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好朋友作文

时间:2023-09-09 16:46:38 关于我的作文 我要投稿

我的好朋友作文常用[15篇]

  在平时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免不了要接触或使用作文吧,借助作文可以宣泄心中的情感,调节自己的心情。作文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我的好朋友作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我的好朋友作文常用[15篇]

我的好朋友作文1

  我的好朋友有很多,但我最好的朋友是王莉媛。她圆圆的脸上,嵌着一对水灵灵的大眼睛,好像是两颗发亮的黑宝石,眼睛下面还有一个圆圆的,线条优美的.小鼻子,太可爱了。不过最可爱的要数那张樱桃小嘴了,这张嘴说起话来,像黄鹂鸟唱歌一般动听。

  她爱好广泛,学习认真刻苦,学习成绩不错,还特别乐于助人,我遇到困难时,总会想到她,有时她发现我遇到困难时,还会主动帮助我。

  接下来,我为大家说一说我和她之间互相帮助的两件事。

  有一次,我清书包时忘记把自动铅笔放进笔袋里了。到了放学,打开笔袋一看,才发现自动铅笔忘在家里了。我想:现在怎么办呢?今天语文课要用铅笔做笔记,数学课要用铅笔做习题,老师要是发现了,一定会批评甚至还要惩罚我,我又急又怕,心跳不自觉地加速了,眼泪禁不住流了下来。对了,可以找王莉媛借,她一定会帮我解决的。

  我擦干眼泪,来到王莉媛跟前。对她说:“王莉媛,我清书包时忘记把自动铅笔放进笔袋里,你可否……”我的话还没有说完,王莉媛就打开笔袋,毫不犹豫地拿出一支崭新的铅笔,递给我说:“要借自动铅笔吧?哟,拿去用吧!我还有一支铅笔呢。”过了一会儿,上课铃响了,我回到座位上,拿出数学书准备上课。熊老师讲完知识点后,便让我们书上的练习题。我拿出王莉媛的自动铅笔,认真地做题,新铅笔非常好写,写起来十分省力,写的字也好看。不久,我无意之中看见王莉媛正用力握住一支很短的普通铅笔,吃力地写着。看到这一幕,我很感动,心想她真是一个值得信赖的好朋友。

  我也经常帮助我的好朋友。记得有一次下大雨了,王莉媛出门时忘了带伞,结果到学校时衣服全被雨淋湿了,我主动把我的衣服借给她穿,虽然我自己也有点冷,但是我的心里却热呼呼的。

  这就是我的好朋友——王莉媛。

我的好朋友作文2

  友谊,可以在你无助的时候,给你一句暖心的问候;友谊,可以在你最困难的时候,给你鼓励和支持;友谊,可以在你最悲伤的时候,给予你关心与安慰。

  在乡下,我有一个很要好的朋友,他的父母都叫他小云,而我叫他云哥。现在,想起和云哥的种种,既让我开心,又让我感动,也让我痛苦……

  有一天,我的肚子感到很不舒服,好像有东西一直在翻滚着,随时都会忍不住吐出来。那时,我正在乡下的家里,爸妈去上班了,家里只剩下我一个人。这时,云哥从家门口走了进来,他一眼就看见了我痛苦的样子,冲到我面前,不管三七二十一,背上我便往村里的诊所跑去。一路颠簸,我一反胃,忍不住就把今天早上吃的米饭、青菜等都吐到了云哥的身上。而云哥却毫不介意,用手抹去身上的脏东西,背上我又继续往诊所跑去。

  从诊所回来后,我好了些许,云哥交代我按时吃药,好好休息后,便离开了。看着他离去的背影,一种感激之情油然而生。

  光阴似箭,转眼间我又要离开家乡,回到城市了。在离开之前,我跟云哥告别:“云哥,下次我回来的时候,你要给我准备一份礼物,我也送给你两本漫画,怎么样?”云哥笑着答应了。

  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在回到城市之后,我每天都恨不得立马飞回去。终于八个多月后,我又再次回到了乡下。我回到乡下的第一件事,就是拿着两本漫画书,飞一般地跑向了云哥家中。

  来到云哥家后,我却没有看到他的身影,只看到了云爸坐在一张小木椅上,叼着一支香烟,皱着眉头看着手中的报纸。看到这一幕,我心里有一种不详的预感。我缓缓走向前,向云爸问道:“云伯伯,云哥哥呢?他去哪了?”听到这句话,他抬起头,眼里噙着泪水,低声说道:“小云在一个月前不幸患上了重病,走了。他在临死前,还念叨着你,还让我把这个给你。”说罢,他便从旁边的抽屉里拿出了一个小小的黑色盒子,盒子上沾着一层薄薄的灰尘。听到这个消息,我宛若五雷轰顶,手中的两本漫画书不由自主的掉在了地上,泪水夺眶而出……

  我伸出手,接过那个盒子,用手轻轻抹去盒子上的灰尘,打开盒子,里面是一支钢笔,派克的',它是那么的漂亮,那么的精致,那么的珍贵。捧着这支珍贵的派克笔,脑海中不断浮现出云哥那熟悉的背影……

我的好朋友作文3

  刚开学,我们二班,座位还没安排,我们都随便乱坐。坐在我后面的那位同学,瘦得像晾衣棍子,那小胳膊小腿的,好像一阵大风刮来,他就会飘走一样。他两张脸圆圆的,十分喜感。从面部看来,离“英俊潇洒”还是差了几条街,但也没到“歪瓜裂枣”的境界。他鼻梁上架着一副眼镜,显得文质彬彬。

  因为初来乍到,朋友不多,而且我们两人聊得十分投机,所以关系也就挺不错了起来。他自我介绍,大名叫“罗致远”。

  致远别名

  “你是二班的吧!”“你怎么知道?”我疑惑地问。“你们班有个叫罗致远的笨蛋吧?”“咦,你怎么会知道?”我有些惊奇。“唔,那就没错了,他以前是我们小学班上的一个‘人才’。”

  这天,我去检查十九班卫生,在去检查包干区的路上与这个班的`劳动委员聊了起来。没想到他是罗致远同学的小学同学。“罗丁丁这个人啊……有点傻,可是……”他开始介绍起罗致远来。

  “哎,他不是罗致远吗?怎么是罗丁丁?”

  “你还不知道!这就是为什么说他傻了。”他徐徐地说道,“小学时,老师要大家写一封信给×,这罗致远就去电脑上抄了一篇,抄了还好,只是他蠢得把最后的署名‘丁丁’也抄上去了。于是,我们语文老师赐其名曰‘罗丁丁’。”

  “后来怎样了?”

  “怎样了?嘿,这家伙居然乐意接受了!”

  机灵致远

  “罗致远,快改英语听写本!我要订正!快!”“罗致远,我……”

  “别吵了,英语课代表又没把作业本发下来,催我有什么用?你们总在这吵,要不你们来当这个组长,我不干了!烦死了!”这是罗致远当组长以来第N次(N>100)发火了。如果不是他真的只有12岁,我都要怀疑他是不是更年期到了,火竟如此之大,脾气变得如此之暴躁。可是,大多数,都是他自己不愿改。“这样,你们前后两个人,互相改对方的,我把我的答案给你们,这样就快了吧!”罗丁丁灵光一闪,急忙说道。

  咦,你这脑子里面不全是水泥啊!还是有那么一点点的作用呀!我想。

  “我无所谓。”“随便了。”大家纷纷表态。最终,罗致远的建议通过了。

  虽说罗丁丁的脑子时不时会抽一下,但是,他不失为是我的好朋友,是那个抄作文会把署名也抄上去的,傻得可爱的罗丁丁。

我的好朋友作文4

  我的好朋友青清是一个直爽、热心的女孩,脸上总是挂着灿烂的微笑,在她那张能说会道的嘴里,长着一口洁白的牙齿。她比同龄人高出一个头,看上去像我们的大姐姐,做起事来雷厉风行,是个刀子嘴豆腐心的小姑娘。

  一天,青清和几个小伙伴到我家参加生日聚会,她非常激动,先是请求当总指挥。我犹豫了一下,说:“你还是当副指挥吧!”她听后瞬间拉下脸,连珠炮似地说:“不行!你们比我低一个年级,年纪还小,很多事情想不周全……”接着,她又换了一副笑嘻嘻的.神情说:“这么多人的生日聚会,需要一个有经验、做事有条理的人来负责,我来帮你们策划、管理吧……”青清如愿以偿地当上了总指挥,把生日聚会管理得井然有序,热闹非凡,让我过了一个有意义的生日。

  青清不但有一张刀子嘴,还有一颗豆腐心,是一个乐于助人的好女孩。记得那是两年前的夏天,我和青清一起去玩耍。我骑着儿童自行车,她骑着滑板车,不知不觉,我们骑出去好远。在半路上,我突然听到一阵“哧哧”的声音,紧接着,我就再也骑不动了。青清急匆匆赶过来,说;“你的自行车没气了。”她把滑板车往我手上一推,脆生生地说:“你骑滑板车吧!自行车胎没气了,不能推着,不然车胎会磨坏,我帮你把自行车搬回家。”她二话不说,抢过我的自行车,一只手握住车把,另一只手托着车座,开始费力地往前移动。

  太阳在头顶火辣辣地烤着,天气炎热,青清搬着自行车,一点一点往家挪。她其实也只是一个九岁多的孩子,走一段就歇一会儿。渐渐地,她已经累得满头大汗,气喘吁吁。中间,我几次提出自己来搬自行车,但她都笑了笑,说:“没关系,我力气大着呢。瞧你这小身板,还是我来搬吧!”然后她擦擦汗,继续前行。600米的路程,似乎特别的漫长和遥远。十几分钟后,终于到家了。青清轻轻地将自行车放在了门口,连一口水都没喝就踩着滑板车一溜烟儿地跑了。

  生活中有青清这样的朋友也是一件美事。有了她,我的生活变得更有色彩,更有温度。有她,真好!

我的好朋友作文5

  我有一个好朋友,整天嘻嘻哈哈,无忧无虑,还想当明星。你一定猜到了,她就是——黄可。

  黄可这个人啊,真是应验了一句老话:“人不可貌相”。她的眼睛小小的,还是单眼皮,嘴巴大得“无人能比”,脸上还长满了“青春痘”。就是这样一个平凡到一混在人群中就认不出来的人,居然还“胸怀大志”呢!

  每天,黄可都说要当明星。她说得时间最长的是她的'歌星梦。“我长大了要当歌星,编好多好多歌,还要签名签到手发麻。我要赚好多Money,出场费起码50万……”每次都让我听得耳朵起茧。她还找了一本厚厚的大本子,在上面写出她编的歌词,还让我给她作曲;她还在一张纸上写了几十首老歌和流行歌,做成“点歌单”;她还用水笔当麦克风,用彩笔当花束,用筷子和锅碗瓢盆当乐队……无处不体现她为歌星梦的努力,要是她把这些努力用到学习上,她的成绩一定是全班第一。

  黄可非常爱玩。她对每种游戏都很精通:拍手游戏;三字经;打兔子;踩脚……不过,她最热衷的还是电脑游戏和攀爬游戏。论起电脑游戏啊,她是十分热爱的,这个大家都知道。那作为“游戏达人”的她,又是怎样玩“攀爬游戏”的呢?有一天,我和张逸飞到她家去,我们便开始了“疯玩”。我们先打枕头仗,又泡牛奶喝,还吃了面包。吃饱喝足之后,我和张逸飞都趴在地板上看电视,而黄可却大喊一声:“看我的——”她跳上沙发,双脚踩在沙发顶部,双手抓住楼梯的栏杆,左脚跨上二楼,右脚再放下去。我和张逸飞都说:“好了好了,你快从楼梯那儿走下来吧。”但黄可一声“呀——嘿!”她又翻了回来!她还邀请我也来玩一玩她的攀爬游戏,让张逸飞当“计时器”。我们几个玩得不亦乐乎,直到满头大汗才肯停。

  黄可就是这样一个嘻嘻哈哈,无忧无虑,又想当明星又爱玩的人。她是我的同学,也是我的好朋友。

我的好朋友作文6

  蓝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火红的太阳,下面是操场旁的草地,都长着青青的小草,其间有一个十二岁的少年,胸前佩戴着一条鲜艳的红领巾,蹑手蹑脚地向一只蚂蚱尽力的扑去,那蚂蚱却轻快地一蹦,反从他的眼皮底下逃走了。

  这少年便是陈宪臻,是我们班的“班宝”。他是三年级转到我们班的。自从他来到我们班,就是杨老师的“宠儿”。每天,杨老师几乎要花一半的精力在他身上,不是作业没有完成,就是跟同学闹矛盾,要么就是竭嘶底里地闹情绪。在上体育课的时候,经常会被体育老师没收他的一些小玩意儿。陈宪臻总是会在上课铃声响起的时候给我们“放哨”——他站在教室门口,探出头,贼头贼脑的,看到上课的老师走过来,他就会大声喊道:“老师来啦!,老师来啦!”于是,在陈宪臻的“报告”之下,班里很快安静了下来。

  自从陈宪臻来到我们班后,我就一直跟他玩,于是不到半个月,我们便熟悉了。

  我们那时候并不知道说一些什么,只记得陈宪臻很高兴,他说在我们学校上学,见过很多没见过的东西。

  一天,我想和陈宪臻一起去捕蚂蚱,陈宪臻对我说:“现在不能,到时候上体育课时再说”。

  我于是很盼望上体育课。

  体育课终于到了,当老师说“小组自由活动”的时候,陈宪臻便带我去捕蚂蚱,他从自己的.口袋里掏出一支削好的铅笔,在草地上半蹲着,仔细地寻找着草下面有没有蚂蚱……,下课了,他还是找不到,陈宪臻便对我说:“快乐园地后面有很多跳来跳去的蚂蚱,我在那里捉到过很多只呢!”

  陈宪臻是我们班的“法布尔”。法布尔观察过许多昆虫,写了一部《昆虫记》。但是,我觉得,陈宪臻把玩耍的时间全部花在研究昆虫上,如果他也写一本关于昆虫的书的话,也许能赶上《昆虫记》了。

  这就是我的好朋友陈宪臻,你们喜欢他吗?

我的好朋友作文7

  我有一个好朋友,我们两个人的名字很相似,而且我们从刚上学的时候就认识了!

  他长得比较瘦,而且他有一个不能形容的性格。平时他的力气很小,但在打篮球的时候他的力气就能增加好几倍。他篮球打得很好,但是有时候他也会有一些糊涂。为什么这样说呢?那你就听我来讲:有一次,第三节下课的时候,我们班举行了一场篮球赛。比赛时,我好不容易把球抢了过来,但是我离篮框比较远,没法投进球去。我看准机会,把球传给了他。他接到球,看起来有点迷糊,也不知道去投篮,抱着球站在那里,还问我:“老金,你干嘛呀?”结果,在他迷迷糊糊不知道该干嘛的时候,球就被敌方的刘辰雨抢去了。我气得都快跳起来了,我对他说:“老张,我好不容易抢到一次球,传给你让你投篮,可你却把球给了敌方。”他这才明白过来,很遗憾地对我说:“好吧,下次我注意,一定要把球投进去。”这样,我也只好就原谅他了。你看,他是不是有点糊涂?

  他除了会打篮球,作文也写得不错。他写过很多科幻小说和破案小说,我很喜欢他写的破案小说。我觉得读他写的'破案小说可以让我们开动大脑。而且他写的破案小说破案的难度很高,我觉得难度最高的是《长城追凶记》。

  忘说他的长相了。他长着一对不大不小的耳朵,眼睛大大的,双眼很有神,而且眼睛总是水汪汪的。他虽然长的比我苗条的多,但是饭量跟我差不多,这一点就让我感到非常奇怪。

  他虽然瘦,但是他跑的很快。在我们学校运动会的接力跑比赛中,我们班眼看就要落后变成第三了,可是轮到他跑的时候,他跑的飞快,马上就超过了一班的同学,帮助我们班获得了比赛第二名,我们班的同学都十分开心。比赛完以后,我便使劲夸奖他,他也开心极了,笑得眼睛都变成一条缝了。

  这时候你们知道他是谁了吧?他就是我的好朋友张启源。有一个他这样的朋友,我感到无比的自豪。

我的好朋友作文8

  每个人都有自己从小到大的好朋友吧!我有一个无话不谈、亲密无间的好朋友——孙梦涵。

  她个子很低,而且还比我大一岁呢!黄色的皮肤,眼睛很小,她的嘴巴很大,和她那小眼睛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可她的嘴能说会道,总是说出一些深奥的道理,她有时就像我的妈妈一样教导我,让我对她很尊敬、很佩服。

  一次,我在家看了一上午电视,突然想到我和孙梦涵的秘密计划,就赶紧去找孙梦涵。她妈妈也在家。她在家写作业,她一见到我就知道开始执行秘密计划了。她对她妈妈说:“妈妈,我想出去玩。”她妈妈说:“梦涵。你的作业写完了吗?”她说:“马上写完了。”梦涵问我:“轩世萱,你的作业写完了吗?”我装作不好意思地说:“没有。”她又问:“那你今天上午都干什么了?”我意识到该哭了,便含着泪说:“看电视。”“你看电视居然不带我!”我扑哧笑了,说:“怎么了,我就不带你看!”她妈妈说:“你们两个真是的,轩轩你把你的作业拿过来和梦涵一起写吧!”我心里高兴极了,因为我和孙梦涵的计划成功了!我说:“好,阿姨再见!我和梦涵一起出去玩啦!”说着,我和孙梦涵拉着手跑出去。我说:“梦涵,我们这次的计划真是天衣无缝,是不是?”梦涵说:“是,你哭的时候我都忘了演戏呢!”“哈哈哈……”我们不约而同的笑了。孙梦涵突然说:“走,笑够了,回家写作业去!”我以为她在演戏就说:“走,玩去!”她说:“就知道玩,回家写作业!”我知道她不是在演的了,就只好和他一起回家写作业了。这个好朋友真是翻脸比翻书还快!

  那次我和她一起去公园玩,看到一位小弟弟站在公园里哭,她就热心的.走过去帮小弟弟找到了妈妈。

  孙梦涵不仅乐于助人,而且是个环保小卫士。我和孙梦涵一起去学舞蹈,我们俩买了雪糕吃,当我撕开包装准备随手扔了的时候,她阻拦我说:“随手扔垃圾是不文明的行为,要把垃圾扔进垃圾桶里!”

  我的好朋友孙梦涵身上有许多好品质,我也从她身上学到了不少品质。我为有这个朋友而感到自豪!

我的好朋友作文9

  我身边的好朋友有很多很多,我自己都说不清了。但是我最好的朋友是马喻晨,她和我有很多共同的特点,那就让我带领大家走进我们的世界里来看看吧!

  有一次,由于我上学快迟到了,一慌忙就忘了拿铅笔袋,那时我跟马喻晨坐在一起,我对马喻晨说:“我没有带铅笔,你能借给我一支吗?”马喻晨很爽快的答应了,她给了我一支又长又尖的铅笔,而她自己用了一只又粗又短的铅笔。

  还有一次,别人把马喻晨推倒了,马喻晨摔疼了,坐在地上难过地流眼泪。因为她当时做过手术不久,所以她身体有些虚弱,我看见了,以快的'速度跑过去扶起了她,并对她说:“不要哭了,我们一定要坚强!"她听了后说:"我不会再哭了,我们都是坚强勇敢的小孩子!"就这样,我们总是互相帮助,鼓励着对方。

  俗话说,牙和舌头也会发生点小摩擦,我们这么好的朋友也不例外。有一次,我们之间发生了一点争吵。我们正在玩游戏,我不小心把马喻晨推倒了,她生气的说:"我再也不理你了!"我说:"不理就不理,我又不是故意的,我还不想和你玩呢!"不过没到两分钟,我们又和好了,知道为什么吗?让我来告诉你吧!我们两个从幼儿园最小班就认识了,我们从小一起长大,我们就像姐妹一样每天干什么都是在一起。如果吵架了,我们各自心里都不会平静的,所以我实在是忍不下去了,就对她道了歉。

  我最好的朋友就是马喻晨,谁也不能拆散我们,我们是姐妹,就要这样互相帮助。我希望我们能一直在一起,度过这美好的每一天。哦,对了,你们还不知道她长什么样吧,她圆圆的脸上长着一双乌黑明亮的眼睛,一张小小的嘴巴说起话来总是很温柔。她最大的特点就是有着一头卷卷的自然卷发,就像毛毛虫一样爬满头顶,有时候我会亲切的叫她"毛毛虫",她总是露出害羞的笑容。

  现在你如果在我们班看到那个满头卷发的小女孩儿,那就是她了!我希望我们的友谊天长地久!

我的好朋友作文10

  我的小学时光因有了她而变得五彩缤纷

  题记

  你以为所有女生都是弱不禁风的林黛玉?那你可就大错特错了。我的这位朋友别名为“花中四君子”之一的“竹子”,一年到头连感冒都不怎么得。

  你以为所有女生都是才貌出众的李清照?那么你又错了,“竹子”相貌平平,每次考试后都免不了被老师批评。

  你以为所有女生都是心思细腻的女才人?那么你又错了,“竹子”大大咧咧,什么烦心事一会就忘了,每天都乐乐呵呵的。

  说起我们的结友过程,那更是草率得不得了。

  那日,她以一个转校生的身份闯入了我的视线。她的座位离我不远,第一节下课,她就三步并两步地走到我面前,晃着手中的酸奶,诱惑着我说:“要不要做我的铁哥们?”说完,还有意无意地眨巴着眼睛。我“噗嗤”一声笑了,一下子被这个开朗的女生吸引了。她见我笑了,还以为我不同意,想了想又试探着说:“要不再加一瓶可乐?”她眼里写满了期待,那双水灵灵的大眼睛被衬得格外迷人,好像如果我不同意,她就会委屈地落泪。我见状忙说:“别别别,我可不是一个贪心的小朋友哦,一瓶酸奶足矣”。听后,一抹笑意在她脸上荡漾,几秒钟后便绽放开来,变得极为“洒脱”,我也回赠了她一罐“旺仔牛奶”。紧接着,我们仿照古代结义,一人喝了一口奶,便成了“歃奶为盟”的好“兄弟”。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的'关系越来越好,我为她起了“竹子“这个别名,但她一点也不生气,还笑着说这个名字“甚是好听”。对了,这个别名还引发了一个小故事呢。

  语文课上

  “同学们,我们这节课学习了《竹石》这首诗,大家回家之后上网了解一下竹子的作用“

  下课后,我走到“竹子”面前,举起一支笔,学着央视记者的样子,板着脸,严肃认真地说:“竹子同学,请说说你的作用吧”。“竹子”也同样严肃起来,掰着手指,认真地说:“竹子同学是消耗品,吃火腿,吃面包,喝可乐”没等她说完,我就笑得前仰后合

  这就是竹子,一个性格开朗乐观的女孩,尽管“竹子”的优点并不耀眼,但她始终是我最好的朋友,我的小学时光因为有了她的陪伴而快乐满满五彩纷呈。如今我们不在同一个班了,但“兄弟”情依旧不减,她带给我的快乐也成了我的“宝贝”,成了我记忆中独一无二的风景线。

我的好朋友作文11

  我的好朋友他乐于助人,又诚实,他就是我的好朋友——小天。

  有一次,我跟小天一起去上学,我们快步走向学校。“啾啾、啾啾啾”,忽然,有一个声音从旁边的草丛里传来。小天二话不说,立马停住脚步用那双温暖的双手拨开草丛向里面小心翼翼地望过去。只见一只小鸟在那伤心地叫着,他轻轻捧着那只鸟,但是那只鸟怎么也飞不起来。我跟他仔细地观察了一会,果然,发现它脚上和翅膀上都步满了被树枝刮伤的伤痕。“快点快点,要迟到了,要被老师批评了!”我对小天喊到。小天不慌不忙地说:“请别喊了,好吗?小鸟都被你吓到了。”我只好闭上了嘴,小天立刻从书包里拿出创可贴,小心地贴到了小鸟的伤口上,小鸟似乎感觉好了一点,立马跳在地上,兴奋地冲我们俩叫,好像在感谢我们一样。它又在地上跳着,不时头还朝上面叫着。突然,又有一只更大的老鸟飞下来,把小鸟叼了上去。我们见小鸟已得到安全,飞奔到了学校。不出我所料,我跟小天都被老师痛骂了一顿。可我在小天脸上却看见了一些略带满意的微笑。

  放学路上,我们俩的水杯里的水都喝完了,实在太渴了,我只好拿着我的零花钱去商店买水。找零的`时候,收银员太粗心,多给我了五块钱。我特别高兴,把这件事情悄悄地告诉了小天。但小天却一脸严肃。我想:“小天一定想要我的五块钱吧,我才不给嘞。”

  可是我理解错了,第二天,我发现桌子上有一张小纸条。我打开一看,上面写着:“昨天的五块钱请还给她,这不是你自己的钱。”你的好朋友,小天。还没有读完,我早已面红耳赤,跑到小天面前说道:“你不就是想要那五块钱嘛,要就要,干吗让我回去还给人家?”小天心平气和地说:“我并不是想要那钱,就那小毛钱,谁会想要?再说,那是别人苦心经营的血汗钱,并不是你自己的钱。外面赚钱不容易,还给人家吧。”这句话说得我心服口服,尽管脸上一百个不高兴,但还是默默答应了。放学后,我们又回到那商店里,把钱还给了收银员。收银员高兴极了,准备送我们一人一瓶水。我高兴地朝小天望去,小天对我摇一摇头,转身对收银员说:“谢谢,阿姨,我们有水就不用了。”

  从此,我跟小天成了互相学习的好朋友。在他身上,我懂得了做人要诚实,还要乐于助人。

我的好朋友作文12

  “找呀,找呀,找朋友,找到一个好朋友……”每当耳边回荡起这首悦耳欢快的歌曲时,我就会想起我的好朋友——庄妍其。

  她的个子瘦瘦高高的,留着一头乌黑发亮的齐肩短发,瓜子脸上有两条弯弯的柳叶眉,下面闪动着水晶般明亮而又纯洁的大眼睛。她的鼻子高高的,嘴唇红润,好似春日里绽放的桃花。她一笑起来,就露出整齐洁白的牙齿,显得纯真又可爱。

  她做事从不半途而废。记得有一次上体育课的时候,老师说要比赛跑步。马上就要轮到我和庄妍其这一组了,我心里七上八下的,真怕跑最后一名。再看看一边的庄妍其,她目光坚毅,似乎很有把握。过了一会儿,只听老师高声喊道:“预备——跑!”庄妍其就像离弦的箭一般冲了出去,我也迈开双腿,紧跟其后。不一会儿,我就心跳加快,上气不接下气了,双腿也开始发软,便渐渐地放慢了步伐。一旁的庄妍其也开始气喘吁吁,可她咬咬牙,又使劲地往前冲。转眼间,庄妍其就跑完了一圈。她从我身边经过时,笑容满面地对我说:“怡泓,加油!再坚持一下,你一定会成功的!”是啊,我也应该像她一样坚持不懈,不能半途而废。在她的鼓励之下,我立马热血沸腾,跟了上去。

  快到终点时,庄妍其突然摔了一跤,膝盖被蹭破了皮,鲜血直流。我吃了一惊,连忙扶起她,想让她到旁边休息一下。没想到,她摇了摇头,挣脱我的手,坚持跑到了终点。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真是令人敬佩!

  她还是个乐于助人的.女孩。记得有一次,放学了,我正准备回家。突然,天空中下起了倾盆大雨,我没带雨伞,心里焦躁不安。庄妍其突然从我身后冒了出来,问我:“怡泓,你没带伞是吗?”我沮丧地说:“对呀,我妈妈还没来接我,这么大的雨,我要怎么去等候区啊?”庄妍其晃了晃手中的伞,对我说:“别担心,我有伞,我送你到等候区吧!”随后,她便撑着伞送我过去了。我感动极了。

  这就是我的朋友,我希望我们能做一辈子的好朋友!

我的好朋友作文13

  我在原来的学校有个十分要好的朋友,我们无话不说。她嘛,就是康清燕。

  康清燕的皮肤可白了,都快赶上白雪公主了。她剪着短短的头发,要是她不动,你还以为她是男孩呢!她虽然样子像男孩,可行为举止比淑女还要淑女。她有又浓又黑像是毛笔画上去的眉毛,又长长的令人羡慕的睫毛。可她一点也不爱打扮,每天都随随便便地穿点衣服(可都很整齐)。

  康清燕对我可有耐心了。一次,我去她家玩的时候,发现了她的小自行车,硬是要玩。康清燕在征得父母同意后,把车推到了一块大空地,好奇地问:“你会骑吗?”这时我才知道我根本不会骑自行车,只好无奈地摇摇头。“那我教你。”康清燕胸有成竹地说。我不太相信,可还是让她教我了。“先要坐正了,双手扶稳龙头……”我走了神,看了看她,这时的她就是一个小老师。可惜我榆木脑袋不开窍,一下往墙上撞,一下又往石头堆里冲,就是学不会。我生气地将车子往地上一扔,嘟囔着:“不学了,有什么好玩的'?”康清燕扶着车子,在大太阳底下苦口婆心地劝了我大半天:“章玮璇,开始可是你要学的,等我推出来,你又不学了,你成心气我呀!”说罢便装出心脏病犯的样子。“你到底学不学?”我脸红了,站起来继续学骑车。康清燕又帮我调整好位置,还叫我不要紧张。我又开始学了。结果那一次我学会骑自行车了。后来,我还能骑车载人了呢!

  虽然康清燕对我很好,可她也不会包庇我。一次,我拿一包薯片到学校去,鬼鬼祟祟地将薯片拿出来,就被当天值日的康清燕撞了个正着。她二话没说就在本子上记下了我的大名,又冷冷地抛出一句话:“明天罚扫。”连看都没有看我一眼,就又去检查卫生了。我连说话的权利也没了。为这事,我还生了好几天的气呢!可最终,我俩还是和好如初。

我的好朋友作文14

  人世间最可贵的莫过于亲情,但比亲情更难得的是友情,友情能使人愉悦,友情更能使人进步。每个人都有好朋友,我也有很多朋友,但在这些好朋友中,让我最佩服的就是我的同学吴子衿。

  吴子衿是一个瘦瘦高高,文静而成熟的女孩。她眼睛虽然不是很大,但却充满智慧,说起话来更是头头是道,由于她身材清瘦又睿智,我给她起了一个爱称“老油条”。“老油条”可不是浪得虚名,每次我们不能说服那些淘气的同学的时候,只要她出马,问题马上迎刃而解,不愧是我们班的智多星!

  有一次,我班一个男生不好好写作业,作为班干部的我又是喊又是呵斥但都没有效果,他依然故我,实在没有办法了,我只能求助我的智多星“老油条”。只见老油条不慌不忙走到调皮的同学桌前说道:“我认为你是一个可以管理好自己的同学,你也有能力做到更好,可你为什么不做呢?”就这一句话,不但让调皮蛋一脸惊愕,乖乖的不声不响地写作业了,也让我大吃一惊,一句话解决问题。作为班长的我是不是管理方式有问题?是否太简单粗暴了?大吼大叫,这明显是无用的.,遇事还是要多动脑筋。老油条给我上了醍醐灌顶的一课,实在是让我佩服的五体投地。

  她的睿智不但体现在管理方面,学习成绩也很优秀,而且还乐于助人。她是我班的学习委员,尤其是语文成绩,那作文写得,简直就是范文----字迹清秀,卷面干净,语言优美,条理清晰,感情真挚。每每看她的作文都让我崇拜之情油然而生,我也暗暗下定决心向她学习!

  她告诉我要多读书,多思考,多摘录好词好句再活学活用到自己的作文里!我的作文就是在她给我的建议和帮助下有了显著提高。同学们不管谁有不懂的问题都愿意找她,她也都愿意不厌其烦的给同学详细讲解,直到同学完全明白为止。所以现在同学们都很喜欢她,也很信服她。

  这就是我的好朋友,一个让我佩服的智多星,鞭策我不断学习和有所进步的同学,她就是我的好朋友“老油条”---吴子衿。

我的好朋友作文15

  提起我的好朋友xx,那是人见人厌,花见花落。我们班上的人都烦她,嫌她多嘴,爱管闲事。可是,我却不这样认为,在和她相处的日子里,我发现她的多嘴、爱管闲事却是在默默地关心着她身边的每一个人,时刻为集体着想。

  记得有一次,我闲着没事,拿着小刀在手上轻轻地划。手只是觉得痒痒的,一点儿也没有被划破的迹象,真好玩。于是,我拿着小刀在手上继续划。“哎呀,张悦,你在干什么呢?这样会把手划破的。”一句洪亮的话语猛地在我的耳边响起。我抬头一看,原来是“多嘴婆”xx,我不耐烦地说:“关你什么事?我愿意。”我一边说一边低下头继续“工作”,“再说,划破了也与你没关系。”“怎么和我没关系?我是你的同学,是你的好朋友,宛如你的姐妹……”xx边说边夺过我手中的小刀。我正玩得上瘾,怎么肯让她搅了我的兴致?于是,我趁xx不注意,一把把小刀抢了过来。谁知,我竟用力过猛,在手上划了一个大口子,鲜血直流。xx一个箭步跨过来,麻利地掏出她的手绢帮我包扎上。当时,我的脸红红的,低声对她说:“谢谢你。”“没关系,谁让你是我的姐妹呢?”“可刚才,我……”不等我说完,xx一摆手,说:“算了,算了,都过去了,只要你不嫌我多嘴就行了。”我们两个相视一笑。教室里有一丁点儿的'纸屑,xx都会边捡边说:“谁这么不小心?以后要注意啊。”教室里的打扫用具排放不整齐了,她就会边排放边嚷:“谁放的?以后要摆放整齐……”

  xx不仅爱管“闲”事,而且还是一个非常重感情的人。她有一个大爷,乐于助人,为人正直,但老天却让她那不到40岁的大爷患上了不治之症——肌肉萎缩症。前不久不幸去世了。当时,xx正在学校里吃午饭,一听到这个噩耗,她的双眼湿润,急忙放下饭碗,发疯似的跑了出去。一连几天,她的眼圈都是红红的。当有人讨论人的生死时,她都会说:“我多想去天堂,去天堂看看我那和蔼可亲的大爷……”说着,就不由地哽咽起来。

  这就是我那爱管“闲”事而又重感情的好朋友——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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