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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辖区突发疾病伤员事件处理预案
物业辖区突发疾病伤员事件处理预案1
【目的】

对辖区内突发疾病人员能够及时有效的给予前期救护,为病人争取时间。
【职责】
客户服务中心负责对外联系急救工作。
安全事务部当班安全班长负责救护工作的落实。
【工作程序】
1)突发疾病事件的确认在园区管理范围的公共场所发生的,涉及人员的突发疾病(如:休克、晕倒)。
2)事件的.处置程序
2.1对于在公共场所突然晕倒的老人,严禁随意移动,向熟悉情况的周边人员了解病倒人员有无疾病史。
2.2对患有糖尿病的病倒人员,可以协助其进食补糖的食品,可将其安置在适当的地方休息。
2.3对患有其它慢性疾病的人员,可以征求其本人意见,是否通知其家属。
2.4对明显受外伤倒地的人员,尽快了解基本情况,必须通知上一级领导,及时拨打120。并设法通知其家人或向公安机关报警。
2.5唯有受过急救训练的人员,方可急救伤者。
3)善后处理
3.1尽量将伤者或病者与围观者隔离。
3.2妥善保管好受伤者的财物,当相关人员到达后交其处理。
3.3处理事件的人员应为两人以上。
3.4代管、移交、保存各种遗留物品应有文字记录。
4)当事人对所发生的事件,记录在自己的工作记录表上。
5)处理事件的部门,将事件记录在部门的紧急事件登记表上。
物业辖区突发疾病伤员事件处理预案2
主要责任部门:物业部、保安部、保洁部
落实负责人:物业部经理、保安部经理(平日工作时间)
保安部值班长(夜间及节假日等非办公时间)
大厦物业服务人员不是专业医护人员,未经过专业救护培训,不承担救护责任。当物业服务人员发现急重病人或伤员时,主要承担报告和保护职责。
1、当物业服务人员在大厦公共区域发现急重病人或有客户突然发病时,应立即通知物业部、保安部,并进行现场看护。
2、在未判明客户发病情况时,不要随意翻动或拖拽病人。
3、在重要岗位(中控室、收费站、工程部各机房等)值岗的人员不得脱岗,参与救助工作。
4、物业经理、保安经理接到客户突发疾病的.报告时,应及时赶到现场查看(在自身不便前往时,应派出物业干部到现场处理)。在必要情况下,应及时通知急救中心。
5、在客户神智清楚时,物业现场处理干部应询问其哪里不舒服,是否随身带有急救药品,是否有家人陪同等情况。在客户随身携带急救药品,可以行动时,物业人员可将其扶到能够暂时休息的场所休息,为其寻找饮水服药。
6、在客户受到严重外伤,不能移动或神智不清时,应报告物业部,联系急救中心医护人员进行救护。在医护人员未到场前,现场物业人员不要移动病人,防止加重病人的损伤。可为其覆盖衣物保暖,并疏散围观人员,保持良好的通风。
7、在客户发生外伤出血时,应使用急救绷带,先行止血。
8、当客户呼吸暂停、生命垂危时,在确保不会加重病人伤情的情况下,物业人员可进行人工呼吸的急救。
9、在事件处理完毕后,物业部经理应在《意外报告》中做出记录,呈报物业总经理,并留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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