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方案

时间:2024-02-15 17:12:30 一般方案 我要投稿

整治方案(常用10篇)

  为保证事情或工作高起点、高质量、高水平开展,我们需要提前开始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是阐明具体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企划案。写方案需要注意哪些格式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整治方案10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整治方案(常用10篇)

整治方案 篇1

  一、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通过开展防止粉尘爆炸事故专项整治,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力度,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标准等有关规定要求,完善安全技术及管理措施,建立预防粉尘爆炸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防护自救能力,有效防范生产经营单位粉尘爆炸事故发生。通过此次专项整治要掌握本企业内易发生粉尘爆炸事故作业场所的具体数量、分布情况及隐患排查情况,建立相应台帐资料和数据库,认真履行监管责任。

  二、重点行业和重点内容

  (一)整治范围

  1、易发生粉尘爆炸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包括机械加工、粮食加工、饲料加工、竹木加工等生产经营单位。

  2、常见粉尘爆炸作业场所和设备:包括厂房、仓库、密闭空间等作业场所和除尘设备、混合机、抛光机、输送机、筛选机等会生产粉尘的设备。

  3、常见爆炸粉尘:镁、铝等爆炸性粉尘;炭黑、焦炭、煤、铁、锌等可燃性导电粉尘;聚乙烯、酚醛树酯、小麦、玉米、砂糖、米糠、竹木、硫磺等可燃性非导电粉尘。

  (二)重点内容

  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否健全、人员是否配齐、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是否落实。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是否落实,工作流程、操作规程是否健全完善。

  3、生产经营单位法人是否清楚本单位有无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并采取了有效控制粉尘爆炸的措施。

  4、生产经营单位是否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和粉尘防爆教育,普及粉尘防爆知识和安全法规,使职工了解本单位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危险程度和防爆措施。

  5、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企业在建筑布局、结构上是否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要求。

  6、生产经营单位是否结合自身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特点,制定了本单位粉尘防爆安全检查表,并按安全检查表认真进行粉尘防爆检查。

  7、粉尘爆炸危险场所是否严禁烟火,所用电气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规定要求。

  8、危险物料是否密封在防止粉尘泄漏的容器内,并按工艺分片设置相对独立的除尘系统;所有产尘点是否装设吸尘罩;风管中是否有粉尘沉降;是否增加废料的`湿度,以降低空气中的粉尘悬浮量。

  9、是否对能自燃的粉尘采取冷却措施,并对其湿度进行连续监测;是否对与粉尘直接的设备或装置落实相应措施,使其表面温度低于相应粉尘最低着火温度。

  10、粉尘爆炸危险场所是否采取了分段与隔离措施,减小初始爆炸引起的破坏。

  11、不能完全防止粉尘泄漏的特殊地点(如粉料进出工艺设备处),是否采取了有效的除尘措施;是否制定了维护管理制度;除尘设施是否保持正常使用运行。

  12、粉尘防爆危险场所是否采取了防止电弧和电火花点火及防止摩擦碰撞火花引燃、静电引燃等的安全措施。

  13、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和受限空间进行动火等危险作业,是否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批,并落实相关安全措施。

  14、是否经常对车间地面和设备进行清扫,清扫方法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15、生产经营单位是否编制了防止粉尘爆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否配备了适合本单位防止粉尘爆炸的灭火器材,是否组织了应急演练。

  三、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由镇统一部署,各企业负责组织实施,采取生产经营单位自查、镇政府督查、县安委办抽查的方式进行。

  第一阶段:部署阶段。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 5月 10日,由镇政府根据本辖区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点,研究制定防止粉尘爆炸事故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部署有关工作。

  第二阶段:自查阶段(5月 11日至 5月 20日)。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和行业安全标准和上级通知要求,组织技术

  专业人员,进行自查自纠,做到应查必查,查必彻底,彻底排查隐患,不留死角。

  第三阶段:整改阶段(5月 21日至 6月 31日)。各单位要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排查出的粉尘爆炸事故隐患,落实责任、措施、资金、时间和预案,确保“五落实”,认真进行整改。

  第四阶段:督查阶段(7月 1日至 7月 31日)。镇政府按照粉尘爆炸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要求,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和技术专业人员进行检查验收。对重大粉尘爆炸事故隐患,镇政府跟踪督办,确保排查一处,治理一处,安全一处。县安委办将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并将抽查结果进行通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企业要提高思想认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充分认识深入开展防止粉尘爆炸专项检查工作的重要性。要把防止粉尘爆炸事故工作作为当前安全监管的重点之一,按照本通知的有关要求,加强对本单位防止粉尘爆炸事故工作的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强化安全监管,狠抓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有效防范粉尘爆炸事故发生。

  (二)落实主体责任,强化隐患排查。要通过专项整治,落实本单位防止粉尘爆炸事故的主体责任,要按照《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xx)》等有关标准规定,健全和完善相关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要把工作具体落实到各重点车间、生产过程的重要环节、要害部位和关键岗位,使本单位防止粉尘爆炸

  事故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要制定安全检查表,认真开展现场检查,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类事故隐患,要组织专家深入排查工艺系统、设备设施、除尘系统、作业场所、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对查出的各类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要不断提高科技兴安水平,将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坚决杜绝粉尘爆燃事故再次发生。

  (三)落实监管责任,建立长效机制。各企业要通过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加大对涉及粉尘爆炸作业的安全监管力度,特别是对镁、铝等爆炸性粉尘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落实监控措施;对重大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各企业请于 7月25日前将防止粉尘爆炸事故专项整治情况表报工办。

整治方案 篇2

  区属各中小学校、托幼机构:

  当前H7N9流感防控形势严峻,登革热、寨卡病毒病等蚊媒传染病传播流行风险不容乐观,为及早做好重大传染病防控,省、市、区爱卫会结合冬春季爱国卫生运动工作部署,决定开展“清洁卫生齐动手,预防疾病保健康”为主题的春季爱国卫生清洁整治专项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xx年2月27日至月日,2月27日下午1:00至17:0为统一行动日。

  二、活动内容

  1、加强领导,全面整治环境卫生

  学校要加强领导,组织开展迎新春爱国卫生运动。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集中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彻底清除垃圾废物、卫生死角,疏通沟渠,清除积水,清理乱堆放,搞好室内外环境卫生。严防各种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保护师生的身体健康。

  2、做好春季病媒生物防治工作

  春季是消灭“四害”的`最有利时机,对控制全年“四害”种群密度指数至关重要。因此要认真组织开展除“四害”工作,清除蚊虫孳生地,防止蚊虫孳生。要加强灭鼠工作,把鼠密度及“四害”密度控制在最低程度。

  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宣传教育

  利用广播、卫生专栏、班会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卫生科普、防病知识的宣传,特别是做好流感、禽流感、麻疹、水痘、诺如病毒感染、登革热等传染病防治知识的普及,提高师生卫生防病、自我保健意识和参与爱国卫生运动的自觉性、积极性。

整治方案 篇3

  为切实解决当前工商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服务群众、服务改革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树立党员良好形象,根据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要求和《云南省工商局关于在全系统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中推进“四项”整治 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的通知》(云工商群组发〔20xx〕17号)精神,经州局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为加强行风建设,切实转变作风,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通过开展干部作风专项整治行动,着力解决干部队伍在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遏制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慵懒散等问题发生,着力提高党员干部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建设廉洁工商机关,为建设美丽西双版纳作出积极贡献。

  二、对象范围

  结合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这次作风专项整治活动在州工商局机关和直属分局全体党员干部中开展。

  三、时间安排

  这次作风专项整治活动从20xx年5月开始至20x年9月基本完成,阶段安排与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同步开展、同步推进。

  四、目标任务

  结合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重点解决作风建设上五个方面的问题:

  (一)着力解决党性不强、脱离群众的问题。重点解决党性观念淡薄,理想信念不够坚定,政治觉悟不高,政治敏锐性不强的问题;高高在上、唯我独尊,对群众耍态度、摆官架、搞特权的问题;脱离实际、脱离群众,拍脑袋决策、拍胸脯表态,漠视群众利益,伤害群众感情等问题。

  (二)着力解决政令不畅,组织纪律观念淡薄的问题。重点解决缺乏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部门利益至上,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落实上级政策做表面文章,自行其事,我行我素,搞“体外运行”、“暗箱操作”,工作“两张皮”的问题;执行上级决定打折扣、搞变通、降标准,甚至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问题;组织纪律观念淡薄,不遵守组织制度、不服从组织管理、事前不请示、事后不汇报,无组织无纪律等问题。

  (三)着力解决作风不实,庸懒散浮的问题。重点解决思想保守僵化,缺乏开拓进取精神,工作标准不高,要求不严,精神萎靡不振,缺乏激情,不求无功,但求无过,得过且过的问题;责任心不强,敷衍塞责,不敢担当,消极懈怠,遇到矛盾绕着走的问题;服务态度差、生冷硬横、办事拖拉,执行不力、效率不高的问题;工作急功近利,调查研究不深入,情况不清、心中无数,欺上瞒下,弄虚作假,虚报浮夸等问题。

  (四)着力解决办事不公,行政乱作为的问题。重点解决执法权滥用、执法不公,有法不依、违法行政、越权执法、随意执法,野蛮执法的问题;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用行政处罚裁量权,人情执法,重罚轻教、以罚代管、罚而不管、趋利执法等问题。

  (五)着力解决为政不廉,xx的问题。重点解决“吃拿卡要”、中饱私囊,借企业登记之机搭车收费的问题;不按规定办事,违规插手工程招投标,搞权力“寻租”,为他人谋取非法利益的问题;工作推诿扯皮,办事“中梗阻”,服务故意刁难,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问题。

  五、方法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5月1日至30日)。重点是搞好学习宣传和思想教育,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干部群众意见。各单位要针对需要重点解决的五个方面问题,对照中央和省、州有关规定,结合当前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具体要求以及本单位实际,强化问题意识,把群众的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活动成果的.重要指标,从工作实际出发,深入群众,深入基层、企业一线,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集体议等方式,全面摸清、找准工作中的差距、作风上的不足。领导干部要带头把自己摆进去,局领导班子要召开专门会议,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从严从实找准思想上、工作上、生活上、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切实防止以工作问题代替作风问题,以笼统问题代替具体问题。

  (二)整改落实阶段(6月1日至30日)。重点要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提出解决对策,制定总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方向、具体措施、时间表和责任人,做到开门整改、标本兼治。每名党员干部都要针对查摆的问题制定个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间进度,认真做好整改落实。要采取一定形式对查找的问题及整改措施进行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对整改的问题要采取逐一对照检查的办法进行管理,确保查摆出的问题一项一项整改到位。

  (三)建章立制阶段(7月1日至8月30日)。按照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围绕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行得通、指导力强、能长期管用的制度规定,推动改进作风常态化、长效化。对已有制度要进行全面梳理,列出清单,认真做好废、改、立工作。经实践检验行之效、群众认可的,要继续坚持执行;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抓紧修改完善或废止,研究制定新制度。围绕贯彻落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注重总结经验做法,针对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研究出台新的具体制度和规定。严格落实各项制度。坚决维护制度规定的严肃性、权威性,强化制度执行,提高党员、干部依法按制度办事意识,加强对执行制度情况的督促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无视制度的行为。

  (四)总结提高阶段(9月1日至30日)。各单位要根据干部作风整治活动进展情况,及时总结活动经验、对活动效果进行评价,对继续深入抓好干部作风整治活动提出要求。

  六、有关要求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党员干部尤其是各主要负责人要充分认识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性,要把干部作风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当前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和具体举措抓好抓实,以调度的责任感认真抓好本单位的专项整治活动。

  (二)加强宣传引导。要高度重视宣传舆论工作,坚持正面引导为主,结合单位实际,充分运用报纸、广播、网络等媒体,加大宣传引导。对活动中的典型经验、工作进展等情况及时进行宣传报道,为专项整治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加大督查力度。。要做好整个活动的督促检查工作,组织明查暗访组、督导组采取不定时间、不定路线、不打招呼等形式对窗口单位、执法单位进行抽查督查,及时了解情况提出建议,及时发现问题督促解决,确保活动不走形式,不走过场。要充分发挥12315举报热线、纪检监察监督电话、红盾信息网投诉平台等平台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广泛收集线索,对群众反映突出的单位要进行重点督导,确保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个体诉求得到有效落实。

  (四)强化问责办案。要把问责办案作为推动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手段,并贯穿活动始终。对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要坚决查处,绝不姑息。监察室要通过信访举报、发展环境监测、效能投诉等多渠道收集线索,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快查快办,从严查处。对查处的典型案件既要追究当事的责任,还要追究单位领导责任。

整治方案 篇4

  为贯彻落实全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现场推进会议精神,健全完善长效运转机制,深入推进清理村庄垃圾、路域环境、庭院卫生“三清理”活动,打好治理农村存量垃圾攻坚战,整体改善镇村环境卫生面貌,大幅提升群众满意度,确保今年完成全镇城乡环卫一体化专业化市场运作,实现工作常态化,经研究,决定开展全镇农村环境卫生“百日会战”集中整治活动。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环卫一体化的意见》,全面清理历史遗留及新近形成的农村存量垃圾和卫生死角,彻底杜绝乱倒垃圾、乱排污水、乱堆杂物等“脏、乱、差”现象,持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生态条件,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6月底完成环卫一体化市场化运作,实现工作常态化。

  二、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10日—5月10日)。利用1个月时间,在全镇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全镇动员大会,广泛动员和部署治理工作。期间,组织镇村干部到县内明集、好生及外地先进地区参观学习,进一步统一思想,鼓足干劲,营造浓厚的整治工作氛围。各管理区、村对照辖区范围内干线公路、村庄内外、河塘沟渠及庭院周边的积存垃圾和卫生死角,进行全面摸排检查,准确掌握工作量,制定实施方案。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11日至6月20日)。各管理区、村根据实际,制定详实的工作台账,任务分解,层层推进,全面完成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工作。在工作开展期间,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每周组织专项督导检查,对各管理区、村推进情况进行通报。

  (三)验收完善阶段(6月21日至6月30日)。领导小组组织对各管理区、村环境卫生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按照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实施细则相关要求,建立集中治理工作的考核、奖惩机制,纳入年度科学发展综合考核。通过开展农村环境卫生“百日会战”集中整治活动,各管理区都必须集中打造出一条亮点观摩线路,完善长效机制,确保持续卫生整洁、干净有序,实现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常态化。

  三、整治内容

  (一)彻底整治农村“三大堆”。一是柴草堆的治理。对于柴草堆存放量小、户数少的村,一律由农户自行清理搬运到自家庭院内,整齐存放;对于存放量大、户数多的村,要统一规范柴堆草垛存放场所,做到合理划分区域,调整腾出土地。柴草存放场所要固定,相对封闭。除必要的进出口外,要根据实际情况通过绿化或院墙遮挡,并落实好安全措施,消除火灾隐患。同时,本着方便群众,存取便捷的原则设立,控制数量,尽量少设,相对集中。二是集中治理人禽畜粪便乱堆乱放。清除露天粪坑和简易厕所,采取即时填埋、堆肥产沼等方式妥善处理人禽畜粪便。坚决杜绝村内和主要干道两侧晾晒各类粪便现象,由村统一指定到远离村民居住地的地方晾晒,并确保运输过程中不出现泄漏、外溢等污染村内环境的现象。三是合理处置以建筑垃圾为主的杂物堆。对砖、石、土及其他杂物混合的垃圾堆,要采取分拣利用、建筑填埋和就地掩埋等方式消纳处置。

  (二)全面清理城乡存量垃圾。按照“属地管理、公众参与”原则,拉网式清理村庄内外、河塘沟渠、桥梁涵洞以及房前屋后的存量垃圾和卫生死角,确保无整治盲区(盲点),杜绝垃圾“搬家”“转移”现象。各村要继续实施村干部包片、党员包街巷措施,清理后的区域,要采取配套设施、硬化绿化、专人盯防等有效措施,防止反弹。

  (三)重点整治路域卫生环境。重点抓好国省县乡道沿线、各村出入口及沿街环境卫生整治,清理道路、街道两侧存量垃圾和卫生死角,确保可视范围内无白色污染。

  (四)实现垃圾无害化集中处理。集中整治中,收集的生活垃圾要纳入县、镇垃圾收运处理体系,经镇中转站直运或转运至县生活垃圾处理厂集中无害化处理。

  四、责任分工

  (一)村庄积存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通过实地查看,摸排各村垃圾点,制定详实的治理时间表,采取垃圾点销号的方式,彻底治理清除村内生活垃圾。此项工作由刘雪梅同志任组长,城管队、管理区负责组织实施。

  (二)村内杂物三大堆、门前菜地等治理工作。以“卫生家庭”和“文明家庭”创建工作为载体,发挥村妇女半边天作用,积极推行以包房前屋后卫生、包清理农村“三大堆”、包生活垃圾定点投放为主要内容的环卫三包责任制,与农户签订责任书,责任落实到户、落实到人,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切实增强群众参与卫生整治的自觉性和责任感。此项工作由刘雪梅同志任组长,妇联、团委、城管队、管理区负责组织实施。

  (三)治堵治乱工作。对村内线、杆进行整治,做到一杆多用,资源共享,美观大方,改变农村线杆林立、线路杂乱的面貌。拆除村内侵街占道的乱搭乱建、废弃旧房、残墙断壁及临街敞露厕圈等,做到道路整洁畅通。此项工作由贾向军同志任组长,村建办、管理区负责组织实施。

  (四)加油站公厕整治改造工作。按照《市加油站公厕整治改造标准》实施,严把工程质量、整治标准,坚决整治不达标公厕,确保6月10日前全面完成该项工作。此项工作由朱斌同志任组长,环保所、安监站、管理区负责组织实施。

  (五)村庄绿化工作。以村旁、宅旁、路旁、田旁、水旁为重点,开展街道、宅院、空闲地、田间、河流、池塘绿化,大力发展边角经济。在村内主要街道因地制宜地栽植适宜花草树木。此项工作由朱斌同志任组长,林业站、管理区负责组织实施。

  (六)美化工作。全面清除村内墙壁、电线杆、门面等乱贴乱画、乱扯乱挂的广告、标语,保持建筑物立面整洁干净。对村内墙面进行统一粉刷(白墙灰角线),绘制各类文明健康、图文并茂的文化墙,体现村庄文化底蕴。规范公开栏、宣传栏和报刊栏的制作和管理,及时更换内容。不断提高村内主要街道和重要路口的.路灯亮化率和亮灯率,方便群众出行。此项工作由刘雪梅同志任组长,文化站、管理区负责组织实施。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委、镇政府高度重视这次环境卫生“百日会战”集中整治活动,各村要切实把这次活动作为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深化城乡环卫一体化的重要措施,抓牢做实。及时召开动员会议,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目标、重点、措施和时限,分阶段组织实施。明确各管理区、村书记和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各包村干部为直接责任人,按照整治任务和时间安排,逐村建立工作台账,量化分解任务,一项一项抓落实,确保整治活动有组织、有行动、有实效。

  (二)加大资金保障。要结合工作实际,多方争取集中整治专项资金,为整治活动提供有力资金保障。一方面,在争取上级专项帮扶资金的同时,加快发展边角经济,实现增收、美化双推进。纳入20xx年度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的15个试点村,要全面做好试点规划,统筹安排,加大投入,率先做好环境整治工作。另一方面各村结合全面打造党建示范街和巾帼建功示范街活动,发挥广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妇女同志志愿服务作用。引导和发动镇村企业、能人富户、广大群众投资投劳,参与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工作中抓住重点,攻克难点,解决薄弱点,把钱花在刀刃上,让群众看到变化、得到实惠、感到满意,坚决杜绝为整治而整治的消极应付思想。

  (三)营造良好氛围。镇宣传办公室要积极协调电视台、报社等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报道整治活动。同时要结合农村环卫“三包责任制”和“卫生家庭”创建活动,引导广大家庭成员从自身做起,讲卫生、讲清洁、讲文明,自觉摒弃不良习俗和不文明行为,培养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形成人人关心动手、户户参与争创的浓厚氛围,确保“百日会战”取得实效,全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实现常态化。

  (四)严格督查考核。镇成立督查组,加强对各管理区、村的督导检查,每周由镇主要领导带队,实行一周一观摩,一周一通报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也深入镇村一线,通过明查暗访、定期检查、突击抽查和随机复查相结合的方式,查找问题、改进措施,指导集中整治工作有效开展。各管理区、村的农村环境卫生“百日会战”集中整治情况,要实行日统计、周通报、月汇总制度,及时上报镇一体化办公室。对各村的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情况,纳入镇科学发展综合考核。

整治方案 篇5

  实施建设工地扬尘防治和文明施工管理是遏制扬尘污染,提升城区空气质量的重要措施。为进一步提升我区建设工程扬尘防治和文明施工水平,着力改善城市空气质量,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具体部署,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建设工地扬尘集中整治“双百日”(“百日整治、百日提升”)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开展好此次行动,取得扬尘防治工作实效,成立区建设工地扬尘集中整治“双百日”行动领导小组,负责扬尘集中整治工作的指导、督查和考核验收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过伟忠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吕中良副主任、区建设局方煜文局长为副组长,区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环保局、城管局、交巡警大队和各镇、开发区、街道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建设局,由区建设局郁明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整治范围

  区范围内所有区管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和房屋拆除等工地,以及建筑垃圾和渣土的运输处置全过程。

  三、整治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全区建设工地扬尘得到有效控制,文明施工行为全面实现六个100%(工地内非施工区裸土覆盖率100%、施工现场围挡率100%、工地路面硬化率100%、非爆破拆除工地拆除与建筑垃圾装载时采用湿式作业法率100%、工程车辆驶离工地车轮冲洗率100%、暂不建设场地绿化率100%),渣土密闭化运输率达到100%,且省级标准化文明示范工地达到20%。同时,形成建设工地扬尘长效管控机制。

  四、整治标准

  (一)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地扬尘整治标准

  施工现场设置连续、封闭的硬质围挡,实行封闭管理;各类建筑材料、构件、料具等按总平面布局整齐分类堆放,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渣土等按规定覆盖堆放;工地主要通道、进出口通道、办公区和居住区地面实行硬化,并配备保洁人员经常清扫、洒水,防治扬尘;文明工地施工现场出入口及重要产尘点设置视频监控,出入口设置车辆清洗装置,及时对进出车辆进行清扫、冲洗,禁止带泥上路;对单独发包的挖土、基础工程,建设单位在申领施工许可证时与施工单位签订文明施工协议,并制定防止扬尘污染的具体措施,确保文明施工的各项措施在施工中落实到位,文明施工标准不低于主体施工阶段。

  20xx年3月1日起,全区范围内新开工建设项目禁止现场搅拌砂浆。

  (二)交通、水利工程项目扬尘整治标准

  工程施工采用连续、密闭的围档,使用水泥、石灰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时,采取密闭存储、设置围档或围墙、防尘布盖等防尘措施;运输散体、流体材料,清运余土和建筑垃圾,做到捆扎封闭、覆盖严密,防止遗洒飞扬;有扬尘的土方工程作业时应采取洒水压尘,并尽量缩短起沉操作时间,气象预报风速达到4级以上时,未采取防尘措施不得组织施工;施工时应在工地建筑结构脚手架外侧设置密目式安全网,主体施工、模板拆除后,应及时将楼面清理干净,洒水除尘;建筑垃圾在48小时内未能清运的,在施工工地设置临时堆场,并采取围档、遮盖等防尘措施。

  (三)房屋拆除工地扬尘整治标准

  房屋征收拆迁部门或实施单位与施工企业签订房屋拆除委托合同时,应将扬尘防治纳入合同管理;拆除工地应设置围档,配备必要的防尘抑尘设备,采取持续加压喷淋措施,抑制扬尘产生。拆房工程出入口要设置车辆清洗装置,及时对进出车辆进行清扫、冲洗,禁止带泥上路;爆破作业应在爆破作业区外围洒水喷湿;气象预报风速达到5级以上时,停止房屋或其它建(构)筑物爆破或拆除。拆除工程完毕后不能在15日内开工建设的,对裸土地面进行覆盖、绿化或铺装。

  (四)工程渣土运输与建筑垃圾处置扬尘整治标准

  运输企业资质审批和车辆营运证、准运证及通行证核发和建筑渣土处置许可制度全面落实,涉及专项许可的,应确认工地围档和出入口的冲洗条件完善到位并先取得该项目的施工许可证。日常管理和联合执法措施有效,密闭运输、车辆冲洗和卫星定位系统(GPS)监管到位,无带泥上路、抛洒滴漏和偷倒乱倒等现象,无农用低速货车从事运输和无证运输行为。规划建设的建筑渣土处置场所满足需要,省住建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运输处置管理工作的意见》得到落实。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3月中旬)。区级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区级动员部署会议。各有关单位和部门按照方案要求,做好各自职能范围内的动员部署工作。

  (二)实施整治(3-5月)。各有关单位和部门按《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和本方案要求,落实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职责,做好扬尘整治工作,建立长效管控机制。

  (三)完善提升(6-8月)。在全面整治的基础上,对存在较多问题的项目和区域开展“回头看”。区领导小组组织抽查验收并通报情况,同时做好省、市验收的迎检工作。

  六、工作分工

  各有关单位和部门立足自身职能,按照统一的整治标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区建设局负责牵头做好房屋建筑工地和房屋拆除工地扬尘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手续不全、文明施工措施不到位不得开工;进一步强化前期挖土、基础工程阶段和后期收尾阶段的文明施工,确保文明施工标准不得低于主体施工阶段。会同相关部门督促施工单位(项目部)做好工地出入口安全监管工作。对执行不到位的工地严格执法并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录入企业诚信档案,同时加大违反《市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办法》行政处罚力度。

  (二)区交通运输局、水利局负责牵头实施交通、水利工地的扬尘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手续不全、文明施工措施不到位不得开工。

  (三)区环保局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建设工地扬尘的监管工作,定期向有各有关单位和部门通报空气质量状况。

  (四)区城管局负责区管市政基础设施大中修、道路开挖和园林工地扬尘专项整治,加强大中修工程开挖阶段文明施工的督促检查,确保无扬尘防治方案不审批、措施不到位不得进行施工作业;负责建筑渣土处置的管理,确认工地围档和出入口冲洗条件等完善后再发渣土处置证;负责对抛洒滴漏、带泥上路、偷倒乱倒等违法行为的查处;负责督促运输车辆加强密闭运输。

  (五)交巡警大队牵头负责加强工程车辆运输管理,开展部门联动、联合执法。将核查工程车辆GPS运行是否正常作为核发工程车辆《核准标志》和《准行证》的内容,定期检查。

  (六)各镇、开发区、街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扬尘集中整治“双百日”行动,统筹做好本辖区内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和拆除工程的工地整治。

  (七)城投公司、城开公司、都市公司、商旅公司、金源公司和建屋公司等建设单位分别负责落实各自工程项目的扬尘专项整治,将扬尘控制和文明施工纳入承发包合同管理,督促各施工单位落实扬尘整治措施,进一步强化前期开挖阶段和收尾阶段的.扬尘整治工作。

  (八)各施工(拆房)企业要按照“双百日”集中整治行动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自查整改工作。施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应当认真落实扬尘整治工作的目标、制度。按照“谁的建设项目谁负责,总包单位负总责”的原则,落实工作责任。各监理单位按照“双百日”集中整治行动要求,将扬尘专项整治工作纳入监理范围,对施工单位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文明施工措施落实等情况实施跟踪监理。

  七、相关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把建设工地扬尘集中整治“双百日”行动作为城市环境整治年度行动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并作为大气污染防治考核的重要指标。

  (二)区建设工地扬尘集中整治“双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分析汇总整治情况,必要时召开现场会、推进会,推动阶段性工作贯彻落实到位。

  (三)建立区级情况通报制度,及时评估工作成效,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对扬尘整治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进行表彰,对推进不力工作滞后的单位进行约谈,限期整改。

  (四)广泛开展建设工地扬尘集中整治宣传活动。通过市民体验、志愿服务等方式,拓宽群众参与渠道。建立网络举报平台,进一步健全群众投诉、举报机制,强化社会监督。

  (五)贯彻标本兼治的要求,在集中整治的基础上,着力推进长效管理,巩固提升整治成效,落实省、市工地整治工作要求,改善大气环境。

整治方案 篇6

  为认真贯彻晋中市建设局安全专项整治精神,切实开展好介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理工作,充分发挥工程监理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的作用,最大限度减少和防止安全生产事故,根据总公司规定,针对介休市绵山墅住宅小区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成立项目安全生产监理工作专项整治领导组,提高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力度

  1、安全生产监理工作领导组成员如下:

  2、我项目监理部安全生产领导组每月定期召开安全会议,汇报交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当前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方面的问题,同时安排整改工作。

  二、建立安全生产监理工作责任制

  1、项目总监

  1、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监理工作负全面责任,是项目安全监理直接责任人。

  2、所监理的工程项目,要与公司签定安全生产监理工作责任书,并按照监理部成员安全责任分工,与监理人员签定安全生产监理工作责任书。

  3、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监理工作程序和强制性标准。

  4、及时处理施工现场安全隐患,并做好事故的记录。

  5、认真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施工方案,并按规定填写有关监理资料。

  6、认真审查施工单位安全施工方案、安全生产资质证、特殊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应急救援予案和安全防护措施。

  7、编制的建设工程监理规划、监理细则中,必须有安全生产监理工作的内容和实施办法。在审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时,要检查安全验算结果,并予签字。

  2、监理工程师

  1、在总监领导和安排下,承担本工程安全监理具体工作。

  2、在编制工程监理规划、监理细则中,明确安全监理方案、监理措施,并认真实施。

  3、坚守工作岗位,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口头和书面通知施工单位整改,并向总监报告,同时对施工单位整改结果进行复查。

  4、发现安全隐患要严格执行安全隐患处理程序。

  检查施工单位及相关人员安全资格,巡查施工安全情况、安全监理资料,及时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并报告总监。

  3、监理员

  1、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安全监理工作;

  2、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机械、设备、安全设施的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3、严格按照有关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条例、规范、规程、强制性标准,有关合同及安全施工方案的要求,对承包单位的安全行为、设施、人员、作业过程等实施监理检查和记录;

  4、检查、巡视中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5、做好监理日记中的安全检查记录和有关的安全监理记录。

  确定监理安全组织机构的同时,与各相关责任人分专业签署《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责任书》,见附页。如人员进行调整将与新进人员重新签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书》以明确有关责任。

  三、专项整治检查内容

  1、检查施工企业是否制定了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建立了安全专项整治责任制,对本企业承建的工程项目是否进行了彻底的摸底排查并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进行了认真整改。

  2、检查施工企业是否取得了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证书,是否及时申领了安全生产许可证,所属“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取得了相应的资质证书,这些资质是否合法有效。

  3、检查施工企业是否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规章制度,是否层层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安全生产责任是否得到了有效落实。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是否合理。

  4、检查施工企业是否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比例提取了安全费用,是否制订了符合实际、具有可操作性的应急预案。

  5、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施工作业。深基坑、高大模板、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工程是否编制了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方案是否进行了审批、交底、验收程序。

  6、检查现场建筑起重机械的安装(拆卸单位和使用单位,是否分别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了安装(拆卸告知和使用登记,是否编制了建筑起重机械安拆专项方案,是否开展了施工现场的建筑起重机械的专项治理。

  7、检查发现事故隐患,要严格执行事故隐患处理程序,做好记录、安全台帐登记,并及时记入监理日记和监理月报中。

  四、事故隐患处理程序

  监理在旁站和巡视检查中,发现各类安全事故隐患,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督促其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安全事故隐患消除后,监理应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或复工意见。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的,监理应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项目的行业主管部门报告,以电话形式报告的,应当有通话记录,并及时补充书面报告。同时将检查、整改、复查、报告等情况记载在监理日记、监理月报中。

  五、加强对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规范检查、更进一步完善安全监理制度

  1、现场监理人员要坚持天天抓安全,日日查隐患,把安全生产作为工程监理一项重点工作,认真做好。

  2、按照本监理部制定的专项整治方案的步骤和要求,扎扎实实地开展工作。所有查出的安全事故隐患,要记录在案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全面整改。

  3、监理部每月都集中组织相关监理人员和施工单位包括分包单位共同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按照谁生产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整改时间、要求和标准。每月向公司报告安全排查结果和采取的措施,并报告下一阶段工作重点。

  六、注重总结,构建长效机制

  为保证本工程安全生产整治工作不断深入开展,实现隐患排查整治目标,把安全隐患彻底“清除”出现场,构建专项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在整治过程中,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成果及时整理、分析,总结经验,研究制定新的对策、措施,不断完善。通过进一步落实安全监理责任制,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提高我监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素质,将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长期不懈的抓下去,力求控制和减少伤害事故的发生。从而确保该施工项目的顺利完成。

整治方案 篇7

  非法办班,违规办学扰乱了正常的教育秩序,损害了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为进一步推动骊山中心校落实严查违规违法办学工作专项整治工作,根据临潼区成教办关于认真贯彻《严查违法办学工作专项整治》通知的要求,结合骊山中心校实际情况,在中心校范围内开展大规模的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有关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意见》为依据,以深化素质教育改革为目标,遵循教育规律,规范办学行为,构建和谐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二、目标任务

  1.全面落实素质教育,建立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长效机制。

  2.对辖区内的办班办学情况进行拉网式排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办学行为。

  三、主要内容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规范办学行为的重要意义。 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是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要求,有利于国家课程计划的全面落实,有利于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更好地实施素质教育,提高

  教育教学质量。日前,教育局召开了专题会议,对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进行了统一部署。按照上级要求,规范办学行为,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好教育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树好学校形象,推进教育教学工作健康快速发展。

  (二)规范行为,为民办教育提供一个规范、和谐、有序的办学环境。

  1.严禁节假日补课。严禁各校组织任何年级学生在节假日(含双休日和寒暑假)集体补课,或以补差、培优等形式变相组织集体上课。

  2.严禁违规招生。学校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不得违规招生,不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招生。进一步规范学籍管理。

  3.严禁违规举办竞赛活动或培训班。

  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学校和教师不得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举办学科类竞赛活动或以竞赛名义举办培训班。各校不得将校舍、场地租借给社会办学机构办学,不得以任何名义举办或与社会力量合作举办文化补习班。

  4.严禁在职教师有偿家教。所有在职教师不得从事任何形式的有偿家教活动,更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暗示、动员或强制学生参加有偿家教,禁止任何教师到社会办学机构兼职。

  三、加快构建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长效机制。

  1、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积极探索“减负增效”的有效途径。要把深化基础教育课程和课堂教学改革作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关键环节来抓,要转变教育观念,改进教学方法,倡导自主、合作、探究性学习,加强小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全面提高基础教育质量和现代化水平。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区关于小学教辅资料管理的规定。大力推广先进学校“减负增效”的成功做法。

  2、开发利用校内外教育资源,促进学生健康全面成长。 组织学生在课外时间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兴趣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积极发展学生的兴趣、爱好和特长。要重视利用社区教育资源,充分发挥素质教育实践基地、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的育人功能。

  3、着力整治违规违法办学机构,营造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整治未经审批无证举办的各类学前教育机构。对中心校范围内的学前教育机构进行彻查,从办园资格、办园条件、管理工作、从业人员、等方面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整顿。对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各类教育机构的举办资格要进行一次“回头看”;对不具备办学条件的教育机构要限期整改,整改仍然不合格,坚决吊销登记注册证和办学许可证;对已符合办学条件但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要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落实临潼区教育局规范办学行为专题会议精神,成立规范办学行为领导小组,确保将规范办学行为工作落到实处。名单如下:

  组 长:明更文

  副组长:唐西安

  成 员:焦 英乔润文 黄 宁贺麦青李 青

  2.严格督查,及时整治。

  辖区内各小学要结合实际,迅速开展自查自纠政治行动,做到早行动、早落实、早见效。学校将成立督查小组,认真开展规范办学行为专项督查和随机督查,及时发现和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

  3.加强宣传,正面引导。学校将通过家长学校、家长座谈会、给家长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引导家长从关注单一方面的升学率转向关注学生全面的素质竞争。

  学校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设立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主动接受公众、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认真核查举报的违规情况,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布,对严重违规的单位和个人以及重大违规事件要进行暴光,为规范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

  质教育营造良好环境。

  骊山中心小学 20xx年7月11日

整治方案 篇8

  为加强县内工业企业消防安全管理,有效防止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火灾形势持续平稳,根据县政府办《关于在全县深入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丰府办字[20xx]67号)要求,结合本委工作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着力整治委系统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全力落实各项火灾措施,最大限度地增强工业企业预防火灾能力,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工业企业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小组,负责各项具体工作,任组长,为副组长,为成员。

  三、整治范围

  工业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

  四、工作任务

  1、全面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小组对工业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安全隐患大排查,对重点部位要进行拉网式排查,做到不留死角,不留后患。

  2、切实整治火灾隐患。工作小组要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指导力度,严格监督,确保隐患整治到位。对排查出来的重特大火灾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做到整改措施、责任、时限和预案到位,坚决把隐患处置在萌芽状态。

  3、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工业企业要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消防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组织开展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五、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时间从20xx年7月10日至9月10日。分三个阶段实施。

  1、动员部署阶段(7月10至7月15日)。制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进行动员部署工作。

  2、排查整治阶段(7月16日至8月15日)。按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确定的任务,大力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3、总结阶段(8月16日至9月10日)。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中的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各工业企业于9月5日前将本单位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工作形成文字材料报送给县工信委。

  六、有关要求

  各相关单位要积极配合排查整治工作小组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整治措施落到实处。

整治方案 篇9

  为进一步加强重点品种的专项治理,巩固学校周边食品经营规范工作成效,根据省局《“五毛小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转发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严格加强调味面制品等休闲食品监管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中小学校周边食品经营管理规范工作集中自查的通知》等系列要求,以及我市前期流通环节开展的学校周边各专项整治行动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执行。

  一、工作任务

  (一)建立监管台帐

  建立辖区内学校周边和重点食品供货商专项监管台账,台账包括:辖区学校周边食品店、重点食品供货商、“五毛小食品”食品、“一票证明”经营者等信息,并明确监管人员。

  (二)规范自律制度

  规范食品经营者食品经营自律制度落实,内容包括:供货商许可和食品生产许可、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一票证明”凭证和食品退市证明凭据等资料。重点规范“五项标准”落实到位情况和“五毛小食品”经营情况。

  (三)加大处罚力度

  各单位要切实履行法定职责,进一步改进监管手段、提高执法效率,大力排查食品安全隐患,依法从严处罚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要坚持从严监管,始终保持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使执法处罚成为食品安全整治常态。

  (四)开展专项抽检

  市局将结合学校周边食品经营规范工作和全年抽检工作安排,组织开展1-2次“五毛小食品”专项抽检,重点抽检前期抽检发现的问题突出的食品品种和项目(省局方案附件2),市局具体抽检任务另行下达。

  (五)推荐示范典型

  各县市区选取2个学校作为规范经营的示范典型区域,于8月10日前自查规范完毕,经全市综合验收后,上报省局参加典型示范活动。

  二、工作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建档阶段(7月1日-8月10日)

  对辖区“五毛小食品”供货商情况进行摸底,建立监管台帐。对前期抽检不合格的“五毛小食品”违法案件依法进行处罚。五毛食品专项整治活动摸底建台帐情况及《”五毛小食品”专项整治立案查处情况统计表》8月10日前上报市局食品流通处。(包括省局方案附件1、3、4、5四个报表)

  (二)整治处罚阶段(8月10日-10月15日)

  以学校周边为重点区域;以食品批发市场、学生食品供货商、食杂店为重点场所;以方便食品、豆制品、饮料、糖果、膨化食品等廉价零食为重点品种,开展专项检查。对不履行进货查验、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曝光和抽检过的问题“五毛小食品”从严查处,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对拒不履行自律制度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省局将于9月上旬开展全省集中检查。

  (三)规范提升阶段(10月15日-11月15日)

  在前两个阶段整治基础上,通过查处曝光一批经销伪劣“五毛小食品”的典型案件,制定长效监管制度,采取问题食品回头看,整治情况再复查等措施,规范提升经营者自律意识和自律水平,切实解决学校周边食品安全问题。“五毛小食品”专项整治活动情况、好的经验做法及《“五毛小食品”专项整治立案查处情况统计表》,于20xx年11月20日前报送市局食品流通处。(包括省局方案附件1、3、4、5四个报表)

  三、工作要求

  (一)以问题为导向,坚持从严原则

  在整治活动中,各单位要根据辖区实际确定重点区域,坚持做到五个一律,问题食品一律下架暂停销售;违法行为一律从严从速查处;发现问题一律逐级追根溯源;抽检和案件处理信息一律按规定公开曝光;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

  (二)注重整治实效,坚持长效原则

  要注重整治实效,力争做到检查一户规范一户,处罚一户警示一圈,曝光一户震慑一片的效果,不走形式,追求实效。要注重监管痕迹,做到检查有记录,登记有台账,处罚有结果,完事有总结。要注重与学校周边食品经营规范工作有机结合,结合实际建立相关规范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三)强化宣传引导,坚持共治原则

  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对劣质“五毛小食品”危害性的宣传,强化业户守法经营意识,加强与辖区学校沟通,主动进校园开展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校园广播、电子屏幕、餐厅厨窗等媒介向学生宣传问题食品隐患,普及食品安全消费知识,形成社会共治。

  (四)定期发布信息,坚持公开原则

  各单位要按照要求及时上报工作信息和报表,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积极回应公众关切,检查中遇到的问题和发现的重要情况要随时向市局报告。各单位要对前期抽检不合格的“五毛小食品”违法案件加大处罚力度,前期抽检156个批次,不合格28个批次,检验报告已经下发各县(市)区局,要在规定时间内处理完毕,处罚结果并处罚决定书请及时上报市局食品流通处。市局在汇总信息后,将监督抽检结果信息和不合格食品处理等专项整治信息,于20xx年8月20日、11月20日前分两次在市局网站和当地主要媒体集中公布,引导广大中小学生安全消费。

整治方案 篇10

  为了解决建设工地、施工不围挡、出入口无冲洗设施、拆迁扬尘以及乱倒建筑垃圾、沿途抛撒渣土物料、夜间施工扰民等现象,努力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根据市双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安排,区政府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建设工地及建筑垃圾处理专项整治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建设工地管理暨建筑垃圾处理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负责综合治理日常工作。

  二、整治时间

  三、整治目标

  按照“集中整治落实长效强化管理从严治法”的原则,通过为期3个月的'整治,提升建设工地管理水平,加强文明工地建设,严格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规范拉运车辆,严查建筑垃圾运输处理中乱抛撒、乱倾倒、超速超载、噪声扰民等违法违章行为,杜绝扬尘污染,解决垃圾“搬家”、“围城”现象,确保我区市容环境整洁有序。

  四、任务分工

  整治活动由区住建局牵头,市综合执法局大队、区市容环境管理局、区旧城办及各镇、办事处按分工组织实施。

  (一)市综合执法局大队

  1、完善审批核准制度。对辖区所有工地进行普查,严格检查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手续,全程监控工地源头装载、路线行驶及倾倒地点,对违反规定一律挡停并依法重处,严格限制白天拉运时间,并实行核准审批制度;

  2、严格检查执法。建立完善全天候监管制度,加强夜间常态化管理力量。督促建设工地使用具有合法资质的建筑垃圾处置公司和办理建筑垃圾处置《准运证》的运输车辆,对使用非法运输车辆的建设工地进行停运整顿,对非法运输车辆进行严厉打击;

  3、加强商砼运输车辆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滴漏污染路面,对违反的商砼运输车辆进行从严处罚。

  (二)区住建局

  1、负责建筑工地的管理,监督、指导工地景观文化墙建设;

  2、督查施工单位8月10日前对待用的渣土、白灰、建筑垃圾等全面覆盖,防止扬尘污染;

  3、8月20日前,督促完成工地硬化出入口,建设标准的冲洗站,配备相应的车辆清洗设施;

  4、对不听劝告,给环境造成负面影响的建筑企业,登记备案,列入黑名单,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在施工资格;

  5、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按标准围挡现场,取消悬空式、软体、纱网式等不合格围挡墙;

  6、所有外排、进入的建筑垃圾和物料,必须使用持有市综合执法局核发的《准运证》密闭车辆,按规定路线运输,倾倒在指定地点。

  (三)区旧城办

  1、负责拆迁工地的管理,监督、指导工地景观文化墙建设;

  2、加强拆迁工地管理,为防止扬尘污染,严格落实“湿法”拆迁,对不履行湿法拆迁的工地,立即叫停。

  3、因拆迁改造项目所产生的建筑垃圾,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运输到指定地点。

  (四)区市容环境管理局、各镇办

  负责及时清扫、清洗道路抛撒物,确保辖区无积存垃圾。对严重抛洒现象,由辖区办事处负责组织及时清理,市综合执法局大队积极协调市综合执法局落实清扫费用。

  五、整治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责任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按照各自职责,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任务,扎实推进整治工作的开展。

  2、健全联动机制。各部门要在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章行为;建立联络员制度,定期召开会议,通报工作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协调整合力量,研究对策措施,整治活动办公室每月组织各成员单位开展两次联合行动,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3、落实考评机制。整治活动办公室在活动结束后,组织对各部门履行职责、完成任务、建立长效机制等情况进行督查验收,对检查出的问题限期整改,对突出问题媒体进行曝光,对领导不重视、措施不力、工作滞后、进度缓慢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将检查情况纳入双创考核内容。各成员单位要在活动结束后,10月31日前,以书面材料形式将整治情况报区住建局,由区住建局汇总后上报市建设工地管理暨建筑垃圾处置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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