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合同

时间:2023-08-21 07:56:09 房屋合同 我要投稿

房屋合同【精选】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房屋合同4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房屋合同【精选】

房屋合同 篇1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计_____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_____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同意预交_______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房屋租赁期为_______,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天津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本合同连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房屋合同 篇2

  本合同当事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 身份证号:

  丁方: 身份证号:

  第一条 本合同所指标的为珠海市御花园小区坤宁格1405室。

  第二条 甲方作为联系人,负责和房东联系。乙方、丙方、丁方向甲方支付房租,享有房间客卧的完全独立使用权,以及公共区域的共同使用权。乙方、甲方、丁方如果要增加合租人数,必须取得甲方书面同意。

  第三条 该房屋租赁期租期为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起至____年____ 月____ 日终止。租金分别为甲方每月 元、乙方每月______元、丙方 元、丁方 元,并予每月____号支付下个月的房租。各方需交付押金,由甲方统一收齐交付给房东,一年期满退还两个月押金,押二付一。押金甲方 元、乙方 元、丙方 元、丁方 元。

  第四条 共同使用区域为客厅、厨房、卫生间及这些区域里面的相关设施。

  第五条 合租期间,水、电、煤气、宽带费(如使用)等由甲、乙、丙、丁四方共同支付。

  第六条 合租期间,本着和平、友好相处的原则,双方应共同维护居住环境的卫生、安全。不得随意的'干扰对方的私人空间。对方的合理建议,应积极采纳。

  第七条 朋友来访,应尽量保持安静,以不干扰对方学习、生活为宜。超过2个朋友来访,应提前告知对方。

  第八条 各自做饭,还是搭伙,根据双方的饮食习惯,协商解决。因生活需要,添置设施发生的费用,依具体情况而定。

  第九条 在租住期间,双方应本着“节约、爱惜”的原则,不得浪费水、电、煤气等。应共同维护设施的安全。

  第十条 任何一方需退房的话,因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否则不退押金。租住不满一月,租金按一个月收取。

  第十一条 任何一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协议,收回房屋使用权。

  1、未经甲方许可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利用承租房进行非法活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产生噪音,影响办公及楼上居民生活的。

  第十二条 因为合租的特殊性质,甲方和房东租赁关系中止时,本合租合同自动失效,甲方不负违约责任。甲方也必须在与房东解除合约前半个月,知会各方。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订立之日起,即告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

  丁方:

  年月日:

房屋合同 篇3

  “严格来说,这个通知只是针对预售商品住宅交接程序的一种规定,而非针对房屋查验细节的规定,房屋查验应该怎样操作,还是应该遵照双方合同来进行。”

  20xx年1月1日,《关于规范预售商品住宅交接前房屋查验的通知》将在北京市正式施行。按照这个《通知》,预售商品住宅在办理交接手续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组织预购人对所购预售商品住宅进行查验,不得以缴纳相关税费或者签署物业管理文件等作为预购人查验预售商品住宅的前提条件。日前,法律界和工程监理界的一些专业人士对于这一《通知》如何实施,谈了自己的看法。

  先验后收填补法律空白

  “近年来,北京市发生了一系列的‘收房门’事件,究其原因,还是房屋交接的程序缺乏足够的法律规定,《通知》的施行,将使‘收房门’事件的发生得到较好的控制。”北京市建诚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告诉记者,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房地产交易活动日渐频繁,而相对于市场的发展而言,法律法规的制定还略显滞后。

  现行的法规体系中,仅《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市政府第135号令)第五十条对预售商品房交付条件与交付手续要求做了基本规定,但是对于预售商品住宅交付程序,具体说就是查验房屋和办理手续的先后顺序和相互关系,以及费用缴纳等方面没有特别详细的规定。此外,现行的《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示范文本)对交接手续中相关税费的缴纳方式也有约定,《合同》第十五条约定了三种方式,即:开发商出卖人不得将买受人交纳税费作为交接该商品房的条件,买受人同意委托开发商代交专项维修资金、契税、物业服务费用和供暖费等税费,并在接收该商品房的同时将上述税费交给开发商,买受人自行向相关单位缴纳专项维修资金、契税、物业服务费用和供暖费等税费,并在接收该商品房的同时向出卖人出示缴纳税费的凭据。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开发商通常都要求消费者选择第一种方式。先缴纳相关税费或者签署物业管理文件,再进行房屋查验,已经成为行业的通行作法,这种程序极易导致业主与开发企业在预售商品住宅交付时发生纠纷。

  其实,在办理交接程序前查验房屋既是合同的约定,也是开发商应该提供的服务,开发商不应以缴纳相关税费或者签署物业管理文件等作为预购人查验预售商品住宅的前提条件。《通知》的施行,可以说填补了法律体系中的一项空白,将进一步规范本市预售商品住宅交付程序,保障预售商品住宅顺利交付,较好地预防此类纠纷的发生。

  授权查验应明确授权范围

  《通知》规定,预售商品住宅竣工验收合格后,办理交接手续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组织预购人对所购预售商品住宅进行查验。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查验7日前,书面通知预购人办理查验手续的时间、地点及预购人应当携带的证件、文件。预购人因故不能亲自到场查验的,可出具书面授权文件,授权他人或者其他组织办理。

  律师告诉记者,按照相关法律,这里所说的房屋竣工验收,是指工程项目按设计要求全部完成,并已符合竣工验收标准,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有关人员进行工程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后,需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取得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方可视为达到交付条件。当然,竣工验收备案表仅仅为商品房应达到的交付条件之一。按照现行《合同》相关条款,商品房达到相关交付条件后,开发商应当在交付日的`7日前,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接手续的时间、地点以及应当携带的证件。房屋查验应在办理房屋交接手续前进行。当预购人无法亲自到场时,可书面授权他人或其他组织办理,但是授权范围必须明确,预购人须对被授权人的查验结果予以认可。

  对于预购人在7日内未能亲自或者授权他人查验房屋的问题,律师认为,这不能简单地认为预购人对相关结果予以默认,而是应该在双方合同中进行约定,按照合同办理。

  查验内容看合同

  对于房屋查验应该查哪些内容,律师认为,应该依据合同约定来进行查验。按照现行《合同》条款,主要包括采暖系统,保温材料,外墙,内墙,顶棚,室内地面,门窗的外窗结构尺寸、开启方式、门窗型材,厨房的地面、墙面、顶棚、厨具,卫生间的地面、墙面、顶棚,阳台,电梯等内容。

  对于查验所发现的问题,应按照合同约定解决。按照现行《合同》,主要包括两种方式,一是由出卖人在约定期限内将已修复的该商品房交付,由此产生的逾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二是由出卖人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工程质量的规范和标准在商品房交付之日起约定期限内负责修复,并承担修复费用,给买受人造成的损失由出卖人承担赔偿责任。当然,双方还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其他的解决方式。双方有退房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退房约定的,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买受人应当配合保修。

  消费者不应因为查验发现问题而滥用拒收权。按照现行《合同》条款,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者出示的证明文件不齐全,或未满足《合同》约定其他条件的,买受人有权拒绝接收,由此产生的逾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此外,当商品房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经检测不合格的,或者商品房室内空气质量经检测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买受人方有权退房。

  业主原因导致延期的不适用此规定律师提示说,按照此《通知》,先查验后交接的相关规定应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按照《合同》约定,应于20xx年1月1日前办理交接手续而未办理的,若因业主原因造成的,不应适用此《通知》相关规定;若因开发商原因造成的,则应适用此《通知》相关规定。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应该参照此《通知》执行。

  律师同时表示,这一《通知》归根结底,还是对操作程序的规定,具体如何查验,还是应该遵照合同来进行。目前,北京市建委正在会同北京市工商局,对《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示范文本)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合同》条款,将在房屋交接程序上做出更明确的约定。

房屋合同 篇4

  出租方(甲方):

  地 址: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承租方(乙方):

  地 址: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合同内容如下:

  第一条 甲方将座落于 小区 商铺) 无偿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 乙方使用的期限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甲方将房屋无偿给乙方作 用途使用。

  乙方房屋用于其他用途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改变房 屋用途的.报批手续,并保证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规定。

  第四条 甲方保证第三条所列房屋的用途符合条例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乙 方保证在房屋使用过程中的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第五条 乙方无偿使用甲方房屋开设 ,在合同期内所有相关开设 的前期手续申办、后期运作具体事项以及经营所产生的纠纷皆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

  第六条 在合约有效期内,乙方如有意将全部或部分房屋出租给第三方使用,需事 先与、甲方进行协商,或书面通知甲方,获得甲方同意后,乙方才可出租于他人。其租赁合约由乙方同第三方租房者自行签定,有关合同必须得到甲方确认。

  第七条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报批手续备案)。

  甲方(签章):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银行帐号:委托代理人(签章)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银行帐号: 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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