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帮扶方案

时间:2025-10-03 11:00:49 一般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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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帮扶方案

  为了确保我们的努力取得实效,往往需要预先进行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是计划中内容最为复杂的一种。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困难帮扶方案,欢迎阅读与收藏。

困难帮扶方案

困难帮扶方案1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构建和谐部门”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整合社会资源,广泛动员全系统力量,深入开展开发式扶贫等各项扶贫帮困工作。

  二、帮扶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的教师、家庭突遭变故的.教师

  三、帮扶措施

  1.由领导带头,党员干部经常了解教师的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2.帮助教师解决生活实际困难。

  3.扎实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

  四、具体要求

  1.思想帮扶。经常关心困难职工,帮助他们树立起工作、生活的信心。

  2.经济帮扶。给困难教师补助,帮助他们渡过难关。

困难帮扶方案2

  今年5月,我会根据常德市教师奖励基金会《关于对家庭经济困难教师进行调查摸底的通知》精神,对我县因病和灾害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教师进行了一次摸底调查。据初步统计,全县因病和灾害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负债在5万元以上)的教师达154人,其中患三种重大疾病(癌症、白血病、尿毒症)54人(在职教师22人、家庭成员17人,退休教师及家庭成员15人)。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要求,遵循基金会《宗旨》,落实基金会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营造尊师重教的社会氛围,促进教育和谐发展,特拟定今年开展“爱烛行动”救助特困教师活动方案,有关要求如下:

  一、救助对象

  因本人患重大疾病负债在3万元以上和因家庭受重大自然灾害损失较大的本县特困教师。20xx年全县共救助特困教师40名今年已受中央、省、市、县基金会救助的对象不重复救助。

  二、救助标准

  经审定,对符合上述条件的特困教师,由县教师奖励基金会一次性救助,发放救助金每人20xx元。

  三、申请救助程序

  按《湖南省教育基金会“爱烛行动”救助特困教师暂行办法》实行。

  四、名额分配

  县直中学和每个乡镇中学各推荐1-2名。

  五、时间安排

  10月:县教师奖励基金会和县教育局联合下发《通知》。

  11月上旬:县直中学、各乡镇中学报送特困教师名单及材料。

  11月下旬-12月上旬:县教育局与县教师奖励基金会审核特困教师材料,并向社会公示。

  12月下旬:开展救助活动并下发救助金。

  六、工作要求

  1.认真组织申报。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湖南省教育基金会“爱烛行动”救助特困教师暂行办法》的要求于11月15日前申报特困教师名单及材料到教育局政工股。

  2.大力开展救助活动。各学校要认真开展“爱烛行动”救助活动,必须及时由校长亲自给被救助对象发放救助金。

  3.积极宣传报道。各学校要积极宣传相关政策和家庭特困、爱岗敬业的教师典型,教育局将在教育信息网上予以推介。

困难帮扶方案3

  为扎实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帮扶工作,体现党和政府的关怀、关爱,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开展落实经常性的政策落实、生活照顾、精神慰藉、扶贫帮困等一系列服务;现就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帮扶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多方关怀”的工作模式,综合运用利益导向、服务关怀和宣传倡导等手段,开展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关怀活动,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解决实际困难,使他们生活上得到帮助、精神上获得慰藉,提高这一特殊群体抵御风险的能力,逐步建立特殊困难家庭社会关怀机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帮扶对象

  扶助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双方或一方为xx镇户籍;

  (二)独生子女死亡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三级以上残疾。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实施,现成立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卫计办,办公室主任xx凤担任。

  四、工作措施

  (一)生活关怀

  1、落实计划生育特别扶助政策。对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计生办要积极申报奖励金,社区、村委会要做好宣传、摸底、上报工作。春节期间优先慰问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

  2、落实社会救助政策。对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应按程序纳入城乡低保范围,并根据享受低保的类别发放低保金,在核算家庭收入时,特别扶助金不计入家庭收入。符合条件的年满xx周岁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应按政策规定分别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发生重大意外事件,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应按政策规定给予相应救助。

  3、优先解决住房困难。对居住危房的农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要按照有关规定优先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范围。

  4、扶持就业创业。对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开展就业创业培训,并按规定落实相关补贴政策,优先帮扶其就业创业。

  (二)养老关怀

  1、优先安排养老照料。对xx周岁以上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符合条件的全部纳入农村“五保”供养和城镇“三无”老人保障范围,特别是失能或部分失能的,要优先安排入住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选择居家养老的.,优先享受政府购买的居家养老服务。

  (三)健康关怀

  1、建立完善医疗保障制度。对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由镇政府代缴当年参保资金。将符合救助条件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纳入城乡医疗救助范围,给予相应的医疗救助。

  2、开展健康体检。镇卫计办、卫生院每年组织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开展一次健康体检活动。

  3、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镇卫生院、村医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签订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协议,并定期开展履约服务。

  (四)精神关怀

  1、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充分发挥计生协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群众自治组织,特别是志愿服务组织、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的积极作用,以精神慰藉和心理疏导为重点,深入开展紧急慰藉、圆梦行动、平安保障、亲情牵手、志愿服务等各种形式的社会关怀活动,为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提供关怀服务。

  (五)生育关怀

  1、积极提供技术服务。对于有生育意愿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要免费为夫妻双方开展风险评估、优生检测等再生育咨询和相关技术服务,并帮助办理再生育手续。

  2、开辟收养绿色通道。对于失去生育能力、愿意收养子女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相关科室要简化收养手续,优先安排其收养子女。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1、提高思想认识。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妥善解决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的问题,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加强思想认识,切实开展帮助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的帮扶工作。

  2、统筹协调。各部门要做好相关政策、扶助对象信息和配套措施的衔接,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3、加强宣传。各村(社区)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关爱扶助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关怀关爱活动,使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困难帮扶方案4

  一、慰问对象:

  本院在职职工,退休职工

  二、慰问经费

  由工会经费支出。

  三、慰问标准:

  (一)职工因病住院(包括在其他医院住院治疗),部门工会可购买食品、营养品、水果上门慰问职工。原则上价值不超过100元。

  (二)职工的直系亲属因病逝世,部门工会在参加悼念活动时,可以订购花圈、花篮等。原则上价值不超过200元。

  (三)本院职工在工作中遭到病人或家属的辱骂、殴打等情况,由医务处在调查后确定是否启动特殊慰问金。工会将协同医务处、职工所在部门对职工进行慰问。特殊慰问金原则上不超过500元。

  四、经费使用财务手续:

  部门工会在慰问职工后,凭发票经部门工会主席、工会

  专职副主席签字后,至工会财务部门报销。

  五、本规定经20xx年1月26日职代会主席团讨论制订。

困难帮扶方案5

  为进一步推动帮扶工作的深入开展,参与帮扶共建、履行社会职责,转变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尽力解决贫困群众的实际困难。现结合我公司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载体、以密切联系群众为目的、促进帮扶工作更有效、社会建设更和谐,为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而努力奋斗!

  二、组织领导

  为更好地做好此项工作,我公司成立帮扶共建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组长由纪委书记、工会主席担任,副组长由党委工作部部松担任,成员为中层干部、全体党员。办公室设在党委工作部,负责日常工作开展。

  三、具体措施

  (一)明确对象开展帮扶工作。在xxxxx特困职工、乌兰浩特市社区、红联村范围内开展帮扶活动,针对残疾人、特困户、孤儿、特困职工等弱势群体予以帮扶资助。

  (二)开展调查研究。坚持调查先行,充分论证,确保帮扶方案落到实处。由领导组组长牵头,深入帮扶范围开展调研,了解情况,确保遇有重要活动、重大事件时随时到联系点开展工作。

  (三)深入开展结对帮扶活动

  一是工作组成员要在扶贫帮困、化解矛盾中砥砺品质、增长才干,要经常与被帮扶的困难户沟通,帮助协调、解决帮扶活动开展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二是开展节日慰问。遇到中秋、春节等法定传统节日,由领导组组长带头走访慰问,开展谈心活动,了解他们的思想和生活现状,及时给予生产生活帮助,加强与被帮扶对象的感情联络,并动员公司全体职工参与“献爱心、送温暖”活动,给予被帮扶对象一定资金和物品资助,使他们能过好传统节日。

  三是突出资金帮扶。针对帮扶对象的实际情况,积极为帮扶村牵线搭桥,协调相关部门解决被帮扶对象在住房、生活饮用水、用电、教育、卫生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四是要坚持因地制宜,帮助困难户分析查找困难原因,找准脱贫发展路子,切实让困难户增收致富。

  (四)找准重点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帮扶工作组成员要正确处理好日常工作与帮扶活动的关系,努力做到工作标准不降低、工作进度不拖延。一是要与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结合起来,推动全体干部转变观念、转变作风。要及时了解掌握全中心干部在开展联系帮扶工作中的.表现,明确全体干部服务群众、推动发展的积极性。二是要与为民服务、创先争优集合起来,多为困难群体办实事好事。三是要与培养锻炼党员干部结合起来,使得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要求。分工到位、落实责任,明确工作要求和工作期限;

  (二)精心组织实施,统筹协调推进。公司全体党员干部要根据实施方案,结合各自实际,开展帮扶活动。要与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做到科学统筹、合理安排、共同推进、协调发展,实现各项工作与开展活动两不误、两促进,切实树立起我公司真抓实干、清正廉洁、造福百姓的良好形象。

  (三)严格方法程序,严肃纪律要求。帮扶工作组成员一年入户不少于2次联系困难户,累计时间不得少于1周。真心实意地帮助群众解决一些问题,真正把党的温暖送下去,把问题解决好、把政策落实好。努力在全区形成深入基层办实事、转变作风促发展、服务群众争一流的良好氛围。

困难帮扶方案6

  20xx年度,xx工会联合会为切实减轻困难职工及贫困家庭的生活负担,实现重点扶贫济困,保护和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促进xx和谐发展,特制订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区工会联合会开展的困难职工帮扶工作是工会协助党政解决困难职工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为困难职工提供救助、维权和服务,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平抑社会矛盾,促进景区改革发展,为党组及行政分忧的一项重要工作。其指导思想如下: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切实履行工会组织帮扶职能,积极协助党组、行政解决好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想职工所急、解职工所难、办职工所盼、务职工所需,真正把扶贫助困工作落到实处,竭诚为困难职工排忧解难。

  二、帮扶范围

  1、凡属xx正式编制且按时足额缴纳工会会费的.职工,本人或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意外伤害、自然灾害等造成家庭生活特殊困难的、家庭人均收入低于郑州市当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特困户、或特困家庭子女考取大中专院校的,能够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及证明,均可按要求申请成为工会联合会扶贫济困帮扶对象。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享受贫困帮扶:

  ①未按时足额缴纳会费的职工;

  ②职工本人或直系亲属重病或意外伤害在上一年度已治愈或治疗终结的;

  ③因违反计划生育、自杀、醉酒、打架斗殴、赌博、吸毒或其他违法行为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

  3、当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帮扶:

  ①拥有固定经营场所且使用雇工的;

  ②购买并使用汽车、高档摩托车的;

  ③购买商品房或进行高档装修的;

  ④有购买股票等投资行为的;

  ⑤出资安排子女择校就读或自费出国留学的。

  ⑦特困家庭有成员在法定就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而不就业的;

  ⑧经核实,属于弄虚作假欺骗审查的;

  三、所需证明及材料

  1、申请人本人或直系亲属在市定点医院或二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手术报告、以及病理切片、血液检验等经科学方法确认的疾病检查报告单;

  2、市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计算表或住院费用发票;

  3、特困家庭生活救助需提供《河南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4、特困家庭子女入学救助,除需提供《河南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外,还需提供子女入学的《录取通知书》;

  5、灾难救助需提供意外事故或灾难损失物品明细和依据灾难类型由公安、消防、交通等部门开据的证明;

  6、本人困难情况说明。(要求有本部门的领导确认、签章)

  7、工会联合会认为必须提供的其它有关证明材料。

  四、申请程序

  1、符合条件的职工于xx年xx月@@日至——月日,携带相关材料到所属工会填写《困难职工帮扶申请表》。

  2、11月11日至12月10日,各工会工作人员整理、核实、职工上交材料,并上报本工会困难职工情况。

  3、12月11日至12月20日,工会联合会组织各基层工会领导办公会议,按照就急、就重、就难的原则,确定本年度困难职工及特困职工名单,确定被帮扶的职工名单及事由,需在该职工所在单位予以公示,接受职工监督。

  4、12月25日后,工会联合会按照市总工会要求步骤开展春节前困难职工的帮扶慰问工作。

  五、虚报冒领困难补助的,视情节轻重、由工会联合会提出意见,报联合会主席审批。对当事人及原证明单位主管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当事人如数退回补助款项及物品,对于不能向当事人追讨的,其涉及款项由原证明单位承担。

困难帮扶方案7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切实做好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工作,加快构建分层、分类救助帮扶体系,实现“兜底线、保基本、救急难、促发展”的总体目标。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帮扶对象

  帮扶服务对象主要为“兜底保障对象”、“低收入对象”“其他困难对象”三类:

  (一)兜底保障对象。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二)低收入对象。低收入对象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1—2 倍(含)以内,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的困难人员。

  (三)其他困难对象。指未纳入兜底保障对象、低收入对象的其他特殊困难群体,主要指遭遇重特大急难事故的特殊困难对象。

  二、帮扶内容

  (一)符合帮扶条件的城市困难家庭

  按照《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广城市困难家庭精准帮扶“347”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明政办〔20xx〕36 号)和清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推广城市困难家庭精准帮扶“347”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清政办〔20xx〕74 号)要求,做好精准帮扶。

  (二)除城市困难家庭外其他符合条件的困难对象

  1.生活救助。通过低保、特困、孤儿保障等政策兜住困难群体生活底线,落实支出型贫困家庭低保政策,残疾人“两项补贴”,推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加强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实施社会救助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在物价显著上涨时,根据要求适时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发放临时价格补贴。

  2.急难救助。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兜底中的兜底”作用,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特殊困难群体,给予临时救助,防止出现返贫致贫。

  3.医疗救助。充分发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第三次精准补助各项制度作用,省定扶贫标准下的农村低保对象医疗保障按照精准扶贫医疗叠加补助政策执行。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对象给予一次性定额救助。

  4.教育救助。按照《福建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试

  行)》,将除城市困难家庭外其他困难对象认定划分为特别困难和困难两档,落实学前教育资助、义务教育资助、普通高中资助、中职教育资助和普通高等教育资助等五大类教育资助政策。

  5.住房救助。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中无住房的,积极引导其到养老机构集中供养;对符合规定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通过保障性住房、造福工程易地扶贫搬迁和农村危房改造等方式给予住房援助。

  6.就业救助。落实精准就业救助帮扶,对有就业意愿的,适时推送岗位信息;对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人员,提供创业指导服务或给予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对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或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困难家庭劳动力,按规定给予实际缴费额30%的社保补贴;开发合适的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帮扶对象家庭劳动力。

  7.结对帮扶。参照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扶贫模式,推动建立机关党员干部、企事业单位、文明单位、群众团体、社会组织、慈善基金会等社会各界力量结对帮扶困难群众,根据其致困原因和帮扶需求等因素,有针对性地制定切实可行的解难脱困方案,建立稳定长效的帮扶服务机制,帮助特殊困难群体稳定脱困。

  三、帮扶步骤

  (一)摸底。精准识别各类特殊困难群体,对三类帮扶服务对象逐户逐人进行摸底排查,进行需求评估。其中现有的低保、特困、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群体直接认定为特殊困难群体。

  (二)建档。在精准识别的基础上,将帮扶对象按需求进行分类,形成特殊困难群体基本信息及帮扶需求数据库。

  (三)审批。对符合兜底保障和低收入对象认定条件的,及时予以审批认定。

  (四)帮扶。根据特殊困难群体需求,综合运用各项救助帮扶政策,确保应助尽助、应帮尽帮。

  (五)监测。建立特殊困难群体基本信息数据库,完善监测预警机制,落实动态管理,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及时纳入帮扶数据库或台账,对需求调整的对象及时更新信息,对稳定脱困对象及时退出。

  四、工作措施

  (一)提高兜底保障水平。提高保障标准,将城乡低保标准从最低工资标准的42%提高至 45%;逐步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和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落实分类施保,对低保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群体,按低保标准给予本人全额救助;对重残申请单人纳入低保的困难群众,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超过70 周岁,且家庭人均金融资产不超过当地低保标准 8 倍的,可不核查、计算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个人收入和应支付的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优化审批流程,13个乡(镇)全面开展低保、特困审批权限委托下放乡镇工作,确保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建立延保渐退机制,低保对象经复核认定已达退保条件,但仍属于低收入家庭或在医疗、教育、就业等方面仍有实际困难的,自认定次月起给予延续6—12 个月。

  (二)强化急难救助力度。提高救助标准,将一个家庭全年临时救助累计最高限额从8000 元提高至 20000 元,对基本生活陷入极度困难的,还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研究决定,适当提高救助额度。提高救助时效,将乡镇(街道)审批金额上限从3000 元提高至 5000 元;探索事前、事中快速救助办法,进一步发挥临时救助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方面的兜底作用。加强政策衔接,对经临时救助一段时间后生活仍然困难的按规定纳入低保范围。

  (三)开发帮扶信息平台。依托市精准帮扶管理信息系统,

  建立特殊困难群体基本信息数据库,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法,对政府资源和社会资源进行有效整合,健全帮扶服务需求与社会力量供给对接平台,逐步实现困难对象数据管理精准化、帮扶信息公开化、帮扶资源集中化、困难需求及时化。

  (四)扩大社会力量参与。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通过慈善捐助、志愿服务等方式开展帮扶服务活动。加大政府购买力度,向有资质的社会组织、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购买社会救助帮扶服务,开展救助帮扶政策宣传、对象排查活动,主动发现困难群众并帮助申请社会救助。实施以特殊困难群体帮扶服务为重点的社会工作专业化服务项目,为其提供照料护理、医疗服务、爱心助学、精神慰藉、社会融入、能力提升、资源链接等服务。

  五、保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强化“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健全完善县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以及困难群众遭遇的急难个案。

  (二)密切部门协同。强化部门协调联动,统筹利用好各类救助帮扶资源,加强资金保障,形成政策合力,建立起以基本生活保障、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补充,分层分类的梯度救助帮扶体系,实现救助帮扶资源和困难群众诉求有效对接,确保困难群众救助帮扶“一个不漏”。加强民政、扶贫、医保、教育、住建、残联、工会等部门的信息互通和数据比对,协同筛查困难群众,常态化开展特殊困难群体巡访排查和信息收集,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救助帮扶范围。

  (三)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完善社会求助公示制度,全面公开社会求助政策、申请审批程序、保障对象、资金发放等情况,切实接受社会监督。按照“应保尽保、边缘从宽、留有缓冲、尊重事实”的原则,探索建立社会救助工作容错免责机制,对符合政策要求、程序规范、无重大不良影响、未以权谋私或优亲厚友等情况的给予容错免责。

  (四)加大舆论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e 三明等宣传媒体载体,广泛宣传帮扶服务政策,提高政策知晓率,让好政策惠及广大困难群众;及时报道帮扶救助服务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在帮扶救助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好人好事,积极营造帮扶救助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参与帮扶服务的积极性。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试行一年,具体政策解释工作由有关主管部门负责。

困难帮扶方案8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充分发挥民政部门职能作用,切实做好受灾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工作,有效保障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防止因灾致贫返贫。

  二、工作目标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灾区镇乡街主体责任,聚焦农村受灾困难群众,特别是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残疾人、贫困老年人、农村建卡贫困户,以及脱贫监测户、边缘户等重点对象,开展灾后排查,准确把握重点对象、重灾困难群众生产生活困难情况,切实做好困难群众灾后救助安置工作,有效防止因灾致贫返贫。

  三、工作措施

  (一)畅通救助渠道,落实各项救助政策

  对受洪涝灾害影响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受灾群众,符合条件的要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因灾导致的“特困”人员,要及时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对基本生活受洪涝灾害影响,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家庭和个人,要按照“先行救助”有关政策规定实施临时救助,切实做到凡困必帮、有难必救。进一步畅通社会救助服务热线,健全完善社会救助服务热线值守工作机制,及时受理和回应困难群众求助诉求;要简化优化救助程序,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二)强化政策衔接,切实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加强与应急管理部门协调联动,做好与受灾人员应急救助、过渡期生活救助、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等受灾人员救助政策的衔接,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受灾群众纳入社会救助范围,保障好基本生活。对经应急期救助和过渡期救助后,基本生活仍存在较大困难的受灾群众,符合条件的要及时纳入低保、特困供养和临时救助范围,进一步增强救助实效。要加强与扶贫等相关部门的数据比对和信息共享,及时掌握因灾致贫返贫群众兜底保障需求,做到早发现、早救助、早帮扶,最大限度防止因灾致贫、因灾返贫,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受影响。

  (三)着力防范化解风险,确保民政服务机构安全

  牢固树立“防范胜于救灾”的思想,迅速针对本辖区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及各类养老服务机构的设施设备、周边地质环境、给排水系统等方面安全隐患开展拉网式排查,特别是要督促对江河流域沿线、地质结构疏松等易遭受强降雨影响的民政服务机构加强汛期风险摸排管控,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严格落实责任人、完成时限、工作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立即进行整治。要进一步完善民政服务机构防汛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建立24小时值班和巡查制度,一旦发生汛情,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及时转移安置服务对象,全力避免人员伤亡。要加强民政服务机构饮水消毒、食品安全、医疗卫生、消防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等工作,确保服务对象人身安全。

  (四)加强巡查探访,强化特殊群体关爱保护

  要加强汛期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及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巡查探访,提高巡访频次,详细了解他们的生活保障及住房安全、饮水安全、用电安全等情况,帮助做好防灾避险工作;对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存在困难的,要及时给予帮助解决,本部门不能解决的,要立即报告并转介相关部门协助处置。要全面落实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散居孤儿委托照料服务和监护责任,对存在住房、饮水、用电等安全隐患的`,要及时安置到供养服务机构。

  (五)整合帮扶资源,推动社会力量参与救助

  要积极配合应急管理部门建立健全社会应急力量参与灾害救助应急联动机制,积极引导应急救援领域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组织(团体)、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志愿者、社会工作者有序参与、协同开展灾后相关应急救援、过渡安置、受灾群众心理抚慰和恢复重建工作。引导和支持慈善组织通过设立慈善项目、发动社会募捐等形式,积极参与对受灾群众的救助帮扶,并依法做好捐赠款物管理使用和信息公开工作。

  (六)增强责任意识,合力救助帮扶困难群众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充分认识做好受灾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加强与应急管理部门的协同配合,加快建立工作情况通报机制,加强信息沟通和工作交流;积极推进社会救助对象台账信息与应急管理部门掌握的过渡期救助台账、冬春救助台账等信息共享,为精准认定救助对象提供数据支撑;充分发挥县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及时研究解决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中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救助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切实保障好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困难帮扶方案9

  为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制度,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xx〕18号)、《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国发〔20xx〕47号)、《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意见》(民发〔20xx〕23号)、《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皖办发〔20xx〕25号)、《关于印发<安徽省临时救助工作操作规程>的通知》(皖民社救字〔20xx〕77号)和省民生工程要求,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应急、过渡性救助,坚持兜底线、救急难,做到应救尽救,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救助及时,充分发挥临时救助与其他救助的衔接配合,形成整体合力;实现资源统筹,促进政府救助、社会帮扶、家庭自救有机结合。

  二、实施内容

  (一)救助对象

  具有本地户籍或符合居住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临时救助条件的人户分离的'家庭和个人,有下列情形的可以申请临时救助:

  1.急难型救助对象。因意外事件(事故)、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或遭遇其他特殊困难,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

  2.支出型救助对象。家庭成员因医疗、教育等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低收入家庭及其他特殊困难家庭。

  (二)救助方式

  对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采取以下救助方式:

  1.资金救助。临时救助金原则上实行社会化发放,支付到临时救助对象个人账户。

  对紧急衔接受灾人员救助政策等其他需要紧急实施临时救助的情形,也可以直接发放现金,但应由受领人及2名经办人员签字确认。

  2.实物救助。根据救助对象基本生活需要,可采取发放衣物、食品、饮用水,提供临时住所或紧急救治等方式。除紧急情况外,采取实物发放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制度执行。

  3.转介服务。在实施临时救助后,仍不能解决救助对象困难的,可分情况提供转介服务。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或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救助条件的,应协助其申请;对需要社会帮扶的,及时向公益慈善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转介。

  (三)救助标准

  临时救助标准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及救助对象困难类型、困难程度、刚性支出额度以及解困期限等因素,分类分档确定。原则上不超过当地低保月保障标准10倍,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提高。

  1.急难型救助对象:救助标准不低于当地低保月保障标准的2倍。救助对象为个人的一般给予实物救助或提供转介服务,实物救助标准以满足救助对象基本生活需要为限。确有必要的,可发放临时救助金。

  2.支出型救助对象:对重特大疾病患者家庭,可视相关医疗保险报销和医疗救助后个人自付费用给予救助,应按照个人自付费用分段分档进行救助,救助标准原则上控制在当地低保月保障标准的2-10倍;对因子女教育费用负担过重造成生活困难的家庭,应结合教育费用支出情况给予救助,救助标准原则上控制在当地低保月保障标准的2-6倍。

  (四)救助程序

  临时救助一般按照居民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审核,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认的程序实施。紧急情况下,申请人可直接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临时救助。申请临时救助的对象应提交居民身份证、临时救助申请书、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等申请材料。受申请人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单位、个人可以代为提出临时救助申请。具体申请、审核、确认程序按照《安徽省临时救助工作操作规程》(皖民社救字〔20xx〕77号)执行。

  (五)备用金制度

  建立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用于乡镇(街道)在紧急情况下,对困难家庭实施救助。临时救助备用金由县级人民政府每年按照一定比例转移支付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资金采取按需循环拨付。动用临时救助备用金实施救助的,救助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当地低保月保障标准4倍,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提高。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协作配合。各级民政、财政部门要建立定期沟通会商机制,及时研究解决临时救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民政部门应当严格规范开展临时救助对象审核确认工作,财政部门应当强化救助资金规范使用管理。

  (二)加强资金保障。积极探索多元化的临时救助资金保障机制,统筹使用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做到精准救助,突出绩效管理,确保临时救助资金足额安排、及时拨付、规范使用和效益发挥。动员引导慈善组织等社会力量加大对政府临时救助的补充支持力度。

  (三)加强考核监督。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绩效评价机制,加强对临时救助工作的绩效评估,突出制度效能的发挥,强化结果运用。民政、财政部门应当积极会同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临时救助工作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挤占、挪用、虚报、冒领临时救助金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困难帮扶方案10

  为关注每个学生特质,帮助困难学生茁壮成长,为他们提供更好的成长环境,拟开展党团员带头“以爱的力量,温暖童心”的活动。本着“一个也不能少”原则,最大限度地保护和挖掘每一个学生的潜能,努力教育和帮扶学习困难生、行为习惯困难生。用爱的力量关心学生、尊重学生、温暖学生,增强师生感情,促进学生发展。在“六一”儿童节来临之际,开展此次活动。

  一、参加人员:

  党团员教师(必须参加)及有爱心的教师(自愿参加)

  二、时间:

  20xx年5月

  三、帮扶对象:

  各班学习困难的学生、行为习惯困难的学生或者学习与行为都困难的学生

  四、具体措施:

  (一)建立困难生档案

  1.先由各班主任推荐名单,详细写清楚困难生姓名、性别、班级、学生困难原因等。学校将建立困难生档案。2.每位党团员教师认领1-2位困难学生。原则上是本班级或本级部的学生。要及时了解帮扶对象的学习情况、性格特点、行为表现和家庭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切实将帮扶活动落到实处。

  3.参与帮扶的老师要及时了解帮扶对象的转化效果,总结经验,填写帮扶活动记录卡。

  (二)帮扶方式

  1.温情感化。结对教师要切实关心帮扶对象的思想成长,针对学生存在的问题形成和原因,一个月至少与帮扶对象进行2次谈心、交流,解决他们在学习、生活中遇到的思想困惑,教育他们以积极、乐观、向上的态度生活,促进他们的健康成长。

  2.学习指导。结对教师要了解帮扶对象的学习情况,帮助他们克服学习中的困难,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促进学习进步。每月至少辅导2次,每次辅导有记录。

  3.生活帮扶。结对教师要深入关心帮扶对象的.生活状况,及时帮助解决他们生活中的困难,在学校的协助下,以献爱心的方式,为其提供必要的帮助,并开展困难学生走访活动,让他们能够安心学习、快乐成长。

  (三)各党团员教师要认真做好认领。认真做好帮扶活动。学校将根据教师帮扶情况,在所有参加的本次活动的教师中评选“爱心大使”。

困难帮扶方案11

  一、招聘单位和招聘岗位、条件要求

  省教育厅所属事业单位xx教育社招聘1人,xx省教学研究室招聘4人,xx省教育科学研究所招聘1人。招聘岗位情况和招聘条件要求。

  二、招聘程序、方法和时间安排

  (一)报名。可采取两种方式报名,一是直接报名,即携带报名材料,直接到省教育厅人事处报名;二是邮寄材料报名,即将报名材料以特快专递或挂号邮寄的方式寄至xx省教育厅人事处。xx省教育科学研究所中级专业技术岗位招聘博士研究生,按特殊岗位组织招聘,应聘人员须以直接报名方式报名,不受理邮寄材料报名。

  报名材料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现工作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中小学教师报名,须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上述材料,以直接方式报名的,须携带原件,同时提交1套复印件;以邮寄材料方式报名的,提交复印件,不要寄原件。另外,填写《xx省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提交2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全日制普通高校择业期内未就业博士毕业生报名的,需提交就业推荐书或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以直接方式报名的,报名时间为xx月xx日至xx日。以邮寄材料方式报名的,报名截止时间为xx月xx日。

  (二)资格审查。在报名时,按照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应聘条件要求的,发给准考证。应聘人员持准考证、身份证参加笔试。对以邮寄材料方式报名并通过笔试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还要审查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等原件,经审查合格的,发给面试通知单,不符合条件的不能参加面试。

  (三)考试、考核、体检

  xx省教育科学研究所中级专业技术岗位招聘博士研究生,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不进行笔试、面试。xx教育社和xx省教学研究室招聘,采取笔试、面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笔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安排在10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考场安排等在准考证上注明。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不指定应试复习用书。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1:6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超过笔试合格线的不足6人,按实际过线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与应聘职位有关的知识、经验、能力等基本情况。面试安排在10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等在面试通知单上通知。

  3、考核、体检。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如参加考核、体检的人员不合格,则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范围的人员中递补。xx省教育科学研究所中级专业技术岗位采取直接考核,按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实际人数确定考核人选。考核采取查阅档案、核对身份、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多种方式进行。考核主要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对考核合格人员,安排在省级医院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四)签订聘用合同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经7日公示无异议的,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报省人事厅备案。经同意后,由省人事厅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聘用人员备案后,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实行聘用人员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间及正式聘用后,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等待遇。

困难帮扶方案12

  根据《屯溪区20xx年城镇困难群众帮扶工作方案》(屯帮扶组〔20xx〕1号)的统一部署安排,结合我镇实际,制定黎阳镇城镇困难群众帮扶工作方案。

  一、目标及任务

  确保到20xx年末,区域内城镇困难群众稳定实现家庭 “两不愁、三保障”(“两不愁”指不愁吃、不愁穿,“三保障”指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的目标。

  对全镇摸底评议选定的8户(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贫困线1.5倍以下,20xx年贫困线标准为3700元,1.5倍即5550元)的困难户开展帮扶,根据困难户的家庭状况、资源条件、发展能力和实际需求,针对性制定工作计划和帮扶措施,建立一户一档,按期按质完成帮扶任务。

  二、帮扶工作措施

  (一)兜底保障脱困

  1.民政救助帮扶。针对没有劳动能力或暂时无法通过帮扶解困的困难群众,主要是重病重残困难群众,按政策规定将其全部纳入城乡低保范围;动员不能自理、行动不便或年龄较大且无人照料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入住福利院,实行政府全面兜底保障(患有精神病、传染病及有暴力行为等不宜集中供养的除外);对城镇困难群众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而其他制度暂时无法覆盖,主动协助其提交临时救助申请,各种救助之后仍有困难的,主动协助其提交帮扶“特惠”政策资金补助。

  2.残疾人扶持关爱。加大困难残疾人康复保障、技能培训、托养服务实施力度,逐步改善残疾困难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着力解决困难残疾人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和长期照护费支出。针对困难精神残疾人的药费补助,在区残联、民生工程每人每年各1000元补助基础上,镇级给予药费补助每人每年1500元。重度持证精神残疾困难群众需要到黄山市第二人民医院住院的,住院一个月在区级补助2000元,住院一年在区级最高补助不超过20000元的基础上,镇级给予一次性补助2000元(坚持住院补助资金应小于自费医疗费支出原则)。针对重(特)大、慢性病的给予医药费帮扶补助,区级每户每年不超过5000元基础上,镇级给予每户每年一次补助2000元(坚持补助资金应小于自费医疗费支出原则)。

  (二)产业脱困

  1.产业帮扶。大力实施园区、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能人大户(家庭农场)带动和困难群众自主种养的“四带一自”的产业帮扶,建立完善经营主体与困难群众联动发展的利益联结机制,着力支持有劳动能力的困难群众务工就业和发展特色种养业,切实提高困难群众家庭收入。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充分利用农村土地山场林地水面等资源,以及传统种养业的优势,依托现代农业技术,深挖特色种养业增收潜力,带动困难群众脱困致富。因地制宜地开展乡村旅游帮扶,积极引导和支持困难群众依托景区,发展种植养殖、餐饮食宿、特色旅游商品来增加收入。

  2.电商帮扶。把握国家实施“互联网+”的战略机遇,将电商帮扶纳入帮扶工作体系。加强困难群众电商人才培训,主动帮助困难群众对接流通市场,引导重点流通和餐饮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困难群众的特色产品,对困难群众开设网站给予技术支持。

  3.资产收益帮扶。鼓励农村困难群众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等作价入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得到盈利分红,最大限度释放困难群众资产潜能,让农村困难群众分享资源开发收益。

  (三)就业脱困

  统筹各类培训资源,对有就业意愿的困难群众开展岗前培训、订单培训和就业技能培训,提升劳动技能和水平,并积极组织劳务对接,落实免费就业指导、职业介绍、政策咨询等服务,促进转移就业。鼓励城镇困难群众通过就业创业实现脱困,帮助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零就业家庭”至少有1人就业,对实现稳定就业(有相关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持续就业超过6个月)的“零就业家庭”每户奖励1000元;继续开发卫生保洁员、巡河员、护林员、网格员、信息员等公益性岗位,按照就地就近的原则,为困难群众解决就业问题,并给予一定经济补助,每人每月原则上最高补助标准不超过900元,人员补助费用由镇财政承担。

  (四)健康脱困

  大力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费用结算信息平台建设,实行区内困难群众住院先诊疗后付费。规范困难群众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有签约需求的困难群众签订家庭医生服务协议,开展健康管理和健康服务,从困难群众帮扶基金中按照签约服务包个人自付金额部分给予补助,每人每年不超过30元。对因病致困的特殊困难家庭,及时将其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城乡医疗救助范围。对长期特慢病困难群众以及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支付后自付合理费用仍有困难的困难群众,按比例再给予医疗资助,最高不超过1万元,在区级基础上,镇级给予一次性补助1000元。

  (五)教育脱困

  健全覆盖各阶段的教育资助政策,实现学段全覆盖,应助尽助。对屯溪区籍城镇困难群众家庭中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小学、初中)、中等教育(高中、中等职业)和高等教育(大学、高等职业)的在校学生,给予教育补助。在区级教育资助标准基础上,镇级再给予500元/生/学年(区级教育补助:学前及九年义务教育阶段,补助1000元/生/学年,高中以上教育阶段,补助1500元/生/学年)。建立健全困难家庭学生信息数据库,实现动态管理,精准资助,让困难家庭子女都能够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从根本上阻断困难代际传递。

  (六)住房脱困

  坚持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对符合保障房申请条件的城市无房困难群众,通过公租房政策予以保障,对农村户口的困难群众优先实施危房改造项目,同时要建立困难群众危房改造、享受公租房政策信息公示制度,确保受到有效监督,群众认可。

  (七)结对帮扶脱困

  继续实行区、镇、村三级结对帮扶困难群众,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帮扶送温暖活动;按照“单位联村、干部包户”结对帮扶制度的要求,由镇直各部门与各村(居)加强对接,制定本部门具体的困难群众帮扶措施,并优先做好帮扶困难群众中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包户联系工作。在突发事件和重要节日期间,帮扶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送温暖活动,用好各项关爱帮扶资金,为困难群众提供指导与帮助。

  (八)社会力量帮扶脱困

  广泛动员企业、社会组织、公民个人参与困难群众帮扶工作,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爱心人士为困难群众开展捐款捐物、爱心助学等公益活动,积极动员各类志愿服务团队开展帮扶志愿服务。加强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对困难党员及家属进行关爱帮扶。在加大帮扶力度的同时,注重发挥困难群众的主体作用,激发困难群众的内生动力,强化积极向上、自力更生、艰苦奋斗、主动解困的正确导向,防止出现“等靠要”思想和养懒汉现象。

  三、保障措施

  1.压实工作责任。成立以镇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镇党政领导班子和各村书记、主任为成员的黎阳镇城镇困难群众帮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帮扶工作具体事宜。各村(居)要把实施帮扶工作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任务,细化工作措施,结合实际制定帮扶计划,认真抓好落实。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帮扶工作,要深入了解困难户家庭情况,研判帮扶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督促指导帮扶措施落实。

  2.强化政策落实。注重开发式和保障式两种方式相结合。针对不同类型的困难群众,综合运用好开发和保障两种方式,确保收入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对有劳动能力和发展意愿的困难群众,要通过实施产业就业等帮扶措施,帮助他们发展生产,实现就业创业,提高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经营性收入,对既无资源又无发展能力的特殊困难群众,要落实兜底保障政策,提高转移性收入,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

  3.制定帮扶政策。对困难群众的帮扶要以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困难为目标,一户一策。比照困难群众的扶持政策,由困难群众的帮扶对象或帮扶责任人提出,由村(居)两委联席会议确认,按照困难群众家庭主要致困原因,原则上每户每年享受一项“特惠”扶持政策,情况特殊的,经镇党委政府(审核同意,报区民政(扶贫)局及相关政策执行部门共同审批。

  4.落实扶持资金。建立困难群众帮扶基金池,每年安排5万元,20xx年结余3.4万元转入20xx年帮扶基金池。用于残疾人关爱、“零就业”家庭就业奖励、健康帮扶(对因重病致困或长期特慢病致困家庭给予特定资助)、教育资助、领导慰问帮扶等。鼓励社会组织、团体、企业、个人捐赠,多渠道募集帮扶基金。

  5.强化考核督查。将困难群众帮扶工作纳入全镇重点工作督查内容之一,镇民政(扶贫)办会同镇纪委加大督查检查力度,开展常态化督查调度,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确保帮扶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效。对帮扶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实行考核,对存在突出问题的进行约谈,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的村(居)、有关部门和帮扶责任人涉及的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严肃问责。

困难帮扶方案13

  为充分体现学校对生活贫困教师的'关怀和尊重,让他们过好快乐、祥和、平安的节日,根据教育局文件精神,我校将于春节期间开展“送温暖、办实事、促和谐”慰问活动,为做好慰问活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慰问活动目的:

  构建和谐校园,关爱贫困教师。

  二、参加慰问活动的领导及工作部门慰问活动由教育局牵头,学校党支部、工会、校行政主要领导参与。

  三、慰问对象生病、生活贫困教师

  四、慰问形式贫困教师发放慰问金、发给慰问品、座谈、聚餐。

  五、慰问费用预算

  1、生病、生活困难教师共xx人,慰问开支xxx元左右。

  六、慰问时间安排:

  20xx年1月31日(初定)。

  七、相关要求和说明:

  1、慰问活动涉及人员多,面积广,学校要从领导分工、人员落实等环节上周密部署,合理安排,确保活动顺利完成。

  2、学校礼品采购。

  3、活动分组:

  第一组:

  走访对象:

  第二组:

  走访对象:

  第三组:

  走访对象:

困难帮扶方案14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xx】25号)及全省学习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系列重要讲话培训班、市委六届十二次全会精神,扎实推进联系点村精准识贫、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确保安障乡岩剅口村贫困人口如期脱贫,县总工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新一轮扶贫攻坚,到20xx年,安障乡岩剅口村168户贫困户全部脱贫,村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增长幅度高于全县平均水平,工会帮扶活动实施方案以上扶贫对象有稳定收入来源,贫困户家庭人均纯收入达4000元以上,贫困村人均纯收入8000元以上,贫困村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达到全县平均水平。

  二、基本任务

  强力推进精准识贫、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确保实现“九个到位”:

  1、贫困人口摸底结对到位。岩剅口村贫困人口登记在册率达到100%,结对帮扶覆盖面达到100%,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应帮尽帮。

  2、贫困人口“六个怎么样”情况摸底及规划制定到位。

  摸清贫困人口“六个怎么样”情况(即:贫困户耕地情况怎么样、住房情况怎么样、村组交通运行情况怎么样、家庭待业情况怎么样、失学情况怎么样、因病因残因灾致贫情况怎么样)确保规划制定及落实到位。

  3、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到位。按照省级脱贫标准,贫困村通村公路全部硬化,村级公路通畅率达100%,通组公路硬化率达60%以上;自来水到户率达到100%,饮水安全问题基本解决;无房、危房户改造率达100%;村级活动场所按照“一部两中心三室一场”(即村部、村民活动中心、便民服务中心、村民议事室、卫生室、图书阅览室、村民休闲广场)标准配套建设;信息网络达标率达100%;农村电网改造率达100%。

  4、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到位。贫困村有比较完善的公共服务,有符合标准的卫生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100%,适龄儿童入学率达100%。贫困人口全面纳入社会救助保障范围,符合条件的低保、五保户全部实现应保尽保,不因病因灾新增一名贫困人口。

  5、群众教育技能培训到位。每年对全村贫困人口培训1—2次,进城务工的贫困人口掌握1门以上劳动技能。

  6、产业发展就业帮扶到位。每个省定贫困村形成1—2个支撑能力较强的主导产业,形成“一村一品、一乡一业”

  产业发展格局。70%以上农户有1个以上稳定增收的项目或1个就业(致富)门路。

  7、村容村貌综合整治到位。农村垃圾处理全面推行“三个三分之一”模式;村庄规划科学合理,民居风格美观统一;村庄形象生态、友善、文明、有序,逐步建成“村民富、村庄美、村风好”的美丽乡村。

  8、基层组织建设管理到位。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率达到100%,由乡镇班子成员或站所长担任贫困村“第一书记”,配备率达到100%,贫困村民主管理机制健全,村规民约建立率达到100%。

  9、村级债务风险防控到位。建立村级财务长效管理机制,确保贫困村不新增债务。

  三、组织领导

  按照上级要求,成立县总工会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岩剅口村精准扶贫工作。

困难帮扶方案15

  为了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积极有效落实素质教育,面向全体学生,让每一个学生“学会做人、学会学习、学会劳动、学会审美”等基本技能。现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我校“学困生”转化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既要提高优生的成绩、培养特长生,又要照顾和关爱学困生,使不同层次的学生都有所提高,有所发展,新课改的实施,使转化“学困生”工作面临许多新的困难,本着教育要“面向全体,全面发展”的原则,有侧重点地抓好学困生的转化工作,采取切实

  有效的方法和措施,通过广大师生、家长及社区等职能部门的努力,使“学困生”逐步减少,极大地提高他们的学习成绩。

  二、具体工作措施:

  1.全体教师要本着“教书育人”的宗旨,树立良好的教师形象。对“学困生”要多给予尊重、帮助,不得对“学困生”歧视、挖苦、和讽刺。

  学校政教处、团总支要充分利用学校的大型活动,大型集会、升旗仪式等时机对学生进行青春期教育、法律教育、安全教育。充分利用广播板报等宣传阵地,及时表扬和挖掘“学困生”的先进事迹、介绍良好的学习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我约束和自我调控能力。学校定期组织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兴趣小组活动,活跃校园的学习气氛,减少学生的厌学心理。每学期召开1—2次学生座谈会,了解学生们对学校、教师的意见与建议,听取学生对学校办学的意见。

  2.班主任的教育工作。

  ①班主任在每学期开始前摸清班级中行为偏差学生、学习困难学生、有心理问题学生的,包括学生家庭地址、家庭经济情况、父母工作单位、父母教育学生的方法等学生的第一手资料的整理。有计划的进行帮教活动。

  ②班主任每学期都要对“学困生”进行深刻的了解和给予热情的关心。建立“学困生”档案,做到每学期进行每生2次以上的“学困生”的家访,填写“学困生”家访记录。对每一个学困生每一周谈话不少于1次,并做好谈话记录。谈话时注意说话的语气、用词。关心他们的日常生活与学习,及时给与学习与生活上的帮助。

  ③班主任要协调好“学困生”与其他教师、其他学生之间的关系,及时了解学生在其他课上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与科任老师一同解决。如学生的纪律问题、学生的作业质量、学生作业量的大小等。

  ④班主任要在课余时间深入到学生中间去,了解学生对学困生的态度,培养与学生之间的感情,组织学生围绕“学困生”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使学困生感受到集体的温暖,增强学习的信心。

  ⑤对“学困生”的表扬奖励宽松一点。在许多班主任的潜意识里,“学困生”就是“垃圾”“渣子”,一无是处。他们对学困生往往采取放任自流、不闻不问的做法,结果使学困生变得越来越差。其实,“学困生”也有优点和长处,只不过他们正确的、闪光的东西埋得很深,若不注意观察,不从细微处寻找,便很难发现。为此,教师不能用“有色眼镜”去审视学困生,而应用“放大镜”去发现学困生身上的闪光点,并以此为突破口,适时、适势、适度地对他们进行褒奖,真诚地为他们每个细微进步而喝彩。教师应多给学困生一些赞许的眼神、多给一些真诚的`微笑、多给一些由衷的赞语、多给一些轻柔的抚摸,让“学困生”意识到自己被重视、被赏识,从而克服自卑,找回自信。

  3.科任教师的教育工作。

  ①科任教师要针对自己所教教学班的实际情况,建立起学困生档案,调查了解学生在此学科成为学困生的原因,以便为以后的转化工作奠定基础。

  ②科任教师要认真做好学生的学科辅导工作,对学习特别困难的学生要使思想教育和知识教育有机的结合起来,定期和不定期辅导相

  结合,认真做好辅导记录,对每位学困生在原有的基础上学科成绩必须有所提高有所转变。

  ③在日常的检测与抽测中,科任教师要尽量出难易度不同的试卷,使学困生有选择的余地,学校在随机抽测中也要出2套试卷,使学生针对自己的实际学习情况选择难易度不同的试卷。在日常课堂教学工作中对不同学生的提问要采取不同的方法,使用难易度不同的问题,使每一个学生都能体会到学习的乐趣,以帮助学生树立起学习的信心。

  ④在抽测中对进步大的学生及时给予表扬,使他们享受到学习的乐趣与成功的喜悦,从而进一步减轻学困生的思想负担,使他们对学习充满信心。

  4.学生的自我教育。

  本学年,我们要加强学风建设,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努力使全体学生达到如下要求:

  ①学困生要正视自己的困难,不放弃、不气馁、主动与教师同学交流,不懂就问。独立完成作业,保证作业质量,看到自己的长处,弥补自己的不足。

  ②妥善处理好与家庭、社会的关系,听众长辈的教诲,有主见,不“言听计从”,明辨是非,集中精力,争取学习上的提高。

  ③其他学生要团结友爱,对学困生不讽刺、不挖苦,待同学热情,与学困生“交朋友,结对子”,帮助同学一起进步。

  5.家庭教育工作。

  通过家长学校、家长会等形式,与家长沟通,赢得家长的帮助与支持。

  ①学校主动通过班主任、家长会等机会每月与学困生家庭联系1次,了解学生在家庭、社会的思想动态、学习情况,与家长达成共识,交流探讨教育的最佳方法。

  ②学生家长在家中努力营造民主、和谐、温馨的家庭气氛。正视学生的困难,重视孩子,加强监督,多用鼓励的话语,千万不可放弃孩子,与教师一起为孩子的进步加油鼓劲。

  6.校外、社区教育工作。

  整合社区、社会的资源,加大对学困生的帮教工作。利用各村、居委会、社区干部,多走访家庭,了解学生的家庭的实际情况与困难,提供需要的帮助与经济援助,共同做好学困生的帮教工作。

  三、成立学困生帮教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负责人:

  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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