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精)
在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保不齐会出现一些突发事件,为了尽可能减小事故造成的不良影响,时常需要预先编制应急预案。那么什么样的应急预案才是好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欢迎大家分享。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规范全省危险化学品(以下简称为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应急响应程序,科学、及时、有效地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预防和减少次生事故发生,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江苏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江苏省行政区域内下列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工作:
(1)江苏省行政区域内危化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等过程中发生的特别重大、重大(以下简称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2)超出设区市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或跨设区市行政区域的危化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等过程中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
发生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港口危险货物事故(含港口经营企业涉及储存、装卸危化品的事故)、危化品运输事故、石油天然气管道事故等的应急救援不适用本预案。
1.4 事故分级
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分为以下等级:
特别重大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重大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较大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一般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1.5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省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省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相关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应急处置以事发地党委和政府为主。省有关部门与地方党委、政府密切配合,发挥指导和协调作用。必要时由省人民政府直接组织指挥。
(4)科学决策,依法处置。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决策。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提高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
(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加强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应急准备工作。
1.6 预案体系
全省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包括本预案在内的涉及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的省级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地方应急预案、化工园区应急预案、危化品从业单位(储存、装卸危化品的港口经营企业除外,下同)应急预案、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及为应急预案提供支撑的工作手册和事件行动方案组成。
本预案应急工作手册是预案涉及的有关部门和单位对自身承担职责任务进一步分解细化的工作安排,是本部门和单位应对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的操作指南。
事件行动方案是参与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应对的救援队伍、专家队伍等按照应急预案、工作手册或上级指挥机构要求,为执行具体任务并结合实际情况而制定的工作安排。
1.7 风险分析
根据江苏省涉及的危化品类别、从业单位特点和分布情况,全省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风险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1)危化品属性风险。受危化品理化性质影响,如管理不善等原因可引发危化品火灾、爆炸、泄漏生产安全事故。
(2)危化品从业单位安全风险。危化品从业单位在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化品过程中的火灾、爆炸、中毒等风险,以及冶金煤气中毒、爆炸和油气输送管道火灾、爆炸风险。化工园(集中)区外危化品从业单位,基础设施配套不完善,增大安全风险隐患。
(3)化工园(集中)区危化品集聚风险。化工园(集中)区内危化品从业单位生产工艺复杂、储存量大、管道密集、人员集中、各类安全风险叠加,容易引起群发、链发风险,存在因一起事故引发“多米诺”效应的重大风险。
2 组织体系
江苏省危险化学品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结构图见附件1。
2.1 指挥机构及其主要职责
在省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省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省指挥部)负责统一组织领导、指挥协调全省重特大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的应对工作。总指挥与副总指挥由省人民政府指定。
成员:由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军区、武警江苏省总队、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应急厅、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广电局、省粮食和储备局、省总工会、省消防救援总队、省气象局、江苏海事局、连云港海事局、民航江苏安全监管局、江苏银保监局、省通信管理局、南京铁路办事处、省电力公司等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担任。
省指挥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领导、组织、协调全省重特大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掌握事态发展,负责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决定启动和终止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
(3)设立现场指挥部,指定现场总指挥,必要时协调驻苏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4)向国务院报告事故和救援情况,必要时请求协调支援。
2.2 成员单位及其应急处置职责
在省指挥部的统一组织下,有关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做好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工作。
(1)省委宣传部: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新闻发布、报道工作意见,组织指导新闻发布、报道工作,协调解决新闻报道中出现的问题,收集、跟踪境内外舆情,及时协调有关方面开展对外解疑释惑、澄清事实、批驳谣言的工作;负责现场记者的采访管理、服务工作。
(2)省委网信办:负责事故网络舆情的监测、引导和调控管控工作。
(3)省军区:根据地方政府需求,协调现役专业力量支援协助事故救援。
(4)武警江苏省总队: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指挥下参加事故应急处置和救援;协同公安机关担负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的安全警戒,维护社会秩序。
(5)省教育厅:协助做好各类学校实验室和校属企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6)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应急救援有关物资组织和保障。
(7)省公安厅:组织指导应急救援的治安保卫、道路交通管制,组织提供施救所需的救援器材和其他救援装备。
(8)省民政厅:负责事故遇难人员遗体处置工作。
(9)省财政厅:按照规定落实政府危化品安全生产投入,保障有关部门和单位危化品安全生产工作经费,为应对事故工作提供资金支持。
(10)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与事故有关的工伤保险政策落实。配合有关部门对事故救援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11)省自然资源厅:负责组织协调提供相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测绘地理信息。
(12)省生态环境厅:负责组织协调事故现场环境应急监测、预警和环境损害评估工作,组织制订环境应急处置方案,参与事故调查。
(13)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提供施救所需的施工机械、救援器材和其他特种设备。
(14)省交通运输厅:负责组织提供应急救援所需的水陆交通运输保障工作。
(15)省水利厅:负责事故抢险救援过程中水资源调配。
(16)省农业农村厅:协助做好农药生产企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17)省商务厅:协助做好加油站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保障事故处置过程中生活必要品的供应。
(18)省卫生健康委:负责事故应急医疗救援和卫生防疫工作,并为地方卫生医疗机构提供技术支持。
(19)省应急厅:组织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协调事故应急救援相关物资、装备的调配。
(20)省国资委:参与所监管企业的事故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置工作。
(21)省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协调与危化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等相关的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事故现场施救所需的技术支持和保障。负责提供抢救用药品和医疗器械的信息,监督抢救伤员所需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
(22)省广电局:负责指导省内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媒体加强事故应急救援新闻报道。
(23)省粮食和储备局:负责省级应急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24)省总工会:参加事故中职工伤亡的调查处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25)省消防救援总队:组织做好事故的火灾扑救和抢救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应急救援工作。实施危化品处置、火灾扑救、人员搜救、工程抢险、工程加固和事故现场清理等工作;控制危险源,防止次生、衍生事故发生;为事故调查收集有关资料。
(26)省气象局:负责天气监测、预报、预测,及时提供气象信息服务,开展因气象灾害引发的事故灾害调查、评估及气象分析等工作。
(27)江苏海事局:负责组织协调长江江苏段和国家划定搜寻救助海域的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水上搜救等工作。
(28)连云港海事局:负责国家划定搜寻救助海域的水上交通运输保障工作。
(29)民航江苏安全监管局:负责组织协调应急救援所需的空运和物资、器械的空投保障。
(30)江苏银保监局:督促有关保险机构对发生事故的参保单位及个人及时做好理赔工作。
(31)省通信管理局:指挥、协调基础电信运营企业、铁塔公司为事故应急救援做好公众通信网的应急通信保障组织工作。
(32)南京铁路办事处:负责提供应急救援所需的铁路运输保障。
(33)省电力公司:负责应急救援的电力保障工作。
各成员单位应当建立应急联动工作机制,明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保证联络通畅,并加强与其他应急机构的衔接配合。
2.3 现场指挥部及其主要职责
省指挥部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指定现场总指挥。现场指挥部的主要职责:负责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研判事故发展趋势以及可能造成的危害,组织制定并实施应急救援方案,设立应急救援工作组,决定采取控制、平息事态的应急处置措施。协调、指挥有关单位和人员参加现场应急救援。及时报告应急处置和救援进展情况,根据事故现场情况提出处置建议和支援请求。
现场指挥部可设立综合协调组、事故救援组、交通管制组、医疗卫生组、环境监测组、处置保障组、新闻发布组、专家组、善后处置组等应急救援工作组。根据事故现场实际,工作组设置可适当调整,各工作组负责人由现场总指挥指定。各应急救援工作组职责如下:
(1)综合协调组:省应急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事发地人民政府等部门和单位参加。
主要职责:承担现场指挥部的综合协调,指令接收转发,信息收集上报,调配应急力量和资源等工作;协调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救援工作;协调专业抢险救援队伍和专家的调集工作;承办现场指挥部各类会议,督促落实现场指挥部议定事项;审核把关信息发布;做好应急救援工作文件、影像资料的搜集、整理、保管和归档等工作。
(2)事故救援组:省消防救援总队、省军区、武警江苏省总队、事发地人民政府等部门和单位参加。
主要职责:实施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处置、火灾扑救、人员搜救、工程抢险、工程加固和事故现场清理等工作;控制危险源,防止次生、衍生事故发生;为事故调查收集有关资料。
(3)交通管制组: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事发地人民政府等部门和单位参加。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域有关人员的紧急疏散、撤离,事故现场进行保护和警戒,维持现场秩序等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实行交通管制和疏导,开辟应急通道,保障应急处置人员、车辆和物资装备的应急通行需要;组织协调尽快恢复被毁交通路线。
(4)医疗卫生组:省卫生健康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事发地人民政府等部门和单位参加。
主要职责:调度全省医疗队伍,设立临时医疗点,协调外部医疗机构,为事故受伤人员、救援人员提供医疗保障服务;做好现场救援区域的防疫消毒;向受伤人员和受灾群众提供心理卫生咨询和帮助。
(5)环境监测组: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气象局、江苏海事局、连云港海事局等部门和单位参加。
主要职责:对涉事区域进行环境监测工作,提出控制污染扩散的建议,防止发生环境污染次生灾害。
(6)处置保障组:事发地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应急厅、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广电局、省粮食和储备局、南京铁路办事处、省通信管理局、省电力公司等部门和单位参加。
主要职责:根据事故处置工作需求,及时提供物资、装备、食品、交通、供电、供水、供气和通信等方面的后勤服务和资源保障。
(7)新闻发布组: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应急厅、事发地人民政府等部门和单位参加。
主要职责:统筹协调媒体的现场管理,做好事件舆论引导工作,组织新闻发布工作;做好新闻应对发布和集体采访活动的组织工作;做好境内外媒体沟通协调和组织联络工作;向省指挥部和事故相关单位、辖区政府通报舆情进展,提出应对建议。
(8)专家组:省应急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消防救援总队、事发地人民政府等部门和单位参加。
主要职责:对事故的发展趋势、抢险救援方案等提出建议,为应急抢险救援行动的决策提供技术支持。
(9)善后处置组:事发地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省应急厅、省粮食和储备局、省总工会、江苏银保监局等部门和单位参加。
主要职责:做好受灾群众、遇难(失联)人员亲属信息登记、食宿接待和安抚疏导等善后工作;做好遇难者遗体处置等善后工作;做好遇难和受灾人员的经济补偿等善后工作;做好灾后恢复重建等工作。
2.4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职责
危化品从业单位应当加强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责任制,采取预防和预警措施,健全应急机制,编制应急预案,配备应急人员和物资,做好事故应对工作。事故发生时,其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立即采取先期处置,配合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善后和事故调查工作。
3 预防、监测与预警
3.1 预防
危化品从业单位应当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的特点和危害,进行风险辨识和评估,制定相应的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向本单位从业人员公布。
对化工园(集中)区内危化品从业单位存在因一起事故引发“多米诺”效应的重特大危化品生产安全风险,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化解存量风险,落实管控措施,强化化工园(集中)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重大危险源监控能力等建设,推进应急救援能力提升。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等地方人民政府派出机关,应当针对可能发生的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的特点和危害,进行风险辨识和评估,制定相应的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3.2 监测与预警
3.2.1 监测预警类型
(1)异常预警。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和危化品从业单位建立健全危化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实现危化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风险的动态监测和自动预警,监测预警数据实现实时传输、上下互联。发现监测数据异常时,预警信息同步传输至上级应急管理部门。
(2)事故预警。事发地启动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尚未达到上级预案启动条件时,上级人民政府、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或受委托部门、单位立即启动相应预警。
(3)联动预警。当危化品从业单位发生危化品生产安全预警信息时,及时上报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通报周边企业,启动联动预警行动。当危化品从业单位所在地发生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时,应急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根据突发事件牵头处置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督促企业做好预警及防范工作。
3.2.2 预警信息的发布
按照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事故预警级别从高到低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
发布一级、二级预警信息应当由本级政府主要负责人、突发事件专项应急指挥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本级政府受委托部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签发;发布三、四级预警信息应当由本级政府受委托部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签发。
预警信息内容包括:预警区域或场所、险情类别、预警类型、预警级别、预警期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灾情概要、有关预防预警措施,以及工作要求和发布机关等。
3.2.3 预警措施
宣布进入预警期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当根据预警级别,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防范和应对工作。
(1)加强对事故发生、发展情况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
(2)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人员对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预警信息进行分析评估;加强公众沟通,公布信息接收和咨询电话,向社会公告采取的有关措施、避免或减轻危害的建议和劝告等。
(3)针对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和活动;组织应急队伍和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的准备,视情预置有关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调集应急处置和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准备应急设施和避难场所,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以投入正常使用;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4)其他必要的防范性、保护性措施。
3.2.4 预警信息的调整和解除
预警信息实行动态管理。发布预警信息的部门和单位应当根据事态发展,按照有关规定适时调整预警级别、更新预警信息或者宣布解除警报、终止预警期,并解除采取的有关措施。
4 应急响应
江苏省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流程图见附件2。
4.1 信息报告
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事发地人民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后,应当立即核实有关情况,并按照分级管理的程序第一时间逐级上报至上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
信息初报或报警的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故类别、简要经过、影响范围和损害程度的初步估计、现场救援情况、事故已采取的措施等。
当情况发生变化时,需及时进行信息续报。信息续报的内容包括:人员伤亡、事故影响最新情况、事件重大变化情况、采取应对措施的效果、检测评估最新情况、下一步需采取的措施等。
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中伤亡、失踪、被困人员涉及港澳台侨、外籍人员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相关部门、涉外机构通报。
4.2 先期处置
发生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后,事发单位应当立即启动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应急救援措施,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告事故情况:
(1)组织抢救遇险人员,协助救助伤员,根据事故危害程度,组织现场人员撤离或者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及时通知可能受到事故影响的单位和人员;
(2)组织本单位应急救援队伍迅速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并采取其他必要措施防止危害扩大和次生、衍生灾害发生;
(3)维护事故现场秩序,保护事故现场和相关证据;根据需要请求邻近的应急救援队伍参加救援,并向参加救援的队伍提供相关技术资料、信息和处置方法;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急救援措施。
事发地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疏散受到威胁的人员,通知可能受到事故影响的单位和人员;组织应急救援队伍进行应急处置,采取有力措施控制事态发展或者灾情蔓延,研判事故发展趋势以及可能造成的伤害,并向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单位报告;隔离事故现场,划定警戒区域,实施交通管制,维护事故现场秩序;组织安抚遇险人员和遇险遇难人员亲属;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危害扩大和次生、衍生灾害发生,避免或者减少事故对环境造成的危害;依法调用和征用应急资源;及时发布有关事故情况和应急救援工作的信息。
4.3 启动响应
发生重特大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超出设区市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跨设区市行政区域的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由省指挥部依据本预案启动应急响应。
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启动应急响应后,省指挥部及相关部门应当服从统一指挥,全力做好救援工作。
4.4 处置措施
在省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现场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事发地人民政府统一指挥、各司其职、协同配合、科学处置,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
(1)制定方案。根据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类型,研判现场信息,制定应急处置方案。
(2)搜救、疏散人员。立即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害人员,组织开展人员搜救工作,疏散、撤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受危害区域内的其他人员。
(3)抢险救援。组织开展事故处置、工程抢险、道路交通设施抢修和事故现场清理等工作;迅速控制危险源,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危害扩大和次生、衍生灾害发生。
(4)现场管制。划定警戒区域,在警戒区域边界设置警示标志,将警戒区域内与事故应急处置无关的人员撤离至安全区。对通往事故现场的道路实行交通管制,严禁无关车辆进入;清理主要交通干道,保证道路畅通;合理设置出入口,控制、记录进入事故救援核心区的人员。
(5)医疗救护。组织开展现场紧急医疗救护,及时转移危重伤员。根据需要向上级卫生健康部门请求派出有关专家和专业医疗队伍进行指导和支援。
(6)环境监测。开展事故现场及周边可能受影响区域的环境监测,综合分析和评价监测数据,预测事故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采取控制污染扩散的措施,提出现场救援工作建议。
(7)洗消和现场清理。在危险区与安全区交界处设立洗消站,根据需要正确使用洗消药剂,迅速采取洗消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相关人员造成的危害,对受污染的工具和装备进行洗消;清除事故现场残留的有毒有害气体,统一收集处理泄漏液体、固体及洗消废水。
4.5 事故现场处置要点
4.5.1 危化品火灾爆炸事故现场处置要点
(1)现场侦查。在充分做好个人防护的基础上,对现场被困人员情况,着火部位、蔓延方向、火势范围、对毗邻威胁程度,生产装置、控制路线、建(构)筑物损坏程度,现场及周边污染情况等进行初步侦查。
(2)实施警戒。根据侦查结果研判火灾爆炸发生位置、危化品性质,及火势扩大或二次爆炸的可能性,综合考虑事故发生区域的周围环境及可能对周边的影响,确定警戒范围。将警戒范围划分为重危区、中危区、轻危区和安全区,并设立警戒标志,在安全区外视情况设立隔离带。对警戒区周边道路实施交通管制,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现场,警戒区内停电、停火,并立即有序疏散警戒区内无关人员至安全区域。
(3)制定救援方案。现场指挥部根据燃烧范围、燃烧物品、周围物品危险性及火势蔓延途径等影响因素,选取合适的灭火剂和灭火方式,制定救援方案。
(4)实施救援。在做好充分的救援准备及安全防护后,进入事故现场实施救援。搜救受伤及被困人员,采取正确的救助方式,将所有遇险人员移至上风或侧上风方向空气无污染地区,对救出的中毒窒息人员、高温液体烫伤人员、化学烧伤人员等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进行现场急救;将伤情较重者及时送往医疗急救机构进行救治。制止泄漏,切断泄漏源,如若不能有效堵漏时,可采取倒罐输转、放空点燃、惰性气体置换等方式进行泄漏处理。根据需要采取转移可燃物料、切断与装置及管线设施的连通,利用消防水炮或消防水栓对火罐、设备进行冷却。对周围受火灾威胁设施及时采取冷却、退料、泄压,采用沙袋或其他材料筑堤拦截飘散流淌的易燃液体或挖沟导流将物料导向安全地点,采用毛毡、沙袋等堵住下水井、阴井口等处等保护措施,防止火焰蔓延并对火场进行控制,当达到灭火条件时实施灭火作业。
(5)现场监测。实时监测事故现场气象扩散和易燃易爆气体浓度,监测泄漏物质和消防废水是否进入大气、附近水源、下水道等场所;明确泄漏危及周围环境的可能性,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并根据现场气体浓度及爆炸源的情况确定是否有二次爆炸的危险,确定应采取的处置措施。
(6)火灾扑救过程中,现场指挥部应根据危险区的`危害因素和火灾发展趋势进行动态评估,及时提出灭火指导意见,调整救援方案,并将现场救援情况及时报省指挥部。
4.5.2 危化品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泄漏事故现场处置要点
(1)现场侦查。在充分做好个人防护的基础上,对现场被困人员情况,容器储量、泄漏量、泄漏部位、形式,设施、建(构)筑物险情及可能引发爆炸燃烧的各种危险源,现场及周边污染情况等进行初步侦查。
(2)实施警戒。根据侦查结果研判泄漏的危化品种类及性质、泄漏源的位置及气象情况,确定警戒范围,将警戒范围划分为重危区、中危区、轻危区和安全区,并设立警戒标志,在安全区外视情况设立隔离带。对警戒区周边道路实施交通管制,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现场,警戒区内停电、停火,消除可能引发火灾和爆炸的火源,并立即有序疏散警戒区内无关人员至安全区域。
(3)制定救援方案。现场指挥部根据泄漏源的周围环境(环境功能区、人口密度等),周围区域重大危险源的分布,以及预测的事故现场泄漏扩散趋势等情况,确定主要的控制措施(如筑堤导流、堵漏、倒罐转移等),制定救援方案。
(4)实施救援。根据救援方案,在充分做好救援准备及个人防护的基础上,进入事故现场。搜救受伤及被困人员,采取正确的救助方式,将所有遇险人员移至上风或侧上风方向空气无污染地区,对救出的中毒窒息人员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进行现场急救;将伤情较重者及时送医疗急救部门救治。根据现场泄漏情况,采取关断料、开阀导流、排料泄压、火炬放空、倒罐转移、应急堵漏、冷却防爆、注水排险、喷雾稀释、引火点燃等措施控制泄漏源,防止泄漏物进入下水道、地下室或受限空间。稀释泄漏物浓度,拦截、导流和蓄积泄漏物,防止泄漏物向重要目标或环境敏感区扩散。对于贮罐区发生液体泄漏时,要及时关闭雨水阀,防止物料外流。
(5)泄漏物清理。当存在大量残液时,用防爆泵抽吸或使用无火花器具收集,集中处理;少量残液用稀释、吸附、固化、中和等方法处理。
(6)现场监测。加强对现场水质、大气、土壤、气象信息的监测,并采取措施防止泄漏物质进入大气、附近水源、下水道造成二次污染。
(7)现场指挥部应根据危险区的危害因素和泄漏物质浓度扩散趋势进行动态评估,及时提出指导意见,调整救援方案,并将现场救援情况及时报省指挥部。
其他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处置,综合参照上述现场处置要点,及时、科学、有效开展现场处置工作。
4.6 信息发布
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全面、客观。发生重特大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设区市人民政府在省委宣传部的指导和事发地党委宣传部门协调组织下,第一时间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发布权威简要信息、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故处置情况做好后续信息发布工作。
4.7 应急结束
相关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消除后,应急处置工作完成,省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组织应急队伍和工作人员有序撤离。同时采取或者继续实施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通知相关方面解除应急措施,逐步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5 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置
在省指挥部的领导下,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由省相关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事发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配合。
善后处置主要包括人员安置、补偿,保险理赔,征用物资补偿,污染消除等事项。事发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尽快消除事故影响,依据相关法律政策做好遇难者及其家属的善后处理及受伤人员的医疗救助等;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人员及受影响群众,对应急救援中伤亡的人员及时给予救治和抚恤,做好事故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工作;督促辖区内保险公司积极做好理赔服务工作;及时归还调用和征用的财产,财产被毁损、灭失、消耗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偿;做好现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疫病防治,事后恢复等工作。
5.2 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应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规和有关规定进行。
5.3 总结评估
重特大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处置工作结束后,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对应急救援工作进行评估,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建议。
6 应急保障措施
6.1 应急队伍保障
全省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队伍由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专业救援队伍和社会救援力量等组成。
危化品从业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及时将本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情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需掌握区域内应急救援队伍资源信息情况,并督促检查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准备情况。
6.2 资金保障
应急救援队伍根据救援命令参加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所耗费用,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单位无力承担的,由有关人民政府协调解决。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费用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专款专用。
6.3 装备物资保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根据本地区不同行业、区域的危化品事故种类、风险和特点,结合应急队伍能力建设,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设施、设备及物资等,做好维护和管理,并及时更新和补充;保障转移人员和救援人员所需的食物、饮品供应,提供临时居住场所及其他生活必需品。超出事发地人民政府处置能力时,报请省有关部门提供支援。
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危化品从业单位根据实际需求,配备必要的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器材,建立维护、保养和调用等制度。
6.4 医疗卫生保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急救医疗服务网络建设,掌握本行政区域内医疗卫生资源信息,针对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可能造成的健康危害,组建医疗专家队伍和应急医疗救援队伍,提高医疗卫生机构对伤员的救治能力。
6.5 交通运输保障
公安、交通运输、海事、铁路、民航等部门加强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交通运输保障能力建设,建立健全交通运输应急联动机制和应急通行机制,确保紧急情况下的综合运输能力和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依托解放军、武警部队、海上搜救、民航等水陆空资源,健全水陆空紧急运输服务队伍体系。
6.6 通信与信息保障
通信管理、广电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督促相关企业建立健全应急通信、应急广播体系,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于公用通信网的应急通信系统。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通信主管部门组织协调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铁塔公司做好公用通信网应急通信保障工作。危化品从业单位应当在其作业场所设置通信、报警装置,并保证处于适用状态。
6.7 技术支持保障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应急信息数据库,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有关机构等开展研究用于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预防、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为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
6.8 宣传、培训和演练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加强危化品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事故预防自救、互救常识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全民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等人民政府派出机关,应当至少每2年组织1次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
危化品从业单位应当至少每半年组织1次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演练,并将演练情况报送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按照其要求执行。
7 附则
7.1 预案管理
省应急厅负责本预案编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7.2 奖励与责任追究
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失职、渎职的有关人员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3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2
为了确保征费秩序的正常运转,交费车辆能快速通过收费道口,为司乘人员提供安全、快速、便捷的服务,我站特制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站上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站长牵头,各班长、行政人员参与,要求小组成员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落实行政人员值班负责制,行政人员配合当班班长处理各种突发事件。
二、应急方案内容:
(1)、停电时应急措施
由站上电工对发电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证油、气、水的正常,确保停电时能在五分钟之内发电。对用电设备每月不少于2次检查,保证供电安全。
(2)、收费系统故障应急措施
由站上设备维护员与监控所进行协调,备足相关易损件,如键盘、打印机色带、读卡器等。确保由于设备故障引起的收费混乱。各班上岗前必须备足定额票、通行券、字钉、日戳等。作为收费系统发生故障时的`应急收费手段。
(3)、其他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
由于车辆故障导致收费车辆抛锚在收费通道中时,各班班长应立即开启备用车道,同时敦促故障车辆驾驶员尽快修复车辆。行政值班人员应立即赶赴现场处理,疏导交通,保证车辆安全快速通过。
三、处罚措施
由于当班人员处置突发事件不力造成严重堵车(5辆车以上)或其它安全事故,以及其它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行为,追究当班行政值班人员和该班班长责任,给予当事人行政处罚、经济处罚。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3
突发事件的报告及应急处理程序
1.一旦遇到突发事件,当事人立即报告园长,同时报告主管单位领导。
2.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成员迅速赶到现场,本着“先救治、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保卫好幼儿园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件现场保护工作。
3.外来因素造成的突发事件,及时向公安、交警、卫生、消防等相关部门报案请求援助。
4.紧急疏散幼儿和工作人员到安全地带,确保幼儿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
5.在等待救援的同时,严格控制闲杂人员和家长进入事件现场,避免出现混乱状态。
6.要在第一时间内向当地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不得延报。对缓报、瞒报、延误有效抢救时间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予严肃处分。
幼儿园意外骨折处理预案
幼儿在户外(体育)活动过程中,不可避免会出现一些意外骨折的情况。为保证幼儿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和伤势处理,减轻伤情,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处理原则:
事故发生后,要树立“救人救急第一”的思想,及时有效地做好应急处理工作,将事故带来的损失和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
二、紧急处理措施:
1.当班教师首先通知保健医生,对受伤幼儿做好简单的消毒、止痛处理。
2.同时报告园长,对事故发生的详细情况做到如实汇报,充分掌握第一手材料。
3.严重者园长应立即组织人员、车辆将幼儿送往医院,同时以最快的速度通知家长,请家长尽快赶到医院,共同参与救治过程。
三、善后工作:
1.教师要及时家访,了解幼儿的病情及家长的想法,稳定幼儿及家长的情绪。
2.一般骨折需要休息的时间很长,作为教师要通过不同的形式经常与家长和孩子取得沟通,表达关心。
3.园方和家长填写有关事故纪录表格,以备查档。
幼儿园意外脱臼处理预案
幼儿在户外(体育)活动过程中,不可避免会出现一些意外脱臼的情况。为保证幼儿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和伤势处理,减轻伤情,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处理原则:
事故发生后,要树立“救人救急第一”的思想,及时有效地做好应急处理工作,将事故带来的损失和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
二、紧急处理措施:
1.当班教师首先通知保健医生,对受伤幼儿做好简单的处理。
2.同时报告园长,对事故发生的详细情况做到如实汇报,充分掌握第一手材料。
3.严重者保健医生和老师迅速并妥善地将幼儿送往附近正规医院进行救治。同时通知家长,让家长知道实情,已取得家长的配合。
4.根据医生的建议,确定留院观察还是回家休息。
三、善后工作:
1.教师要及时家访,了解幼儿的病情及家长的想法,稳定幼儿及家长的情绪。
2.一般脱臼有习惯性的,作为教师在带幼儿户外活动时,要特别注意个别幼儿的特殊情况,避免类似事情的发生。
3.园方和家长填写有关事故纪录表格,以备查档。
幼儿园意外挫伤、扭伤、皮外伤的处理预案
幼儿在户外(体育)活动过程中,不可避免会出现一些意外小外伤的情况。比如:挫伤、扭伤、皮外伤等。为保证幼儿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和伤势处理,减轻伤情,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处理原则:
事故发生后,要树立“救人救急第一”的思想,及时有效地做好应急处理工作,将事故带来的损失和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
二、紧急处理措施:
1.当班教师首先通知保健大夫,对受伤幼儿做好简单的消毒、止血、止肿、止痛处理。
2.同时由另外一位教师报告园长,对事故发生的详细情况做到如实汇报,充分掌握第一手材料。
3.根据受伤的严重程度,确定要不要通知家长。属于轻微的擦伤、皮外伤,经过保健医生处理后,无大碍,可以不通知家长。留在班上给予特别关照,下午详细向家长反馈情况。
4.严重者保健大夫和老师迅速将幼儿送往附近正规医院进行救治。同时通知家长,让家长知道实情,以取得家长的配合。
5.根据医生的建议,确定留院观察还是回家休息。
三、善后工作:
1.教师要及时家访,了解幼儿的病情及家长的`想法,稳定幼儿及家长的情绪。
2.园方和家长填写有关事故纪录表格,以备查档。
幼儿园幼儿意外烫伤的应急预案
1.及时治疗;当幼儿发生烫伤事故后,作为我们老师不应惊惶失措,不应先考虑责任问题,而应该先对烫伤处进行降温处理,在照顾好幼儿的前提下,马上报告园领导及保健医生,保健医生应立即查看伤情,并视具体情况采取措施及时救治,如果伤情较为严重,应立即组织人员、车辆将幼儿送往医院,同时以最快的速度通知家长,请家长尽快赶到医院,共同参与救治过程。
在救治过程中,如果家长未及时赶到,应遵照医生的建议,为幼儿做一些相关的检查治疗,家长赶到后,如实地将检查结果、病例和治疗过程情况交代给家长。检查病历应保留在幼儿园存档。
2.及时沟通;事故发生后,应尽快从自责、懊丧的情绪中走出来,在事故发生的当时或当天,以诚恳的态度与家长进行沟通。在说明事情发生的过程时,不能强词夺理、隐瞒事实,教师的态度越诚恳就越容易赢得家长的理解。如果遇到家长(特别是祖辈的家长)态度不冷静,有过激行为或确实难以沟通时,应多换位思考,体谅家长的心理感受,及时反思、调整与家长的沟通策略。
3.及时家访;事故发生的当天,家园都忙于关注孩子的伤情和救治,我们不便与家长详细沟通,因此,当班老师、班主任、园长应该进行一次及时的家访。进一步了解、关心幼儿的伤情,并在家长情绪比较冷静的情况下,再一次详细说明事情的全过程。通过交流沟通,增进家园间的理解,达成此事的共识。
幼儿园午睡幼儿发烧、抽风应急预案
幼儿体温调节功能尚不成熟,在过分保暖、患感染性疾病或在炎热的夏天喂水不足时,均可引起发烧,发烧过高还可引起抽风。当值班教师要半小时巡视一次,对吃药幼儿要注意病情变化,有无新的症状出现。发现幼儿发烧时,应根据病儿情况立即给予应急处理:
1.立即给病儿测量体温,观察其病情。
2.病儿体温在38度以下时,要注意体温情况,每小时测一次体温。一般不需特殊处理,多喝水即可。
3.病儿体温在38-39度之间时,带班教师要电话通知保健医生,保健大夫根据病儿情况决定是否通知家长。带班教师用凉水浸透毛巾敷于病儿额头,反复替换降温;或将热水袋装满凉水,枕于病儿头下降温;或将病儿被子打开,通过皮肤散热降温。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4
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及时处理在学校食堂工作中出现的各类突发性事件,建立完善有效的应急体系,最大限度的降低突发事件所造成的损失,特制定学校食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突发事件的界定
学校食堂突发事件是指在学校食堂正常工作状态下突然发生的火灾、食物中毒、传染病以及其它事件。
二、处理学校食堂突发事件的指导思想
充分认识加强食堂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切实做好学校食堂安全预防工作,避免师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传染病及其它突发事件的发生,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学校食堂处理突发事件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职责:
1、制定处理学校食堂突发事件的相关措施,定期检查、了解学校食堂安全防范工作的运行情况,及时排查安全隐患。
2、如遇突发事件,应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采取果断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
3、负责突发事件处理的具体协调、组织和实施工作,确保各项行动顺利进行。
4、保证通讯畅通、做到报警及时、迅速,准确传递各种信息。
四、突发事件的预防
1、确保突发事件预防工作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统一指导、层层落实、分区分块、责任明确”的目标。
2、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学校食堂各项安全工作制度。组织突发事件预防教育学习(如:防火知识培训、食品安全检查培训、常见传染病知识培训等)活动,培养应急处理能力,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3、对食堂内的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排查,专项汇报,及时解决,并做好相关记录。真正做到有领导、有组织、有落实、有排查、有反馈。
五、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理程序
(一)火灾
1、当接到火灾信息后,分管领导应迅速赶赴现场,察看火情,同时向学校食堂处理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报告。
2、分管领导应迅速组织人员进行灭火,疏散学校及其他人员,指导灭火人员选择适当的灭火工具进行灭火。如果火势难以控制,应及时拨打火警“119”报警。
3、尽快切断临近电源。
4、学校食堂处理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接到火灾报告后,应尽快赶赴现场,组织灭火工作,并积极联系其他相关部门,将火灾损失降到最低。
5、火势扑灭后,组织人员查明事故原因,做好事后处理工作。
(二)食物中毒
1、防止食物中毒的措施
A、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饮食服务中心卫生工作条例》等有关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工作实际,汲取发生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病的教训,加强安全防范工作。
B、广泛开展预防食物中毒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宣传画、安全教育等各种形式,宣传普及有关卫生知识,把食品卫生教育纳入学校健康教育当中。
C、食品索证、用餐留样,餐具及时消毒,确保食堂食品卫生安全。
2、发生食物中毒的处理程序
A、通报
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分管领导应立即向学校食堂处理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报告,并联系校医院做好抢救准备,情况严重时拨打“120”急救电话。
B、处理安排
分管领导:在学校门口等待医护人员的到来,说明中毒的基本过程。
领导小组成员:召集、带领医生到指定地点紧急救护;就近安排和集中中毒人员,做好安置工作。负责保护现场,组织事故调查,处理临时紧急任务。
3、原因调查
①保护现场,对可能造成食物中毒的可疑食物取样,封存留样;
②将留样食物和现场提取到的'食物样品送卫生防疫部门进行技术鉴定;
③分析原因,根据现场调查和技术鉴定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确定事故原因,吸取教训。
4、情况汇报
根据事故处理情况,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中毒原因及处理情况上报学校,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三)传染病
1、加强对食堂工作人员传染病知识培训(常见传染病的病状、传染途径或方式、预防传染病的常用方法等)。
2、对食堂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进行定期检查。
3、做好传染病预防的宣传工作,关注社会媒体对传染病的社会公告及防治信息。
(四)其它突发事件
其它突发事件是指学校食堂发生的水、电故障及其它建筑事故。此类事件发生时,分管领导应及时查明原因,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抢修,对无法解决的问题,应及时与相关单位联系,尽快处理。重大事故要上报学校食堂处理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协调处理。
六、本预案自发文之日起实行。
A、外来人员进出学校登记制度
B、为了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做好校园安全防范工作,特制订学校登记制度:
1、认真做好来访人员登记工作,并填写会客单。来访本校教职员工请与被访用内线电话联系,确认后方可进校。
2、上级部门或有关单位来校检查、联系工作,当天值班教师应认真验看其工作证(介绍信),做好登记,并与带班领导联系。
3、严格把守校门,拒绝一切外来推销人员进入校内。
4、教师不得带外来人员进校,会客一般安排在校门口。
5、学生在校期间不得随意自由进出校门,如遇特殊情况,应凭班主任开具的出门证经带班领导批准方可外出。
6、重大节假日,外来人员未经带班领导允许,不得进入校园。
7、被允许进校车辆必须按指定位置停放。
8 、携带公物出校必须主动出示有关部门的证明,值班人员做好记录后,方能离校。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5
一、应急预案:
1.发生学生夜宿不归:首先向本室人员了解情况,接着打电话给班主任,再作好记录。
2.学生打架:若是个别学生打架,首先立即劝阻、制止,平息后要求室长等监视,然后在半小时内再进行一次检查,作好记录,第二天通报给班主任;若发生学生打群架,首先是劝阻、制止,同时派人叫保卫科人员,稍平息,打电话给班主任,请班主任处理,作好记录,第二天向高级宿舍管理员汇报(若事态严重,当即向宿舍高级管理员、政教处分管主任汇报),由高级管理员汇报分管校长。
3.学生生病、受伤与医务室医生取得联系,由医务室人员处理;若医务室无人,则由一名宿舍管理员陪同去医院(只能是县医院或仁慈医院),另一名宿舍管理员与班主任联系,班主任立即到医院,班主任到后,宿舍管理员返回;若学生有重急性病或受重伤,则先打电话给120,再立即打电话给班主任,班主任要立即赶往学校,在班主任未赶到前,由宿舍管理员陪同去医院,班主任先到,则由班主任陪同去医院,班主任根据医生意见,决定是否打电话给其监护人。
4.发生火灾发生火灾,视火情大小按以下程序处理:
若火情较小,则一名宿管员先安排本楼道学生撤离,同时要求两名学生干部通知保卫科,另一名宿管员用水或消防器材灭火。
若火情较大,则一名宿管员迅速用喊话器把整个宿舍楼学生叫醒并迅速转移,一名宿管员通知保卫科和向学校分管校长汇报后,迅速按上水龙灭火。
二、宿舍应急工作组织机构
总指挥:xxx
副总指挥:xxx(高中)xxx(初中)成员:各年级主任、分管宿舍工作的副主任,xxx(保卫科),xxx(高中),xxx(初中),xxx(除本部女生宿舍楼以外的各宿舍区),xxx(校本部女生宿舍楼)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6
为了切实加强学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避免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高效、有序地组织事故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学校秩序,明确安全事故处理的责任,确保学生人身安全不受伤害,特制订本预案。
一、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按照党政同责原则,校长、书记担任领导小组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学生工作处。
主任:学生工作处主任
成员:办公室主任、继续教育处主任、教务处主任、学生工作处副主任及年级组长、安全管理办公室主任
如果学生在外出时发生事故,带队老师应在第一时间内设法报告领导小组,并通知相关人员赶赴现场,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全体成员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的开展救援处理工作。
二、外出要求
1.全体领导和教职工均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对每个学生的安全负责。对学生加强安全教育,抓好安全管理,确保外出活动万无一失。
2.实行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申报审批制度,全校性的'活动,要上报,班级或年级组组织的活动要向学校申报,由学校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进行,并做好活动的组织和抓好师生的安全。
3.出发前要集中做好师生的安全教育及宣布活动安排。清点人数上报活动组织部门。
4.租用社会车辆必须要有正规的营运执照和相关手续。
6.组织师生有秩序地上车,教育乘车人员做好途中安全防护措施。
7.到达目的地后活动听从指挥,个人不得随意活动。
8.活动结束要在规定的地点按时集合,清点人数并上报,有秩序上车,活动负责人要求跟车回校。
三、突发事故处置流程
1.原则:突发安全事故发生后应先抢险救急,及时汇报,按照依法办案、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开展事故调查处理。
2.接到发生事故报告后,有关职能部门要立即赶赴现场,以最快的速度积极开展工作,控制事故的蔓延和扩大,组织救援、保护事故现场、开展事故调查取证,向领导小组报告事故情况;如属重大安全事故,则视事故情况,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妥善处理。
3.确认事故现场,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态扩大而采取紧急措施和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做出标志,协助职能部门拍摄或绘制现场图并写出书面记录。
4.及时疏散人员,组织人员及时做好师生的护送工作。
5.如有伤亡事故,按《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处理。
6.学校可依事故调查的需要,邀请相关部门专家参加调查分析,组建专家调查组,调查组任务是协助学校查明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者和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制定防范措施写出事故报告。调查组可独立写出调查报告,报教育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
五、应急处理预案
㈠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完成以下工作:
1.立即报告学校主要领导,并迅速上报教育主管部门。
2.领导小组根据事故或险情情况,立即组织或指令职能部门组织调集应急抢救人员、车辆、机械设备。组织抢救力量,迅速赶赴现场。立即通知公安、医疗等部门到位。
㈡应急处理措施:
1.抢救方案根据现场实际发生事故情况,最大可能迅速调集必需的机械设备及人员、车辆,迅速投入开展抢救及突击抢救行动,调查现场情况,如有人员失踪,立即判明方位,紧急安排有关技术专家根据事故特点、事故类别,制定抢救方案,同时安排同乘学生的疏散和护送问题,必要时请求消防部门协助抢险,请公安配合,疏散人群,维持现场秩序。
2.伤员抢救立即与急救中心(112)或就近医院联系,请求出动急救车辆并做好急救准备,确保伤员得到及时医治。
3.事故现场取证救助行动中,安排专人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工作,以利于事故处理,防止证据遗失。
4.自我保护,在救助行动中,抢救机械设备和救助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配齐安全设施和防护工具,加强自我保护,确保抢救行动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7
一、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黄冈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黄冈市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编制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公司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1、因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
2、各类危险化学品泄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事故灾难。
3、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职业危害和动物疫情等公共卫生事件。
4、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引起的人员伤亡、大量邮件或快件积压、丢失或损毁、财产损失、信息系统瘫痪、企业生产经营中断和寄递服务阻塞。
5、因邮政业业务旺季、代收货款、不正当竞争、经营权纠纷、企业兼并重组、破产倒闭等行业安全风险,以及邮政业安全生产事故、设施和设备故障、交通运输事故引起的人员伤亡,大量邮件或快件积压,财产损失,企业生产经营中断和寄递服务阻塞。
三、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
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4、依法规范,加强管理。
四、工作小组设置 成立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如下:
(一)每日安排值班人员,检查公司安全情况: 1、 检查消防设施,记录情况;
2、检查电源电路,重点监督电动车充电用线路及插线板等,是否有老旧或短路现象;
3、检查场地门窗等,特别是大风大雨天气,注意关窗关门关水关灯;
4、每天监督监控设备,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维修。 5、检查分拣流水生产线,检查流水线上注意安全的标记是否清晰。(此条根据各公司实际而定)
6、检查派送车辆和网路车辆,是否存在安全隐患;驾驶人员是否存在疲劳驾驶和带病驾驶等情况。
7、每天晚上清理场地,检查卫生情况。发生能自己解决的问题自己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及时汇报上级。
(二)遇到不可抗力紧急情况,如:地震、泥石流、龙卷风、冰雹、强对流天气等,无法派送或者派送会有危险,需要暂停派送服务,以人员安全为重,其次注意保护客户快件不受损坏。
(三)寄递过程中遇到污染件,例如有危险化学物品件泄露,要第一时间上报市邮政管理局,在相关部门指导下科学处置,避免污染环境、造成伤害。
(四)遇到行业旺季,爆仓等情况,要按到件时间,分类摆放,合理加班,及时派送,并做好客户解释工作。
(五)运载快件车辆如果出现事故,及时统计受损快件价值,同时向保险企业递交理赔材料。
五、认真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按照预防和应急并重的要求,建立风险管理长效机制,落实应急保障措施。对本企业内容易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调查、登记、风险评估,加强动态管理,落实安全防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公司员工突发事件预防应对的教育培训,定期开展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强化从业人员的突发事件预防意识,提升从业人员预防与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六、加强对可能存在的风险预测
突发事件预测分析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突发事件可能涉及的因素,如发生的时间、地点,对寄递渠道的影响范围,以及可能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等;事件的危害程度;事件可能达到的等级,以及需要采取的应对措施。通过预测,若发生一般、较大突发事件的概率较高,应及早采取预防和应对措施;若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概率较高,要在积极采取预防和应对措施的同时,及时报告邮管局应急办,寻求帮助指导。 及时按照邮政管理部门规定的项目收集、统计、分析运营信息,并按时向本市邮政管理部门报送。对可能演变为各类突发事件的信息,要第一时间报告市邮政管理局。
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按规定将相关信息通报市邮政管理局、其他相关政府部门、重要用户及公民,并根据应急工作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响应,及时、有效地进行先期处置,尽力控制事态进一步恶化。同时积极配合完成市邮政业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紧急情况发生后处置程序
1、迅速赶往事发现场并同时报告市邮政管理局应急办。 2、组织指挥抢救伤员,做好群众的.疏散和安置工作,稳定群众情绪,保护群众人身安全。
3、采取必要措施,妥善保护和处置邮件、快件。 4、在市邮管局的组织和指挥参与现场救援,迅速控制和切断突发事件源头,防止损失扩大和次生灾害的发生,努力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5、及时掌握并随时向市邮管局应急办报告重要情况,请示物资增援、人员救助等应急处置的紧急事项。
6、需要公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交通、医疗卫生机构等有关部门处理或协助处理的,应尽快联系相关部门,并为其工作提供便利。
7、做好工作记录,保存与突发事件有关的原始资料和凭证,并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
8、做好调查和善后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9、完成市邮管局应急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要确保与市邮管局应急办、市政府应急办等相关部门的应急通信联络畅通。通信联络方式包括固定电话、移动电话、传真等。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对突发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组织开展恢复重建,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及时就受损邮件或快件向用户理赔。
八、加强协作,做好应急物资储备。
公司要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库,并加强对应急物资、设备的管理、维护、保养、补充和更新,以备随时调用。同时要与本市快递同行积极沟通,签订互助合约,一方有难,八方支援。
九、加强教育培训,提升员工安全意识。
公司应该加强应急工作宣传、培训和应急预案的演练工作,增强公司员工的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企业的自防和自救能力。配合邮管局的宣传教育,加强应急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加强邮政业突发事件预防与处置知识的普及,开展邮政业突发事件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应急处置基本知识和技能的宣传教育活动,公布行业安全信息及突发事件信息举报电话,依靠广大从业人员有效预防突发事件发生和减轻因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积极参加邮管局安全培训,公司应将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知识列为从业人员的培训内容,加强安全管理培训,强化防范意识。积极组织突发事件应对技能培训,提高从业人员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积极参加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演练,加强跨部门之间的实战演练,提升实战能力。
20xx年 XX月 XX日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8
一、成立防火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各部门职责
(1)成立由园长、后勤分管副园长、保健人员、各班级年级组长组成的防火领导小组;
(2)后勤人员组成灭火行动组,积极协助专业灭火人员的'工作;
(3)各班教师、保育员负责疏散引导幼儿;
(4)保健教师协助医疗人员负责救护工作。
二、日常工作要求:
(1)防火领导小组要定期检查、不断完善防火设施,紧急通道标志明显,每班有紧急疏散方案。
(2)幼儿在园活动时,活动室前后门、走廊门必须处于打开状态,各通道必须保持畅通;
(3)食堂操作间、加工间保持通风。排油烟机要定期清洗,不留油垢;
(4)要加强对幼儿和工作人员防火安全知识的教育与培训,全园教职工做到会使用灭火器。结合教育内容进行防火演习,使其掌握紧急情况下的逃生技能。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9
为加强麻墩春节晚会的应急管理,保证整个晚会安全有序和取得圆满成功,及时妥善的处理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根据晚会实际情况,特制定应急预案。
一、活动基本情况
1、活动名称:20xx年麻墩春节晚会
2、活动时间:20xx年1月23日晚上6:00—11:40
3、活动地点:麻墩小学
4、参加对象:乡机关干部及麻墩村人民群众
二、总则
(一)、安全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二)、为预防因突发事件发生,引起拥挤、混乱,导致人员被挤伤、窒息或踩踏致死的挤踏事件发生;防止由于某种轻度突发事件,导致晚会难以进行,根据相关职责建立并落实安全责任制度,确定安全责任人,明确安全措施、岗位职责;
(三)、加强对晚会安全工作的指导,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对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职责,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四)、建立并落实安全责任制度,确定安全责任人,明确安全措施、岗位职责;
(五)、配备与晚会安全工作需要相适应的保卫人员,组织实施现场安全工作,开展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消除;
(六)、对参加晚会的人员进行安全宣传和教育,及时劝阻和制止妨碍开幕晚会秩序的行为,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应及时妥当地加以处置。
三、成立文艺晚会活动安全应急预案组织机构:
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
指挥长:郑尚奇
副指挥长:
职责:总体协调、安排、组织各项安全应急工作,迅速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指挥部下设四个工作组,具体组成人员及职责如下:
(一)、安全保卫应急组
组长:官金军
副组长:
成员:
主要应急任务:
1、负责提前到场,配合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工作;
2、负责晚会现场、舞台四周、演员休息室、嘉宾席的安全防控;
3、负责提前清场,严禁无关人员演出前滞留演出现场;
4、负责门禁、现场查验,防止有与晚会不相干的人员等外来人员进场;
5、保证现场良好的演出秩序,严防寻衅滋事情况发生;
6、如遇突发事件,积极配合其他工作小组开展工作。
(二)、医疗救护应急组
组长:李青青
副组长:廖小兵
成员:张婷夏孟云及卫生院职工、相关村干部
主要应急任务:
1、负责晚会现场一般医疗药品、器材、器具的配备;
2、现场安排指定人员、担架,进行医疗救护备用;
3、如遇突发事故,应及时救助,必要时送医务室治疗或拨打120。
(三)、消防安全应急组
组长:周天贵
成员:
主要应急任务:
1、负责文艺晚会开始前的消防安全培训及预演练;
2、负责晚会现场及周边场地消防器材的提前布置;
3、演出舞台、演员更衣室的消防安全,及废弃物的及时合理处理;
4、负责晚会现场秩序,严禁吸烟、玩火;
5、负责晚会烟花爆竹管理,定点集中统一燃放;
5、紧急情况下演出现场电源的切断与现场消防应急处置。
(四)、交通疏导应急组
组长:余辉兴
成员:
主要应急任务:
1、负责紧急疏散标识的制定与放置,并安排好车辆的停放,所有车辆统一停放在天凤农庄周围的停车场,参演及工作人员车辆统一停放在麻墩村部;
2、负责活动现场的来往车辆疏散,控制大车经过;
3、负责准备哨子、扩音喇叭、应急照明灯等紧急提醒器材并查看其有效性;
4、负责保持疏散通道畅通,防止人员拥堵情况的发生,及紧急情况下人员情绪的稳定、防止踩踏事件发生;
5、负责晚会结束后行人的引导以及车辆离场秩序;
6、紧急情况下可任意征调其他工作小组的人员。
同时,麻墩村也要成立相关的工作组配合现场工作。
四、预案设想
1、发生火灾事故时:
发现者立即报告消防安全应急小组,并根据火势大小判定是否拨打119火警电话,同时立即迅速组织工作人员疏散现场观众,维持秩序,并利用现场消防器材灭火,并将火灾状况、火灾地点等情况立即报告总指挥,总指挥接到火警后,及时参与组织灭火,确定疏散方向、路线,紧急疏散观众,通知工作人员疏散出入口的观众,保证人员的顺畅出入。
2、预防拥挤踩踏事件。
晚会涉及人员较多,麻墩小学内空间有限,门口观看演出的职工比较多,如遇突发事件,疏散困难,极易发生人员的拥挤踩踏事故,后果是非常危险的。所以要求所有进出俱乐部的演员和观众,一定要遵守纪律,有秩序,不慌不乱。如出意外情况应做好以下工作:
(1)、晚会演出开始之前,要利用一点时间对俱乐部内的所有人员进行必要的预防拥挤踩踏事件的安全知识教育。
(2)、分配好紧急疏散的安全出口,做好分块分片,指定专人负责。
(3)、按照分工紧急疏散应急组要及时到达指定位置,做出手势,引导人员进行疏散。
(4)、发生拥挤踩踏事故以后,第一位的工作就是救人,在救人的同时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求救,发现受伤人员要及时打“110”和“120”。
3、突然停电:(准备一个手提话筒和手电筒);
在晚会进行中,如遇突然停电,应做好以下工作:
(1)、用手提话筒及时安抚所有的参演与观看人员,原地坐好,严禁大声喧哗和私自离位。
(2)、通知电力部门全程跟踪,及时抢修电路。
(3)、如长时间抢修不成,晚会难以进行,紧急疏散应急组要妥善做好俱乐部内所有人员的安全撤离。
4、防止幕布、舞台等配置设施轻度损坏,以免影响晚会正常有序进行;
工作示意熄灯,委派专门的人员进行适度的修整,修整程度只要能进行晚会即可。如无法修整,通知摄像师拍摄角度变化。
5、麦克风、无线小麦克风失效。
工作人员在演员一幕结束之后理解送上替代设备,保证下幕或下一位选手的设备流畅。如缺少设备,通知主持人和选手准备无麦演出。
五、工作纪律
1、各工作组及其工作人员须熟悉并按照本预案和各专项对策规定开展工作,服从统一调度和指挥,按程序报告和处置。
2、各工作组及其工作人员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最高宗旨,灵活机动处置各类突发情况,确保不发生任何事故。
3、各工作组及其工作人员须坚守工作岗位,坚持工作原则,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工作缺位。
4、各工作组及其工作人员须注重文明礼貌,树立好形象。如遇突发情况,应以理性疏散为主,防止事态激化。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0
食品卫生突发事件一般是指发生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事故和重大食品污染事故。为了增强炊管人员的食品卫生与法律意识,强化食品卫生监督管理,预防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事故的发生,维护师生身体健康,以及此类突发事件发生后,能有效地采了取紧急措施并迅速进行妥善处理,最大限度减少危害程度和降低损失,确保师生的身体健康,结合本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食品卫生突发事件的预防及处理预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成立食品卫生突发事件的预防及处理领导小组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对食品卫生突发事件的预防应常抓不懈,建立领导机构,做好突发事件预防及应急处理准备,组建食品卫生突发事件的预防及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任学民
副组长:李风华
王保伟
成员:王曰文
李爽慧
吴华民
食堂工友
二、食品卫生突发事件的积极预防
武城镇中心小学坚持“规范管理,科学配餐,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重视食品卫生安全的防控工作,做到食品卫生安全无小事,始终把食品卫生安全放在第一位,切实加强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制定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的保障措施,做到防患于未然。
(一)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卫生“五·四”制等有关卫生法律法规,搞好食品卫生知识的宣传工作,提高全学校工作人员卫生法制意识及自我保护能力。
(二)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设立食品卫生管理机构和组织机构,组织炊管人员认真学习并督促落实,协同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加强对全学校服务人员的食品卫生安全教育。
(三)后厨、餐厅设备与环境卫生要求
1、保持后厨、餐厅环境整洁,确保后厨、餐厅无积水、无油垢,无杂物、无卫生死角;及时清运垃圾,严禁食堂、餐厅存放生活垃圾和杂物。
2、后厨、餐厅的设施设备布置应当合理,设立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卫生加工操作间、食品出售场所及进餐场所。配备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和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设施,以及污水排放和符合卫生要求存放废物的设施和设备。
3、制售冷荤、面点必须设独立的卤菜间、面点加工间,加工制作程序严格做到“六专”,即专用操作间、专人制作、专用不锈钢工具容器、专用冷藏设施、专用消毒设施、专用洗手设施。
4、餐具用具所使用的洗涤、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标准或要求,洗涤、消毒剂设立固定的存放场所,并设置明显的分类标记。
5、未经消毒的餐具(用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
6、执行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餐具严格做到“一清、二洗、三刷、四消毒、五保洁”,所有餐具(用具)当餐消毒,做到“一用一消毒”,消毒后的餐具(用具)分类存放保洁柜,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具(用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具(用具)贮存柜上设明显标记,餐具(用具)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7、后厨进餐场所设置供用餐者洗手、的自来水装置。
8、保持后厨、餐厅内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
(四)餐饮物资采购、验收、运输、贮存的卫生要求
1、严把餐饮物资采购关,物资采购员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伙食物资,应相对固定食品采购的场所,实行定点、定人、定品种、定品牌采购,以保证其质量,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执行伙食物资索证制度,主要索取产品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产品检验合格证、产品销售人员健康证等相关资质证件。
2、禁止采购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禁止采购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禁止采购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以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3、严格执行伙食物资验收制度,不收腐烂变质的原料,不收“三无”物资(即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生产厂家);不收证件不全的物资(即无产品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等相关资质证件)。
4、伙食物资及食品的运输工具、盛装容器做到专用,并经常清洗消毒,定专人负责,保持卫生。
5、设立独立的食品贮存场所、设施和设备,保持食品贮存场所清洁卫生,应有良好的.通风、灭蝇、灭鼠等设备设施。
6、食品贮存应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原料。保存食品的设备(如冷库、冰箱)必须贴有明显标志,将生食品、熟食品分开存放,避免交叉感染。
7、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易挥发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五)食品粗加工、精加工及销售的卫生要求
1、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加工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用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分开存放、一用一洗,保持清洁。
2、动物性食品与植物性食品严格做到分开清洗,分开切配,分开加工;加工场所按原料、半成品、成品的顺序加工制作,并实行分开存放,以避免交叉污染;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熟透,需要熟制加工的大块食品,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摄氏度(70°C)。
3、食品在烹饪后至出售前一般不超过2小时,若超过2个小时应当在高于60°C或低于10°C的条件下存放。
4、食堂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继续出售。
(六)后厨从业人员卫生要求
1、后厨从业人员(后厨厨师、餐厅服务员、物资采购员、仓库保管员、食品操作员等)每年必须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均需持健康证、培训合格证上岗。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疾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2、后厨从业人员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否则调离本工作岗位。
3、后厨从业人员应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即勤剪指甲;勤洗澡、洗手;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上岗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不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咽。
(七)加强后厨、餐厅等单位的安全保卫
1、后厨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生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进入食堂食品加工操作间(如红案、白案操作间、切配间、蒸饭间及粗加、精加工间)和食品原料存放间(如仓库、冷库、物资加工场所)等后厨的重要部位,落实免费汤等免费品种的保护措施,谨防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的卫生与安全。
2、落实安全值班措施,坚持重点单位、重点部位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八)检查与监督
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卫生与质量管理部门及人员,经常深入食堂一线进行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重点对食堂采购、贮存、加工、销售中容易造成食物中毒或其它食源性疾患、重大食品污染事故的重要环节进行监督指导,并作好检查记录。
三、食品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切实加强领导,完善制度,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准备。建立食物中毒或者其它食源性疾患和重大食品污染事故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一旦发生食品卫生突发事件或疑似突发事件后,应采取下列紧急措施:
(一)启动食品卫生突发事件预防及处理的组织机构
1、一旦出现食品卫生突发事件,食品卫生突发事件预防及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立即采取紧急措施,落实各项工作的责任人,进行明确分工。
①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总指导、总协调负责人:
任学民;
②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校区负责人:李风华;
③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及时报告、信息及时反馈负责人:王曰文;
④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具体落实、执行应急处理措施负责人:王保伟。
2、建立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值班制度,设突发事件报告或投拆电话;尤其在多发季节,节假日期间,要重点落实,以保证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发生后能迅速报告和及时处理。
(二)立即向上级卫生、行政机关报告
1、发生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后,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的医疗单位、上级卫生主管部门报告。拨打电话120向当地医院求援,协助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救治中毒或疑似中毒病人.2、上级卫生主管部门尚未到达之前,应保护事故现场,并停用食物、出售等一切经营活动;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便于卫生局工作人员展开调查、取证和分析。
(三)配合上级卫生主管部门展开调查
1、主动配合上级卫生主管部门进行调查,按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落实卫生局的具体要求并采取一切可以采取的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2、配合上级卫生主管部门详细调查:中毒发生时间、地点、中毒人数(包括就诊人数、住院人数、危重病人及死亡人数)、中毒发展趋势及采取的紧急措施;污染食品种类、可疑污染物、污染程度、食品加工设备和场所、食品有效地点、食品运输工具及车辆等等。
3、加工配送人员整理记录和调查相关材料后及时向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四、食品卫生突发事件的责任追究
建立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麻痹大意,造成食物中毒或其它食源性疾患事故和食品污染事故发生的责任人,以及对隐瞒实情不及时上报,导致事态扩大的责任人,将按后勤集团《工作责任追究制实施办法(试行)》进行处罚。对造成重大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它食源性疾患事故、重大食品污染事故,情节特别严重的,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人、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xx小学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1
一、领导小组:
总指挥:
总协调:
控防组:
宣传组:
救护组:
二、释义:
本方案所指突发事件,主要指非正常状况下可能严重危及人的生命及学校重大财产安全的事件。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类:
1、发生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地震、风雪等;
2、发现严重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隐患、苗头、事故;
3、突发重病;
4、学习、体育锻炼、集体活动、生活中发生人身伤亡;
5、发生严重的偷盗、破坏行为;
6、出现其它可能产生严重不良后果的情况。
三、处置原则:
1、救助生命第一。同时力求减少财产损失,尽快查清肇事的人、物;
2、首接责任制。发现情况或接到报告的第一个教职工,必须立即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尽量避免不良事件的发生或发展,同时迅速报告学校有关方面。
四、工作环节:
1、团结互助,齐心应对。遇自然灾害或外来人肇事,在场人员应在符合法律的前提下见义勇为,齐心应对;同时要合理分工,努力避免或减轻损害程度。遇师生中的突发困难,人人都应给予热情关心和帮助。
2、迅速报告。学校值班人员和有关方面(如班主任、学校保卫人员)为处理突发事件的'具体负责者,也是接受报告的主要人员。
在紧急情况下,来不及报告上述人员,可以就近、从快报告在校老师、宿舍管理人员或传达室门卫。
3、妥善处理。同学中因自己处理得当而无需学校继续采取措施的,应在事后向班主任报告。
4、向有关部门、领导汇报,与有关学生、家长联系。
5、总结经验教训,完善书面材料;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彻底清除各种隐患。
五、其它:
学校对见义勇为,正确处理突发事件的师生给予表彰,对避免了重大损失的师生给予物质奖励;对未能按本工作方案及时处置突发事件的当事人或责任人视其产生的后果,给予批评、处罚,直到追究其法律责任。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2
为了防止和迅速处置发生在小区的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维护本小区业主的正常生活,特制定本预案。公共卫生事件是指具有危害人体健康甚至危及人的生命的传染性病菌及侵害人们生活环境的害虫等事件。
一、组织机构
1、为应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发生,管理部成立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做到统一领导、统一指挥。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办公室设在在综合服务处。
2、小组的职责:根据公司的指示,负责本小区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及时做好组织、指挥、协调和服务保障等工作,准确了解和掌握小区疫情及防治工作动态,及时向公司及小区居民传递相关信息和情况。
3、建立值班制度。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电话通畅。
物业管理部24小时客服电话:xx。
4、原则:高度重视、职责明确、措施得力、统一指挥。
二、防控措施
1、宣传预防知识
管理部综合服务处应有针对性做好卫生宣传工作,普及预防知识。在小区宣传栏张贴一些切实可行的预防图片及相关资料,增强广大业主的防范意识和预防保护能力。
2、了解和掌握疫情情况
管理部综合服务处应及时了解掌握小区居民及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建立电话联系网络及举报信箱,确保一旦发现感染者能及时处理和实时监控。
3、做好卫生消毒
管理部工程环卫处应联合各部门做好小区的卫生消毒工作。
(1)公共区域
针对疫情病毒性质,用相应的消毒药剂,每天不少于三次对小区路面、办公室等公共场所进行消毒,对小区主要出口铺放脚垫,并在脚垫上喷洒消毒药剂,且随时增加药剂以保持浓度,对门把手、路灯杆等公共区域使用消毒药剂进行清洁。使用消毒剂可采取喷洒、擦拭相结合的办法,对电子系统覆盖保护膜。
对每天的消毒情况保洁人员应做好详细记录工作,工程环卫处应派专人进行检查。
(2)垃圾处理
垃圾按时清理,清理垃圾时要封闭垃圾袋口,运送时使用专门的垃圾清运车,放置各楼指定地点封闭,运送完垃圾后应对垃圾清运车内外及时清理,并喷洒消毒药剂。各楼垃圾要及时清运到本小区的垃圾房内,运送完成后封闭垃圾房等待环卫部门清运。并对垃圾房进行消毒处理。
(3)装修消毒
要求装修人员指定一名施工人员,定时对室内进行消毒工作,及时清理室内垃圾,管理部工程环卫处及其他相关部门定时进行检查,保证装修人员能够按照要求对施工现场进行消毒,以保障小区装修施工现场的安全。
(4)供排水系统
管理部工程环卫处应清理检查排水、污水管道,做好卫生消毒工作。
(5)投放药剂
对一些虫害,可在各楼层投放灭虫药剂,并在投放处做明显警示标记。
4、加强人员控制措施
针对疫情传染时期,为了有效的控制人员的流动,保证小区内的`安全,防止病毒的传播,制定人员流动的有效控制措施,实现小区人员进出记录清楚,杜绝外来及可疑人员进入本小区。
三、疫情感染者紧急处理程序
对传染性强、危害严重的感染者,一旦发现应立即隔离,并报公司及卫生防疫部门,了解病人接触人员及相关情况,报卫生疾病控制中心负责接洽,对相关房间进行封闭,由专门人员进行消毒,管理人员随时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随时公布小区现状,提醒业主做好预防工作,如有可疑情况立即通知物业,管理人员应耐心细致的做好业主工作,帮助业主及时解决相关问题。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3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供热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持续的发展,保证全市人民生活生产正常运行和供热事业的健康发展。1.2 编制依据
依据国家、省、市相关方面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制定。
1.3 分类分级
根据全市城区供热行业突发的供热事件(事故),按其严重性、紧急程度和可能波及的范围,分为I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市热力公司供热突发事件(事故)。
1.5 工作原则
预先准备、快速反应;分工负责、各司其责;统一指挥、密切配合;服从指挥、逐级追究;上下联动、协调配合的原则。
2 组织体系
2.1 领导机构
市热力公司供热突发事件(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所辖区域突发事件(事故)的组织、指挥、调度和处理工作。由热力公司经理任总指挥,由负责安全技术的副经理任副总指挥。成员由安全技术科、生产科、工程科、一工区、二工区、三工区、四工区、管线所及各相关部门组成。市热力公司供热突发事件(事故)应急指挥部构成。
指挥部下设10个工作组。
(1)抢险救援组。组长由负责安全运行的副经理担任,副组长由安技科、工程科、生产科、管线所、各工区负责人以及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其主要职责是准确判断事故性质,根据事故性质迅速研究制定抢险救援的实施方案和防止抢险救援过程中事故扩大的措施;根据抢险救援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修改实施方案及措施;准确及时向热力公司供热突发事件(事故)应急指挥部汇报抢险救援进展情况;调集并组织突击队、救护队及有关人员进行事故现场抢救工作。
(2)物资保障组。组长由分管物资采购供应的副经理担任,副组长由生产科科长担任。其主要职责是负责热力公司供热突发事件协调、处理,应急救援物资的调集和准备工作,保障事故抢险救援工作所需物资的供应。
(3)群众工作组。组长由分管服务,与用户沟通的副经理担任,成员由经营科、收费所及事故发生地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担任。其主要职责是事故发生后,负责安抚遇险者家属以及群众的情绪稳定,确保应急抢险工作顺利进行。
(4)综合接待组。组长由负责后勤工作的书记担任,副组长由热力公司办公室主任担任,成员由涉事单位的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为抢险救援、新闻媒体、事故调查人员提供食宿和所需交通工具等。
(5)安全保卫组。组长由负责安全保障工作的副经理担任,副组长由安全技术科科长、办公室主任担任。其主要职责是调集警力,组织事故现场人员疏散和警戒工作;维护现场治安,防止事故现场人为破坏;协助救援工作、维护事故现场秩序。
(6)医疗救护组。组长由负责后勤保障工作的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公司办公室以及财务科负责人担任。主要职责是,现场急救、伤员转运、医疗救治。
(7)通讯保障组。组长由负责生产运行的副经理担任,成员由生产科、各工区、管线所、办公室以及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保障事故现场指挥系统通讯的畅通。
(8)信息发布组。组长由热力公司经理指定,副组长由热力公司书记担任,成员由事故发生地的单位负责人以及各主管部门的主要领导组成。其主要职责是提出对内、对外报道工作意见,组织指导对内、对外新闻发布工作;协调解决新闻发布、报道中出现的问题;收集舆情,组织舆论引导,负责市内外记者的采访管理工作。
(9)事故调查组。组长由热力公司经理担任,副组长由热力公司副经理担任。其主要职责是控制事故的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员;进一步核实遇险人员姓名、年龄、家庭地址、联系电话、家属资料等;调查事故经过和原因,追查事故责任,制定防范措施。
(10)善后处理组。组长由热力公司经理担任,副组长由热力公司副经理担任。其主要职责是灾后重建、抚恤、生活救助,遇难者遗体火化及家属的安抚等工作。
2.2 办事机构
市热力公司供热突发事件(事故)应急指挥部的办公室设在热力公司首站,由负责生产运行的副经理任主任,生产科科长任副主任。生产科的主要职责是负责供热突发事件(事故)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
2.3 工作机构
热力公司各职能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和工作特点,在热力公司供热突发事件(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统一领导下,负责供热突发事件(事故)的先期处置工作。
3 运行机制
3.1 预测与预警市热力公司供热突发事件(事故)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做好风险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热力公司供热突发事件(事故)应急指挥部要会同相关单位和部门定期排查各类事件(事故)隐患,做好热力公司供热突发事件(事故)预测预警工作。
3.2 信息报告
市热力公司供热事件(事故)发生后,涉事单位要立即向热力公司供热突发事件(事故)应急指挥部报告,最迟不超过30分钟,报告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事件性质、影响范围、发展趋势以及采取的措施等。同时,要做好续报工作。3.3 信息发布
根据市热力公司供热突发事件(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趋势,一般划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表示。
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由热力公司供热突发事件(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发布;Ⅲ级(较大)、Ⅳ(一般)由事发地相关单位负责发布。
4 应急响应
4.1 分级响应
Ⅲ级和Ⅳ级突发事件,由应急抢险小组进行处置,热力公司供热突发事件(事故)应急指挥部予以指导。
Ⅰ级和Ⅱ级突发事件,由热力公司供热突发事件(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指挥处置。
4.2 响应办法
Ⅲ级和Ⅳ级供热突发事件(事故)发生后,事发地相关单位(部门)负责人要组织立即开展自救互救,并对事发现场实施封闭,并立即将有关情况报告分管生产运行的副经理和供热突发事件(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同时,要按照事件种类和性质,调动相关责任部门和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赶赴现场,根据预案的工作程序,组织实施抢险救援和紧急处置工作,及时控制事态的发展和蔓延。
Ⅰ级和Ⅱ级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有关部门领导在组织先期开展处置工作的同时,要立即将情况上报分管生产运行工作的副经理和热力公司供热突发事件(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热力公司供热突发事件(事故)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调动应急救援力量迅速赶赴现场,开展救援工作,并按规定及时将情况向上级做出报告。
4.3 响应程序
(1)发生较大以上级别突发供热事件(事故)时,热力公司供热突发事件(事故)应急指挥部即刻开展工作,启动相关预案,迅速调集保障部门、应急抢险救灾力量,同时调动其它相关部门及后援力量做好响应。
(2)各相关单位(部门)接到指令后,各种应急抢险救灾队伍快速出警到达事故现场,开展抢险救灾工作,组织专家为应急处理处置工作提供技术支持。事涉单位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件(事故)的加剧和重复发生。
(3)根据各部门、各单位反馈的信息,统一调度应急力量,布置应急处置工作。热力公司供热突发事件(事故)应急指挥部根据现场技术力量,及时调整补充专家组成员,各应急相关部门根据现场需要为整个救援工作提供科学依据。4.4 应急处置
(1)各抢修队、抢险队、服务队遇有应急情况,要搞好物资装备,充分做好各项准备,实现快速反应。
(2)在抢险救急工作中,各行业、各部门要按工作职能,主动承担任务,善始善终地做好事故处理工作。
(3)在抢险救援工作中,各部门要协作配合做好现场的先期处置和后续处理的衔接和协作,无条件服从热力公司供热突发事件(事故)应急指挥部的指挥和调度。
4.5 应急结束
(1)应急结束的标准。事发现场得到妥善处理并无隐患存在,事故遇险人员被安全救出;遇险人员和遇难人员确认完毕;确认遇险人员无生还可能。
(2)应急结束的确定程序。首先热力公司供热事件(事故)应急指挥部或由事故发生地相关部门详细核实遇险人员与被解救(遇难)人员无误,事发现场没有隐患后,提出应急结束报告和建议;然后由热力公司供热突发事件(事故)应急指挥部确认;最后由总指挥批准。如有遇险人员未被解救时,应由指挥部组织有关专家召开论证会,确认遇险人员无生还可能并形成纪要,经热力公司供热突发事件(事故)应急指挥部全体会商通过,与遇险者家属妥善沟通并签订赔偿协议后,方能确定。
(3)应急结束的发布。应急结束的发布由热力公司总经理指定的新闻发言人发布。
5 保障措施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做好供热突发事件(事故)的应对工作,同时根据总体预案切实做好应对突发供热事件的人力、物力、财力、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和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以及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5.1 人力资源保障
各职能部门工程抢险救援队伍,均应按规定参加事发地供热突发事件(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
5.2 财力保障
市热力公司供热突发事件(事故)救援工作所需资金由安全技术科及生产科提出,经公司审核后,按规定程序列入年度财务预算。
5.3 物资保障
市热力公司供热突发事件(事故)应急救援物资由供热突发事件(事故)应急指挥部统一调拨,抢险小组及物资保障组等相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做好储备、供应和协调工作。
5.4 医疗卫生保障
市热力公司供热突发事件(事故)现场急救、和医疗保障工作由供热突发事件(事故)领导小组直接负责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5.5 交通运输保障
市供热抢险设专用抢险交通运输保障车一台,相关部门和单位要确保抢险物资和人员的及时、安全送达。
5.6 治安维护
市热力公司安全技术科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应急出警和治安维护工作。要加强对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点物资和设备的安全保护,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
5.7 人员防护
市热力公司突发事件(事故)应急指挥部,要为涉险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提供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装备,确保在紧急情况下人民群众的安全,并有序地组织转移或疏散。
5.8 基本生活保障
市热力公司办公室会同事发地相关单位负责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5.9 电力、通信保障
市热力公司办公室等相关部门负责建立健全应急电力、通信、等保障工作体系。并完善热力通信网,建立配套的应急通信系统,确保通信畅通。
5.10 抢险装备保障
市热力公司物资保障组及各抢险小组要根据工作需要,适当增加和配备供热抢险装备,为供热突发事件(事故)救援工作提供保障。同时,要定期对现有抢险车辆、设备进行保养、检修,保证车辆和设备完好。
5.11 应急队伍保障
市热力公司供热110指挥办公室,现有24小时值班人员14人;专业技术人员15人;维修人员68人;其他职能人员121人,共计204人。
6 监督管理
6.1 宣传教育
通过报纸、培训等多种形式,加强对供热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6.2 培训和演练
市热力公司有计划地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定期组织应急演练,保证应急系统正常有序的运行。
6.3 责任与奖惩
市热力公司突发供热事件(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市热力公司对突发供热事件(事故)应急管理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7 附则
本预案由热力公司安全技术科制定并负责解释、组织实施。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4
为确保我乡敬老院院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使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现根据我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小组
成立应急小组,负责处理突发性事件。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敬老院内可能发生的性质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突发性事件。主要包括对自伤、伤人、跌倒、噎食、走失等事件。
三、事件责任及处理流程
1、对于突发性事件,实行应急小组负责制。
2、应急小组可以随时调集人员及交通工具。
3、养老院发生突发事件后,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向应急小组报告。
4、应急小组接到突发性事件报告后,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件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置工作。
5、应急小组接到报告后,根据事件大小,及时向区民政部门汇报。
6、对缓报、瞒报、延误有效抢救时间的将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一)自伤、伤人的.应急预案
体表接触污染的血及体液:
1、迅速、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
2、流动水冲洗被污染部位,使用肥皂或消毒液冲洗消毒。
3、更换清洁衣物。
锐器刺伤:
1、保持镇静。
2、迅速、敏捷的挤压受伤部位,使部分血液排除,相对减少受污染的程度。
3、同时用流动水冲洗。
4、冲洗后立即用消毒水消毒受伤部位。
5、对伤处进行适当的覆盖、包扎,必要时出外科急诊进行伤口处理。
(二)发生摔倒、坠床的应急预案
1、入住人员发生摔倒、坠床,应立即赶赴现场。
2、通知医生对患者的情况作出初步判断,并检测血压、心率、呼吸、意识,必要时拨打120紧急送往医院救治。
3、如病情允许,将患者移至床上。
4、及时上报领导。
5、做好照护记录。
(三)走失的应急预案
1、发现入住老人走失立即寻找并通知值班人员。
2、及时上报领导,并通知家属和村干部。
3、查找老人家属联系电话,通知家属和村干部协助查找。
(四)发生误吸、噎食的应急预案
1、发生误吸或噎食时,立即使病人采取俯卧位,头低脚高,扣拍背部。尽可能使吸入物、噎食物排除,同时拨打120紧急送往医院救治。
2、及时清理口腔内痰液、呕吐物。
3、通知医生测量生命体征。
4、及时上报院领导,并通知家属。
5、做好照护记录
(五)发生烫伤的应急预案
1、老人使用热水袋等取暖发生烫伤后,立即取走引起烫伤的物品(热水袋、电暖炉等),尽快脱去热水浸渍的衣服,立即用自来水冲洗或浸泡的清水中或使用浸湿的毛巾湿敷
2、立即报告领导,安慰老人以减轻他们的恐惧和焦虑心理
3、烫伤处皮肤发生水泡时,尽量不要弄破水泡,局部涂烫伤膏或保持干燥
4、必要时拨打120紧急送往医院救治
(六)火灾应急处置预案
1、立即向119消防指挥中心报警,并报告乡镇、业务主管民政部门。
2、迅速切断有关电源。
3、迅速疏散人员,撤离到安全区域。
4、积极配合消防人员灭火。
5、在进行灭火的同时,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火势蔓延。
(七)食物中毒事故应急预案
1、发现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时,应迅速送医院诊治。
2、迅速向乡镇及辖区食药监局、主管民政部门报告。
3、做好所食用食物取样工作,以备食药监部门检验。如是食用养老服务机构外食物所致,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取样。
4、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名单,并检查他们的身体状况。
5、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事故处理等工作。
(八)触电事故应急预案
1、发现有人触电应马上赶到现场并切断电源。
2、在未切断电源之前,切不可用人体接触伤者,应用绝缘的物体挑开线头。
3、立即进行人工急救,并通知医务人员马上进行抢救或送医院急救。
4、查明事故原因并记录。
(九)外来暴力侵害应急预案
1、加强门卫值班制度,严禁陌生人员入内,人员进出必须进行登记,未经允许不得入内。
2、如有未经允许强行闯入者,应及时联系辖区派出所将闯入者驱逐出住处。
3、发现不良分子袭击、行凶等暴力侵害时,应及时向110.120报警请求援助,并及时将老人、职工转移到到相对安全的地方躲避。
4、对受伤在院老人、职工及时进行救治。
(十)防台防洪应急预案
1、接到强台风警报通知后,由敬老院院长带领相关人员,对全院进行细致的安全检查,及时对不安全隐患进行整改。
2、强台风引发暴雨导致楼内进水时,所在楼层工作人员要立即切断本楼的电源,防止触电意外事故发生。
3、因暴雨导致单位积水内涝时,应及时生命树相关人员进行排水抗涝,并做好老人或儿童转移和单位用电、用水等各项保障工作。
4、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发现情况及时报告。
五、突发事件的预防
敬老院工作人员要坚持24小时值班,要经常检查火灾隐患,禁止私拉电线、冬天烤火和使用电热毯,要做好隔离、拔掉电源,老人居室禁止堆放杂物,尽量防止火灾发生。搞好院内卫生,保证食堂内无苍蝇、炊具洁净,肉类、蔬菜新鲜,不让老人使用变质食品。
六、本预案自制定之日起实施。
xxxx乡敬老院
xx年xx月xx日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5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供热突发事件预警和应急机制,提高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保障社会公共安全,保障人民群众冬季正常用热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根据《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和修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框架指南》、《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哈尔滨市城市供热办法》有关规定,按照《哈尔滨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哈尔滨市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结合我市供热生产、运行实际,编制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规划区内因供热设备、供热管网及附件故障,水、电供应中断影响供热生产运行、供热弃供弃管以及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对供热生产运行造成影响,对城市居民生活用热和生命财产造成危害等供热事件的应急处置。
(四)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协同应对的原则。对突发性供热故障应急抢险工作实行统一指挥,从总体上由市政府供热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统一协调。具体根据故障大小分级分类由各部门组成的供热故障应急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以供热主管部门为主,各相关部门依据职责分工,多部门联动,共同做好供热应急抢险工作。
2、属地管理、分级响应的原则。突发性供热事件的应急处置坚持以区为主,市区政府分别准备一定数额的突发性供热事件应急抢险资金,各区政府应根据本预案修订完善区级突发性供热事件应急预案。按照突发性故障大小实行供热企业、区级供热应急指挥体系、市级供热应急指挥体系等分级响应。
3、快速处置、就近救援的原则。明确各类突发性供热故障的响应程序、响应部门和响应时间,确保突发性供热事件的快速处置。对供热企业自身力量无法保证快速抢险的,按照就近救援的原则,抽调市、区供热应急抢险队伍实施救援。
4、规范标准、资源共享的原则。完善供热应急抢险体系建设,规范市级供热应急队伍建设标准、抢险设备配备标准,对供热应急队伍指挥系统、人员配备、设备配备、备品备件登记备案。根据突发性供热事件抢险需要,市、区供热应急指挥部可就近调用市、区供热应急抢险队伍、相关设备和应急物资。
(五)事件等级
按照突发供热应急事件造成或可能造成的严重程度、波及范围、影响大小、持续时间等情况,由高到低分为特别重大供热突发事件(Ⅰ级)、重大供热突发事件(Ⅱ级)、较大供热突发事件(Ⅲ级)、一般性供热突发事件(Ⅳ级)4个级别。
(一)特别重大供热突发事件(Ⅰ级):
1、突发性供热故障,造成停热面积50万平方米及以上,预计抢修时间超过36小时,可能产生或已经产生衍生或次生灾害,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
2、因水、电供应中断导致供热热源停热时间超过36小时或因停电导致热力站停止运行时间超过36小时,波及供热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
3、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供热热源无法运行,对全市供热造成严重影响的。
(二)重大供热突发事件(Ⅱ级):
1、供热故障波及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或抢修时间预计超过或超过12小时,可能产生衍生或次生灾害,影响居民生活用热的;
2、因水、电供应中断导致供热热源停热时间超过12小时或因停电导致热力站停止运行时间超过12小时的;
3、供热企业因燃煤不能及时到场影响供热生产运行的;
4、供热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供热小区发生弃供、弃管的。
(三)较大供热突发事件(Ⅲ级):
1、供热故障波及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抢险时间不超过8小时或供热故障抢修时间超过8小时,不超过12小时的;
2、突发性供热故障地点在一、二类街路,抢修作业面对交通流量产生影响的;
3、因水、电供应中断导致供热热源停热时间超过8小时或因停电导致热力站停止运行时间超过8小时的';
4、供热系统失水严重,供热热源无法正常运行超过8小时的;
5、因供热问题引发居民围堵街路的;
6、供热面积10万平米以下供热小区发现弃供、弃管的。
(四)一般性供突发事件(Ⅳ级):
1、供热故障波及面积5万平方米以下,抢修时间不超过8小时的;
2、供热系统失水严重,供热热源无法正常运行不超过8小时的。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组织机构
为及时、快速、高效地处置供热突发事件,成立城市供热应急指挥部。
总 指 挥:主管供热副市长
副总指挥:市政府秘书长、市应急办主任
市政府城建副秘书长
市住房局局长
成 员: 市信访局局长
市工信委主任
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市财政局局长
市建委主任
市城管局局长
市国资委主任
市安监局局长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市消防支队队长
市政府新闻办主任
哈尔滨市市电业局局长
哈尔滨市供排水集团董事长
哈尔滨市物业供热集团总经理
市政府应急办常务副主任
各区区长
供热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供热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局(供热办),负责供热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根据突发性供热事件现场情况,需启动市级供热应急预案的,报请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启动市级供热应急预案,并根据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指令向有关单位下达启动市级应急预案指令;遇非供热设备、管网及附件故障,向市供热应急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协调支援事项。
(二)指挥部下设五个组
1、综合协调组
组 长:由市住房局局长兼任
副组长:市政府应急办常务副主任
市供热办综合处主管副主任
市政府新闻办主任
成 员:由市政府新闻办一名同志、市住房局宣传部部长、市供热办综合处处长组成
主要任务:突发事件(故)发生时,迅速启动应急处置指挥工作,按照分级联络方式,迅速沟通、协调相关领导和参战部门到位。按程序及时传报信息,跟踪掌握事件发展和处置情况,与有关领导和部门保持联系,综合情况;起草重大突发事件新闻通稿和应急处置报告:组织各单位赶赴现场,统一报道口径,正确引导社会舆论,适时进行新闻发布;撰写突发时间大事记。
2、应急处置组
组 长:市供热办副主任
副组长:市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市公安局副局长
相关区主管区长
成 员:由市供热办供热管理处处长、市住房局锅检所所长、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队、市消防支队、市电业局、市供排水集团、市安监局、各区供热办主任组成
主要任务:负责维护事故现场秩序及周边地区交通秩序疏导。迅速对突发事件性质、危害或损失程度做出研判,对突发事件提出适用预案,明确到现场指挥的市领导、处置组织、需调动的救援队伍和应急物质等。会同市公安、质量监督、安监等部门、当地政府迅速掌握现场情况,制定科学有效的处置救援方案,做好突发事件抢险救援工作,迅速恢复供热。为市领导提供应急处置参与意见,协助市领导协调有关地区、部门、单位及人员参加应急处置工作。
3、应急保障组
组 长:市财政局副局长
副组长:市国资委副主任
市物业供热集团副总经理
相关区主管区长
成 员:由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供热办规划处处长、市物业供热集团供热管理处处长等相关人员组成
主要任务:会同当地政府并协调相关部门,负责救援物质、设备、资金及人力、物力的调集、供应。负责应急抢险现场的应急保障。
4、专家指导组
组 长:市供热办副主任
副组长:市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成 员:由市供热办科技处处长、市技术监督局相关处长、供热企业技术专家、设备厂家技术专家等专家组成
主要任务:根据现场救援工作的需要,协调有关方面专家到现场,为实施科学有效应对处置工作提供参考。
5、善后工作组
组 长:市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副组长:市供热办副主任
市安监局副局长
各区主管区长
成 员:由市技术监督局、安监局、住房局和当地政府、事件(故)责任或发生单位有关领导和人员组成
主要任务:负责事故原因和责任调查,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协调做好受灾居民财产理赔、安抚和其他善后处理;做好事件(故)调查及总结评估,并报告市政府应急办。
各区政府要成立应急指挥协调机构,实行市、区两级供热应急联动机制。
(三)责任分工
市政府应急办:负责做好突发事件应急职守、信息汇总、上下沟通、综合协调、预案支持、参谋助手等工作。
市住房局:协调供热企业组织抢修;在供热企业抢修力量不足的情况下,协调市级供热应急抢险队伍帮助供热企业抢险救援;确需启动政府临时接管程序时,会同相关部门协调具有《供热许可证》的供热企业临时接管供热。
各区政府:负责组织辖区内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现场指挥,协调供热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在行政首长预备费中安排供热应急资金,用于应对供热突发事件;负责调动区供热办、街道办事处、辖区供热企业等相关部门落实应急抢险措施,进行应急处置;负责应急抢险区域内热用户的政策宣传、解释和安抚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筹措供热应急资金,用于解决政府承担的供热应急抢险费用;解决弃供、弃管供热小区或需临时接管供热小区的供热抢修费用;解决不可抗拒力造成的供热突发性事故的应急资金;按照政府相关要求,为供热应急燃煤储备提供贷款利息补贴。
市信访办:做好上访群众的接访工作,协调相关责任单位共同做好相关政策、法规的解释和群众安抚工作。
市新闻办:负责协调媒体统一进行新闻发布,及时、准确、有序地报道供热应急事件抢险救援工作情况。
市公安局:维护抢修现场秩序,协调解决抢修现场交通管制,依法制止查处各种影响供热抢险、抢修行为。
市建委:负责追查开发建设过程中,供热配套工程不到位、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开发、建筑企业责任,责令开发、建筑企业完善供热配套工程,达到工程质量标准;对开发企业及其下属公司发生恶意弃管供热的进行依法查处。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供热中的承压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安全附件等特种设备的检验检测和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对安全管理、安装、维修、司炉工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开展培训。
市国资委:对国有单位实行主辅分离、转制、改制、兼并等过程中擅自将供热设施移交,致使发生弃管供热现象或无法保证供热的,由市国资委按相关规定处理。
市工信委:负责供热燃煤短缺时,协调供热燃煤储备和铁路运输相关事宜。
市安监局:负责供热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市消防支队:负责因市政停水或供热系统失水量过大,供热热源无法供热故障时,调动消防车辆支援运水工作。
市城管局:负责12319电话信息渠道掌握供热突发性事件的情况信息,并及时向市信访办通报。
哈尔滨电业局:负责做好优先保证供热用电及解决供热抢险现场临时用电,负责停电导致供热热源停热和热力站停止运行停电故障的快速抢修工作。
市物业供热集团:负责所辖供热企业的应急抢险工作,为市政府供热应急抢险提供救援工作和物资储备工作。
市供排水集团:负责处理市政停水影响供热运行事故的供水故障快速抢修工作。
建立供热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联络制度,各单位分别指定1名人员具体负责应急联络工作及其职责范围内支援项目的协调工作。
(四)供热企业职责
供热企业是供热应急抢险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制定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配备相应的应急储备物资和工器具,及时组织供热事故抢险,尽快恢复供热。应急突发事件超出企业的可控范围时,应及时请求上级主管部门启动应急预案。
三、应急准备
(一)应急队伍准备。依托大型供热企业,按照分区配备的原则,建立8支市级供热应急抢险队伍。各应急抢险队伍要保证应急队伍各技术工种人员配备齐全,配备熟练的电工、电焊工、检修工、水暖工、力工、特种车辆操作人员、安全员等工种人员。供热期间,应急抢险队伍实行24小时备勤。各应急队伍应具有值班室、24小时备勤人员休息室、大型工程设备存放场地、抢险工器具库房、抢险车辆库房、备品备件储存库房。
(二)应急设备及物资准备。各市级应急抢险队伍应配备工程抢险车、大型设备运输车、发电车等应急车辆;挖掘设备、吊卸设备等大型抢险设备;探测设备、发电设备、切割设备、焊接设备、耐热排污设备、照明设备、排风设备、围挡器械等抢险工器具。储备各种型号的保温管、补偿器、阀门、电机、管道泵等应急抢险备品备件,并实现专场存贮、专人管理、登记备案、及时补充。
(三)应急专家组准备。市供热主管部门组织市技术监督局、供热企业技术专家、锅炉及设备厂商技术专家等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应急专家组,对突发性供热故障抢险方案进行评估或提供抢险方案支持。
(四)应急燃煤准备。由市财政提供贷款利息补贴,委托哈尔滨物业供热集团为市政府储备10万吨供热应急燃煤。
(五)应急预演预练。各应急抢险队伍应定期组织预演预练,每年不少于2次,提高应急人员抢险能力,确保应急工作反应迅速、措施得当、技术熟练。
四、预警发布
特别重大供热突发事件(Ⅰ级)预警,由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提出,经市供热应急总指挥同意,报市应急委批准,由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向社会发布。
重大供热突发事件(Ⅱ级) 预警,由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经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批准,由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向社会发布;
较大供热突发事件(Ⅲ级)预警,由区级供热应急指挥部提出,经区供热应急总指挥批准,由区供热应急指挥部向社会发布。
五、应急响应程序
(一)一般性供热突发事件响应:
1、供热企业发现突发性供热故障后,应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立即先行组织抢修并分析研判故障大小。
2、属一般性供热故障的,由供热企业自行组织抢修并采取在小区单元张贴告示等方式及时通知用户,并在1小时向当地街道办事处、区供热办报告故障发生时间、故障原因、涉及面积、影响用户户数、预计抢修时间等信息。区供热办接到报告后应在30分钟内将相关故障信息向区政府和市供热办供热投诉受理平台报备。
3、一般性供热突发事件抢修时间超过8小时的,升级为较大供热突发事件。
突发性供热故障超过一般性供热突发事件的,供热企业须在1小时内同时向当地街道办事处、区供热办和市供热办供热投诉受理平台、市长热线12345、城管热线12319报告相关信息,区供热办接到报告后,应在1小时内将相关信息向区政府及主管副区长报告,确保应急抢险工作信息畅通。
(二)较大供热突发事件响应:
1、所在区供热办接到供热企业报告后,应在1小时内组织街道办事处到达事件现场,组织供热企业全力抢修,并研判事件等级,事件大小,掌握局面。配合供热企业做好入户通知居民和群众安抚、维稳工作。
2、根据现场情况,需启动区级供热应急预案的,立即向区供热应急部门相关单位报送相关信息,通知相关单位人员1小时内到达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组织指挥应急抢险工作。
3、抢险作业面影响交通流量的,协调交警部门疏导交通;需要道路清冰的,由区政府协调区城管局做好道路清冰工作;
4、水、电供应中断的,与供水、供电部门进行沟通,尽快恢复供水、供电。
5、供热系统失水影响供热锅炉运行的,组织供热企业采取购水的方式确保供热运行;企业购水无法仍无法满足补水需求的,协调园林部门等社会资源力量提供运水支援。
6、发生围堵街路的,由区政府协调区公安分局做好劝解和交通疏导工作;
7、供热企业自身抢险力量不足,区应急办应就近调用区级应急抢险队伍实施就近救援。抢险物资短缺的,调用应急抢险物资;
8、发生供热弃供、弃管的,组织具备资质和相应能力的供热企业应急接管。
(三)重大供热突发事件响应:
1、市供热办接到供热故障报告后,应在20分钟内分别向主管副市长、市政府政务值班室、市委政务值班室报告相关信息。市供热办应在1小时内到达故障现场,了解情况,控制局面;区供热办组织街办事处、社区在1小时内到达故障现场,配合供热企业做好入户通知居民和群众安抚、维稳工作。
2、市供热办根据现场情况,需启动市级供热应急预案的,立即报请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批准,并根据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指令,向有关单位报送相关信息,通知有关单位人员1小时内到达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组织指挥应急抢险工作。
3、组织专家组,对供热企业采取的抢险措施予以评估,并向现场指挥部提出抢险措施建议。
4、事态严重的,就近通知市供热应急抢险队伍做好应急救援准备。视抢险情况随时调用应急抢险队伍和抢险物资。有可能产生衍生或次生灾害的,事件发生所在区政府做好居民暂时转移安置预案,必要时启动暂时转移安置预案。
5、水、电中断导致供热热源、热力站停热的,通知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所属供水、供电成员单位协调供水、供电部门尽快恢复供水、供电。
6、供热燃煤不能及时到场的,调用市供热应急储备燃煤,确保燃煤供应。
7、发生供热弃供、弃管的,组织国有供热企业实施应急接管。
(四)特别重大突发供热事件:
1、市供热办接到供热企业报告后,应在20分钟内向主管副市长、市政府政务值班室、市委政务值班室报告相关信息,启动市级供热应急预案。通知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1小时内到达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组织指挥应急抢险工作。
2、区政府组织区供热办、街道办事处、社区1小时内到达现场,配合供热企业做好入户通知居民和群众安抚、维稳工作。并做好居民暂时转移安置预案,必要时启动暂时转移安置预案。
3、2小时内组织专家组到达现场,根据供热故障原因,研究并向现场指挥部提出供热故障抢险方案。
4、调动市级供热应急队伍开展抢险救援,随时调用应急抢险物资。
5、因水、电供热中断导致供热热源停热或因停电导致热力站停止运行的,市供水、供电部门主要领导到现场指挥水、电抢险工作。
6、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供热无法运行的,报请市应急办启动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调用应急抢险资金和抢险物资全力组织抢险,尽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五、善后处置及调查
供热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供热应急处置单位要按照事件级别组织开展善后处置工作,对事故影响、补偿、资金支付等情况进行妥善处理,对事件原因、经验、教训进行总结并提出改进意见,上报市、区供热应急指挥部和市政府应急办。
六、应急保障
(一)确保供热应急资金。市、区年度财政预算中应当安排预备资金,用于应对供热应急突发事件,确保供热应急事件的快速及时处理,保障城市居民用热;供热突发事件抢险、抢修资金应当由供热企业承担。市政府确定的应由政府承担的部分,特别重大供热突发事件支出由市财政承担,重大供热突发事件支出由市、区财政共同承担,较大供热突发事件支出由区财政承担。
(二)实行供热应急信息快速反应机制。建立供热应急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通讯联络网,供热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对各种供热突发事件应在20分钟内按信息传递程序完成传递,各部门必须做出快速反应。
(三)实行供热弃管事故处置责任追究制度。建设单位或产权单位擅自委托供热经营单位或供热企业移交供热发生弃供弃管的,供热单位主管部门或主管企业、产权单位未按职责及时解决供热问题造成重大影响或解决不当的,由纪检、监察部门按有关规定对其单位领导和当事人进行处理;开发企业及下属公司发生恶意弃管的,开发企业未按职责及时处置或处置不当的,由市建委在开发企业信用评价时一票否决,造成严重后果的,按规定程序上报取消其开发资质。
(四)实行供热事故应急处置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供热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认真履行职责,落实专人负责,对不报、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重要情况或者有其他渎职行为的,依法对直接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七、附则
(一)本预案由市供热应急指挥部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
(二)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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