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的我作文

时间:2025-09-15 08:43:43 高作文 我要投稿

关于高中的我作文合集9篇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对作文都再熟悉不过了吧,通过作文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你知道作文怎样才能写的好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高中的我作文9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关于高中的我作文合集9篇

高中的我作文 篇1

  书生朗朗的校园内,巨大的银杏树下,一片片黄叶如蝶般飘落,铺就一地辉煌,时光荏苒,岁月静好

  初见银杏树,是在省奔中校庆的短片里,80年的时光,短暂而漫长,岁月的沉淀使这座校园文化愈发浓厚,高山流水,金牛奋蹄,一代又一代的人才层出,在历史的风尘中熠熠生辉。在那个动荡不安的年代里,三位巨人用臂膀抬起学校的脊梁,为莘莘学子搭建了一个学习知识的安身之处。风雨飘摇中,这位母亲用双臂紧紧环绕着怀中的孩子,他们是民族的希望。我愿做一片银杏叶,感受着风雨的洗礼。

  上百年的岁月,漫长而短暂,百年里的风风雨雨,将一颗稚嫩的小树苗磨砺成挺拔的参天大树,看守着这一方土地,清风徐来,落叶缓缓飘下,静静的诉说着时光的点滴,银杏树如一位智慧的老者,慈爱的`望着身下的校园,用一片绿荫,为学子们挡住世俗的风沙。我愿做一片银杏叶体验者时代的变迁。

  银杏树与奔牛中学就这样相守相望,日复一日年复一年,送出了一批又一批学子,就如同风中的银杏叶,满怀着对未来的向往飘往光明的远方;迎来了一批又一批学子,如同风中的银杏叶,从大树上吸取了营养,为自己增添一抹绿色。

  我愿做一片最美的银杏叶,在和煦的春风里,舒展幼小的身躯,努力吸取的营养;在夏日的骄阳下,昂着脑袋,直面那刺目的光芒,在狂风暴雨中,紧紧抓住大树的树干,和兄弟姐妹们团结一心,在凉爽的秋风中,化作一只只片片黄碟,随风而下,展示着生命的美丽与辉煌;在冬日的冰霜中,化作厚厚的棉被,滋养着大树的根部。

  我愿做一片最美的银杏叶,与伙伴簇拥在枝头,侧耳倾听学子们的琅琅读书声和铿锵有力的青春宣言;闭目感受学子们在三年中的成长点滴。我愿做一片最美的银杏叶,望着树下结伴而过的莘莘学子,悠然飘下,落入了摊开的书本中,感受着屡屡墨香,成为永恒。

高中的我作文 篇2

  以前的走过,有欢笑,又沉默。难以忘怀的难道仅是迟迟的春日?——题记

  走过轰轰烈烈的初中后,留下了为数不多的回忆,每一幕似乎都刻骨,但又模糊。情节是那样清晰但每个人的身影又是那么飘忽,那么不定,想要把这个正以流沙速度模糊地一张张将要失真的图片以优美的姿态储存起来。纵使,真切的似梦般,但毕竟那些锁在心里的,都有那么一段过往,那么一段以前。

  高中的色彩是充满浓郁的紫色,紫色的天空,紫色的楼房,紫色的树木,甚至,连早晨的雾都弥漫着梦想的紫色。呼吸一口新鲜空气,仿佛吐出的亦是梦想的每一步。那条路,紫色的路,我们不知不觉,已走得好远……

  每天,似乎千篇一律:早自习、跑操、上课、午饭、上课、晚饭、晚自习。一天的活动基本上维持着生态系统的稳定性,让我想到初中数学老强调了又强调的三角形——好稳定!

  每天最欢快的'时间,是吃饭的时间。三五成群的被束缚的鸟儿争相逃离那个有四口大窗户带给光明的教师。但是,那光明,可望不可即……

  每天走在规定的行程上,思想着停止它的办法——无解。于是,此程序框图的无限循环最终将终止在高考的战场上。

  原先,高中真的能将尖利的峰角磨光磨亮。不管你在以前是多么的盛气,多么的自我,终究会改变自我,完全适应这高中环境的选取。可能,正是这种无可选取的选取,让每个经历了高中的学子都有了成熟的感觉。此刻回想起以前的我,只好轻轻地一笑而过。

  就在每天必走的食堂与教室的连线上,我思考着,我有了我这个年龄不该有的沉默。阳光正茂盛,映在光滑的大理石板上,愈加刺眼……

  最喜欢下雨的天空,也喜欢雨滴打在衣服上的声音,喜欢看着嬉戏的雨珠儿汇成一条弯弯的小河,它在描绘美丽的图画。

  最喜欢接水的时候先逃出的第一缕温暖的水汽,似乎她在溢出杯沿的一瞬也在书写着她的思念,或许,她有她的思想,她有她的文字……

  此刻高中的自我,愈来愈习惯了自我把玩孤独。我会经常独自站在池塘边,看蹦蹦跳跳的鱼儿在水中欢呼雀跃,也将我带入他们的世界。直到微微的脚步声擦过耳边,才恍然惊醒。抬头远眺,往往看到的是那望不断的晚霞,在风中摇曳。

  高中啊,你到底是披着怎样的面纱闯入我的生活的,让我的单调乏味肆意横行,我却无能为力。让我在冲动欣喜的时刻不再那么透着孩子气。高中的生活,我已中意,教我如何把玩自我,把玩自我的情绪。因为我中奖感谢,感谢曾有这么一段过去。

高中的我作文 篇3

  柠檬桉扯着披风在空中快乐地飞行,树影像水波一样调皮,晃得我心猿意马。已经是春天,门外是明媚的阳光,云雀在柏树衣架堆似的枝叶间跳跃盘旋,青草味中一切宛然有了梦的气息。

  对春天我有说不出的熟悉,对我来说春天有难以言喻的魅力,随野草日益滋长的情感此刻被突如其来的漩涡淹没,随即引出故乡的春天,春天里的朝雾,雾中的阳光,阳光下的水井,井边的野草,野草上清凉的水珠,引出不谙世事的启蒙时代,稚气未脱的孩提时代,勤奋且忧伤的学生时代。它们由春天连成一串,一起涌到笔端,让我惊诧不已。

  我从来不曾在短时间里回忆那么多事,反倒好像不是我着意提起它们,而是它们按捺不住,摇摇摆摆地浮上水面。

  记忆在春风中历历有声。

  我还在村子里的时候。春天,打起一桶井水,把头浸在里面,咕噜咕噜吹气,让气泡一一撞碎放出清凉。然后捧起井水,仔细看着阳光在水中打着旋,慢慢地、慢慢地溶解。当然,前提是在春天,因为有了春风,水井和阳光才构成我赏心悦目的愉快。

  春天,所有的'生机在阳光下潜伏。我出门大都在春天,早上离开中午回去。回家路上阳光总是十分灿烂,我在迎面而来的温润的风中眯小了眼睛,细数着公路边络绎不绝的人事,纷纷扰扰。最近一次和母亲一起出门是去年考特长生的时候,母亲在考场外等了我三小时。我记得很清楚,当时她就坐在榕树下等我。五月,正是春意浓厚的时候,一切光线声音温度和湿度都恰到好处,一路上我壮志满怀地说些考场上的见闻,母亲微微地笑着。

  现在,三月,刚刚走出冬的影子,我却已经感受到春天的力量。每当我看到艺术馆旁的榕树,我便想起我和母亲是怎么一步步走下东大门的斜坡。(范文网 )还是同那时一样,鸟声渐远树影徐晃,事物的线条都模糊了。这风真是奇怪,它好像在另一个时空把当时留下的影像一一呈现。我不知道留下印象与黏稠、与空气的水分含量有什么关系,总之冬天从来没给过我这样的感觉,冬风扑扑朔朔,什么也没带来,什么也没带走。

  这样一想,冬风秋风夏风都逊色了,所以冬天秋天夏天都失败了。其他季节里好像在忙着生活,相较之下,春天便像是一年一度的总结,虽然总结得不清不楚,颇多重复,仍然让人生感到充实。

  春天是记忆的巢穴,春风黏住的影像年复一年地重演。我从演员到观众,每次看戏总感慨万千。春天里,过往的一个个我纷纷向我挥手,和过往的一个个春天一起写成一个永远待续的故事。春天和我都有一个深知的彼此,他们互相嘲笑互相安慰互相鼓励,碰到十字路口便挥挥手,说,再见吧再见吧。眼里有不舍也有期望。

  我忽然想起海子的诗,且不论寓意,让我从中获得直白的祝福,让我以梦为马,走到阳光底下:

  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指导教师:黄丽辉)

高中的我作文 篇4

  我最喜欢的季节是秋天。

  当一阵风吹过,路边树上的叶子开始泛黄时,就应该知道:秋天来了。

  那我们是否应该敞开心灵,凝神静听秋的旋律?

  秋,一个悲凉而又丰收的季节,随着它脚步的加快,我渐渐地闻到了她散发的气味。

  我喜欢秋。

  由于,秋,没有了春天各种各样的鸟叫声,不必担心早上会被鸟叫声吵醒,而破坏了自己的一个美梦;秋,没有了夏日吵人的蝉声,不必担心自己在做作业时被蝉叫声吵得心烦意乱,而耽误了学习;秋,没有了冬季的北风呼啸声,不必担心自己会着凉或者生病。在秋天这个万籁寂静的季节,自己可以捧起一本书静静阅读或一边品尝点心一边静静地思考心事。秋,给我们的思绪最大的自由空间。

  它虽然没有春天花儿般的绚丽多彩,也没有夏日里草木茂盛的盛况,更没有冬天里漫天飞舞的雪花,却有许许多多装满黄金大道的落叶景观。

  落叶,渲染出一派多么悲壮的气氛!落叶染作金黄色,或者竟是朱红绀赭罢。最初坠落的,也许只是那么一片两片,像一只两只断魂的金蝴蝶。但接着,便有哗哗的金红的阵雨了。接着,便在树下铺出一片金红的地毯。而在这地毯之上,铁铸也似的,竖着光秃秃的疏落的树干和枝桠,直刺着高远的漂亮,秋是落叶的季节,花开的季节。

  蓝天和淡云。

  公园的小道边,古树宛如仪仗队一般,排成笔直的两排。我曾经幻想过在古代,这些古树所在的位置可能是某个小小的城主的家。

  如今,古树两侧是开得漂亮的野菊花。漂亮芬芳的野菊花在黄昏的'风里摇曳。

  深秋时节,百花凋零,唯有菊花傲然怒放。看,几株菊花在徐徐秋风中开得正烂漫;黄色的花,好像一堆堆金灿灿的谷子;白色的花,宛如冬天里那洁白的雪花;紫红色的花,又好似天边的云霞。风,渐渐地停了,菊花挺直了腰板,站直了身体,再一次地向寒冬x威。每当花开时,就发出淡淡的芳香,沁人心脾。我俯下身,深吸一口气,啊,一阵幽香使我清爽了许多,惬意了,陶醉了。

  秋天是多姿多彩的。秋的旋律是最动听的,她飘落各地,共同欢唱,谱出一曲秋的赞歌。秋天虽不像春天那样万物生机,不像夏天那样生机勃勃,不像冬天那样白茫茫一片,但是它的气息是不一样的。今天秋在这,在这田野上,明天秋就在每人的心里,让我们感受秋,感受它的美,倾听它的声音。

  秋天是一首诗,

  秋天是一幅画,

  秋天是一首歌,

  秋天是一个漂亮的梦,

  秋天很美,美在一份梦幻,一份清澈。

  秋的旋律响起时,让我们一起去感受。你会发现秋的真谛是愉快漂亮,秋是落叶的季节,花开的季节。

  秋,它在秋风里。

高中的我作文 篇5

  幸福是什么?这是一个永远解不开的谜。幸福带给人的感觉是神秘的。它如风般:无色无味无状。有时幸福就出现在你的面前,但你却仍然感觉不到它的存在,直到它离你远去,你才发觉原来它曾来过。

  我眼中的的幸福,生死相随。

  未见佳人先闻泪落。乌江水在那里翻滚着,似乎也如那撑船老者一般焦急地催促着岸上的人。项羽手执长剑,望向那刚刚倒下的身影,那是随自己东征北讨数年的女子,前一刻还和自己并肩作战,而此刻却悄无声息的安静地躺在那里。一抹鲜红刺痛了项羽的双眼,生死关头,想不到一女子竟有如此大义,能够陪着自己走人生的最后一段路。项羽的嘴角向上微微弯起,似是在笑,眼底变得柔和起来,这一刻,不远处敌军的马蹄声越来越响,旁边的老者催促的声音越来越急,可他却充耳不闻。只一心看着眼前这个娇俏的人儿。美人已逝,英雄落寞。于是弹指间,项羽将手中那尚染有佳人血渍的长剑一横,一道血注染红了岸边的芳花,也红了那一江波涛。

  项羽的身躯倒在了虞姬身侧,原来在项羽眼中,宏图霸业,一统天下固然是人生的追求,然而直至生死之际,项羽所展现出来他对幸福的执着不过是有一个可以和他执手看尽万里河山的红颜。当那伊人殒去时,项羽是那样的不舍,却也开怀。既然无法做一对尘世的伴侣,那么便要携手走过彼岸花围绕的奈何桥。

  我眼中的幸福,阴阳永隔。

  一声边号,狼烟四起。皇城之中乱作一团,就连那高台之上的九五,也不复当年那般风浪不惊了。终于在一众人的议论后决定西行入蜀,以待勤王之师到来。一行人浩浩荡荡出皇城,途中经过马嵬坡,大军便在此暂歇,然就是这里却让那曾经执手笑牵牛的两人阴阳永隔。唐玄宗在万般无奈之下长袖一扬,一道白练出现在了玉环的面前。那一刻玉环是孤独且绝望的,她期盼着这个曾经和自己许下白首不相离的人取消这个错误的决定,可她只是空等罢了,就这样,玉环整理仪容,在那破旧的村落中结束了自己辉煌的`一生。她是带着满腹悲凉走的,所以他自然无法看到当她绝望地闭上双眸那一刻,玄宗的无限不舍与痛苦。

  空寂的兴庆宫中,玄宗一人沉浸在往日的回忆之中,身边的人们一个个离他远去,这都无妨,可唯一让他接受不了的就是他的玉环不在了。他也曾自欺欺人,派人去海外寻找过玉环,可结果却是如石沉大海一般,茫茫无音。

  我眼中的幸福,慷慨就义。

  “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这是戊戌六君子之一的谭嗣同在英勇就义时的豪言壮语。他是含笑而逝的,他没有因为死亡而内心恐惧不已。相反,此时的他,感到了幸福,因为他觉得幸福就在不远的将来,新中国崛起的曙光已渐渐变得耀眼。而他,作为新时代的奠基者,他是骄傲且自豪的。

  一抹鲜血浸湿了晦暗的天宇。六颗大好男儿的头颅就这样应声而落,但他们无悔,因为他们是带着幸福离开的,有幸福相伴的道路,不会有坎坷,也不会有荆棘。

  我眼中的幸福,既使人艳羡,也使人滴泪;我眼中的幸福,既使人高歌,也使人喝彩。我眼中的幸福如一个顽皮的孩子,它总是在我们不经意间悄然出现,在我们急切搜寻时。悄然离去。

  名师点评:“有时幸福就出现在你的面前,但你却仍然感觉不到它的存在,直到它离你远去,你才发觉原来它曾来过”,小作者将幸福的感觉描绘地很真实。在小作者眼中幸福就是霸王和虞姬为爱而生死相随,就是玄宗与贵妃的阴阳两隔,就是戊戌六君子为理想而慷慨就义的骄傲和自豪。整体看来,文章所举事例和文章首尾两段的观点并不相合,此外,玄宗失去贵妃后只有无尽的痛苦,何来幸福。望小作者细加斟酌。

高中的我作文 篇6

  记得在小的时候就写过一些关于若干年后的自己,那时自己天真无邪,对任何事都想的太简单。而对于若干年后的自己都是建立在想象的基础上的。如今突然想起这个话题,感觉和之前的任何一次比起来都显得心情愈发的沉重。十年后的自己到底是个怎样的人?

  十年之后我在做什么样的工作?凭着什么样的本领生活?

  十年之后我跟什么样的人生活在一起?我的同事,是什么样的'人?我的朋友圈子是什么样的圈子?

  十年之后我是有钱人,还是穷光蛋?住什么样的房子,用什么样的车?

  十年之后我是为了生活平疲于奔命,还是富有余力来建筑自己的事业,玩味缤纷的世界?

  问号后面的答案,那个未知的陈述句,我想,不是立足于我昨天站在了什么样的起点,而是决定于我在今天在向哪个方向迈进。

  光阴如梭,20多年过去了,有迷茫,有困惑,也有喜悦。这个时候,已经把懵懂无知和迷茫困惑都经历了一遍,是该冷静和清醒的时候了。

  “十年之后”这几天一直在想,十年后的我你要记住,无论怎样都不要忘记曾经患难与共的朋友们。你可以背叛全世界,唯独不要背叛她们,因为她们曾在你最低谷的时候陪着你不曾抛弃你。就算忘记所有也不要忘记与她们在一起的时光,因为那是你最快乐最幸福的日子。

  十年后的我你要记住要时刻孝敬自己的爸妈。因为他们牵手带你来到美丽的世间,让你领略幸福的真谛,不要让母亲掉一滴泪因为她曾是一位天使为了你为了这个家才放弃整片天堂。不要让爸爸难过因为是他一直激励着你给予你一份伟大的爱。

  十年后的我我相信你应该会过得很好,会有一个爱你的人陪在你身边默默守护你默默支持你。无论如何都不要放弃他,因为他为了你才从之前不可一世的大少变成时刻宠你的私人管家。他为了你可以失去全世界。只是因为你。

  十年之后,我三十三岁,应该是事业的高峰期,做什么工作已经基本定型了。而自己要做的就是努力成为这一领域的人才,拥有在这

  个领域独挡一面的能力,并因此而领一份不错的薪水,过上自己想要过的生活。受到同事们以及领导的认可,这样我就有机会取得更高层次的深造机会。

  以上就是我对自己十年后的一些打算和规划。当然不是自己在这里这样想想就能成功的,要想自己的规划和十年之后的想法有所实现还需要经过时间的历练,需要在这个过程中一步步的努力奋斗。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我现在是一颗正在被植入的一棵小树苗,现在我只能够慢慢地养精蓄锐,日复一日把根深埋,日复一日把枝叶长茂,然后在不期然的某一天,从一棵不起眼的小苗,长成一棵会让人注意到的树木。

  这个长成树木的时间,我给自己加个期限,那就是:十年。

高中的我作文 篇7

  父亲理了理被我拽皱的衣角,朝我挥挥手,轻轻地说:“进去吧。”

  在父亲的目送下,我依依不舍地走进教室。

  只就近找了个座位,慌忙坐下。盛夏的空气中一直弥漫着不能消散的闷热,压着我的胸口,不能轻松地呼吸。

  这样一个陌生的教室,充满着太多我不敢靠近的事物。面对陆续走进的同学,只胆怯地用余光扫过。初次离开家乡到这样一个陌生的天地,心中莫名地生长出一个新的物质,对我来说这便是痛苦,天大的痛苦。

  在我成长到这个17岁之前,我一直是幸福的。而在17岁这本该是花一样的季节,当我踏入这个教室时,我却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内心的不快,我知道我的雨季来临了,那颗热血红心不再砰砰跳动,没有了运动后那种轻盈的生命感。

  仰望夜空,我模糊的双眼看不见那初中的某一夜与伙伴们欣赏的熟悉星空。斜挎着书包,手插口袋,冷眼看着前面几个结伴的女生,她们疯子一般的笑声是那么的刺耳,而我似乎又察觉到她们投来的讽刺的目光。

  这个冰冷而陌生的地方我一刻也不想待,只想赶紧逃离,17岁叛逆的心即将破土而出。

  静坐冰冷如牢笼的教室,独自忍受着寂寞的痛苦,静待叛逆之心的降生。

  可是,这牢笼似乎出错了。伴随着安慰和细碎的交谈,夹杂着嬉笑和斗嘴,甚至那几个轻狂男生的`围殴打闹,几十个少年的心开始交融,它不再是开学时那般陌生。

  我敏感的心也加入到这场青春的复杂舞会中。不再是一味的对陌生抗拒,而是理解与误会交织,冲突与忍耐相嵌,只是依然有着痛苦阴魂不散地一路尾随,可是年轻的心总是会遗忘的,它在又能怎样呢,由它去吧!

  荀子主张“人性本恶”,我今日方得体会,这个教室中的每一个个体都有着不同的成长经历,他们的“恶”在一次次的洗礼中被冲刷,但并不是所有人都情愿接受每一次的洗礼,被大雨冲刷的傻事,谁会愿意多做呢?就这样一点点,一步步产生了距离,产生了价值观的偏差。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而我坚信能用它寻找到光明。

  这个小小的教室,就像进入社会前的一个练习场,你身处当中,不得不按规则生存,要不顺应规则融入其中,要不叛逆规则万劫不复。相信除了极少几个木鱼脑袋的。其他人都会多多少少在经受这许多的痛苦之后,融入进去。

  人,生来是痛苦的,呱呱坠地,便注定着走向死亡。活着的每一天便是在痛苦中前行,等待着死亡,何等凄凉!

  凄凉又如何,你依旧只能昂着头,顶着风,冒着雨,一步一步,踏踏实实地走,忍受着寂寞,忍受着痛苦。坦然地面对,才能将苦痛的人生阻力转变为前进的动力,将你的动力加注于梦想之上,投身于班级这个小熔炉中,在熊熊烈火中不断地翻滚、融合、锤炼,切身感受到烈火焚身的痛苦,将稚气打磨,将软弱焚化,用钢铁一般的毅力面对成长的冰雹,人生路上的荆棘。人若软弱就是自己最大的敌人!

  教室亦并非教室,她升级为了班级,一个供我成长的班级。

  忍受痛苦,忍受寂寞,融入班级,融入人生,遥遥成长路,我已淡然。

高中的我作文 篇8

  时光如梭,眨眼间我已29岁了,十二年后的我。时光不留人啊,当年文静的小女孩现在已充满了女人味。回想当年学生时代的每一天,脸上的微笑依然永纯,因为它是幸福的!

  今天的我已通过自己的努力实现了自己的理想,是一家电视台的娱乐版主持人。我很喜欢自己的工作,所以每天我都在努力着,我希望自己能更好!生活方面呢,父母现在和我在一起。他们是我亲也最疼我的人,当然我也会让他们好幸福。虽然有时也让他们操心,也会和他们豆豆嘴,但父母和女儿哪有隔夜愁,我们一家生活得很幸福!除父母之外呢,我也有了另外一个,他是一家银行的职员,对我可以说是百依百顺。学生时代曾幻想过自己的“白马王子”(高高个字,笑起来要有酒窝,要有魁梧的身材,那样才可以保护我嘛!还要有自己的事业,我很现实的,最重要的就是疼我,使我有依靠的感觉)。可能是我的要求太高吧!这个人一直没有出现。在大学里,虽然也有很的不错的BOY向我表过白,可自己……嗨!应该说是没感觉吧!直到大四那年,才遇到了他。和他的相识也许是缘在做怪吧!那天,我和同学们一起出外写生。

  在大森林里,我居然和同学们走散了。当时我好害怕,这个森林可是我第一次来。就在我想哭,没办法的时候,一个既熟悉又陌生的声音出现在我的耳边。我抬头一看,是一个戴着眼镜,看上去很斯文的男生。他对我微笑着,脸上两个小酒窝好可爱。(当时,我楞楞的看着他,直到把他的脸都看红了,我才回过神。)我忙说“不好意思”。他笑着说“没关系的”。为什么他的声音那么熟悉呢?我真的好象在哪儿听到过,可就是想不起来了!然后他就带着我走着走着,一路上,我的心居然怦怦的跳,脸也居然红了。好不容易走出了森林。他把我送到了校门口,然后还没等我说谢谢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了。从那以后,我每天居然会发呆。他的感觉怎么就那样和曾经有过的感觉相似呢?(其实,在上高中时我喜欢过一个男孩,我没有见过他,是在网上认识的。我们两经常打电话,可以说是知心朋友吧!后来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我们失去了联系,从那以后我就在也没喜欢过别人)可现在……为什么会有这种FEEL呢?嗨!也许是人家救过我,我感激而以吧!从那以后我很长时间没有遇到过他。直到……那是去参加一个朋友的朋友的生日PARTY,我本不愿意去的,因为我一直以来都不喜欢这种场合。被朋友应拉去了。在PARTY上,我认识的人很少,朋友的应酬可多了。于是,我拿了一杯可乐准备到阳台上去透透气。在阳台那边已经有一个人站着了。我正准备离开,忽然一个熟悉的声音又朝我传来“喂!……”我转头一看,哇!~就是上次救我的那人,十二年后的我。我很开心!于是,我们聊了起来“你也不喜欢热闹啊?”“是啊!”他的眼神里为什么总能透露出一丝忧郁呢?虽然他的微笑很可爱,可也遮不住那一丝的忧郁!从那以后我们成为了朋友,但傻的却是还不知道对方的姓名。终于有一次,在街上遇到了他。我的.朋友就叫我“杨姝,不介绍认识认识吗?”他一听到杨姝,居然傻了。没有说话,样子极紧张的就走了。“他这人怎么这样啊?”

  在朋友的埋怨中我也感到莫名其妙“他平时不会这样没礼貌的啊”。就在我奇妙的念头还没有消失的一天晚自习上,一个声音把我叫了出去“杨姝,有人找”。我出去了,一看,是他。虽然还是有些莫名其妙,但还是对他笑笑,“你找我有事吗?”他没有笑,也不敢看我的眼睛。没有说话,我也沉默了!我两就这样走啊走,走到了校园的小河边。他停住了脚步。转过来,看着我的眼睛对我说“姝,还记得我是谁吗?”他的声音真的好熟悉,可我就是想不起来。我摇摇头。“还记得以前吗?我们两经常打电话,你我的心事,大家都知道。”“你……你是……你是枫?”我真的不敢相信,曾经喜欢过的男孩居然现在就站在我的眼前?我居然流泪了,也不知这泪是什么味。“枫,真的是你吗?”他没有说话。“为什么当初你要和我失去联系?我真的不明白为什么?”过了好一会儿,他才开口说“因为……因为当时我喜欢上了你,我害怕……所以就……”我不知道应该开心还是伤心,只记得当时自己一个月没有笑过。我没有说话,“姝,你原谅我好吗?当时我们太小了,我真的不知道怎么办?答应我,做我女朋友好吗?”沉默了许久,我点头了。于是,他拉着我绕着河岸跑了整整一圈。

  明天就是xxxx年8月26日了,不知道他会带给我什么样的惊喜!呵呵~早上六点多居然就有人敲门,我开门一看又没人。只是在地上有一封粉红色的信封,打开一看,里面是张地图。我就知道是他这个坏蛋了。他让我从街上走到公园,然后又从公园走到爱心路,最后居然走着走着到了一个既熟悉又陌生的地方。使劲想想,原来是我曾经迷路的森林。在草地上我看到了一圈用玫瑰围成的心,中间放着一个盒子。我好开心,因为它太美了。走近,打开盒子一看,哇!一个卡通猪嘭的一声露出了头,把我吓了一大跳。“好啊!你个白痴,居然敢捉弄我,看我怎么报仇!”正当我起身,他突然冒出在了我的背后,又把我吓了一跳。我正准备打他,他从身后拿出了一个盒子。“姝,嫁给我吧!”我低下了头,他拉起我的手,轻轻的把戒指戴到了我的手上。“人家又没说要嫁给你!”“你不嫁我谁还要你啊?”“讨厌!……”就这样,我成为了一个幸福的新娘!

  十二年后的我是不是很幸福呢?我相信,再过十二年我也会同样的幸福!

高中的我作文 篇9

  去了趟德国,深深地了解到那里的人。

  当然,如果不是孤身一人到那里去,而是身边有熟人陪着,我也许不会对德国人产生如此深的印象,因为我会常和熟人在一起,不会敞开心扉去接受新的环境。

  这次去德国是住在素未谋面的人的家里,每天见的都是德国人,每天听的都是不标准的英语。虽然只在德国住了12天,但我的感觉却像是住了很久,和那些人都成了老相识。有一天,我在接待我的家庭里窝在沙发上看电视,那位德国妈妈说:“我们好像认识你很久了似的,居然会和你像家人一样看电视。”是啊,柔软的沙发,暖黄的灯光,就像我的另一个家。

  德国人算不上热情,但很温和。和陌生人相遇,哪怕是在厕所或电梯里,见面都会说声“哈喽”,走的时候都会说声“再见”。在楼道里迎面相遇,也都是一个微笑,一个“你好”。也许这都只是出于礼貌,但却让我这个异乡人觉得无比温暖。

  德国人初次见面都要握手。我和德国人出去,他们在街上遇见熟人都会聊上几句,然后把我介绍给他们,强调我是从北京来的。于是我们会握手。这一趟旅行我握了数不清的手。熟一点的.人就会问我什么时候来的,呆几天;热情一点的还要介绍两句德国。

  在德国,帮人推门并不只是走在前面顺手才做的事。很多人都会主动地超到前面,拉开门,耐心地等着行动不便的人(如推车的母亲、老爷爷、老奶奶等)过去。我到德国的第一天,和那位德国母亲在咖啡馆里聊天,话刚说到一半,她忽然站起来走向门口。当我纳闷地转头去看时,她正在给一位推着婴儿车的母亲拉门。等那位母亲进去以后,她又好像什么都没发生似的回来和我继续聊天。

  在很多人的印象里,德国人很难亲近,都生活在自己的圈子里,相比之下,似乎美国人很开放,更容易交往。其实,德国人更真实。美国人说再见时都会来一句:“下次请务必来我家坐坐。”但实际上,那人后来可能基本上就忘了这回事了,如果你真去了,他可能还会不高兴。德国人不会随便邀请别人,但一旦他说了什么,他就是认真的。如果他把你当朋友,那就会是很好的朋友。德国人不欺骗感情,如果他们认同你,他们待你会很真诚。我在那里接受的拥抱都是厚重的,我在心灵上真真切切地感到了他们的感情。

  当然,在德国我也见过酒鬼和小心眼儿的,但他们都是这个社会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我喜欢德国,喜欢那里温和而真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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