治疗的单位,应当及时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

  (2)医疗机构发现其接收的病人属于食源性疾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的,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将相关信息向属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属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为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应当及时通报同级市场监管部门。

  (3)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在调查处理传染病或者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发现与食品安全相关的信息,应当及时通报同级市场监管部门。

  (4)卫生健康、公安、农业、园林、教育、住建、网信、文旅、12345市民服务热线等部门接到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应当及时通报同级市场监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发现食品安全事故信息中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及时通报。

  (5)食品安全事故已经或者可能涉及其他行政区域的,事发地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及时通报相关行政区的市场监管部门,并向市市场监管部门报告。

  (6)接到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后,区市场监管部门要迅速组织核实,及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市市场监管部门。

  (7)对于能够判定为较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等级的,事故本身比较敏感或者发生在重点地区、特殊时期的,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食品安全事故,市食安委办要立即报告市委总值班室和市应急办,同时通报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等部门,详细信息最迟不晚于事故接报后2小时报送。暂时无法判明等级的`食品安全事故,应迅速核实,最迟不晚于接报后30分钟向市委总值班室和市应急办报告。对于仍在处置过程中的重大、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属地食安委办每30分钟向市食安委办续报一次该事故的新发病人数、人员伤亡数、处置进展和发展趋势等信息,直到应急处置结束。

  (8)对于接报的发生重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市食安委办向国务院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报告。

  4.1.3 报告内容

  (1)食品生产经营者、医疗救治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食品安全监控与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等专业技术机构和科研院所,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单位和个人,报告事故信息主要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人数等基本情况。

  (2)各区、市相关部门应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食品安全事故信息。信息报告分为初次报告(以下简称首报)、进程报告(以下简称续报)和终结报告(以下简称终报)。首报可采取书面、电话、短信及电子邮件等形式;续报和终报应采取书面形式。

  信息报告的内容:首报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发单位名称、发病人数和死亡人数、先期处置情况(含救治情况),报告单位和报告人、报告时间、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事故的简要经过、对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采取的措施及调查控制情况等。

  首报应快报事实,慎报原因,实事求是。续报应包括事故的发展与变化、调查处置进程、发生原因,对初步报告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终报应包括事故发生和调查处理过程、鉴定结论、追溯或处置结果、采取措施等。

  4.2 先期处置

  4.2.1 事发单位先期处置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事发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组织救治病人,及时向事发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告;应当对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设施等,立即采取封存等控制措施,不得转移、毁灭相关证据;按照相应的处置方案,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和调查工作。

  4.2.2 市、区有关部门先期处置

  接到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后,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先期处置,迅速调动应急处置人员赶赴现场,依法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或者减轻事故危害,控制事态发展。

  4.3 分级响应

  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将应急响应由高到低分为四级: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对于食品安全事故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城六区等重点地区,或发生在重大活动举办、重要会议召开等时期的,可适当提高响应级别。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食品安全事故态势发展情况及时调整响应级别。

  4.3.1 四级响应

  初判食品安全事故达到一般级别,由事发地区委、区政府启动四级响应,区食安委办组织市场监管部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食品安全监控与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等相关部门和专业技术机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成立区级现场指挥部,负责指挥协调应急处置工作,迅速组织事故调查确认和评估,并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市级相关部门根据需要指导或协助处置工作。

  4.3.2 三级响应

  初判食品安全事故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时,由市食安委办在四级响应的基础上启动三级响应。

  (1)食品安全事故达到较大级别;

  (2)需要统筹多个市级部门或单位共同处置;

  (3)需要调动市级应急队伍、应急物资等作为主要资源进行处置。

  市食安委办会同有关部门、有应对职责的单位和事发地的区应急委组建现场指挥部,指挥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并将区级指挥部纳入统一领导。根据需要,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赶赴现场任总指挥,行使重要事项决策和行政协调权;市食安委办负责同志任执行指挥,行使专业处置权。

  4.3.3 二级响应

  初判食品安全事故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时,市食安委在三级响应的基础上启动二级响应。

  (1)食品安全事故达到重大级别;

  (2)需要调度多个市专项指挥部共同处置,且处置时间较长、处置难度较大;

  (3)相关市领导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情况。

  根据需要,分管副市长赶赴现场任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或市食安委办主要负责同志任执行指挥。

  4.3.4 一级响应

  初判食品安全事故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时,由市委、市政府在二级响应的基础上启动一级响应。

  (1)食品安全事故达到特别重大级别;

  (2)需要中央和国家有关应急指挥机构授权指挥处置或共同指挥处置;

  (3)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情况。

  总指挥由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由分管市领导和市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以及必要的国家有关部门、驻京部队、中央在京单位以及津冀等周边省区市相关单位负责同志组成,综合工作由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和市食安委办承担。

  4.3.5 应急响应相关事项

  对于食品安全事故未达到一般级别的,由事发地的区市场监管部门,会同区的有关部门以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食品安全监控与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等专业技术机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在应急响应过程中,发现该事故是传染病时,本预案的响应自行终止。

  4.4 处置措施

  4.4.1 事发单位处置措施

  事发单位应当积极配合市场监管等食品安全事故调查部门的调查,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样品,不得拒绝;不得阻挠、干涉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4.4.2市、区有关部门处置措施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市、区食安委应针对其性质、特点和危害程度,立即组织有关部门,依照有关规定采取下列应急处置措施,最大程度减轻事故危害。

  (1)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医疗机构开展患者的医疗救援;组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现场卫生处理。

  (2)食品安全监控与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等专业技术机构对事故相关食品及其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进行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有关部门应予以支持和协助。

  (3)市、区食安委办组织相关部门采取必要措施,依法封存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剩余食品、留样食品、库存食品等食品及其原料,并进行处理;对确认属于被污染的食品及其原料,依法责令生产经营者召回或者停止经营,防止因食品安全事故引发的次生、衍生危害。

  (4)参与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的部门、机构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与事故有关的情况,要求其提供相关资料和样品,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阻挠、干涉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5)其他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5 现场指挥部

  4.5.1 现场指挥部组建

  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由市食安委办或相关区政府牵头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组织应急处置工作。

  现场指挥部由总指挥、执行指挥和各工作组组长组成,实行总指挥负责制。

  现场指挥部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依据市、区食安委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和实际需要选择设置综合协调、医疗救治、事故调查、危害控制、检测评估、社会稳定、新闻宣传、专家等工作组,各工作组由牵头单位明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组织市、区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加入工作组,各相关成员单位依据各自职责参与处置工作。

  4.5.2 市级现场指挥部工作组及职责

  (1)综合协调组。由市食安委办牵头,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参加。负责组织协调各工作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搜集并上报事故信息,协调解决应急处置中的重大问题。

  (2)医疗救治组。由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医院管理中心、市中医局等有关部门参加。负责组织协调医疗机构,迅速组织抢救队伍,提出救治措施,建立救治绿色通道,积极开展医疗救治,协调紧缺药品、医疗设备的供给等工作。

  (3)事故调查组。由市食安委办牵头,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等有关部门参加。负责组织开展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提出调查处理建议和整改防范措施;对涉嫌犯罪的,由公安部门依法立案侦办。

  (4)危害控制组。由市食安委办牵头,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北京海关等有关部门参加。负责开展应急抽检,采取控制措施,追踪追溯问题产品,防止危害蔓延扩大。

  (5)检测评估组。由市食安委办牵头,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食品安全监控与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等专业技术机构参加。负责组织流行病学调查、现场卫生处理,对食品及其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进行食品安全检验检测,综合分析各方检验数据,查找事故原因,研判事故发展趋势,为调查处理提供技术支持,为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和采取控制措施提供参考。

  (6)社会稳定组。由市公安局牵头,市委网信办、市教委、市商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文化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参加。负责组织事故现场的治安管理、秩序维护和交通疏导工作,加强事发地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编造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趁机作乱等违法犯罪行为,积极化解因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7)新闻宣传组。由市委宣传部和市食安委办牵头,市政府新闻办、市委网信办、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等有关部门参加。负责制定新闻发布方案,指定新闻发言人,组织汇总新闻发布信息,统一新闻口径,做好信息发布工作。做好舆论引导,把握报道工作的正确导向,指导协调新闻宣传单位做好事故的新闻报道工作。

  (8)专家组。由市食安委办牵头,依托北京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专家力量,依据事故性质选取食品安全管理、食品安全监控与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医学、法律等相关领域专家组成应急专家组。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制定、危害评估和调查处理等工作,为应急工作提供咨询建议、技术支持。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事故危害等开展事故评估,并提出意见建议。发生涉外人员食品安全事故时,市政府外办、市政府新闻办等相关部门应根据需要和职责分工,参与现场指挥部相关工作,协调处置相关涉外事务。

  4.5.3 现场指挥协调

  参与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的各相关部门和有关单位、区政府,应立即调动所属人员和应急队伍赶赴现场,按照现场指挥部的工作安排,开展处置工作。市级现场指挥部成立后,区级现场总指挥和必要人员纳入市级现场指挥部,区级现场指挥部继续统一领导区级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国家层面应急指挥机构在本市设立前方指挥部,或向本市派出中央工作组、部门工作组时,市级现场指挥部与其对接并接受业务指导,做好相应保障工作。

  4.6 信息发布

  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发布工作,应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本市相关规定执行。信息发布要遵循及时主动、准确把握、注重效果的原则。市委宣传部会同市食安委办进行管理与协调。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应依据职责及时向市食安委办报送相关事故信息,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新闻发布保障工作。

  4.7 应急结束

  当应急处置工作基本完成,食品安全事故得到控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牵头部门提出结束建议,报启动响应的人民政府或食安委办批准后有序结束应急处置工作。

  5 总结评估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北京市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市、区食安委办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及时对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进行评估,认定事故责任,分析事故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整改防范措施和处理建议,形成总结评估报告。

  6 应急保障

  6.1 应急值守

  完善应急值守工作机制,严格组织实施;充分做好赴现场人员的设备、车辆、通讯及资料准备工作,做到常态管理与非常态管理的全面、有效衔接。

  6.2 物资保障

  市、区两级政府相关部门应当配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所需车辆、通讯、救治、卫生防护等设施、设备;储备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的应急物资;市政府相关部门应做好药品、医疗设备和器材等物资的储备工作。使用储备物资后须及时补充。

  6.3 经费保障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与救援、监测与预警、食品安全抽样及检验检测、培训演练等工作所需经费应列入同级政府预算。财政部门根据具体事项和当年财力统筹保障。

  6.4 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建立功能完善、反应灵敏、运转协调、持续发展的医疗救治体系,根据“分级救治”原则,按照现场急救、院前急救、专科治疗等阶段组织实施救护;负责调度北京紧急医疗救援中心(120)等急救力量负责应急处置工作中的院前急救工作,各级医院负责后续救治,群众性救援组织和队伍应当积极配合专业医疗队伍开展群众性现场急救工作。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和现场卫生处理工作。

  6.5 应急队伍保障

  各有关部门组建专业的食品安全应急队伍以及具有一定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志愿者辅助性队伍。通过培训、演练等方式不断强化应急队伍能力建设,加强队伍管理,提高食品安全事故快速响应及应急处置能力。各级人民政府在技术装备、知识培训、应急演练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

  6.6 技术保障

  相关专业技术机构要结合本机构职责开展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培训,健全专家队伍,加强应急处置力量建设,提高快速应对能力和检验检测技术水平,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提供技术保障。

  7 预案管理

  7.1 应急预案体系

  本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分为市、区、企业三级。市级预案包括本预案、相关部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各区按规定制定本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市级部门、各区以及相关企业预案应与本预案进行衔接,保障各项应急处置工作有序、高效运行。

  7.2 培训与演练

  各区及各成员单位应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和相关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培训,增加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知识,增强应对处置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定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对其中的具体环节进行检验和修正,提高应急反应的效率和应变能力。

  7.3 应急预案制定

  本预案由北京市人民政府负责制定,由市食安委办负责解释。各部门、各区人民政府应依据本预案制定各自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报市食安委办备案。

  7.4 预案修订

  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机构调整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应急处置过程中和各类应急演练中发现的问题和出现的新情况,由市食安委办适时组织评估,对本预案进行修订。

  7.5 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20xx年修订)》(京应急委发〔20xx〕15号)同时废止。

食品安全应急预案6

  为预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及时、有效地组织救援,保证宾客的身体健康和生命,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沉着应对,措施果断,快速反映,高效处置。预防为主,统一领导,警钟长鸣,分级负责。

  二、领导小组

 餐饮部总负责人:

  后厨组长:

  组员:

  三、工作职责:

  1、应急总负责人负责全面工作,指导督促采购人员把好采购关,收货人员把好验货关,仓库人员把好食品入库关,厨师把好制作关。平时加强监督管理协调部门之间的工作,一旦发生食品中毒事件,负责组织抢救中毒客人、安排检查现场、调查事件的起因,负责安排善后工作。

  2、后厨组长负责后厨的食物、食品安全检查工作,并与市预防疫部门联系接受监督。如果发生食物中毒立即报告,对后厨的食品展开全面检查。

  3、监督人每周四实行大检查制度,提出发现的问题,并责令限期整改,不定时进行抽查对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确保宾客安全。

  4、厨师长每天坚持卫生、食品检查、对发现的过期食品、有异味食品等及时报告以便销毁。

  5、各区域负责人坚持每天的检查与观察制度,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并报告经理。

  四、应急处理

  1、在酒店内发现任何人有中毒症状,无论是误服或故意服毒,应立即报警,并向总经理汇报;

  2、由大堂副理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呼救,等待医务人员救援;

  3、经警方同意后查看中毒者证件等物品,由警方通知中毒者的单位或亲友;

  4、保护中毒者所在现场,不要让任何人触摸有毒或可疑有毒的物品(如:药物、容器、饮品及食物、呕吐物等);

  5、将中毒者的`私人物品登记、保管或按警方要求交给警方,并签收;

  6、将有关资料(警车、救护车号;到达及离开的时间、警方负责人姓名等资料)登记备案;

  7、发现投毒者或可疑人员时立即滞留,交警方处理;

  8、属在酒店用餐客人的,除做好以上工作外,还应把客人用餐的菜肴和餐具及残渣封存,交由警方化验、鉴定。

  9、对中毒食物的处理:在查明情况之前,对可疑食物立即停止食用。已查明确定食物中毒源,采取煮沸15分钟掩埋或焚烧。液体食品可用漂白粉混合消毒。食品用具、容器用1—2%碱水或漂白粉溶液、消毒液等消毒。

食品安全应急预案7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食物(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仓储、运输、流通、消费等环节中发生食源性疾患,造成社会公众伤亡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事故。

  二、事故分级

  按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食品安全事故分为四级。

  1、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

  (1)事故危害特别严重,对全省及其他省(区、市)造成严重威胁,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的;

  (2)发生跨地区或跨国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的;

  (3)国务院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2、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

  (1)事故危害严重,影响范围涉及省内其他市级行政区域的;

  (2)超出杭州市政府应急处置能力水平的;

  (3)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的;

  (4)造成10例以上死亡病例的;

  (5)省政府认定的其他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3、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市内2个以上区、县(市)行政区域,给公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2)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上,或者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下并出现死亡病例的;

  (3)市政府认定的其他较大食品安全事故。

  4、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区、县(市)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乡镇,给公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2)造成伤害人数30—99人,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3)区、县(市)政府认定的其他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发生Ⅳ级食品安全事故时,由区应急指挥机构统一协调指挥,启动本《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发生Ⅰ、Ⅱ、Ⅲ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时,区应急指挥机构在国家、省、市应急指挥机构统一指挥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对未达到启动本预案条件的食品安全事故,根据分段监管的原则,由各职能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初级农产品环节由区农业局牵头负责;生产环节由江干质监.分局牵头负责;流通环节由江干工商分局牵头负责;消费环节由区卫生局牵头负责。

  三、组织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我区一旦发生Ⅳ级食品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事故应急处置组织指挥系统,实施统一组织指挥。

  (一)设立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区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分管领导组成。

  指挥部总体负责全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其职责为:

  1、研究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系统和保障体系;

  2、研究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方针、政策;

  3、由总指挥或总指挥委托副总指挥启动我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4、全面协调和指导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5、向区委、区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处理情况。

  (二)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江干食品药品监管分局,为指挥部的日常办事机构。

  指挥部办公室的职责为:

  1、负责全区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组织建立和管理全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专家库;组织对食品安全事故的评估,提出应急处理建议和应急处理措施。

  2、贯彻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协助指挥部组织应急处理预案的实施。

  3、协调解决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中的具体问题。

  4、检查督促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园区)迅速开展食品安全事故的各项应急处理工作,及时有效控制事态的蔓延扩大。

  5、及时汇总、报告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进展情况。

  6、分析、总结事故发生的起因、经过,明确责任并提出处理意见。

  7、适时公告,公布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

  8、负责组织完成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它日常工作。

  (三)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调查处理组、医疗救治组、专家咨询组、信息组五个工作小组。

  1、综合协调组:根据事故发生原因和环节,由江干食品药品监管分局牵头负责;组织协调各镇街实施救援工作,协调其他各应急处置工作小组、专家和专业救援队伍及相关单位开展工作;汇总信息,报告、通报事故情况,评估事故影响,提出事故防范意见。

  2、调查处理组:由事故发生环节的具体监管职能部门为主负责,调查事故发生原因,分析事故进展,作出调查结论;依法实施行政监督、行政处罚,监督召回有毒有害食品,严格控制流通渠道。迅速查办案件,追踪源头,对案件特别重大、可能涉嫌犯罪的,应通报公安机关提前介入。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医疗救治组:由区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迅速组织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尽快查明致病原因,提出救治措施。

  4、专家咨询组:由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负责邀请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专家库成员,成立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专家组。组织专家为事故处置提供技术帮助,分析事故原因及可能造成的危害,提出处置和控制措施。

  5、警戒保卫组:由区公安分局负责,组织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配合有关部门组织营救受害人员;阻止无关人员随意进入现场,协助有关部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开展对事故涉嫌刑事犯罪的侦查、鉴定等工作,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各工作小组的参加部门,由指挥部根据事故性质和各成员单位职责确定。

  其它部门在各自职责的范围内,根据指挥部的要求,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四)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也要成立相应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职责为:

  1、负责制订本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办法。

  2、负责本辖区内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决策和现场指挥,组织应急救援,制定控制措施。

  3、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后勤保障、信息上报、善后处理及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等工作。

  4、落实食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的责任。

  四、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程序

  (一)报告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农业、质监、工商、卫生、商贸旅游、公安、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和单位,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对本辖区、本部门和本单位内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应及时向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同时采取必要的措施控制事态的发展。

  (二)评估

  指挥部办公室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和食品安全专家或责成事故发生地镇(街道)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机构赴现场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对事故的类别、性质、危害程度和波及范围进行科学的评估确认,并按规定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故发生情况。

  (三)现场处置

  经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评估确认,对符合本预案适用范围的食品安全事故,由指挥部办公室向指挥部提出启动应急预案建议,由指挥部决定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的命令。

  1、由指挥部统一领导、协调、指挥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及各工作小组应当根据本预案所规定的工作要求,立即履行职责,紧急调集应急处理队伍、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的设施、设备,组织实施各项应急处理救援措施,并随时将事故应急处理情况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2、事故发生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部门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落实有关控制措施;未发生事故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要按照指挥部的调度,参与做好事故发生地的应急处理工作。

  3、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从全局出发,服从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各负其责,分工协作,共同做好事故的抢救和处理工作。

  (四)信息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信息按照实事求是、有利稳定的原则,征得指挥部的同意后,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向社会。各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报告上级部门。

  (五)事故调查

食品安全应急预案8

  一、防止食物中毒的措施

  (一)健全食物中毒报告制度

  餐厅要认真贯彻执行卫生部食品卫生以及关于《食物中毒办法》的精神,以便及时采取防治措施。

  (二)广泛开展预防食物中毒宣传教育

  广泛深入地开展预防食物中毒的宣传,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黑板报,宣传画和实物标本等各种形式,宣传普及有关的卫生知识,提高食物从业人员和广大师生员工的卫生管理水平,减少食物中毒发生。

  (三)细菌性食物中毒的预防措施

  (1)防止细菌对仪器的污染:食品工业和食品商业系统,以及集体食堂,应对食品加强卫生管理,特别是肉类,鱼类和奶类等动物性食品,要防止在生产加工和供销过程中的污染。须知到专车运输,低温贮藏,工具售货,食品从业人员要重视个人卫生,定期进行身体检查,发现有不适宜从事食品工作的病患者或带病者,应及时调换工作。

  (2)控制细菌的污染,控制细菌生长繁殖措施,主要是低温保藏。按照食品低温保藏的卫生要求贮存食品,防止食品腐烂变质。

  (3)杀灭病原菌。杀灭病原菌的措施主要是高温灭菌,当肉类食品深部温度达80度时,经12分钟可彻底杀死沙门氏菌。隔餐的熟食品和剩菜饭,在销售或食用前必须充分加热。

  (四)化学性食物中毒的预防

  (1)有些化学物质与食用的面碱、淀粉、食盐等形状相似,以常发生误用,误食而造成中毒。因此,对备有有毒化学物质的单位,要加强毒品的管理,要严格执行保管和领取制度,严禁把有毒化学物质带回家中使用。

  (2)加强农药的管理和使用。农药要专库保管,不能与食品同仓存放,防止污染食品。并要严格遵守农药使用的有关规定。

  (3)包装或盛放有毒化学物质的容器,不得用来包装或盛放食品。

  (五)有毒动植物中毒的预防措施

  有毒动植物往往与某些可食的食物相似,人们如不加以识别而误采食用,就会引起中毒,如有毒的蕈类和野果等。因此,要加强宣传,提高对有毒或无毒动植物的识别能力,防止误采误食,对不能识别的有毒动植物,须经有关部门鉴定,确认无毒才能食用。

  二、食品卫生中毒事件应急措施

  1、在酒店内发现任何人有中毒症状,无论是误服或故意服毒,应立即报警,并向总经理汇报;

  2、由大堂副理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呼救,等待医务人员求援;

  3、经警方同意后查看中毒者证件等物品,由警方通知中毒者的单位或亲友;

  4、保护中毒者所在现场,不要让任何人触摸有毒或可疑有毒的物品(如:药物、容器、饮品及食物、呕吐物等);

  5、将中毒者的私人物品登记、保管或按警方要求交给警方,并签收;

  6、将有关资料(警车、救护车车号;到达及离开的时间、警方负责人姓名等资料)登记备案;

  7、发现投毒者或可疑人员时立即滞留,交警方处理;

  8、属在酒店用餐客人的,除做好以上工作外,还应把客人用餐的菜肴和餐具及残渣封存,交由警方化验、鉴定。

  在以上突发事件范围以外的特殊事件的应急处理参照以上措施进行安排。

  此预案的演练由部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小组负责组织、实施。食堂食物中毒事故

  1、应急领导小组迅速到位。

  2、安全值班人员:立即拨打电话报警,并向所在单位领导汇报。由单位领导向市卫生疾病控制中心汇报。市急救中心电话:120 3、现场总指挥:急救车到达后,迅速组织人员护送中毒者到医院进行抢救,并做好记录。同时通知食堂立即停止供应。

  4、卫生监督员:保护好24小时留样食品、进货记录及库房食品,以备上级卫生防疫部门采集。

  5、食堂主管: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6、食堂各部位负责人:作好24小时轮流值班,以防其它意外事故。

  7、应急领导小组:按照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必要时报告公安部门,由公安部门介入处理。

  8、应急领导小组会同各方妥善处理事后工作。食品安全问题应急预案篇9

  教学目标:

  通过学习有关安全知识,使学生在购买食品时要进行选择和鉴别,使学生安全、健康成长。

  教学重点:

  认识合理营养及食品安全的重要性。教学过程:

  (一)谈话引入课题

  今天中午食堂为大家准备了哪些美味呢?爱吃吗?大家的回答让我想到了中国的一句古话:民以食为天。可见食品对我们生活和学习是至关重要的。

  能说说平时都喜欢吃些什么吗?

  大家喜欢吃的东西真是各式各样,那是不是所有的食品对我们人体都有好处呢?

  今天这节晨会课,老师想和大家一起走进食品王国,来学习一些关于食品安全的小知识。

  (二)视频引入垃圾食品

  瞧,这是什么?(辣条)好吃吗?

  这好吃的辣条背后藏着什么秘密呢?让我们一起来看一看看了这段视频,谁有话要说?

  原来这美味的.辣条背后藏着这么可怕的秘密。看来不是所有的食物都能吃的,有些食物虽然好吃,但对我们身体的危害是很大的。

  (三)介绍垃圾食品

  生活中,我们把像辣条这样对身体有害的食品称之为“垃圾食品”。

  你还知道哪些垃圾食品?

  老师也收集了一些关于垃圾食品的小知识,现在我们请杨晨宇帮我们介绍一下。

  平时喜欢吃这些东西吗?

  但是这些食品存在的安全隐患,真的让人不寒而栗啊。

  食品安全和我们的健康是息息相关的,联系实际,你打算以后怎么做?

  少吃零食不吃油炸类食品多吃瓜果蔬菜看来今天的晨会课,大家都收获不少啊。 (四)介绍食品卫生习惯

  其实要想做到安全饮食,除了要选择正确的食品以外,,还应该注意些什么?单老师这边也有几条注意点,对照这些要求,你觉得那些地方需要改进?

  大家的决心可真大。老师相信你们一定会对号入座,真正做到健康饮食。

  通过今天的学习,大家对食品安全都有了一定的了解。让我们一起保食品安全,筑健康长城。

  最后老师想送给大家一句话:安全饮食,健康成长。让我们牢记这句誓言!

食品安全应急预案9

  为维护学校师生人身安全,有效处理学校突发安全事故,使学校突发安全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特制定《余庆县洞水小学食堂食品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学校成立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和组织学校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突发安全事故报告学校联系电话:xxx。根据安全事故应急的要求,领导小组可以随时调集人员,调用物资及交通工具,各校和教师必须全力支持和配合。

  二、防止食物中毒的措施

  (一)健全食物中毒报告制度

  认真贯彻执行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的精神以便及时采取防治措施。

  (二)广泛开展预防食物中毒宣传教育

  广泛深入地开展预防食物中毒的宣传,结合本单位(店)实际情况,充分得用电视,黑板报,宣传画等各种形式宣传普及有关卫生知识提高从业人员的卫生管理水平,减少食物中毒发生。

  (三)细菌性食物中毒预防措施

  预防细菌性食物中毒,应根据防止食品受到细菌污染,控制细菌的繁殖和杀灭病原菌三项基本原则采取措施,其关键点主要有:

  1、避免污染。即避免熟食品受到各种致病菌的污染。如避免生食品与熟食品接触、经常性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物的还应消毒手部、保持食物加工操作场所清洁,避免昆虫、鼠类等到动物接触食品。

  2、控制温度。即控制适当的湿度以保证杀灭食品中的微生物或防止微生物的生长繁殖。如加热食品应使中心温度达到700C以上。贮存熟食品,要及时热藏,使食品温度保持在600C以上,或者及时冷藏,把温度控制在100C以下。

  3、控制时间。即尽量缩短食品存放时间,不给予微生物生长繁殖的机会。熟食品应尽快吃掉;食品原料应尽快使用完。

  4、清洗和消毒,这是防止食品污染的主要措施。对接触食品的所有物品应清洗干净,凡是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物品,还应在清洗的基础上进行消毒。生吃的蔬菜水果也应进行清洗消毒。

  5、控制加工量。食品的加工量应与加工条件相吻合。食品加工量超过加工场所和设备的`承受能力时,难以做到按卫生要求加工,极易造成食品污染,引起食物中毒。

  (四)预防常见的化学性食物中毒措施。

  1、农药引起的食物中毒,蔬菜粗加工时以食品洗涤剂(洗洁精)溶液浸泡30分钟后再冲净,烹调经烫泡1分钟,可有效去除蔬菜表面的大部分农药。

  2、豆浆引起的食物中毒。生豆浆烧煮时将上涌泡沫除净,煮沸后再以文火维持煮沸5分钟左右,可使其中的胰蛋白酶抑制物彻底分解破破坏。应注意豆浆加热至800C时,会有许多泡沫上浮,出现“假沸”现象。

  3、四季豆引起的食物中毒。烹调时先将四季豆放入开水中烫煮10分钟以上再炒。

  4、亚硝酸盐引起的食物中毒。食品加工过程禁止使用亚硝酸盐。

  (五)发生食物中毒处理:

  1、拨打120急救电话,及时把疑似食物中毒的人员送往医院。

  2、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保护好现场。

  3、紧急处理。

  (1)后勤保障部(办公室)负责与调度,把疑似食物中毒的人员送往医院抢救。

  (2)及时报本单位(店)有关领导,组织事故调查,处理临时紧急事务。

  4、原因调查

  (1)保护好现场严防破坏,要对可疑食物或有毒食物取标封存。

  (2)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调查取证。

  (3)分析原因,根据现场调查和技术鉴定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确定事故原因吸取教训。

食品安全应急预案10

  工作原则

  一、全程预防、全程控制:对食物(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仓储、运输、流通、消费等环节中可能发生食源性疾患,造成社会公众一定数量死亡或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的危害,并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突发的食品安全情况实施全程预防、全程控制。

  二、分级管理、分级响应: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实行分级管理,分级响应。

  三、明确职责、落实响应: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以人为本、减少危害、预防为主、依法规范、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原则,明确职责及响应。

  四、科学决策、依法应急:采用先进科学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合法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五、加强监测、群防群控:坚持群防群控,加强日常监测,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对可能引发的.突发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

  六、及时反应、快速行动: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要作出快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控制事故发展,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理及整改督查工作。

  事故分级

  按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食品安全事故分为四级。

  一、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

  1、故危害特别严重,对2个以上省份造成严重威胁,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的;

  2、出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处置能力水平的;

  3、生跨境(香港、澳门、台湾)、跨国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的;

  4、务院认为需要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负责处置的。

  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

  1、故危害严重,影响范围涉及省内2个以上市级行政区域的;

  2、成伤害人数超过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的;

  3、成10例以上死亡病例的;

  4、级人民政府认定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三、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

  1、故影响范围涉及市级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县级行政区域,给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2、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上,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

  3、级人民政府认定的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四、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

  1、故影响范围涉及县级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乡镇,给公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2、成伤害人数30—99人,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3、级人民政府认定的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救助体系

  一、浮梁县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应急指挥部”)

  (一)指挥部领导成员:县应急指挥部由分管副县长当任总指挥,县政府办公室对口负责人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卫生局、县农业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局长任副总指挥。

  (二)成员单位:根据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和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确定,应急指挥部主要由县发改委、县经贸委、县教育体育局、县公安局、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卫生局、县农业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环保局、县广播电视局、县电信局等部门组成。

食品安全应急预案11

  1.目的

  对已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规定出相应的措施,认真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工作,使各级领导及时掌握相关情况,取得指导和处置的主动权,最大限度的'减少可能对食品安全造成的影响,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食品安全事故。

  3.职责

  3.1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对紧急事故造成的食品安全问题进行记录、分析和组织处理。

  3.2公司食品安全小组负责识别潜在的紧急情况和事故,配合制定必要的紧急预案。在紧急事故中对食品安全等问题统筹和协调。

  3.3销售科认定为食品安全事故后,产品召回的具体实施工作。

  3.4生产科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出现事故后,配合质量管理部门和食品安全小组进行原因的调查和分析,妥善处置涉及不安全产品和原料。

  4.工作程序

  4.1报告程序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各部门应立即向公司主管领导汇报,并由公司统一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作出书面报告。任何个人或部门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进行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

  4.2初次报告

  应尽可能的报告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和死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及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的控制情况等。

  4.3阶段报告

  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等。

  4.4总结报告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要封存暂扣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产品及原料,并立即进行检验、分析和调查。对确认属于污染的产品及其原料,应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并立即召回并销毁。

  5、纠正与完善

  如有事故发生,由质量科组织进行分析原因,编制质量事故调查报告,针对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原因,如异常作业、操作人员缺乏培训等,由责任部门采取纠正措施,交食品安全小组组长确认后实施。

  食品安全小组将食品安全事故调查报告交事故发生部门备案一份,一对其实施效果进行监督验证。

  事故发生后,食品安全小组组长组织相关部门对本方案和应急预案进行评审与修订,使其不断完善。

食品安全应急预案12

  一、成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小组成员职责:

  组长

  负责总体协调,组织、指挥、做出相应的应急工作安排。

  副组长

  协助现场整体工作安排,收集记录相关情况,形成文字材料。

  组员

  负责现场救治,与卫生、防疫、医疗等部门联系。

  组员

  提供一线的情况,查明事因,及时落实相关工作安排,并向师生及家长做好解释工作。

  三、应急处理程序

  1、对中毒者采取紧急处理

  ⑴停止食用中毒食品;

  ⑵采集病人排泄物和可疑食品等标本,以备检验;

  ⑶组织好对中毒人员进行救治;

  ⑷及时将病人送医院进行治疗;

  ⑸对中毒食物及有关工具、设备和现场采取临时控制措施。

  2、对中毒食品控制处理

  ⑴保护现场,封存剩余的食物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

  ⑵为控制食品中毒事故扩散,责令商家和生产经营者回收已出售的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或者证据证明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

  ⑶经检验,属于被污染的食品,予以销毁或监督销毁。

  3、对相关用品采取相应的消毒处理。

  ⑴封存被污染的.食品用具及工具,并进行清洗消毒。

  ⑵对微生物食物中毒,要彻底清洗、消毒接触过引起中毒食物的餐具、容器以及存储过程中的冰箱、设备,加工人员的手也要进行消毒处理,对餐具,用具、抹布最简单的办法是采取煮沸办法,煮沸时间不应少于5分钟,对不能进行热力消毒的物品,可用百分之七十五酒精擦拭或用化学消毒剂浸泡。

  ⑶对化学性食物中毒要用热碱水彻底清洁接触过的容器、餐具、用具等,并对剩余的食物彻底清理,杜绝中毒隐患。

  4、食物中毒紧急报告制度

  发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和接收食物中毒事故的报告应及时填写《食物中毒事故报告登记表》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说明发生食物中毒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以及食物中毒等有关内容。

  5、善后及责任追究

  ⑴善后工作由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小组集体研究,制定处置方案。

  ⑵责任追究属上级部门和司法机关管辖的,学校负责落实执行;属学校管辖的,由食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集体研究决定。

  ⑶事件处理结束后,立即着手清查隐患,堵塞漏洞,组织食品管理和从业人员全员培训,并对学生进行情况通报和相关教育。

食品安全应急预案13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提高我校处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食品安全事故及其造成的损害,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龙头市学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龙头市教育局文件精神,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树立“责任重于泰山,安全第一”的思想,抓平时,敲警钟,以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措施果断,快速反应,高效处置。

  (二)组织管理

  学校“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切实加强领导,成立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成立群体性食品中毒处置领导小组,一旦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处置领导小组协调开展工作。

  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安全事故联系人:x

  组员:xx

  各班主任

  食品中毒处置领导小组:

  组长:x

  副组长:x

  组员:xx以及各班主任

  (三)食品中毒事件发生的应急处理

  学校本着为学生和教师的身体健康的目的出发,在加强学校常规管理的同时,加强对食堂、小卖部食品卫生工作管理,一旦发生学生非正常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第一发现人应立即报告x或x、x(x),学校立即通知停止食堂的生产活动,停止小卖部的经营活动,并于1小时内向x市人民医院、x市人民政府和龙头市教育局报告。

  2、以最快速度组织力量将中毒人员送往人民医院,及时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请求救助,积极配合协助卫生机构救助病人。

  3、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无关人员不允许到操作间或留样处。

  4、组织教师组成陪护人员队伍,安排本校人员负责陪护,无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准到医疗单位探视,以免影响治疗秩序。

  5、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6、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7、根据领导要求,分别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态的进一步发展的详细情况。

  8、确保饮食安全,做好消毒保洁工作。

  (1)总务处做好学校各场所的.消毒保洁工作。门卫要严格执行来访人员登记制度,卫生室要准备好各类消毒物品。

  (2)开学前食堂、厕所、公共活动场地、进行全面大扫除及消毒工作,不留死角。开学后做到每日清扫,校园每月消毒一次,办公室、教室定期进行卫生检查。

  (3)学生用餐做到专人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加工的操作程序,做到生熟分开,清洗干净,餐具高温消毒,防尘防害。

  (四)注意事项

  1、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不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2、如有个别家长来校探视,事件处置领导小组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3、事故发生后,要注意维护正常的学习秩序和工作秩序,广大教师要做好食品中毒人员的思想工作。

  4、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学校同意,未经同意,任何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5、事件发生后,立即采取紧急措施,未经允许,一切外来人员禁止进入校园。

  (五)事故报告、处置联系电话

  校长室:x

  办公室:x

  龙头市龙头小学

食品安全应急预案14

  本预案适用于食品及其原料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贮存、运输、经营、消费等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员伤亡、患病或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重大危害的食品安全事故。

  一、组织机构

  xx垦殖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xx(副场长)

  副组长:xx(党委委员)

  成员:xx

  二、处置职责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领导小组各成员按各自职责开展应急处置。

  (一)先期处置。xx(副场长,手机:xx)、xx(信息督察员,手机:xx)负责保护事故现场,封存造成或可能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他物品,组织回收已售出的造成或有证据证明可能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他原材料,将中毒人员或吃过同样食物者立即送往就近的医院进行救治,降低事故的危害。事发地所在分场(社区)负责人负责通知群众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物,尽快脱离接触可疑污染物。保留好可疑食物,以供医疗检验查明原因。

  (二)医疗救护。xx(党委委员,手机xx)、艾新德(卫生院院长,手机:xx)负责组织医疗救护队迅速赶赴事发地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并协调救治过程中所需特殊和紧缺药品的供应。

  (三)维护秩序。曹德欣(派出所所长,手机:xx)施爱勤(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手机:xx)负责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维护现场秩序,防止群体性治安事件的发生。介入现场调查取证,对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当事人应依法控制,开展事故的调查和责任追究。必要时,封闭或者限制使用相关的食品生产经营场所,防止事件扩大。

  (四)发布信息。胡强(副场长,手机:xx)负责制定信息发布方案,及时采用适当方式组织信息发布食品安全事故有关信息。严格按照信息归口、统一对外发布的原则,对媒体发布的信息,应当经应急领导小组审查同意后,向社会发布。

  (五)后期处置。(副场长,手机:xx)陈志坚(党政办主任,手机:xx)乐燕青(财政所所长,手机:xx)李小星(民政所所长,手机:xx)负责组织食品安全事故的后期处置工作。人员安置、补偿,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和受影响人员,尽快恢复正常秩序,保证社会稳定;协调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对受害人给予赔偿。

  (常务副场长,手机:xx)负责应急处置中的综合协调,并指定人员负责信息收集、汇总和报送工作。各分场(社区)根据预案的规定,具体制定相应工作方案。

  对在应急处置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场党委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服从指挥或者应急处置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上述人员如遇人事变动、岗位和分工调整,接替人员自动顶替,以职务和分管工作为准。

食品安全应急预案15

  为认真落实《食品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最大限度的减少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害,确保师生生命安全,特制订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xxx学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构由领导小组、事故调查处理组、4联络及医疗救治组、信息管理及善后处理组等个工作组构成,各小组组员以及职责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

  副组长:分管餐饮副校长

  组员:学校办公室、学生工作部、教育技术中心及后勤集团负责人

  职责: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工作,视情况做出启动应急预案的决定。全面统筹安排校内所有资源应对事故的现场救援、调查处理和善后工作。

  (二)事故调查处理组

  组长:后勤集团总经理

  成员:餐饮部经理

  职责:配合领导小组统筹安排,负责实施救援工作,调查事故发生原因,评估事故影响,制定整改方案。

  (三)医疗救援组

  组长:医务室负责人

  成员:学校医务室

  职责:负责与领导小组与各工作小组、各有关部门之间的联络工作;协助和配合医疗机构开展救治工作。

  (四)后勤保障组

  组长:后勤集团副总经理

  成员:后勤集团办公室

  职责:负责做好车辆、救援物资等后勤支援工作,配合医疗、防疫机构进行现场消毒、取样分析等工作,为现场各工作组做好后勤服务工作。

  (五)信息管理及善后处理组

  组长:学校办公室主任教育技术中心主任

  成员:学校办公室教育技术中心各二级学院党组书记

  职责:协助上级应急指挥部(领导小组)下设的信息管理发布组和善后处理组工作。把握、搜集、提供本校应急救援的新闻线索,协助做好新闻报道工作;做好事故伤亡人员善后处理及家属的安抚工作。

  二、食品安全事故分级

  全程预防、全程控制:本预案所称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件,是指在学校食堂餐饮、小卖部、创业小屋等环节中发生食源性疾患以及学校负责提供的集体用餐导致的学校师生食物中毒事件、造成以上食品安全事故时启动应急预案。突发事件按其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三级:

  5030一级(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指本校发生的一次性中毒人(含501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或不足人,出现例及以上死亡病例的食物中毒事件;

  3030二级(较大食物中毒事件):指本校发生的一次性中毒人(含50人)以上人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的事件; 1010三级(一般食物中毒事件):指本校一次中毒人(含人)以30上人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的事件。

  2、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及时反映、快速行动;学校对所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出快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控制事故发展和势态蔓延,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认真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救治、处理及整改工作。

  三、食品安全事故处理流程

  出现食物中毒事件后,学校应当立即按照以下工作流程启动本预案:

  (一)发生食物中毒时,后勤集团餐饮部、医务室应当立即组织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对中毒人员进行初步调查、核实。

  (二)对病人采取以下紧急处理程序:

  1 .停止食用疑似有毒食品。

  2 .120对病人进行临时紧急救助,通知前往救护或组织人员将病

  人送到医院进行救治。

  3 .及时提取采取病人有关样本,如呕吐物、排泄物,供有关部门作检测。

  4 .对可疑食品、生产加工场所迅速采取控制处理措施。

  5 .保护现场,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

  其原料。

  6 .追回已售出的有毒食品或疑似有毒食品。

  7 .封存被污染的食品加工设备及用具。

  (三)救助体系。一旦出现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由校长启动以下各职领导小组全力投入救援工作,具体流程如下:

  1.应急领导小组:迅速到达现场,了解和掌握事故情况,控制局面,阻止事态扩张,并制定处理措施,及时向上级汇报情况,组织力量救援。

  2 .医疗救援组:立即组织中毒人员去医院救治,配合医院的救治工作,追踪了解病情动态,接待中毒人员家长,做好安抚工作,防止出现过激情况。

  3 .事故调查处理组:控制现场,维持秩序,劝离无关人员,防止出现混乱局面,排查其他受伤人员,组织力量送往医院,接待家长,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协助调查事故的起因,掌握第一手资料。

  4 .后勤保障小组:做好后勤支援工作,配合医疗、防疫机构进行现场消毒、取样分析等工作,为现场领导做好后勤服务工作。

  5 .信息及善后处理组:对事故全过程的书面报告、整理取证材料、

  做好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工作,接待新闻媒体并及时完成完整的书面材料逐级上报。

  四、应急响应制度

  (一)分级响应:对于食品安全事故,根据不同级别,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迅速有效的开展救援工作,具体相应级别如下:①一级(重大食物中毒事件)及二级(较大食物中毒事件):领导小组及各工作组全体参与本次事故处理工作;

  ②三级(一般食物中毒事件):事故调查组、医疗救援组、后勤保障组参与本次事故处理工作。

  (二)应急措施: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在校领导的统一指挥下,按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现场救援和处置工作。

  (三)紧急处置:当事态出现急剧恶化的情况时,及时制定紧急处置方案,报请上级领导同意后,迅速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四)应急终结:食品安全事故、隐患消除后,经现场测评确无危害后,学校应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并报请上级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

  五、紧急报告制度

  1、在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或可疑食物中毒事件时,接到食物中毒报告的工作人员,应当立即向应急处理小组报告,应急处理小组必须在收到该信息起一小时内报告当地卫生监督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内容包括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中毒人数和死亡人数,病人主要症状、可能发生的原因和采取的应急措施等。

  2、应急处理小组应当掌握当地卫生监督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疫情报告电话。

  六、安全教育

  学校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处置突发事件成绩显著的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对处置工作严重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个人,视情况可分别采取检查、纪律处分等方式追究责任人;对处置不当,贻误战机,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将追究直接责任人。

  学校对全体师生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的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最大限度减少学校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危害,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七、附则

  本实施办法由学校平安校园创建工作领导委员会负责解释。

  本实施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应急预案

  食品卫生工作是学校安全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确保我校全体师生食品卫生的安全,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和社会的稳定,学校必须加强对食品卫生安全的学习、宣传、教育,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各项管理制度及操作要求。

  1 .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加强食品卫生管理,切实做好食品卫生工作,有效控制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患的发生,对已造成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的应当正确对待,按规定认真做好食物中毒的报告、处理工作。

  2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封存导致或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和用具、设备设施和现场,病人的排泄物(呕吐物、大便)要保留,提供留样食物。

  3 .第一时间组织对伤病人员进行救助,及时联络医疗机构进行救治

  或病人送医院进行治疗。餐厅大堂经理指挥人员控制现场,严禁人员接触食物毒源。组织人员隔离、封闭食品中毒源。做好通风工作,确保现场人员安全,稳定人员情绪,阻止事态进一步扩展,控制舆情。

  4 .2自事故发生之时起小时内向学校医务室和后发中心报告,报

  告内容包括: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地点、时间、中毒人数、危重人数、死亡人数及主要临床表现、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中毒发展的趋势及已经采取的措施和需要协助解决的问题。

  5 .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提供

  有关的材料和样品,将可以食物的来源、质量、存放条件、加工烹饪的方法和加热温度、时间等情况如实向调查部门反映。

  6 .认真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事后应根据监督部门的指导对场所物品进行清毒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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