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实施方案

时间:2024-01-20 13:23:09 一般方案 我要投稿

[精选]实用的安全实施方案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有序地进行,往往需要预先制定好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是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等。那么什么样的方案才是好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安全实施方案4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精选]实用的安全实施方案

安全实施方案 篇1

  各教办,各学校:

  今年月26日是全国第2个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为进一步提高广大中小学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全面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使广大学生牢固树立“珍爱生命、安全第一、遵纪守法、和谐共处”意识,努力创建和谐平安校园。根据局工作要点,结合我系统实际,决定以“安全教育日”为契机,集中开展“我安全,我健康,我快乐”为主题的20xx年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月活动。

  一、活动主题

  我安全,我健康,我快乐

  二、活动目的

  各学校根据自身实际,遵循学生的.年龄特点,要以中小学生安全教育知识读本为抓手,开展“我安全,我健康,我快乐”为主题的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安全教育周、安全教育月”安全教育系列活动;从强化安全教育,普及安全常识入手,通过宣传栏、黑板报、手抄报、主题班会、校园网等多种途径,对广大师生进行社会安全教育、公共卫生安全教育、意外伤害安全教育、自然灾害安全教育、校园安全教育、网络信息安全教育等。坚持利用升旗、间操、上下学等时间开展师生应急安全疏散演练,寄宿制学校要开展针对宿舍区的突发应急演练。召开防火、防震、防溺水、防意外伤害等防灾安全教育主题班会,聘请法制副校长到学校进行安全知识法制教育专题讲座等活动,不断强化中小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和遵纪守法意识,不断提高师生的法制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事的避险自救自护能力,尽可能减少和杜绝各种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三、活动时间

  201年月26日——4月27日

  四、活动安排

  (一)营造安全教育氛围

  在校园醒目处显示安全教育警示语,如:我安全,我健康,我快乐;校园安全,从我做起;珍爱生命,安全第一;普及安全知识,确保生命安全;普及安全知识,提高避险能力等。

  (二)开展“六个一”活动

  1、举行一次以安全教育为主题的国旗下演讲。

  2、举行一次以安全教育为主题的手抄报展览。

  3、组织一次以安全教育为主题的班队会。

  4、举行一次师生应急安全疏散演练。

  5、举行一次安全知识专题讲座。

  6、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

  五、活动要求

  各学校要加强对本次安全教育月活动的领导,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和安全预案,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活动、安全防范演练活动和校园安全综合整治工作。请各教办、区直属学校将“20xx学校安全教育月活动方案”于4月6日前报送教育科,活动结束后,请将活动总结及相关照片(注明学校名称)发至xx

安全实施方案 篇2

  一、活动目的

  通过医疗安全专项整顿活动的开展,在我院广大医务人员中进一步强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服务理念,始终坚持正确的办院方向,把追求社会效益贯穿于医疗服务和医院管理的始终;增强医院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职业道德、职业纪律和职业责任意识,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努力解决当前医院管理特别是医疗质量管理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促进我院进一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组织管理结构,改善服务态度,规范服务行为,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有效防范医疗安全事件的发生。

  二、活动内容

  (一)广泛开展宣传教育,着力提高质量意识

  加强对医务人员医疗质量、医疗安全教育和相关技能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医疗风险、安全责任意识;要加大对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质量安全管理责任人和全体工作人员的管理、教育力度,强化质量安全意识,提高质量管理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

  围绕医疗安全专项整顿活动主题,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采取现场讲座、网络视频等多种宣传、培训形式,宣传开展医疗质量管理专项整治活动的意义,宣传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绩,着力营造有利于促进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改善医患关系的舆论氛围。

  (二)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切实解决突出问题

  各科室要针对科室医疗质量和安全工作中的重点和薄弱环节,进行深入的自查,提出整改意见、措施并逐一落实;各职能部门要对各科室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工作中的重点和薄弱环节开展全面检查,及时查找和发现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建立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针对部分医务人员服务宗旨淡薄,医疗安全责任意识不强,执业行为不规范,规章制度特别是医疗核心制度落实不够,医疗技术准入管理不严,院感控制不力等问题。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对自查、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加大整改力度,不断持续改进,要做到整改事项落实、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时限落实、整改效果落实。

  (三)全面贯彻卫生法规,坚决落实核心制度

  组织全院医务人员认真学习和贯彻《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护士条例》、《处方管理办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精神,不断提高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建立健全医院规章制度和人员岗位责任制度,特别是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包括首诊首问负责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分级护理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会诊制度、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校验查对制度、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交接班制度等。要采取考试、演练、检查等多种措施保证各项制度和人员岗位责任落实到位。

  (四)建立完善报告制度,加大行业监管力度

  建立完善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事件报告制度,增强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事件分析、预警和处理能力;要严格执行医院《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出现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事件后,要及时分析查找原因,采取有效干预措施,并按照规定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建立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因领导不力、管理不严发生严重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事件的要依法依规进行处,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1月20日-1月25日)

  积极组织广大医务人员学习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加大“三基三严”培训力度。通过学习讨论,提高思想认识。

  (二)自查自纠阶段(1月26日-2月10日)

  按照通知要求,对照医疗管理法

安全实施方案 篇3

各镇(区)安监所(局),各气瓶充装、检验单位:

  为了有效防范各类气瓶事故发生,提高气瓶充装、使用、检验等环节的安全管理水平,市安委会最近下发了《关于开展20xx年气瓶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气瓶安全监管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现就贯彻实施《通知》精神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专项整治目的和范围

  各镇(区)安监所(局)、各气瓶充装检验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通知》精神,进一步明确此次专项整治的目的和范围,通过全面排查各类气瓶充装、使用、运输、经销、检验等环节存在的不安全因素,采取有力措施,强化整改,同时推行充装、检验标准化管理和分类分级监管,从根本上遏制各类气瓶事故的发生。通过整治达到杜绝充装超检验期气瓶、不合格瓶和非自有气瓶;提高气瓶的使用登记和定期检验率及实现对气瓶的动态化管理,确保各类气瓶的安全使用。

  二、专项整治内容和要求

  1、取缔和禁止无证非法充装。对未取得《气瓶充装许可证》(包括已过许可有效期)或未经南通质监局受理的气瓶充装单位和充装项目(含低温气瓶充装),停止其充装。

  2、永久气体充装单位的充装装置必须使用防错装接头;液化气体充装单位的称重衡器必须设有超装警报或自动切断气源的装置;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的称重衡器必须采用自动切断气源的灌装秤;溶解乙炔气充装单位必须按标准规定足量补加丙酮。

  3、对已取得《气瓶充装许可证》的气瓶充装单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必须做到:

  (1)坚决杜绝充装过期气瓶特别是充装报废(改装或翻新)气瓶的现象。已投入使用的“改装”和“翻新”气瓶必须立即召回,并在我局安全监察科的监督下进行报废处理,处理结果书面报南通质监局;

  (2)必须加强充装现场安全管理。各气瓶充装单位必须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充装质量管理手册》的规定加强充装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技术负责人和各类责任人员及充装等作业人员均应经过培训必须持证上岗。尤其是技术负责人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并有工作见证。

  (3)必须按《气瓶安全监察规定》和《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由持特种设备作业证的人员对气瓶逐只进行充装前、充装中和充装后的检查,并如实做好各项检查记录。

  (4)气瓶充装单位必须按安全技术规范及国家、省、市质监部门有关文件的规定将超过检验周期的气瓶送质监部门授权的检验单位进行检验,并与气瓶检验单位签订检验协议(检验协议格式见附件)。送检的气瓶必须是本单位的自有气瓶,并且在瓶体上要标有本单位气瓶编号的永久标识。同时,必须将过期气瓶的数据库文件一并交检验单位,检验结束后应向检验单位索取“气瓶检验报告”和已经更新的“气瓶管理数据库”文件(数据库文件交我局安全监察科进行数据交换处理)。按属地管理的原则,过期气瓶须送当地与之签定检验协议的检验单位进行检验,有特殊情况需要送外地检验的,必须得到我局安全监察科和南通质监局的同意。

  (5)严格执行气瓶充装许可制度。各充装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气瓶充装许可规则》的要求,在《气瓶充装许可证》有效期满前6个月提出换证申请,如需增加新的充装项目,必须得到许可后方能开展新项目的充装。

  (6)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充装的液化石油气产品质量必须符合《液化石油气》(GB11174-1997)国标的规定,严禁掺入“二甲醚”。

  (7)按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做好溶解乙炔气瓶的安全充装工作。溶解乙炔气瓶充装前必须逐只检查瓶内丙酮存量,缺量的应按标准规定补足丙酮,并做好丙酮补加记录。

  (8)所有气瓶充装完毕后均须在规定位置贴上符合国家标准的气瓶警示标签和充装标签。液化石油气钢瓶可以用角阀塑封替代警示标签和充装标签,但相关内容必须要符合要求。

  (9)站容站貌应整洁宽畅,安全警示标志应完整、醒目。

  4、整顿气瓶检验站,确保气瓶检验质量。各检验单位必须做到:

  (1)必须执行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监察工作的通知》中有关气瓶安全监察方面的要求,护罩用螺丝联接到瓶体的和出厂年限超过15年的液化石油气钢瓶不得检验必须作报废处理。其他气瓶达到使用年限的也必须作报废处理。

  (2)按照《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不得对气瓶进行改装,已经改装的必须立即召回作报废处理。

  (3)已经检验并投入使用的报废瓶必须立即召回处理,否则一旦发生事故将追究相关充装检验单位的法律责任。

  (4)各检验单位须按相关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的标准要求,切实把好检验质量关,认真做好各项检验记录,并逐只出具符合要求的检验报告,同时应向用户提供检验报告和气瓶更新的数据库文件。

  (5)必须严格按照《气瓶检验许可证》核定的检验项目和经省质监局核准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申请书》中确认的检验责任区域开展气瓶定期检验工作,严禁超范围和跨地区进行检验。

  三、专项整治工作安排

  1、准备阶段(3月30日-4月15日)

  各镇(区)安监所(局)、各气瓶充装单位,要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工作,针对气瓶的使用群体,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电台等舆论宣传工具,宣传气瓶使用安全知识和管理要求,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充装单位抓紧做好对已提出申请的气瓶充装单位的现场鉴定评审工作。气瓶检验单位须认真组织检验人员学习有关检验法规、标准和本单位的检验质量手册,确保检验工作质量。

  2、自查和整治阶段(4月15日-5月30日)

  (1)各充装单位要对照永久气体、液化气体、溶解乙炔气体、液化石油气瓶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认真进行整改。各充装单位严格按照要求充装办理了使用登记手续的自有产权气瓶,严禁充装未办理使用登记和非自有气瓶。专职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人员的配备必须适应充装工作的需要。对气瓶逐只进行充装前、充装中和充装后检查,并认真做好各项检查记录,

  (2)各气瓶检验单位必须与充装单位签定检验协议,严格执行有关法规标准,确保检验质量。各检验单位必须严格按任务授权的检验范围进行检验,不得违反规定降低检验质量,严禁超越检验任务授权范围争抢瓶源。

  (3)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稽查大队要加强对辖区内的气瓶充装、检验单位整治情况的督查和指导,对非法充装、检验单位必须坚决予以查封。

  3、检查验收阶段(6月5日-9月10日)

  检查验收分别按《永久气体气瓶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液化气体气瓶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溶解乙炔气瓶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液化石油气瓶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及《气瓶充装许可规则》的要求和该单位编制的“气瓶充装质量管理手册”及专项整治内容和标准化管理分类分级监管的要求,积极推进所有工业气瓶充装单位、气瓶检验单位和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开展标准化管理和分类分级监管活动,所有单位必须达到B级以上等级。

  我局将认真对照标准组织验收,及时报送总结材料,对好的经验和先进典型通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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