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方案

时间:2023-12-06 09:31:14 一般方案 我要投稿

安全方案4篇【优选】

  为了确保我们的努力取得实效,常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的内容多是上级对下级或涉及面比较大的工作,一般都用带“文件头”形式下发。那么什么样的方案才是好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安全方案4篇,欢迎大家分享。

安全方案4篇【优选】

安全方案 篇1

  为保障在校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保证教育教学活动的有序进行,根据县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为确保新学期开学后的校园安全、和谐,定于每月15至20日进行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以便在全体教职工中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现将检查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做如下规定。

  一、指导思想: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努力做到有隐患未发现不放过,发现隐患未排除不放过,发生安全事故不追究责任不放过,切实保障学校和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成立安全检查小组,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1、学校安全检查小组:组 长:刘国文副组长:程治军 解勇 余元才成 员:钱建 刘永华 何晓东 陶义刚 各班班主任2、各部门工作职责:总务处:主要负责学校安全隐患的排查统计汇总。将各部门上报的安全隐患信息至总务处,总务处要及时汇总反馈安全检查小组,并由安全检查小组指定相关人员限时处理。德育处:负责校园内及周边公共设施的安全检查。教务处:以教研组长为主要负责人,切实落实,细致、深入地排查本组负责区域的安全隐患。由安全副校长负责排查上报。

  三、校园安全检查主要内容本次校园隐患大排查的主要范围:消防、食品卫生、教学及生活设施损毁情况及其他不安定因素等。

  1、消防检查:

  ① 彻底检查校园消防器材,保证其有效使用;

  ② 对学校供水设备、用电线路等进行大检查,防止电线裸露;

  ③ 校园内严禁私接电线、灯头、插座;正确使用学校统一供给的电源插座及电器。

  2、食品卫生检查:

  ① 对食堂各类食品严格检查,保证食品卫生;

  ② 对食堂进货渠道进行清查,保质保量。

  3、设施安全检查:检查教学楼、综合楼、寝室、围墙、厕所等校园公共设施损毁情况。

  4、防盗设施检查:

  ① 检查综合楼、教学楼、寝室门窗、铁门是否完好,是否上锁;

  ② 学校办公楼、教学楼、综合楼防盗设施是否到位;校园视频监控是否正常运行。

  ③值班人员及值班记录是否正常;门卫保安的夜间值班情况等。

  5、周边环境检查:

  ① 学校周边是否有安全隐患;

  ② 学校围墙有无损毁;

  ③ 学校周边的交通、休闲设施的安全隐患排查;

  ④ 门卫登记制度的规范运作;

  ⑤ 有无外校人员扰乱校园秩序现象发生。

  四、检查方式采用联合检查、自查、系统排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法,坚持“谁负责谁检查谁签字”基本原则。各部门要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填写相关表格上报总务处。当日将检查结果逐层签名汇报至总务处,并对存在的问题请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五、后续工作

  1、信息反馈:及时信息汇总反馈至总务处和学校安检组,总务处建立安全排查台帐,便于检查小组复查验收。

  2、有效整改:对于检查工作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检查小组及时给予指出,指导督促其整改。相关责任人要在短期内,有效地进行整改和修善,保证隐患顺利排除。

  3、典型推广:对安全工作做得突出的部门,应及时宣传推广,以典型引领全学校安全工作的开展。六、长效管理为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长效管理,学校安全工作要在学校安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要充分发挥学校安检小组的作用,学校安检小组按照各司其责的原则,平时以每月一次安全排查上报为基数,做到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排除。为构建平安和谐的文明校园打下坚实的基础。

安全方案 篇2

  为认真贯彻落实粮电【20xx】3号特急,明电通知精神及6月28日全省粮食行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县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开展粮食行业安全生产检查“百日行动”的决策部署,把集中开展大检查活动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行、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在我县粮食行业深入开展排查整治安全生产隐患,坚决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成立全县粮食行业安全生产检查“百日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县局相关股室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这次检查“百日行动”工作。办公室设在县局行管股。

  一、检查范围

  1.全县国有粮食企业收储企业和民营粮食加工企业。

  2.各企业的库(厂)区、仓库、药剂室、化验室、器材库、车间、食堂等重要部位。

  四、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开展大检查活动,摸清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状况,确定整治重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彻底消除,不能马上整改的,要限期整改,彻底消除隐患。

  五、检查内容

  1.规章制度与责任落实。安全生产指导是否完善,是否得以执行,责任落实是否到位,追究指导是否落实到人,监督管理工作是否全覆盖。

  2.生产作业是否规范。生产人员是否有章可循,操作规程是否全面执行,安全责任是否明确,保护措施是否到位。

  3.消防设备及器材是否可以正常使用,用电作业及货源管理是否有严格规定等。

  4.储粮设施设备是否正常;药剂管理是否符合规定,储粮保粮是否安全,是否存在发热、高水分,严重虫情未及时处理情况。

  六、工作安排

  (一)第一阶段(6月中旬至7月中旬)制定检查方案,进行动员和企业全面自查。

  (二)第二阶段(7月下旬至8月中旬)县局任职人员对辖区内企业进行复查。

  (三)第三阶段(8月下旬至9月上旬)省局领导小组对市县进行抽查。

  (四)第四阶段(9月中旬至9月底)全面总结并开展回头看。

安全方案 篇3

  一、 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深化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落实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矿山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提升矿山安全监管工作水平,夯实安全管理基础,杜绝矿山事故的发生。具体目标有:

  (一)实现矿山安全无事故。

  (二)露天矿山开采工艺水平得到明显提高。开采高度在50米以上的露天矿山全部实施台阶式开采,其它的露天矿山也必须实施台阶式开采或分层开采,并按照开采设计要求控制台阶高度;应用中深孔爆破的露天矿山(条块石除外)的比例达到100%;矿山破碎系统安全防护装置进一步完善;配备、使用液压破碎机,杜绝二次爆破现象。

  (三)矿山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继续提高。所有的矿山企业全部开展安全标准化活动。矿山企业基本技术资料比较完善,安全台帐记录及时、内容详细、规范清楚。

  二、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标本兼治、治本为主”的原则,开展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三、工作重点

  加强对重点隐患的排查与整治。今年重点排查与整治的隐患是:

  1、露天矿山高陡边坡和“一面坡”开采;

  2、不按照设计要求进行违章开采;

  3、矿山破碎系统安全防护装置不完善;

  四、工作安排

  矿山企业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标准等要求,进行隐患排查治理,安监部门负责督查指导,并对企业存在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一)矿山企业须完成的`主要工作

  1、矿山企业除做好日常的安全检查工作外,每季度须对照事故隐患排查表(见附件1)和有关安全规程、标准的要求,开展一次全面的事故隐患排查,第一次排查须在3月底前完成。

  2、对发现的事故隐患,立即落实整改。

  3、积极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生产技术。

  4、每季度向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书面报送一次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5、按照《关于加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完善安全管理机构和制度,落实责任制,加强现场管理、技术管理、劳动组织和安全培训。

  6、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管理台帐。

  (二)安监部门须完成的主要工作

  各级安监部门按照工作分工和属地监管的原则,对监管的企业完成以下工作:

  1、督促指导矿山企业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应用先进适用安全生产技术以及开展安全标准化活动。

  2、督促企业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整改或采取相关安全措施。

  3、对矿山是否具有《开采设计》或《开采方案》,以及有没有通过审查批复进行检查。

  4、对矿山采矿方法是否符合设计要求进行检查,发现不符合的,督促其完成整改。

  5、对矿山改扩建项目 “三同时”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没有按照规定履行相关手续的,督促其完成整改并依法进行处罚。

  6、市安监局每季度开展一次矿山安全整治工作督促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一是明确隐患排查与整治工作中企业的主体责任。企业必须自觉履行隐患排查和治理的责任,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隐患,必须及时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制定整改工作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在隐患整改前,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要实施停产整改。

  二是明确整治工作中各级安监部门的监管责任,各级安监部门要按照属地监管原则并结合上下级的工作分工,共同督促好隐患排查与整治工作。

  (二)抓好落实。各地要按照省、市关于 “安全生产年”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方案的要求,认真抓好各阶段工作的落实。制订矿山隐患排查治理与安全专项整治实施细则,明确工作要求与实施计划。对重点隐患的整治,要将整治目标、整治时间、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三)积极争取相关部门配合,加大隐患排查治理与整治工作力度。隐患排查与整治工作要积极争取公安、国土、工商、监察等部门的配合和支持,形成治理合力,加大工作力度。

  (四)强化隐患排查与整治过程中的执法工作,提高整治成效。各地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中,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要及时进行查处;对整改到期后仍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或无力整改的矿山,要及时依法予以关闭;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无证非法开采、越界开采、违法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等违法行为,要及时通报有关部门查处。

  (五)做好隐患排查和整治信息上报工作。矿山企业在每个季度末及时上报整治检查事故隐患排查表(报送镇、街道安监中队的同时抄送市安监局综合科),各镇(街道)安监中队也要在每季度末将矿山检查整改情况报送市安监局综合科,市安监局在每个季度末要将本辖区矿山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与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完成情况汇总后及时将报表报*市安监局工矿处。各镇(街道)安监中队在20xx年11月20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送*市安监局综合科。

安全方案 篇4

  为认真贯彻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省、市领导有关批示精神,结合街道实际,深入开展全街道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大检查,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集中整治安全生产各行业领域事故隐患,重点管控和治理行业领域易导致重特大事故的危险场所、工艺、作业和设备、设施等的安全风险及隐患,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巩固前期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工作的成效,强化落实重特大事故防控底线措施,健全完善重特大事故双重预防等工作机制,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坚决遏制各类重特大和有较大社会影响的事故发生,确保街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范围重点和职责分工

  (一)安全生产大检查范围

  全街道安全生产各行业领域。实施重点检查的行业领域和环节部位为:

  1、工贸行业领域。重点检查涉氨制冷、冶金、涉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喷涂作业场所、燃爆粉尘作业场所企业及工业自建燃气等场所。(经发办、安监所)

  2、危险化学品领域。重点检查“两重点一重大”企业,涉及液氯、硝酸铵等剧毒和易燃易爆物品储存场所。(派出所、安监所)

  3、燃气领域。按照《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燃气系统运行安全评价标准》等法规、规范标准进行检查,具体检查内容:①各类加油站;②所有瓶装燃气用户,重点是工商业用户;③自建燃气设施的工商业用户;④近两年内未接受管道燃气企业安全检查的管道燃气用户,以及虽经检查还存在安全隐患未整改的用户。(城建办、派出所、安监所)

  4、道路交通领域。重点检查临水临崖高落差危险路段和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校车、旅游包车、客运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承载10人以上的超载面包车和大型运输车(工程车)。(城建办)

  5、消防领域。重点检查居住超过10人以上的出租房屋和合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幼儿园、学校、医院、网吧、超市、市场、宾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各工作片、民政办、宣传、派出所、安监所)

  6、建筑施工领域。重点检查深基坑、高大模板、建筑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及地下空间开发等施工难度大的大型工程,农民自建出租房、治危拆违工作等。(城建办)

  7、特种设备领域。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使用锅炉、压力容器、影视摄影棚安全。(市场监管分局)

  8、各行业领域。全面检查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主要负责人、安管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应急预案制定演练;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消防设施配备及检查记录;隐患排查治理;职业病防治;现场安全管理等情况。(市场监管分局、安监所)

  (二)职责分工

  1、安监所负责牵头组织工贸行业、危险化学品领域、建筑施工领域、农民自建出租房的安全专项检查。

  2、派出所负责牵头组织道路交通的安全专项检查。

  3、派出所及消防负责牵头组织消防领域的安全专项检查。

  4、城镇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燃气领域、建筑施工领域的安全专项检查。

  5、市场监管所负责牵头组织特种设备领域、各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检查。

  三、时间安排和工作措施

  安全大检查时间从即日起至20xx年7月31日为止。各工作片和有关办所既要加强当前隐患整治,又要兼顾长远机制建设,着力落实好以下工作措施:

  (一)突出重点深化隐患排查。

  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特别是重大隐患和风险点的整改及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对前期安全生产综合整治期间因客观原因未彻底根治的事故隐患,要持续跟进,督促企业整改到位。对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的行为,关闭取缔后又擅自从事生产经营的行为,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行为,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行为要实行重点整治查处。开展针对季节性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治,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好安全管控措施。

  (二)抓住关键落实底线措施。

  各工作片和有关办所要严格落实《县(市、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八条规定》、《道路交通安全严管七条规定》、《居住出租房屋及合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七条规定》、《社会福利机构安全管理八条规定》等四项底线措施规定,认真履行属地监管和行业监管责任,督促各相关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履行职责,依照底线措施,整改事故隐患。各行业主管部门在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同时,要认真分析当前行业存在的事故隐患特点,提炼行业重大风险点的管控措施和重大隐患排查整治的工作机制,加快形成重大事故防控底线措施,提升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防控水平。

  (三)分级分类强化风险管控。

  各工作片要督促企业对本单位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的安全风险和隐患进行辨识、管控和整治;各有关部门要对本行业领域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的安全风险和隐患进行辨识、管控和整治;建立健全本行业领域遏制重特大事故双重预防机制,并对重点单位遏制重特大事故构建双重预防机制进行督促和指导,形成逐级管控、条块指导的工作格局。

  (四)多管齐下推动企业自查自改。

  严格开展执法检查,积极建立健全打击安全生产领域违法犯罪的多部门协作机制,对不落实隐患排查整改主体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依规加大打击力度。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培育发展以第三方安全服务机构为主的安全风险辨识、标准制定、隐患排查治理、技术研发应用等工作。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严格安全生产重大事项诚信承诺和公示公告制度,严格实施信用承诺和信用等级评定、不良信用记录和“黑名单”等制度,依托“信用浙江”平台和政务服务网,强化失信联合惩戒和守信联合激励,推动企业自觉落实事故防控措施。

  (五)夯实基础强化安全支撑保障。

  以重点行业领域、高风险区域和场所、生产经营关键环节为重点,支持、推动建设一批重大安全风险防控工程、保护生命重点工程和隐患治理示范工程。全面实施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关闭、临水临崖安全防护和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整治等工程,提高安全生产基础保障水平。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智能化平台,实现政府、企业、部门及社会服务组织之间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针对可能引发重特大事故的重点区域、单位、部位、环节,加强远程监测预警、自动化控制、“智慧用电”等先进适用技术,提升行业领域本质安全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六石街道将结合自身实际,抓住辨识和管控重大安全风险、排查治理重大隐患两个关键,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实。

  (二)坚持统筹结合

  。将安全大检查与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诚信体系建设、小微企业托管、智慧式安全用电管理系统推广、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执法检查、教育培训、应急救援等工作相结合,做到协调推进、标本兼治、源头管控、注重实效,构建重特大事故风险防控的长效机制。

  (三)全面排查整治。

  六石街道将会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作用,进行全方位地毯式开展隐患排查整治,落实生产安全各个环节防范措施,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坚持边排查边整改,对能及时整改到位的事故隐患,要立即采取措施确保事故隐患整改到位;暂时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要采取停止供电等强制措施责令其停产停业整改;对未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决不手软。

  (四)强化监督考核。

  六石街道将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大检查台账,对本街道企业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定期复查。各工作片和有关办所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各片书记要亲自协调、亲自研究、亲自督办,带头深入一线加强指导检查;对监管职能交叉形成的监管盲区和漏洞,涉及多部门的重大隐患和整治难点,各办所要主动加强沟通会商,合力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安监所将适时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推进情况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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