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古诗作文

时间:2024-01-11 17:15:52 诗作文 我要投稿

[优]我最喜欢的古诗作文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一定都接触过一些使用较为普遍的古诗吧,广义的古诗,泛指鸦片战争以前中国所有的诗歌,与近代从西方传来的现代新诗相对应。你还在找寻优秀经典的古诗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我最喜欢的古诗作文7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优]我最喜欢的古诗作文

我最喜欢的古诗作文 篇1

  在这六年的小学时光里,我学到了很多古诗。其中我最喜欢的还是学的那首《草》。

  "草。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这是多好的一首诗啊!虽然没有优美的词语,但它语言简练,蕴含道理及其丰富。

  说实话,我之前并不喜欢草,而是讨厌。在姥姥家的樱桃树下,杂草丛生,以至于我摘樱桃都受到阻碍。野草吸取了樱桃树本应吸收的营养,不但让长出来的樱桃又小又酸,而自己却越长越旺。

  但我学了《草》这首古诗后,我一改对草的厌恶,转变成了喜欢。

  想像在一望无际的草原上奔跑。跑累了,一下倒在松软的草地上。闻着青草淡淡优雅的芳香。正陶醉其中,但却发现青草早上钩的露珠顽皮的把你的衣服沾湿。来不及生气,抬头看看那绿油油,延续到天地交界处的草地,你却又不由得满心欢喜。但草不但给我了物质享受,还滋润了我的心灵。

  总有不幸的时候。不懂事的孩童不小心把这草点燃了。可是没过几分钟,火焰慢慢熄灭了。因为草太多了,多得让火感到胆怯,败下了。烧黑的.草在抽噎,可是它却下定决心,重新生长。待到第二年春天,我们又看到绿油油的草安然无恙。这便是"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我想:我们是不是要向草学习呢?虽然失手过,可是没有失去过对胜利的渴望。在自己心中重新燃起希望之火,然后努力向前奔跑。最后在浮云缭绕的山顶观看着美丽的景色。招招手,高声呐喊:"我--成--功--了--!"

  《草》,这首古诗教会我了好多。

我最喜欢的古诗作文 篇2

  幻想是诗人的翅膀。想要写出一首好诗,就需要奇思妙想,前人写的诗,后人当然也要去欣赏,我最喜欢的一首古诗就是描写楚霸王项羽的《题乌江亭》。

  《题乌江亭》是由唐朝杜牧写的一首诗,诗是这样写的:“胜败兵家是不期,包羞忍耻是男儿。江东子弟多才俊,卷土重来未可知。”

  每一首诗的'背后都有一个故事,这首诗中描写了项羽统率诸侯联军灭掉秦朝之后,楚、汉相争,历时五年。楚霸王项羽自恃勇武,居功自夸,残暴不仁,丧失民心。结果垓下一战,全军覆没。项羽舍命厮杀,连斩汉将,冲出一条血路。突围到乌江边时,身边只剩下二十几名骑兵。乌江亭长撑来一只小船接应项羽。他对项羽说:"江东虽小,也有千里之阔,几十万人口之众,可以重建基业,再度称雄。请赶快上船过江。"项羽苦笑道:"想当初我带领八千江东子弟兵渡江西进,驰骋天下。而今一败涂地,众人无一同归。即使江东父老同情我,我又有何面目去见他们呢!"他一口咬定"天亡我,非用兵之罪也!"将坐骑乌骓马送给亭长,命令二十余人一齐下马,徒步与追来的汉兵决一死战,最后用剑自杀。他至死仍然把失败推诿于天命。

  后人在项羽自刎处建一亭子,名叫乌江亭。到了唐朝,诗人杜牧游览这长江北岸的乌江浦,凭吊古战场,感慨不已。他觉得胜败乃兵家常事,大丈夫不应以失败为耻。如果项羽回江东集结人才俊杰,也许能够再返中原逐鹿。

  这首诗中,楚霸王项羽因把战败为耻,最后自杀,杜牧在诗中感慨道:“江东子弟多才俊,卷土重来未可知。”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首诗,因为它告诉我当你失败的时候,并不代表你终生失败,只要努力,就一定还有希望。

我最喜欢的古诗作文 篇3

  我最喜欢《明日歌》这首古诗。

  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我生待明日,万事成蹉跎,世人若被明日累,春去秋来老将至,朝看东流水,幕看日西坠,百年明日能几何?请君听我明日歌。

  这首诗告诉我们,今天的事就要今天做完,明天还有明天的事。我却有过一回“明日复明日”的事,我来跟你们说说吧。

  那天,是星期五,我放学后一回到家,就把书包扔在地上,要出去玩。妈妈问:“你不写作业了?”我高兴的回答:“今天是星期五,明天再做吧。”说完,我走出了家门。

  星期六了,早晨妈妈上班去了,我自己在家玩,心想:“作业咋办啊?没事,下午再做吧!”下午了,吃饱了饭,又有点困了,于是又在心里劝自己:“先睡会午觉休息休息。作业还是明天再做吧。”

  结果星期天要给爷爷过生日去,这下我着急了:完了,完了,这可怎么办呀?只能下午做吧。下午了,我做起作业的时候,没想到那么多作业,哎呀,只能熬夜加班了。

  通过这件事,我深深体会到:该做的.事一定要提前做完,能今天做完的不要拖到明天。

  小朋友们,千万不要“明日复明日”哦!

我最喜欢的古诗作文 篇4

  学过一些古诗词,但我认为最有意境最有韵味的莫过于李太白的《送孟浩然之广陵》,每当读起这首诗,我就感觉自己化身李白,我将在黄鹤楼为尊敬的孟夫子送别。

  三月,烟花烂漫,三月生机勃勃,万物复苏。三月的武昌充满了春的气息,大地从睡梦中醒来。小草从带着芬芳的泥土中探出头来,呼吸着春的气息。许多不知名的'小花也在温润的春风过后咧开嘴笑了。婀娜的杨柳伸了个懒腰,轻轻的随风起舞。许多冬天已销声匿迹的小动物也在草地上玩耍。

  江边黄鹤楼旁,一张方桌,桌上摆着我最爱喝的绍兴美酒,而桌子的对面,正端坐着风流天下闻的孟夫子,孟浩然是我的挚友,也是我最尊敬的人,我曾作诗赞美他,‘‘红颜弃轩冕,自首卧松云。’’

  美酒当前,挚友在侧,本应该是人生最快意的事情,但今天的气氛却不是如此,却分明带着一丝丝感伤。因为就在今天,孟浩然就要到扬州去,舟在江边已等候多时,船夫也已催过多次,可船夫哪能体会到我李太白和孟夫子之间的离别之情呢?

  船夫又一次来催了,说再不开船天黑前就无法到达扬州了。我强忍泪水,端起酒杯,对孟浩然说;“孟兄,此去千山万水,不知何时才能相见,弟谨奉薄酒一杯,愿孟兄一路顺风”。孟浩然饮罢杯中酒,长叹一声,转过身匆匆上船。

  船已渐渐远去,我挥手向孟夫子道别,孟夫子也一直挥手同我作别。这一叶孤帆中于消失在水天相接之处。再也看不见了,只剩下着滚滚东去的江水,一刻不停的向东流入天际。

  突然心头一跳,一股诗情油然而生。我不禁开口吟道:“故人西辞黄鹤楼,烟花三月下扬州。孤帆远影碧空尽,唯见长江天际流。”

我最喜欢的古诗作文 篇5

  古诗文在我们小学生的世界里占极其重要的地位。其实早些时候我自己也尝试过写一些诗,但有一首诗是我无法超越的,而且在我心目中,其他的诗也无法超越的,它就是唐代诗人王昌龄的《出塞》。

  初次读到这首诗,我就被震撼到了,“但使龙城飞将在,不叫胡马度阴山”。这是多么令人荡气回肠的一句啊,第一眼看见,我便认定:这首诗的水平,我再过十年都很难赶上,这首诗的豪迈大气也是我无法比拟的。

  在我的眼里,这首诗其实也是边疆战士们真实的心灵写照。那众多奔赴沙场的战士们,哪一个不是赌上了自己的性命来保家卫国的呢?照游戏里面的话来说,就是“人在塔在”。边疆的战士们只有上下同一条心,才能够保住我们的国土。

  读了这首诗,我不仅想起学校鼓号队送兵时的情形。走在队伍最前列的新兵,他们那时的.心里应该也是如此吧。毕竟有哪一个当兵的不想在战场上立下赫赫战功,成为保家卫国的大英雄呢?这种精神值得点赞。

  “不叫胡马度阴山”这一句更是各位军人们的伟大誓言。这种“人在塔在”的精神又一次得到了充分体现。只要还有一个战士,一颗子弹,我们的战士就一定不会让那些外国侵略者踏入我们的国土,抢占我们的资源,毁掉我们的生活。

  这首诗短短的28个字,把从古至今所有的战士的心声都说出来了,同时,它也激励着更多的战士,也难怪我会喜欢这首诗。

我最喜欢的古诗作文 篇6

  有很多人喜欢游戏,有很多人喜欢学习,有很多人喜欢吃零食,还有很多人喜欢睡觉。而我最近却喜欢一首古诗—《劝学》。

  “劝学”的原文是唐·颜真卿写的——

  《劝学》

  三更灯火五更鸡,正是男儿读书时。

  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

  其中“三更灯火五更鸡”这句闽南俗语,是指勤劳的人、勤奋学习的学生在三更半夜时还在工作、学习,三更时灯还亮着,熄灯躺下稍稍歇息不久,五更的鸡就叫了,这些勤劳的人又得起床忙碌开了。还有第一句用客观现象写时间早,引出第二句学习要勤奋,要早起。

  第三、四句写的是年轻的时候不好好学习到了年纪大了,在想要学习也晚了。他劝导人们在有限的生命里,抓紧时间,勤奋学习,不要错过读书的好时光。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应该像蜜蜂一样勤奋,好好学习,像羚羊一样,面对生下小羚羊让它在两分钟内坚持着奔跑,这种精神值得我们坚持学习。

  就像我每天都要去做数不尽的、枯燥无味的homework,但我还是坚持下去了,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愿挤都还是有的.。但有些同学就是不想当蜜蜂和羚羊一样的“人”,一直偷懒着不做作业,他们终将一事无成。

  总之,颜真卿写了这首诗就是想告诉我们后人学习古诗并能深刻明白他的内涵!作为二十世纪的我们,应该抓住时间这个老人,把握机会,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我最喜欢的古诗作文 篇7

  诗,简洁而又美丽的一种表达方式。古人们用其叙情,将它当做自己人生的一大乐事,用其缅怀逝者,用其把握当今,用其畅想未来。时常吟诵诗歌,增加自己的书卷之气,提高自己的文学素养,是一件非常有益的事。而我,在众多古诗中,爱上了韦应物的这一首《淮上喜会梁川故人》:

  江汉曾为客,相逢每醉还。浮云一别后,流水十年间。

  欢笑情如旧,萧疏鬓已斑。何因北归去,淮上对秋山。

  大意约为:我们曾经客居江汉,常常来往;每次与您相聚,总要喝醉而还。象浮云般漂泊,我们阔别之后;时光如流水,不觉得已经十年。今日相逢友情依旧,欢笑依然;只是头发稀疏,双鬓也已斑斑。您问我:为什么至今不回故里?因为淮水边的秋山,还可依恋!

  “为什么,我会喜欢上这么一首诗?”我曾问自己。爱它优美的字句,爱它抒发的情感,想必这就是我的'答案。人生能有多少个十年?一眨眼过去了,过往的记忆还在心底里,人也在这里,但许多东西都随着时间变迁了。这是大自然的规律,无法打破的拘束。人的一生实在是有太多应该留念的东西了,为此,每一个人都可能付出了很多。人们总是想从过往的快乐中得到慰藉,但又不得不感叹于时间的蹉跎。久别重逢的故人,让自己感受到了欣喜,但这仅仅只是暂时的。那又何尝不是一种悲喜交加的复杂心境呢?这种繁复的情绪深深地打动了我。

  一生有太多情感等着被发掘,喜欢这一首诗,想起诗人与故人畅快淋漓地饮酒,对过往的怀念,人生不就是在千万的情感中度过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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