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上原文及赏析

时间:2024-10-06 09:19:47 炜玲 赏析 我要投稿

(热)江上原文及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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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上(五言绝句)

  宋朝 王安石

  江水漾西风,江花脱晚红。

  离情被横笛,吹过乱山东。

  译文

  江上秋风阵阵,水波荡漾连绵,江岸上的红花也脱下红妆,渐渐凋谢。

  离别之情让远去的笛声吹送,蓦然发现船只已到乱山的东面,再不见分别的渡口。

  注释

  漾:吹过。

  脱:脱下。

  被:让。

  横笛:横吹的笛子,这里指笛声。

  鉴赏

  这首诗非常注意抓住江上特有船景物,从视觉和听觉两个角度,扣住“作天”这特定船节令特点,描绘江上船作色,情景交融,寄寓深沉,表达出作者对亲人船思念之情。

  此诗一、二句两写景,其目船并不在要再现什么作声作色,而是旨在以比兴手情,用景衬情:猎猎船西风带来作船消息,令人心生愁绪,绵绵船江水长流不息,让人顿时产生感触,晚开船花儿飘落,正所谓落红无数,也让人郁郁寡欢。这些景物,都带上了浓浓船感情色彩,使人愁肠百结。

  三、四两句,则题旨非常鲜明地凸现出来:“离情被感笛,吹过乱山东。”特定船季节、特定船景物,触动了诗人船离情别绪:是自己远离故乡、孤身在外,涌起了桑梓之思,或者是亲人在外飘泊、时世动乱,勾起了眷怀之恋。整首诗,景为情出,情因景生,情景交融,寄寓深沉,深隽船诗韵诗味。

  对于离情让感笛吹送船问题,古文学者刘逸生先生有这样详尽船解释:诗人刚和亲人分手,坐上向远方而去船船,看着江上船风光,作意甚浓,也使满怀离情船诗人更添伤感,忽地不知何处传来笛声,呜呜咽咽船,听船更是心情沉重,而笛声一直没停,让诗人更感折磨,不过,蓦然抬头,原来船已转到乱山船东边,适才与亲人分别船渡口,都已望不到了。这是一种奇特船化虚为实船手情。

  江水浩淼无边,江畔红花朵朵,而到了作季,西风劲吹,水面则起波浪,荡漾连绵,江花也渐次凋谢,脱下了红妆,那岸边或水上船小舟传来感笛声,也就使景色带上了浓浓船作意,勾起作者船思绪。江水江花、西风感笛,这些特有时令船特定景物,就构成了一幅色彩浓烈船“江上作意图”,具有鲜明船特色。

  诗到宋代,很讲究炼字炼句。王安石船“春风又绿江南岸”(《泊船瓜洲》)是个著名船例子。从这首诗看,也是如此。因笛声而引起离情,李白就写过他船《春夜洛城闻笛》说:“谁家玉笛暗飞声,散入春风满洛城。此夜曲中闻折柳,何人不起故园情?”仿佛是随口而成,自然明畅;但王安石就不愿追随这种风格,他一定要把“离情”写成是一种“异化之物”,是能够让风吹着走船。这正是注意了锻炼,让句子显出不寻常船曲拆。

  创作背景

  这首诗是王安石变法失利后,辞去相位退居金陵后,一日游长江有感而作。

  作者简介

  王安石(1021—1086),字介甫,号半山,人称半山居士。封为舒国公,后又改封荆国公。世人又称“王荆公”,北宋临川县城盐埠岭(今临川区邓家巷)人。庆历二年(1042年)进士。嘉祐三年(1058年)上万言书,提出变法主张。宋神宗熙宁二年(1069年)任参知政事,推行新法。次年拜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熙宁七年(1074年)罢相,次年复任宰相;熙宁九年(1076年)再次罢相,退居江宁(今江苏南京)半山园,封舒国公,不久改封荆,世称荆公。卒谥文。执政期间,曾与其子王雱及吕惠卿等注释《诗经》《尚书》《周官》,时称《三经新义》。其文雄健峭拔,为“唐宋八大家”之一;诗歌遒劲清新。所著《字说》《钟山一日录》等,多已散佚。今存《王临川集》《临川集拾遗》,后人辑有《周官新义》《诗义钩沉》等。

  人物生平

  少年英才

  宋真宗天禧五年十一月十三日(1021年12月19日)辰时,王安石出生。他是江南西路抚州临川县(今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县上池里阳村)人,而据清人蔡上翔转引《清江县古迹志》所言,因王安石之父王益时任临江军判官,故“其子(王)安石生于此,后人因名其堂曰维崧”。

  王安石自幼聪颖,热爱读书,过目不忘,下笔成文。稍长,跟随父亲宦游各地,接触现实,体验民间疾苦。文章立论高深奇丽,旁征博引,始有移风易俗之志。

  宋仁宗景祐四年(1037年),王安石随父入京,以文结识好友曾巩,曾巩向欧阳修推荐其文,大获赞赏。

  庆历二年(1042年),王安石赴开封参与会试,考中进士。据《默记》记载,王安石本被考官列名第一,但因应试赋中有“孺子其朋”一句,惹得仁宗不悦,与第四名杨寘互换,最终与状元失之交臂。及第后,王安石被授为淮南节度判官。任满后,他放弃了京试入馆阁的机会,调为鄞县知县。王安石在任四年,兴修水利、扩办学校,初显政绩。

  皇祐三年(1051年),王安石任舒州通判,勤政爱民,治绩斐然。宰相文彦博以王安石恬淡名利、遵纪守道向仁宗举荐他,请求朝廷褒奖以激励风俗,王安石以不想激起越级提拔之风为由拒绝。欧阳修举王安石为谏官,被他以祖母年高为由推辞。欧阳修又以王安石须俸禄养家为由,任命他为群牧判官。不久,王安石出任常州知州,得与周敦颐相知,声誉日隆。

  王安石主张“发富民之藏”以救“贫民”。“有司必不得已,不若取诸富民之有良田得谷多而售数倍之者。贫民被灾。不可不恤也。”

  陈说政事

  嘉祐三年(1058年),王安石调为度支判官,王安石进京述职,作长达万言的《上仁宗皇帝言事书》,系统地提出了变法主张。在此次上疏中,王安石总结了自己多年的地方官经历,指出国家积弱积贫的现实:经济困窘、社会风气败坏、国防安全堪忧,认为症结的根源在于为政者不懂得法度,解决的根本途径在于效法古圣先贤之道、改革制度,进而提出了自己的人才政策和方案的基本设想,建议朝廷改革取士、重视人才。

  王安石主张对宋初以来的法度进行全盘改革,革除宋朝存在的积弊,扭转积贫积弱的局势。并以晋武帝司马炎、唐玄宗李隆基等人只图“逸豫”,不求改革,终至覆灭的事实为例,要求立即实现对法度的变革。但仁宗并未采纳王安石的变法主张。

  恳辞入朝

  此后,朝廷多次委任王安石以馆阁之职,均固辞不就。士大夫们以为王安石无意功名,不求仕途,遗憾无缘结识;朝廷屡次想委以重任,都担心王安石不愿出仕。朝廷任命王安石与人同修《起居注》,王安石辞谢多次才接受。不久,王安石任直集贤院、知制诰,审查京城刑狱案件,朝中士大夫都引为盛事。

  王安石在京任职期间,朝廷规定舍人院不得申请删改诏书文字,王安石认为立法不该如此,据理力争,得罪了王公大臣。嘉祐八年(1063年),王安石因母亲病逝,遂辞官回江宁府(今江苏南京)守丧。

  宋英宗在位时期(1063年-1066年),屡次征召王安石赴京任职,他均以服母丧和有病为由,拒绝入朝。

  越次入对

  治平四年(1067年),宋神宗即位,因久慕王安石之名,起用他知江宁,旋即召他入朝任翰林学士兼侍讲。从此,王安石深得神宗器重。

  熙宁元年(1068年)四月,神宗为摆脱宋王朝所面临的政治、经济危机以及辽、西夏不断侵扰的困境,召见王安石。王安石提出“治国之道,首先要确定革新方法”;勉励神宗效法尧舜,简明法制。神宗认同王安石的相关主张,要求其尽心辅佐,共同完成这一任务。

  王安石随后上《本朝百年无事札子》,阐释宋初百余年间太平无事的情况与原因,指出当时危机四伏的社会问题,期望神宗在政治上有所建树,认为“大有为之时,正在今日”。

  熙宁变法

  主词条:熙宁变法

  熙宁二年(1069年),神宗任命王安石为参知政事,跻身执政之列。王安石提出当务之急在于改变风俗、确立法度,提议变法,神宗赞同。为指导变法的实施,设立制置三司条例司,由王安石和陈升之共同掌管。王安石委任吕惠卿承担条例司的日常事务,派遣提举官四十多人,颁行新法。

  熙宁三年(1070年),王安石任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正式拜相。他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新法,开始大规模的改革运动。所行新法在财政方面有均输法、青苗法、市易法、免役法、方田均税法、农田水利法;在军事方面有置将法、保甲法、保马法等。

  熙宁四年(1071年),王安石颁布改革科举制度法令,废除诗赋词章取士的旧制,恢复以《春秋》,三传明经取士。同年秋,实行太学“三舍法”。

  新旧党争

  主词条:新旧党争

  变法伊始,王安石对神宗提出奸佞之论,建议神宗要辨别小人并加以惩处。新法颁布后,王安石擢拔吕惠卿、章惇、蔡确等多人,参与变法的实施。

  王安石变法的目的在于富国强兵,借以扭转北宋积贫积弱的局势。然而变法触犯了保守派的利益,遭到保守派的反对。法令颁行不足一年,围绕变法,拥护与反对两派就展开了激烈的论辩及斗争。

  御史中丞吕诲控诉王安石变法十大过失,神宗贬为地方官,王安石举荐吕公著代替其职。韩琦上疏规劝神宗停止青苗法,在反对派的巨大压力下,神宗打算同意,执政曾公亮、陈升之等乘机附和,王安石虽多方辩驳,神宗仍然认为应听取各方面的建议。随后,王安石称病在家,继而请求辞官归隐。韩绛等规劝,神宗挽留王安石,王安石遂陈数朝廷内外诸官互相依附勾结的情况,进言神宗要不畏流俗,心怀天下。

  御史刘述、刘琦、钱顗、孙昌龄、王子韶、程颢、张戬、陈襄、陈荐、谢景温、杨绘、刘挚,谏官范纯仁、李常、孙觉、胡宗愈都因为与王安石意见不合,相继离开朝廷。王安石很快提升秀州推官李定任御史。知制诰宋敏求、李大临,御史林旦、薛昌朝、范育弹劾李定违背孝道,皆被罢出朝廷。其后,吕惠卿因父亲去世离开朝廷,王安石便对曾布委以重任。

  熙宁三年(1070年),司马光三次写信给王安石(参见词条与王介甫书),列举实施新法弊端,要求王安石废弃新法,恢复旧制。王安石回信(参见词条答司马谏议书),对司马光的指责逐一反驳,并批评士大夫阶层的因循守旧,表明坚持变法的决心。随后神宗欲起用司马光任枢密副使,司马光趁机复议废止新法,神宗没答应,司马光遂辞职离京。

  熙宁四年(1071年),开封百姓为逃避保甲,出现自断手腕现象,知府韩维报告朝廷。王安石认为施行新政,士大夫尚且争议纷纷,百姓更容易受到蛊惑。神宗则认为应听取百姓之言。

  两度罢相

  熙宁七年(1074年)春,天下大旱,饥民流离失所,群臣诉说免行钱的害处。据说神宗满面愁容,想罢除“法度之不善者”。王安石认为天灾即使在尧舜时代也无法避免,派人治理即可。监安上门郑侠反对变法,绘制流民旱灾困苦图献给神宗,并上疏论新法过失,力谏罢相王安石。

  同年四月,曹太皇太后(慈圣皇后)、高太后(宣仁皇后高滔滔)亦向神宗哭诉“王安石乱天下”。神宗对变法也产生了怀疑,罢免了王安石的宰相职务,改任观文殿大学士、知江宁府,从礼部侍郎超九转而径授吏部尚书之衔。

  王安石罢相后,奏请神宗让吕惠卿任参知政事,又要求召韩绛代替自己,二人坚持王安石制定的成法。吕惠卿掌握大权后,担心王安石回朝,借办理郑侠案件的机会陷害王安石的弟弟王安国,又兴起李士宁案件来倾覆王安石。韩绛觉察到吕惠卿的用意,秘密奏请召回王安石。

  熙宁八年(1075年)二月,王安石再次拜相。同年,王安石《三经义》写成,加封为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吕惠卿外调知陈州。王安石复相后得不到更多支持,加上变法派内部分裂严重,新法很难继续推行下去。

  熙宁九年(1076年),王安石多次托病请求离职。同年,长子王雱病故,王安石极度悲痛。十月,王安石辞去宰相之职,外调镇南军节度使、同平章事、判江宁府。次年(1077年),改任集禧观使,封舒国公。

  元丰二年(1079年),再次被任命为左仆射、观文殿大学士,改封荆国公。

  病逝江宁

  王安石退隐江宁后,选择了城外一处叫白塘的地方,请人开渠泄水,培土造屋。因主宅距江宁城东门七里,距钟山主峰也是七里,所谓半途之上,故将居室命名为半山园。在园内,他结交了米芾、李公麟和苏轼等高逸之友。

  元丰七年(1084年),王安石得了一场大病,神宗派医生到江宁府给他治病。病好以后,他上书神宗请求以自己的住宅改建寺院,神宗赐额“报宁寺”,又称半山寺。

  元丰八年(1085年),神宗去世,宋哲宗即位,改元元祐,由太皇太后高氏垂帘听政。哲宗即位后,加拜王安石为司空。高太后在神宗时就强烈反对变法,等到自己听政后,立即起用司马光为相。司马光提出“以母改子”,全面废除新法。史称“元祐更化”。

  元祐元年四月初六(1086年5月21日),王安石郁然病逝于钟山,享年六十六岁,获赠太傅,葬于半山园。

  绍圣元年(1094年),宋哲宗亲政,支持新政的章惇执政,王安石得以配享神宗庙庭,并获得谥号“文”。

  政和三年(1113年),宋徽宗追封王安石为舒王,配享孔庙。后至靖康元年(1126年),又被追夺王爵,毁去配享的画像,降王安石从祀于庙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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