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

时间:2023-11-24 09:08:20 一般方案 我要投稿

实施方案3篇(实用)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力开展,通常会被要求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阐明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书面计划。你知道什么样的方案才能切实地帮助到我们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实施方案3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实施方案3篇(实用)

实施方案 篇1

  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十七届中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深化惩防体系建设,提升作风建设,强化效能建设,着眼于注重源头预防、制度建设,加大治理腐败的力度,为推进森林磐安建设、加快我县绿色崛起提供有力保证。

  一、优化服务,不断营造勤政廉政良好环境

  一是以民生热线栏目为载体,进一步完善维护群众利益的长效机制,及时办理民生热线交转办事项,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关注问题;对不办理和不及时办理民生热线交办事项的行为给予严肃查处。

  二是以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开展三服务活动,着力找准和解决事关科学发展、服务企业及民生方面的问题,推进各项重点工作加快落实。

  三是以惩治腐败为手段,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肃查处违反政治、人事纪律,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侵吞挪用项目资金,抵触和阻碍重点工作实施,影响投资环境,不正当交易等方面的行为,优化发展服务环境,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既治标又治本。

  二、明确职责,不断落实反腐倡廉建设责任

  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坚持一把手负总责、纪检组长抓具体、各党支部及各科室共同抓的工作机制,明确各级职责,分解目标任务,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抓好班子成员年初廉政承诺,逐级签订责任书,同时抓好一把手及班子思想作风、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自身廉洁自律情况汇报工作,确保反腐倡廉败建设各项工作任务、便民服务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抓出成效。

  三、巩固深化,不断提高惩防体系建设成效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形成反腐倡廉格局。坚持书本教育、警示教育、实践教育、典型教育有机结合,着重加强党的基本理论教育、法纪条规教育、从政道德教育;积极开展述廉评廉和学习党章活动,加大反腐倡廉宣传,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形成党风廉政宣教格局。

  二是严格执行制度,强化腐败源头管理。认真落实局党组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健全职务提拔和职称晋升的民主推荐、公众认可机制,深化三公开一监督和林业365窗口服务中心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和厂务公开工作落实的.监督检查,严格招投标制度,强化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考核机制,促使源头预防真正出成效。

  三是突出惩防重点,规范权力运作行为。对涉及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财务管理等重点科室、关键岗位、核心环节,进一步注重预防管理,加强全过程监督,促使权力运作规范、透明。

  四、具体计划安排

  1、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运行机制,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2、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局班子于1月、3月、7月、11月份分别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分析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工作。

  3、分工负责,齐抓共管。3月份,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计划,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分解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职责。

  4、开展廉政教育。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2次以上,7月、9月党组中心组开展学习活动;加强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计划附后)。

  5、按照上级要求召开班子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保证民主生活会的质量和效果。

  6、深化三公开一监督工作,特别是做好两个国有林场的场务公开民主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7、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实行季度自查、半年抽查、总结检查,年底上报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总结。

实施方案 篇2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全面打响“加强城市管理工作、提升城市文明水平”大会战的'总体部署,加快城市亮化工程建设步伐,提高日常管理维护水平,完善城市亮化长效机制,确保惠民工程普及万家,努力打造现代宜居城市。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区建设局局长任组长,区建设局党委书记王小明任总协调,区建设局副局长为副组长,区建设局干事等为成员的区建设局城区亮化工程领导小组,由区建设局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任务及责任划分

  1、任务分布:

  (1)、旧城改造南片新增太阳能路灯64盏,涉及社区4个,常住人口5万余人,需投入资金448000元。

  (2)、旧城改造中片新增天阳能路灯35盏涉及社区6个,常住人口6万余人,另外衡冶生活区原有路灯并入市政路灯专用电网120盏,需投入资金245000元,衡冶生活区路灯需并入市路灯管理所用电管网。

  (3)、旧城改造北片新增路灯172盏(其中太阳能路灯32盏,其它路灯140盏)涉及社区10个,常住人口12万余人,需投入资金1204000元。

  2、由区住建局牵头负责衔接市路灯管理所、铁路供电段、沿江风光带管理处等相关部门做好主次干道及沿江风光带的路灯亮化。

  3、各相关乡镇、街道和社区居委会负责加强辖区路灯日常管理,及时制止破坏、盗窃等违法行为。

  四、时间安排

  20xx年8月26月--20xx年9月1日做好摸底调查

  20xx年9月2日--20xx年9月3日制定工作方案

  20xx年9月4日--20xx年9月8日做好宣传发动

  20xx年11月1日前完成亮化工程工作任务

实施方案 篇3

  为进一步做好农资打假“夏季百日行动”,保障“三夏”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结合全市夏季农业生产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根据《20xx年全省农资打假“夏季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部署安排,在“三夏”农资使用高峰时期,全市各级农业部门要结合本地农业生产和农资使用特点,突出重点农资品种,采取针对性措施,狠抓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严格落实农资监管责任制,加大农资产品质量抽检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侵权假冒农资和生产、经营、使用禁用农业投入品等违法行为,组织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推进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强化案件的查处,依法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秩序,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努力确保夏季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市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确保不发生因假劣农资和禁限用农业投入品引发的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和农业生产损失。有效遏制生产、销售假劣种子、农药、肥料和侵权假冒农资产品的违法行为,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农民群众质量安全意识和维权能力进一步加强,农民群众对农资市场秩序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农资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农资市场秩序持续稳定好转。

  三、工作重点

  (一)加大监管力度。在“三夏”农资购销、使用高峰时期,全市各级农业部门要切实加强农资市场日常监管,加大日常执法检查力度,保证农资监管不留死角。要以农资批发市场、集散地和经营门店、流动商贩及多次违法行为记录的经营户为重点,加大对重点企业、生产基地、区域交界处、农村和城乡结合部、游商活跃区的检查力度。要深入开展禁限用农业投入品整治,对禁用的高毒农药继续加大清缴力度,进一步推进高毒农药定点经营试点和实名购买制度。要加强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的跟踪检查,对不再具备法定资质条件或者有严重违法行为的,要依法予以清理、取缔。对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农资的要严肃查处,坚决予以取缔。要建立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诚信档案,实施分类监管,提高监管效能。

  (二)加强监督抽查。要结合本地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农资产品质量抽检计划,加强对农药、肥料、种子、兽药等农资产品的监督抽查,重点检测种子质量和品种真实性,农药、兽药和饲料的有效成分含量及是否添加违禁成分,肥料的养分含量是否与标识相符等。对群众举报投诉多、违法次数多、市场检查中问题突出的企业和产品,进行重点监管。对监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发布警示信息;对监督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农资产品要依法严肃处理。全市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建立检测结果共享机制,避免重复抽检,提高执法效能。要强化检打联动,检测与查处要做到“无缝衔接”。

  (三)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全市各级农业部门要鼓励社会各方面积极举报制售假劣农资行为,拓展案源渠道,做到“有报必接,接案必查,查必到底”。要积极履行农资打假牵头协调职责,落实农资打假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适时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制假售假、侵权假冒和非法添加等行为,重点查处生产经营假劣种子、化肥、农药等“黑窝点”。要建立区域联查、跨区协查等案件办理机制,切实加强区域间案情通报和移送工作。对制假售假源头不在本辖区的,要及时上报案件信息,发送协查通报,由制假售假源头所在地农业部门严肃查处,确保从源头上消除危害。涉嫌犯罪的案件,要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杜绝“有案不送、以罚代刑”。要加大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同时,各地农业部门要按照《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办法>的通知》(农政发〔20xx〕3号)和《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有关工作的通知》(农办质〔20xx〕21号)及省农委印发《农业系统依法公开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工作方案》的要求,及时公开“双打”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按时报送案件信息公开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当前正值“三夏”生产关键时期,全市各级农业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的`牵头作用,明确监管责任,及时制定工作方案,确定工作重点,强化和落实监管措施,加强服务指导,确保“夏季百日行动”取得实效。要加强农业综合执法队伍建设,落实农资打假工作经费由财政保障制度,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改善执法条件和执法手段,提高办案能力。

  (二)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农资打假“夏季百日行动”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各地要进一步强化和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明确职责分工,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在农资打假工作中不履职、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市农委将适时开展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各地及时整改,并进行跟踪监督。

  (三)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各地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导向作用,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传播渠道,大力宣传农资打假工作措施、进展和成效,宣传诚信企业,曝光农资打假典型案例,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资打假工作的良好氛围。要组织力量深入到农村基层,通过举办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现场咨询活动和培训班、印发宣传资料、现场指导等形式,普及农资法律法规,传授识假辨假知识,引导农民群众科学、理性购买农资产品,提高农民群众质量安全意识、科学安全生产的水平和维权能力。开展农资从业人员培训和法律知识教育,提高农资生产经营者的诚信守法和质量责任意识。

  (四)及时报送相关材料。各地要认真总结“夏季百日行动”成效和经验,分析本地农资监管的新情况、新特点,探索农资监管工作的新思路。要加强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及时报告重要信息、重大案件和突发事件。各县(市、区)农委(农业局)于9月20日前将开展农资打假“夏季百日行动”总结报送市农委法规科。农资打假“夏季百日行动”情况统计表、农资打假“夏季百日行动”大要案统计表通过金农工程系统报送(第三季度统计表不再另行统计报送),“夏季百日行动”总结以电子版和书面形式报送。

【实施方案】相关文章:

(精选)实施方案10-21

[精选]实施方案10-25

实施方案(经典)10-25

【经典】实施方案10-24

实施方案【精选】11-02

实施方案[精选]10-30

实施方案【经典】11-11

(精选)实施方案11-08

[经典]实施方案08-10

实施方案(经典)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