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合同

时间:2023-08-30 10:56:29 转让合同 我要投稿

转让合同10篇[集合]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转让合同10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转让合同10篇[集合]

转让合同 篇1

  合同的转让,是指当事人一方将其合同权利、合同义务或者合同权利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合同的转让,也就是合同主体的变更,准确的说是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即在不改变合同关系内容的前提下,使合同的权利主体或者义务主体发生变动。

  需要指出,在债法理论中,不仅仅是合同债权债务可以被转让,事实上其他债权债务也可以被移转,所以债法上有债权让与、债务承担和债权和债务的概括转移之说。但在合同法体系上,合同的转让仅指合同债权的让与、合同债务的承担以及合同债权债务的概括移转三个方面。

  合同转让是指合同法律关系主体的改变。根据转让内容的不同,合同转让包括了合同权利的转让、合同义务的转让以及合同权利和义务的概括转让三种类型。合同转让既可以全部转让、也可以部分转让。合同转让的类型不同,其转让的条件、程序和效力也不尽相同。

  合同转让,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简称《合同法》)第七十九条、第八十条、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三条、第八十四条、第八十五条、第八十六条、第八十七条、第八十八条、第八十九条的规定。合同转让必须符合法律所规定的条件和要求才能生效,否则无效。

  第一,必须以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存在为前提。如果该合同根本不存在或者被宣告无效,或者已经被解除,在此种情况下发生的转让行为都是无效的。

  第二,必须符合法律所规定的转让程序,需要通知的依法通知;需要征得相对方同意的先经其同意;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办理相应手续。

  第三,必须符合社会公共利益,且所转让的内容要合法。第四,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达成合同转让的合意,具备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

  合同权利的转让(即债权转让),是指合同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具体包括三方面的含义:

  ①合同权利转让是指不改变合同权利的内容,由债权人将权利转让给第三人。因此,权利转让的主体是债权人和第三人,债务人不能成为合同权利转让的当事人。

  ②合同权利转让的对象是合同债权,属于合同法的调整范围,与物权转让有着本质的区别。

  ③合同权利的转让既可以是全部的转让,也可以是部分的.转让。在权利部分转让的情况下,受让人作为第三人将加入到原合同关系中,与原债权人共同享有债权;当权利全部转让时,受让人则完全取代转让人的地位而成为合同当事人,原合同关系消亡,产生了一个新的合同关系。从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和维护交易秩序,兼顾转让双方的利益出发,《合同法》第八十七条对合同转让的范围作了限制。

  即规定了三种情况下禁止转让:

  ①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比如根据个人信誉关系而发生的债权;以特定债权人的行为为内容的权利;合同权利的设定是针对特定当事人的不作为义务;单独转让合同债权中的从权利。

  ②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③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合同权利转让生效除遵守合同转让的一般条件和要求外,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转让合同 篇2

  甲方:孙家小庄村民委员会

  乙方:

  为更好的管好用好村集体的水利设施,充分发挥水利设施的效益,彻底解决村民浇地难、浇地贵的现象,经村两委研究和村民大会一致通过,报新城街道办事处批准,将本村两眼机井及地埋暗管以责任制性质公开招标对外承包,经公开招标本村 中标,特签订如下合同。

  一、机井、水库

  塘坝等位置、财产状况

  两眼机井位于村,基本情况:

  二、合同期限及承包保证金上交办法

  合同期限为年,即自20xx年月日起到 年月日止,签订本合同时,乙方一次性足额向甲方交纳承包保证金 元,保证金不计利息,合同到期返还乙方。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对乙方所承包的机井享有所有权。

  2、甲方对乙方所承包的机井有监督的权利。

  3、合同期满有收回机井的权利。

  4、甲方有向乙方提供机井全部配套设备(以订立承包合同时的现状、机器能够正常运转为标准)的义务。

  5、有协助乙方调解纠纷的义务。

  6、有铺埋暗管的义务。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对所承包的机井,合同期内只有使用权、管理权和受益权,没有所有权。

  2、乙方有按合同所定的电费标价收取电费的`权利。

  3、乙方有制约一切损害所承包机行为的权利。

  4、乙方有看护保证机井不受损坏的义务。

  5、乙方有对机井维修,保证其正常运转的义务。

  6、乙方有向甲方提供浇地信息的义务。

  7、乙方有及时上交电费,不得拖欠的义务。

  8、群众浇完地后有查看电表度数的权利。

  9、如某地块需铺设暗管,乙方向甲方提出申请,有甲方负责规划、施工,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收费标准

  1、村民浇地费用以电表度数交费,以20xx年4月供电部门电费价格为准。如遇供电部门电费价格调整,村民交费按所涨、降幅度加以调整,如调整电费收取价格乙方需报甲方同意后方可收取。

  2、乙方收取的电费需向村委会上交30%,作为承包费,每季度上交一次。

  六、违约责任

  1、乙方需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不得随意改变收费标准和乱收费,如违犯经甲方催告一次不改正,本合同自动解除,依法收回其承包的机井使用权,保证金不予退还。

  2、如机器或暗管损坏,乙方需在三日之内进行维修,保证村民及时浇水,如不及时维修,由甲方负责维修,所有费用从乙方的承包保证金中扣除,如累计三次不维修,本合同自动解除,依法收回其使用权。

  3、乙方需按合同规定按时向甲方上缴承包费,如不及时上缴,甲方有权终止该承包合同。

  七、合同其他事项

  1、合同期内如遇国家政策变化,双方必须服从上级规定,造成本合同终止时,甲、乙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2、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甲方收回使用权另行承包,在相等的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3、合同期内,乙方需注意安全,增强安全意识,所有出现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4、终止本合同时,乙方需保证机井完好无损,机器正常运转,合同所列财产完好、齐全、无缺。

  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备案存档一份。

  甲方:孙家小庄村民委员会 法人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

转让合同 篇3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森林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订立本林地转让合同书范本。

  一、 林地基本情况及转让期限

  1、甲方将坐落在 的林地 亩,依法转让给乙方经营管理。该林地四至是:南至 ,北至 ,西至 ,东至 。森林类别 ,地类 。

  2、转让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林地面积、四至以林权证及其附图为准。

  二、转让林地的用途

  转让林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不得改变林地用途。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

  1、转让后,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甲方确认上述转让给乙方的林地林木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不是甲方债务的抵押物。

  2、乙方对转让林地依法享有经营权、收益权,有权依法自主生产经营和处置林木及其产品。

  3、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终止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由乙方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

  四、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和时间

  本合同林地转让价格为 元/亩,合计 元。支付的时间为。

  五、其他条款

  1、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元。

  2、本林地转让合同书范本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4、本林地转让合同书范本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制定补充协议,依法订立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本林地转让合同书范本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发包方、乡政府、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鉴证单位(签章)

  鉴证人:

  年 月 日

转让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新华路XX号)台球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

  具体转让事宜如下:

  一、 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人民币3仟元整。

  二、 台球厅内的设备归乙方所有。设备包括(台球桌5台、现有的沙发及桌椅。

  三、 甲方已交纳房主押金贰仟元整归乙方所有,到合同终止.

  四、 转让后的`经营活动归乙方所有,经营中发生的所有事故及责任都属于乙方,与甲方无关。

  五、 甲方与房主签订的原租赁协议不变更,由乙方继续使用。

  六、 在20xx年XX月1日乙方给甲方2000元整后甲方把房屋租凭押金条给乙方

  此协议一式两份签字有效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做出补充,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签订时间: 年月日

转让合同 篇5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复印件附后)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复印件附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期房转让事宜,订立本协议,甲、乙共同信守:

  第一条 甲方为 的正式员工,按照 于20xx年 月出台的员工保障性住房销售政策,甲方可在20xx年 月至 月间按照每平方米 元的单价购买坐落于 的 栋 号,该房屋为钢混结构,建筑面积 平方米,拟于 年 月 日前交房。

  第二条 甲方愿意在乙方按其公司政策代为支付房款的前提下将该期房转让给乙方,即在乙方支付完房款后将该期房按甲方公司现定价格转让给乙方,并以乙方名义办理购房合同。

  第三条 该期房的现定单价为每平方米 元(人民币),房屋交易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拾 万 千 佰 拾 元。乙方按恒大地产集团政策选择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收据或发票由乙方保管。

  第四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由乙方对甲方支付该期房的转让中介费为人民币(大写) 万元,甲方出具转让中间费收条,待乙方签订合同当日,由乙方退还甲方。

  第五条 在房屋交易、转让以及合同的`办理过程中,甲方协助乙方完成相关工作。

  第六条 因甲、乙双方任一方违约造成本协议不能继续履行的,除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的定金赔付原则进行赔付外,违约方还应额外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房屋交易总价的1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 本协议如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本协议为双方自愿的情况下所签订,因房屋购买为乙方,故从签订协议至协议终止为止期间,所发生的任何因变动而增加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只负责配合乙方顺利签订合同,期间,房市的涨跌等不可预见等因素,均由乙方承担风险,甲方也不得再索要任何其他费用,否则,违约方按第六条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 在购房合同签订时间之前,乙方若将购房指标转让与第三方,必须经甲方确定,并由此引起的经济纠纷与甲方无关。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乙方签订购房合同时作废,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转让合同 篇6

  甲方:梁斌健

  乙方:韩永辉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现甲方将平洲花木市场S59号档口转让过户给乙方。甲方负责在可以过户的时候将户主名过户给乙方,此后本档口使用权合拥有权归乙方所有。甲方无权追回和反悔。此后此档口(S59号)一切权利和责任义务与甲方无关,一切由乙方负责。特立此字双方签字生效。甲方:

  甲方身份证:

  乙方:

  乙方身份证:

转让合同 篇7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茶楼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自己位于 茶楼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二、甲方已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年租金为 元人民币,大写: 人民币。余下的房租一并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甲方向房东履行原有茶楼租赁合同中规定的条款,并且每年定期缴纳租金及该合同所约定的应由甲方缴纳的水电费及其它费用。

  三、转让后茶楼所有的装修、装饰及其它相关设备归乙方所有。

  四、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用写:人民币。上述费用已包括茶楼装修装饰及设备费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要其它任何费用。甲方同意乙方继续使用茶楼的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件。乙方接手前该茶楼的一切债权债务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乙方接手后该茶楼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与

  甲方无关。

  五、如乙方逾期缴纳转让金,除甲方转交茶楼日期顺延外,逾期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且乙方必须按转让金的 10 %支付甲方违约金,如果由于甲方原因造成转让终止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按转让金的` 10 %违约金。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

  六、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有权向当地有关法律提起诉讼。

  七、乙方在签订合同时,付转让费80万元,余款在合同签定后一个月内付清。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年月日

  乙方: 年月日

转让合同 篇8

  出卖方:简称甲方)、(简称甲方)

  买受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县街第3#幢第层号房拥有的房产(商品套房),建筑面积为151.86平方米。其中套内面积137.64平方米分摊建筑面积14.22平方米。甲方保证上述房屋产权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 权纠纷,由甲方负责。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上述房屋产权永远归乙方全权所有,任凭乙方支配使用。甲方不得再将该套房转让、抵押及处置。

  第二条、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单价:人民币元/平方米,总价:人民币元整(大写:元整)。其中甲方已办按揭人民币元整(大写:元整)。

  1、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房产转让费人民币元整(大写:元整)。

  2、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办按揭费用及房屋维修基金等合计人民币元整(大写:元整)。

  3、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己付首付款及甲方己交二个月按揭款,合计人民币元整(大写:整)。

  第三条、农行万元人民币按揭款自年月起转由乙方负责偿还房贷本息及承担编号为:)的违约责任,直至还清农行房贷。若乙方中途拖欠拒不偿还农行房贷,本合同作废,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叁万元,甲方付还乙方向甲方所缴购房房款,甲方不承担利息。

  第四条、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各项费用包括税费由乙方承担。甲方应无条件提供有关证件,积极配合乙方办好房产过户等手续。

  第五条、以上所有款项甲乙双方当日交割清楚,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不得反悔。如有一方违约,违约方按捌万金额双倍赔偿对方。

  第六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出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经济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见证在场人:_______________

  见证在场人:_______________

  见证在场人: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转让须知

  1、转让当事人(卖方包含共有人)须持有关证件亲自到房地产交易部门申请办理房地产转让手续,并签订合同,私自转让的.房地产不受法律保护。因故不能亲自办理登记手续的,可经公证部门公证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2、转让当事人应当如实申报成交价,不得瞒报或者作不实的申报。

  3、房地产权利人转让房地产时,应提前三个月通知共有人或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或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转让合同 篇9

  甲方:(出让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E—mail:

  乙方:(受让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E—mail: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协商一致就域名转让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期限

  甲方愿意转让域名的.永久所有权、管理权和使用权。

  二、转让主体、价格及支付方式

  1、域名。

  2、共计人民币_(大写)____。

  3、域名交接由甲乙双方当面完成,由甲方转出其域名管理权至乙方域名管理后台,并协助乙方完成过户手续后,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全部域名购买款项。

  三、域名过户、密码交接、双方责任及其它条款

  1、甲方无条件全力配合和协助乙方完成域名过户,确认完成过户手续后,乙方一次性支付全部域名购买款给甲方(即人民币,现金或转帐支付),甲方提供给乙方付款收据。

  2、甲方保证合法拥有以上转让主体的所有权、管理权、使用权,如有欺诈行为由甲方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甲方承诺域名过户完全履行合法过户程序,乙方付清甲方域名转让款项之前甲方合法拥有域名管理权、使用权、以及使用权。乙方付清甲方域名转让款项后甲方将不再拥有以上所述域名的管理权、所有权、以及使用权。乙方合法获得域名的所有权、管理权、使用权。

  3、过户之后乙方使用此域名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责任与甲方无关,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四、过户失败处理方案

  若因甲方资料不全或双方其他原因造成过户失败,双方可终止本次转让交易。

  甲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签署日期:

  授权代表签字:

转让合同 篇10

  合同权利、义务转让条件与限制 合同权利的转让与限制 合同权利的转让也称债权的转让或债权让与,是合同中享有权利的一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前提下,通过与第三人订立合同从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让与他的合法行为。合同权利的转让,并不改变合同权利的内容,而是由合同一方当事人(且是债权人)将债权转让给合同当事人之外的第三人,合同权利的转让并不包括合同的义务内容;合同权利的转让可以是全部转让也可以是部分转让,在全部转让时,受让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合同关系的新债权人,原债权人脱离合同关系;在部分转让时,受让人作为第三人加入到原合同关系之中,与原债权人共同享有债权。 合同权利转让的条件:第一,必须有有效的合同债权存在;第二,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就债权转让达成协议;第三,转让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转让性;第四,必须有转让通知。合同法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转让通知是绩权转让的必备条件,通知应采用书面形式,债务人应出具收到通知的。对于债务人的'通知,一般应当由原债权人进行。但经与原债权人协商同意后,也可由新债权人进行。新债权人必须向债务人提供必要的关于合同权利已经转让的证明文件。如果未尽通知义务,债权人对合同权利的转让就对债务人不发生法律效力。债务人向原债权人履行义务时,原债权人不得拒绝接受履行。

  在下列情况下,债权人不得将合同权利转让给第三人:第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合同的标的与当事人的人身密切相关的合同权利是不能转让的。如委托合同、赠与合同。在有些合同中,合同权利的转让会实质性地改变债务人的义务或增加债务人承担的风险,因而也禁止转让。但如果债权人承担新增加的负担或风险的除外。第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如果合同中约定债权不得转让,那么债权人未经债务人同意,一般不得转让合同权利。第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合同权利转让的法律后果 合同权利全部转让,则受让人取代转让人成为合同关系债权人,转让人脱离原合同关系;如果合同权利部分转让,则受让人加入合同关系,成为共同债权人。转让人将债权证明文件交付受让人并将有关主张债权的一切必要情况如履行期限、履行方式等告知受让人,并将转让人占有的担保物及文书也应全部交付。债权人转让债权时,依附于主债权的从权利也一并转移,但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转让人对转让的债权负瑕疵担保责任。无偿转让债权,转让人对权利瑕疵不负担保责任。但转让人故意不告知瑕疵,对受让人因瑕疵所受损害负赔偿责任。受让人明知权利有瑕疵而接受的,转让人不负担保责任。

  合同权利转让中债务人的抗辩 抗辩权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转让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债务人对于债权人具有抗辩权主要有以下情况:当事人双方虽订有合同,但债权并未实际发生;债务人已经履行债务,债权业已消灭;债权人在订立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中有过错。因而债务人不能依照原合同履行给付义务;债务人遭遇不可抗力;可撤销合同,债务人享有撤销权的。

  抵销权 抵销是指合同当事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进行清偿,按照对等的数额相互充抵,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相同数额内互相消灭,不再履行。合同法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其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抵销的实行应当是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互享债权,即当事人互有可以抵销的债权;在存在抵销的债权时,债权必须是均已到期;抵销的债务必须是同种类或同一性质的债务,不同性质或不同种类的债务是不能抵销的;抵销的债权必须属于法律所允许。

  法律明确规定不得进行抵销的债务不能进行抵销。如违约金债务不得自行以扣发款等方式作为抵销。故意实施侵权行为的,债务人不得主张抵销侵权损害赔偿。

  债务人在债权转让通知到达时,主张抵销的,应当及时向债权转让人发出抵销通知,抵销的通知在到达债权人时,即可发生的效力。但是,抵销的通知中不得附加任何的条件或者期限,否则,抵销的通知不发生法律效力。

  合同义务转移的条件与限制 合同义务转移,是指合同中的债务人将自己应履行的义务转让第三人,第三人取代债务人的地位成为合同当事人,而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行为。合同义务的转让,只要依法进行,是受法律保护的。

  合同义务的转移首先须经债权人同意。合同法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由于债务人在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方面是不相同的,债务人转移合同义务可能对债权人实现合同权利发生重大影响,在债务人更换后,新债务人可能缺乏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从而严重损害债权人的权益。所以,债务人将其合同债务转让给第三人,必须经债权人。并且转让人与受让人就合同义务的转让达成协议,被转让的合同义务具有可转让性。合同义务的转移应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合同法规定,债务人转移义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合同义务全部转移,由新的债务人取代原债务人的地位成为合同的当事人,承担合同中原债务人的义务。主债的全部转移,只是合同主体的变更,合同内容不发生变更,并没有形成新的债权债务。合同义务的部分转移,由第三人对债权人承担一部分债务,原债务人和第三人共同成为新债务人,而第三人仅就其与债务人签订了转让债务的协议部分承担合同义务。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例如,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的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同意转让债务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再如,属于债务人的人身权的继承权、抚养权、著作权等不能随原债务人转移义务而转移。

  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新的债务人的抗辩是基于原债务人所享的对债权的抗辩而存在,如果原债务人没有对债权人的抗辩,新的债务人也就没有对债权人的抗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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