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

时间:2024-02-08 10:07:33 一般方案 我要投稿

实施方案锦集【7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科学有序进行,常常需要提前制定一份优秀的方案,一份好的方案一定会注重受众的参与性及互动性。方案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实施方案7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实施方案锦集【7篇】

实施方案 篇1

  工程招标实施方案

  一、项目基本概况及招标组织形式:

  1 .项目名称:XXXXXXXXXXXXXX建设项目

  2 .项目地点:XXX边境经济合作区规划展厅以南、州中医院以西。

  3. 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包括大堂、通史展厅、民族和民俗展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展厅、自然与地质展厅、建设成就展厅、临时展厅等主体工程,以及消防、安防、存放设施设备等附属设施。

  4 .项目资金筹措:总投资XXXX万元。其中: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XXX万元、XXX财政自筹XXX万元。

  5 .招标组织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本项目招标人为XXX文物局,委托XXXXXXXX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具备甲级代理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根据国家、自治区、自治州的有关文件规定具体负责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等文件的编制和具体招标工作的组织,由XXX发改委、XXX监察局、XXX财政局进行行政监督。

  6 .招标方式:整个招标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家七部委12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自治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项目工程的'特点和实际,工程招标方式采用公开招标。

  7.本工程项目招标包括建筑安装工程部分、设备采购部分、装修布展工程部分及监理服务部分。

  二、招标代理思路及工作流程

  1 .项目报建

  根据招标人建设项目的立项批复至XXXXX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并安排招标日期。

  2 .招标公告的发布及投标人的资质条件

  根据招标项目特征(如:招标范围、建设规模、结构等基本信息)编制《招标公告》,并且同时在新疆经济报、新疆信息网、XXX经济信息网上发布,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为报名时间,所有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可以通过报名参加此次投标;对投标人资格预审将严格按照规定及《招标公告》要求进行,由此确定投标人。在完成上述所列工作的同时,可进行招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近两年类似工程业绩及反馈意见。

  报名时须提交资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造价员岗位证、施工员岗位证、质量检查员岗位证、安全检查员岗位证及近两年类似工程业绩及反馈意见、区外企业进疆备案册、当地劳动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以上证件须原件及复印件两套,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招标文件、答疑及最高限价的编制

  《招标文件》必须载明投标截止日期、开标日期、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投标有效期、提出书面疑问及发放补充答疑时间等内容。自发出招标文件至开标,不得少于20天。招标文件定稿后送至XXXXX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查备案,然后发往各投标人。

  勘察工程现场、招标答疑:投标截止日15天前,招标答疑会由招标公司、业主、设计单位、造价咨询单位和投标人共同参加,勘察工程现场、招标答疑是确定最高限价的关键,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根据已审核的工程图纸、答疑、招标文件编制最高限价。

  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将于投标截止日3天前送至XXXXX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查,于投标截止日2天前通知所有投标人。

实施方案 篇2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创建“省环境优美示范县城”任务要求,结合3月31日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效应和引导作用,推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不断向纵深发展。现结合我镇实际,就开展环境优美示范县城创建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以治理涉及民生的环境卫生、容貌秩序为切入点,以增添设施、塑造风貌、健全机制为突破口,通过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全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努力创建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发展环境明显提升的环境卫生示范乡镇提供良好的环境保障。

  二、基本原则

  集中治理“脏乱差”,坚持标本兼治、专项治理与长效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同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软硬件建设,抓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人员、经费、职责、制度”四落实,建立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长效管理机制和政策保障体系,深化和巩固治理成果,不断提高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突出人民群众在城乡环境建设和容貌治理中的主体作用,坚持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持续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七进”活动,注重培养城乡居民的文明、卫生意识,整体提升城乡居民的文明素质和健康素质,让城乡居民成为环境优美示范工程的参与者、建设者和受益者。

  三、工作目标

  到9月底,全面完成县上下达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各项目标任务,以达到《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标准》要求;农村环境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农村垃圾分类处理机制全面建立,基本建立适应治理工作需要的清扫保洁队伍,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和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居民文明卫生素质全面提升。

  四、工作内容

  1.完善方案。按照《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四化”标准》制定镇规划方案,并严格按规划方案推进环境优美示范工程。2.加快设施建设。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按标准和规范新建和改造农村生活垃圾收集池,添置并更新垃圾桶、垃圾手推车辆。3.改善环境面貌。切实抓好“五乱”的治理,突出抓好场镇及“中-马路”“中-禾路”“中-北路”沿线,以及城乡结合部的治理工作。4.提升城镇形象。坚持“四注重、四提升”原则,注重风貌塑造,提升城镇整体形象。5.提高居民素质。联系治理工作实际,努力提高全镇居民文明卫生素质,通过系列教育和实践活动引导居民提高环境卫生意识,爱护和科学利用公共设施,逐步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文明的行为方式。6.示范要求达标。达到《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四化”标准》所确定的指标。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4月上旬)。召开创建环境优美示范县城动员大会,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大力宣传省级环境优美示范县城工作,营造良好创建氛围。制订工作实施方案。

  (二)全面推进阶段(4月11日至7月31日)。按照县创建省级环境优美示范县城总体工作方案的要求,重点抓好工作机制健全、规划体系完善、设施建设加快、环境面貌改善、居民素质提高、示范要求达标等方面的任务全面推进我镇创建工作。

  (三)巩固提升阶段(8月1日至8月31日)。及时总结、宣传,全面总结环境优美示范县城创建工作,做好创建工作资料的整理和归档。

  (四)检查验收阶段(9月1日至9月底)。接受省级专家组的检查验收,总结工作经验,形成长效机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镇长为组长,镇相关部门负责人、村(居)支书主任等为成员的创建优美示范县城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把实施该项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作为目标管理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统筹规划、周密部署,及时总结经验,完善工作措施,大力培养和宣传先进典型,切实抓出实效。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综治中心内,具体负责创工作,保障工作有序深入开展。

  (二)实行网格化创建管理。以村(居)为单位将全镇划分为10个创建片区,每个片区确定相应的责任镇领导和镇干部,督促各自片区内环境卫生、广告规范、环境秩序等,以达到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标准。

  (三)加强舆论宣传。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通过多种方式广泛深入宣传创建环境优美示范城镇的重大意义、主要任务、政策措施,提高群众的环境意识和参与意识,动员群众积极主动地投身到创建工作中来,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四)加强资金投入。着力建立经费保障和稳定投入机制,镇财政要将创建环境优美示范县城的必需经费纳入预算。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提供资金保障。

  (五)加强督促检查。进一步建立健全督促检查制度,建立行政监督机制,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建立群众监督机制,认真处理投诉问题。镇综治中心牵头,组织人员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和阶段性重点工作,对创建环境优美示范县城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重点督导检查,不断提高工作水平,确保工作有部署、有进展、有成效,圆满完成省级环境优美示范县城创建。

实施方案 篇3

  根据县政府大气污染防治紧急会议精神,为进一步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促进新《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贯彻落实,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控煤工作

  (一)工作措施

  1、机关事业单位、生产经营性单位:督促对燃煤锅炉深化治理,安装治污设施并达标排放,且通过环保部门验收。燃煤锅炉使用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环保煤,严禁使用劣质燃煤。对贮存的煤炭设置围挡,并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2、煤场:严禁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煤炭;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运输煤炭的.车辆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造成扬尘污染。配合工商等职能部门实施联合执法,对违法煤场实施强制断电。

  (二)涉及单位:

  1、机关事业单位:信用社、供电所、派出所、教育中心(包括各小学、幼儿园)等。

  2、生产经营性单位:鸿祥印刷公司、中堂文化用品公司、文波洗浴、中国洗浴、晓东洗浴、春江洗浴、晓东饭店、鑫源饭店等。

  3、煤场:等8家。

  二、抑尘工作

  (一)工作措施

  1、煤场。督促对煤炭设置围挡,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2、砂石料场。督促对散体物料进行有效覆盖,抑制扬尘。配合土地等职能部门实施联合执法,对违法单位强制断电。

  (二)涉及单位:

  1、煤场:8家

  副乡长牵头负责。

  2、砂石料场:6家。

  副乡长牵头负责。

  三、企业整治

  (一)工作措施:

  1、工业企业:督促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取得排污许可证;依法设置大气污染物排污口。

  2、挥发性有机物企业:督促鸿祥印刷公司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无法密闭的,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

  (二)涉及单位:

  1、工业企业:中堂文化用品公司等企业、4家浴池等;

  2、挥发性有机物:鸿祥印刷公司。

  四、禁烧工作

  (一)工作措施

  1、巡查。以北塘路为界,分为南北两片,由科级领导干部带队,每日上路巡查,发现火点及时处置。

  (1)北塘路以南:

  组长:(正科级组织员)

  成员:

  (2)北塘路以北:

  组长:

  成员:

  2、宣传。悬挂宣传标语,发放《禁烧通知》,营造浓厚氛围,提高群众环保意识。

  (二)区域:以京昆高速沿线、北塘路沿线为重点,全乡区域实现禁烧。

  五、油烟治理

  (一)工作措施:督促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

  (二)涉及单位:晓东饭店、鑫源饭店、农家饺子馆、革塘饭店、建国饭店、双凤饭店等。

  六、组织领导

  (一)成立领导小组。成立乡党委书记任组长,乡长任副组长,其它科级领导干部为成员的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落实责任分工。副乡长牵头负责控煤、企业治理、油烟治理、北塘路以北禁烧巡查、煤场整治等工作;副乡长牵头负责砂石料场整治;牵头负责北塘路以南禁烧巡查工作。

  (三)强化网格监管。落实党政同责要求,发挥乡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片的环保网格化监管体系作用,乡村干部齐抓共管做好禁烧、“土小”企业排查整治等工作。

实施方案 篇4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沿海港口系统行政管理、执法和服务行为,推进行业作风建设,树立为民、务实、清廉、高效的良好形象,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组织开展全省交通运输行业作风建设明查暗访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时间安排

  20xx年7月15日至11月30日

  二、组织方式

  本次明查暗访活动坚持明查与暗访相结合、以暗访为主的原则,并以适当方式邀请新闻媒体参与。

  (一)自查。各港区港口管理局分别组织对本辖区和监管的行业进行明查暗访,并将自查报告上报市局综合处。

  (二)抽查。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市局于9月上旬组织相关处室进行抽查。

  明查暗访工作由局综合处、规建处、港务处、财审处联合组织,局分管负责人参加。

  三、目标任务

  通过明查暗访,了解各港区港口管理部门及其所属的'基层站所在管理、执法、服务方面的情况;发现和解决港口行业作风建设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纠正和查处明查暗访中发现的各类违规违纪和影响港口行业形象的突出问题,及时发现和总结基层单位创先争优和精神文明、作风建设等方面的先进典型,进一步深化港口行业作风建设,树立为民、务实、清廉、高效的良好形象。

  四、检查重点

  重点检查港口行政执法、安全监管和服务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安排。省厅将组织各市交通运输局、港口局和厅属有关单位进行互查,并对各地、各单位开展明查暗访情况进行抽查。各单位各部门要将行业作风建设明查暗访活动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谋划。制定切实可行的明查暗访具体方案,并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工作。组织明查暗访活动既要有深度,又要有广度,务求实效。各单位于8月31日前将明查暗访活动具体方案、9月10日前将自查报告报市局综合处。

  (二)领导带队,深入一线。要坚持领导干部带队明查暗访,注重利用技术手段,增强明查暗访能力,提高实际效果。要做好明查暗访记录,认真填写明查暗访登记表、汇总表。明查暗访活动组织情况作为各单位开展行业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市局组织的年度行业作风建设考核评估和目标任务综合考核之中。

  (三)即查即改,确保实效。要及时纠正明查暗访中发现的基层单位在管理、执法、服务中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督促整改,切实解决好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市局报告。各单位自查结束后,将明查暗访情况汇总制成光盘,与自查报告一并报市局综合处。

  (四)改进作风,抓好宣传。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不断改进工作作风,严明工作纪律,保守工作秘密,确保明查暗访工作有序高效进行。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委十项规定、省厅党组十二项规定和市局党组十项规定,自觉接受纪律约束,防止影响基层正常工作。同时,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优势,及时宣传报道行业作风建设情况,广泛宣传在明查暗访中发现的行业作风建设先进典型。

实施方案 篇5

  一、服务业统计工作实施方案

  (一)服务业统计范围及调查对象。

  服务业包括以下15个门类:(1)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2)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3)批发和零售业;(4)住宿和餐饮业;(5)金融业;(6)房地产业;(7)租赁和商务服务业;(8)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9)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0)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11)教育;(12)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13)文化、体育和娱乐业;(14)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15)国际组织。

  调查对象为全县范围内所有从事服务业活动的各类经济组织,其中包括从事服务业活动的法人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二)统计的主要内容与方法。

  1.财务统计及方法。县统计局负责制定《*县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将调查对象划分为法人单位和个体经营户两大类,法人单位原则上要求全数调查,非法人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等采用抽样调查;各乡镇、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分别实施统计调查。

  2.业务统计及方法。县直有关部门根据本部门管理需要自行制定业务统计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调查频率和上报时间。

  法人单位服务业财务统计调查实行季报制度。法人单位一季度报告期为1-2月,二季度报告期为1-5月,三季度报告期为1-8月,四季度报告期为1-12月,各乡镇、各部门的报送时间分别为3月、6月、9月、次年3月的15日前,从20*年三季度开始试行,20xx年正式实施。

  个体户抽样调查建立半年报制度。报告期为1-5月和1-11月,各乡镇、县直各部门报送时间分别为6月、12月20日前。20*年年报开始试行,20xx年正式实施。

  (四)组织实施。

  县统计局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业务指导,制定全县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编制数据处理程序,审核、汇总、评估和发布全县服务业统计数据,配合县直其他主管部门做好个体经营户样本抽选工作,指导开展服务业财务统计调查及统计业务培训、数据质量评估等工作;负责相关行业财务统计调查、审核、汇总、上报。

  各乡镇政府、县直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实施有关单位的财务统计调查和本部门业务统计调查、数据评估分析等工作,及时向县统计局报送统计报表。

  二、工作机制

  (一)分工负责制度。由各乡镇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采取整体设计、条块结合、分工负责、分步推进的原则协同实施。各乡镇政府、县直有关部门负责本乡镇、本部门的`业务统计和所管理行业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的财务统计调查。

  (二)统筹协调制度。根据工作需要,由县服务业统计领导小组召集有关单位,召开专题协调会议,研究解决服务业统计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指导、督促、推动服务业统计工作。

  (三)评价考核制度。建立对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服务业统计工作年度考核制度,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

  三、县直主要部门职责分工

  县统计局:负责全县服务业统计的组织和综合协调;负责制定《*县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即财务统计调查),负责数据处理程序的编制和网上直报平台建设;指导全县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开展服务业统计数据质量检查,核算服务业增加值,分析、监测全县服务业发展;负责服务业统计单位名录库的建设和维护;负责无行业主管部门的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

  县发改局:组织实施全县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网吧除外)、仓储业等业务统计报表制度,组织实施全县其他信息传输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等行业财务统计调查工作,加强调查工作的业务指导、培训和检查、数据处理和质量控制及分析工作;及时向县统计局抄报财务统计调查综合、基层数据库和主要业务统计报表。

  县交通局:组织实施全县交通运输部门业务统计报表制度;组织全县交通运输业财务统计及个体运输户调查工作;负责本行业财务统计调查数据的审核、汇总、评估、分析;及时向县统计局抄报本部门主要业务统计报表和财务统计调查综合数据库及基层数据库。

  县建设局:组织实施全县建设系统业务统计报表制度;组织实施全县房地产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业、城市市容管理、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市政公共设施管理和城市绿化管理等行业的财务统计调查工作,加强调查工作的业务指导、培训、数据处理及质量控制和分析工作;及时向县统计局抄报财务统计调查数据库和主要业务统计报表。

  县教育局:组织实施全县教育部门业务统计报表制度;组织实施全县各类学校财务统计报表制度,负责本系统调查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财务统计调查数据的审核、汇总、评估、分析;及时向县统计局抄报全县财务统计调查综合数据库和基层数据库及主要业务统计报表。

  县卫生局:组织实施全县卫生部门业务统计报表制度,组织实施全县卫生行业法人和个体诊所财务统计调查工作;做好全县卫生统计业务指导,加强调查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加强财务统计调查数据的审核、汇总、评估和分析;及时向县统计局抄报本部门全行业财务统计调查综合数据库和基层数据库以及主要业务统计报表。

  县民政局:组织实施全县民政部门业务统计报表制度,做好全县社会团体、社会福利业法人单位的财务统计调查,做好全县民政统计数据质量评估;积极配合政府统计部门建立健全服务业单位名录库,及时提供单位增减的行政记录资料,及时向县统计局抄报本部门法人单位财务调查报表和主要业务统计报表。

  县科技局:组织实施全县科技业务统计报表制度,组织实施全县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法人单位的财务统计调查,做好全县科技统计数据质量评估,及时向县统计局抄报本部门主要业务统计报表。

  县文广出版局:组织实施全县文广出版部门业务统计报表制度;组织实施全县文广出版业财务统计调查制度,完成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文化艺术业、娱乐业、网吧等行业及个体经营户财务统计调查工作;做好本系统调查员的业务培训、指导和检查、数据处理和质量控制及分析;及时向县统计局抄报本部门财务统计调查综合、基层数据库和主要业务统计报表。

  县旅游局:组织实施全县旅游部门业务统计报表;组织实施全县旅游景区财务统计调查制度;加强本部门调查业务指导、调查员培训、数据处理及质量控制和分析;及时向县统计局抄报财务统计调查综合、基层数据库和主要业务统计报表。

  县水利局:组织实施全县水利部门业务统计报表;加强本部门调查业务指导、调查员培训、数据处理及质量控制和分析;及时向县统计局抄报财务统计调查综合、基层数据库和主要业务统计报表。

  县人劳社保局:组织实施全县劳动保障业务统计报表制度;做好全到劳动保障统计数据质量评估;积极配合政府统计部门建立健全服务业单位户名录库,及时提供机构增减的行政记录资料,向县统计局抄报本部门主要业务统计报表。

  县财政(地税)局:组织实施全县财政部门业务统计报表制度,做好全县财政统计数据质量评估;积极配合政府统计部门建立健全服务业单位名录库,及时提供纳税单位增减的行政记

  录资料:及时向县统计局抄报本部门主要业务统计报表,以及财政决算报表和预算外资金收支情况表。

  县工商局:组织实施全县工商业务统计报表制度,做好全县工商统计数据质量评估;积极配合政府统计部门建立健全服务业单位名录库,及时提供企业、个体经营户增减的行政记录资料,及时向县统计局抄报本部门主要业务统计报表。

  县质监局:组织实施全县质监业务统计报表制度,积极配合政府统计部门建立健全服务业单位名录库,及时提供单位增减及法人代码变更的行政记录资料,向县统计局抄报本部门主要业务统计报表。

  县公安局:组织实施全市公安部门业务统计报表制度,做好全到公安统计数据质量评估,及时向县统计局抄报本部门主要业务统计报表。

  县环保局:组织实施全县环保业务统计报表制度,组织实施全县水污染治理、危险废物治理和其他环境治理业的法人单位的财务统计调查,做好全县环保统计数据质量评估,及时向县统计局抄报本部门主要业务统计报表。

  县体育中心:组织实施全县体育业务统计报表制度,组织实施全到体育业的财务统计调查,做好全县体育统计数据质量评估,及时向县统计局抄报本部门主要业务统计报表。

  乡镇政府:组织实施所辖范围内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宗教场所的财务统计调查以及个体户的调查(不含交通运输个体户),做好所辖范围内法人单位的数据质量评估,及时向县统计局报送财务统计调查综合、基层数据库和主要业务统计报表。

实施方案 篇6

  为进一步推进治多县灾后重建城乡居民住房分配工作,建立起有效的安居住房分配机制,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分配原则,最大限度的保障和解决受灾农牧民的居住问题,切实维护群众的基本利益,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以下分配方案。

  一、分配原则

  依据城乡居民住房原有住房,在自愿的前提下,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以人为本、特殊优先”的.原则,实施城乡居民住房分配工作。

  二、分配对象

  治多县加吉博洛镇、治多县立新乡、治多县鹿厂、治多县县城集中拆迁户共342户。

  三、分配房源

  治多县幸福小区全部新建灾后农牧民安置住房。

  四、分配程序

  按照以下方式其中一种进行灾后重建城乡居民住房分配。

方式一:

  1、由治多县政府设定四个编号;

  2、由上述四个城乡居民住房分配对象来源地相关负责机构负责人进行抽签,对幸福小区所有住房按纵向划分,按照抽签顺序以S型首位相接的方式分别划定四个编号的具体范围;

  3、抽签完成之后由以上四个城乡居民住房来源地相关负责机构自行组织成立分配办公室,对所抽签得到的区域按照实际需入住城乡居民进行再次分配。

  4、确定各分配对象与其对应的房源后,将分配结果进行公告;

  5、幸福小区住房达到交付条件后,分配对象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办理各项结算和入住手续,并领取住房钥匙。

  方式二:

  1、由治多县政府将幸福小区所有住房按顺序进行统一编号,并将编号打乱。

  2、由以上四个城乡居民住房来源地相关负责机构指派专门人员前来代替实际需入住城乡居民进行前期抽签。

  3、各负责机构抽签后组织本区域内实际需入住城乡居民针对获得的房号进行再次抽签。

  4、确定各分配对象与其对应的房源后,将分配结果进行公告;

  5、幸福小区住房达到交付条件后,分配对象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办理各项结算和入住手续,并领取住房钥匙。

  方案三:

  1、由治多县政府将幸福小区所有住房按顺序进行统一编号,并将编号打乱。

  2、由实际需入住的342户城乡居民每户派出一位代表前往治多县政府抽签,首先对342户进行抽签编号,以确定抽签顺序。

  3、按照抽签顺序对幸福小区所有住房进行抽签,按照每户代表

  抽签获得房号分配幸福小区所有住房。

  4、确定各分配对象与其对应的房源后,将分配结果进行公告;

  5、幸福小区住房达到交付条件后,分配对象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办理各项结算和入住手续,并领取住房钥匙。

  五、监督措施

  方案一、二的情况下,对第一步抽签过程由治多县政府、治多县加吉博洛镇、治多县立新乡、治多县鹿厂、治多县县城集中拆迁户各派出一名同志组成监督小组,对整个房屋初次分配进行监督。对抽签第二步骤由上述四个区域相关负责机构自行组成监督小组,对二次分配进行监督,并将监督过程报治多县政府办公室。

  方案三的情况下,由治多县政府、治多县加吉博洛镇、治多县立新乡、治多县鹿厂、治多县县城集中拆迁户各派出一名同志组成监督小组,对整个房屋分配过程进行监督。

实施方案 篇7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创新城市综合管理理念,突破体制机制障碍,通过实施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环境整治,完善城市功能,破解城市管理难题,不断优化城市环境,努力塑造整洁、有序、文明的城市新形象。

  二、组织领导

  为了保证我县城市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发展,成立城市管理工作委员会。

  主 任:

  副主任: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城镇管理局,具体负责方案制定和实施,积极与各相关单位进行联系,研究和解决城市管理工作中存在和出现的问题。

  三、职责分工

  (一)政府办

  1、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和城管委关于城市管理的工作部署,研究、制定和修订加强城市管理的各项规定、制度、方案、意见和办法。

  2、负责行使城市管理的组织计划、综合协调、检查监督等职能,督促、指导城管委各成员单位开展城市管理工作。

  3、对城管委各成员单位实行目标管理,组织做好对城管委各成员单位的检查考评工作。

  (二)城镇管理局

  1、规范占道经营行为。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按照“主要道路严禁、次要道路严控、支路街巷规范”的要求,着力整治和引导规范户外经营行为。按照“消除聚集点、盯住易发点、减少固定点”的思路,全面取缔批准外的主干道、大型公共场所等重要部位的固定摊点、流动商贩,确保道路通畅、秩序井然。

  2、加大环卫保洁力度,县城主要路段要实行环卫全天候保洁,确保县城干净整洁。

  3、积极推进垃圾分类收集,认真做好垃圾袋装化推广工作,城区生活垃圾袋装化达到90%以上。

  4、与沿街单位及门店重新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严格按照“门前三包”管理办法施行监督,加大处罚力度,确保“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到位。

  5、规范户外广告牌匾审批和设置,做到内容健康、文字规范、外形美观、安全牢固。以县城主要街道两侧的广告、门头牌匾为重点,坚持统一标准、体现特色的原则,适度超前规划,提高设置质量,对户外广告进行全面整治,对破损广告牌匾及时责令更换,达到广告设置规范、式样美观的效果,展现湟源新形象。

  6、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搞好县城亮化工作。

  7、加强县城道路、广场、绿地等灯杆、护栏、配电箱、路标牌、指示牌、灯箱广告、检查井盖等市政公用设施及其他附属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对陈旧、破损设施,定期维修,并加大巡查力度,确保设施不被盗、无破坏,及时补缺、更新。

  8、按照《青海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卫生工地管理规定》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城区建设工地安全防护、场容场貌、生活卫生、环境保护等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9、加强对建筑垃圾和工地物料清运处置管理,严厉查处垃圾、物料遗撒污染路面和乱倒垃圾行为。

  10、加强餐厨垃圾管理,确保餐厨垃圾不流向社会。

  11、负责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城管委各成员单位之间的关系,召集各成员单位召开城管协调工作会议。

  12、负责督促落实城管委办公会议的工作措施,研究具体工作任务,明确分工,落实责任。13、负责落实城市管理委员会的会议决议中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相关工作。

  (三)公安局

  1、合理设定停车点和停车场,缓解城区停车场数量少、容量不足的矛盾,解决车辆乱停乱放问题。

  2、积极配合城管部门进行执法,清理车辆占道经营现象,并建立长效机制,一旦接到涉嫌拒绝、阻碍城管执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等案件的报警时,必须做到有警必接、有案必处、有责必究,加大对暴力抗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为城市管理提供执法保障。

  3、在县城合理设置标志标线,进行车辆有序管理。

  4、加强对城区公共场所和道路停放车辆管理。严禁机动车、非机动车在人行道上停放,引导出租货运车辆在指定地点停放。

  5、突出重点路段、重点部位的'管理,确保县城东西大街、南北大街、建设东西路三条“严管街”无乱停乱放现象。

  6、积极配合住建部门,加大对违章建筑的查处力度。

  7、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开展的城市管理集中整治和专项治理行动,参与联合执法;及时受理并现场处置城管执法中的突发性事件,对暴力妨碍依法整治、拆迁,扰乱正常工作秩序的人员和事件进行处理。

  8、加强对特种行业的容貌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监管。

  9、利用县城内设置的摄像探头,积极进行对城市管理工作中违法行为的监管,配合城管部门加大对破坏市政设施行为的查处力度。

  10、负责落实城市管理委员会的会议决议中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相关工作。

  )住建局

  1、按照《青海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卫生工地管理规定》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城区建设工地安全防护、场容场貌、生活卫生、环境保护等安全文明施工管理,采取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废水、建筑垃圾、砂石料、泥土对城市的污染,做到所有施工工地卫生制度落实,工地围挡、隔离护栏不低于1.8米,工地清洁,物料堆放整齐,杜绝车辆带泥污染路面现象,如设置围挡等不符合有关标准要求,不办理相关手续,建筑工地不得开工,并督促建设、施工单位按照规定处置建筑垃圾。

  2、根据规划加大对违章建筑的查处力度, 积极配合城管部门对在县城及县城周边乱倒建筑垃圾的行为进行查处,做好建筑垃圾消纳场的选址及管理工作。

  3、按照西宁市人民政府20xx年制定的《西宁市城市管理办法》,加大满足县城需要的蔬菜市场、停车场、厕所等基础设施的规划及建设力度。

  4、加强行业管理,配合城关镇政府搞好全县的物业管理。

  5、负责落实城市管理委员会的会议决议中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相关工作。

  (五)教育局

  1、加强对学生日常行为、道德品质规范教育。

  2、组织发动师生开展城市管理义务宣传,参加维护市容卫生环境的义务劳动。

  3、负责落实城市管理委员会的会议决议中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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