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痴迷为题的作文

时间:2024-02-06 17:19:02 题作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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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痴迷为题的作文

  在平时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写过作文吧,写作文是培养人们的观察力、联想力、想象力、思考力和记忆力的重要手段。如何写一篇有思想、有文采的作文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以痴迷为题的作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以痴迷为题的作文

以痴迷为题的作文1

  总有一个音符,会让你看见之后对她怦然心动;

  总有一段音律,会让你熟悉之后对她念念不忘;

  总有一首歌曲,会让你听到之后对她情有独钟。

  我迷恋音乐,因为她的旋律可以安抚人心。

  每天清晨,我会被《暮光之城》那轻柔又欢快的琴声唤醒,她可以带给我新一天的希望,还会洗濯我昨日的烦恼,偶尔在夜间,我会在枕边播放《天空之城》,让她唤起我对生活的向往。又难过的时候,静静地听一首歌曲,就好像有一个朋友,她会很好的替你分担,会用心安慰你,让你一步步走出黑暗。在得意的时候,她会替你高兴,但她也会用旋律提醒你,让你顿悟,让你很好的反省。音乐的旋律是不会让人觉得腻的,因为她给人的感觉,像春风轻拂脸颊的柔,像月光洒向大地的轻,向母亲怀抱的暖。是永不抛弃你的朋友。

  我陶醉音乐,因为她的歌词可以唤醒人心。

  “如果梦想不曾坠落悬崖,千钧一发,又怎会晓得执着的人有隐形的'翅膀。”不管在何时,我听到这句歌词时心中都会澎湃,因为她总能鼓励我奋发向上。歌词拥有一股力量,不管你在多深的低谷,她总能帮你拉回顶峰,她更像是面对面和你说话,你可以放心大胆的把所有心事都与她分享。歌词是一篇优美的文章,当她碰上优美的旋律时,就可以唤起你所有的回忆。歌词是石,敲出星星之火;歌词是火,点燃熄灭的灯;歌词是灯,照亮人生的路。音乐是为你指路的导师。

  我痴迷音乐,因为她的精神让我勿忘初心。

  只有在许多节目中才可看到这些热爱音乐的人的付出,被他们对音乐的热爱所打动。在《我是歌手》的舞台上,我看不到利益与勾心斗角,能感受到的,是歌手对音乐的忠诚,因为他们在彩排时,无论任何状况都全力以赴,为了给观众更好的听觉效果,甚至加班到深夜的情况也不计其数。我着迷与音乐,是被这种享受音乐,努力拼搏的精神所感染了。音乐如此,我也需如此。其实生命就像一场音乐会,我必须仔细每一个细节,在准备过程中,有些突发状况会让我措手不及,但我必须冷静面对。准备过程是漫长的,但是一心想到为了更好地效果和最初的梦想,我又会热血沸腾。这是音乐教会我的:努力奋斗,勿忘初心。

  音乐充满在生活中,她时刻感染着我们,音乐流淌在血液中,她就是我们灵魂的一部分。

以痴迷为题的作文2

  在张老师还没禁止打牌的时候,班里的同学对扑克牌这玩意儿异常着迷。下课的时候,这儿一群、那儿一伙,站着的、坐着的,都在玩牌。少数几个,没上战场的,也没闲着,积极地热情地在观战。每天,午饭后,那个火爆,我们班的近邻——音乐教室前的.走廊被挤得水泄不通。没有桌椅,因陋就简,谁也顾不上讲卫生了,地上一坐,开战啦!不用问,那是六班的牌迷们。

  一天下午,上完最后一节课,老师前脚刚迈出,大伙就纷纷自由组合起来,战局又摆开了。我、丁一、沈可、王宇四人一组,洗牌、摸牌、理牌。我刚问,“谁先出?”放学的铃声就响了,同学们各自收拾残局,回家。我们这四个超极牌迷,各人手中攒着一摞牌,互相望望,无奈、不甘、不舍……机灵鬼沈可朝我们使了个眼色,我们三人立马心领神会,把牌往书包里一放,背起书包,佯装回家,却偷偷溜进了音乐教室。

  关上门,窗却没关严,不是窗坏了,而是小王同学心眼多:”留条缝,好听到外面的动静。“四人开始忘我的战斗了。你出,我压,你升级,我跳级,热火朝天,战斗进行着。突然外面一片喧闹声,原来,五班放学了。“趴下!趴下!”沈可反应特快,一边压低嗓门指挥着,一边就地卧倒,王宇快速跑到门后,我就近躲在窗下,只有丁一慌了手脚,向门边跑了二步,又折回,犹犹豫豫,竟没了主意,看她那六神无主的模样,我忍不住“卟哧“笑出了声。“嘘”沈可向我发出警报。王宇急忙拉住丁一藏在了门后。渐渐地喧杂声消失了,我们又聚在了一起,“慢,有人!”只听门外锁门声。我们四人大气不敢出,心通通地跳着。一会,脚步声远去了。我们四人你看着我,我看着你,哭丧着脸,不知所措。丁一急了:“这怎么办?这怎么办?”说着眼泪就止不住了。王宇不言语,犹自跑到窗口:“快来,快来!”他推开窗,沈可搬来椅子:“我先出去,在外面接你们。”

  当我们惊魂未定地走到校门时,门卫李大爷向我们投来了探寻的目光。王宇讪笑着,沈可忙不选地挥手,“大爷,再见!”当四人过了马路,突然,不约而同地停下了,只一秒,绝对只有一秒,四人同时爆发出抑制不住的狂笑……

  这就是超极牌迷们惊心动魄的一次战斗经历。奇怪的是,自此,我们这四个超极牌迷再也没有打牌的热情了。也许是物极必反吧!

以痴迷为题的作文3

  巴尔扎克曾说过:“痴迷于某个事物的人会取得令人惊讶的成就。”人们会痴迷很多东西,有的人痴迷打游戏,有的人痴迷音乐,有的人痴迷电视……而我痴迷于课外书。

  遨游在书的海洋,从最初丰富多彩的童话到多姿多彩的作文,再到现在回味无穷的小说,无一不是我的最爱。我吃饭读书,睡觉读书,就连做作业时也在偷偷读书,就说那一次吧。

  星期六的晚上,我吃过晚饭后,做着作业,虽然我表面上在做作业,可心里却想着那本新买的《格林童话》:“我刚看到哪里来了?哦,看到白雪公主那里来了,王后叫猎人去杀死白雪公主,还叫猎人把白雪公主的肝和肺来做证据……不知道后来怎么样了。”一想到故事情节我就不由得心痒痒,想着想着竟无意之中把《格林童话》拿出来津津有味地看起来,我像一匹饿狼,如饥似渴地阅读着,一页两页……哦,最后白雪公主和王子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而王后得到了应有的惩罚。“这真是一个美好的结局……”看完了《白雪公主》我突然感觉有点不对劲,静下心来,只觉得背后一股阴风传来,妈妈的脚步声由远及近。“啊,不好老妈来了。”我心中大叫不妙。慌慌张张地把书收好,做出一副做作业的乖乖样,可这哪里逃得过妈妈的火眼金睛,只见门被打开,“如来佛祖”老妈驾到,怒气冲冲地说:“你这贼子,竟敢做作业看书,该当何罪?”我眼神飘乎地望着四周,哼着小曲说:“今天的`天气真好呀”……最终我和“如来佛祖”大战了三百回合,我遍体鳞伤,孙悟空纵然有七十二变,但还是逃不过如来佛的手掌心,没办法,我只有乖乖投降,“凶器”《格林童话》也被上缴国库。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嘛,不过,嘿嘿,幸好俺老孙有先见之明,后面还有援军——《伊索寓言》呢!等妈妈走后,我又拿出《伊索寓言》看了起来,真不愧是狗改不了吃 屎呀!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是无穷的宝藏,为我增添了丰富的知识;书是快乐的天堂,让我忘记了所有的忧伤;书是我形影不离的好朋友,我们彼此交流。书,让我为之痴迷!

以痴迷为题的作文4

  自然中总有一种无形的力量。她拂过大地,唤醒生机无限;她掠过枝头,弥散馨香满园;她遨游天地,粉饰碧海苍穹。她焕发万物光彩,却总是黯淡了自己。她是最美自然风。

  社会上总有一种无形的力量,她驻足乡野,带来淳朴厚实;她刮过都市,扫除尘世浮华;她遍布人间,装点大千世界。她创造人类之美,却总是忽视了自己,她是最炫人文风。

  春风绿了江南,夏风浓了柳荫,秋风熟了枝头,冬风褪了旧累。自然的轮回离不开风的吹送,蓬勃的生机离不开风的呼唤,

  你看没在风的帮助下,蒲公英放飞了梦想,他的种子随风飘到远方寻觅新的希望。是风,让梦想拥有更广阔的空间。你看,那大鹏冲到九万里高空向南飞翔,也是借了风的助力。是风,为前行撑开了飞翔的`翅膀。你看,黄山松屹立于山巅,终年受着大风的侵袭,姿态愈发苍劲。是风,让生命谱出绝美华章。你看,那西北荒漠的狂风肆虐,经年累月却积起黄土高原的广袤深厚。是风,造就了世界的广博!

  自然风创造了自然美,同时给予人类以美好的情思。古代的文人墨客享受自然风:“惟江上之清风,与山间之明月”“而吾与之所共适”。也许念在人们对她的钟爱,风以另外一种更加飘渺的姿态进入人类社会。淳朴的民风,浓厚的学风,廉洁的党风……这些“风”也备受追捧。

  你看,“萧鼓追随春社近,衣冠简朴古风存。”这是陆游笔下的山西村。是淳朴的民风,让生活恬淡静谧。

  我们称美好的事物的盛行为“蔚然成风”。而今,越来越多的“风”在人群中刮起。你看《感动中国》对于道德的讴歌,掀起多少学习道德模范的崇德之风,掀起多少学习道德模范的崇德之风。这是“风”的力量,她于无形中感化心灵,净化世风,创造人文之美,这道德的清风为神州大地每一个角落都带去勃勃生机。你看,党星期的倡廉之风,让政治更加清明,人民更加幸福。看,民族所兴间的节约之风,不浪费每一粒米勤俭节约的精神为社会注入强劲的动力。这是“风”的力量,她以人心的共鸣,团结一股巨大的合力,助推时代车轮滚滚向前!

  “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天”,故人这般赞美风,可见这是怎样一种无形的神力。无论是美妙的自然风还是我们人类社会所星期的好风气,都无疑将会使这世界更加美好!

  曾几何时,我打开《三国演义》的扉页,于日光下攻读,一股清新的风拂面而来。我爱这“风”,唉它的奉献精神!

以痴迷为题的作文5

  大千世界,总有那么多美好的事物使万物为之痴迷。大鹏痴迷于翱翔万里蓝天,鱼儿痴迷于畅游五湖四海,花儿痴迷于吐露十里芬芳……痴迷是万物品质的表现和情感的表达。然而,痴迷也是有讲究的。

  当有一天,雄鹰不再痴迷蓝天,而钟情于大地,那么我们无法想象一只鹰如一只鸡一般在地上觅食的情景。所以说,痴迷也要看对象,要选择适合自己的事物,正所谓痴迷要有道。大凡人生在世,要想有所成就,都要达到痴迷。西汉时期,一介布衣班超,因痴迷军事而放弃了文学,遂投笔从戎,钻研军事,后来终于参悟了行军打仗的精髓。在日后的作战中,班超凭借自身卓越的军事才能,屡立战功。正是因为班超对军事的这份痴迷,他最终达到了他人生的最高点——万里封侯出玉门。

  痴迷也有不慎的时候。后唐国主李存勖可谓是个百战百胜的军事奇才,他继承父亲李克用的遗志,四处征讨,统一了北方建立后唐政权。可不幸的是,正当应该稳定民心,恢复生产的时候,他却不理朝政,痴迷于伶人的管弦呕哑,至于誓天断发,泣下沾襟,以至于伶人乱政,“激六军之怨”,最终国破身亡。如果李存勖放弃对戏剧的痴迷,在政治方面有一番作为,何以会落得如此下场,对痴迷的不慎,他最终被三月泥沼淹没。

  痴迷要有道,同样得有度。凡事都有个度,对事物的痴迷也是如此,适度则成事,过度则败事。

  春秋时期,战火纷乱。范蠡和文种共同辅佐越王勾践,帮助他复国并进一步称霸春秋。两人声名显赫,位高权重,但二人的结局却截然不同。范蠡深知越王的可以同苦难,难以同甘,世人谁不痴迷名利权位,可他明白“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的道理和功高盖主皆殒身的教训,范蠡主动退出,写下了最完美的`人生准则。携西施泛舟西湖,散发扁舟,给历史留下了一段佳话。而此时的文种被名利冲昏了头脑,被权势迷惑了心智。当他收到勾践送来的利剑时,他才幡然醒悟:是自己过度痴迷于高官厚禄,将范蠡的劝说当耳边风,才落得如此下场。可为时已晚,已没有回头的机会了,他怀着沉痛的心情接过沉重的利剑,倒在了悔与血交织的世界。

  凡事不可不痴迷,凡事不可太痴迷。痴迷有道,痴迷有度,只有这样,我们才能锐意进取,抗拒诱惑,取得成功!

以痴迷为题的作文6

  对我帮助最大,给我带来最大乐趣的,那便是读书。这是为什么呢?

  读书,能让我从失落中变得兴奋,能使我从难过中变得快乐,能让我的烦恼瞬间抛到九霄云外。

  我喜欢的书,常常使我痴迷。每节课间,只要有闲暇,我总会捧着课外书,看个不停,直到打了上课铃,我才会恋恋不舍地放下书,将注意力转移到课堂。放学后,在回家的路上,我都会和同学谈论书中精彩的情节,直到与同学分手告别。回到家,认真完成作业后,我会立即捧起心爱的书,一头扎进去,直到妈妈叫我睡觉才回过神来。在上厕所时,我要带上电子书,看着看着,会忘记了时间,即使被妈妈训斥也心里美滋滋的。每每路过一个书店,我就会不由自主地走进去,翻阅我感兴趣、有意义的好书。周末的时候,我就会更加开心,因为有相对充裕的时间看书。周末时,我常常泡起一壶茶,或者一杯现磨咖啡,然后躺在椅子上或靠在阳台飘窗的靠垫上,一边看着书,一边惬意地抿一口茶或咖啡,沉浸在书的海洋中不能自拔,享受着书带给我的乐趣。

  我不但爱看书,也爱听评书。在我洗脚的时候,我会央求着爸爸,让他给我播放《懒人听书》,我总是听得不亦乐乎,甚至有时洗脚水都拔凉拔凉的了却浑然不知,沉浸在听评书的世界里忘了现实,直到爸爸提醒我,才不得不终止我心爱的评书。比如,我喜欢的《千古枭雄朱元璋》,让我听得如醉如痴,并激发了我对历史知识的.喜爱。

  在我比较小的时候,每当我过生日或者儿童节,我都会向爸爸妈妈提出“特殊礼物”的要求——带我去图书馆、上当当网买书,结果自然是心满意足。还记得前年期末考试,我有了较大的进步,成绩可喜,于是爸爸奖励了我期待已久的“亚马逊电子书”。有了它,我就可以更方便地阅读喜欢的各类书籍,也方便找到好书,而且价格也比纸质书便宜很多。电子书还有许多功能,翻阅方便,遇到不会的字、词,马上就能找到注释、读音,还可以英汉互译,对我的英语学习也蛮有帮助,比如bug(虫子)这个单词,就是无意间记住的。

  我热爱知识,痴迷读书,从书中汲取营养,丰富了我的思想,为我插上了理想的翅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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