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实施方案7篇
为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常常需要提前进行细致的方案准备工作,方案一般包括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政策措施、具体要求等项目。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好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实施方案7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实施方案 篇1
为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农村居民老年生活,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 〕 号)和省政府《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实施意见》( 政发〔 〕 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 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任务目标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加快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建立与我县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其他保障措施相配套,管理规范化、服务社会化的新农保制度,使农村居民享有基本养老保障。
2、基本原则。一是从我县农村实际出发,低水平起步,筹资标准和待遇标准与我县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二是个人(家庭)、集体、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对应;三是政府主导和农民自愿相结合。四是对参保居民实行属地管理,做到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
3、任务目标。探索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新农保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农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逐步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
二、参保对象和范围
具有本县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均可参加新农保。
三、基金筹集
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二)集体补助。有条件的村(居)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居)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三)政府补贴。政府补贴分为基础养老金、缴费补贴、重度残疾人补助。
1、基础养老金。政府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转为国家或省级试点后,各级财政补贴比例按有关政策执行。
2、缴费补贴。县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缴费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即缴即补。
3、对农村重度残疾人(Ⅰ-Ⅱ级),县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四、建立个人账户
新农保经办机构为每个参保人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缴费的资助,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全部记入个人账户。政府缴费补贴部分在个人账户中单独记录。个人账户储存额目前每年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1年期存款利率计息。
五、养老金待遇确定
(一)享受养老待遇条件。
1、年满60周岁,按规定缴费、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有农村户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2、我县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员,不需缴费,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参保缴费。新农保制度实施时,45周岁以上、不满60周岁的参保人,应按年连续缴费,累计缴费年限应不少于实际年龄到60周岁的剩余年数,也允许补缴,但应于首次缴费前补缴,补缴后累计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45周岁以下的,应逐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新农保补缴部分不享受政府的缴费补贴。
(二)养老金待遇。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支付终身。
基础养老金按照不低于国家和省规定基础养老金的标准支付,目前暂定为每月55元。
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资金积累额除以139。
月领取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月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积累额÷139)。
参保人死亡,其个人账户余额,除政府补贴外,依法继承。
(三)待遇调整。根据国家、省、市规定和我县经济发展情况,适时调整养老金计发标准和基础养老金标准。
六、基金管理和监督
(一)基金管理。新农保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单独记账、核算,按有关规定保值增值。县财政部门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真编制政府补贴资金预算,确保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及时到位和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二)基金监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履行新农保基金的监管职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业务流程,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和基金稽核制度,对基金筹集、上解、预算、划拨、发放进行实时监控和定期检查,并定期公开新农保基金筹集和支付信息。财政、监察、审计部门按各自职责实施监督,杜绝挤占挪用,确保基金安全。新农保经办机构和村(居)委员会每年要在行政村范围内对参保缴费情况和待遇领取资格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采取有效措施,杜绝虚报冒领等违法违纪现象发生。对虚报冒领的,除全额追回冒领的养老金外,还将对有关当事人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七、制度衔接
(一)已经参加原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老农保”)还未办理领取手续的人员,原个人账户资金并入新农保个人账户,按有关规定进行核算。领取前应按新农保的缴费标准继续缴费。
(二)已参加老农保、年满60周岁且已领取农保养老金的,可直接享受新农保基础养老金。
(三)新农保与其他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做好新农保制度与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农村五保供养、社会优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政策制度的配套衔接工作。
八、保险关系转移
新农保参保人跨地区转移,可将新农保关系及个人账户资金转入新参保地,按新参保地有关标准核算,并享受相关待遇;转入地尚未开展新农保工作的,可将其新农保关系及个人账户资金暂存于原参保地,待条件具备时转移。
九、经办能力建设
(一)加强经办服务能力建设。要按照精简效能原则,整合现有的农村社会服务资源,建立健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配备必要的设施,运用现代管理方式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各乡镇(办事处)要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人员中确定2人专门从事新农保工作,并在村(居)委员会成员中确定1人担任新农保协办人员(以下简称“村协办员”)。
(二)强化规章制度建设。按照管理规范化,服务社会化总体要求,制定和完善新农保各项业务管理规章制度,规范业务程序,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基金审(稽)核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建立新农保公示和查询制度,建立和完善参保人员档案管理制度。
(三)加强信息化建设。认真记录农村居民参保缴费和领取待遇情况,建立参保档案,长期妥善保存。建立统一的'新农保信息管理系统,并纳入社会保障信息管理系统(“金保工程”),与其他公民信息管理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大力推进社会保障卡,方便参保人持卡缴费、领取待遇和查询本人参保信息。
十、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新农保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有关政策、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督促检查政策落实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各乡镇(办事处)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对新农保工作的领导。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明确分工、紧密配合、互相衔接,协同推进新农保的政策实施。
十一、做好舆论宣传工作
建立新农保制度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大决策,是逐步缩小城乡差距、改变城乡二元结构、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基础工程,是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广大农村居民老有所养、促进家庭和谐的重大惠民政策。各级各部门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对新农保工作重要意义、基本原则和各项政策的宣传力度。要注意研究工作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和总结解决问题的办法和经验,妥善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切实把这一惠民利民的好事办好办实。
实施方案 篇2
以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发展为宗旨,采取行政、法律、技术相结合的综合防治措施,有效控制扑灭重大动物疫病,规范饲养环节兽药和饲料添加剂的使用,降低动物的发病率和死亡率,全面提高村民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意识。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确保畜牧业生产健康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发展,结合我县养殖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XX县XX村社区畜牧业规划方案已付诸实施,完成土地平整XX多亩,建设相对独立的养殖小区20个和养殖示范园1处,共968个养殖单元,6656亩。至目前,XX村社区XX个移民乡镇共落实建棚农户XX户XX座,已开工建设XX座,完成墙体XX座,扣棚XX座。该养殖小区以养羊为主,建成后参与建设的农户可以达到户均6亩以上养殖暖棚,年可出栏育肥羊800只左右,纯收入10万元左右。
二、建设目标
全面落实重大动物疫病和常发病综合防控措施,重大动物疫病的免疫率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达80%;耳标挂牌率达到100%,生产、防疫档案规范化建档率达到100%;出售牲畜产地检疫率达到100%;瘦肉精等禁用药物检测合
格率达到100%;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规范到位率达到100%。全面提高村民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意识,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确保畜牧业生产健康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发展,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人们身体健康。通过示范村的示范作用,提高对动物防疫综合管理和对动物重大疫病快速反应能力,全面提升我县畜产品安全管理水平。
三、建设内容
(一)、防疫设施
该养殖小区,将建设成相对独立的养殖小区20个,需修建大门25副,消毒池25个,消毒室25个,值班室25个,围墙1100米。
(二)、综合服务中心
在养殖西区南面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防疫室3间60㎡;培训中心1处,4间80平方米。建成集农民培训、新技术推广、疫病防控为一体的综合服务窗口。
四、资金概算及来源
(一)、建设内容概算
1.大门:25个,3米宽(包括门墩),5000元/个,计125000元。
2.消毒池:25个,12㎡/个,100元/㎡,计1200元/个,共计30000元。
3.消毒室:25个,6㎡/个,700元/㎡,计4200元/个,共计105000元。
4.值班室:25个,6㎡/个,700元/㎡,计4200元/个,共
计105000元。
5.防疫室:3间60㎡,20㎡/间,1100元/㎡,计66000元。
6.培训中心:1处80㎡,1100元/㎡,计88000元。
7.围墙:1100米,220元/米,计242000元。
以上建设内容共计:761000元。
(二)、资金来源及实施
已安排省上XX资金XX万元,XX项目资金XX万元,尚缺资金XX万元。该项目由XX单位组织实施。
五、保障措施
(一)、健全动物防疫责任体系,工作明确,责任到人。 成立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疫病防控任务。建立县、乡、村三级疫病防控网络,使之有效地控制重大动物疫情和畜产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建立健全各项监管制度。
建议推广XX村防疫基金模式,最大限度地发挥协会和基金在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方面的作用,按照国家拨一点、县财政筹一点、养殖户出一点的原则,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思路和八统一的管理模式:统一疫苗购入、统一免疫、统一消毒、统一建档、统一管理制度、统一培训、统一告知、统一无害化处理,形成政府提倡、协会组织、养殖户参与的上下互动局面,推动防疫密度和质量的提高。
(三)、加大良种引进繁育力度。
良种引进时,坚持统一引调、统一验收、统一隔离观察、统一建立档案、分户饲养的“四统一分”管理模式。通过引
繁结合的方式,建立健全畜禽良种繁育体系,推动畜牧业产业转型升级,增强我县畜牧业的'市场竞争力,努力打造一批知名畜牧产品品牌,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目的。
(四)、强化科技服务质量,提高科技服务水平。
根据肉羊标准化基地建设需要,开展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大面积的技术培训、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工作,使标准化肉羊基地建设范围内的所有养殖户都掌握好肉羊饲养管理技术和经济杂交及羔羊生产等实用增产技术,全面提高我县肉羊业养殖技术含量和技术水平。
(五)、加强疫病防治体系建设和投入品监管,为养羊业发展保驾护航。
完善肉羊疫病综合防治技术体系建设,在抓好春秋两季集中免疫和免疫抗体监测的基础上,继续推行规模场常年按程序免疫、散养畜禽集中免疫与补防补免相结合的做法,使易感动物始终处于有效保护状态。要加强免疫技术培训,规范免疫操作和免疫程序,做好免疫记录和免疫档案建立;规范兽药使用标准,加强对兽药经营企业的整治,规范兽药的购销渠道,建立完善的兽药经营质量追溯体系,最大程度减少死亡和疫情的发生,保证肉羊产品质量安全。
实施方案 篇3
为了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增强干部的安全意识,提高矿井消防抗灾能力,在矿井一旦发生事故时,能有效防止灾害事故扩大和迅速抢救灾区人员,减少灾害事故损失。按《煤矿安全规程》第十二条要求,冷沙湾煤矿于3月2日进行矿井消防救灾演习工作。矿领导高度重视此次消防救援演习工作,准备充分、组织有力、演习具有针对性、达到了预期目的。对此次消防演习工作如下。
一.模拟演习时间
模拟演习时间于20xx年3月2日10:00—xx:00
二.模拟演习方式
根据冷沙湾煤矿各自燃灾害对矿井安全生产的威胁程度及矿井历年伤亡事故统计分析,火灾事故对矿井安全生产影响最大,因此消防演习模拟井下发生火灾事故。
三.组织领导
本次救灾演习工作矿领导给予高度重视,矿专门成立消防救灾演习指挥部。
(1)消防救灾指挥部成员
总 指 挥:王德兴
副总指挥:田厚喜
成 员:罗德贵 杨启孝 付武山 孟太明 朱祥申 钱文金 杨成智 朱祥松
(2)消防演习指挥部设在调度室。
四.模拟事故地点及基本概况
事故地点:根据目前井下电器管理情况,此次消防演习选择1xx4掘井工作面(见附图)。
基本情况:
1xx4工作面,在轨道下山车场内接露c5煤层,按210度的方位沿煤巷走向掘井,整个工作面长度200米。因电缆线撞击短路引起火灾事故。
五.模拟演习期间各部门职责划分
按《20xx年度矿井预防和处理计划》的规定,在模拟演习“救灾”过程中各部门的职责及分工如下:
1.矿长:是处理灾害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在总工程师、安全矿长、矿山救护队队长的协助下,制定抢险救灾、营救遇险人员方案;
2.矿总工程师:是矿长处理灾害事故的助手,在矿长领导下组织制定营救遇险人员的'处理方案;
3.各有关副矿长:根据矿长命令分工负责、及时调集救灾所需的设备材料、人力、物力、严格控制入井人员,签发抢救事故入井特别许可证。
4.消防责人:按照矿长命令,完成必要的灾区消防工作,并执行与火灾有关的其它抢险救灾措施。
5.事故单位区、队、班长:负责将在现场所见的事故性质、范围和发生原因情况详细如实报告调度室,查明工作面火灾情况,采取立即组织现场人员进行施救并随时接受矿长的命令,完成有关消防和处理灾害的任务。
6.矿调度室值班人员:负责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及其它情况,立即将事故情况向矿长报告,按《计划》规定召集有关人员到调度室,及时向向下传达矿长的命令,随时调度井下消防救灾情况。
7.考勤和矿灯发放负责人:对没有指定副矿长签发的特别
实施方案 篇4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减负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发展实际,现制定减负提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减负提质”是名校发展战略中一个无法回避的而又极其重要的发展阶段,“轻负高质”是我校今后一个时期所要追求的一个核心办学目标。
减负提质是一个系统工程,我们将以学校“131工程”为核心,自始至终围绕“提高教学品质”这个原点,将“减负提质”作为“提高教学品质”的基础工作,为打造学生幸福成长的空间,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奠定基础。
二、总体要求
根据省教育厅的文件精神,以“六严格”“六制度”为准则,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严格作息时间。根据规定学生在校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活动总量,每天体育锻炼不少于1小时。教务处根据规定分别制定了春秋季、夏季、冬季作息时间表、日课表、大课间活动安排和课外活动安排表(请注意,课外活动的实施者是各班班主任,请务必按照安排执行),并与学生处联合执行,实行清校制度,严格遵守作息时间。
(二)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强化课程管理与建设。按照国家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不随意增减课程,不随意减少教学内容。严格按照教学计划落实教学任务,不搞突击教学,不擅自提前结束新课。(包括音体美信息、地方课程等小学科)
强化课程及课堂教学管理,不随意调换课程,不随意增减课时,严格按照课程表上课,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向教务处申请备案,经学校同意后方可调整。
(三)强化校本培训,有效课堂教学。提升校本培训的有效性,关注教学过程的各个环节:实行集体备课、“四学课堂”教学改革、作业管理问责制度、培优补差、阳光体艺等,提高教师的综合能力,力争“减负”不减质。
(四)规范使用教辅资料,严格控制教辅资料。继续执行学校的“三不一要”制度,严格控制教辅资料的征订。坚持教师自行出周末练习,自行设计单元试卷。教务处不定期组织检查学生书包,个别学生谈话了解相关情况,坚决杜绝乱订教辅资料现象。
(五)严格控制作业量和考试次数。坚决杜绝“课内损失课外补”的现象,严格遵守省厅规定的作业时间:小学一、二年级不得留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学生平均水平书面家庭作业量每天控制在1小时以内。提倡根据学情,分层要求,分层布置作业,让每个学生都得到不同的发展。严格控制考试次数,年级段组织期中考试,学校每学年组织一次期末考试。重视教学行为分析,学科组每月召开一次教学质量分析会,教务处每学期组织期中、期末两次教学质量分析会。
三、具体措施
教学活动是教师“教”与学生“学”的特殊的认识和实践活动,其活动过程一般认为有这样五个环节:备课、上课、作业布置与批改、课外辅导、学业成绩的检测与评定。本方案从教学环节的各个方面做出具体的要求:
1、认真钻研教材,精心备课。按照《仙居县实验小学集体备课活动细则》的要求,认真钻研教材,精心备课。
2、以“四学课堂”为核心,讲求40分钟的教学有效性。备好可的目的是为了上好课,备课必须为上课服务,而不是为了应付检查,课堂教学效率的高效应该是“提高教学品质”的关键所在,必须减少课堂教学的随意性,必须将备好的教案与上课统一起来,做到“精讲精练”。以四学课堂的 “四个学”为支撑点和落脚点,将“训练学”加以突出,必须把书面作业“挤进”课堂教学,规定“课内书面作业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 ,改变以往课堂上的作业从课末的`一、二分钟(甚至没有)的现象。教师要认真研究作业设计,实现设计主体的多元、作业形式的多样、作业成果的共享,杜绝机械重复性作业,提倡原创作业、精选作业,做到精选精练,努力提高作业的有效性。
3、严格作业管理问责,追求实效。严格执行《仙居县实验小学作业管理及问责制度》的相关规定,重视学生学习习惯的培养,引导学生养成“课前预习”、“课中听思”、“课后整理复习”的学习习惯(这份制度上学期就已经下发到各年级段讨论并通过了,里面对“作业布置规范、作业管理制度、作业问责制度”都做了详细的规定,老师们可以再去查阅,在教务处邮箱)。教师对学生作业做到有发必收、有收必改、有改必评、有错必纠,对后20%学生的作业必须坚持面批,多采用激励性评价手段批改作业。各年级段学科组要建立并利用好本组的课件库、“错题库”、试题库,语文、数学、英语、科学教研大组每学期要不定期的举行作业设计、命题设计比赛。本学期,我们将把这“三库”建设进行评比,并与学科组考核相结合。
4、重视培优补差,提高质量。培优补差是教学工作的一个主要环节,也是提高教学质量的一个重要手段。首先是培优工作,主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语文学科,除了完成教学内容以外,要重视加强课外阅读。以“创建书香校园,打造书香人生”的阅读月为平台,营造浓厚的读书氛围。学校图书馆定期向全校师生开放,充分利用好各班的班级图书角,语文老师必须每月开展“班级读书交流会”,带领学生开展“自读、赏读、评读”活动,完善年度阅读考级活动,语文教研组要不定期举办“课外阅读指导经验交流会”,切实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
数学学科,做好数学选修教材的编写修订工作,重视选修教材的实效性研究;更重要的是组织好数学选修班的教学及研讨。
英语学科,切实常规课堂教学的规范化管理,狠抓日常课堂的教学效率,向“40分钟要质量”。做好“英语节”活动,做好英语口语比赛。
科学学科,重视课堂教学效率,重视实验操作,各班每月要带到实验室进行一次实验操作,并做好实验记录。积极组织参加科技创新大赛的辅导工作,每学期积极开展一次科技创新性质的小型赛事活动。
其次,关于补差工作。爱心是第一。第二,教师在课堂上要多关注后20%学生的表现,要充分了解班级后20%学生的弱项,并有针对性的进行个别辅导,不提倡全班性的或10人以上的同时补差;补差的时间除见缝插针式以外,由应班主任协调各学科统筹安排,上午放学一般不安排补差,中午时间、下午放学可留出40分钟左右的时间可适当进行补差;对后20%的学生应适当降低作业要求,鼓励分层作业,鼓励针对性地布置作业。
5、强化综合实践活动,推进体艺教育,完善社团建设,丰富校园文化。本着丰富学生校园文化生活、发挥学生个性特长,提高学校校园文化内涵为目标,继续推进剪纸、象棋、书法、编织、烹饪、空竹、跳绳等社团建设,落实美术、合唱、舞蹈、乒乓、篮球、足球等学校中心社团,并将根据情况继续创新社团设置,完善《社团活动管理办法》。根据《仙居县实验小学体艺示范学校创建方案》,重视“两体两艺”教育的落实,关注音体美学科的课堂教学规范,要求必须按教学计划、教学进度完成教学内容;做好体育健康达标测试标准的公示及测试、上报;大课间活动内容的有效、趣味,课外活动的安排、落实;音乐组做好“乐器进课堂”的教学工作,五月份的艺术节展示,校合唱团的训练;美术组的期中作业展示,美术展览厅的设计布置。重视学生综合实践能力的培养,结合“情境德育”创造性地开展各类综合实践活动,做好假日创意作业实践活动及成果评比。
四、实施策略
1.加强领导
为进一步做好减负提质工作,特成立仙居县实验小学减负提质领导小组。
①领导小组
组长:王植胡
副组长:周晓辉 林素琴 郑伟峰
成员:张菊芳、蒋金海、沈远铭、吴秀珍、张绿莹、方芳、各年级段长、大组组长
②负责科室
教务处和教科室是本方案实施、督察和研究的主要责任科室,学科研究小组是执行以上工作的主要工作实体。
③执行单位
本方案执行和考核以年级组为基本单位,年级段长为其主要责任人,年级学科组长为第一责任人。
2、 统一思想,形成合力
定期开展实小教师大讲堂,不定期组织教师论坛和减负工作交流会。
充分认识,减负提质是名校建设工程的重要阶段。
坚持尊重学生差异,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的理念不动摇;
坚持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追求高效的目标不动摇;
坚持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标准,推行规范和精细化管理的原则不动摇;
坚持教科强校,减负工作、学术研究、校园文化建设相结合的工作策略不动摇。
3.推进精细化管理,努力形成长效机制
(1)减负提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明确分工,加强督查:一是加强课堂巡查。教务处设立 “随堂听课之日轮流”制度,联同校务值日、值周校长,每天坚持教学工作巡查,并做好相关记录。重点看减负规定执行情况,看学生上课纪律与表现、看教师授课的状态;二是建立“抽签听课随查”制度。每周一由教研组长抽签,确定当周接受听课随查人员,凡被抽中者,从备课,到上课,到作业布置与批改,无条件地接受校减负提质跟踪检查(每学期每人一至两次);三是引进评价机制。每学期召开一至两次学生和家长座谈会,征求学生和家长对学校工作的改进意见,了解教师减负提质执行情况,并结合学校实际按规定进行整改。
(2)采取精细化管理,对课程实施、备课改作、课堂教学、服务学生、家校联系、创新工作、存在问题等工作项目实行每周一分析,每月一点评。每周一集体备课时间内,分学科组进行互评、自评,每月进行教学常规巡查制度,每学期于期中、期末各举行一次学科组长座谈会,进行教学行为分析反思。
4、加强总结、评比先进
在学期中期和学期末进行诊断性小结和回顾性总结。
从年级段、备课组、教师个人三个层面开展减负提质效果评比,对减负提质成绩突出的团队和教师进行表彰。
实施方案 篇5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劳社部令第20号)和山西省的有关法规,为增强本企业凝聚力,建立长期有效的激励机制,稳定职工队伍,吸引和留住人才,提高职工退休后的待遇水平,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企业年金是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
基础上,按照量力、自愿的原则,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是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的延续和发展。
第三条 本方案旨在提高本企业职工退休后的养老金待遇,减少职工的后顾之忧,最大限度地保障职工的利益,激励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企业凝结力,促进企业的发展。
第四条 企业年金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第五条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公司建立企业年金,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专户储存、专款专用的管理方式。
(一)统一领导。由公司企业年金管理理事会(下称理事会)决定企业年金的政策制度、确定计提比例等;
(二)集中管理。企业年金基金由理事会按规定程序选择有资质×××××的年金管理机构进行集中管理;
(三)专户储存。企业年金基金按有关政策的规定程序委托×××××金融机构进行托管,与其他资金分户管理;
(四)专款专用。企业年金基金只能用于支付职工的补充养老保险,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挪用。
第二章 实施范围
第六条 按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与本公司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在册正式职工均列入实施范围。
第三章 企业年金的筹集
第七条 企业年金由企业和职工按理事会规定的比例共同出资筹集,计入职工个人账户,实行完全积累。
第八条 由公司承担的年金费用在国家规定的经营成本中列支,年缴费不超过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十二分之一。缴费比例由理事会根据公司每年经营情况确定。
第四章 缴 费
第九条 个人缴费部分由公司将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职工个人缴费基数,按照2%的比例计提,从本人月工资收入中代为扣缴。个人缴费部分全部纳入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计算公式如下:个人缴费=职工个人缴费基数×2%
第十条当年单位缴费划入个人账户部分的计算公式为:
第五章 个人账户管理
第十一条 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主要由两部分组成:单位缴费划入部分和个人缴费部分。
第十二条 根据理事会的有关规定,职工的企业年金个人账户由理事会选择的账户管理人为职工建立并管理。职工个人和本
公司缴纳的年金分别计入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和企业账户。
第十三条 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每年按净收益率划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其中个人缴纳部分和公司缴纳部分分别计算。
第六章 企业年金支付与转移
第十四条 本办法实施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结清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并撤销帐户。企业年金按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职工本人。职工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的,不得从个人账户中提前提取资金。
第十五条 职工工亡或非因工死亡的,企业年金储存额可以继承,并撤销帐户。
职工因工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余额一次性支付给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
职工非因工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余额中个人缴费部分一次性支付给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单位缴纳部分年金理事会根据实际情况按比例支付。
第十六条 职工与公司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新就业单位实行企业年金制度的个人账户资金转移;升学、参军、失业期间或新就业单位没有实行企业年金制度的个人账户资金封存,出国定居人员可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
当职工要求转移、出国人员要求支付、封存人员达到退休年龄而发生企业年金支付时,其个人缴纳部分全额转移或支付,公司缴纳部分按以下比例转移或支付:
(1) 在公司工作不满10年的不予支付;
(2) 在公司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支付50%;
(3) 在公司工作满20年及以上的支付100%;
(4) 职工因工致残,伤残等级为1-10级的支付100%。 第十八条 在合同期内,因辞职、违法违纪及违反劳动合同等行为被开除、解除劳动合同等原因离开的.,取消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其个人缴费部分本息全额转出,公司缴费部分划入企业账户。
第七章 企业年金基金的管理
第十九条 企业年金基金采取市场化运营。为确保基金的安全,并获得较好的运营收益,公司企业年金委托企业年金理事会管理。
第二十条 公司成立企业年金理事会。企业年金理事会为企业年金受托人,受托公司企业年金。
企业年金理事会由企业和职工代表组成,其中职工代表不少于三分之一。
企业年金理事会除管理本公司的企业年金事务外,不从事其他任何形式的营业性活动。
第二十一条 企业年金理事会设办事机构,其职责:
(1) 掌握基金的收支情况;
(2) 掌握银行的资金状况;
(3) 掌握投资机构的投资组合及收益情况;
(4) 掌握政策的动向;
(5) 处理理事会的日常事务;
(6) 向理事会提出报告;
(7) 执行理事会的决议。
第二十二条 公司与受托人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合同一方为企业,另一方为受托人。
第二十三条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将随国家和本公司有关企业年金政策的调整而进行适当修改、补充。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本公司企业年金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和修订。本办法报送劳动保障部门,公司企业年金接受劳动保障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200X年X月1日起实行。
实施方案 篇6
为贯彻落实《XX省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XX省20xx年“河长制”工作要点》、《XX省20xx年“清河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推进我县生态文明建设,保护江河湖泊,保护生态环境,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实施包括深入开展河湖“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坚决打击非法侵占水域岸线,擅自取水排污、非法采砂、非法采矿洗矿。
倾倒废弃物以及电、毒、炸鱼等破坏河湖生态的违法犯罪行为,从源头上清理各类污染源为主要内容,以“清洁河流水质、清除河道违建、清理违法行为”为重点的“清河行动”。
一、行动目标
“清河行动”是响应我省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推进我县水生态文明建设,打造美丽中国“XX样板”的重要举措。
通过在全县范围内整治江河湖泊存在的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乱捕滥捞等突出问题,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加强水管理、防治水污染,保护水资源,呵护水生态,保护水环境,维护河湖健康生命,逐步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
二、行动内容及任务要求
“清河行动”涵盖与江河湖泊水域有关的10各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内容及任务要求如下:
1. 工矿企业及工业聚集区水污染专项整治行动:调查摸清污染物排放情况,对不达标排放制定整改计划措施,限期整改,对不达标违法排放强行关停县级河长制实施方案县级河长制实施方案。
2.城镇生活污水专项治理行动:调查了解全县城镇生活污水管网建设、集中处理、达标排放情况,督促各地抓紧实施污水管网建设,提高污水处理率。
3.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行动:调查了解规模畜禽养殖企业(户)污染物集中处理情况,督促养殖企业开展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有效利用,对不达标排放企业限期整改,对影响大、累教不改者进行处罚,直至强制关停。
4.农业化学肥料、农药零增长专项治理行动:了解掌握全县农业化学肥料、农药使用状况,开展科学普及、知识培训、新技术推广,开展形式多样的送科技下乡、技术指导等活动,减少不合理化学肥料、农药用量,减少面源污染。
5.农村生活垃圾及生活污水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分为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和生活污水整治两项行动。
其中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工作内容为:加快建设镇、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推进城镇垃圾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建立由县级城管环卫部门具体负责的'城乡环卫一体化运行机制和工作体系,完善村庄保洁制定和保洁队伍,使90%以上村庄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内容为:创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模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沟渠、管网建设,设置沉淀、过滤、氧化、生物处理塘,改变乱倒乱排的陋习,避免对农村池塘、水渠的污染,保护农村水环境。
6. 船舶港口污染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港口作业扬尘、废污水排放、干散货码粉尘,船舶污染物、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置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
7. 侵占河湖水域及岸线专项整治行动:摸底排查江河湖泊管理范围内违法乱占乱建、乱围乱堵情况,拆除平毁河湖水域滩地违法修建的矮堤、丁字坝、建筑物、清除违法植树造林,整治违法使用岸线岸滩修建码头、堆场、汽车坡道,打击灞河灞滩、乱堆乱放违法行为。
8. 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开展非法采砂特别是交界监测断面周边非法采砂场所专项治理,整顿河湖采砂秩序,规范采区管理,对超许可船数、超许可采量、超许可采区范围、超许可时间、超功率采砂船采砂以及无证采砂等非法采砂行为予以严厉打击;整顿利用河滩地建设装运场地、堆放商品砂石料、堆放碍洪废弃料,维护河势稳定和良好水事秩序
9. 非法设置入河湖排污口专项整治行动:检查核实排污口设置、污水排放情况,封堵未经批准设置的入河(湖)排污口,打击偷排、不达标排放违法行为县级河长制实施方案百科。
10. 全县渔业资源保护专项整治行动:教育渔民群众依法捕捞持证生产、保护资源环境,不使用非法渔具、不从事非法捕捞、不收购贩卖运输非法渔获物;依法打击在江河湖泊电、毒、炸鱼违法行为;依法禁止围河霸港捕鱼行为等。
三、职责分工
根据《XX县20xx年“河长制”工作要点》,按照牵头单位主抓、乡(镇)政府为责任主体、相关责任单位协同配合的原则,在全县范围内迅速开展“清河行动”。
各专项整治行动牵头和配合单位明确如下:
1.县水利局牵头组织侵占河湖水域及岸线专项整治行动(县国土资源、县公安局、农业、林业、交通运输局配合);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县国土资源、交通运输局配合);非法设置入河湖排污口专项整治行动(县环保、住建、农业局配合)。
2. 县环保局牵头组织工矿企业及工业聚集区水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县工信委、发改委、国土资源局、县工业园管委会配合)。
实施方案 篇7
为进一步实施好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农办财〔20××〕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转变农机化发展方式为主线,以调整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提升农机化作业水平为主要任务,加快推进主要农作物关键环节机械化,积极发展畜牧业、渔业、设施农业、林果业及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注重突出重点,向优势农产品主产区、关键薄弱环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倾斜,提高农机化发展的质量和水平;注重扶优扶强,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服务到位的机具;注重阳光操作,加强实施监管和廉政风险防范,强化绩效考核,进一步推进补贴政策执行过程公平公开;注重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切实保障农民选择购买农机的自主权;注重发挥补贴政策的引导作用,调动农民购买和使用农机的积极性,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补贴范围与补贴标准
(一)补贴范围。
根据农业部发布的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和湖南省发布的20××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20××年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为: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动力机械、农田基本建设机械、设施农业设备和其他机械等12大类33小类77个品目机具(详见附件1)。属于上述品目范围,且已列入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或湖南省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含年度调整)的产品,以及已纳入外省支持推广目录且载药量在10 公斤以上(含)的超低空遥控飞行植保机,均纳入补贴范围。为加快转变我县农机化发展方式,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实现节能降耗,降低补贴实施的监管难度,单机测算补贴额低于300元的机具原则上不列入补贴范围,但少数我县农业生产急需,且确具科技创新的产品,待报省批准后纳入补贴范围。重点支持插秧机具及育秧设备、拖拉机、收割机、烘干机和烤烟生产全程机械化等机具的发展;满足全县所有农民水稻生产耕种收及烘干等关键环节急需机具购置补贴需求,满足全县经工商注册登记的农机合作社机具购置补贴需求。对省内外企业生产的同类产品实行同等对待。
(二)补贴标准。
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我县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通用类农机产品最高补贴额由农业部统一确定。非通用类农机产品补贴额,按照“分档科学合理直观、定额就低不就高”的原则,以“20xx年湖南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系统”数据为基础,按不超过近三年平均销售价格的30%测算,参考产品出厂成本、比照相邻省份补贴额度确定。一般机具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5万元;烘干机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12万元;水稻大型浸种催芽程控设备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15万元。
具体补贴标准按省农机局商省财政厅根据上述原则制定发布《湖南省20××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规定执行,可对补贴额低于1000元(含1000元)的补贴机具品目进行取舍(不允许对生产企业进行筛选),报省农机局、省财政厅审定后执行。对农用工程机械补贴资金规模原则上不超过本县当年总资金规模的10%。
三、补贴对象与补贴产品经销商的确定
补贴对象为符合补贴条件的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农民合作社和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重点补贴对象是省政府确定的1000个为水稻生产提供全程服务的现代农机合作社。单个农户购买同一品目机具,补贴额≤1000元的不超过5台,补贴额>1000元的不超过2台。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买同一品目机具,补贴额 ≤1000元的不超过10台,补贴额 >1000元的不超过5台。对超过限制数,确有必要的由县购置补贴领导小组审定。单个农户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年度内享受补贴资金总额30万元以上的,由县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单个农户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年度内享受补贴资金总额50万元以上的,报省农机局审定,并报省财政厅备案。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先来先得后来后得、顺序排队、公开摇号等农民易于接受的方式确定补贴对象。报废老旧农机后申请购买同类型机具的农民,出示拆解回收证明,可优先补贴。
农机生产企业自主设定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资质条件,自主确定补贴产品经销商。根据“谁确定、谁负责”的原则,农机生产企业应督促补贴经销商守法诚信经营、严格规范操作、强化售后服务,并对违法违规补贴经销商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县农机局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营行为的通知》(农办机〔20xx〕19号)、《湖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湘农机科发〔20××〕1号)和有关规定加强监管(全县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名单见附表12)。已列入黑名单的经销企业和个人不允许经营补贴产品。
四、补贴操作程序
1、申领指标购机。
补贴机具生产企业应及时将机具供货信息准确录入补贴系统,在补贴系统中自主选择经销商,自主确定销售区域。符合本县补贴条件的购机意向者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到县农机局购置补贴办理大厅(以下统称“县购置补贴办”)申请购机补贴指标。“县购置补贴办”将申请信息录入补贴系统,县农机局根据资金使用方案及优先补贴条件对申请购机者通过网络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县购置补贴办”打印《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以下简称“补贴指标确认书”,见附件2),向申请人发放“补贴指标确认书”和《农机购置补贴办理告知书》(样式见附件3)。购机申请人在领取指标确认书后5日内在全省范围内自主选择具有农机补贴产品经销资质的经销商全价购机,经销商向购机者出具发票和售后服务凭证,登录补贴系统录入供货信息,打印《经销企业供货表》(见附件4)交给购机者。农机局委派项目联系人对是否购机进行确认,并在《经销企业供货表》上签字认可。
2、申请补贴。
购机者在购机后30日内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补贴指标确认书”、购机发票原件及复印件、《经销企业供货表》原件、惠农补贴“一卡通”存折原件及复印件(存折姓名与购机者姓名不一致时,要携带户口簿并复印户主页和本人页)、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的《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县购置补贴办”申请补贴。“县购置补贴办”对购机者的`申请资料(证、票、存折只留复印件)核对无误后,登录补贴系统录入相关信息,并在《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受理通知单》(附件5)上签字,向符合补贴条件和要求的购机者出具《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受理通知单》。不符合条件的或资料不全的,不予受理,并当场做出说明。将相关资料整理分户建档。
3、补贴公示。
县购置补贴办归纳整理受理的补贴机具信息,按乡镇生成《湖南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公示表》(见附件6),报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每周在购机者所在村的村部公示,同时公布农机、财政、纠风等部门的举报电话。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乡镇财政所对公示信息进行检查监督。机具核实和统计汇总上报补贴信息可与公示同步进行。
4、机具核实。
“县购置补贴办”受理购机者申请后,农机局和各乡镇15日内组织乡镇农机专干、驻村干部实地核实购机者所购机具,核查人员对机具购买的真实性负责。核查人员见人(购机人)见机(购置的补贴机具)见票(购机发票)查参数(补贴机具的基本配置和参数)后在《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查表》(含相关附表,见附件7,从补贴系统中打印)逐项在纸质表上签字确认,每台补贴机具须经主核查员和一名以上核查员在补贴系统中进行核查和审批,并在纸质表上签字。核实机具后,乡镇农机站应及时(每月至少一次)汇总核查表,编制《农机购置补贴发放明细表》(见附件9)和《农机购置补贴发放汇总表》(见附件10),抄送乡镇人民政府分管领导签字后连同购机者申请补贴及机具核查等资料档案上报县农机局。县农机局要及时对补贴机具信息进行复核。补贴额高于5000元(含5000元)的非牌证管理的机具要实地逐台核查;对已上牌的牌证管理补贴机具,“县购置补贴办”将《行驶证》上传到补贴系统作为核实依据,县农机局不再逐台实地复核。跨区作业机具必须回申请补贴的乡镇接受核实,县农机局和乡镇相关人员要及时主动上门核查;购机户如无特殊情况,在规定的日期内未回申请地接受核实的,视为放弃补贴。县农机购置补贴办公室实行项目人联系经销商制度,安排专人对经销商进行监督,对购置户在县内购机进行核查、确认,并在《经销企业供货表》上(见附表4)签名认可。
5、补贴审批发放。
县农机局设立审批员,审批员对乡镇农机站或“县购置补贴办”上报的购机者申请补贴及机具核查和复核结果等资料,在网上逐个实时审批。对资料齐全无误、机具核查通过、符合政策规定且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审批通过,并在《农机购置补贴审批表》(见附件8)签字。县农机局每月(至少一次)汇总编制《农机购置补贴发放明细表》和《农机购置补贴发放汇总表》,出具农机购置补贴结算文件报送县财政局。县财政局应及时审核,每月(至少一次)将审核通过的补贴资金通过惠农补贴“一卡通”发放到卡或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到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帐户。当月农机局未核实、未审批,或财政局未审核发放补贴的,流转下月(次)实施。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到位。
县农机局、县财政局按季度将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含补贴发放明细表、汇总表)上报市农机局、市财政局,并抄送县纠风办、减负办。
五、退货规定
符合农机产品“三包”之退货规定,购机户要求退货或购销双方协商同意退货的,可以退货。已申请补贴但补贴资金尚未发放的, 补贴产品经销商在购机发票上签署“同意退货”并加盖公章,及时告知县级农机部门,农机部门在系统中将相关补贴信息作废;县“购置补贴办”在购机发票上签署“补贴未发,可退货”意见,并加盖公章后,补贴产品经销商方可退货。补贴资金已发放的,购机者先将所领补贴款全额汇入财政惠农补贴专户,县“购置补贴办”和县级财政部门先后在购机发票上签署“补贴已退,可退货”意见并加盖公章后,补贴产品经销商方可退货,须及时告知农机局,农机局在补贴系统中就相关补贴信息进行备注说明。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
县政府成立由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常务副组长,人大、政协、纪检监察、财政、农机、减负、公安、工商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对补贴政策实施进行联合监管的工作机制,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政府主管领导为补贴工作实施和监督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建立“谁办理、谁负责,谁核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制定农机购置补贴绩效管理考核办法,注重工作绩效,加大工作考核力度。同时,强化农机化主管部门内部约束机制,必须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财政部门积极支持和参与补贴资金落实和监督工作,增加资金投入,安排必要的组织管理和工作经费,对开展政策宣传、公示、建立信息档案和核查机具等方面的支出给予保证,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顺利实施。严禁挤占挪用中央财政补贴资金用于工作经费。
(二)加强引导,科学调控。
农机购置补贴既是强农惠农政策,又是一项产业促进政策。正确把握政策取向,充分发挥补贴政策的调控作用,突出补贴重点,向农业生产急需的薄弱环节机械倾斜。通过补贴政策的实施,推动农机工业科技进步、提高制造水平,促进农机装备结构布局优化,提高薄弱环节农机化水平,加快后进地区农机化发展步伐,全面提升农机化发展质量和效益。深入搞好农机装备需求调研,科学分析现状与不足,因地制宜制定农机购置补贴规划,为补贴政策持续深入实施提供有效支撑。
(三)规范操作,严格管理。
一是公平公正公开确定补贴对象,严格执行补贴对象公示制度。
二是切实加强经销商管理。所有补贴机具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永久性铭牌;实行补贴质量追溯制和企业承诺制。农机部门在上牌上户、核机和审批环节,发现农户购置产品铭牌及编码不规范、配置参数与目录不符、以小套大、以非补贴产品冒充补贴产品的,不予批准上牌上户和补贴。经销商要(在供货表上)向购机者承诺,凡因产品配置不全、铭牌编码不规范、以小套大、以非补贴产品冒充补贴产品,导致购机者不能获得补贴者,由生产企业和经销商负责;经销商必须对其所经销的补贴产品实行明码标价,并在显著位置明示配置和技术参数,同时不得代办补贴手续;对经销商违法违规行为,相关授权的农机生产企业承担连带责任。
三是加强对补贴机具的牌证管理。享受补贴政策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牌证管理机具投入使用前,其所有人应当向所在地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申请登记。四是进一步强化机具核实。大力推广补贴机具喷漆喷字、打钢印、拍摄核机现场人机合影等做法。机具核实要从“三见”拓展为“三见一查”,即“见人、见机、见票、查参数”。五是及时兑付发放补贴资金,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发放。已发放的补贴资金,要及时在补贴信息系统中点击已结算。12月15日前要将全年的补贴资金全部发放到位。对补贴资金规模所限当年未能享受到补贴的申购者,可使用预拨补贴资金兑付补贴,具体由县领导小组研究,报省、市农机、财政部门备案。六是建立补贴信息备案制,县农机部门定期将购机补贴信息报县纠风办、减负办备案。要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管理软件系统》的管理,要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窃取、倒卖、泄露补贴信息和电信诈骗等不法行为,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严禁对外公布购机户的通讯方式、身份证号码和银行帐号等个人隐私信息。
(四)公开信息,阳光操作。
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33号)和《湖南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管理制度》(湘农机计发【20××】37号)的要求,充分利用乡村黑板报、宣传栏、挂图及报刊杂志、电视、电台、网络等新闻媒体,多形式、多渠道的开展补贴政策宣传,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到村,宣传到户到人,务求宣传实效.
县农机局和乡镇农机站要完善和充实全省统一标准的县农机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并将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链接到县政府或县农机局等综合网站。农机部门将补贴实施方案、补贴额一览表、支持推广目录、补贴经销商名单、操作程序、投诉举报电话、资金规模、实施结算进度等内容公开;农机部门要把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列入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目录,将享受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情况作为村务公开的内容(不得对外公布购机者的通讯方式、身份证号码和银行帐号等个人隐私信息)。在年度补贴工作结束后,农机部门要以公告的形式将享受补贴的农户信息(见附件11)和补贴政策落实情况在县人民政府的网站或县农机局网站(页)上公布,并确保5年内能够随时查阅。继续执行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定期报送制度,进一步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执行进度统计及报送工作。
(五)严肃纪律,加强监督。
严肃纪律。按照国务院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三个严禁”和农业部 “四个禁止”、“八个不得”及《财政部关于切实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监管工作的通知》(财农【20××】17号)、《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意见》(农机发〔20××〕4号)、《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农机发【20××】2号)等要求,结合我省“全价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工作要求,农机、财政部门必须遵守如下纪律要求:不得指定经销商;不得违反规定程序办理补贴手续;不得对购机者,特别是本省范围内跨县购机农民申请办理补贴设置任何障碍;不得将年度《湖南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目录明细表》外的产品纳入补贴范围;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购机者、经销商和生产企业收取没有收费依据的任何额外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购机补贴资金的受理、录入和发放;不得以假的发票或真发票假购机形式办理补贴;不得委托经销商代办代签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或机具核实手续;不得以购机补贴名义召开机具展示会、展销会、订货会。
加强监管。县农机主管局要全面贯彻落实监督检查各项规定,特别是对购机大户(超过补贴数量和金额限制的购机户)和重点机具(单机补贴超过销售价30%或5万元以上的;同档次产品生产企业数量少于等于2家的;补贴额比上年提高30%以上的;当年新增品目和新增补贴档次的机具;水稻插秧机和育秧盘等需要重点监管的机具)要组织逐台核实,做到“三见一查”。财政部门要主动参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具体实施工作,在补贴资金使用管理、经销商监管、农民实际购机情况核实等方面,积极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就地就近实施监管优势;要会同农机等有关部门,按照不低于购机户10%的比例,对购机户购机后实际在用情况进行抽查核实,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省级财政、农机部门。
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安排专人受理农民投诉,对实名投诉举报的问题和线索,做到有报必查、一查到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违法违规操作的经销商,及时列入“黑名单”予以公布并上报省农机局取消其经营补贴产品的资格;对违法违规性质恶劣的经销企业,建议工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对套取补贴资金、乱收费、搭车收费、延期发放补贴资金、有组织有预谋倒卖补贴机具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并及时将工作督查情况、违法违规案件查处情况报省、市财政、农机部门。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纠风办举报电话:0746-7235055农机局举报电话:0746-7372239、财政局举报电话:0746-7224876减负办举报电话:0746-7223385:
(六)强化能力,提高水平。
健全基层农机服务体系,配足工作人员,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保障工作经费。要求所有乡镇做到(三个一),即:挂一块乡镇农机站的牌子,至少有一名专做购机补贴工作的农机员,有一台电脑和相应设备设施,以便使用补贴系统。配强工作班子,工作人员相对固定。加强技术指导,加强业务培训和情况交流。提升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网络化水平,实现农机购置补贴与财政部门资金支付信息共享,提高购置补贴工作效率和服务能力。
(七)申报与总结
本实施方案上报省农机局、省财政厅备案,同时抄报市农机、财政部门。要及时总结半年和全年执行情况,分别在今年6月30日和12月20日前,将上半年和全年农机购置补贴(包括地方财政安排的补贴)实施工作总结上报省农机局、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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