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

时间:2024-02-06 09:56:00 一般方案 我要投稿

实施方案【精品4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能高效地开展,就常常需要事先准备方案,方案一般包括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政策措施、具体要求等项目。那么应当如何制定方案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实施方案4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实施方案【精品4篇】

实施方案 篇1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加强党的'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和发展社会的团结和稳定,促进社区建设和管理,扩大对外开放与交流合作,按区委部署,今年将全面推进社区统战工作,为切实做好这一工作,特作如下安排:

  一、成立社区统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荣

  副组长:郭 彭 莫

  成 员:彭 杨 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辉兼任。

  二、工作范围:

  全街除社区以外的其他七个社区。

  三、工作步骤及时间要求

  1、宣传发动及业务培训(4月10日前),责任人:彭波、杨唯。

  街道将于3月中旬召开社区统战工作动员大会,安排部署社区统战工作,对全街社区统战工作作宣传发动和具体安排,同时,对各社区负责统战工作的专干及工作骨干进行社区统战工作基本理论、政策、具体规定、要求和基层统战工作应知、应会、应做的基本常识培训。会后各社区要具体落实成立社区统战工作协调小组。

  2、调查摸底(4月10日—5月20日),责任人:彭、杨及各社区有关工作人员。

  要求各社区认真组织栋组长等深入对辖区范围内18岁以上人员进行调查摸底,明确哪些是统战成员,确定重点工作对象,并建立统战成员基本情况台帐。

  3、建立健全组织和制度(5月21日—6月20日),责任人:郭双献、各社区书记。

  要求从实际出发,制定和完善社区统战工作职责、要求和制度措施,建立健全统战工作组织网络,有条件建立联谊小组的要建立好联谊小组,没有条件单独建立联谊小组的由街道统一建立联谊会。

  4、双向服务,总结提高(6月21日—6月底),责任人:陈、郭。

  要求各社区根据各自实际情况,认真开展好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双向服务”活动,并要体现实际效果。街道将在6月底对所有社区进行检查验收,分析存在问题,切实整改到位,迎接区检查验收。

实施方案 篇2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的意见》(赣发[20xx]12号)、赣州市委、市政府《赣州市造林绿化“十大工程”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和市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会议要求,市矿产资源管理局具体负责全市“矿山恢复绿化工程”的指导工作。为更好地指导全市实施矿山恢复绿化工程,现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我市矿产资源较为丰富,素有“世界钨都”和“稀土王国”之称。全市已发现矿种106种,探明达到工业储量级别的有75种,现有各类矿产地1400多处。目前有勘查项目517个,矿山企业1395个,矿区面积342平方公里。金属、非金属矿产加工经营企业236家。矿产业已成为赣州的主要经济支柱。

  我市矿山点多面广,开采造成矿山生态环境恶化、水土流失、水质污染、植被破坏严重。多年来,市县两级人民政府高度关注矿山环境问题,采取多项措施,加大治理资金投入;适时督促矿山企业,改进开采工艺,增加资金投入,改善矿山环境,收到了一定的成效,虽经治理,但矿山环境和水土流失、污染的问题并没有得到根本改变。矿山相关设施侵占土地,矿产开采造成河道淤塞,废渣(包括废石、尾砂)不规范堆积和排放,诱发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地下开采形成大面积的采空区,造成矿坑冒顶和地面变形塌陷,矿山排放引起水均衡破坏及水土污染等。据不完全统计,目前矿山废渣(含尾砂和废石)累计积存量稀土矿山6229万吨、钨锡等矿山5119万吨。给环境带来严重的影响。矿山开采废水年处理率达50%以上。据68个矿山统计,矿山开采引起的次生地质灾害65处,其中崩塌、滑坡26处,地面塌陷(沉陷)36处,破坏土地面积490公顷,灾害体积54万立方米,经济损失4405万元。

  二、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中央关于人口、资源、环境的基本国策,实施“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方针和可持续发展战略,按照全省“生态立省、绿色发展”战略和建设绿色生态赣州的总体要求,以《江西省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20xx-20xx年)》和《赣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xx-20xx年)》为指导,围绕20xx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76.2%的目标,正确处理好矿产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关系,最大限度地减少矿山生态环境污染和破坏,逐步治理历史遗留的矿山环境问题,完成市里规定的20xx年造林绿化任务及20xx年巩固完善阶段任务,促进矿业经济的科学和谐发展。

  三、实施范围

  已停产、关闭矿山及现在生产的矿山,因采矿场(采空区)、排土场、尾砂库破坏土地,因采矿造成水土流失土地,及其他因采矿活动破坏的土地,尤其是老百姓反映强烈、植被破坏、水土流失、水质污染严重的矿山纳入矿山恢复绿化规划范围。

  四、目标任务

  到20xx年,完成矿区植被恢复面积15.29万亩,达到综合治理及造林复绿目标。到20xx年,全市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率、土地复垦率分别达到50%以上和30%以上。20xx~20xx年矿山恢复绿化任务见附表。

  五、建设期限

  建设期限为5年,即20xx年~20xx年。

  造林绿化阶段:20xx年~20xx年,今冬明春造林属20xx年任务,以此类推。各年度造林绿化任务见附表。

  巩固完善阶段:20xx年~20xx年。

  六、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10月)

  大力实施矿山恢复绿化工程,促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是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采矿权人的法定义务,也是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体现,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意义重大。各地和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向广大干部群众宣传,向采矿权人宣传,增强采矿权人履行矿山环境保护和复垦复绿义务的意识,增强干部群众参与矿山环境保护意识和监督采矿权人履行义务的意识,推进我市矿山恢复绿化工程顺利开展。

  (二)编制规划阶段(20xx年11~12月)

  各县(市、区)政府要做好矿山地质环境的现状的全面调查工作,查清生产矿山和废弃矿山地质环境的基本情况。在调查评价的基础上,确定造林树种、数量、面积等,编制矿山恢复绿化规划和年度计划安排。规划必须请有资质的单位、专家评审,确定科学的投资概算。

  (三)组织实施阶段(20xx~20xx年)

  各县(市、区)政府要积极行动,主动负责,认真指导、督促矿山企业按照制定的矿山恢复绿化规划实施。同时,加强矿山环境恢复治理项目实施的日常监管,督促项目承担单位精心设计、规范施工。

  (四)检查验收

  1、验收时间:20xx年至20xx年每年3月下旬至4月上旬;

  2、主体:各县(市、区)政府组织会同有资质单位和专家;

  3、方式方法:查看恢复绿化规划等档案、实地勘查等。

  七、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一)投资估算

  矿区植被恢复(含客土回填):3000元/亩

  (二)资金筹措

  要拓宽渠道,积极筹集矿山环境治理复绿资金。

  1、各县(市、区)要加大对责任主体灭失或不明的废弃矿山、因政策原因关闭的.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和山体复绿的力度,加大财政投入;

  2、生产矿山企业,要按照“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全面规划、分步实施,对于铁路、公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乡村道)两边的矿山,老百姓反映强烈的、植被破坏、水土流失、水源污染严重的矿山,应在今冬明春优先安排,资金由矿山企业负责解决;

  3、建立“谁受益,谁投资”的多元化、多渠道投资机制,明确责任主体,划分山场林地范围,签订有关协议,鼓励企业、个人投资恢复治理矿山环境;

  4、积极争取国家治理项目资金,加快恢复绿化进程。已经列入国家矿山环境治理的项目,凡属恢复植被、造林绿化的资金和恢复面积,都可列入“十大工程”之内。

  5、有关部门收取矿山企业的水土保持费、林地占用费等,返还部分用于该矿山恢复绿化工程。

  八、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各县(市、区)政府必须切实加强对“矿山恢复绿化工程”建设的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并成立相应领导机构负责此项工作。要迅速开展调查摸底和规划、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市、县两级矿产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的指导,矿山企业是矿山恢复绿化的主体责任单位,应服从当地政府的统一规划安排,协同相关部门,下大力气抓好矿山恢复绿化工作,构建绿色、生态、和谐矿山企业。

  (二)政策保障

  各县(市、区)要以《江西省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20xx~20xx年)》和《赣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xx~20xx年)》为指导,做好矿山恢复绿化规划,科学推动矿山恢复绿化工作。要认真执行《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的意见》(赣市府发[20xx]86号),《赣州市造林绿化“十大工程”实施方案》,明确造林主体、管理主体、受益主体,不造无主林,不栽无主树。

  (三)种苗和技术保障

  各县(市、区)林业和矿管部门要加强对“矿山恢复绿化工程”的业务指导,因地制宜,引导矿山企业选购适宜的树种,聘请有资质单位、专家提供植被恢复、抚育管理、病虫害防治等方面的服务,做好矿山恢复绿化的具体指导工作。

实施方案 篇3

  根据《 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广州市的行政管理机关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重庆有限公司关于推进统筹城乡农村信息化体系建设的'战略合作协议》,按照《专题研究统筹城乡农村信息化体系建设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基础网络建设

  年新建15个无线基站,实现行政村无线网络覆盖率95%;新建7个3G基站(略)。

  二、惠农手机投放

  按照《专题研究统筹城乡农村信息化体系建设工作》(专题会议纪要第62期)要求,年内向未使用手机的农村居民和农民工投放3万台惠农手机(详见下表),投放所有手机终端均印有惠农终端标识,手机资费可选重庆移动 分公司主流资费。

  三、信息化平台建设

  四、园区信息化

  建成四个工业园区远程视频监控和管理、远程视频会议等信息化应用平台。重庆移动 分公司在年10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计划和工作实施方案,报工业园区管委会和县统筹城乡农村信息化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开展组织实施,确保年11月底前投用。

  五、资金投入

  根据《专题研究统筹城乡农村信息化体系建设工作》(专题会议纪要第62期)精神,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建设、整合资源、减少重复投资的原则,由企业投入一部分、政府补贴一部分、用户适当承担一部分,不断加大信息化建设投入。县财政年内预算100万元,补贴全县信息化体系建设;县经济信息委、农委、发展改革委争取落实市级专项资金100万元,专项用于统筹城乡农村信息化体系建设。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一是组建机构。各乡镇、相关部门要成立统筹城乡农村信息化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分管领导和信息员。二是加大宣传。重庆移动 分公司每季度进行一次乡镇、村信息员培训,县统筹城乡农村信息化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并积极向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简报。

  (二)加快推进。一是手机终端的发放。各乡镇要根据实际,按照惠农手机终端投放目标任务分解表(见附件二),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二是信息化平台应用。各乡镇、相关部门要推广并使用农村信息化平台。三是基础网络建设。涉及基础网络建设的相关乡镇,要严格按照征地拆迁政策为重庆移动 分公司基站建设征用土地,协调解决建设中的矛盾纠纷,努力营造和谐宽松的施工环境。四是工业园区视频监控建设。重庆移动 分公司要在年11月底前完成园区网络建设和视频监控建设。

  (三)强化督查。凡在统筹城乡农村信息化体系建设过程中,不支持、不配合、造成工作推进不力者,由县统筹城乡农村信息化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经济信息委)予以通报批评。

实施方案 篇4

  一、项目背景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工伤职工伤残待遇要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的规定,20xx年,按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与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保持相对平衡、同时兼顾工伤职工受伤前贡献率的原则,对全省工伤职工伤残待遇水平进行调整。

  二、目标任务

  从20xx年1月1日起,调整提高全省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月人均增加205元,调整后月人均水平达到2251元,其中:一级伤残月人均达到2589元,二级伤残达到2476元,三级伤残达到2364元,四级伤残达到2251元,五级伤残达到2139元,六级伤残达到1913元。同步调整工伤职工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具体调整办法由省人社厅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三、实施范围

  (一)20xx年12月31日之前发生工伤并按月享受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的企业工伤职工及按月享受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

  已按国务院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享受退休费或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工伤人员,以及已在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中支付伤残津贴的企业工伤人员,参加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不参加伤残津贴调整。

  (二)事业单位参加工伤保险之后发生工伤并在20xx年12月31日之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的工伤职工及按月享受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

  四、资金筹集

  截至20xx年底,全省享受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抚恤金3项工伤保险待遇的工伤人员及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约为1.6万人,待遇调整后当年工伤保险基金需增加支出约3000万元。所需资金从工伤保险统筹基金中支出。

  五、工作责任

  牵头单位:省人社厅。

  协作单位: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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