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应急预案

时间:2025-12-26 03:30:04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医疗应急预案(优选)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有时会突发一些难以预料的事件,为了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常常需要预先准备应急预案。应急预案要怎么编制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医疗应急预案 ,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医疗应急预案(优选)

医疗应急预案 1

  为了加强对医疗废弃物的管理,防止医疗废弃物意外泄露后造成环境污染、人员伤亡,以及疾病的发生和传播,根据《医疗废弃物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管理

  医院成立医疗废物意外事敀防范和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成员包括各科室负责人。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全院医疗废物意外事敀的防范和应急处理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召开会议,果断做出决策。解决防范和应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强化非常时期的责任制管理。

  二、防范制措施

  (一)讣真督导检查,防范意外事敀发生

  由医院废物领导小组对医疗废物处理工作进行丌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以预防医疗废物处置过程中意外事敀的发生。

  (二)强化培训,提高责任感

  加强医疗废物安全处理的宣传敃育。开展经常性演练等,以提高医院规范处理医疗废物的`能力。

  (三)建立医院突发医疗废弃物事件应急报告制度

  1、各科室发生医疗废物处置事件后,应立即报告院长,由办公室在48小时内报告县卫生尿、环境保护尿。发生医疗废物管理丌当导致1人以上死亡或者3个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患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敀时,应当在12小时内向市卫生尿、市环境保护尿报告。并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并逐级上报。当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丌当导致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敀时,应当在2小时内向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

  2、任何科室和个人对突发医疗废物处置事件丌许隐瞒、缓报和谎报。

  3、医院发生医疗废物导致传染及传播或者有证据证明传染病传播的事敀有可能发生时,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规定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三、医院突发医疗物处置事件应急处理程序、措施

  (一)接到突发医疗废物事件情冴后,应迅速组织相关人员确定流失、泄露、扩散的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

  (二)立即吭劢应急方案,对发生医疗废物泄露、扩散的现场进行处理,对泄露及受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消毒或者无害化处置,必要时封锁污染区域以防扩大污染。

  (三)发生感染性废物污染的区域进行消毒时,由污染轻区域向污染重区域进行。

  (四)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面部时,应戴有防渗透性的口罩、防护眼镜。可能污染身体时,应穿防渗的隔离衣。

  (五)工作人员应当做好卫生安全防护后方可进行工作。

  (六)如果有人员被艾滋病污染的医疗废物伤害,与家组应根据程度进行评估,决定是否进行艾滋病抗病毒治疗。

  (七)处理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对事件的起因进行调查,并采取有敁的防范措施、预防类似事件发生。

医疗应急预案 2

  为进一步做好医疗废物的管理,避免因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件导致人身伤害和社会危害,根据《医疗废物处理案例》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在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应当采取应急控制措施,做到早报告、早处理,减少或防止污染扩散。

  1、负责医疗废物收集运送的人员应按照医院有关医疗废物管理规定分类收集医疗废物,并使用专用的运送工具密闭运送医疗废物。

  2、如运送过程中发生医疗废物大量溢出、散落如运送车倾翻、运送人员受伤等严重事件时,当事人应立即报告办公室和医务科,以上科室负责人员立即报告主管院长,并通知医院防保等有关人员到达现场协助对污染区进行保护性封锁,严格控制无关人员出入污染区,避免造成污染扩散和周围人员伤害。

  3、办公室和医务科接到报告后,应到现场协助处理,确定流失、泄漏、扩散的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并调查事故原因,形成书面报告,递交给医院负责医疗废物工作的主管领导。

  4、办公室(总务科)、医务科到现场后迅速组织人员并指导对溢出、散落的医疗废物迅速进行收集、清理,对污染地点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对液体溢出物应采取吸附材料吸收处理。对污染地点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对感染性废物污染区域进行消毒时,消毒工作从污染最轻区域向污染最严重区域进行。

  5、清理人员在进行清理工作时须穿戴防护服、手套、口罩、靴子等防护用品,清理工作结束后,用具和防护用品均须进行消毒处理。

  6、如果在操作中,清理人员的身体(皮肤)不慎受到污染,应就近清洁,用水冲洗受污染部位,如不慎受伤,应及时到最近的诊疗室处理。

  7、医疗废物暂存点发送医疗废物丢失时,应逐级向办公室、医务科、医院主管报告,并尽可能追回丢失的医疗废物;如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按上述第三条做好相应处理,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8、因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导致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应当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同时采取相应的医疗救治并按第三条要就进行现场清理、清洁和消毒等紧急措施。

  9、因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导致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应当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同时采取相应的医疗救助并参照上述第三点进行现场清理、清洁和消毒灯紧急处理措施。

  10、因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导致传染病传播事故、或者有证据证明传染病传播的事故可能发生时,应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规定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11、配合有关部门的检查、监测、调查取证,不拒绝和阻碍,不提供虚假材料。调查处理工作结束后,将调查处理结果向所在区卫生局、环保部门报告。

  12、处理结束后应及时总结经验教训,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预防再次发生,并写出总结报告。

  为规范医疗废物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根据《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提出如下要求。

  一、行政后勤部门要有专人负责全院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存放、运输和对外相关部门联络等工作。

  1、医院对医疗废物管理工作进行每月定期不定期监督检查一次。

  2、医疗废物暂时贮存时间不得超过二天。

二、医疗废物管理措施:

  各科室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分类目录》的要求分类处置产生的医疗废物。锐器盒满3/4时必须及时更换。

  产生医疗废物的科室负责废物袋的扎口和贴标签。医疗废物要与生活垃圾分开收集、暂存、密闭运输。

  产生医疗废物的科室必须建立医疗废物出入应当每天有登记,送出去有接收记录,专人负责。

  医疗废物清运员清运时实行交接制度,双方签字。应用联单转运。签字记录保存至少3年。

  运送医疗废物的人员要有防护措施,每年体检一次,将分类分装的医疗废物按指定路线运送到医院制定的暂存场所,统一处理。

  医疗废物暂存处应防潮、防湿、防四害、防渗漏。对用后的医疗废物运送工具应及时清洁和消毒。各类人员在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医疗废物的过程中,必须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一旦发生刺伤、擦伤等意外事故时按暴露后处理流程进行处理。

  医疗废物禁止任何科室、个人转让和买卖。

  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等意外事故时按《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件的应急预案》处理。

  三、医疗废物的分类及处理方法:

  1、感染性废物:指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医疗废物,包括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棉球、棉签、引流棉条、纱布及其它各种缴料、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等)、各种废弃的医学标本、血液、血清等。

  处理方法:以上废物产生后放入有明显标识的医用垃圾袋后,出专人定时、定路线用防渗漏、防遗撒的专用垃圾桶收集到医院医疗垃圾中转站,后由专人清运焚烧处理。

  各种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保存液等高危废物,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其它消毒方法消毒,然后按感染性废物处理。

  隔离的'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后按感染性废物处理。

  2、损伤性废物:能够刺伤或者割伤人体的废弃的医学锐器,包括医用针头、缝合针、解剖刀、手术刀、备皮刀、手术锯、载玻片、玻璃试管、玻璃安瓿及一次性使用空针、输液器、输血器的针头部分等。

  处理方法:产生后立即放入防刺、防渗漏的硬质容器中,后放入有明显标识的医用垃圾袋中,由专人定时收集于医院医疗垃圾中转站。

  3、药物性废物: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药品包括抗生素、非处方类药品、细胞毒性药物、遗传毒性药物、疫苗、血液制品等。

  处理方法:由药剂科设专人管理,存入不合格药品区,及时上报药品管理部门,并按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意见处理,处理过程应有详细记录。

  4、化学性废物: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易爆性的废弃的化学物品,包括医学音像、实验室废弃的化学试剂等。

  处理方法:用专用贮存桶贮存到一定量后交由市环保局指定的专门机构处理。

  5、使用后的输液瓶不属于医疗废物。使用后的各利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不属于医疗废物。

医疗应急预案 3

  为了加强对我科医疗废物的管理,防止医疗废弃物意外泄露后造成的环境污染、人员伤亡以及疾病的发生和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医疗废物管理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医院有关负责人

  成员:后勤服务中心、医院感染管理科、护理部、医政办等部门领导(科主任、护士长),药学部主任、放射科主任、检验科主任、病理科主任、医疗废物收集管理员。

  领导小组负责对事故处理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确定流失、泄露、扩散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尽可能减少对病人、医务人员、其它现场人员及环境的影响。

  二、成立应急工作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4个分组对发生医疗废物泄露、扩散的现场进行处理

  1、抢救组:由门诊及住院部医务人员组成,负责将现场受伤人员进行抢救及转运。

  2、现场处理组:由相关负责人对泄露现场进行消毒处理工作。

  3、专家评估组:由医院专家组成,负责对泄露现场和伤亡人员

  病情进行评估。

  4、后勤保障组:由财务科及后勤人员组成,负责应急处理所需的个人防护用品、消毒器械的采购和日常维护工作。

  三、应急处理工作要求及措施

  当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应按照以下要求及时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1、确定流失、泄露、扩散的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

  2、组织有关人员尽快按照应急预案,对发生医疗废物泄露、扩散的现场进行处理;临时放置警示牌,固体物品应立即收集到黄色医疗废物包装袋内。

  3、当受到明显污染时,先用吸湿材料去除可见污物,然后用1000-20xxm几L含氯消毒剂进行消毒,应当尽可能减少对患者、医务人员、其它现场人员及环境的影响。

  4、采取适当的安全处置措施,对泄漏及受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消毒或者其他无害化处理,必要时封锁污染区域,以防扩大污染。

  5、对感染性废物污染区域进行消毒时,消毒工作从污染最轻区域向污染最严重区域进行,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过的.工具也应当进行消毒。

  6、工作人员应当做好卫生安全防护后进行工作。处理工作结束后,应对事件的起因进行调查,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预防类似事件发生。

  四、措施安全、消毒规范、防护严密

  1、采取适当的安全处置措施,对泄漏物及受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消毒或其他无化处置,污染或可疑污染处永1000200m几含氯消毒剂喷洒消毒,停留30分钟后再做处理。必要时封锁污染区域,以防扩大污染。

  2、对感染性废物污染区域进行消毒时,消毒工作从污染最轻区域向污染最严重区域进行,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过的工具用200吗g几L含氯消毒剂喷洒消毒。

  3、工作人员应当做好个人防护工作,戴口罩、帽子和手套,进行工作时应避免用污染的手套接触其他物品,以避免污染环境。

  五、应急报告机制

  1、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后,应在48小时内向市卫生局和环保局报告。

  2、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时,在24小时内向市卫生局和环保局报告。

  3、调查处理工作结束后,及时将处理结果报告给卫生局和环保局。

  六、其他应急处理措施

  当发生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不能按时收运医疗废物超过国家规定时限时。应做到以下几点:

  1、立即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联系,查明情况,并书面上报环保、卫生部门。

  2、对暂存场所超期存放的医疗废物要使用国家规定的容器存放,确保安全。

  3、立即上报医院相关部门,组织人员对超期存放的医疗废物定期进行消毒,并建立消毒记录。

  4、杜绝医疗废物露天存放,做好“三防”工作。

  5、由医院安排专人24小时值守,防止医疗废物流失,并做好值班记录。

  6、执行日报告制度。

  7、发生职业暴露事件后,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七、调查起因、防患于未。

  八、责任追究。

医疗应急预案 4

  一、组织领导:

  1.突发汛灾抗洪抢险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部门、各科室主任及护士长

  2.应急医疗救治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部门、各科室主任及护士长

  二、工作职责

  1.当出现灾情或突发事件时,做好防汛抢险与医疗救护的组织、调度和协调工作。

  2.抢时间、抢速度,进行排汛抢险与现场救护工作,尽快将伤、病员转送至医院救治。

  3.急、危病人送到医院急、门诊,由急诊科和首诊医生负责救治,由医疗救护队长确定抢救总负责人,以保证伤病员能获得迅速有效的救治。需会诊时,立即组织院内专家会诊,必要时请院外专家会诊,确定抢救方案。

  三、应急预案:

  1.前期准备。各部门、各科室要根据本科抢救业务特点,备齐所需的.物资、设备、药品等,并经常检查、补充,保证应急工作正常进行。

  2.应急响应。医院成立医疗救护队和抗洪抢险队,队长、副队长要加强急救业务训练和各种实战模拟演练,做到一旦急救突发事件发生,能拉得出、上得去、打得胜,圆满完成各种抢险急救任务。

  四、工作要求:

  1.出现自然灾害及突发事件时,在领导小组的指挥下,立即启动急救预案,实施抢救工作,并自觉进入各自岗位分工。

  2.领导小组及各小队队员通信工具必须24小时畅通,包括各办公室电话、个人移动电话、固定电话,以保证急救工作的联络、协调、指挥、调度、传达和意见反馈。

  3.凡突发事件,凭医师签字,化验、检查、用药、手术等治疗实行“绿色通道”,事后落实费用。

  4.汛期(6月1日—10月31日)期间,全院职工要严守纪律,井然有序,团结一致,服从调遣。

  5.所有人员无条件服从上级统一调配,积极参加院外救援任务。

  6.院内救治抢险的重点是,病人的安全、职工的安全与国有资产的安全。

  7.若有临阵推脱、逃逸等行为发生,将从快从严处置。

  8.抢险救灾及医疗救治小组成员及全院职工,要经常温习、演练《防汛救灾与医疗救护工作预案》,熟记职责及工作要求,严以待阵,力求把损失降到最低、最小、最少。

医疗应急预案 5

  为有效地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管理:成立医院医疗废物管理组织

  领导:主管业务副院长、主管后勤副院长

  成员:医院感染管理科、护理部、总务科、医务科,药剂科、放射科、检验科、病理科等部门主任及医疗废物收集管理员。

  二、报告

  (一)全院全体工作人员均有义务监督医疗废物的管理,当发现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应立即上报医院感染管理科或分管院长,下班时间报行政总值班。医院应在48小时内上报市卫生局及市环保局等有关上级主管部门。

  (二)医疗卫生机构发生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患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应当在24小时内向市卫生局、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并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并逐级上报。

  (三)发生医疗废物导致传染及传播或者有证据证明传染病传播的事故有可能发生时,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规定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三、当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应按照以下要求及时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一)确定流失、泄漏、扩散的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

  (二)组织有关人员对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扩散的现场处理;

  (三)对被医疗废物污染的区域进行处理时,应当尽可能减少对病人、医务人员、其它现场人员及环境的影响。

  (四)采取适当的安全处置措施,对泄漏及受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消毒或者其他无害化处理,必要时封锁污染区域,以防扩大污染。

  (五)对感染性废物污染区域进行消毒时,消毒工作从污染最轻区域向污染最严重区域进行,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过的.工具也应当进行消毒。

  (六)工作人员应当做好卫生安全防护后进行工作。处理工作结束后,应对事件的起因进行调查,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预防类似事件发生。

  (七)一旦发生有人员感染,立即采取措施积极抢救。

  四、责任追究:对引起事件的责任人应追究其法律责任。

  医疗废物事故应急预案6

  为了有效预防医疗废物意外事故及院内感染事件的发生,及时控制和消除医疗废物带来的危害,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就医环境和稳定的社会秩序,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制定本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急预案主要任务

  1.成立医疗废物意外事故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

  2.做好医疗废物意外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报告工作。

  3.做好医疗废物意外事故抢救药品、医疗器械以及其他物资和技术的储备与调度。

  4.加强医疗废物意外事故应急处理专业队伍建设和培训。

  二、领导组织

  经卫生院院务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卫生院医疗废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指导院内各科室及村卫生室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处理医疗废物。

  三、医疗废物监管部门

  地点:院办公室电话:

  四、全院全体工作人员均有义务医疗废物的监督管理

  全院全体工作人员均有义务监督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当发现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应立即上报院医疗废物管理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卫生院应在48小时内上报县卫生局及县环保局等有关上级主管部门。

  五、医疗废物意外事故的报告

  卫生院发生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若干人以上死亡或者若干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患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应当在24小时内向县卫生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并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并逐级上报。

  六、预防控制措施

  卫生院发生医疗废物导致传染及传播或者有证据证明传染病传播的事故有可能发生时,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规定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当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应按照以下要求及时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七、应急处理

  1、医疗废物意外事故发生后,急处理领导小组积极组织一切力量进行抢救,并保障急救药品、器械、及其他所需物资的供应。

  2、对新发生的医疗废物意外事故,及时制定工作措施和治疗方案,完善各种医疗文书。

  3、及时认真的分析、总结意外事故发生的原因,对传染源及病人及时进行隔离、治疗。

  八、法律责任

  (一)未依照《条例》的规定,对意外事故隐瞒、缓报或谎报者要负法律责任。

  (二)未依照《条例》及时采取控制措施和不履行意外事故应急处理者,都要负法律责任。

医疗应急预案 6

  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应急预案

  一、为保证医疗废物的安全有效管理,避免因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造成环境污染危害公众健康,制定本预案。

  二、负责医疗废物收集运送的工人应按照医院有关医疗废物管理规定分类收集医疗废物,并使用专用的运送车辆密闭运送医疗废物。

  三、如运送过程中发生医疗废物大量溢出、散落如运送车倾翻、工人受伤等严重事件时,当事人或事故生科室应立即报告总务科和院感办,同时请医院保卫人员在受污染地区设立隔离区,禁止其他车辆和行人穿过,避免污染物扩散和对行人造成伤害。

  四、总务科和院感办接到报告后,应到现场协助处理,确定流失、泄漏、扩散的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并调查事故原因,形成书面报告,递交给医院负责医疗废物工作的主管领导。

  五、院感办到现场后指导对溢出、散落的医疗废物迅速进行收集、清理和消毒处理。对感染性废物污染区域进行消毒时,消毒工作从污染最轻区域向污染最严重区域进行,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过的工具也应当进行消毒。

  六、清理人员在进行清理工作时须穿戴防护服、手套、口罩、靴子等防护用品,清理工作结束后,用具和防护用品均须进行消毒处理。

  七、如果在操作中,清理人员的身体(皮肤)慎受到污染,应就近清洁,用水冲洗受污染部位,如不慎受伤,应及时到最近的诊疗室处理。

  八、医疗废物暂存点发生医疗废物丢失时,应逐级向总务科、院感办、医院主管领导报告,并尽可能追回丢失的`医疗废物;如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按上述第三条做好相应处理,并在48小时内xx卫生局和xx环保局报告。

  九、因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导致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应当在12小时内向xx卫生局和xx环保局报告,同时采取相应的医疗救助并按第三条要求进行现场清理、清洁和消毒等紧急处理措施。

  十、因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导致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应当在2小时内向xx卫生局和xx环保局报告,同时采取相应的医疗救助并参照上述第三点进行现场清理、清洁和消毒等紧急处理措施。

  十一、因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导致传染病传播事故,或者有证据证明传染病传播的事故有可能发生时,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规定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医疗应急预案 7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我院医疗器械保证体系,全面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和医疗救援水平,有效地应对正常诊疗及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和地质灾难,爱护社会稳固,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常备不懈。提高医院应急作战、防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地质灾难保证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

  1.3适用范畴

  本预案适用于应急作战、自然灾难、事故灾难及突发公共卫生安全事件而造成群体人员损害的医疗救援工作。

  2组织机构与职责

  医院应急医疗保证小组是科室应急保证小组的领导机构,负责医院应急保证工作的开展;科室应急保证小组负责本科室应急保证任务的执行,科主任为科室应急保证小组负责人。

  3医疗器械应急保证工作体系

  3.1当启动医疗器械应急预案时,小组成员必须赶忙在岗在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并保持通讯畅通

  3.2平常应做好一定数量的应急保证器材物质的储备,以备应急状态下紧急使用;定期查看和更新储备物质,使之经常处于有效期和正常状态。

  3.3平常应建立好应急状态下的器材采购渠道,每种设备或器材供货方至少3家,保证应急物质可在24小时内到货。

  3.4应急状态下,设备和器材采购可采取先调拨,后议价的方式,以最快速度保证供应。

  3.5应急状态下,设备修理保证科采取先修理后报告的方式,以满足技术保证的需求。

  3.6应急状态下,医疗器材应急保证小组有权临时调配临床科室闲置设备供应急保证使用。原则上不承诺调配急诊室、ICU病房、手术室了的抢救仪器到其他科室使用。

  3.7应急状态下,小组成员每半个工作日向应急小组负责人汇报工作情形,小组负责人每日向上级机构汇报本部门应急保证工作情形。

  3.8应急状态取消后,小组成员2个工作日内应书面总结工作体会,小组在3个工作日内向上级机构书面汇报此次应急保证任务情形。

  4培训和演练

  呼吸机故障应急处理

  目的:

  本预案是为呼吸机发生故障时,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保证病人一辈子命安全制订的应急处理方案。

  应急预案:

  1、值班护士应熟知本病房、本班使用的呼吸机及使用患者的病情,严密观看生命体征。

  2、在使用呼吸机过程中,随时观看呼吸机的动态变化,保持管道畅通,氧气充足。如遇呼吸机显现紧急情形,如意外停电、设备故障、氧气压力不足、气管切开套管或气管插管脱出等,医护人员应采取补救措施,以爱护患者使用呼吸机的安全。

  3、资装办应定期检查呼吸机状况,确保设备运转良好,做好修理、爱护登记。带有蓄电池的呼吸机,平常应定期充电,使蓄电池处于饱和状态,以保证在应急情形能够正常运行。

  4、呼吸机不能正常工作时,护士应赶忙停止应用呼吸机,同时评估病人、通知大夫,迅速将简易呼吸囊与患者人工气道相连,用人工呼吸的方法调整患者的呼吸,保证病人的生命安全;假如患者自主呼吸良好,给予氧气吸入。

  5、严密观看患者的生命体征及病情变化,清醒病人做好心理护理。

  6、主管护师判定呼吸机故障的缘故,并协助更换呼吸机(白天通知治疗班),如没有备用呼吸机请总值班和谐解决。

  7、故障的呼吸机挂上“仪器故障牌”,做好交接班。及时通知资装办修理。修理过程及修理结果应及时登记备案。

  处理程序:

  呼吸机故障→评估病人→使用简易呼吸器→更换备用呼吸机→资装办组织修理

  监护仪故障应急处理

  目的:

  本预案是为监护仪发生故障时,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保证病人一辈子命安全制订的应急处理方案。应急预案:

  1、值班护士应熟知本病房、本班使用的监护仪及使用患者的病情,严密观看生命体征。

  2、在使用监护仪过程中,随时观看监护仪的动态变化,确保体征参数正常。如遇监护仪显现紧急情形,如意外停电、参数报警、设备故障等时,医护人员应采取补救措施,以爱护患者使用监护仪的安全。

  3、资装办应定期检查监护仪状况,确保设备运转良好,做好修理、爱护登记。

  4、监护仪不能正常工作时,护士应赶忙停止应用监护仪,同时评估病人、通知大夫。严密观看患者的生命体征及病情变化,清醒病人做好心理护理。

  5、故障的监护仪挂上“仪器故障牌”,及时通知资装办修理。修理过程及修理结果应及时登记备案。如需更换备用监护仪,应及时与资装办进行和谐。

  6、资装办配置3-5台备用监护仪,并定期检查,保证备用机的完好

  处理程序:

  监护仪故障→更换备用监护仪→资装办组织修理

  输液泵、注射泵故障应急处理

  目的:

  本预案是为输液泵、注射泵发生故障时,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保证病人一辈子命安全制订的应急处理方案。

  应急预案:

  1、值班护士应熟知本病房、本班使用的输液泵、注射泵及使用患者的病情,严密观看生命体征。

  2、在使用输液泵、注射泵过程中,随时观看输液泵、注射泵的动态变化,确保设备设置参数与实际运行参数相符合。如遇输液泵、注射泵显现紧急情形,如意外停电、空气报警、管路堵塞、速度失控等设备故障时,医护人员应采取补救措施,以爱护患者使用输液泵、注射泵的'安全。

  3、资装办应定期检查输液泵、注射泵状况,确保设备运转良好,做好修理、爱护登记。

  4、输液泵、注射泵不能正常工作时,护士应赶忙停用该设备,同时评估病人、通知大夫。严密观看患者的生命体征及病情变化,清醒病人做好心理护理。应复原常规输注方法,条件承诺时应及时更换备用设备。

  5、故障的输液泵、注射泵挂上“仪器故障牌”,及时通知资装办修理。修理过程及修理结果应及时登记备案。

  处理程序:

  输液泵、注射泵故障→采纳常规输注方式或更换备用输液泵、注射泵→资装办组织修理

  急诊科室设备故障应急处理

  目的:

  本预案是为急诊设备发生故障时,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保证病人一辈子命安全制订的应急处理方案。应急预案:

  1、操作人员应熟知相关急诊设备使用性能及严守安全操作规范。 2、对急诊呼吸机心电监护仪(胎心监护仪)、除颤仪、心肺复、苏机、洗胃机、心电图机、微量注射泵、气管插管包等设备设施定期检查,发觉故障赶忙停用并报修理工程师或联系厂家进行修理。

  3、对需进行国家强制检定的设备,必须获得国家相关部门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4、在急诊过程中如遇设备故障,应赶忙更换备用设备,修理工程师须在接到报修后10分钟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如现场无法处理的应在手术室进行故障设备登记,并尽快组织人员修理或联系厂家修理。

  5、在急诊室预备脚踏式吸引器、电动吸引器、移动式无影灯、应急备用电源系统,以应对紧急情形。

  手术设备故障应急处理

  目的:

  本预案是为手术设备发生故障时,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保证病人一辈子命安全制订的应急处理方案。应急预案:

  1、操作人员应熟知相关手术设备使用性能及严守安全操作规范。

  2、对手术无影灯、吊塔、电刀、手术床(含产床)、麻醉、监护、胎心监护等设备设施定期检查,发觉故障赶忙停用并报修理工程师或联系厂家进行修理。

  3、对需进行国家强制检定的设备,必须获得国家相关部门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4、在手术过程中如遇设备故障,应赶忙更换备用设备,修理工程师须在接到报修后10分钟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如现场无法处理的应在手术室进行故障设备登记,并尽快组织人员修理或联系厂家修理。

  5、在手术室预备脚踏式吸引器、电动吸引器、移动式无影灯、应急备用电源系统,以应对紧急情形。

医疗应急预案 8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保障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以下简称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各项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提高卫生部门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医疗卫生救援水平,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突发公共事件所导致的人员伤亡、健康危害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执行。

  1.4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明确职责;依靠科学、依法规范;反应及时、措施果断;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平战结合、常备不懈;加强协作、公众参与。

  2、医疗卫生救援的事件分级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导致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情况将医疗卫生救援事件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2.1特别重大事件(Ⅰ级)

  (1)一次事件出现特别重大人员伤亡,且危重人员多,或者核事故和突发放射事件、化学品泄漏事故导致大量人员伤亡,事件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请求国家在医疗卫生救援工作上给予支持的突发公共事件。

  (2)跨省(区、市)的有特别严重人员伤亡的突发公共事件。

  (3)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2.2重大事件(Ⅱ级)

  (1)一次事件出现重大人员伤亡,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

  5例的突发公共事件。

  (2)跨市(地)的有严重人员伤亡的突发公共事件。

  (3)省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2.3较大事件(Ⅲ级)

  (1)一次事件出现较大人员伤亡,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3例的突发公共事件。

  (2)市(地)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较大突发公共事件。

  2.4一般事件(Ⅳ级)

  (1)一次事件出现一定数量人员伤亡,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1例的突发公共事件。

  (2)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一般突发公共事件。

医疗应急预案 9

  为进一步做好医疗废物的管理,避免因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件导致人身伤害和社会危害,根据《医疗废物处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在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时,应当采取应急控制措施,做到早报告、早处理,减少或防止污染扩散。

  一、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件时当事人员应立即报告分管院长,并通知医院防保等有关人员到达现场协助对污染区进行保护性封锁,严格控制无关人员出入污染区,避免造成污染扩散和周围人员伤害。

  二、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污染现场进行封锁,做好防护,并迅速组织人员对溢出、散落的医疗废物迅速进行收集、清理,对污染地点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尽可能减少污染扩散,保护好周围人群。

  三、对溢出、散落的医疗垃圾迅速进行收集、清理和消毒处理,同时根据污染情况,采取安全有效的处理方法进行场地消毒。消毒工作应由污染较轻区域向污染较重的区域进行,待彻底清洁和消毒后,再对清扫工具进行消毒。

  四、清理人员在进行清理工作时,必须穿戴防护服、手套、口罩等防护用品。清理工作结束后,用品和用具必须进行消毒处理。

  五、如果在处理过程中,清理人员的.身体不慎受到伤害,应及时按照职业防护应急处理流程进行紧急处理。

  六、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应按国务院颁布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卫生部颁布的《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48小时内上报卫生局及环保局等有关上级主管部门。

  七、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导致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应当在24小时内向卫生局、环保局报告,并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发生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有证据证明传染病传播的事故有可能发生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规定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八、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环境污染事故时,由感染管理科协同相关部门及时对事件进行调查分析,确定事故性质,明确责任人应承担的责任,并按相关制度追究其事故责任,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预防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并写出总结报告。

医疗应急预案 10

  一旦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或意外事故发生(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

  1、立即上报总务科、感染管理科、主管院长。并应当在48小时内上报区卫生局和区环保局,调查处理工作结束后再次报告。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应当在24小时内上报区卫生局和区环保局。并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

  2、由总务科、医院感染管理科及有关科室组成调查小组,必要时请求上级部门协助。

  3、调查确认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

  4、根据医疗废物性质进行相应的处理方案。

  5、尽快组织相关人员对医疗废物事故区域采取紧急安全处置措施,必要时封锁事故区域,以防扩大。

  6、对被医疗废物污染的区域进行处理时,应当尽可能减少对病人、医务人员及其他人员、环境的影响。

  7、对感染性废物污染区域进行消毒时,消毒工作应从污染最轻区域向污染最严重区域进行,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过的工具也应当进行消毒。

  8、采取适当的安全处置措施,对泄露物及受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消毒或者其他无害化处置,必要时封锁区域,以防扩大污染。

  9、处理人员必须做好自身的卫生安全保护后才能进入现场工作。

  10、事后必须对医疗废物事件的起因作相应调查,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对相关人员作相应的责任评估进行必要的奖罚处理。

  1、全体工作人员应自觉严格遵守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切实做好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

  2、任何人发现有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的现象,可直接报后勤保障部或院总值班室,接报人应立即向分管院领导汇报。

  3、院“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确定流失、泄漏、扩散的'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对现场进行必要的消毒处理和相应的补救措施。并在48小时内向县卫生局、县环保局报告。

  4、采取适当的安全处置措施,对泄漏及受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消毒或者其他无害化处置,必要时封锁污染区域,以防扩大污染。

  5、消毒工作从感染性废物污染最轻的区域向污染最重的区域进行,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过的工具进行消毒。

  6、调查处理工作结束后,对事件的起因进行调查,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

  7、发生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传染病传播事故,或者有证据证明传染病传播的事故有6、调查处理工作结束后,对事件的起因进行调查,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

  7、发生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传染病传播事故,或者有证据证明传染病传播的事故有可能发生时,应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规定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8、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1人以上死亡或3人以上健康损害的,应在12小时内向县卫生局报告。若导致3人以上死亡或10人以上健康损害的,应在2小时内向县卫生局报告。 9、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损伤后的处理方法:

  a)可用肥皂水、清水、无菌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粘膜。

  b)如有伤口,应当在伤口旁端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液和流动水进行冲洗;禁止进行伤口局部的重力挤压。

  c)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当用消毒液,如:75%酒精,0.5%碘伏等浸泡或涂抹消毒并包扎伤口;被暴露的粘膜,应当反复用生理盐水冲洗。

  d)保留物品,以便辨认其传染性。

  e)向保健科汇报。内容包括发生时间、发生地点、直接参与人及其相关的情况。

  f)根据具体情况尽快采取医疗措施,医学观察。

  10、对破碎体温计、血压计泄漏的水银收集方法:①收集人需佩带口罩、手套,用硬纸片做成小套,收集散落的水银珠;

  ②将套内收集的水银珠放进有盖的小药瓶中,药瓶中须放有一定量的水;

  ③将小药瓶送医院设备科仪器维修部保管。

  一、前言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我院的相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二、目的

  确保一旦发生医疗废物意外事故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迅速将意外事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防止意外事故对人体伤害或环境污染扩大,尽最大努力减轻其危害程度。

  三、预案启动条件

  凡在我院范围内发生医疗废物意外事故,即启动本预案。

  四、医疗废物意外事故是指:

  医疗废物未按《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办法》要求处理而发生的流失、泄漏、扩散和人体伤害。

  五、对策与措施

  (一)、组织领导,部门配合

  当发生医疗废物意外事故时,事故发生科室应及时报告科室领导及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办公室,办公室及时报告院领导,由院领导统一部署应急处理工作,协调临床科室、医教科、控感办、后勤总务科、保卫科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与分工,做好各项应急处理工作。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以及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和处置效果评价,各部门应服从命令,积极配合。

  (二)、报告

  事故发生科室应于第一时间报告医院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办公室及控感办,并及时报告院领导,由院方按照卫生部《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七条和第八条要求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意外事故情况和调查处理结果。

  (三)、收治暴露人员

  当有人暴露于泄漏或扩散的医疗废物时,及时采取隔离措施,将病人收治于相关业务科室,接受科室应积极治疗、控制病情。 (四)、各部门职责

  当发生意外事故时,事故发生科室应于第一事件按程序进行报告,并争取时间积极采取相应的消毒隔离措施处理事故现场,控制事故扩大化。总务后勤务负责提供人力物力和医疗废物技术支持,处理事故现场,配合事故发生科室追回流失的医疗废物;控感办负责提供现场消毒隔离及个人防护技术支持;感染科、皮肤科等临床科室应做好急救准备;其他部门和科室应服从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办公室的指挥调度。 (五)、消毒隔离防护要求

  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扩散时,根据医疗废物性质及时对被污染的环境进行空气、物品和人员隔离,对隔离区域进行空气、物品及物品表面消毒;发生人体污染时应及时进行清洗和消毒后在考虑收住相关业务科室;在应急处理现场时,各类人员应采取呼吸道、血液和皮肤粘膜的保护措施。 (六)、宣传教育

  发生意外事故时,在有效范围内进行正面的应对防治知识宣传教育,稳定公众情绪,保障正常的医疗秩序。

  六、痕迹管理

  各参与意外事故处置的部门科室,应对其所履行职责和工作进行认真记。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发生的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及其他突发事件导致不良事件的发生,指导和规范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后的应急处理工作,提高应对能力,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处置有力、依法规范、依靠科学的应急处置体系,最大限度地减少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对公众健康和国家财产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心健康与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秩序,特制订本预案。

  1、工作原则:预防为主,规范管理;科学应对,分级负责。 2、成立医疗废物处置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发生医疗废物处置突发事件的紧急处理。

  3、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

  4、根据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机构内处置过程中所需要的专业技术、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和紧急处理知识等,制定工作人员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

  5、发现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应当立即向县卫生局、环保局报告,并向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通报。

  6、应急处置,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求援;同时向县卫生局、环保局报告,并向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通报。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及时采取紧急处理措施:(1)、确定流失、泄漏、扩散的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

  (2)、组织有关人员尽快对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扩散的现场进行处理;

  (3)、对被医疗废物污染的区域进行处理时,应当尽可能减少对病人、医务人员、其它现场人员及环境的影响;

  (4)、采取适当的安全处置措施,对泄漏物及受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消毒或者其他无害化处置,必要时封锁污染区域,以防扩大污染;

  (5)、对感染性废物污染区域进行消毒时,消毒工作从污染最轻区域向污染最严重区域进行,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过的工具也应当进行消毒;

  (6)、工作人员应当做好卫生安全防护后进行工作。处理工作结束后,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事件的起因进行调查,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预防类似事件的发生。

  (7)、水源污染如发生水源污染,立即向环保局报告,组织有关人员尽快对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扩散的现场进行处理。 (8)、加强检查,确保措施落实要依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定期、不定期组织人员对本单位医疗废物管理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9)、要对所辖区域的村卫生室医疗废物管理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同时上报。接受县卫生监督所对本辖区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消毒、疫情报告及预防控制等工作的卫生监督和执法稽查。

  (10)、做好物质储备,保障经费要合理安排应急工作经费,做好各类应急物资储备,包括防护用品、消杀药械等物资。

医疗应急预案 11

  本预案适用于本乡域内突发公共事件所导致的人员伤亡、健康危害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本乡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按照有关预案规定执行。

  一、医疗卫生救援的事件分级

  根据突发事件导致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情况将医疗卫生救援事件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1、特别重大事件(Ⅰ级)

  (1)一次事件伤亡100人以上,且危重人员多,或核事故和突发放射事件、化学品泄露事故导致大量人员伤亡,市人民政府和市卫生行政部门请求国家在医疗卫生救援工作上给予支援的突发事件。

  (2)跨市的有特别严重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 (3)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特别重大突发事件。

  2、重大事件(Ⅱ级)

  (1)一次事件出现重大人员伤亡50人以上、99人以下,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5例的突发事件。

  (2)跨县的有严重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

  (3)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重大突发事件。

  3、较大事件(Ⅲ级)

  (1)一次事件伤亡30人以上、49人以下,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3例的突发事件。

  (2)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较大突发事件。

  4、一般事件(Ⅳ级)

  (1)一次事件伤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1例的突发事件。

  (2)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一般突发事件。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1、医疗卫生救援组织机构

  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县卫计局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承担突发事件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和伤病员转运工作,任何医疗卫生机构不得拒绝因突发事件所致伤病员的救治。

  领导小组:

  组长:______________副组长:______________成员:______________

  2、医疗卫生救援队伍

  医疗卫生救援队伍由医疗卫生救援机构中具有现场急救和丰富临床经验的医护人员组建,主要承担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社会安全等事件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时的医疗救援任务。队伍配备救护车及相应器材设备。

  3.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

  领导小组根据医疗卫生救援工作需要,在突发事件现场设立医疗卫生救援现场指挥部,由现场由组长担任总指挥,统一指挥、协调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4、应急联动

  在乡政府的统一领导指挥下,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之间建立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协调联动机制。与救援中心(120)与110、119、122等专业机构建立信息互通和应急联动机制。

  三、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和终止

  1、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分级响应

  Ⅰ级响应

  遇到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启动Ⅰ级应急响应时,配合国家、市、县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要求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Ⅱ级响应

  遇到重大突发事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时,配合国家、市、县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要求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Ⅲ级响应

  遇到重大突发事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时,配合国家、市、县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要求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Ⅲ级响应的启动

  发生较大突发事件,需要启动Ⅲ级医疗卫生救援时,应立即启动医疗卫生救援应急的Ⅲ级响应。

  Ⅲ级响应行动

  在县级医疗救援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迅速向现场派出医务人员,组织和指挥医疗卫生救援机构和队伍开展现场医疗卫生救援,组织专家对伤病员及救治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并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有关处理情况。

  Ⅳ级响应

  (1)Ⅳ级响应的启动

  发生一般突发事件,需要启动Ⅳ级医疗卫生救援时,应立即启动医疗卫生救援应急的Ⅳ级响应。

  (2)Ⅳ级响应行动

  在县级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迅速组织医疗卫生救援机构开展突发事件的现场处理工作,组织医务人员对伤病员进行及时救治,组织专家对伤病员及救治情况进行调查、确认和评估。同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区医疗救援领导小组报告有关处理情况。

  2、现场医疗卫生救援

  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在接到救援指令后要及时赶赴现场,并根据现场情况全力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在实施医疗卫生救援的过程中,既要积极开展救治,又要注重自我防护,确保安全。

  为了及时准确掌握现场情况,做好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工作,使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紧张有序地进行,领导小组要在事发现场设置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主要或分管领导要亲临现场,靠前指挥,减少中间环节,提高决策效率,加快抢救进程。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要加强与现场各救援部门的沟通与协调。

医疗应急预案 12

  随着社会的发展,医疗废物的数量越来越多,而且它所携带的危害性也越来越大。而面对突发的医疗废物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显得尤为重要。本文将介绍医疗废物应急预案的最新范本,以便有关管理部门和医疗机构在应急情况下制定和执行有效的应急预案。

  一、应急预案的必要性

  医疗机构不可避免的产生医疗废物,如操作室废弃物、感染性医疗废物、化学药品废物、辐射物品等。这些废物的不当处置将会对环境和人类的健康造成严重危害。一旦发生医疗废物事故,将会对社会治安和生态环境带来极大的影响,可能导致恶劣后果。为了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的危害,制定和实施应急预案尤为重要。

  二、医疗废物应急预案最新范本

  1、应急预案制定的目的:全面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产生事故,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置,保护环境和人类的健康。

  2、应急预案的组成:

  (1)医疗部门领导组成:确立医疗废物医疗废物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应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挥。

  (2)信息系统:包括应急信息的收集、分析、发布、交流和应急指挥中心系统的保障。

  (3)物资储备与采购:采购相关物资、设备和器材以保障应急工作的顺利进行。

  (4)应急队伍的组建:组建应急队伍和宋体应急专家库,进行应急救援和技术指导。

  3、应急程序:

  (1)应急响应的级别划分:根据不同危险类型,将医疗废物应急工作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2)应急措施的实施:根据不同的应急级别,制定不同的'应急措施,包括紧急转运、暴露控制、紧急处理等应急措施。

  (3)应急预案的评估与修订:对医疗废物应急预案进行定期的评估与修订,确保应急预案的适应性和有效性。

  4、应急人员的培训:

  对医疗废物应急预案的执行需要有相关人员的支持与配合。应对该方面的要求,医疗机构应对医院工作人员进行相应的培训,帮助医务人员了解医疗废物的分类、产生危害、处理方法及操作注意事项。

  三、结语

  医疗废物是人类生存环境的一部分,必须做好其应急预案,以避免因医疗废物造成环境污染和人民健康损害等问题发生。应急预案不仅应有实际的操作指导,还应形成与个关键人员的密切联系。操作流程被完全理解,且在发生应急情况时能够迅速地采取对应的措施。因此,在医疗废物预防和控制方面,应急预案的重要意义不能被低估。

医疗应急预案 13

  为了贯彻落实《防震减灾法》、《XX省防震减灾条例》和《XX县地震应急预案》,提高破性地震应急工作的水平,保障地震损失发生后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提高我院应对地震损失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医疗救援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结合我院人事变动情况,特修订本预案。

  一、成立医院抗震救灾领导小组

  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

  下设办公室、医疗救护组、疫情报告组、后勤保障组。

  (一)办公室

  主任:XXX

  副主任:XXXX

  成员:XXX、XXX、XXX

  (二)医疗救护组(两个小分队)

  第一分队:

  组长:XXX

  副组长:XXX

  队员:XXX、XXX、XX

  第二分队:

  组长:XXX

  副组长:XXX

  队员:XXX、XXX、XX

  (三)疫情报告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队员:XXX、XXX、XX

  (四)后勤保障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队员:XXX、XXX、XX

  二、各工作组工作职责

  (一)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在县委、县及县卫计委的领导下,完成各项指令性工作。

  2、部署、指挥医院各项抗震救灾工作,做好抗震救灾防疫工作,重点组织好伤病员的紧急救治工作。

  3、组织、调度全院的卫生、防疫工作,确保无传染病流行与蔓延;配合上级部门组织开展自救、互救及他救工作。

  (二)办公室工作职责

  职责:

  1、组织实施本预案,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2、负责地震指令的发布,制定地震救灾时医院有关各种条例、规定、措施等,对医院地震损失损失、人员伤亡的上报、对外联络。

  3、统部署医院现场灾情的评估和实施抢险救灾工作。

  4、草拟并及时向院领导小组、县卫计委和县报送震情,灾情及救灾工作报告。

  5、统安排、调用、分配资金、物资、药品、设备、器材等。

  6.协调各小组相关事宜;协助领导小组指挥和调动各职能小组的工作。

  7.负责宣传稿件和总结的书写,做好媒体的接待和采访安排。

  8.做好有关文件及各种文字材料的起草、送审、印发,做好有关救灾会议的通知、人员召集、记录等工作;

  9.负责收集各小组上报的救灾情况,并负责汇总统计后呈报上级部门。

  10、督促各科室、各部门做好救灾通讯的.准备工作,组织人员24小时值班。

  (三)医疗救护组工作职责:

  抢救震时受伤的院内人员,震后院内危重伤员外送、筹集药品、医疗器械,死亡尸体的处理,组成医疗队随时接受县卫计委指派医疗救助任务。

  24小时待命,按抗震救灾领导小组指令进行活动,无条件服从卫生行政部门或部门的调度,主要负责伤员的现场急救、病员的转送及院外、院内救治等。

  (四)疫情报告组职责:

  1、组织、协调实施医院的卫生防疫工作,指导各科室开展抗震救灾卫生防疫工作,并进行技术指导。

  2、组织人员根据上级要求对集中灾民安置点、临时垃圾堆放地、公共场所杀灭病媒生物及消毒工作。

  3、根据上级安排和部署设立固定或流动医疗点,为抗震救灾工作人员和灾民提供防病、治病等医疗服务。

  4、配合防疫部门做好实施疫情监测、传染病防治和传染病疫点处理工作。

  5、在抗震救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配合做好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五)后勤保障组职责

  1.做好抗震救灾药品、物品、医疗用品等物资储备和发放准备工作,保障救灾期间药品、物品及各类医疗器材等的正常供应。

  2.做好卫生防疫所需物品、消毒药品的供应和发放。

  3、做好救护车辆及交通车辆的调度工作。

  4、配合做好伤病员安置工作。

  5、做好医院内伤病员的安置和转移工作,确保伤病员的生命安全。

  6、保证灾区用电、用水、饮用水、工作人员和病人伙食的供应。

  7、做好灾区医疗废物应急处置方案,按要求做好医疗废物专职管理和消毒工作。

  三、临震应急工作任务

  (一)县发布震预报后,院内各抗震救灾工作组立即进入各自岗位,全院工作实行集中领导,实施院地震应急预案,全院所有部门和人员无条件服从领导小组新的调动或待命。

  (二)在临震应急期内,抗震救灾领导小组根据县发布应急期时间一般为10天或以县发布的应急期天数为准,并根据预报地震震级的大小和我院工程设施情况,决定职工、患者及家属是否进行避震疏散。老弱病残者是否转移,或听从县指令,再定疏散,转移等项工作。

  (三)院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在临震期内,有权在院内紧急调用一切物资、设备、车辆、通讯、人员和占用场地,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阻拦。

  (四)地震时全院职工、患者、家属等所有人员就近避震,利用有利地形、地物保护自己,保护重要设施和个人安全,以减少伤亡。

  四、现场医疗卫生救援

  1、现场救援。地震损失的现场医疗救援应在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的统指挥下进行。医疗救援队伍进入灾区后,在救灾部门抢险救援人员支持帮助下,首先搜寻、集中伤员,然后检伤分类,先重后轻,现场抢救,及时转送。

  2、检伤分类。医护人员按照国际统的标准进行检伤分类,分别用蓝、黄、红、黑4种颜色的腕带,对轻、重、危重伤病员和死亡人员作出标识,以便后续救治辨认或采取相对的措施。以保证危急伤员、有抢救价值的伤员优先得到抢救,一般伤员得到及时治疗。

医疗应急预案 14

  目的:

  本预案是为放射、放疗设备发生故障时,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保证病人一辈子命安全制订的应急处理方案。

  应急预案:

  一、故障处理原则

  1、及时分析故障缘故,修理工程师进行必要的操作和调整。如无法及时排除障碍应赶忙向上级或相关职能部门汇报,并通知登记台做好相应的处理措施;

  2、遇到威逼人身、设备安全,且无法排除故障时,应赶忙停用设备,并

  向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职能科室汇报,报备修理。

  3、如医院自身无法解决的故障,应及时上报资装办主管修理副主任,并于厂家联系修理,修理过程及结果需存档备案。

  二、分类处理预案

  1、 DR、RF、MG故障

  1)患者信息无法下载、图像信息无法上传

  处理方式:A检查网线接口、B重置程序、C通知系统爱护员

  2)球管不曝光

  处理方式:A检查操作界面状态、B检查操纵面板状态、C查看球管位置、D重置电源、E通知工程师

  3)图相信丢失

  处理方式:A重置电源、B通知工程师

  2、 CT故障

  1)患者信息无法下载、图像信息无法上传

  处理方式:A检查网线接口、B重置程序、C通知系统爱护员

  2)移动检查床卡死

  处理方式:A重置检查床电源、B通知工程师

  3)组合机头不曝光

  处理方式:A检查操作界面状态、B检查操纵面板状态、C检查组合机头状态是否过热、D通知工程师

  4)图像信息丢失

  处理方式:A重置电源、B通知工程师

  3、 MRI故障

  1)患者信息无法下载、图像信息无法上传

  处理方式:A检查网线接口、B重置程序、C通知系统爱护员

  2)移动检查床卡死

  处理方式:A重置检查床电源、B通知工程师

  3)线圈工作故障

  处理方式:A检查操作界面状态、B检查接口、C检查冷却系统是否过热、D通知工程师

  4)图像信息丢失

  处理方式:A重置电源、B通知工程师

  4、后装机、直线加速器等设备

  1)加强对放射源的监管,在设备修理及移机过程中制定相应的紧急应急措施

  5、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在作出判定无法修复时第一时刻与厂家联系并上报医务办

医疗应急预案 15

  (一)编制目的

  指导和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建立统一、快速、高效的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对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社会秩序。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浙江省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药品(医疗器械)在正常使用中造成社会公众病亡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快速反应。把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事发前要采取防范措施,事发后要迅速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危害和影响。

  2.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坚持统一领导,按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实行分级管理。

  3.严密监测,群防群控。加强日常监测,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对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加强群防群控,有序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参与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的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

  4.依靠科技,有效处置。发挥专家在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中信息研判、决策咨询、专业救援、应急抢险、事件评估等方面的作用。妥善处理应急措施与常规管理的关系,合理把握非常措施的运用范围和实施力度,使应对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一、事故分级

  按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分为四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Ⅰ级)

  1.事故危害特别严重,对全省及其他地区造成严重威胁,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的;

  2.发生跨地区(香港、澳门、台湾)、跨国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造成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的;

  3.出现药品(医疗器械)群体不良反应的人数超过5O人,且有严重不良事件(威胁生命,并有可能造成永久性伤残和对器官功能产生永久损伤)发生,或伴有滥用行为;

  4.出现3例以上死亡病例的;

  5.国务院或者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认定的其它特别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

  (二)重大事故(Ⅱ级)

  1.事故危害严重,影响范围涉及省内2个以上市级行政区域的;

  2.超出市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

  3.药品(医疗器械)群体不良反应发生率高于已知发生率2倍以上;不良反应发生人数30人以上5O人以下,且有严重不良事件(威胁生命,并有可能造成永久性伤残和对器官功能产生永久损伤)发生,或伴有滥用行为的;

  4.出现死亡病例的;

  5.省政府或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认定的其它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

  (三)较大事故(Ⅲ级)

  1.事故危害较为严重,影响范围涉及2个以上县级行政区域的;

  2.超出事发地县级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

  3.药品(医疗器械)群体不良反应发生人数2O人以上3O以下,且有严重不良事件(威胁生命,并有可能造成永久性伤残和对器官功能产生永久损伤)发生;

  4.市政府认定的其它较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

  (四)一般事故(Ⅳ级)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县级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乡镇的;

  2.药品(医疗器械)群体不良反应发生人数10人以上20人以下;且有严重不良事件(威胁生命,并有可能造成永久性伤残和对器官功能产生永久损伤)发生;

  3.县级政府认定的其它一般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市应急指挥部

  较大以上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发生后,成立市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指挥部),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负责全市较大以上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挥。

  1.市应急指挥部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担任副总指挥,成员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委宣传部、市经贸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局等部门组成。

  2.市应急指挥部职责

  (1)领导、组织、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负责事故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

  (3)负责事故的重要信息;

  (4)审议批准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交的应急处理工作报告等重要事宜;

  (5)向市政府及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等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3.市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1)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拟定预防和控制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等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预案;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工作;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的日常监测,及时掌握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件发生、发展动态;负责组建应急处置队伍,做好经常性的培训工作和演练工作并处于良好的应急状态;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件的调查、裁定、处理等工作。

  (2)市委宣传部:负责协调制定新闻信息方案及对外宣传口径,协调、组织药品安全事故的新闻信息,及时、准确、全面报道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件控制的措施及处置情况,正面引导群众,做好正确舆论导向工作。

  (3)市经贸委: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物资的协调、组织和供应。

  (4)市教育局:配合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学校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处置工作;做好在校学生、教职工的宣传教育和自我防护工作。

  (5)市公安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涉嫌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做好治安管理工作,必要时及时封锁有关现场,搞好交通疏导,保障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件处置的车辆、工作人员迅速抵达事发现场。

  (6)市财政局:负责及时落实预防和控制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的相关预算和资金。

  (7)市卫生局: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病员救治等工作;协助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的调查和裁定工作。

  (二)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市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负责处理市应急指挥部的日常事务和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分管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相关处室负责人组成。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贯彻落实市应急指挥部的各项部署;

  2.检查督促各县(市、区)、各单位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防止蔓延扩大;

  3.向市政府、市应急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报告、通报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情况;

  4.配合市委宣传部做好信息审核工作;

  5.组织建立和管理市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专家库;

  6.完成市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应急处置工作组

  市应急指挥部可根据应急处置的实际需要,在本预案启动后,决定成立药品(医疗器械)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组。

  1.药品(医疗器械)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组由事故调查与咨询、行政监管、医疗救治三个工作小组组成。在市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立即按预案明确的职责要求,实施应急处置,并随时将处理情况报告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药品(医疗器械)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组职责

  (1)事故调查与咨询组。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市卫生局配合,调查事故发生原因、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定现场抢救方案提供依据,并在事故结束后作出调查结论;组织协调事发地县(市、区)政府实施救援工作,监督救援措施的落实,评估事故造成的影响,提出事故防范的意见。

  (2)行政监管组。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依法实施行政监督、行政处罚,监督召回有关药品、医疗器械,严格控制流通渠道,及时移送相关案件,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

  (3)医疗救治组。由市卫生局负责,迅速组织开展医疗救治工作,落实救治措施。

  (四)县(市、区)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

  一般以上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县(市、区)政府应成立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应急指挥部由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有关成员单位组成,其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县级食品药品监管局。

  (五)业务技术机构

  市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机构负责上市后药品和医疗器械的不良事件信息收集、评价、上报与技术组织工作,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完成相应工作。

  市药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机构负责药品与医疗器械的质量检测与结果上报,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完成相应工作。

  三、预警与报告

  (一)预警

  1.监测网络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应建立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信息体系,完善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药物滥用监测信息网络,有计划地开展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安全隐患的监测、预测和分析工作,全面掌握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状况、发展事态;要加强日常监管,逐步建立健全药品(医疗器械)信息数据库和信息报告系统,不断完善网络建设,实现信息的快速传递和反馈,提高预警和快速反应能力。

  2.必要时,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可组织相关单位和专家,对监测到的各类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件进行预测分析。预测分析主要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事件的基本情况和可能涉及的因素,如发生的时间、地点、所处的环境条件及可能引发的次生、衍生危害等;

  (2)事件的危害程度,如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造成的危害等;

  (3)事件可能达到的等级,以及需要采取的应对措施。

  3.信息通报

  对有安全患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应及时向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以及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卫生行政部门进行通报。对于较大以上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及时联系市委宣传部组织召开新闻发会,向社会公布,借助多种渠道和方式对药品(医疗器械)可能引起的安全性问题进行详细说明,务必使公众了解身边可能存在的药品(医疗器械)安全隐患。

  (二)报告

  1.报告

  (1)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医疗卫生、戒毒等机构发现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后,及时向所在地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不得瞒报、迟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迟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2)事发地县(市、区)政府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接到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报告。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和相关部门在接到较大以上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市政府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和向相关部门通报。

  2.报告要求

  (1)初次报告。应尽可能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存在隐患、伤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已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和请示解决的问题等。如有可能应当报告事故的简要经过,初次报告要做到快速、准确。

  (2)阶段报告。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等,阶段报告要做到系统、全面。

  (3)总结报告。及时对事故的处理工作进行总结,包括事故鉴定结论,分析事故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四、应急响应

  (一)先期处置

  1.发生或可能发生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的信息得到核实后,由事发地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组织有关部门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

  2.在采取先期处置措施的同时,事发地县(市、区)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要对事件的性质、类别、等级、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进行初步评估,并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报告。

  (二)分级响应

  1.在采取先期处置措施的基础上,根据事发地县(市、区)政府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报告的情况,达到一般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件标准的,启动县级(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本预案视情启动。达到较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件标准的,应立即启动本预案,事发地县(市、区)政府必须立即启动县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及时向市政府及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报告事态发展情况和事件处理情况。

  2.市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态发展情况评估预测,药品安全事件达到重大、特别重大药品安全事件标准的,在启动本预案的同时立即报请市政府向省政府报告,请求启动省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3.本预案启动后,市应急指挥部要立即组织事发地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预案要求,研究部署各种行动方案,责成有关部门和单位领导及工作人员立即进入工作岗位,做好应急处置的各项工作。

  (三)预警

  1.市、县(市、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过监测、得到报告或专家分析,对可能或已经发生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件,要根据该事件可能发生、发展趋势、危害程度及等级,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按照规定药品(医疗器械)安全预警信息。

  2.预警信息的'内容包括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的类别、可能波及范围、可能危害程度、可能延续时间、提醒事宜、应采取的相应措施等。

  3.药品安全预警信息的、调整和解除,可以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电台、信息网络宣传车、警报器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于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有效公告方式。

  (四)响应的升级与降级

  当药品安全事故随时间发展进一步加重,并有蔓延扩大的趋势,情况复杂难以控制时,应当报本级应急指挥部或上级有关部门审定,及时提升预警和响应级别;对事故危害已迅速消除,不会进一步扩散的,经本级应急指挥部审定,降低响应级别或者撤销预警。

  (五)响应终结

  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事发地政府或应急指挥部根据专家组咨询评估意见,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报上级政府或上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批准,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五、应急保障

  (一)医疗保障

  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害的,卫生行政部门应急救援工作应当立即响应,救治人员应当立即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工作。经贸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及时调集必需的药品、医疗器械等资源,支援现场救治工作。

  (二)技术保障

  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的技术鉴定工作必须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和相关领域专家承担。当发生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时,受市、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委托,立即开展检测、评估工作,为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定性提供科学依据。

  (三)经费保障

  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所需资金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提出预算,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给予合理保障。处置药品安全事故所需财政负担资金,按照事权、财权划分原则,由各级财政分级负担。

  (四)治安维护

  应急预案启动后,公安部门应立即启动治安应急保障行动方案和有关预案,指导和支持现场治安保障工作。根据应急需要,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调动力量参与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和治安维护,依法打击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发生过程中的违法犯罪活动。

  (五)演练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会同市级有关部门指导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演练工作。组织全市性和区域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的应急演练,以检验和强化应急准备、协调和应急响应能力,并对演练结果进行总结和评估,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

  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结合应急预案,统一组织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的应急演练。

  有关企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自身特点,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本单位的应急救援演练。

  (六)宣教培训

  市、县(市、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当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应急处置组织实施技能和水平。重视对广大消费者进行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消费者的风险和责任意识,正确引导消费。

  六、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善后处理工作由事发地县(市、区)政府负责,市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提供必要的支持。对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造成伤亡的人员及时进行医疗救助或按规定给予抚恤,对造成生产生活困难的群众进行妥善安置,对紧急调集、征用的人力物力按照规定给予补偿。市政府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下达救助资金和物资,民政部门要严格管理社会救助资金和物资;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加强监督力度,确保政府、社会救助资金和物资的公开、公正和合理使用。保险监管部门应会同各保险企业快速介入,及时做好理赔工作。高度重视和及时采取心理咨询、慰问等有效措施,努力消除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给人们造成的精神创伤。

  造成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受害人给予赔偿。

  (二)责任与奖惩

  对参加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并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的预防、通报、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者迟报、瞒报、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调查评估和总结

  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对事故发生的起因、性质、影响、后果、责任和应急决策能力、应急保障能力、预警预防能力、现场处置能力、恢复重建能力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并按规定上报。

  七、附则

  (一)名词术语

  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诊断药品等。

  医疗器械,是指单独或者组合使用于人体的仪器、设备、器具、材料或者其他物品,包括所需要的软件;其用于人体体表及体内的作用不是用药理学、免疫学或者代谢的手段获得,但是可能有这些手段参与并起一定的辅助作用;其使用旨在达到下列预期目的:

  1.对疾病的预防、诊断、治疗、监护、缓解;

  2.对损伤或者残疾的诊断、治疗、监护、缓解、补偿;

  3.对解剖或者生理过程的研究、替代、调节;

  4.妊娠控制。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二)预案管理和更新

  本预案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制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各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根据本预案,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备案。

  本预案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进行调整和修订。

  (三)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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