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方案

时间:2024-02-12 18:27:02 一般方案 我要投稿

实用的整治方案汇总10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得以顺利进行,我们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的内容和形式都要围绕着主题来展开,最终达到预期的效果和意义。方案要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整治方案10篇,欢迎大家分享。

实用的整治方案汇总10篇

整治方案 篇1

  为进一步规范絮用纤维制品加工行为,全面提升絮用纤维制品质量水平,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絮用纤维制品等违法行为,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开展为期1年的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关注民生、依法履职、科学监管为指针,通过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明确监管职责,进一步规范絮用纤维制品生产加工行为,提升絮用纤维制品质量,推进企业质量诚信体系建设,促进絮用纤维制品产业健康发展。加大监管力度,提高监管实效,确保全市絮用纤维制品质量安全。

  二、整治目标

  1.辖区内符合行业标准的絮用纤维制品加工企业全部按有关要求取得手续齐全的证照。

  2.所有絮用纤维制品加工企业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和正常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做到“六有”:产品标识齐全有效,有出厂检验记录、有产品检验合格证明、有原材料和产品进销台帐、有产品标准依据、有质量安全承诺。出厂产品必须符合标准和相关规定的质量要求,否则不准出厂。各类台账记录内容真实、齐全,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3.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与非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实行分开生产。同一生产企业不得同时生产“生活用”和“非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非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除依法标注标识外,必须在产品和包装的显著位置加注“非生活用品”警示标识。警示标识应当采用永久性方式标注。

  4.再加工纤维产品按规定进行包装,产品名称统一标明为“再加工纤维”,其显著位置应当有“禁止用于生产脱脂纱布、脱脂棉等医疗卫生用品和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的警示说明。警示说明要采用永久性印刷方式标注,不可采用可撕毁、可拆除的方式标注。

  5.“禁用原料”进行脱色漂白生产再加工纤维的生产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打击;确保辖区内不发生区域性质量问题和重大的絮用纤维制品质量安全事件。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区域:镇北营村,镇土山、村。

  (二)重点企业:全市所有絮用纤维制品及再加工纤维产品企业。

  (三)重点工作:进一步规范絮用纤维制品及再加工纤维产品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完善企业质量档案;加强产品用途监管;强化联合执法检查,坚决遏制和杜绝“黑心棉”。

  四、整治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6月1至6月15日)

  通过召开絮用纤维制品专项整治会以及印发宣传材料、印发明白纸、村村通广播、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向絮用纤维制品加工企业广泛宣传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强化内部质量管控能力。

  (二)自查自纠阶段(6月16日至7月15日)

  絮用纤维制品加工企业严格按照整治目标及相关部门的具体要求进行自查自纠,限期整改,完善各种手续,办理相关证照,进一步规范絮用纤维制品加工行为。否则将依法取缔。

  (三)检查验收阶段(7月16日至7月20日)

  市政府成立检查验收小组,并邀请市纤检所技术人员,严格按照各部门的相关要求,逐企业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并经验收组各成员单位签署意见后方可开工生产。

  (四)巩固提高阶段(7月21日至11月30日)

  由市质监局会同相关镇政府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组成联合检查组,定期不定期对絮用纤维制品企业开展联合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对违法行为依法严查,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责令停产整顿,整顿仍不合格的,工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五、责任分工

  镇、镇政府: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和要求,负责搞好专项整治行动的具体组织和协调,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督导企业增强法制观念、质量意识和主体责任意识,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质监局:落实市政府研究确定的有关事项,负责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统一安排和组织,为专项整治行动提供技术支撑;检查企业的产品质量,同时按要求对企业的产品进行抽样并及时送市纤检所进行检验。

  工商局:负责检查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企业,该吊销营业执照的依法吊销;对无照生产经营的企业,坚决予以取缔。依据消防大队和市质监局提供的相关证明,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环保局:负责检查企业环评情况,对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依法予以查处。

  安监局:负责检查企业安全生产情况,严格依法查处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

  消防大队:负责检查企业消防安全情况,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严格按要求责令企业停产整顿。对于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家庭作坊式”加工点,实施联合执法,依法关停。

  供电局:负责配合有关职能部门,依法对违法违规企业实施断电。

  国税局及地税局:负责对企业纳税情况进行稽查,依法查处存在偷税、漏税、逃税等行为的企业。

  公安局:负责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对阻碍执法、甚至暴力抗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对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进行立案调查,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各乡镇及相关职能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严格开展执法检查。检查过程中,企业存在任何一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查处。

  六、相关要求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为加强絮用纤维制品专项整治的工作领导,我市成立以主管副市长为组长,市政府办公室主管副主任和市质监局局长为副组长,质监局、工商局、安监局、环保局、公安局、供电局、消防大队、国税局、地税局等相关部门主管副职和、镇镇长为成员的“絮用纤维制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镇,镇长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整治的组织协调等具体工作。

  (二)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在整治期间,镇、镇切实充分发挥牵头部门作用,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形成合力,严格按照整治目标及部门的要求,共同推进整治工作扎实深入开展。

  (三)强化监管,严格执法。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监管职责,强化监管力度,严格执法程序,依法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掌握情况,及时反馈。专项整治期间,各相关部门要及时将整治情况向整治小组办公室汇报。整治小组办公室要将每一阶段的整治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向市政府进行专题汇报,重大事项及时汇报。

整治方案 篇2

  为了进一步提升我镇镇容镇貌面貌,提高镇域群众生活质量,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经镇领导办公会决定,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镇容镇貌综合整治活动。为保障整治活动的有效开展,现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整治时间及实施步骤

  1、宣传动员( 3月5日 至 3月15日 )。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安排人员和车辆在镇域内进行镇容镇貌流动宣传,引导群众改陋习、树新风,树立健康向上的卫生意识,同时全面排查各自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确定整治重点和具体措施。

  2、集中整治(3月16至 4月10日 )。各村要做好通村路及村内主要街道沿线的三堆清理,各村、各驻地单位对居住区的境卫生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重点治理,务求突出整治取得实效。

  3、巩固提高( 4月11日 至 4月30日 )。各村、各驻地单位在集中整治结束后,及时查漏补缺,寻找差距,对整治不到位的`部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限期整改弥补。

  二、整治重点

  1、xxx镇中心街道、沿街住户及商户。

  2、各行政村群众居住聚集区。

  3、驻地各单位办公区域。

  4、xx路、xx路、xx路、各行政村主干道。

  5、镇域内所有河道。

  6、景区内各景点。

  7、镇域内宾馆、山庄、农家乐等。

  三、整治内容和要求

  1、各行政村应做好群众居住聚集区的生活垃圾收集和处理,并对群众房前屋后的卫生状况进行检查,发现脏乱差的予以及时纠正。群众住所四周干净、卫生,无乱扔垃圾、乱放杂物现象。

  2、沙厚路、厚老路、厚铁路、各村通村路、各河道的环境卫生按照各村行政区域进行责任划分。公路两侧 10米 内不得出现“三堆”,不得出现垃圾和白色污染物;河道要按照“河面无漂浮物(杂草)、河中无障碍、河岸无垃圾”的要求做好保洁工作,不得从事养殖、工业生产等活动。

  3、各驻地单位应积极开展环境卫生自检自查,要明确责任、层层落实,做到办公区和宿舍整洁、卫生,垃圾及时清运。

  4、街道所有商户、住户及驻地各单位开展“四自一包”,明确卫生责任区,门前卫生责任区保持干净清洁,各住户、单位必须对卫生责任区卫生情况承担责任;垃圾入箱,不得乱堆乱放建筑物料,街道不准张贴广告、乱拉横幅,严禁向河边、坎下倾倒垃圾。

  5、沙厚路、厚老路、厚铁路、各行政村主干道两侧 50米 内,无白色污染、草垛及其它堆积物;拆除紧邻公路影响村容村貌、路容路貌的破旧废弃房屋、厕所;取缔占道经营的经销点、小卖部;禁止在公路上摆摊设点、乱停乱靠;主干道公路两旁行道树至公路路基边坡范围内不得放养、拴系牲畜;主干道旁要做到常年整洁、清洁。

  6、镇域内所有新建房屋、设施,必须经由镇政府审批后方可动工。建筑材料不准占道乱堆乱放,建筑垃圾不准乱丢乱倒,以上行为一经发现立即责任停工并进行严肃处理。

  7、景区内各景点不得出现白色污染、草垛及其它堆积物,景点周围杂草及时清理,保持整洁美观。

  8、山庄、宾馆及农家乐保持厨房、餐厅清洁,客房被褥干净整洁,垃圾收集设施完善,垃圾、污水不乱排乱放。

  为确保整治活动的长期有效,镇政府将选派相关人员组成检查组对镇域内各单位进行检查、督导,对行动及时,整治成效突出的予以表彰,对行动缓慢,整治成效差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改正。

整治方案 篇3

  为认真贯彻晋中市建设局安全专项整治精神,切实开展好介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理工作,充分发挥工程监理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的作用,最大限度减少和防止安全生产事故,根据总公司规定,针对介休市绵山墅住宅小区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成立项目安全生产监理工作专项整治领导组,提高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力度

  1、安全生产监理工作领导组成员如下:

  2、我项目监理部安全生产领导组每月定期召开安全会议,汇报交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当前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方面的问题,同时安排整改工作。

  二、建立安全生产监理工作责任制

  1、项目总监

  1、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监理工作负全面责任,是项目安全监理直接责任人。

  2、所监理的工程项目,要与公司签定安全生产监理工作责任书,并按照监理部成员安全责任分工,与监理人员签定安全生产监理工作责任书。

  3、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监理工作程序和强制性标准。

  4、及时处理施工现场安全隐患,并做好事故的记录。

  5、认真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施工方案,并按规定填写有关监理资料。

  6、认真审查施工单位安全施工方案、安全生产资质证、特殊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应急救援予案和安全防护措施。

  7、编制的建设工程监理规划、监理细则中,必须有安全生产监理工作的内容和实施办法。在审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时,要检查安全验算结果,并予签字。

  2、监理工程师

  1、在总监领导和安排下,承担本工程安全监理具体工作。

  2、在编制工程监理规划、监理细则中,明确安全监理方案、监理措施,并认真实施。

  3、坚守工作岗位,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口头和书面通知施工单位整改,并向总监报告,同时对施工单位整改结果进行复查。

  4、发现安全隐患要严格执行安全隐患处理程序。

  检查施工单位及相关人员安全资格,巡查施工安全情况、安全监理资料,及时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并报告总监。

  3、监理员

  1、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安全监理工作;

  2、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机械、设备、安全设施的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3、严格按照有关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条例、规范、规程、强制性标准,有关合同及安全施工方案的要求,对承包单位的安全行为、设施、人员、作业过程等实施监理检查和记录;

  4、检查、巡视中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5、做好监理日记中的安全检查记录和有关的`安全监理记录。

  确定监理安全组织机构的同时,与各相关责任人分专业签署《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责任书》,见附页。如人员进行调整将与新进人员重新签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书》以明确有关责任。

  三、专项整治检查内容

  1、检查施工企业是否制定了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建立了安全专项整治责任制,对本企业承建的工程项目是否进行了彻底的摸底排查并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进行了认真整改。

  2、检查施工企业是否取得了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证书,是否及时申领了安全生产许可证,所属“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取得了相应的资质证书,这些资质是否合法有效。

  3、检查施工企业是否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规章制度,是否层层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安全生产责任是否得到了有效落实。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是否合理。

  4、检查施工企业是否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比例提取了安全费用,是否制订了符合实际、具有可操作性的应急预案。

  5、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施工作业。深基坑、高大模板、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工程是否编制了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方案是否进行了审批、交底、验收程序。

  6、检查现场建筑起重机械的安装(拆卸单位和使用单位,是否分别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了安装(拆卸告知和使用登记,是否编制了建筑起重机械安拆专项方案,是否开展了施工现场的建筑起重机械的专项治理。

  7、检查发现事故隐患,要严格执行事故隐患处理程序,做好记录、安全台帐登记,并及时记入监理日记和监理月报中。

  四、事故隐患处理程序

  监理在旁站和巡视检查中,发现各类安全事故隐患,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督促其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安全事故隐患消除后,监理应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或复工意见。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的,监理应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项目的行业主管部门报告,以电话形式报告的,应当有通话记录,并及时补充书面报告。同时将检查、整改、复查、报告等情况记载在监理日记、监理月报中。

  五、加强对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规范检查、更进一步完善安全监理制度

  1、现场监理人员要坚持天天抓安全,日日查隐患,把安全生产作为工程监理一项重点工作,认真做好。

  2、按照本监理部制定的专项整治方案的步骤和要求,扎扎实实地开展工作。所有查出的安全事故隐患,要记录在案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全面整改。

  3、监理部每月都集中组织相关监理人员和施工单位包括分包单位共同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按照谁生产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整改时间、要求和标准。每月向公司报告安全排查结果和采取的措施,并报告下一阶段工作重点。

  六、注重总结,构建长效机制

  为保证本工程安全生产整治工作不断深入开展,实现隐患排查整治目标,把安全隐患彻底“清除”出现场,构建专项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在整治过程中,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成果及时整理、分析,总结经验,研究制定新的对策、措施,不断完善。通过进一步落实安全监理责任制,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提高我监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素质,将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长期不懈的抓下去,力求控制和减少伤害事故的发生。从而确保该施工项目的顺利完成。

整治方案 篇4

  为打击私盐交易,防止非食品用盐、非碘盐流入食盐市场,保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食盐专营办法》、《xx省盐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开展一次食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现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整治重点

  无证照擅自从事食盐批发、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将非食用碘盐冒充合格碘盐进行销售的单位和个人;购进工业盐、非碘盐和不合格碘盐作为食盐使用的食品加工、餐饮服务的经营者。

  二、整治步骤

  此次食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从20xx年6月10日起,至7月1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10日—6月15日)。充分利用广播、报刊、电视等新闻媒体,加强盐业政策法规和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群众食盐安全意识。制定专项整治方案,积极营造食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氛围。

  (二)专项整治阶段(6月16日—6月30日)。按照专项整治工作总体要求,全面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加大对盐业违法犯罪活动的查处和打击力度,重点查处走si盐、制售假冒伪劣食盐等违法行为。

  (三)检查验收阶段(7月1日—7月10日)。针对集中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落实责任,限期整治到位。7月12日前,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整治情况书面报县政府。

  三、职责分工

  这次盐业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由县政府统一领导,县盐政所牵头,工商、公安、卫生等职能部门共同负责,认真做好盐业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一)广电等宣传部门要配合盐业公司加强盐业政策法规和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群众食盐安全意识。对盐业典型案件进行曝光。

  (二)盐政、工商部门负责清理无证照私盐加工、储运、销售窝点,加大对食盐市场商品质量监测力度。

  (三)工商、卫生部门加强对食品加工、流通环节和餐饮服务业使用食用盐情况的监控力度,防止将非食用盐作食盐使用。

  (四)盐业公司加强批发企业管理,规范其经营行为,监督指导盐业企业自查自纠,查禁加工贩运私盐的违法行为。

  (五)公安机关加大对盐业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严厉打击加工、运输、贩卖私盐以及暴力抗法等其他扰乱盐业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

  各职能部门要按照专项整治工作的职责分工,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整治力度,扎实有效地开展整治工作。同时,各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强大执法合力,对盐业市场进行综合治理,确保整治取得成效。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整顿和规范食盐市场秩序是实施食品安全工程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持续消除碘缺乏危害、提高民族素质的重要保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整顿和规范食盐市场秩序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从持续消除碘缺乏危害、保证食盐安全的高度,严厉打击走si盐、制售假冒伪劣食盐等违法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群众吃上合格放心的加碘食盐。

  (二)加强领导,分工协作。成立由副县长崔志成同志任组长,工商、公安、卫生、广电、盐业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食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县盐政市场稽查所设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指挥和协调全县食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专项整治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健全信息通报、联席会议等工作协调机制,及时沟通情况、交流信息,积极开展食盐市场集中整治联合行动,形成整治合力,确保整治实效。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要切实加强对整顿和规范食盐市场秩序工作的组织协调,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共同推动专项整治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突出重点,严格整治。结合本地实际,加强对各类非碘盐的管理,重点打击工业盐等非碘盐冲击食盐市场行为,加强对复兴和凤仪等重点区域、学校食堂和货物集散中心等重点部位的联合整治,理顺食盐购销渠道,规范食盐经营市场。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食盐生产经营违法违章行为,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要坚决严格依法处理,该吊销《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的要坚决予以吊销,该取缔的要坚决予以取缔,对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拒绝阻碍和暴力抗拒执法的,公安机关要依法予以坚决打击。

整治方案 篇5

  为加强盛夏季节建筑工地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广大建筑工人饮食安全,严防建筑工地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现决定对全镇在建建筑工地的食堂进行专项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此次专项检查,促使全镇各在建建筑工地无证食堂主动申领餐饮服务许可证,持证合法经营;促进各建筑工地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保障设施,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基础台账,强化食品安全意识,加强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保障广大建筑工人饮食安全。

  二、检查重点

  1、各建筑工地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持证情况,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情况,以及接受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情况;

  2、食堂操作流程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规范要求,防蝇防尘设施、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设施、原料仓储设施等是否齐全;

  3、各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

  4、食品原料采购验收把关情况,是否按规范要求履行索证索票程序,是否有使用过期变质、无标签及标签不符合规范食品原料的行为;

  5、食品添加剂“五专”制度执行情况,是否有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

  三、责任分工

  各村(居、社区)食品药品安全管理信息员负责本辖区内的在建建筑工地食堂专项检查工作。

  四、时限要求

  本次专项整治自7月12日开始,8月1日前完成现场检查工作。各村(居、社区)要明确专人负责本次整治工作,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整治方案 篇6

  为认真贯彻全区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明胶生产和使用的管理,严厉打击使用工业明胶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明胶生产和使用专项整治,进一步摸清明胶生产企业底数,全面掌握明胶生产企业情况,严厉打击和查处非法使用工业明胶替代食用明胶销售和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明胶销售单位诚信经营,遏制非法使用工业明胶隐患。进一步完善明胶行业规范管理长效机制,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

  二、工作内容

  (一)摸清底数

  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排查力度,摸清辖区内工业明胶和食用明胶生产、销售企业底数,掌握使用食用明胶生产加工食品基本情况。

  (二)强化明胶及相关产品生产、销售企业的监督管理

  1、强化工业明胶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督促工业明胶生产企业公开向社会进行承诺,严格规范产品标识,建立销售台账记录,严禁生产无包装标识的“白包”产品。组织开展工业明胶生产企业检查,严查企业产品销售去向,一旦发现销售工业明胶到食品生产企业的,立即组织开展调查。

  2、强化食用明胶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加大对食用明胶生产企业的原料的来源管理,依法查处使用不符合卫生规范要求的原料生产加工食用明胶生产行为。食用明胶生产企业在食用明胶厂区内不得生产工业明胶。

  3、强化明胶销售单位的监督管理。开展对明胶销售企业大检查,重点检查购货记录和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依法查处用工业明胶冒充代替食用明胶的行为。

  4、强化食品生产企业使用明胶的监督管理。督促企业落实原料索证索票和台账记录,严厉查处食品生产企业使用标识不清、来源不明的明胶或无许可资质企业明胶产品,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三)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各相关部门对监管过程中发现工业明胶生产企业生产无包装标识的'“白包”产品,销售工业明胶到食品生产企业、销售来源不明食用明胶和食品生产企业用工业明胶替代食用明胶、使用工业明胶加工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从重从快处置,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组织分工

  各相关部门要建立非法使用工业明胶生产食品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加强对专项整治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

  质监部门要进一步抓好食用明胶生产企业和使用明胶食品生产企业管理,督促食用明胶生产企业和食品生产企业落实质量管理制度,完善采购、生产、销售等台账,建立举报投诉制度,协调相关部门对使用非食用原料生产明胶和用工业明胶生产加工食品实施严管重罚。

  经信部门要加大明胶行业管理,摸清全区工业明胶生产企业底数,对工业明胶企业加强管理,督促企业规范标签标识和加强产品销售管理,严防工业明胶流入药品、保健品和食品生产企业。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企业行业管理,强化企业诚信意识。

  工商部门要加强对流能环节经营明胶的监管,掌握明胶销售企业情况,对流通环节中销售来源不明食用明胶、用工业明胶冒充食用明胶等行为进行查处。

  四、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8月31日前)

  认真学习省、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做到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措施有力,确保整治工作有序进行。

  (二)排查摸底阶段(20xx年9月1日至11月30日)

  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全面开展非法使用工业明胶生产食品专项整治,加强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抓好各项措施落实。

  (三)总结提高阶段(20xx年12月15日前)

  各相关部门要及时总结非法使用工业明胶生产食品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一步查漏补缺,为落实长效监管措施打下基础。9月10日和11月10日前,各相关部门向区质监分局报送上月本地区非法使用工作明胶生产食品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20xx年12月15日前上报工作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要将明胶生产和使用情况专项整治作为本年度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之一,加强领导,统筹安排,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紧抓好,严格落实部门职责,责任到人,确保整治工作效果落实实处。

  (二)强化协调联动。各相关部门要按照部门职责和明胶生产和使用情况专项整治工作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协调沟通,加强相互配合,及时通报情况,形成联动打击合力,确保不留隐患和死角。

  (三)加强宣传教育。各相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大力普及食品安全常识和相关法律知识,引导群众科学消费,提高群众的健康意识、食品安全意识和环保意识。强化企业诚信和行业自律教育,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提高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律意识和食品安全意识,形成保障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环境。各相关部门要建立有奖举报制度,支持鼓励群众积极参与专项整治工作。

  (四)迎接督导检查。迎接市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的对各县(市)、区明胶生产和使用情况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的督导检查。

整治方案 篇7

  为深入规范城区交通秩序,保障市民安全出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xx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区政府决定利用xx天时间,对违法行驶的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等车辆依法进行规范,根据《关于开展城区违法行驶车辆整治规范工作的意见》,现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xx都市区建设,以优化城市发展环境、确保道路交通安全为主线,动员各方面力量,实施自行车(含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等车辆违法行驶的规范工作,为广大市民创造一个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

  二、组织领导。

  市交警一、四、五大队和市公安局xx辖区派出所成立组织,明确力量,加大对违法行驶自行车(含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执法力度。各办事处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大力开展违法行驶自行车(含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规范工作的宣传教育工作。

  三、规范车辆。

  违法行驶的自行车(含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

  四、工作目标。

  通过规范自行车(含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等车辆行驶行为和乱停乱放侵占公共空间等行为,达到各行其道,按位停放,杜绝违规载人、乱停乱放、占用机动车道行驶、乱闯红灯、停车越线等行为,减少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五、整治范围。

  市区xx区域。

  六、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

  1、宣传引导。

  由区委宣传部负责,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交通安全知识、规范自行车违法行驶车辆工作的目的、意义,大造舆论声势,使规范工作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2、说服教育。

  各街道办事处要利用网格管理构架,采取“管理+服务+自治”的网格化管理运行体系,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及派出所民警情况熟、底子清的优势,采取入户调查、组织座谈等形式,重点做好教育说服工作,抓好源头管理,进一步提高管辖区域群众的遵章守法意识。

  (二)整治管理阶段。

  由市交警一、四、五大队和市公安局xx辖区派出所负责,加强巡逻管控,形成严查严管氛围,对区域内的自行车(含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严重违法行为依法进行管理和处罚,对不服从管理、无理取闹、寻衅滋事、暴力抗法等妨碍执行公务的.行为,一律从严追究。

  七、有关要求。

  (一)强化责任意识,精心组织实施。

  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到此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周密部署、精心组织,不留死角,不留空白,切实将问题解决在苗头,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二)广泛宣传动员,营造良好氛围。

  宣传部门要针对此项工作各个阶段的不同特点,精心策划并组织实施宣传工作方案,把握舆论导向,赢得社会理解,争取工作主动。各新闻媒体要突出重点,把握节点,加强引导,全方位、高密度跟踪报道此项工作的进程和效果,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街道办事处要组织召开不同层次、不同界别的座谈会,依靠人民群众,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增强此项工作的透明度。区文明办、团区委、区教育局要协调相关团体分别发出倡议,倡导广大市民、学校师生自觉参与到此项工作中来。

  (三)依法严格管理,妥善处理纠纷。

  各单位在工作中要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既要坚决依法开展工作,又要坚持以人为本,注意工作方法,认真落实告知程序,理性、平和、文明执法,避免因工作方法简单粗暴,激化矛盾,引起纠纷,真正把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稳妥推进,确保稳定。对于拒绝、阻挠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者扰乱公共秩序的,政法机关要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整治方案 篇8

各社区,街道各部门:

  为切实解决当前街道人口计生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力争在半年考核中取得好成绩,确保20xx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经研究,决定开展人口计生重点难点工作专项整治月行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4月1日—4月30日

  二、主要目标

  在专项整治月期间,街道、社区两级要集中人员、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抓好街道人口计生工作各项重难点问题的整改,重点要提高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双查到位率,减少政策外生育隐患,有效遏制“两非”行为,采取综合措施治理出生性别比偏高问题。

  三、主要任务

  (一)要加大力度抓好节育措施和双查拖欠对象的落实,提高节育措施到位率。

  社区挂点领导和社区主干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组织下社区干部和社区两委成员集中入户,多想办法、多做工作、多渠道联系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动员工作,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按照街道计生办通报的节育措施拖欠名单逐户逐人入户动员,要求当事人按规定落实长效节育措施或提供有效的医学证明。要多方调查了解一月份双查未到位对象的'具体去向和相关信息,尽可能督促到位,减少因双查未到位造成的政策外出生。对“双查”拖欠对象要及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拒不参加“双查”的对象坚决申请区法院强制执行直至实施司法拘留,以达到“处罚一例、教育一片”的震慑作用。

  (二)要千方百计抓好社会抚养费拖欠对象的落实,提高征收到位率。

  挂钩社区领导要牵头组织下社区干部、社区主干、计生管理员入户做好思想工作,动员违法生育的当事人主动缴交社会抚养费,对态度配合、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给予酌情减轻。要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加强对违法生育对象的情况调查,包括务工地址、经济收入、固定资产等,协同法院做好强制执行的各项前期调查工作,坚持从严从重征收社会抚养费。

  (三)要继续强化出生性别比专项整治工作。

  加强对再生育的全程管理,结合入户宣传访视,及时准确地掌握孕情信息,宣传《国家计生委、卫生部、国家药监局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胎儿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以及打击“两非”、滥用终止妊娠药物等违法行为的典型案例。对“双查”未到位生育男婴的要及时组织专项调查是否有非法鉴定胎儿性别行为,对有“两非”行为的要坚决从严从重进行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责任到位。

  各社区主干要切实重视此次重难点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做到任务落实到人,责任落实到人。街道挂钩社区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真抓实干,牵头组织落实好挂钩社区计生专项整治活动。社区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要加大工作力度,结合社区实际,集中人力,合理安排,确保重难点问题在半年考核前有大的突破。

  (二)强化督查,确保质量。

  专项整治月期间要求各社区挂点领导要督促社区两委及下社区干部切实入户开展工作,每周五下午由街道主要领导听取各社区挂点领导或社区主干汇报整治活动进度。

  (三)奖惩兑现,责任追究。

  街道确定此次专项整治情况分值为50分,按各社区完成情况,直接计入年终考核成绩。对完成任务突出的,将给予通报表扬并奖励;对未能完成任务的,将进行通报批评并扣发有关补贴。

整治方案 篇9

  为了加强人民人身财产安全,防止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市委有关文件精神。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围绕打造平安校园,创建人民满意学校的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排查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深入开展集中整治,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学校、幼儿园公共安全集中整治,进一步推动职能部门和学校、幼儿园各项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到位,重大隐患排查、整改率达100%,应急救援预案 制定完善、上报备案率达100%。进一步规范教育教学安全工作秩序,改善教育教学条件,提升安全工作水平,遏制一般事故,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圆满完成全年各项安全工作目标。

  三、组织领导

  按照属地管理与行业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各乡镇学校由乡镇政府牵头,市直学校由市教体局牵头,教育、安监、建设、公安、文化、卫生、工商、交通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参与整治活动。

  学校、幼儿园的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由校长(园长)直接负责,明确处、室人员岗位职责,确定重点整治内容,落实经费,坚决治理各种隐患。

  四、整治内容

  (一)学校、幼儿园公共安全责任制 、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完善情况。

  (二)对冬季防火、防煤气中毒、防溜冰溺水、防拥挤踩踏等安全教育及应急救援措施落实情况。

  (三)学校、幼儿园各类教学设施、供电、供水、运动场体育器材等重要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

  (四)放射物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质在校园实验室、仪器室安全存放及安全管理情况;校园周边加油站、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五)接送学生、幼儿的机动车辆存在的隐患及交通安全管理情况。

  (六)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存在的.安全问题。

  (七)食堂环境卫生、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和学校周边饮食店管理中的问题。

  (八)校园周边可能受到滑坡、塌方、泥石流、洪水等危害情况。

  (九)校园周边治安状况:交通秩序、非法经营的网吧、游戏室、录像厅、歌舞厅,违规经营的音像书刊、饮食摊点、出租屋,违法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彩票的经营场所,以及违章建筑、占道经营管理情况等。

  (十)学校、幼儿园卫生防疫、卫生保健、甲型H1N1流感和各类传染性疾病的防控情况。

  五、部门职责

  (一)各乡镇政府:对辖区内各学校、幼儿园的安全负全面责任,并进行集中整治。

  (二)教体局 :对各学校、幼儿园开展安全教育,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学校安全责任制;组织开展对各学校、幼儿园的食堂、学生宿舍、教学附属设施以及实验室安全等进行整治;配合公安、消防、文化、卫生等部门对学校周边环境进行专项整治。

  (三)公安局(交警大队):对学校、幼儿园周边治安乱点,扰乱学校教学秩序、侵害学生人身及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整治;对校车交通安全进行集中整治;对学校、幼儿园附近交通秩序进行整治。

  (四)消防大队:对学校、幼儿园及各类社会职业文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进行集中整治。

  (五)工商局:对擅自设立的互联网营业场所进行整治;对校园周边经营的营业场所进行整治,职缔违法经营。

  (六)交通局 :对接送学生的运营客车进行集中整治。

  (七)文化局 (新闻出版):对校园周边200米以内网吧、歌舞厅以及音像市场进行集中整治;对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互联网营业场所进行整治;加强校园周边文化场所的监管工作。

  (八)卫生局 :对学校、幼儿园卫生及食品安全进行集中整治;强化对学校、幼儿园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监管,落实防控措施。

  (九)建设局:加强对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建筑安全的管理;加强对校舍安全的监督检查。

  (十)城管局:对学校、幼儿园周边流动商贩和占道经营进行整治。

  (十一)质监局:对学校、幼儿园特种设备及相关设施进行整治。

  (十二)安监局:对校园周边加油站、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等安全隐患进行整治。

  六、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12月14日—16日):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各自的实施方案,成立集中整治组织,落实工作人员,明确责任,扎实有序开展各项工作。

  (二)全面排查阶段(20xx年12月17日—12月25日):对校园设施及周边环境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校内各类设施及安全管理制度措施落实情况;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的网吧、电子游戏室、录像厅、歌舞厅、彩票点、成人用品等文化娱乐场所;非法出版物制作和销售摊贩;违规烟酒经营者、饮食摊点以及出租屋、违章建筑等。对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立台帐,及时解决。

  (三)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12月26日—20xx年1月25日):各乡镇、各部门,各学校、幼儿园要将排查出的问题分门别类,采取切实措施,依法开展整治。

  (四)总结提高阶段(20xx年1月26日—1月31日):认真总结集中整治活动经验,建立健全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巩固整治成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各乡镇、有关部门要于20xx年1月31日前将集中整治情况报市教体局。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乡镇、各部门、各学校和幼儿园要充分认识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过问,主管领导亲自抓,组织力量,深入基层、深入学校,扎实有效开展集中整治活动。在整治过程中要做到组织落实、责任落实、措施到位、整改到位,全面整治,不留死角。

  (二)明确责任。要严格落实各乡镇及市教体局学校安全的主体责任、各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及各学校、幼儿园负责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制,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全市各学校、幼儿园要认真组织开展好本单位的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做到责任、人员、措施、资金、预案“五落实”,确保整改效果。

  (三)加强督查。要采取全面督查、随时抽查、明查暗访等多种形式加大督查力度,确保收到实效。对重点、难点问题,要加强协调,集中解决。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制定期限,限期整改。对重视不够、责任不到位的要严肃处理。

整治方案 篇10

  为进一步强化木屑粉尘整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贯彻落实“管理、装备、培训”并重的方针,有效防止粉尘事故,根据《长春市XXX区开展液氨制冷、粉尘、有限空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切实加大对粉尘的防治力度和监察力度,关口前移、立足预防,及时发现和消除重大隐患,落实综合防尘责任制,杜绝重大特大事故,使公司长治久安,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

  公司成立粉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 长:XXX

  副组长:XXX

  组 员: XX、XX、XX、XXXX、XXX 、 XXX

  办公室设在安保部,XXX负责日常工作。

  三、整治内容

  根据上级有文件指示精神要求,认真贯彻执行《AQ4228-20xx木材加工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范》、《木工(材)车间安全生产通则》,落实粉尘治理的各项制度和措施,主要内容:

  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各项规章制度、各岗位操作规程是否健全、落实。

  2、是否采取了有效控制粉尘爆炸的措施。

  3、是否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和粉尘防爆教育,普及粉尘防爆知识和安全法规,使职工了解本单位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危险程度和防爆措施。

  4、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企业在建筑布局、结构上是否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要求。

  5、粉尘爆炸危险场所是否严禁烟火,所用电气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规定要求。

  6、危险物料是否密封在防止粉尘泄漏的容器内,并按工艺分片设置相对独立的除尘系统;所有产尘点是否装设吸尘罩;风管中是否有粉尘沉降;是否增加废料的湿度,以降低空气中的粉尘悬浮量。

  7、是否对能自燃的粉尘采取冷却措施,并对其湿度进行连续监测;是否对与粉尘直接的'设备或装置落实相应措施,使其表面温度低于相应粉尘最低着火温度。

  8、粉尘爆炸危险场所是否采取了分段与隔离措施,减小初始爆炸引起的破坏。

  9、不能完全防止粉尘泄漏的特殊地点(如粉料进出工艺设备处),是否采取了有效的除尘措施;是否制定了维护管理制度;除尘设施是否保持正常使用运行。

  10、是否采取了防止电弧和电火花点火及防止摩擦碰撞火花引燃、静电引燃等的安全措施。

  11、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进行动火等危险作业,是否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批,并落实相关安全措施。

  12、是否经常对车间地面和设备进行清扫,是否有采用正压气体吹扫的违规行为。

  13、是否编制了防止粉尘爆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否配备了适合本单位防止粉尘爆炸的灭火器材,是否组织了应急演练。

  四、主要措施

  1、建立和落实各级防治粉尘责任制。

  2、制定除尘方案,检修除尘系统。

  ⑴采用脉冲布袋式除尘器,每个车间分别设置除尘器。

  每个扬尘点的粉尘通过集尘罩在引风机的作用下,汇集到同一烟气口,进脉冲布袋式除尘器进行除尘,处理后的粉尘落入除尘器下的灰斗,干净的烟气随引风机排出。

  ⑵工艺流程图

  ⑶除尘器设置方案:每个车间设置一台除尘器,每个车间设置一台引风机。

  (4)大车间采用中央集尘处理器进行除尘。

  3、严格责任追究制度,粉尘堆积即为事故进行处理。

  4、建立奖惩制度,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

  5、日常检查、节假日检查、综合性检查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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