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推荐
公司贸易代理合同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公司贸易代理合同,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公司贸易代理合同1
委托方:北京xxxx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编号:
代理方:北京鹰联威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签字地点: 北京 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达成协议如下:
一、委托代理项目:货运代理、进口报关
二、收付汇总金额:
预计每年约 15 万美金
三、代理方开户行:
开户行:建设银行北京通州运河支行 账号:1100 xxxx 9234
户名:北京xxxx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四、代理方服务事项:
负责办理对外收付、办理运输(如需)、投保(如需)、购汇、结算和外汇核销;货物到港后,出港前负责货物清关、并将货物送至委托方指定的的地点。
五、委托方需支付的费用:
1、 进出口货款:进口外汇金额相应的人民币金额,或者收国外收货人付的外币货款。
2、 国际运保费:货物由出口地到进口地海关发生运输和货物保险费用 (外商支付运保费的无此项)
3、 进口税款:货物进口报关须缴纳的相关税款(免税商品无此项)
4、 进口杂费:
1)进口清关费用:预计每票货物人民币1500元左右。
(结算时以报关公司实际收取的费用为准)
2)其他:如国内运输、保险费等
5、 出口代理手续费:
按照每个合同出口金额相应人民币0、08%收取代理手续费,最低收费600元。同一合同分批付款的,按上述比例收费。(或按照报价)。 6、 银行财务费:按照银行实际收费计算。
六、财务结算:
1、 进口业务,在国外卖方要求付款时,委托方应及时向上述第五项中的“进口货款”(按实际的银行牌价预算),银行财务费(预算额)及进口代理手续费,支付到代理方指定账户。代理方完成对外付款工作后及时向委托方开具进口结算发票(美元汇率为结算当日银行牌价汇率)并交付委托方。
2、 出口业务,国外买方付款代理方后,代理方应及时向上述第五项中的“进出口货款”(按实际的银行牌价预算),支付到委托方指定账户。并处理退税相关事宜。
3、 在货物进口到达北京机场或其他口岸海关之前,委托方应按代理方的付款指示将国际运保费(预算额),进口税款(预算额),进口杂费(预算额)及时支付到上述代理方指定的账户,以便代理方及时办理进口清关事宜。
4、 代理方将上述第四条规定的代理事项全部处理完毕后,根据进口项目发生的实际税、费向委托方提供相应的`凭证,并与委托方做财务结算。
七、责任划分:
1、 鉴于代理方与委托方之间系委托合同关系,外贸合同(由委托方、代理方和国外卖方三方签署)对国外卖方和委托方均有约束力。在外贸合同的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和纠纷,代理方应协助委托方和国外卖方商议解决,如不能达成一致,可通过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
2、 代理方在完成其代理事宜过程中,需要由委托方提供的材料及文件,委托方应及时向代理方提供并保证提供材料的真实和有效性。若委托方未能及时按照上述第六项的规定向代理方支付相应款项或未能向代理方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和文件而造成的额外费用(如清关不及时的罚款或其他滞纳金等)或其他法律责任,由委托方自身承担。若因代理方自身原因造成的额外费用、损失或其他连带法律责任,由代理方自身承担。
3、 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内,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代理方应:(1)除委托事项外,不得为委托方代理其他事项或以委托方名义允诺或解决其他事项;(2)对委托方提供的资料文件等所有信息应采取合理适当的保密措施,未经委托方书面许可不得作代理事项之外的用途。
八、效力:
1、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中止或解除,均须经双方同意并签署书面意见,方为有效。凡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2、 本协议有效期为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一年,到期如双方均未提出异议,本协议可自动延期一年,或双方以本协议为范本签订新的委托代理协议。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保留一份,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委托方(盖章) 代理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地址:北京xx北苑155号主楼530 地址:
传真:010-81xxx41 传真:
电话:010-81xxx35 电话: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公司贸易代理合同2
委托方:
代理方:
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签约双方就委托代理出口业务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委托代理出口商品名称:出口口岸:深圳;总金额:__万美元,在__年年底前履行完毕。
具体型号、规格、数量、金额在每批出口前另行确认。
二、双方权利义务:
(一)、代理方:
代理委托方办理有关货物出口报关、报检、托运手续及结汇、退税事宜,但因出口合同及其附件的瑕疵所产生的一切责任由委托方自行承担。
因委托方原因致使出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迟延履行的,代理方有权解除本代理合同,委托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后果。
因外商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延迟履行,代理方应及时通知委托方采取补救措施。
如委托方在诉讼时效内书面要求对外索赔的,代理方应根据其出口合同,积极协助委托方对外索赔,委托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后果。
并应在索赔前,依据代理方书面通知将预付费用划至代理方帐户。
若委托方未支付有关索赔费用,而由代理方先行支付的,则委托方丧失享有索赔产生的权利,但不免除因索赔而产生的义务。
上述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承担代理方先行代垫的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差旅费、通讯费等。
反之,如外商索赔,由代理方应诉/应裁,但委托方应无条件协助并承担应诉/应裁的一切费用和后果。
(二)、委托方:
应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复印件: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含非法人营业执照);
②组织机构代码证;
③税务登记证(国税);
④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或申请认定表(正在申请一般纳税人的企业);
⑤如是外商投资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还需要提供:港澳台侨企业批准证书。
若以上证照到期后,委托方在年审后半个月内应提供上述资料复印件给代理方。
保证所委托出口的货物符合出、进口国的国家政策法律规定,并保证委托出口的货物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负责组织出口货源,并根据出口合同的规定按时将委托出口货物运至出运口岸及承担运费,并保证所委托的实际货物与报关品名、规格、数量、质量、包装等相符。
若委托方违反本条规定,则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对外及对代理方的赔偿责任。
协助代理方办理报关、报检、制单、结汇等具体业务,保证从代理方处取得的.所有单证的安全,不得挪作它用。
代理方原则上不接受拼柜货物。
若确有必要,委托方应于货物报关出口前一周书面通知代理方,由代理方决定是否接受。
委托方应如实申报,不得虚报数量,高报价值。
如委托方指定货代以及需异地报关出口的货物,委托方应通知代理方其货代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传真等详细资料,并允许代理方与货代直接联系,在货物正式报关出口前,由货代将装箱单、发票传真给代理方确认。
保证增值税发票和专用缴款书真实、有效、合法。
未经代理方同意,委托方不得擅自更改确认后的合同条款,不得对外商作出合同之外的承诺。
承担因委托方原因致使本合同及与外商签订之合同不能履行的一切责任。
对外商资信负责,承担因外商原因致使与外商签订之合同不能履行或与外商签订之合同已部份履行但无法收汇核销的责任。
前述外商违约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不影响本协议项下代理方收取代理费的权利。
甲方:
乙方:
日期:
【公司贸易代理合同】相关文章:
代理贸易合同08-19
贸易代理合同09-01
贸易代理合同09-04
进口贸易代理合同11-05
代理贸易合同15篇02-23
代理贸易合同14篇03-01
代理贸易合同(14篇)03-07
贸易代理合同通用05-25
(必备)贸易代理合同07-05
(精品)贸易代理合同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