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备】读书为话题作文合集9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说到作文,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借助作文人们可以实现文化交流的目的。怎么写作文才能避免踩雷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书为话题作文9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读书为话题作文 篇1
这周三,品德课上我借了一本书,其实,它没有像别人说的那样恐怖,但也是很好看的。
这本书可以用一句话来概括,就是,因为一场误会而发生了的一次次事情,从而写成了一本书。就在星期四的.下午,我看到最恐怖的时候,突然,一个人不小心拍了一下我的肩膀,我被吓了一个半死。这因该就是身临其境了吧。在星期五的时候,我明明知道自己还有很多作业,阅读2张,抄家校本,抄作文,但我还是选择看书,就在上午,我终于看完了这本书。之后,我才开始做作业。
在看书时,我是如痴如醉,看了一个字,就想知道下一个字,这就和看电视一样,看了预告,就想看整个影片。 那些不喜欢看书的人,我想对你们说,你们只要看过一本书,一篇文章就会被吸引住。
读书为话题作文 篇2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可以丰富知识,可以让你了解许许多多为人处事的道理,可以使你不在孤独,让你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读书使我快乐,读书伴我成长。
小时候,每当我一个人在家的时候 ,我都会拿起书,美美的看上一整天,每当我看见书中主人公面临巨大困难,我都会和他一起思考,寻找答案。每当我看到主人公被坏人捉住,受尽一切磨难 ,我都会十分愤怒,恨不得想进去,帮助主人公逃离。让那些坏人都去死。可是转念一想,没有坏人又怎会有好人呢?于是就不再追究了。每当我看见那些坏人遇到危险时我都会暗暗激动。
每当我出去玩时,路过书店,我都会情不自禁地走进去看看。但每次都会站在大人们旁边。因为不买书,如果看时间久了是会被骂的。所以每次都站在大人们身旁。一旦我遇见好看的书,我都会看上一整天,如果腿麻了就靠着书架。当天色暗下来时我才恋恋不舍的放下书,回家去。
记得我小时候最喜欢抄名言或好词佳句。每次去书店看书时我都会带上笔和一个小本子,当我看见好词佳句后,都会毫不犹豫的抄下来,留着。我记得当时我最喜欢“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和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这两句名言。我把它们写在我的桌子上,当座右铭。这样日积月累,当年 那个小本子,现在也已经写满,并且也换了。
我记得小时候我最喜欢和妈妈一起去街上,因为每次我都会拉着妈妈进书店,买上一两本书。书不可能多买。所以只要有就足够了。回家后我都会捧起书,坐在窗边静静的`读着。不知不觉中,已经晚上了。妈妈已做好饭菜,然后一边叫我去吃饭,一边摆放碗筷 。见我不说话,立即有想出新招:“这是谁的书呀?不要,我丢了 。”我听见后就立马跑过去。结果哪里有呀?被骗了。
记得有一次,爸爸回来了,带我去买书。没想到我却狮子大开口,一本又一本的往收银台上放。爸爸说:“买这么多书拿不动”。我立马反抗。说“没关系,我来拿。”于是高高兴兴地回家 了。回到家后,被妈妈发现了,说书能当饭吃吗?买这么多。我立马转移人物。对爸爸说 :“你看,妈妈又说我了。没文化真可怕呀!”我们全家都一笑而过了。
我读书,我快乐,读书伴我成长。
读书为话题作文 篇3
喜欢读书是好的,多读课外书能让我们受益,收获许多知识。那你的读书方法是什么样的呢?现在就来看看我是怎么读书的吧。
读书是一件轻松、快乐的事。那是我第一次在图书馆看书,那里的书有好多好多,怎么看也看不完。我读的第一本书的名字是《魔堡》,我一连去了几天,才把它看完。后来,我办理了借书卡,我又借阅了好几本。
我打开一本书,就二话不说的开始读了。那里的人物命运遭遇和悲欢离合,常常使我牵肠挂肚。我读的`很快,囫囵吞枣、大有不求甚解的味道。
以前,我的作文一直都是良好。可自从我看了书,作文变成了优,不过还有一些地方和部分没有写好。有一次我在书中读到杜甫的“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我就把这句融入到了作文中,老师就说我运用的很好,让我继续努力。
我在语文书中读到了“书读百遍,其意自现”。于是,我就把以前读过的书又反复读,发现也挺有意思的。最后我把书中学到的做了个总结。
读书为话题作文 篇4
今天是周末,我走到书架前,顺手拿起一本小说翻阅。书名为《一双鞋能走多远》。
这是一本关于生命成长的中短篇小说,我从中认识了许多形形色色的人物:与师傅产生内心冲突的乡村小木匠;为同学梦游而担心忧虑的男孩;为找一份工作而走得磨破了鞋的女孩;用古怪方式进行较量的山里少年;独自去父亲下放的山村旅行的中学生……透过这些朴素而坚实的生命故事,我触及到成长过程中的各种体验和滋味,感受到了向上,向善,向美的成长力量。
在这,我今天向大家着重介绍书中的一篇《一双鞋能走多远》。这是说的一个从县里考进师范又因为不能分配到工作而来到城里找工作的女孩——何爽。何爽先在一所私立学校群乐小学当老师,可校长拖欠了许多的工资,三个老师两天后,校长才发了一部分式资,何爽呆不下去了,便离开了群乐小学。她看到蓝星幼儿园的'景色像童话书中的插图一样美丽,于是便去应聘,应聘结果须要一个星期的等待,这一个星期里何爽又跑了许多的地方。
为了寻找一份自己喜欢而又踏实的工作,何爽累得精疲力竭。又因路走得太多,脚上的皮鞋都烂了,左脚的鞋都露出了几个调皮的脚趾。为了不让胖阿姨园长看到自己的烂鞋,她把左脚藏到了右脚的后面,可细心的胖阿姨园长还是发现了,并送了何爽一双新鞋,还把何爽带回家中,让何爽给自己那不懂事的女儿讲讲自己的历程。
看完这个故事我深有体会。何爽找工作的经历很独特,她也很懂得珍惜和节约,而我呢?有时不高兴了还会和爸爸妈妈大吵大闹的,自己也是五年级的学生了,该懂事了,不能再像原来那样做一个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小公主。想到这我不禁愧疚起来,这让我想起前一段时间发生的一件事情,那次我想自己办张手抄报,可做到一半,我嫌这又是抄又是写又是画,真麻烦,不想做了,虽然不能半途而废地道理我懂,可是却怎么也坚持不下来了,我还给自己找借口来安慰自己:你是对的,你有很多的事情要做,不能因为它而耽误了别的事情。或者说:下次做,这没关系的。现在回想起来,唉!我觉得何爽姐姐惊人的毅力让人不得不佩服。
一本好书可能会让你一生受用不尽,我现在体会又深一点。
读书为话题作文 篇5
从幼年起,书就变成了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每当我感到疲倦的时候,我都会拿起一本书来细细品味,并从中感到由衷的快乐。打开童年的五味瓶,时间开始倒流,我似乎又回到了小时候那五彩 缤纷的童年时代。
我的父母都喜欢看书,家里的书橱里放满了书,在桌子上和沙发上也经常放着几本书。我对书的记忆就是从那时开始的。刚开始的时候,看到爸爸拿着一本书要看很长时间,我就认为书上一定有很好玩 的东西,就把爸爸的书拿过来,翻过来,再翻过去,来来回回地检查好几遍,也没发现有什么好东西在里面。我就问爸爸:“爸爸,书里又没有什么好玩的东西,你为什么要看那么长时间呢?”爸爸看 着我,和蔼的笑道:“孩子,书里有很多很多的东西,你没看到,是因为你还没有找到看到它们的方法。”
爸爸从书橱拿出一本书说:“过来,爸爸给你讲一下这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叫《安徒生童话》。”随着爸爸读书地声音,一个奇妙,美丽的世界展现在我面前。我被里面的人物感动着,为他们的幸福而 欢笑,也为他们的痛苦而伤心。我深深地爱上了读书。
那时我还不认识字,就天天缠着爸爸、妈妈给我讲书上的故事。后来,我上学啦!我认识的字越来越多,我也就象海绵吸水一样,拼命地读起书来。一有空,我就拿起一本书来看。当习题做累了时,我 会拿一本书来看,马上就不累了,整个人都轻松了。读书已成为我生命中不可缺少一部分。
到今天为止,我读过的书已经放满了整整一个书橱,已经有放不开的趋势。书,让我的生活充满了快乐,每天在书的海洋里畅游,在书籍里欢笑、感动,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啊!
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让我们沉浸在书的海洋中,吸收书籍里的知识,体验读书的快乐,让书成为我们的良师益友,让书成为我们生命中陪伴我们的伙伴!
读书为话题作文 篇6
“书卷多情似故人,晨昏忧乐每相亲。眼前直下三千字,胸次全无一点尘。”
------题记
法国作家蒙特丽亚曾经说过“读书愉悦于身心,读书情趣于生活,读书沉幻于浪漫,读书忘却于感伤”,此话一点也不错。平日里读多了诗词,念多了小说,思想常常沉浸在幻想之中,不务实际爱做梦,多愁善感,觉得生活充满诗意,处处都是美丽。古人说:布衣暖,菜根香,还是读书滋味长;好鸟枝头亦朋友,落花水面皆文章;蹉跎莫遣邵华老,人生唯有读书好。但是书有时也是害人之物,它美化了真实的人生,展现出来的都是生活中好的一面。
说不定若干年之后,书都成了禁品,那么消防队的任务不再是救火,而是焚书。因为书会左右人的思想,导致无限烦恼!书真是一样非常奇怪的东西,没有它时,人类无知而又愚昧。可有了它,虽然开启了人的头脑,但是同时也种下各种烦恼的根源,这是相互矛盾的。
这里所说的书,单单指的是文学书籍,文学实际上是一种奢侈品。说它奢侈,是因为只有具备悠闲空暇宁静的心灵,你才能走进文学的领域,并且还需要长时间的思考和揣摩。这可不是一般人所能做得到的!一旦走进去,书本里的世界就是另一番天地了,风霜雪雨、酸甜苦辣,让你可以经历几百种人生。这经历是好的,也是坏的,它因人而异。同样一本书,不同的`人看了,常会有不同的反应。例如一本侦探小说,警察看到的是侦察方法,罪犯看到的是作案手段,普通人看到的则是故事情节。
所有文学几乎都是写情的,但是,感情到底是什么?它只是痛苦的源泉而已。真正的感情与哀愁俱在,这是人类的悲哀!《孔雀东南飞》《梁山伯与祝英台》里写满了爱情的无奈,但没有感情,又何来人生?何来文学?自古至今,世上诸多的痴男怨女依然为情疯狂为情着迷,宁愿在爱海里承受百分之九十的苦痛去品尝那百分之十的甜蜜。英年早逝的唐婉和孤独一生的陆游,银河两岸遥遥相望的织女牛郎,“君王掩面救不得,回看血泪相和流”的唐玄宗和杨玉环。他们用情感、泪水、鲜血和生命谱写了一曲又一曲的爱情悲歌!
读古典诗词时总禁不住慨叹前人的智慧,好的句子都被前人写尽,我们这一代的悲哀,是生的太晚,实在创不出新的佳句了!我常常困惑,以我们现代人的聪明,应该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呀!怎会是此种状态?想来大概是古人从小到大从生到到死,一直专攻文学,而我们现代人目前要学的东西方太多,精力有限吧。知识实在是人类的束缚,你书读的越多,就会发现自己越渺小!就象小鸟飞的越高,越知道世界之大。!诗词都太美了,但都是消极的,我怀疑如此美的感情,人间是不是真有?宁可信其有,不愿信其无!此时心中有诗:
寂寞时光暗度,岁月如箭堪惊,
回想过往多少事,翩翩心绪难平。
小院聆听燕语,满园闲落花轻,
声声清脆婉转,瓣瓣飘逸轻盈。
正逢新月酣梦,沉醉甜甜梦境。
几卷旧书抛不得,悠闲清净一生。
古诗云:“读书之乐乐何如,绿满窗前草不除;读书之乐乐无穷,瑶琴一曲来熏风;读书之乐乐陶陶,起弄明月霜天高;读书之乐何处寻,数点梅花天地心。”读书的快乐,就像嗜烟人爱烟,酗酒人恋酒,个中滋味,只有身临其境才可领会。
读书为话题作文 篇7
青春需要用书来扮靓。
一天下午,我正在书房看阳光姐姐写的《青蛙王子副班长》,看得津津有味,如痴如醉。这时妈妈走过来大吼一声:“张佳瑜,我在外面喊了你大半天,你在干嘛呢,不出来?”妈妈的大吼声一下子把我从书堆里叫醒了。“钱放在门口,你马上去给我买盐。”为了不让鼓膜震破,我赶紧把书放下,穿好鞋子,朝商店飞奔而去。由于我满脑子都是书中的内容,走到一半才发现钱忘带了,没办法,我只好跑回家里,把情况一五一十的'告诉了妈妈,妈妈听后无奈地说了句:“你这个小书迷。”
为了这件事,妈妈还给我订了看书的时间,一次最多只能看两个小时,没办法,我只能遵命了。可是妈妈出去买菜,不在家时,我又会像一匹饿狼似的扑到树堆里贪婪地读书。
我看过许许多多的书,其中《埋在雪下的小屋》、《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让我懂得了遇到困难要勇敢,不能那么轻易就倒下;《爱的教育》让我知道了要和老师、同学、家人和睦相处,让我懂得了要爱家人、爱老师、爱同学……
青春时代,我们开始规划人生,而书正是我们的良师,青春时代,我们开始用真情实感,而书正是我们的益友。
读书为话题作文 篇8
俗话说:“读书是为了走更长远的路”,但是读书就一定最重要吗?那我可以确切的告诉你,日常生活中一定有比读书还要重要的事情,只是你还没发现而已。
就健康而言,有一句名言一直不断的提醒我:“健康是人类最大的财富”,要是没有健康的身体,就不会有精力去做任何事情,所以学校也时常宣导洗手五步骤“湿、搓、沖、捧、擦”,就是希望我们可以从根本做起,因为我们的双手是最多细菌存在的地方,如果一不小心把食物跟细菌吃下肚子,那后果可就不堪设想了!
就梦想而言,爱因斯坦也曾讲过一句名言:“人因梦想而伟大”,如果一个人没有了梦想,那么他就不会有动力去实践它;相反的`,如果一个人有了梦想,他就会努力的去达成它,并且在过程中激发出自己的潜力,进而在社会上才会有更多的竞争力,因此有梦想能带给人的影响是超乎我们的想像的!
读书虽然不是最重要的事,但我们也不可忽略它,同时也要做好日常生活中各个环节的事情,并且朝自己的梦想前进,千万不要因为读太多书而坏了身体,这样就非常不值得了!
读书为话题作文 篇9
一个快乐而短暂的寒假又悄悄地从我们的身边溜走,我们又迎来了一个新的学期,发生在寒假中有意义的事就像天空中的星星,数不胜数,是我心头不可抹杀的一件件往事。每一颗星星都闪闪发亮,每一件往事都刻骨铭心。
读书是我在寒假中最有意义有的一件事。诗云:少小多才学,平生志气高。书当快意读易尽,客有可人期不来。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人们文化的几点,人类通过书籍,传播文化,传播文明。人们互相都劝告着读书,为了人类的未来。为了我的未来,我开始孜孜不倦地读书。于是,读书成了一种风气,成了我的一种爱好。
这个寒假,妈妈给我买了一本沈石溪的《狼王梦》,我从中受益匪浅,它帮助我打开了另一扇知识的大门,我遨游在其中,享受着知识带给我的无穷的快乐与力量。这本书让我懂得了母爱,是人间不可少的一件东西,我们的母亲,她们为了自己的子孙、子女,愿意把自己的一切奉献给我们,这就是母爱的伟大。书中的紫岚也同我们的母亲一样,紫岚为了完成它丈夫未完成的梦想,牺牲了自己的生命保护了自己的孙子,换来的却是媚媚的抛弃。紫岚教会了我许多,它教会了我如何懂得知恩图报、感恩别人。谢谢你,紫岚!
常听别人说:学海无涯,回头是岸,其实不然。读书不仅不是负担,不仅不是压力,反而是一种乐趣,一种情趣,反而是种让人乐在其中的体验。我一次次阅读更加高深的书籍,一次次在书籍中陶醉,一次次先于他人学到鲜为人知的知识。
《狼王梦》这本书,就像一块磁石,吸引着我,里面的精彩片段,让我念念不忘、回味无穷。我在读这本书时,爸妈跟我说的所有话我都不会听见,甚至我以为爸妈根本没有对我说话。我想,这也许就是常有人自称的读书忘我。古人曰:饭可一日不吃,觉一日不睡,书不可一日不读这种说法没有错误,但是我读书,却也不会忘我地将一切事情都抛在脑后。
诚然,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读书是我的一种乐趣,是我的一种爱好作为一个平凡人爱书、爱读书,进而懂书的乐趣。
书,犹如远方的灯火,让我向往,让我浮想联翩,遥远的'灿烂,更让我可望而不可即。无论是向往灿烂辉煌的无比荣耀,还是向往与世无争的潇洒淡薄,我,爱上了读书。
读书,不仅开阔了我的视野,而且增长了知识、使我的写作水平渐渐提高,我认为这是最有意义的一件事!在不断的快乐或是悲哀中,我们想着渺茫的彼岸一步步前进,越来越近......于是,我在享受读书的快乐和进步的喜悦中,一步步登临,一步步向着我的目标前进,而在前进中,我又无比享受这前进的快乐无所谓结果,过程才是真正值得人享受、体会快乐的。
难道这不是寒假中有意义的一件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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