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应急预案

时间:2025-12-20 05:42:26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施工单位应急预案

  在生活、工作和学习中,难免会面对无法预料的突发事件,为了可以第一时间作出应急响应,总不可避免地需要事先编制应急预案。那么应当如何编制应急预案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施工单位应急预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施工单位应急预案

施工单位应急预案1

  一、工程目标

  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或消除施工工作中可能发生的职业健康安全紧急情况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避免或减少可能伴随的职业健康安全影响,特制定本预案。

  二、应急情况

  本应急预案包括以下紧急或意外情况:

  1、高空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触电、坍塌等造成的`人员伤亡;火灾、爆炸事故;

  2、重大施工机械设备事故;

  3、集体食物中毒与中暑、施工中毒与窒息事故;

  4、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

  三、职责

  总部设应急领导小组,隶属于总部安全生产委员会,其组成及主要职责如下(项目部设立相应的应急小组,其组成及主要职责在项目应急预案中明确):

  1、主管生产的领导

  全面负责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应急处理的指挥和协调,向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局长报告应急处理工作;

  2、工程技术部

  协助主管生产的领导,到现场协助指挥和协调,并负责组织应急情况的处理,做好重大事故的救治和善后处理工作。

  3、总工作部

  负责机关火灾、爆炸、集体中毒事故应急准备的管理,检查分公司、项目经理部火灾、爆炸、集体中毒事故应急准备的控制措施。

  4、相关部门

  根据职责分工,协助作好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施工单位应急预案2

  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推进,施工现场安全问题日益凸显,特别是在建筑工程、道路建设等工程中,每年都会发生一些不可预测的突发事件,如天气灾害、人为事故等,严重影响了施工进度和质量。因此,制定一份完整有效的施工单位应急预案对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水平,减少事故发生,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施工单位应急预案的意义

  制定施工单位应急预案有利于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保障水平,减少因事故而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另外,施工单位应急预案也能增强施工人员的应急快速处理能力,保证工程进度的正常进行。

  施工单位应急预案的内容

  施工单位应急预案必须符合实际情况,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应急物资储备、应急处置措施及逃生和疏散等。具体内容如下:

  应急组织机构:制定应急预案的同时,必须做好人员组织分工,在事故发生时第一时间安排并指挥各部门工作,保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有效展开。

  应急物资储备:事故发生时,根据不同类型应急救援工作,预先储备应急物资,如防护用品、工具设施、安全绳索等,以便事故应急救援时能够立即使用。

  应急处置措施:在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中,尽量避免事故的发生,但若不幸发生事故,必须做好应急处置措施。措施包括火警、人员伤亡、设备爆炸等应急处理步骤,以及应急救援工具和器材的使用方法。

  逃生和疏散:在施工现场应设置逃生通道和疏散指示牌,并将逃生和疏散方式告知施工人员。一旦发生事故,施工人员迅速撤离现场,避免发生二次事故,大幅度降低事故损失。

  施工单位应急预案的`实施

  施工单位应急预案在制定完毕之后,还需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应急演练。应急演练时应将预案内容贴到显眼位置,以便施工人员随时能够查阅。应急演练结束后,应检验演练结果,发现问题及时改正,以便在真正的应急事件中能够正确高效地执行应急预案。

  总结

  施工单位应急预案是预防和处理突发事件、保障人员生命与财产安全、维护现场安全的重要保障措施。因此,在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中,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进行有系统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是非常必要的。只有在施工人员的集思广益、团结共同努力下,才能确保施工单位应急预案发挥最大的作用,保证工程如期顺利进行。

施工单位应急预案3

  一、工程概况

  颐和园站位于颐和园路和圆明园西路交叉点东侧的颐和园路南侧,沿颐和园路呈东西方向设置,为地下双层岛式车站,有效站台中心里程为K25+246.449。车站主体工程采用明挖顺作法施工,基坑长178.4米,标准段宽20.9米,端头井宽26.6米。基坑开挖深度标准段为17.05m,端头井为18.03m。

  车站主体采用钻孔灌注桩及旋喷桩围护结构,灌注桩设计桩径800mm,沿车站结构外墙布置,桩间间距1200mm。基坑中部为1#桩,桩长21.05m,共计229根;东、西端头井为2#桩,桩长22.03m,共计125根。钻孔灌注桩采用C25混凝土浇筑,共计3787m3;钻孔灌注桩采用旋挖钻机进行施工。

  二、钻孔桩施工常见事故预防与处理

  钻孔桩作为一种成熟的施工工艺,虽然钻孔灌注桩已经过多年的经验积累和总结,但施工过程中大到断桩小到浮笼等不为人预知的事故还是经常发生。为保证施工质量,特针对施工中可能出现的事故进行分析并制定出相应的处理办法。

  2.1钻孔事故

  成孔质量与操作人员技能水平、工作责任心及质量监控是否到位有密切的关系。施工中可采取以下预防措施:

  2.1.1坍孔预防:施工前应根据地层的工程地质特性拟定钻进措施,选择合理的泥浆参数是预防塌孔的重要一环。护筒在粘土层中的埋置深度不小于1m,防止护筒漏水而造成塌孔。护筒内泥浆面高于地下水位约1.5m,并安排专人补水,以维持孔内必要的水头高度。派专人看管泥浆泵,并与施钻人员密切联系泥浆系统的供应情况,观察泥浆质量(比重、含沙率、胶体率、粘度)和浆面高度,并随时测量和调整。停钻时,发现露浆要及时补充,并及时清除沉淀池内的钻碴、杂物等,保持泥浆纯净。

  2.1.2偏孔预防:平整夯实钻机底座处地层在钻机底部铺设枕木,防止地层不均匀沉降。钻机定位要准确,钻保钻机转盘中心、钻杆中心、护筒中心在同一直线上,避免钻机底座移位。施工中经常检查钻机转盘是否水平,在更换转头或钻孔至孔深的1/2、钻孔结束后及时检查钻垂直度。

  2.1.3钻进过程中如果发生塌孔、偏孔或沿护筒周围冒浆等情况可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处理。在岩层软硬交界处,钻进速度太快或钻孔垂直度控制不力时容易发生偏孔现象。当钻孔倾斜时,将钻头提升至偏孔处,慢速反复挡孔修正。当钻孔倾斜严重纠正无效时,在孔内回填至偏孔处上部约0.5m待沉淀密实后重新钻进。钻孔过程中,如果护筒内水位急剧下降,且伴有气泡冒出,则可能发生了塌孔。轻微塌孔,通过减慢钻进速度、提高泥浆密度等措施通过塌孔处。塌孔严重时,立即停钻回填粘土,待孔壁稳定后再钻进。护筒周围漏浆可用稻草拌粘土堵塞漏洞,无效时应考虑深埋护筒。

  2.1.4钻孔桩在成孔过程中也可能发生卡钻现象。施工中在提钻、下钻时要保持钻杆垂直,动作要谨慎均匀,轻提轻放,不要用力过猛,可有效地防止卡钻现象发生。当发生上卡(提钻受阻)时,不得强行提升钻具,应先设法使钻具活动后再慢慢提升。下卡(钻进受阻)时,可用缓冲击法解除,解除后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后再进行钻进施工。

  2.2水下浇注混凝土事故

  2.2.1剪球时卡管

  在灌注水下混凝土时,经常会产生剪球时卡管的情况,出现为种情况的原因主要有两个。

  (1)剪球制作不合理

  塞球的直径与导管直径差别太小,剪球前由于砂浆或细石料渗入导管与剪球壁之间造成堵塞。这种情况在不浪费混凝土的前提下可采用一定长度(一般比漏斗长2m左右)直径为20~25mm的钢筋捅剪塞,使混凝土下落,也可以利用机械振动使混凝土下落,这利方法要求技术娴熟,以保证混凝土下落时导管回到正常埋管的位置。

  (2)混凝土不合格

  如果开盘后的混凝土坍落度过小或拌和不均匀,加上累积混凝土浇注过程中粗骨料下沉,可能导致漏税斗口处粗骨料相互挤压密实而堵塞漏税斗口,导致剪球后混凝土难以下落。这种情况下可采用与上述相同的方法进行处理,但同时必须注意:

  第一斗混凝土坍落度一般以控制在水下混凝土坍落度规范要求的上限为宜,为确保剪球顺利,可适当控制石料用量,等剪球完成后再按正常的配合比进行配料。如果采取措施后混凝土仍不能下落,时间又长,则只能放弃混凝土,适当清孔或用空压机对孔底进行扰动后重新灌注混凝土。

  2.2.2灌注中途卡管

  因机械故障(如断电等)使混凝土在导管内停留时间过长,或者浇注等待时间过长,部分混凝土已经初凝使下落阻力增大而导致堵管。这种事故宜以预防为主,灌注前应全面检修设备,尽可能使混凝土浇灌连续进行,炎热的`季节在灌注初期混凝土中掺入适量缓凝剂,以避免混凝土过早初凝。

  如果浇注的混凝土厚度在3m以内卡管又无法补救到继续浇混凝土时,停止浇注,拔出导管,采用吸泥机吸出混凝土,并重新进行清孔再浇注混凝土,或者提起钢筋笼,重新下钻头,加大泥浆浓度钻至设计标高并排出已浇混凝土,再按常规办法清孔,重新浇灌。

  2.2.3埋管

  在混凝土浇灌过程中导管无法拔出有两种可能:

  一是钢筋笼制作质量差,部分钢筋脱离主筋后插入导管内。这时应正反转动导管,使导管与钢筋笼分离并居钻孔中心,再继续浇混凝土。

  二是导管埋深过大或混凝土初凝使导管内外摩擦力增大,水下混凝土灌注应严格控制导管埋深,不得大于6m,且不小于1m,为防止混凝土初凝,除适当加缓凝剂外还应振动导管。

  2.2.4浮笼

  浮笼事故在灌注水下混凝土过程中并不少见,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与混凝土的顶推力有关,但预防不力也是一个因素,所以下笼时应采取相对固定措施,尽可能多焊几条主筋在钻机机座上,增大固结力。在灌注过程中混凝土何时接近或进入钢筋笼要做到心中有数。在混凝土面接近或进入钢筋笼时,应保持许可范围之内的较深埋管,并连续浇注混凝土,尽可能减少混凝土从导管底冲出后对钢筋笼的冲击力;当混凝土面进入钢筋笼一定深度后,适当提升导管,以增加钢筋笼的埋深,使混凝土与钢筋笼的握裹力保证钢筋笼不至上浮。施工中如果出现浮笼应尽快处理,扼制继续上浮,最好用多根直径6cm左右钢管套住钢筋笼主筋再将其焊在护筒上,这样不仅可以扼制钢筋笼继续上浮,还能保证钢筋笼上浮时不致过分偏位。

  2.2.5断桩

  断桩产生原因:混凝土坍落度太小,骨料粒径太大,未及时提升导管及导管倾斜,使导管堵塞,形成桩身混凝土中断。混凝土供应跟不上,使混凝土浇注中断时间过长,或提升导管时碰撞钢筋笼,使孔壁土体混入混凝土中,及导管没扶正,接头法兰挂住钢筋笼,均可能形成断桩。断桩的预防与处理方法如下:

  ①严格控制商品混凝土的质量,其塌落度及粗骨料粒径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②拔管时掌握导管埋深,避免导管脱离混凝土面。

  ③当导管堵塞,混凝土尚未初凝时,可吊起一节钢轨或其它重物在导管内冲击,把堵塞的混凝土冲开,使混凝土继续浇注。

  ④如果混凝土发生断桩,可用比原桩稍小的钻头,在原桩位钻孔,至断桩部位以下适当深度时,重新清孔,在断桩部位增加一节钢筋笼,其下部埋入新钻孔中,然后继续浇注混凝土。

  ⑤如果导管接头法兰挂住钢筋笼,钢筋笼埋入混凝土又不深,则可提起钢筋笼,转动导管,使导管与钢筋笼脱离。

  三、钻孔灌注桩质量检测

  3.1检测目的

  对围护桩进行质量普查,检查桩身完整性,判断是否有断桩、夹泥、离析、缩颈等缺陷存在及缺陷位置估计。

  3.2检测方法及频率

  钻孔桩施工完成后,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小应变测试。检验桩身的完整性,检测量不低于桩总数的10%。小应变检测后,当判定桩身可能存在影响水平承载力的缺陷时,应采用钻芯法补充检测,检测量不低于桩总数的2%。

  3.3桩身质量评定

  小应变动测桩身质量评定可分四级:

  ①、无缺陷的完整桩。

  ②、有轻度缺陷,但基本不影响原设计桩身结构强度的桩。

  ③、有明显的缺陷,影响原设计桩身结构强度的桩(可部分利用或降级使用)。

  ④、有严重缺陷的桩(废桩)。

  3.4、检测结果处理

  3.4.1对于①、②类桩,不影响原设计桩身结构,可不做处理。

  3.4.2对于③类桩,应根据检测结果判定缺陷位置,并据此及支护结构位置,确定桩身补强方案。对于不影响支撑位置的缺陷,直接会同设计、监理、业主共同商讨补强措施,并严格实施。对支撑结构位置有影响的缺陷,在设计、监理同意的基础上对支撑位置进行适当改移,并对缺陷采取相应的补强措施。

  3.4.3对于④类桩,应做废桩处理,并在原桩位外侧进行补打桩或增加旋喷桩进行补强。

  四、质量保证措施

  施工中对钻孔灌注桩的主要施工工艺如:泥浆比重及粘稠度、孔内沉渣厚度、钢筋笼的制安、水下混凝土的灌注等工艺严格按技术要求进行控制,并做好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事故的预防工作。出现事故时,严格应急预案进行处理,确保钻孔灌注桩的质量。

施工单位应急预案4

  一、总则

  (一)编制依据

  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修编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突发地质灾害发生或者临灾时的应急处置反应。

  (三)工作原则

  以为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分级管理、属地为主。

  二、组织体系和职责分工

  (一)组织体系

  为加强对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管理,区政府成立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区应急指挥部),具体负责全区突发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

  总指挥长:区政府主管副区长

  副指挥长:国土分局局长

  成员:区委宣传部、区发展计划局、财政局、民政局、国土分局、建设局、水利局、交通局、卫生局、农林局、公安分局、环保分局以及各镇办负责人。

  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分析、判断成灾的原因,确定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方案;部署和组织有关部门和对受灾地区进行紧急援救;协调组织指挥部队参加抢险救灾;指导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做好地质灾害的应急防治工作;处理其他有关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的重要工作。

  区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土分局,办公室主任由国土分局局长兼任。办公室职责:是汇集、上报险情灾情和应急处置与救灾进展情况;提出具体的应急处置与救灾方案和措施建议;贯彻区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协调有关镇办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区应急指挥部或单位之间的应急工作,并督促落实;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分析灾害发展趋势,对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为区应急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组织应急防治与救灾的新闻;起草区应急指挥部文件、简报;负责区应急指挥部各类文书资料的准备和整理归档;承担区应急指挥部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职责分工

  1、国土分局负责做好全区的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工作,指导做好恢复重建的相关工作。

  2、区水利局负责指导汛情监测以及地质灾害引发的次生洪涝灾害处置工作。

  3、环保分局负责做好受灾区域的环境监测与评价工作。

  4、区卫生局负责组织医疗卫生技术力量,做好医疗救护和伤病员抢救工作;监测饮用水,对重大疫情组织实施紧急处理,预防控制疫情发生和蔓延。

  5、公安分局负责维护灾区社会治安,打击各种蓄意扩大传播地质灾害险情的违法行为;必要时,对灾区和通往灾区的道路实行交通管制,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6、区交通局负责组织力量对地质灾害区域内被毁交通设施进行修复,保障地面交通运输畅通。同时,调配紧急救援和撤离人员及疏散所需车辆等运输工具。

  7、区委宣传部负责及时做好新闻媒体的`接待、答复和引导工作。

  8、区民政局负责做好受灾群众的安置,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申请、管理、分配救灾物资并监督使用。

  9、区建设局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因灾受损的各种基础设施尽快加以恢复,积极参与做好各项灾后重建工作。

  10、区发展计划局负责做好重大救灾和应急治理项目计划的协调安排工作,落实有关方面的项目资金。

  11、区财政局负责做好区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资金预算及救灾应急款拨付工作,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2、区农林局负责组织灾区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和扑灭工作,加强动物疫病的监测;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动物疫情的暴发流行;做好灾后农业的查灾工作,指导灾后农业生产的恢复和自救工作。

  13、事发地镇办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灾民的临时生活安置、灾民的转移和应急救助等工作;做好抢险物资和救援工具的供应工作;做好地质灾害现场秩序的维护和善后处理等工作。

  三、地质灾害的预防

  (一)灾害的监测

  各镇办要加快建立以预防为主的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建设,开展地质灾害调查,编制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建设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和专业监测网络,形成覆盖辖区的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对辖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按照防灾预案要求,落实专人做好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预防工作。在监测中发现危险时,须立即按预案制定的预警方式做出预警信号,通知处于危险区域的人员按规定的撤离疏散路线向安全地带撤离。

  (二)信息收集与分析

  各镇办和国土分局要广泛收集整理与突发地质灾害预防预警有关的数据资料和相关信息,进行地质灾害中、短期趋势预测,建立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等资料数据库,实现各部门间的资料共享。

  (三)地质灾害巡查

  各镇办和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和专业监测网络的作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加强对地质灾害重点地区的监测和防范。

  (四)“防灾明白卡”发放

  为提高群众的防灾意识和能力,各镇办和相关部门要根据当地已查出的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将群测群防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落实到村委会主任以及受灾害隐患点威胁的村民,要将涉及地质灾害防治内容的“明白卡”发到村民手中。

  四、灾害的报告

  突发性地质灾害发生后,发生地镇办应立即向区应急指挥部报告,并同时向区应急办报告灾情,区应急指挥部接到中、小型地质灾害报告后,应在30分钟内报区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并根据灾害情况,确定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启动时机。

  灾害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出现的地点和时间、地质灾害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可能引发因素和发展趋势等,对已发生的地质灾害,速报内容还要包括伤亡和失踪的人数以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

  五、应急响应及处置

  应急响应指一旦发生地质灾害或者地质灾害隐患点出现临灾状态时,而采取不同于正常工作程序的紧急防灾和抢险救灾行动,分为险情应急和灾情应急。应急工作遵循分级响应程度,根据地质灾害的等级确定相应级别的应急机构。

  (一)险情应急

  险情应急指地质灾害隐患点出现在短期内可能发生灾害造成人员伤亡或较大财产损失的险情时,即进入险情应急期,所采取的紧急防灾避险行动。

  接到地质灾害险情报告的镇办,应及时上报区应急指挥部。接到报告后,区应急指挥部要立即派出专业人员(专家组)赶赴现场,与事发地镇办一起进行现场调查,核实险情,提出应急抢险措施建议。

  地质灾害险情确定为临灾状态时,事发地镇办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进入工作状态,立即成立现场险情应急抢险指挥部,划定危险区,设立警示标志,启动“防、抢、撤”方案,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情况危急时,应采取强制措施,组织群众疏散避灾。同时,加强监测预报,有序组织防灾各项工作。

  地质灾害险情得到有效控制后,区应急指挥部应按照事发地镇办和专业人员(专家组)建议,确定撤销或者继续保留危险区管制措施,提出下一步防灾、搬迁避让或工程治理措施,并安排有关部门或单位组织实施。

  (二)灾情应急

  灾情应急指地质灾害已发生,即进入灾情应急期,所采取的紧急抢险救灾和防止灾情进一步扩大的行动。

  当发生地质灾害时,区应急指挥部进入工作状态,启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市政府及市国土资源局。同时,迅速派出由国土分局及有关部门组成的应急调查组,立即赶赴现场了解情况,查明灾害类型、规模、成因、预测发展趋势,提出应急防范措施,为抢险救灾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并将灾情调查报告上报市国土资源局。

  由区应急指挥部在灾情发生现场成立现场抢险救灾指挥部,并根据需要和部门分工,设立若干应急工作组。各应急工作组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预警监测,划定危险区和抢险救灾特别管制区,抢救受伤、被埋人员,转移受威胁居民。同时,做好食品、饮水、衣物等救灾物资的调集和发放及死难者的善后处理等工作。

  六、应急保障

  (一)应急队伍、资金、物资、装备保障

  各镇办和国土分局要建立抢险救灾协调工作机制,落实抢险救灾人员,建立抢险救灾应急队伍,要不定期的开展应急抢险救灾演练,确保应急救助手段及时到位。

  地质灾害易发区的镇办要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储备用于灾民安置、医疗卫生、生活必需品、交通通讯等必要的抢险救灾专用物资,保证抢险救灾物资供应;要加强救灾装备建设,配备无线通讯设备、信息传输工具、应急用品、抢险救灾装备等。

  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费用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二)通信与信息传递

  各镇办和国土分局要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系统建设,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把有线电话、移动手机、无线电台及互联网等有机结合起来,建立覆盖全区的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信息网,并实现各部门间的信息共享。

  (三)应急技术保障

  国土分局成立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专家组,为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和应急工作提供技术咨询服务,要和有关单位积极开展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方法、技术的研究,开展应急调查、应急评估、地质灾害趋势预测、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技术的研究和开发。

  (四)宣传与培训

  各镇办和国土分局要加强群众防灾、减灾、自救知识宣传和培训,对广大干部和群众进行多层次多方位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教育,增强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能力。同时,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防治与救灾演习和培训工作。

  (五)新闻信息

  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的按照《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相关要求执行。

  (六)监督检查

  国土分局要加强对各镇办和相关部门的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保障工作的督导和检查,确保地质灾害应急防治责任落实到位。

  七、责任与奖惩

  对在地质灾害应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相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

  对引发地质灾害的单位和个人的责任追究,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相关规定处理;对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中失职、渎职的有关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八、预案管理与更新

  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各镇办,应当参照本预案,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各镇办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国土分局备案。

  本预案由国土分局负责修订更新,修订更新后的预案,报区政府批准。

  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更新期限最长为3年。

施工单位应急预案5

  施工是一个高风险的行业,安全生产是每个施工单位必须重视的问题。施工过程中,难免会出现突发事件,如果没有有效的应急预案,就会导致严重的后果。因此,每个施工单位都应该制定自己的应急预案,以应对各种突发事件。

  应急预案的制定原则

  制定应急预案的前提是对施工现场的风险因素进行评估,确定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要遵循以下原则:

  科学合理:应急预案应以科学、可行和经济的方式制定,确保在最短时间内实现事故处置,最大限度减少损失和伤害。

  系统完整:应急预案应具有完整的制度体系,包括应急救援、指挥管理、信息通信等方面,形成科学、顺畅的指挥体系。

  针对性明确:应急预案的制定应根据施工单位的实际情况以及所处的环境、地域、气象、地质等情况,制定针对性强、具体明确的应急措施。

  实践可行:应急预案的制定要贴近实际,考虑到施工单位的设备、人员、物资等实际情况,确保应急预案能够在实践中可行。

  应急预案的内容

  应急预案的.内容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和突发事件的性质来制定,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组织机构:明确危险源、应急措施及具体的应急处置程序,明确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配套设施等。

  危险源控制:明确警戒线的设置及其范围,建立警戒信号的传递机制。对可能的危险源进行细致的排查,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标识和控制。

  应急救援:明确救援队伍的组成和任务分工,规定各种情况下的救援措施,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和调配机制。

  指挥调度:明确应急指挥机构的组成和职责,指定应急指挥人员和通讯设备。

  应急演练: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完善应急预案,增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危机处理能力,提高应急措施的实战效果。

  应急预案的实施

  应急预案的实施要在突发事件发生时,抓紧组织人员进行处置。在实施应急预案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迅速报告:及时将事件报告到应急指挥中心,快速启动应急预案。

  救援措施:根据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救援行动,实施危险源控制、人员疏散、事故处置等救援措施。

  信息发布:及时向相关部门、媒体和公众发布突发事件的情况,提醒公众采取安全措施。

  总结经验:在事件处理完毕后,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应急预案的各个环节,提高应急处置的效率和水平。

  领导责任制

  在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领导责任制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各级领导要重视应急预案工作,拓展视野,多掌握业务知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增强领导意识。建立和完善领导责任制度,明确各级领导的职责和任务,提高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和实效性。

  结语

  应急预案是施工单位必须制定的一个重要措施,也是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在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中,领导责任制、演练和总结经验都是至关重要的。只有不断完善应急措施,提高应急救援的科学性和实际效果,才能在突发事件中完美处置,保障施工单位的正常运转和人员的安全。

施工单位应急预案6

  维护人民生命财富平安,为防止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方法》市处置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年全市地质灾害概况

  规模皆为小型,年全市发生14起地质灾害。其中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1万元以上的8起。14起地质灾害中,地面塌陷地质灾害5处,山体滑坡地质灾害7处,崩塌2处,累计直接经济损失170.5万元,未造成人员伤亡。地质灾害主要发生在全市各山区、丘陵地带。

  塌陷灾害主要分布在覆盖型岩溶区和矿山开采区;崩塌、滑坡灾害主要发生在山区切坡建房、修路等地段。诱发塌陷的主要因素是集中性强降雨或干旱,年地质灾害主要以突发性的塌陷、小型崩塌、滑坡为主。机井或矿山抽排地下水等引发地下水位大幅变化及矿山采空;诱发崩塌、滑坡地质灾害的主要因素是集中性强降雨,同时,与山体植被破坏、采矿、修路、切坡建房等有关。

  二、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1.降水趋势预测年我市汛期雨量接近终年略偏多,据市气象台46月汛期降水趋势预测。为650750mm多年均值665.6mm比年雨量(564.8mm有明显增多的趋势。汛期期间有降水集中期,主要呈现在6月中下旬,局部地区可能发生洪涝或内涝,今年汛期结束期略偏迟,7月上旬后期。

  2.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历年汛期地质灾害发生情况及其与降雨关系,根据我市地质环境条件。结合气象部门对今年汛期(46月)降水趋势,预测年我市地面塌陷、崩塌、滑坡、泥石流(简称崩、滑、流,下同)等地质灾害的数量、规模及危害在总体上略超凡年水平,且呈增多的趋势。

  降水集中期可能形成分布较为集中、数量较多、规模不等的群发性崩、滑、流灾害。将主要发生在五陂—白竺、莲花县荷塘—神泉崩、滑、流易发区和上栗—芦溪崩、滑、流次易发区。1市地质灾害易发区。

  特别是5月下旬到7月上旬降水集中期。集中降水时段,2崩、滑、流地质灾害主要发生时段为47月。当连续降水达到150毫米或日降水xx0毫米以上时,崩、滑、流灾害可能发生。当连续降水达到200毫米或短时间(日或数小时)降水150毫米以上时,崩、滑、流灾害将很容易发生。

  3.城镇、乡村建设和工业、交通、水利、矿山建设等人为工程活动是诱发崩、滑、流灾害的重要因素。山区建房切坡、公路边坡、露天采矿场、旅游景区高陡岩体、水库(电站)坝肩、溢洪道及引水(灌)渠等是可能发生滑坡崩塌的主要地段。

  4.地面塌陷主要发生区域为石灰岩地区和坑采矿区。岩溶地下水的开采量增加,相应增大了地面塌陷的可能性,塌陷发生时间以伏秋干旱期为主。

  积极开展外地的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各县(区)要密切关注省、市国土资源部门与气象部门联合的中、短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

  三、地质灾害防护重点和重点防范期

  年全市设置地质灾害重点防护区4个;次重点防护区2个;重点工程防护区段4个。具置范围及重点防护内容见附件12依据上述预测分析。

  受热带风暴或强对流天气影响,崩、滑、流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47月。可能延长至9xx月。塌陷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期为46月和9月—次年1月。

  四、主要防治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各县区应根据今年人事变化及时调整空虚以政府主管领导为首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做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机构健全,职责明确,人员到位,责任到人。要把抗灾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乡(镇)村。各级国土资源、地矿行政主管部门要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市地质灾害防灾责任单位、责任人见附表4各地勘单位应承担技术支持的责任,积极协助当地做好地质灾害监测、巡查和应急工作。建设、水利、交通、教育、旅游等部门应当依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分别负责做好城镇规划区、水利工程区、公路铁路沿线、中小学校区、风景旅游区(点)等本部门管辖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2.认真开展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市各县(区)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已于年全部完成,要求今年全面开展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各县(区)政府要聘请有资质的单位在年内全面开展并完成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工作,为创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准备必备条件,完善“十有”县建设工作,年内争取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上报达标。

  3.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体系。研究落实预案规定的各项任务、制度和措施,做好预案中规定的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对辖区大中型地质灾害隐患点,要编制专门的应急预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公布并组织实施;要依照应急预案“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要求,加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群众对应急预案的'认知度;要积极发明条件,适当范围内组织应急演练,检验预案的可操作性,提高应急反应能力;要依托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持单位,建立地质灾害专业应急队伍;要配备必要的地质灾害应急专用越野车、GPS照相摄像和通信设备。

  当地政府应及时启动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国土资源(地矿)局要立即派出地质灾害专业应急队伍赶赴现场,一旦发生地质灾害灾情或重大险情。开展应急调查,分析灾害发生原因,预测趋势,指导并配合现场救援工作;如遇强降雨,出现险情难以判断,当地政府应坚决采取果断措施,及时组织地质灾害危险区受威胁群众转移躲避;各有关部门应当依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分工,做好相应的应急工作。

  4.加强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监测。切实做到汛前排查、汛期巡查、汛后复查,要对山区丘陵城镇和农村高陡切坡地段进行地质灾害隐患全面排查,对排查出来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设立警示标志,及时告知当地群众(或建设单位)村委会、乡镇和有关主管部门,指导、督促当地政府和有关单位做好隐患点的防治工作,落实群测群防。要建立地质灾害隐患点台账,逐点制定监测、报警、人员疏散、应急抢险等防灾措施,制作成“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发放到受威胁的群众手中。要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的监测,落实专人负责监测工作,做好监测记录,发现隐患出现活动征兆、险情扩大、加剧变异情况要及时报告,并及时采取防灾避险措施,确保人员生命平安。

  健全和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健全县、乡、村、组群测群防网络,各县(区)要进一步发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依照强化责任制、落实防灾避灾措施的要求,把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建设成机构健全、责任明确、设施齐全、信息疏通、预警及时、反应迅速、上下联动的网络体系。

  5.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做好辖区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特别是强降雨过程中的地质灾害实时预报。要不断提高地质灾害气象预警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加强全市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会商,加强与当地防汛抗旱指挥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建立通畅的信息传送渠道。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电话、传真、手机短信等传播方式,及时将地质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发送给县、乡(镇)村、组防灾责任人以及群测群防监测员和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以便迅速采取应对措施。

  6.严格执行值班、灾情演讲制度。各级国土资源、地矿行政主管部门。汛期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重要岗位实行主副班制度。要向社会公布地质灾害防灾责任人和值班人员的名单、联系方式及值班电话。

  严格执行地质灾害灾情险情速报制度和月、季报制度。各级国土资源、地矿行政主管部门要确定专人负责地质灾害速报和月、季报工作。发生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富损失的地质灾害或者重大险情,各县(区)要按照《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相关规定。必需在接到灾情险情的1小时内速报市国土资源局和省国土资源厅。特大型灾情险情要同时演讲省防汛抗旱总指挥部;随时进行续报。要保证数据准确、及时,不瞒报、不漏报、不错报。要注意加强地质灾害胜利避灾案例和预警预报反馈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及时总结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胜利经验和存在问题。做好地质灾害月报、季报,应当在每月或每季末月的26日前报市国土资源局汇总,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省国土资源厅地质环境处,无地质灾害要进行零报告。

施工单位应急预案7

  在施工现场,往往伴随着很多不可预测的事情,如突然停电、天气恶劣等。因此,为了保护施工人员的安全和让工程顺利进行,施工单位应做好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的重要性

  应急预案是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可以事先预判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并制定应急措施和应对方案。这样,在实际施工过程中,遇到问题时,可以迅速、有效地采取措施,来解决问题,保证项目的正常进程。

  应急预案的内容

  应急预案需要包括以下几个层面的内容:

  1.突发事件的分类

  视各施工单位的实际情况而定,可以根据历史数据和外部数据,对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进行分类,如自然灾害、人为事故、设备故障等。而不同的突发事件类型,可能会存在不同的应对措施。

  2.应急响应流程

  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应急响应流程应该是清晰明了的,所有施工人员都能够理解和执行。如果将应急响应步骤列明,并通过多种方式对施工人员进行培训和演练,可以大大减少突发事件对施工进程的影响。

  3.人员组织应急小组

  应急小组应该是由施工单位相关领导、部门经理和技术人员组成的,他们负责应急预案的执行和应对措施的.制定。应急小组的人员需要根据自身职责和能力对应急预案进行各自的分工,才能快速面对突发事件的发生。

  4.应急设施和设备

  施工单位应该准备好必要的应急设施和设备,以迅速处理突发事件所需要的物资和工具。此外,应急设施和设备还可以为迅速开展应急工作提供前提条件。

  5.应急培训和演练

  应急预案本身只是救火并不意味着问题被解决。要让预案发挥作用,施工单位应建立应急培训和演练机制,提高施工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总结

  施工单位应急预案对于施工项目管理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在实际施工过程中,突发事件可能随时发生,必须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来有效地处理这些突发事件,避免项目中断和损失人员安全。同时,应急预案必须得到精心制定和多方面培训和演练,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施工单位应急预案8

  为加强施工现场既有线施工的安全管理,提高因路基和桥涵施工而引发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将路基和桥涵施工而引发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减至最低,保障人身及行车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新建铁路奎屯至北屯线既有线施工DK0+000~DK2+400及疏解线,既有线里程K2123+890~K2126+290包括路基和桥涵。

  本段共有涵洞接长4座,分别为DK0+666

  1-1.5m盖板涵、DK0+686

  2-3.0m盖板涵、DK1+956

  1-1.5m圆涵、DK2+097

  1-5.0m盖板涵。

  二、危险性分析及相应控制措施

  路基和桥涵施工中的土方开挖施工作业有造成事故的重大危险源和重要环境因素。

  1、挖掘机距坑边距离太近导致机械伤害并造成行车安全事故,控制措施是挖掘机与坑槽边距离大于一米。

  2、挖掘机回转半径内有障碍物或无关人员导致机械伤害并造成行车安全事故,控制措施是挖掘机臂下严禁人员停留或行走,障碍物必须清除。

  3、土壁陡直未按规定放坡导致坍塌伤害并造成行车安全事故,控制措施是沟槽、基坑土壁必须按规定放坡。

  4、沟槽、基坑无排水降水措施导致坍塌伤害并造成行车安全事故,控制措施是雨季或地下水以下施工必须采取降水措施。

  5、挖好的沟槽、坑沿,未设防护栏导致坠落伤害并造成行车安全事故,控制措施是沟槽、深度超过1米坑沿应设防护栏杆。

  6、既有路基帮宽机械人员造成行车安全的安全事故,控制措施是在既有线路基范围内设置限界栏杆并设置慢行标志(慢行区段为K2123+890~K2126+290),施工时所有施工机械及人员不得越界,保证行车安全。

  7、沟槽、坑沿堆积物料、土方超载导致坍塌伤害并造成行车安全事故,控制措施是沟槽、坑沿外沿堆积

施工单位应急预案

施工单位应急预案9

  一、总则

  汛期将至,根据公司总部下发的文件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的原则,确保本项目雨季期间安全施工,并根据乌拉盖当地的具体情况,编制“雨季三防”应急预案。

  二、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组织机构及分工

  略

  三、应急预案准备工作与组织管理:

  1、组织施工单位进行工地施工现场全面的大检查,对于检查出的问题,要落实到人,并在3日内整改完成。

  2、组织施工单位购买足够的三防用品。

  3、要求施工单位组建三防抢险队,遇到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到位,进行抢险救灾工作。

  4、 在接到气象局、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政府部门的预警信号后,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落实相应的防范措施。

  5、 三防小组成员手机在三防期间全天候处于开机状态,保证通讯畅通。并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坚持24小时值班,认真做好交接班和值班记录。如出现意外事故“三防”小组成员必须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组织抢险救灾工作。

  6、当本项目遇到一般性洪灾时,首先要确保生产、生活正常运转。如遇到特大洪灾时,立即向处“三防”领导小组报告,由小组统一指挥抢险;领导小组没到达时,由本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所有突击队员接到命令后,20分钟必须赶到现场集合,听从领导的`指挥。

  四、三防事故应急措施:

  1、接到警报后“三防”领导小组应及时通知施工现场预警信息,组织人员就位,安排防护措施,做好排水、防雷、人员避险等工作,保护好人身生命及财产。

  2、加强对办公区、生活区、作业区的安全巡查和检查,组织好危险地段人员、物资的疏散和撤离工作,做好后勤生活保障、应急救护的准备。

  3、如出现人员受伤情况,首先抢救伤员,并通知负责人。

  4、与当地政府部门密切联系沟通,如遇到特殊情况,及时寻求当地政府的援助以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五、三防期间的设备物资准备:

  防洪沙袋、雨衣、胶靴、手电筒、铁锹、潜水泵、灭火器、排水管、常用药品、消毒用品、急救物品(绷带、无菌敷料)及各种常用小夹板、担架、绳子等应急物资。

  六、雨季“三防”工作,要常抓不懈。

  责任落实到人,不放过一丝存在安全隐患的部位,对于重点部位、重点工作,要加强管理,决不允许出现问题。确保工程在雨季施工期间的安全、质量与进度。

  七、“三防“期间人员值班明细

  时 间人 员

  星期一赵 军

  星期二刘小卫

  星期三顾维民

  星期四赵 军

  星期五刘小卫

  星期六顾维民

  星期日赵 军

  三防期间报警及救灾电话:

  医院急救中心:120

  火警119

  公安110

施工单位应急预案10

  “消防”即是消除隐患,预防灾患,即预防和解决人们在生活、工作、学习过程中遇到的人为与自然、偶然灾害的总称,下面是关于消防工程施工应急预案的内容,欢迎阅读!

  第一章消防应急救援预案

  为了切实提高工地消防应急能力和火灾控制能力,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精神,结合工地实际,特制定如下预案。

  1.1组织领导

  项目部成立消防应急指挥小组,总任组长,副组长。指挥部下设义务消防队成员,指挥小组设在工程部办公室,日常消防工作由公安派出所、工程部负责监督管理,火灾发生后指挥部负责火灾现场交通人员疏通、情报信息传递、后勤物资、人员保障、火灾扑救及火灾事故后调查处理。

  1.2火灾预防措施

  1.2.1工地配备足够消防器材和应急物资,成立消防队。在工地配置MFZL8干粉灭火器8个,消防桶8个,消防斧、消防镐各8把。备有黄沙,设4个消防兼施工水池,在库房备有水管、铁铲等物资工具。

  1.2.2平时加强对职工群众安全防火教育,工地物资材料堆放整齐有序,机械设备停放在固定车位,对职工用电严格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1.2.3加强与建设单位,驻工地代表的联系,因消防部队隶属于武警部队,可以有帮助的保障消防安全。

  1.3火灾应急措施

  火灾事故发生后,必须在消防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下,根据火灾发生的规模、危害程度及火灾不同阶段,采取不同的处置方法和策略。

  1.3.1前期处置。

  火灾初期,规模不大,此时要迅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进行火灾扑救工作。同时马上向指挥部报告火灾大小、势态、危害及现场扑救情况和人员物资等基本情况,根据火灾情况,及时拨打火警119电话及与电力部门、医院取得联系,做好情报信息传递工作。初始阶段要发挥工地现场人员力量,及时进行火灾扑救,力争将火灾事故消灭在初始阶段。

  1.3.2中期处置。

  火灾中期随着事态发展,现场人员增多,要充分发挥消防应急指挥部作用。

  第一接到火灾报警后,指挥部人员应迅速赶赴现场组织人员进行火灾扑救。同时与消防部门联系,必要时请他们协助扑灭火灾。

  第二要做好现场人员疏散和机械设备等转移工作,做好道路交通疏通工作,确保消防车和消防人员扑救顺利进行及人、财、物的安全转移。

  第三组织消防队员、职工群众进行火灾扑救工作。要在指挥人员统一指挥下,有序进行火灾扑救,必要情况下可向当地政府、派出所或附近村委会求援。对需拆除房屋、物资进行拆除隔离,以防火灾进一步蔓延。第四提供后勤保障,对需要人员、物资、车辆等进行调配,确保火灾现场所需。

  1.3.3后期处置。

  火灾扑灭后,指挥部组织人员进行善后处理,首先配合消防队、公安机关进行事故调查,对事故原因、损失进行调查统计,其次与电力部门、等相关方面取得沟通,协商解决因火灾造成的损失影响。

  1.4火灾应急的保障工作

  第一、成立消防组织。

  第二、备有足够的消防器材和应急物资,消防用车、人员必须在火灾发生后5分钟赶赴现场。

  第三、项目部所有队员应根据应急预案,统一指挥、有序进行各自工作。

  消防火警电话:119医疗急救电话120建设单位驻工地值班电话。

  第二章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高施工队伍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尽快控制事态,尽量减少损失,尽早恢复正常施工秩序,特制定此安全事第二章、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应急专业组人员应立即开展工作,及时发出报警信号,互相帮助,积极组织自救;在事故现场及存在危险物资的重大危险源内外,采取紧急救援措施,特别是突发事件发生初期能采取的各种紧急措施,如紧急断电、组织撤离、救助伤员、现场保护等;及时向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报告,必要时向相邻可依托力量求教,事故现场内外人员应积极参加援救。

  2.1.2事故现场由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组长任现场指挥,全面负责事故的控制、处理工作。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组长接到报警后,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不能及时赶赴事故现场的,必须委派一名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成员或事故现场管理人员,及时启动应急系统,控制事态发展。

  2.2.3各应急专业组人员,要接受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立即按照各自岗位职责采取措施,开展工作。

  1)、事故现场抢险组,应根据事故特点,采用相应的应急救援物资、设备开展事故现场的紧急抢险工作,抢险过程中首先要注重人员的救援、事故现场内外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封存及转移等,其次是贵重物资设备的抢救;随时与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保护组、救护组、通讯组保持联络。

  2)、事故现场救护组,应开展事故现场的紧急救护工作,及时组织救治及护送受伤人员到医疗急救中心医治;随时与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抢险组、救护组、通讯组保持联络。

  3)、事故现场保护组,应开展保护事故现场,人员的疏散及清点工作。现场保护组人员应指引无关人员撤到安全区,指定专人记录所有到达安全区的人员,并根据现场员工名单表、各宿舍人员登记表,经事发现场人员的证实,确定事发现场人员名单,并与到达安全区人员进行核对,判断是否有被困人员;随时与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抢险组、救护组、通讯组保持联络。

  4)、事故现场通讯组,应保证现场内与其相关单位及应急救援机构的通讯畅通;随时与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抢险组、救护组、通讯组保持联络。

  2.2.4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上级安全领导小组报告。对发生的工伤、损失在10000元以上的重大机械设备事故,必须及时向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伤者人数、姓名、性别、年龄、受伤程度、事故简要过程和发生事故的原因。不得以任何借口隐瞒不报、谎报、拖报,随时接受上级安全领导机构的指令。

  2.2.5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应根据事故程度确定,工程施工的停运,对危险源现场实施交通管制,并提防相应事故造成的伤害;根据事故现场的报告,立即判断是否需要应急服务机构帮助,确需应急服务机构的帮助时,应立即与应急服务机构和相邻可依托力量求教,同时在应急服务机构到来前,作好救援准备工作:如:道路疏通、现场无关人员撤离、提供必要的照明等。在应急服务机构到来后,积极作好配合工作。

  2.2.6事后,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要及时组织恢复受事故影响区域的正常秩序,根据有关规定及上级指令,确定是否恢复生产,同时要积极配合上级安全领导小组及政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及处理工作。

  应急救援机构电话号码:

  匪警:110火警:119医疗急救:120。

  第三章重大施工机械设备事故应急

  3.1应急准备

  3.1.1培训

  工程技术部和项目部对进场设备安装/机械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认真讲解“机械设备的性能及特点”、“机械设备维修规章制度”及“发生紧急情况急救措施和报告办法”并做好记录;

  3.1.2重大机械设备保险

  必要时应对重大机械设备购买保险;

  3.1.3设备租赁站的沟通

  工程技术部建立合格的设备租赁商/供应商名册,随时了解其货源情况,以备施工不时之需。

  3.2应急程序

  3.2.1工地发生重大设备事故后,应立即报告工程技术部。同时启动应急程序;

  3.2.2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在第一时间内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工作;

  3.2.3对于伤亡人员按第六章“人员伤亡事故应急”规定;

  3.2.4应急小组踏勘现场,调查取证,根据机械设备损坏情况提出处理方案,报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3.3恢复生产

  3.3.1工程技术部/项目部按批准方案,将损坏的机械设备撤出并清理现场;

  3.3.2项目部紧急调运相应机械设备,以保证施工正常运行。

  第四章、集体食物中毒与中暑、施工中毒与窒息应急预案

  4.1应急准备

  4.1.1培训

  项目部对全体进场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认真讲解“安全卫生知识”、“有关安全卫生制度”及“发生紧急情况急救措施和报告办法”;

  4.1.2宿舍卫生

  工地员工宿舍通风良好,配置电扇,并保持清洁卫生,符合地方和企业文明施工要求。分公司、项目部定期检查,并做好记录;

  4.1.3食堂卫生

  员工食堂管理应满足国家、地方职业健康安全有关规定和文明施工要求。分公司、项目部定期检查,并做好记录;

  4.1.4医疗用品准备

  项目部配备急救箱,高温季节储备防暑降温药品,食堂储备防暑降温饮料;

  4.1.5保险

  项目部为员工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4.2应急程序

  4.2.1急救报告

  如果分公司/项目部发生集体中毒/中暑事件,事发点员工应在第一时间内报告分公司/项目部应急小组,应急小组有关成员应在第一时间内到达现场组织处理;

  4.2.2中毒/窒息人员救治

  应急小组应迅速将食物中毒、施工中毒与窒息人员转送医院救治,必要时求助120急救中心,请求救护车转送病人;

  4.2.3中暑人员救护

  应急小组迅速将中暑人员护送至阴凉地带,服用防暑药品,平卧休息,食堂熬制防暑饮料送到救护现场;重症人员则立即送医院救治。

  4.3沟通和调查

  4.3.1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事件后,应急小组应组织调查中毒原因,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必要时请求局医院或当地医疗机构牵头作医疗鉴定和调查;

  4.3.2如果发生恶性集体食物中毒事件,局工程技术部应立即报告局长,局党委工作部按规定报告当地执法机构立案查处。

  第五章、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5.1应急范围

  本章仅含第3.5条台风和暴雨引发的自然灾害,如有突发的其它自然灾害则按国家和地方政府统一部署执行。

  5.2应急准备

  5.2.1气象信息的收集

  台风和暴雨季节,分公司/项目部均应设专人收集气象信息,做好记录,并张榜公布;

  5.2.2生产生活设施检查

  台风期间,项目部要对生产生活临设进行加固处理,同时清理场内外排水沟道,保持畅通;对塔吊等大型设备的附着、回转、吊钩等进行加固和处理,对场内机械设备防雷接地装置做好检查;

  5.2.3生产安排

  台风期间不安排大型设备作业,不安排高处作业;

  暴雨期间尽可能不安排混凝土连续浇注作业,如果施工必须,则应做好防雨措施(如随浇注随复盖)和施工缝设置预案。

  5.3应急程序

  5.3.1用电管理

  台风和暴雨期间,要加强用电管理。期间除了必须的生活用电外,工地实施用电管制,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启动电源;

  5.3.2人员疏散

  特大台风、暴雨期间,工地停工,人员有组织的疏散到安全住地;

  5.3.3混凝土作业面处理

  如果混凝土作业期间突发大暴雨,现场施工技术人员立即启动

  5.2.3条规定的施工缝设置预案紧急处理,人员迅速撤离;

  5.3.4治安警戒

  人员疏散的现场,应急小组组织留守保安队,并和当地警方联络沟通,做好工地/住地警戒工作,保护企业/员工财产安全;

  5.3.5人员伤亡处理

  如果发生坍塌或人员伤亡,则按第6条“人员伤亡事故应急”处置;

  5.3.6机械设备事故处理

  如果发生重大机械设备事故,则按第4条“重大机械设备事故应急”处置。

  5.4恢复生产

  5.4.1台风和暴雨灾害后,分公司应急小组配合项目部立即做好灾害损失统计,编制清单,提取物证,报顾客、监理、地方政府;

  5.4.2经顾客、监理认同后,项目部应立即清理现场。

  第六章人员伤亡事故应急预案

  6.1应急范围

  含高空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触电、坍塌等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

  6.2应急准备

  6.2.1施工现场配备担架1-2副,配备急救箱1-2只,内置急救包等外伤急救医疗卫生用品及消炎镇疼药材等;

  6.2.2“120”急救中心/就近医院的沟通

  施工前项目安全员对工程所在地120急救中心/就近医院、伤科医院等就近医疗机构地点、交通线路、联系电话了解清楚,打印张贴在安全宣传栏(下同)

  6.2.3培训

  项目部对进场员工尤其农民工,要认真细致地进行安全培训,做好三级安全教育,认真讲解“发生紧急情况急救措施和报告办法”和“本岗位预防事故的办法”,并做好记录;

  6.2.4保险

  项目部为员工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6.3急救程序

  6.3.1急救小组组长/副组长在第一时间内赶赴现场,就地组织员工及时抢救伤员至安全地带,同时撤出死亡人员;

  6.3.2工地救护员对重伤员进行止血急救措施,全部伤员立即转送医院诊断救护。对伤亡人员立即转送医院,请求医疗诊断,提出结论。

  6.4现场警戒

  保安人员在第一时间内到达现场,负责警戒,保护现场,阻止一切无关人员进入,以等待调查。

  6.5报告和沟通

  6.5.1项目部应立即向工程技术部书面报告人员伤亡情况,远地项目部可以电传。对于死亡事故,项目部应于12小时内报告局工程技术部;

  6.5.2工程技术部将重大伤亡事故通报当地建设主管部门,请求协助;

  6.5.3工程技术部协助项目部按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单位规定做好伤亡人员家属及善后工作。

  6.6恢复生产

  6.6.1在应急领导小组主持下,应急领导小组其他相关成员和项目应急小组共同进行事故调查,经现场照相、访问、提取物证后,写出事故调查报告,报局工程技术部。必要时还应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及政府相关部门;

  6.6.2应急小组调查结束后,可以发出生产指令。

  6.6.3应急小组召开员工大会,通报事故情况,总结教训,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提出下续工作的安全生产目标。

  第七章、施工用电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保证施工现场安全用电事故的处理快速有序地进行,在发生事故后及时进行应急救援工作,本着“预防为主、统一指挥、分工明确、及时救助”的原则,特制订公司施工用电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1预防控制

  7.1.1建立健全安全用电预控机构和预控措施。

  7.1.2加强各类人员的安全用电的基本常识及对规范标准教育,提高对安全用电的预防意识和自救意识

  7.1.3建立和完善安全用电规章制度,执行安全用电标准规范,避免事故发生。

  7.2临时用电事故分类:

  7.2.1发生重大外电线路大面积破坏,造成大面积停电;

  7.2.2人员触电事故;

  7.2.3挖断地下电力管线系统;

  7.3应急救援组织

  7.3.1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

  7.3.1.1机械设备:各项目部/专业公司负责应急救援主要机械设备的配置,维护。

  7.3.1.2药品器械:公司卫生所负责应急救援药品器械的.配置,定期补充更新。

  7.3.1.3消防器材:公司公安分处负责检查各单位消防器材的配置和指导使用方法,各项目部/专业公司、物业公司负责消防器材的配置。

  7.3.2联络电话号码

  7.3.2.1特服电话:110(报警)、119(火警)、120(急救中心)、122(交通事故)

  7.3.2.2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总指挥:急救援中心办公室设在监理办公室

  治安协调组组长:

  现场救护组组长:

  救援设备组组长:

  车辆运输组组长:

  后勤保障组组长:

  7.4应急救援程序

  7.4.1事故报告

  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立即将事故发生地点、时间、基本情况报告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按事故情况拨打110、119、120、122及距离最近的供电部门等特服电话。同时迅速组织抢险救护工作,保护事发现场。

  7.4.2应急抢险救援

  7.4.2.1发生用电事故后,各施工现场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应立即投入救援工作:首先拉断现场总电源或分路电源,核实事故情况,避免因抢救时造成不必要的伤亡事故;其次要采取急救措施

  7.4.2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核实事故情况,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事故情况。同时,进入应急响应工作程序,通知应急救援小组迅速赶往事发地集结。指挥中心在现场设置明显标志,各小组组长到指挥中心报到。指挥中心按事故类型、等级组织协调做好救援、抢险和处理。

  7.4.3事故调查、报告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按照公司《安全管理办法》进行事故调查,写出书面调查报告上报。

  7.4.4应急处理的反馈

  对在发生实发事故时迟报、瞒报、漏报、误报信息,造成重大损失的人员,或不听从指挥、不认真负责的由公司或上级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要认真分析原因,吸取教训,及时整改,对公司安全健康管理体系不断完善、充实和改进。

  第八章、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8.1应急准备

  8.1.1在施工现场和工作场所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消火栓、砂箱、灭火铲、担架等,在施工平面图/工作平面图标识;

  8.1.2工地供水管兼作消防水管,其供水量必须满足消防要求,在施工组织设计中予以明确。施工中要保持供水正常,必要时应设置消防水池。

  8.1.3施工道路保持通畅,施工楼层设置紧急逃生导向牌,并保持逃生道路畅通,脚手架外架斜道,楼层内楼梯临时护栏保持安全可靠,工地安全员要随时检查并做好记录;

  8.1.4应急小组组织义务消防队进行消防演练和培训,每年不少于一次,使之获得基本的消防知识和技能,项目开工前项目部应编制消防培训和演练计划/方案报公司批准后予以实施。

  8.2应急程序

  8.2.1就地应急

  火情萌芽/初始阶段,作业点施工班长应带领员工立即组织就地扑救,同时立即报告应急领导小组;

  8.2.2紧急号召

  机关、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在第一时间内紧急集合,根据火情发出指挥令,义务消防队接到应急指挥令后在第一时间内集合待命/投入扑救;

  8.2.3紧急增援

  如果火势较大,应急小组应立即致电119当地消防队增援。

  8.3应急疏散

  8.3.1当火情严重,为避免不必要的人员伤亡,也为消防队提供良好的扑救环境,应急小组应及时下达紧急疏散令,命令一切无关人员紧急撤离现场;

  8.3.2应急小组成员应赶赴现场,就地指挥分流人员疏散到指定地点,并及时报告应急组长,做到有条不紊、忙而不乱。

  8.4现场警戒和保护

  8.4.1人员救治

  a.消防队员全力以赴在火灾点寻找救护伤亡人员,及时救出火场,就近送医院救治,必要时:

  b.应急小组致电120急救中心到现场协助救护和送医。

  8.4.2档案资料抢救

  a.第一时间内需要抢救的是:企业经营、财务、工程核心机密档案资料;

  b.应急小组应及时组织人员将上述资料抢救护送到安全地点,资料员/临时救护责任人要妥善保护,防止意外。

  8.4.3物资抢救和警戒

  a.保安人员在火情第一时间内应到达现场负责警戒,阻止一切无关人员进入火场;

  b.应急小组组织其他员工积极抢救国家、企业和顾客的重要物资如设备、材料、电脑等,以保证灾后迅速恢复生产。

  8.5应急报告和沟通

  8.5.1火情较大时,现场应及时向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工程部)报告,并随时通报火情扑救情况;

  8.5.2火情发生时,应及时通报119消防和120急救中心,以备不时之需;

  8.5.3火情较大时,应及时通报周边单位和居民,以便及时做好应急准备,对火情产生的大气污染,应通报环保部门,接受补救措施和指导。

施工单位应急预案11

  1、在地下室施工期间,由于地质情况,气候条件和施工周期诸多因素。难免有不可预计的事情发生。施工过程中,在管理上要密切注意围护的变形情况,按规定时间间隔测量围护桩的各种位移,做好记录,发现有异常现象,更要加强观察,并及时向有关单位、人员反映,采用相应的应急措施。

  2、在施工现场备有应急用的各种材料,如一定数量的砂包、钢管、水泵、钢板、焊条、注浆设备等抢险物资和相应的机械设备,还应有草袋,砂石料及红砖之物,并要联系好能随时提供应急材料的部门,做到人员、设备、物资三到位,做到万无一失。

  3、在基坑周边建筑物选定若干特征位置布设位移及沉降观测点,每天派专业测量员至少两次用仪器动态监测边坡稳定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如位移监测结果较大,则应立即停止开挖土方,增加临时钢支撑,必要时回填土方。

  5、如地面出现裂缝,应及时灌浆修补,防止地表水渗入。

  6、现场应每天24小时有专人巡查,并注意有否漏水点,如发现应立即采取堵漏措施。若止水帷幕出现漏水情况,尽快找到漏点,采取可靠的过滤措施,将清水引出,防止土体流失,然后采用化学灌浆、快硬水泥、钢筋网片加细石砼等措施内部封堵;漏点处采用高压旋喷桩或双液注浆等措施外面封堵。

  7、围护桩顶部向坑内倾斜,坑外须立即卸载,同时加密监测频率;围护桩下部发生向坑内的位移,应停止开挖并立即在坑内采取反压措施,同时坑外有条件时进行卸载。待坑内一定区域采取压力注浆等加固措施,养护稳定后再开挖。

  8、围护桩出现裂缝或断裂,除用钢管临时支撑外,应沿基坑边浇筑钢筋砼挡墙,也可打设锚杆并加腰梁减小桩身内力。

  9、安全员在土方开挖期间,特别是下雨天,定时检查边坡的稳定情况。

  10、制定应急预案,成立领导及抢险小组,确定专门负责人。

  11、在开挖至淤泥质土层顶标高以下时,基坑内应保证有一台挖土机可以随时调用,如发现开挖后围护结构位移呈增大趋势且不收敛,立即用挖土机向坡脚回填反压,待位移稳定后再采取加固措施。

  12、出现其他异常情况,应及时通知有关各方,以便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

  13、围护结构渗漏处理

  地下室围护渗漏是地下室基坑围护较常见的现象,要根据渗漏面积的大小,找出渗漏部位,具体对待。

  无收缩水泥封堵

  适用范围:渗漏压力低的'小范围堵漏。

  施工方法:找出渗漏部位,用无收缩快干水泥封堵,封塞完后检查,如再有渗漏,可重新再堵,直至成功。

  压力注浆封堵

  适用范围:渗漏压力水较大的场合

  施工方法:找出渗漏位置,将注浆管插入渗漏部位,用压力注浆机把水泥浆通过注浆管注入渗漏部位,在里面凝固硬化,起到堵漏效果。

  14、围护桩根部移位引起土体隆起处理

  引起上述土体隆起原因是围护受外围土压力的作用向内位移,使基底土体压缩而引起,如果这样,我们在开挖至围护桩边缘时,及时清土,在5~7米范围,随即浇捣配筋的混凝土垫层,并在砼中掺早强剂,来抵抗基底围护的位移,此部分砼垫层应适当加厚。

  15、根据甲方提供的基坑周边管线布置图,查明各给水管道、煤汽管道的具体位置、埋深以及管径的大小和管阀的位置。加强监测和保护,如发生断裂泄漏事故,则能及时加以关闭和封堵,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16、土方开挖及围护期间应急材料储备:

  砂包 200个

  钢管 500根

  水泵 20台

  钢板 6块

  焊条 20包

  注浆设备 2套

  无收缩快干水泥 2吨

  在围护结构和土方开挖期间,项目部每天均有项目部管理人员对基坑及周边环境进行日常巡查,当发现基坑有异常情况,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处理。

  17、土方开挖及围护期间应急小组

  (1)应急小组组成

  组 长:

  副组长:

  成员: 质量员 、安全员、施工员、电工班长、仓管员、后勤班长、各工种班组长。

  (2)应急小组成员职责

  1.组长职责

  1全面负责应急小组领导工作;

  2组织指挥应急小组抢救各类质量、安全事故;

  3向公司领导、工程部、公司工程安全管理处汇报各类事故情况;

  4参加公司、工程部、有关主管部门召集的抢险工作会;

  5协助上级有关部门扑救各类事故;

  6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公司有关部门调查事故原因;

  2.副组长职责

  2协助组长组织指挥应急小组扑救各类质量安全事故;

  2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公司有关部门调查各类事故原因;

  3向公司领导、工程部、公司工程安全管理处汇报各类事故情况;

  3.小组各成员职责

  在组长和副组长的统一指挥安排下,参加土方开挖和基坑支护过程中突发的各类质量及安全事故抢险救。

施工单位应急预案12

  为了对特定紧急情况发生时采取的必要措施,针对风险控制措施的失效情况所采取的补充措施和抢救行动,预防和减少可能随之发生的疾病和伤害。

  一、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

  青岛红树林度假会展酒店项目位于青岛胶南市滨海大道灵山湾;项目建设规模:开工面积77万㎡,地标酒店建设高度156m,地上44层,地下二层;豪华酒店、家庭酒店、会展酒店建筑高度80m,地上27层,地下二层;会展中心、演艺中心、水上乐园等附属设施:地上二层,地下二层、婚礼堂工程结构设计为现地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地上框架钢结构。

  二、危险源识别、评价:

  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工地现场最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坍塌、火灾、高空坠落、中毒、触电、机械伤害、物体打击等。

  三、应急组织

  1、成立应急领导小组

  应急小组组长:刘志贤

  副组长:田洪生

  成员:侯志国

  孙永厚

  王忠良

  李永红

  董满生

  2、应急抢救小组成员的职责和权限、义务

  平时应急领导小组成员轮流值班,值班者必须住在工地现场,手机24小时开机,发生紧急情况时,在组长抵达工地前,值班者即为临时救援组长。

  组长的职责:建设工地发生事故时,负责指挥工地抢救工作,及时成立各抢救小组,向各抢救小组及施工人员下达抢救任务,协调抢救工作,随时掌握最新动态并做出最新决策,第一时间向110、119、120、企业救援指挥部、当地政府安监部门、公安部门救援或报告灾情。

  现场抢救组(安全员、技术负责人)职责:组织采取紧急措施,尽一切可能抢救伤员及被困人员,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医疗抢救组(急救员)职责:对抢救出的伤员。视情况采取紧急救助处置措施,并尽快送医院抢救。

  后勤服务组(材料员)职责:负责工地应急救援物资的征集及人员的餐饮供应等。

  保安组(警卫)职责:负责工地的安全保卫工作,支援其他抢救组的工作,保护现场。

  四、现场配备的救援器材:

  1、医疗器材:担架、氧气袋、塑料袋、止血袋、常备药箱等。

  2、抢救工具:工地常备工具能满足使用要求。

  3、照明器具:手电筒、应急灯、灯具。

  4、通讯器具:

  工地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均配有手机,24小时处于开机状态:

  5、交通工具:工地常备一辆值班车,以便于使用。

  6、灭火器材:按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在现场配置满足要求的灭火器材:

  灭火器:30具

  消防锨:12把

  消防水池:1个

  消防砂池:2个

  为确保应急的应急能力,应对应急设备进行保护,同时还应在一定的时间间隔内应对应急设备进行测试,以保持其可操作性。

  五、与外部的通讯联络:

  发生应急情况时与外部应急服务机构(如:110、120等)的连接,与立法部门、社区公众的沟通等。

  公司救援机构电话:85161

  当地急救中心电话:120

  消防队电话:119

  抢险队电话:

  当地公安部门电话:110

  六、应急期间的其他事项

  1、危险源材料的识别放置以及所要求的措施。

  2、应急期间必要的适用性,如:装置布置图、危险原材料的资料、程序。

  七、事故发生的抢救工作

  项目部在发生安全事故后,应立即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保护事故现场,做好善后工作,还应按规定报告有关部门。

  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应急专业组人员应立即开展工作,及时发出报警信号,互相帮助,积极组织自救;在事故现场及存在危险物资的重大危险源内外,采取紧急救援措施,特别是突发事件发生初期能采取的各种紧急措施,如紧急断电、组织撤离、救助伤员、现场保护等;及时向项目部应急小组报告,必要时向相邻可依托力量求教,事故现场内外人员应积极参加援救。

  2、事故现场由项目部应急小组组长任现场指挥,全面负责事故的控制、处理工作。项目部应急小组组长接到报警后,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不能及时赶赴事故现场的,必须委派一名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成员或事故现场管理人员,及时启动应急系统,控制事态发展。并应保证现场内与其相关单位及应急救援机构的通讯畅通;随时与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抢救组、医疗抢救组等各组保持联络。

  3、各应急专业组人员,要接受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立即按照各自岗位职责采取措施,开展工作。

  1)、现场抢救组,应根据事故特点,采用相应的应急救援物资、设备开展事故现场的紧急抢险工作,抢险过程中首先要注重人员的救援、事故现场内外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封存及转移等,其次是贵重物资设备的抢救;随时与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保护组、救护组、通讯组保持联络。

  2)、医疗抢救组,应开展事故现场的紧急救护工作,及时组织救治及护送受伤人员到医疗急救中心医治;随时与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抢险组、救护组、通讯组保持联络。

  3)、现场保护组,应开展保护事故现场,人员的疏散及清点工作。现场保护组人员应指引无关人员撤到安全区,指定专人记录所有到达安全区的人员,并根据现场员工名单表、各宿舍人员登记表,经事发现场人员的证实,确定事发现场人员名单,并与到达安全区人员进行核对,判断是否有被困人员;随时与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抢险组、救护组、通讯组保持联络。

  4、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接到报告后,应根据事故情况立即向上级安全领导小组报告。对发生应启动一级应急反应组织的事故,必须及时向公司一级应急反应组织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伤者人数、姓名、性别、年龄、受伤程度、事故简要过程和发生事故的原因。不得以任何借口隐瞒不报、谎报、拖报,随时接受上级安全领导机构的指令。

  5、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应根据事故程度确定,工程施工的停运,对危险源现场实施交通管制,并提防相应事故造成的伤害;根据事故现场的报告,立即判断是否需要应急服务机构帮助,确需应急服务机构的帮助时,应立即与应急服务机构和相邻可依托力量求教,同时在应急服务机构到来前,作好救援准备工作:如:道路疏通、现场无关人员撤离、提供必要的照明等。在应急服务机构到来后,积极作好配合工作。

  如:工地发生坍塌、高空坠落、爆炸、机械伤害、物体打击、中署、中毒、等事故,有可能对人员有一定的伤害,应立即采取措施:

  ①、最早发现者应立即大声呼救,并立即向值班人员报告。

  ②、值班人员立即向应急小组组长报告,同时组织人员检查现场的实际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报警。值班人员或应急小组组长迅速查明事故原因和事故发展,采取具体措施防止事态的进一步发展。

  ③、如现场有人受伤,值班人员或应急小组组长立即组织急救员进行现场抢救。如受伤人员的情况比较严重,应在抢救的同时报告当地120或急救中心,简单明了说明伤员的情况、工地的`地址等。

  ④、在抢救过程中,应尽量让伤员仰卧在坚硬平地上或木板上。

  ⑤、在送伤员去医院的过程中,应保持对其的抢救和护理。

  八、应急预案

  (一)高空坠落应急预案

  1、高空坠落发生后,应采取现场紧急救护保护伤员的生命,并迅速拨打120急救电话,联系附近医疗部门救治,同时报所应急救护小组、安全监督人员和公司领导,应急救护小组接报后应迅速到现场开展紧急救护工作和现场秩序维护工作。

  2、抢救前先使伤者躺平,判断全身情况和受伤程度,如有无出血、骨折、休克等。

  3、外部出血应采取止血措施,防止失血过多。

  4、搬走时,应使伤员平躺在担架上,腰部束在担架上,防止跌下。平地搬走时,伤员头部在后,上楼、下楼、下坡时头部在上。

  5、如伤者外观无出血但面色苍白、脉搏微弱、气促等,甚至神志不清,应迅速躺平,抬高下肢、保持温暖、速送医院抢救。

  6、骨折时用夹板或木棍等将断骨上下方二个关节固定,如有出血则先止血再固定,并用干净布片覆盖伤口,迅速送医院。

  7、疑有颈椎损伤,在使伤员躺平后,用沙土袋放在头部两侧使颈部固定不动,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时,只能采用抬颔使其气道通畅,不能将头部后移或转动。

  8、疑有腰椎骨折时,应将伤员平卧在硬板上,并将腰椎躯干及二侧下肢一同进行固定,预防瘫痪。搬走时应平移,不能扭曲。

  9、疑有颅脑损伤,应使伤员采取平卧位,保持气道通畅。若有呕吐,应扶好头部和身体,使头部和身体同时侧转,防止呕吐物造成窒息。

  10、在鼻有液体流出时,不要用棉花堵塞,只可轻轻拭去,不可用力擤鼻排除鼻液或将鼻液再吸入鼻内。

  11、颅脑外伤时,禁止给予进食。

  12、安全监督人员接报后,迅速到现场维护现场秩序,并采取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事故扩大的措施。

  13、配合安全监督及上级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

  (二)火灾预案处理程序

  为了减小火灾发生后的影响,有效抢救受伤人员,保护财产,特制订如下应急预案:

  1、火灾突发事件一旦发生,发现员工或管理人员要首先大声喊:“起火了!起火了!”并按下火灾报警器开关或摇动手动警报器;并根据火势大小拨打119报警,同时迅速向项目部应急小组值班人员报告,要详细说明发生火灾着火的材料、大概面积、时间、地点、原因、经过、火势大小、门牌号码并留下报警人的电话及其它情况。

  2、应急小组值班人员应立即组织现场工作人员展开扑救工作,防止火势蔓延,同时要立即向项目经理报告,项目经理根据火势状况向公司应急反应组织机构报告,同时应急小组值班人员要根据火势状况、研究制定扑救方案,报项目经理批准后实施。

  3、拨打119报警后,应急小组值班人员应安排人员到场外马路上等候消防车的到来并做好向导工作;

  4、现场:发生火灾后,应立即安排人员切断电源,以防止扑救过程中造成触电;在火灾现场如有易爆物质,首先转移该物质以防止爆炸的发生;如电器起火应首先切断电源再组织扑救;如油类、液体胶类发生火灾应使用泡沫或干粉灭火器,严禁使用水进行扑救;在扑救燃烧产生有毒物质的火灾时,扑救人员应该佩戴防毒面具后方可进行扑救;在扑救火灾的过程中,始终坚持救人第一的原则,严禁因拯救物资而置生命于不顾;

  5、现场疏散:应急值班人员要按照疏散图指示开展好现场人员的疏散工作。指引无关人员撤到安全区,指定专人记录所有到达安全区的人员,并根据现场员工名单表、各宿舍人员登记表,经事发现场人员的证实,确定事发现场人员名单,并与到达安全区人员进行核对,判断是否有被困人员;随时与项目部应急小组、抢险组、救护组、通讯组保持联络。

  医疗抢救组或现场急救员应在现场进行抢救工作,对抢救出的伤员,视情况采取紧急救助处置措施,拨打120电话,及时组织护送重病伤员到医疗中心救治。

  6、保安组或现场警卫要负责工地的安全保卫工作,事故现场的保护、人员的清点及疏散工作,支援其他抢救组的工作,预防趁乱偷盗行为的发生。

  7、应急小组值班人员坚守岗位,认真负责、做好下情上达工作,对事件发展情况,所采取的措施,存在的问题,要认真做好记录,直至事件完全解决;

  8、项目经理、施工现场安全员、应急小组、现场警卫等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评价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公司工程管理部及相关人员、上级主管部门等单位根据火灾发生的大小等情况介入调查。如发生严重火灾事故时,要配合消防部门做好现场保护和事故调查工作。

  9、项目部将事件发生、处理的全过程和预防的方案于发生火灾事故后五日内向公司汇报。

  (三)触电预案处理程序

  为了减小触电事故发生后的影响,有效抢救受伤人员,保护财产,特制订如下应急预案:

  1、发生触电后,发现人要的同时立即通知项目部应急小组值班人员,在现场处理。

  2、应急小组值班人员在接到报警后,立即组织急救员到现场进行组织抢救;确认值班车、司机是否到位,以备使用。

  3、急救员立即拨打120与当地医院取得联系,准备急救,实施急救措施后,如需送往医院治疗立即送往医院进行抢救。

  4、现场抢险组随时与警卫保持联系。

  5、现场:

  ①首先切断电源:拉闸刀开关、把保险丝盖、拉插头;切勿试图关上那件电器用具的开关,因为可能正是该开关漏电;

  ②若电源控制较远,可先用木柄刀或电工胶钳斩(剪)断电路,然后再切断电源;

  ③拉开电线:用绝缘体(如干竹竿、玻璃、橡胶、陶瓷、绳子等)推(拉)开电线;

  ④拉开触电者:抢救者在绝缘情况下把触电者拉开;

  ⑤如果触电者靠近高压电,你一定要保持在50米以外,不要盲目施救,应该首先切断电源;

  ⑥当伤员脱离电源后,应立即检查伤员全身情况,特别是呼吸和心跳,发现呼吸、心跳停止时,应立即就地抢救;

  ⑦呼吸停止,心搏存在者,就地平卧解松衣扣,通畅气道,立即口对口人工呼吸,有条件的可气管插管,加压氧气人工呼吸。亦可针刺人中、十宣、涌泉等穴;

  ⑧心搏停止,呼吸存在者,应立即作胸外心脏按压;

  ⑨呼吸心跳均停止者,则应在人工呼吸的同时施行胸外心脏按压,以建立呼吸和循环,恢复全身器官的氧供应。现场抢救最好能两人分别施行口对口人工呼吸及胸外心脏按压,以1:5的比例进行,即人工呼吸1次,心脏按压5次。如现场抢救仅有1人,用15:2的比例进行胸外心脏按压和人工呼吸,即先作胸外心脏按压15次,再口对口人工呼吸2次,如此交替进行,抢救一定要坚持到底;

  ⑩处理电击伤时,应注意有无其他损伤。如触电后弹离电源或自高空跌下,常并发颅脑外伤、血气胸、内脏破裂、四肢和骨盆骨折等。如有外伤、灼伤均需同时处理;现场抢救中,不要随意移动伤员,若确需移动时,抢救中断时间不应超过30秒。移动伤员或将其送医院,除应使伤员平躺在担架上并在背部垫以平硬阔木板外,应继续抢救,心跳呼吸停止者要继续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按压,在医务室人员未接替前救治不能中止;保证现场有足够的照明和保持空气流通。

  6、发生触电后,非工作人员在安全科、警备室工作人员的安排下有序地撤离现场,并有义务协助进行抢救及维持现场秩序。

  7、应急小组值班人员坚守岗位,认真负责、做好下情上达工作,对事件发展情况,所采取的措施,存在的问题,要认真做好记录,直至事件完全解决;

  8、项目经理、施工现场安全员、应急小组、现场警卫等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评价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公司工程管理部及相关人员、上级主管部门等单位根据火灾发生的大小等情况介入调查。如发生严重火灾事故时,要配合消防部门做好现场保护和事故调查工作。

  9、项目部将事件发生、处理的全过程和预防的方案于发生火灾事故后五日内向公司汇报。

  九、应急预案的评审及学习

  为确保本应急预案的适宜性、有效性和充分性,在编制完成后,项目部组织有关人员对本应急预案进行评审,以确保应急预案能够满足本工程的需要。

  同时项目部尤其在事件或紧急情况后,还应对本应急预案进行评审,根据实际应急的情况,评价应急预案,提高本单位的应急能力。

  应急预案经评审后,立即组织本单位人员进行学习,并由应急小组组织本单位的人员每半年对某一应急事件进行演习或模拟。

施工单位应急预案13

  1.1编制目的

  为提高气象灾害应急处置能力,保障气象灾害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或避免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对社会经济的影响,制订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体现公共气象、安全气象、资源气象;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上下联动、属地负责,密切协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防灾与救灾并举、以防为主;资源整合、信息共享,避免重复建设和信息资源浪费,形成应急合力,发挥最大防灾减灾效益。

  1.3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办法》、《中国气象局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xx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

  14适用范围

  1.4.1xx市行政区域内气象灾害或其衍生灾害的监测、预报预测、警报等应急工作。

  1.4.2气象灾害虽未发生在xx市行政区域,但河北省相关应急指挥机构、事发地市(区、县)应急处置机构需要我市提供相关气象协助保障。

  1.4.3本预案中的气象灾害,指由于暴雨、暴雪、寒潮、大风、沙尘暴、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大雾等天气气候事件的影响,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重大社会影响涉及公共安全的气象灾害。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应急组织机构

  成立xx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由主管副市长担任总指挥,市政府主管副秘书长、市气象局局长担任副总指挥。市气象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广电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信息产业局、xx铁路办事处、xx警备区、武警xx市支队等单位的分管负责同志为指挥部成员。

  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气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气象局主管副局长担任。

  各县(市)、区政府成立相应的应急指挥机构,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2.2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2.2.1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职责

  指挥协调全市气象灾害预防、预警工作,在发生重大气象灾害时,负责指挥、协调、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防灾、减灾和救灾工作。决定启动和终止实施本预案,以及其他气象灾害预警、应急处置重大事项。

  2.2.2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负责执行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调度指令,贯彻落实指挥部工作部署;协调处理气象灾害应急工作中的具体问题;组织有关部门会商灾害发生发展趋势;收集、调查和评估气象灾情;制订和实施气象灾害防御预案;管理气象应急物资和装备仪器;建设和完善气象信息监测预警体系。

  2.2.3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市气象局负责灾害性天气气候的监测、预报预警、警报的制作和统一,及时提供气象服务信息;为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启动和终止实施预案、组织气象防灾减灾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负责气象灾害信息的收集、分析、评估、审核和上报工作;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承担本预案的修订工作。

  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学校灾前预防和灾害防御工作;负责对学生进行防灾减灾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灾害发生时在校学生的安全和疏散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密切注视气象灾害事件发生时的社会动态,依法、及时、妥善地处置各类治安事件,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保障社会秩序;做好交通疏导,保障气象灾害事件应急处理车辆、人员迅速抵达事发地区。

  市民政局负责组织、协调救灾工作;受灾信息的收集、分析、评估、审核、上报和工作;组织转移、安置、慰问灾民;困难灾民的生活救助;组织指导救灾捐赠;储备救灾物资。

  乡(镇)、街道办事处协助民政部门做好各项救灾措施的落实。

  市财政局按相关规定负责安排相应级别气象灾害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经费。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及时提供和交换地质灾害等信息,对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地区及相关设施等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

  市建设局负责指导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等防御气象灾害相关设施的建设和抢险抢修工作;组织危房的鉴定;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和工程建设工作。

  市交通局负责尽快恢复被破坏的公路和有关设施,保障灾民疏散公路畅通,并组织运力做好抢险救援人员、物资运输和灾民疏散运输工作。

  市水利局负责及时提供和交换水文、旱情信息,对水利工程设施等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

  市农业局负责及时提供和交换农业生产等信息,对农业生产及相关设施等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

  市林业局负责提供林业灾害影响分类信息、森林分布和森林火灾发生、发展动态信息;组织林业气象灾害、森林火灾防御工作和实施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帮助、指导灾区的森林恢复和灾后生产工作。

  市卫生局负责灾区伤病员的救治,开展灾区传染病疫情监测,实施卫生防疫措施,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蔓延。

  市环保局负责及时提供和交换环境监测等信息,对易遭受损害的地区和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

  市广电局负责通过广播、电视等播发灾害性天气气候的监测、预报预警、警报等信息,遇有突发重大气象灾害时,及时插播预警信息;有关广播电视宣传动员和新闻报道。

  市安监局负责气象灾害引发安全生产事故预警信息应急处置工作。

  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城区因灾毁坏的供水、供气、道路、排水等市政基础设施的抢修排险及灾后恢复工作。

  市供销合作总社负责救灾物资的组织供应。

  市电业局负责管辖区域内供电设备的安全供电,配备足够的供电应急抢修队伍和材料、物资,及时修复故障,保证电力供应。

  市信息产业局负责协调各通讯企业提供气象灾害应急工作所需的电信资源;当气象灾害发生时,尽快恢复被破坏的通信设施,保证重大气象信息传递、报送和救灾工作通信线路的畅通;灾害现场应急通信保障。

  xx铁路办事处负责组织运力,做好抢险救援人员、物资的铁路运输和灾民疏散运输工作;尽快恢复被破坏的铁路和有关设施。

  xx警备区负责组织协调军队、武警、民兵、预备役部队参加抢险救灾,必要时协助进行灾后重建工作。

  武警xx市支队负责组织指挥武警力量的抢险救灾行动,配合公安机关维护当地社会秩序,保卫重要目标。

  市物价局负责稳定市场物价,确保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2.2.4市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制订和实施本行业防御气象灾害的具体应急抢险预案,并报市政府备案。

  2.2.5各县(市)、区应急指挥机构的职责参照本预案执行。

  3预防和预警机制

  3.1信息监测、预测与报告

  3.1.1各级气象部门归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灾害监测、信息收集、预报预警和评估等工作,其所属气象台站具体承担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预警任务。

  3.1.2对可能发生重大级别以上气象灾害事件的,各级气象台站应立即将预警信息报本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生较大级别以上气象灾害事件后,各知情单位和个人应及时通过气象灾害报告电话等多种途径向气象部门报告有关信息。

  3.1.3报告内容主要是报告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报告时间、气象灾害种类和特征、发展趋势、发生时间、地点和范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3.2预警预防行动

  各级气象主管机构根据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号,将可能发生的气象灾害情况报本级政府和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达到预警级别的,向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通报并提出处置建议,由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决定是否启动相应预案。对可能达到重大、特别重大预警级别的,事发地县(市)、区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应及时报告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由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统一协调,提出预警措施和应对方案。

  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应急准备工作。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需要进行检查、督促、指导,及时将准备情况报市政府。

  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按照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和防御指南,积极采取措施,尽量减少和避免气象灾害的影响。

  3.3预警支持系统

  3.3.1市和县(市)、区气象部门应当加强气象灾害预警支持系统建设,保证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工作顺利进行。

  各级政府要加大对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系统的投入,建立和完善以灾害性天气监测、气象预报分析处理、气象信息传输、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和重大气象灾害信息综合加工处理为主体的'重大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系统,提高重大气象灾害预警能力。在国家气象监测网的基础上,根据需求建设气象灾害加密监测站。

  建立重大气象灾害信息综合收集评估系统,为各级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加强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平台建设,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加强重大气象灾害信息资源的共享,建设气象与广电部门间专用的资料传输通讯设施,保证预警信息及时准确。

  3.3.2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统一部署,建立和完善本部门互联共享重大气象灾害紧急处置信息系统。

  3.4预警级别及启动

  按照气象灾害的影响范围、严重性和紧急程度,气象灾害预警级别分为一般(Ⅳ级、蓝色)、较大(Ⅲ级、黄色)、重大(Ⅱ级、橙色)和特别重大(Ⅰ级、红色)四级。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当达到预警级别时,各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及时启动相应预警。

  市、县级启动:当xx市行政区域内已发生(或可能发生)达到预警标准气象灾害,需要由市、县两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机构启动预警时,要先报本级地方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确认备案,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3.4.1在一个或多个县(市)、区行政区域内,预报预测出现暴雨、暴雪、寒潮、大风、沙尘暴、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大雾等灾害性天气或可能发生气象灾害及其衍生灾害,并将造成一定危害和社会影响的,由事发县(市)、区及xx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Ⅳ级预警(蓝色)。

  3.4.2在xx市行政区域内,预报预测出现暴雨、暴雪、寒潮、大风、沙尘暴、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大雾等灾害性天气或可能发生较严重的气象灾害及其衍生灾害,并将造成较大危害和社会影响的,由xx市及上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Ⅲ级预警(黄色)。

  3.4.3在xx市及周边多个设区市行政区域内,预报预测出现暴雨、暴雪、寒潮、大风、沙尘暴、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大雾等灾害性天气或可能发生严重气象灾害及其衍生灾害,并将造成严重的危害和社会影响的,由省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Ⅱ级预警(橙色)。

  3.4.4在xx市及周边多个设区市行政区域内,预报预测出现暴雨、暴雪、寒潮、大风、沙尘暴、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大雾等灾害性天气或可能发生特别严重气象灾害及其衍生灾害,并将造成特别严重的危害和社会影响的,由省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Ⅰ级预警(红色)。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程序

  按气象灾害的严重性和影响程度及范围,气象灾害应急启动级别设定为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四个响应等级。

  4.1.1四级响应(蓝色)。当达到Ⅳ级气象灾害预警时,由发生或可能发生地的县(市)、区应急指挥部迅速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并向xx市应急指挥部报告应急处置情况。

  4.1.2三级响应(黄色)。当达到Ⅲ级气象灾害预警时,xx市应急指挥部迅速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市、县两级要迅速响应,并向省应急指挥部报告应急处置情况。

  4.1.3二级响应(橙色)。当达到Ⅱ级气象灾害预警时,xx市应急指挥部及时向省应急指挥部报告,请求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启动后,市、县两级要做出迅速响应,并向省应急指挥部报告应急处置情况。

  4.1.4一级响应(红色)。当达到Ⅰ级气象灾害预警时,由省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迅速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同时由省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向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请求启动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市、县两级对上级启动的应急预案要做出迅速响应,并向上级应急指挥部报告应急处置情况。

  4.2信息共享和处理

  气象灾害的监测、预报等信息实行分级上报,由气象部门归口处理,实现共享。

  气象灾害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当快速、准确、详实。重大气象灾害应在事件发生2小时内初报灾情,6小时内上报重要灾情,24小时内上报调查的灾情。因客观原因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当及时报告基本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4.3通信

  参与气象灾害应急的单位应当保证通信畅通,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4.4指挥和协调

  预案启动后,由各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建立现场指挥部,具体负责指挥事发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

  灾害现场的指挥与协调以灾害发生地气象灾害指挥部为主,成员单位和相关的组织、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现场指挥部的要求统一开展工作。必要时,省、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组织有关专家参加现场指挥部工作,提供相关专业咨询,供现场指挥部决策参考。

  4.5紧急处置

  4.5.1基本应急处置

  气象灾害发生后,灾害发生地政府组织当地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进行先期应急处置,并根据需要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全力控制事态扩大,努力减轻气象灾害的损失。

  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利用各种信息平台,跟踪全市气象灾害发生情况,监控和接收气象信息。根据已形成或有可能形成的气象灾害情况,提出处置建议。

  4.5.2应急处置措施

  重大或特别重大的气象灾害,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专业应急队伍及现场指挥部,及时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灾害发生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应迅速组织人员,设立警戒区和警戒哨,对重点地区、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进行保护。必要时,可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向社会征用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的设施、设备。

  4.6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参加现场应急工作的有关部门应当对灾害发生地现场的安全情况进行科学评估,保障现场人员的人身安全,并为其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需要公众参与时,应当向公众讲解必要的安全防护知识。

  4.7群众的安全防护

  灾害发生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在灾害发生前及时指导人员疏散,尽量避开灾害可能影响和波及的区域,减轻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8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各级政府应当拓宽社会参与渠道,充分动员社会力量,组织志愿者队伍和公众参与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4.9灾害调查与评估

  气象灾害发生地县(市)、区级以上气象部门负责组织气象灾害评估。

  跨行政区域的气象灾害评估由共同的上级气象部门负责或者由其指定的单位负责。

  气象灾害评估结果及时报本级政府和上级气象部门。

  气象灾害评估结果可作为气象灾害救助的依据。

  4.xx新闻报道

  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启动后,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应当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将气象灾害及其衍生、次生灾害监测预警情况,因灾伤亡人员、经济损失、救援情况等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布。

  4.xx应急结束

  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后,由相应级别的应急指挥部提出结束应急状态的建议,报上级应急指挥部批准后,结束应急状态的公告。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灾害发生地应急指挥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及时组织调查、统计气象灾害事件的影响范围和受灾程度,评估、核实气象灾害事件所造成的损失情况,报同级应急办公室、上级应急指挥部和相关部门,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布。

  气象灾害事件发生后,灾害发生地政府应当组织民政等有关部门设立灾民安置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站,依法做好灾民安置和救灾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与管理工作,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

  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归还征用的物资、设施、设备或占用的房屋、土地;不能及时归还或者造成损坏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予以补偿。

  5.2社会救助

  民政部门负责接受并安排社会各界的捐赠。

  5.3保险

  保险监管机构依法做好灾区有关保险理赔和给付的监管。

  5.4调查总结

  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结束后,启动应急工作的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应及时对灾害应急工作进行全面的调查总结,查找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建议,报上级应急工作管理部门。

  6保障措施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6.1.1通信保障

  以气象部门业务服务信息网络系统和国家公共通信网络为基础,建立快速、安全、稳定、可靠的气象灾害信息通信专用网,确保预报、警报、天气实况和灾情的传输。

  应急救援现场应与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保持通信畅通;灾害发生地政府负责协助现场应急处置的通信保障。

  建立气象部门与公共媒体及公共场所管理单位畅通的联络渠道,确保气象预警信息及时、准确地传递到相关单位和社会公众。

  6.1.2信息保障

  市气象局在现有业务平台基础上,建立和完善市级气象灾害应急管理系统,并与市政府应急平台及其他相关部门实现信息互联互通。

  健全和完善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系统,开展气象灾害调查评估,摸清全市气象灾害分布情况,编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提出切实可行的气象灾害防御措施,指导气象灾害应急防御工作。

  各级气象台站负责本行政区域气象灾害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评估和处理,并按有关规定定期或不定期报送同级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重要信息和已报信息的变更应当立即报送。

  各级气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共媒体资源和公共场所预警信息资源进行调查了解,建立完善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机制,明确和规范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传播渠道和方式等。

  各成员单位和相关应急责任单位应及时将与气象灾害有关的信息报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6.2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6.2.1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

  各级政府和市政、水利、交通、气象等部门应当加强对气象灾害应急救援和减灾等方面的专用物料、器材、工具的储备,建立相应的物资数据库,并对其购置、库存、使用和销毁等环节进行严格管理。

  各级人工影响天气组织应当加强装备、弹药的日常管理,确保一旦接到指令,能够适时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6.2.2应急队伍保障

  公安、消防等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应按照各级应急指挥部的指令,开展气象灾害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各级政府应当组织引导预备役部队、民兵、大中型企事业单位以及志愿者等社会资源组建各类群众性的气象应急救援队伍。

  6.2.3交通运输保障

  公安部门应对气象灾害现场实行道路交通管制,保障道路运输秩序;市政部门应及时做好城市道路的清障工作;交通部门应当迅速组织专业队伍对受损公路、铁路设施进行抢修,并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及时开通空中紧急运输;必要时,各级应急指挥部可紧急动员和征用社会交通设施、装备。

  6.2.4治安保障

  灾害发生地政府和社区组织应当积极发动群众,开展治安联防,协助公安部门做好治安保卫工作。

  6.2.5物资保障

  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和预案的要求,做好相关物资保障工作。

  6.2.6经费保障

  县级以上政府应当根据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的需要安排专项资金,为气象灾害应急处置提供经费保障。财政、审计部门应当加强对气象灾害应急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

  6.2.7社会动员保障

  各级政府应建立应对气象灾害的社会动员机制。

  6.2.8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各级政府应当按照平战结合的原则,建设适用于气象灾害避险的城市紧急避难场所,并完善各类指示标志。紧急避难场所建设可与公园、广场、体育馆、人防工程、学校等建筑相结合。

  6.3技术储备与保障

  各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应当建立气象灾害应急专家咨询机制,成立专家委员会,为气象灾害应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依托相应的气象科研机构,建立相关的气象灾害应急技术支持系统。组织相关机构和单位开展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应急处置和综合防灾减灾的技术研究,做好气象灾害应急技术储备。

  6.4宣传、培训和演习

  各级政府及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文化等有关部门应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各种媒体,向社会公众宣传普及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南的有关知识,使公众掌握正确的气象灾害防御应急技能。

  各成员单位应对本单位应急工作人员进行技术、服务、管理等方面的培训,并定期组织本部门人员开展气象灾害预警、救援应急演习。

  7附则

  7.1名词术语

  (1)气象灾害预警:是指各级气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监测或判定出某一区域即将发生或正在发生某种气象灾害,为避免其影响,气象部门利用广播、电视、短信、网络等各种手段和途径发出气象灾害警报,提醒各级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采取对应防御措施的过程。

  (2)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是指通过媒体传播给社会公众防御气象灾害的符号、语言、文字。通常由符号、颜色和对应的防御指南组成,符号表示气象灾害种类,颜色表示气象灾害的强度级别,对应的防御指南明确了有关部门、单位和公众应采取的防范措施。

  (3)干旱等级:

  极旱:指基本无土壤蒸发,地表植物干枯、死亡。

  重旱:指土壤出现较厚的干土层,地表植物萎蔫、叶片干枯,果实脱落。

  中旱:指土壤表面干燥,地表植物叶片白天有萎蔫现象。

  (4)地质灾害等级:

  2级:可能性较小,预报预警时间内对重要地质灾害隐患加强监测。

  3级:可能性较大,预报预警时间内对地质灾害隐患24小时监测,启动县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组织受危险性大的地质灾害隐患威胁人员撤离。

  4级:可能性大,启动设区市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组织受地质灾害威胁人员迅速撤离。

  5级:可能性很大,启动省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组织受地质灾害威胁人员立即撤离。

  (5)森林火险等级:

  二级:轻度危险,林内可燃物可能燃烧,森林火灾可能发生。

  三级:中度危险,林内可燃物较易燃烧,森林火灾较易发生。

  四级:高度危险,林内可燃物容易燃烧,森林火灾容易发生,火势蔓延速度快。

  五级:极度危险,林内可燃物极易燃烧,森林火灾极易发生,火势蔓延速度极快。

  7.2预案管理与更新

  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预案的日常管理,并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情况,及时修订。本预案由市气象局负责解释。

  各县(市)、区政府可根据本预案,制定本地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并报市气象局备案。

  7.3奖励与责任

  7.3.1奖励

  对在气象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7.3.2责任

  各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由于,严重影响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发生重大气象灾害后,有关部门谎报灾情或者知情不报,或拒不履行本预案规定的应急处置职责,或拒不配合、阻碍、干扰灾情收集和救助工作,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本级政府或上级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对其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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