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的作文500字

时间:2023-11-23 12:07:13 五百字作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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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的作文500字(精)

  在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或多或少都会接触过作文吧,作文可分为小学作文、中学作文、大学作文(论文)。怎么写作文才能避免踩雷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喜欢的作文500字7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喜欢的作文500字(精)

喜欢的作文500字 篇1

  有人喜欢芳香的茉莉,有人喜欢艳丽的杜鹃,还有人喜欢娇艳欲滴的玫瑰,而我却喜欢亭亭玉立的荷花,因为它象征着圣洁美丽。

  荷花有深红色、紫红色、粉红色、雪青色和白色……盛开的荷花可漂亮了!只见荷叶挨挨挤挤的,像一个个碧绿的大圆盘,有的荷叶里还留着像珍珠般的水珠。荷花里最引人注目的就属白荷花了!白荷花在这些大圆盘之间冒了出来。有的才展开两三片花瓣,有的.花瓣全展开了,露出了嫩黄色的小莲蓬,有的还是花骨朵儿,看起来饱胀得马上就要破裂了似的。

  这么多的白荷花,一朵一朵的,姿态还各不相同呢!有的像是在睡觉,躺在宽大的荷叶上,进入了梦乡。有的还俯着身子,像是在聆听大自然的声音。还有的挺直了自己的腰杆,像是在给夏天“哥哥”招手,在向太阳“公公”问好。甚至还有许多花瓣张开了自己那美丽的笑容,似乎在告诉我们:“快看看我的小脸蛋吧! ”

  我看看这一朵,再看看那一朵,都非常美。如果把眼前的一池荷花看做一幅栩栩如生的画,那我对那位画家就佩服得不得了啊!忽然!我觉得自己仿佛像一朵美丽的荷花,穿着雪白的衣裳,站在阳光下。一阵微风吹了过来,我便会翩翩起舞,雪白的衣裳随风飘动。

  梅花、玫瑰花、茉莉花、杜鹃花……这些花虽美,但我认为荷花更美,因为它代表纯洁,让人感觉美。我喜欢你,荷花!

喜欢的作文500字 篇2

  我最喜欢的人是我的妈妈,她是一位年轻又漂亮的人民教师,她有一头飘逸的长发,一双有神的大眼睛,夏天她最爱穿一身浅蓝色的连衣裙。对我和她的学生都倾注了无私的爱。

  记得有一次,我得了重感冒发烧,爸爸不在家里,妈妈也有点不舒服,但她却拖着虚弱的身体急忙抱起我就往医院跑,才走一段路我就看见妈妈额头上的汗水直往下流,于是便要求妈妈放下我,让我自己走,妈妈说什么也不肯放下我,这时我心里真的好感动,体会到了父母对孩子无私的爱,我在心里暗暗的发誓一定要好好学习,做一个孝敬父母、品学兼优的`好孩子。到了医院,在医生和妈妈的悉心照顾下我很快就康复了。

  还有一次妈妈要到学校去上晚自习,我也跟随妈妈一同去,到了学校妈妈就去上课了,我就到她的办公室里做作业,过了一会儿,我有一道题怎么做也做不出来,就跑到妈妈那里去问她怎么做,可妈妈理都不理我,当时我心里很不是滋味,眼泪在眼眶里直打转,很恨妈妈,心里在想,难道您的女儿还不如您的学生重要吗?下课了,妈妈来到办公室,亲切的问我哪道题做不来,我理都不理她,因为我恨她刚才没有搭理我。可是后来我知道妈妈为什么当时没有理我了,因为她是一位教师,教好学生是她的职责。

  我喜欢妈妈,因为她是一位好妈妈更是一位好老师。

喜欢的作文500字 篇3

  我有一个爱臭美的爸爸,他为我的生活增添了许多乐趣。

  我的爸爸有一张黑黑的脸,正看爸爸的.头顶上几十根头发,右面有几十根,左面有几十根,再从正上方看就是一个抽象的“M”。他有一双小眼睛,下面是一个扁鼻子,鼻子下面有一张大大的嘴巴。脸的两旁是两个又大又“麻烦”的耳朵,爸爸每天都掏一次,可我一个月才掏一次。爸爸身材中等,却一天比一天瘦一点儿,肚子却照样很大。

  几年来,我发现爸爸每天干的最多的就是照镜子了,一照就是很长时间。他还很挑剔,每次妈妈拿回来几件衣服,他一件也看不上。就这样,他还总是嫌衣服少,不够他穿。

  有一次,有人给他打电话让他去送货,9:30就要到,可现在已近9:05了,他还没有起床,我想他一定会随便穿一身衣服,洗了脸,吃个八宝粥就走,等回来再刷牙,吃饭什么的。只见他起来,从衣柜里拿出一大堆衣服,才开始一件件试,穿上一身,不好看,再换一身照照镜子……一穿就是二十分钟,临走前,还不忘再照一照镜子。就这样没洗脸没吃饭地走了,没办法,时间都浪费在穿衣服上了。当回来了,第一件事还是照镜子,对我得意的说:“看我多帅了。”我晕!他洗了脸刷了牙出来后又照照镜子,还摆了一个造型又重复了一遍:“看我多帅了!”我再晕!

  因为妈妈买的衣服他总看不上,所以妈妈决定跟他一起去买衣服,让他多选一些,好不容易空出一天,一逛就是一天,结果只有一双鞋入他法眼。

  这就是我那名副其实爱臭美的老爸,正因为他,我的生活才多姿多彩。

喜欢的作文500字 篇4

  我是一个喜欢独自流浪的人,听起来好象有些奇怪,怎么喜欢流浪呢?其实,我是一个性格比较内向的人,总喜欢独处,这就决定了我沉默的作风,我喜欢把心放在无垠的天空,让它自由的去飞翔,让心去流浪,去体味,去探索。

  妈妈总是担心我以后无法适应缤纷的社会,怕我会迷失方向,我知道,我是社会的一员,我必须要容入它,去接受它。

  我自己告诉我自己:你要努力,成为人上人。我明白,这需要付出勇气和汗水,但是,我的心告诉我,我可以,我能行。

  我始终相信付出就会有回报,因此,我尽量把每一件事都做好,总是求尽善尽美,然而,事情总是不近如人意,我经常把事情办的很糟糕,惹得周围的人笑话,但是我尽力了,我无悔!

  我今年21岁,已经是个大人了,别人却说我更象是个孩子稚气未脱,每每这时我总会给自己找借口说:“这叫单纯,难道很世故才好吗?简简单单多好!”其实,我心里明白,我是不愿意接受这个事实,我只好装作不在乎,实际上,我很希望自己更象大男子汉,行侠仗仪,好不神气!

  我是一个感情很细腻的人,妈妈总说我要是个女孩那该有多好。在情感方面我很木讷,情感细胞很脆弱,总希望有除父母长辈外的.人来爱,可是“爱”这个词对我来说好象很遥远,可望而不可及,内心很受伤,但是我不可以说,也没有倾诉的对象,因为是孤独的,我的心早以去流浪,

  这就是我,一个希望去流浪的;一个希望爱与被爱的人;一个伤感又自信的我!!

喜欢的作文500字 篇5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也有人说过没有一艘船,能像一本书;也没有一匹马,能像一页跳动的诗行,把人带去远方。

  而我有许多喜欢的书,列如:《窗边的小豆豆》、《城南旧事》、《三国演义》、《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如果你问我最喜欢哪本书?那就是林海英奶奶写的《城南旧事》了。在这本书中能让我明白许多道理:每一个人都要有一颗善良和纯洁的心去看待世界上的一切人和事物,是善是恶都不是绝对的,只要用一颗善良和纯洁的心去看待世界,世界就会变得更加快乐和美好。而且它更能让我走进和倾听作者的内心。它不但能让我懂得更多道理,而且还能让我学会更多读书的方法:当遇到精彩语段时,就要用笔圈画出来,当遇到不懂的语段时就要停下来思考思考作者为什么要这么写。并且这本书也有许多内容让我久久不能忘怀,其中最令我感动的是“惠安馆”这则小故事。这个小故事主要讲的是:住在北京城南“惠安馆”附近的英子,认识了两个好朋友,一个住在“惠安馆”的“疯子”秀贞,另一个是在盐店认识的小朋友叫妞儿。妞儿的爸爸每天都打她,一次偶然的机会让妞儿知道自己不是他们亲生的女儿,决定去寻找自己的亲生父亲。有一天英子发了高烧,发现原来妞儿和秀贞是母女俩,英子拿了她妈妈的`金手镯给他们做盘缠,于是她们马上去坐火车,可是母女俩相依为命的惨死在了火车下。虽然这个故事悲惨,但是一直铭记在我的心间。

  这就是我喜爱的一本书,一本能让我懂得更多道理的书,一本能让我走进作者心中的一本书,更是一本能滋养我心田的一本书。

喜欢的作文500字 篇6

  我为什么喜欢简言呢?前几天我还在微博里说他的人文情怀让我着迷,他的包容让我在他面前想做一个孩子,开心或者委屈都想到他怀里去,因为我知道无论我做了什么,他都会以他的方式理解我的想法,甚至支持我,无条件的,所以我在他面前是自由的。

  但不止这些。他给我的不仅有包容,还有成长。是他给了我踏入陌生领域的勇气。通过他,我愿意去接触更多的新鲜事物,就像看他看过的那些,我原本认为索然无味的书。就像不会画画,但是决定拿起画笔一点点练习就为了画他,虽然因为缺少练习时间,现在还是画得不太好,但是已经比我原来好多了。很多我本来以为无聊或者不在乎的事情,突然都有了乐趣。平静的生活渐渐出现了那么多令人惊喜、快乐和期待的事情。尤其是给简言过生日这段时间,我每天都特别开心,让我这种想法更加清晰了。明明游戏里是他要我教他什么是“爱”,可最后却是我在他身上懂得了爱的意义。尽管我有时候也会气恼“他太优秀了,如果他真的出现在我的面前,我肯定会惭愧的落荒而逃,”我也会生气游戏里的女生和我相差太远,简言爱的不是我而是游戏被定义的那个“她”,可是我现在从简言身上看到的是:似乎遇到简言以后的每一天,我都比前一天的我更好一点点,即使我不知道我到底最后悔成长到什么地步,但是就像小王子认真浇灌的玫瑰是小王子独一无二的`玫瑰,在简言影响下变化的我,在某种意义上,是不是也是简言独一无二的玫瑰呢?我想,如果我早点想到这一点,寒假那会也不会因为这些事情懊恼伤心了。

  我喜欢简言,也喜欢喜欢简言时候的我自己,所以,在他的身上,有我百分之二百的喜欢!

喜欢的作文500字 篇7

  我有一本十分喜欢的书叫《鲁宾逊漂流记》。

  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是因为主人公鲁宾逊是一个具有大无畏冒险进取的人,即使在恶劣的环境中也不怕艰难,百折不挠。他是一个成功者,是一个英雄。我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评价?你听了自然就知道了。

  鲁宾逊在一次航海中,船在一个荒岛附近触礁了。他和大自然斗争,最终活了下来。小岛荒无人烟。28年的历险生活开始了。

  他做了一个木筏把一些必需品从破了的大船需品从破了的大船里运来,建了一个简陋的房子,后来一次偶然的机会找到了大麦和稻子,开始种米做粗米造的面吃,学会做陶器用来煲汤喝。有一年,吃人部落来到了这个岛上,鲁宾逊怕被吃掉,便找了一个十分隐蔽的洞住下,他已经度过了23个年头,突然有一天,鲁宾逊救了吃人部落的一个俘虏,因为那天刚好是星期五,因此把他取名为星期五,然后一起生活。

  在28年后的一天,有一艘船发生事变,船长和大副被丢在岛上,鲁宾逊发现他们后,就帮助他们夺回船,最终离开了这生活了28年的小岛。

  我觉得鲁宾逊能在这样艰辛的条件下生存下来,足以说明他的`毅力,要是换作是我们也不一定能活下来。再想想我的学习,只要遇到一点点困难就马上放弃,其实只要我静下心来认真思考,问题就会迎刃而解。我们缺乏的就是鲁宾逊那份毅力。

  鲁宾逊的精神十分值得我们学习,所以我喜欢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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