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厂房租赁合同

时间:2023-08-15 11:37:10 租赁合同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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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厂房租赁合同[必备]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标准厂房租赁合同,欢迎阅读与收藏。

标准厂房租赁合同[必备]

标准厂房租赁合同1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

  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标准厂房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署合同如下: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座落在 。厂房类型为混泥土结构。

  2、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因转变使用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乙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厂房租赁自xx年11月6日起,至xx年11月6日止。租赁期共计5年。

  4、甲、乙双方约定,年租金为8500元。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经盖章或签字后生效,各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合同签订日期:20xx.11.15

标准厂房租赁合同2

  出租方(甲方):

  营业执照号: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承租方(乙方):

  营业执照号: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房地产管理的各项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1条 物业名称、地址及面积说明

  甲方同意将位于 厂房物业 栋 至 层(以下简称:租赁物)出租给乙方作(厂房及工业办公)用途使用,建筑面积 平方米。

  第2条 租期及计算方法

  1、租赁物的租赁期限 : 个月,由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2、租赁物的租赁期计算方法:以甲方发出《租赁物接收通知书》,发出通知书后5个工作天内双方签订《厂房物业接收书》后当天开始计算。

  3、租赁物正式交付使用后开始计算租金,首30日为装修免租期。

  第三条 本合同结算货币为:人民币

  第四条 租金、场地服务费及其他费用

  1、租赁物首年月租金 元/m2

  合计租金:小写 元 ,大写: 。

  租金按月结算,由乙方在每月的第 5 日前缴付当月租金给甲方。逾期视为拖欠,甲方可按照本合同第十条第1点规定执行。

  2、场地服务费每平方米 元/月

  合计:小写: 元 ,大写: 。

  场地服务费按月结算,由乙方在每月的第 5 日前缴付当月的场地服务费给甲方。逾期视为拖欠,甲方可按照本合同第十条第2点规定执行。

  3、从第___年开始,每年租金、场地服务费递增___%。

  4、水费、电费及电梯维护费按月结算(收费标准见附件《厂房租赁费用计算表》),由乙方在每月 5日前到甲方缴付。逾期视为拖欠,甲方可按照本合同第十条第2点规定执行。

  5、为保证双方在租赁期内的利益,在签订合同当天乙方向甲方交纳相当于合约期满前的3个月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3个月场地服务费、第一个月预缴租金及其它费用,合计_________元,此履约保证金不可作偿租金和场地服务费。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之日,乙方缴清一切租金和费用后十个工作天内,甲方将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如数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6、租金、场地服务及其它费用未包含乙方应缴交的各项税金。

  第五条 水费、电费、电信费的缴交办法

  1、水、电费:乙方依实际使用量,按本合同有关规定每月向甲方交纳水费和电费。

  2、水、电费价格调整:如政府物价部门对水、电费价格作出调整,则甲方有权根据价格调整比例于执行当月对水、电费价格作出相应调整。

  3、电信费:乙方电信费,每月根据市电信局发出的电信费清单由乙方向电信局直接缴交。

  第六条 付款

  乙方应于公历每月 5日前将租金和场地服务费及其它费用存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内,或每月 5 日前以支票或现金直接交至甲方财务部。

  第七条 进出租赁物

  甲方可在合同期满或续租期满前三个月内,预早一天(24小时)预先通知后,可带领新客户进入乙方承租的租赁物内,乙方应给予有关的方便及协助。

  第八条 保险责任

  在租赁期限内,甲方负责购买租赁物(建筑物)的保险,其它一切均由乙方负责购买保险(租赁物内一切生产资料、生产工具、财物、人员保险等)。为此甲乙双方各自负购买保险及受保险的权利和责任。如因甲乙其中一方未购买上述保险,未购买保险一方不得向另一方追偿。乙方应提供上述保险证明给甲方,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租赁物及其以外的损失,乙方负连带责任。

  第九条 甲方的责任

  在租赁期内,甲方承担下列责任:

  1、依合同将租赁物及设备交付乙方使用。未能按约定期限交付租赁物的,每逾期一日,须按月租金额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负责对租赁物定期安全检查,承担租赁物主体结构自然损坏的维修费用;如因租赁物维修须乙方临时搬迁时,甲方应与乙方签定回迁协议;租赁期间,甲方负责维修租赁物的结构,包括外墙公共地方及公共设施等。

  3、租赁期内,甲方如需提前解除合同,应事前征得乙方同意。

  第十条 乙方的责任

  租赁期内, 乙方负责承担下列责任:

  1、按时交纳租金。逾期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乙方须按拖欠租金数额的5‰向甲方支付滞纳金。逾期超过15日,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物,乙方所交付的履约保证金归甲方所有,不予退回。甲方保留向乙方追讨其他损失的权利。

  2、依时交纳场地服务费、水电费、电梯维护费及其它费用。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日,乙方须按拖欠场地服务费、水电费、电梯维护费及其它费用数额的5%向甲方支付滞纳金。逾期超过15日,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停止向该物业供应有关服务(包括水、电、电话线和单位内其他设施),有权解除合同并限期乙方十五天内搬出租赁物,乙方所交付的履约保证金归甲方所有,不予退回。甲方保留向乙方追讨其他损失的权利。

  3、严格按租赁物的使用性质及建筑安全标准使用,如需改变用途,应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擅自改变租赁物的用途,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乙方所交付的履约保证金归甲方所有,不予退回,甲方保留向乙方追讨其他损失的权利。

  4、乙方负责租赁物内的日常维修、保养、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防火、绿化管理、清洁等工作,同时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及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严防各项事故发生,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及相关责任。

  5、因使用需要对租赁物进行扩、加、改建(含改变间隔)、室内装修或增加设备,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订立补充协议,并按规定重新议定租金,甲方有权对工程进行监督。

  6、乙方不得用任何方式转租、转手或与他人共同使用该租赁物的任何部分。

  7、保持租赁物内部完好,包括但不限于地面铺设、内部粉饰或墙壁、地面、天花板的其他表面材料,以及各种不动产附属物,如门窗、电器线路、消防设备、供水及电器设施等的完好,如属于乙方或其客人造成对该项物业或公共地段的损害,甲方修复时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8、爱护和正常使用租赁物及其设备,发现租赁物及其设备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积极配合甲方检查和维修,做好客货梯的日常维护,不准超载或违章操作。因乙方的过错延误维修而造成他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使用租赁物不当或者人为造成损坏的,应负责修复或赔偿。租赁期间,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由甲方提供的配套设施的正常保养维修。

  9、乙方不得在租赁物范围内存放武器、、硝石、火药、火油或其他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也不得允许其他人存放上述物品。

  10、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合法经营,并执行甲方的管理规章制度,配合甲方的检查和执行整改建议。

  11、乙方需要安装或者使用超过水、电表容量的任何水电设备,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由甲方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增容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12、乙方容许甲方给予合理之预先通知,在合理时间检查或修缮,以保持租赁物良好状况,如因非甲方人力所能控制的情况而使该厂区内任何设施的正常运行或水、电的正常供应中断时,甲方概不承担赔偿乙方损失的责任,同时,本合同的规定以及乙方缴付租金和其他费用的义务亦不因此受到影响。唯甲方须尽力减低上述检查或修理对乙方在该租赁物内正常使用及其商业操作所造成的滋扰。

  13、注意防火安全,租赁期内,乙方须签订《安全防火责任书》,自行配置相应的'灭火器材,严禁乱拉乱接电源线;不得在租赁物内非法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不得在厂区内燃放烟花炮竹,焚烧废纸,燃点蜡烛;不得在租赁物

内留宿、煮食等,如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情节严重将依法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14、在未征得甲方同意前,乙方不能在该租赁物内外任何部分包括外墙及公共地方悬挂广告招牌。

  15、租赁期内,乙方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事前征得甲方同意。如乙方于租赁期内单方终止本合同,乙方已交付的租金、场地服务费和履约保证金归甲方所有,甲方不予退回,并保留向乙方追讨由于其毁约而导致甲方一切之经济损失的权利,包括租约余期之租金、场地服务费及合理的诉讼费等费用。

  16、租赁期内,乙方须遵守《文明公约》,自觉维护厂区内环境保护、卫生清洁、道路通畅的义务,不得乱张贴,不得占道经营,车辆不得乱停乱放,杂物不得放置**上,垃圾须到甲方指定的地方堆放。违者,甲方有权做出处罚,并即时清理,所造成的损失和清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17、租赁期届满前15天内,乙方须恢复甲方原交付乙方使用时的租赁物状况,乙方亦可委托甲方代为拆除恢复原状,双方对所需费用进行预算确认后,由乙方一次性付清该项费用,双方解除合约。甲方有权要求所有入墙入地的固定装修和水电设施均不能拆卸(乙方自装的室内空调可拆走)。原有设施设备应验收完好,乙方如有损坏需负维修及赔偿责任。如需继续承租,应提前3个月与甲方协商,双方另订合同。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甲乙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或者违反房地产租赁管理法律、法规,另一方有权依法提前解除本合同,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2、租赁期届满,甲乙双方未续定合同且甲方要求收回租赁物,乙方逾期不退出所承租租赁物的,甲方除限期乙方迁出和补交占用租金外,并有权对乙方按原租金总额的5倍罚款。

  3、租赁期内任何一方如无法定或约定的理由提出解除合同的,另一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并有权按租赁余期内租金总额的100%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

  4、租赁期内,甲方如违反合同第九条中任何规定,视甲方违约。乙方如违反合同第十条中任何规定,甲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使用权,责成乙方搬出该物业,所交履约保证金不退回,厂房所有的入墙入地固定装修和基础设备设施(含水电器材)无偿归甲方所有。

  5、违约金、赔偿金、罚款应在确定责任后十日内付清,每逾期一天,按应付金额的5‰支付滞纳金。

  第十二条 其它约定

  租赁期内,甲方只向乙方出租厂房物业,并不参予乙方的经营管理。因此甲、乙双方的债权和债务以及与之有关法律、诉讼责任与对方无关。

  第十三条 免责条款

  1、租赁期内,经房屋安全鉴定部门鉴定租赁物不符合安全使用标准时,租赁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均无过错的,互不承担责任。

  2、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3、租赁期内征地拆迁的,应按照《**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双方共同遵守。

  第十四条 续约

  1、合同期满,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续约权。

  2、乙方须在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约请求,甲方应在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内提出续约条件。否则,本合同在期满时即终止。

  第十五条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但内容不得违反国家、省、市有关法律和法规。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章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为证。

  出租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法人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人身份证号码: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订地点:

标准厂房租赁合同3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出租方)、乙(求租方)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房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合同如下: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乙方(求租方):_____________

  一、厂房详细情况

  1、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的____________厂房(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于乙方使用。租赁物面积经甲乙双方认可确定为 平方米。

  2、本租赁物的功能为生产用厂房, 包租给乙方使用。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以加工为主),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乙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二、厂房租赁时间

  1、租赁期限为___年,厂房租赁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2、厂房装修日期___个月,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装修期间免收租费。

  3、租赁期限届满前__个月提出,经出租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承租方有优先权。

  4、租赁期满,甲方确定租赁物完整度之后,有权收回出租厂房,乙方应如期归还。

  三、厂房租赁期间问题

  1、厂房装修条款

  1.1 在租赁期限内如承租方须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须事先向出租方提交装修、改建设计方案,并经出租方同意,同时须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同意。如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邻用户影响的,出租方可对该部分方案提出异议,承租方应予以修改。改建、装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1.2 如承租方的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租赁物主结构造成影响的,则应经出租方及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

  1.3 装修、改建增加的附属物产权属出租方所有。承租方无权对该主张权利或要求出租方予以补贴。

  2、厂房使用及其维护

  2.1、 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3-7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2.2、 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2.3、 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厂房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厂房的影响。

  2.4、 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3.厂房物业管理

  3.1、乙方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应于租赁期满之日或提前终止之日将租赁物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租赁物交还给甲方。如乙方归还租赁物时不清理杂物,则甲方对清理该杂物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3.2、乙方需服从创业园物业管理办公室的物业管理规定,并交纳物业费用。否则,甲方及物业管理办公室有权停止服务,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3、乙方在使用租赁物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以及出租方有关租赁物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责任。倘由于乙方违反上述规定影响建筑物周围其他用户的正常运作,所造成损失由承乙赔偿。

  4、厂房消防安全

  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国家关于消防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工作。所发生的消防和安全生产事故,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4.1 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以及______有关制度,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4.2乙方应在租赁物内按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严禁将楼宇内消防设施用作其它用途。

  4.3 租赁物内确因维修等事务需进行一级临时动火作业时(含电焊、风焊等明火作业),须消防相关部门批准。

  4.4乙方应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租赁物内的防火安全,甲方有权于双方同意的合理时间内检查租赁物的防火安全,但应事先给乙方书面通知。乙方不得无理拒绝或延迟给予同意。

  5、厂房转租及转让

  5.1厂房转租

  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方可将租赁物的部分面积转租,但转租部分的管理工作由乙方负责,包括向转租户收取租金等。本合同规定的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不因乙方转租而改变。 如发生转租行为,乙方还必须遵守下列条款:

  5.1.1、转租期限不得超过乙方对甲方的承租期限;

  5.1.2、转租租赁物的用途不得超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用途;

  5.1.3、乙方应在转租租约中列明,倘乙方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与转租户的转租租约应同时终止。

  5.1.4、乙方须要求转租户签署保证书,保证其同意履行乙方与甲方合同中有关转租行为的规定,并承诺与乙方就本合同的履行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在乙方终止本合同时,转租租约同时终止,转租户无条件迁离租赁物。乙方应将转租户签署的`保证书,在转租协议签订后的__日内交甲方存档。

  5.1.5、无论乙方是否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因转租行为产生的一切纠纷概由乙方负责处理。

  5.1.6、乙方对因转租而产生的税、费,由乙方负责。

  5.2、厂房转让

  5.2.1 在租赁期限内,若遇甲方转让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甲方应确保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在同等受让条件下,乙方对本出租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5.2.2 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专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年审,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租赁物归还甲方。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

  5.2.3 乙方对租赁物附属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5.2.4 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6、保险责任

  在租赁期限内,乙方负责购买租赁物的保险,并负责购买租赁物内乙方的财产及其它必要的保险(包括责任险)。若乙方未购买上述保险,由此而产生的所有赔偿及责任由乙方承担。

  7、税费分担

  按国家当地政府有关规定,因本合同缴纳的印花税、登记费、律师见证费及其他有关的税费,按有关规定应由甲方、乙方作为承担人分别承担。有关登记手续由出租方负责办理。

  四、租金及其他费用

  1、 租赁保证金

  本出租合同的租赁保证金为首月租金的___倍,即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在本合同生效两日内由乙方支付给甲方,租赁期限届满,在乙方已向甲方交清了全部应付的租金、并按本合同规定承担向甲方交还承租的租赁物以及缴清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后,甲方将在两日内乙方租赁保证金。

  2、 租金

  租金第1年至第2年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元。乙方应于每月___号或该日以前向甲方支付当月租金,并由乙方汇至出租方指定的下列帐号,或按双方书面同意的其它支付方式支付。

  3、 物业管理费

  物业管理费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元。乙方应于每月__日或该日以前按第4.3条的约定向甲方支付物业管理费。逾期支付物业管理费,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天数乘以欠缴物业管理费总额的_________。

  4、供电增容费

  供电增容的手续由出租方负责申办,因办理供电增容所需缴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5、 租赁费支付

  甲(出租方)开户行: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

  乙(承租方)开户行: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

  五、免责条款

  凡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用邮递或传真通知对方,并应在30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该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如无法获得公证出具的证明文件,则提供其他有力证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

  六、合同解除

  1、 在租赁期限内,若遇承租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1个月,出租方在书面通知承租方交纳欠款之日起5日内,承租方未支付有关款项,出租方有权停止承租方使用租赁物内的有关设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承租方及受转租户的损失)由承租方全部承担。

  2、 若遇承租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2个月,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并按本条第2款的规定执行。在出租方以传真或信函等书面方式通知承租方(包括受转租人)之日起,本合同自动终止。出租方有权留置承租方租赁物内的财产(包括受转租人的财产)并在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5日后,方将申请拍卖留置的财产用于抵偿承租方应支付的因租赁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3、 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如承租方确需提前解约,须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出租方,且履行完毕以下手续,方可提前解约:

  3.1、 向出租方交回租赁物;

  3.2、 交清承租期的租金及其它因本合同所产生的费用;

  3.3、应于本合同提前终止前一日或之前向出租方支付相等于当月租金2倍的款项作为赔偿。出租方在承租方履行完毕上述义务后5日内将承租方的租赁保证金无息退还承租方。

  七、合同终止

  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承租方应于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迁离租赁物,并将其返还出租方。承租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物的,应向出租方加倍支付租金,但出租方有权书面通知承租方其不接受双倍租金,并有权收回租赁物,强行将租赁场地内的物品搬离租赁物,且不负保管责任。

  八、 其它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3、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收到承租方支付的首期租赁保证金款项后生效。 出租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证件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 盖章:

标准厂房租赁合同4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与,经双方协商达成承包协议。甲方将自有坐落在_______________小区的自行车棚承包给乙方经营管理,协议条款如下:

  第一条、承包时间: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限为________年。

  第二条、承包费:________乙方在承包欺内须向甲方交付承包费整(¥________)。(承包费为上打租,甲方收到乙方承包费时须向乙方出具收条)

  第三条、乙方在承包期内应自觉维护车棚内的.所有一切设施,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动房屋结构及车棚内的一切设施,否则乙方将负赔偿责任。(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四条、在承包期内,由于乙方管理不善、人为造成车棚设施损坏及人员伤亡,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后果责任。

  第五条、乙方在承包期内,如发生摩托车、自行车等存放保管的物品丢失、损坏,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六条、在承包期内,乙方自行交纳水、电费,维护室内上、下水道,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负责维修甲方车棚外部房屋、围墙等的自然损坏。

  第七条、承包期内,乙方擅自解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承包费,同时收回车棚。

  第八条、此合同须要增减条款时,须经双方协商后再行增减条款。

  第九条、以上条款如有一方不按合同履行,双方均有权提出解除合同。

  第十条、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合同期满后,甲方如继续承包,乙方有优先权)此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标准厂房租赁合同5

  出租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授权代表: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授权代表: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供遵守。

  第一条 租赁物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

  1.1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的厂房或仓库(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于乙方使用。租赁物面积经甲乙双方认可确定为_________平方米。

  1.2本租赁物的功能为_____________ ,

  包租给乙方使用。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乙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3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租赁期限为___年,即从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2.2租赁期限届满前__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第三条 免租期及租赁物的交付

  3.1

  租赁物的免租期为___个月,即从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免租期届满次日为起租日,由起租日开始计收租金。

  3.2 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内,甲方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

  第四条 租赁费用

  4.1 租赁保证金

  本出租合同的租赁保证金为首月租金的___倍,即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

  4.2 租金

  租金第1年至第2年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元,第3年至第5年每年租金将在上年的基础上递增__%;第6年起的租金,将以届时同等位置房屋的租金水平为依据,由甲乙双方另行共同商定。每年的__月___日作为每年租金调整日。

  4.3 物业管理费

  物业管理费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元。

  4.4 供电增容费

  供电增容的手续由甲方负责申办,因办理供电增容所需缴纳的全部费用由? 承担。

  第五条 租赁费用的支付

  5.1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前,向甲方支付部份租赁保证金人民币______元,租赁保证金的余额将于__月___日___日前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完毕。

  租赁期限届满,在乙方已向甲方交清了全部应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因本租赁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按本合同规定承担向甲方交还承租的租赁物等本合同所约定的责任后___日内,甲方将向乙方无条件退还租赁保证金。

  5.2 乙方应于每月___号或该日以前向甲方支付当月租金,并由乙方汇至甲方指定的下列帐号,或按双方书面同意的其它支付方式支付。

  甲方开户行: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

  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天数乘以欠缴租金总额的__________。

  5.3

  乙方应于每月__日或该日以前按第4.3条的约定向甲方支付物业管理费。逾期支付物业管理费,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天数乘以欠缴物业管理费总额的_________。

  5.4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开始申办供电增容的有关手续,因供电增容所应交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容,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在甲方申办有关手续期间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

  第六条 租赁物的转让

  6.1 在租赁期限内,若遇甲方转让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甲方应确保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在同等受让条件下,乙方对本出租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第七条 专用设施、场地的维修、保养

  7.1

  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专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年审,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租赁物归还甲方。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

  7.2 乙方对租赁物附属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7.3 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防火安全

  8.1

  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以及______有关制度,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8.2 乙方应在租赁物内按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严禁将楼宇内消防设施用作其它用途。

  8.3 租赁物内确因维修等事务需进行一级临时动火作业时(含电焊、风焊等明火作业),须消防主管部门批准。

  8.4

  乙方应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租赁物内的防火安全,甲方有权于双方同意的合理时间内检查租赁物的防火安全,但应事先给乙方书面通知。乙方不得无理拒绝或延迟给予同意。

  第九条 保险责任 (也可以没有此条)

  在租赁期限内,甲方负责购买租赁物的保险,乙方负责购买租赁物内乙方的'财产及其它必要的保险(包括责任险)。若甲乙各方未购买上述保险,由此而产生的所有赔偿及责任分别由甲乙各方承担。

  第十条 物业管理

  10.1

  乙方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应于租赁期满之日或提前终止之日将租赁物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租赁物交还给甲方。如乙方归还租赁物时不清理杂物,则甲方对清理该杂物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10.2

  乙方在使用租赁物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____市法规以及甲方有关租赁物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责任。倘由于乙方违反上述规定影响建筑物周围其他用户的正常运作,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赔偿。

  第十一条 装修条款

  11.1 在租赁期限内如乙方须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须事先向甲方提交装修、改建设计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同时须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同意。

  如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邻用户影响的,甲方可对该部分方案提出异议,乙方应予以修改。改建、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11.2 如乙方的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租赁物主结构造成影响的,则应经甲方及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

  第十二条 租赁物的转租

  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方可将租赁物的部分面积转租,但转租部分的管理工作由乙方负责,包括向转租户收取租金等。本合同规定的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不因乙方转租而改变。

  如发生转租行为,乙方还必须遵守下列条款:

  1、转租期限不得超过乙方对甲方的承租期限;

  2、转租租赁物的用途不得超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用途;

  3、乙方应在转租租约中列明,倘乙方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与转租户的转租租约应同时终止。

  4、乙方须要求转租户签署保证书,保证其同意履行乙方与甲方合同中有关转租行为的规定,并承诺与乙方就本合同的履行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在乙方终止本合同时,转租租约同时终止,转租户无条件迁离租赁物。乙方应将转租户签署的保证书,在转租协议签订后的__日内交甲方存档。

  5、无论乙方是否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因转租行为产生的一切纠纷概由乙方负责处理。

  6、乙方对因转租而产生的税、费,由乙方负责。

  第十三条 提前终止合同

  13.1

  在租赁期限内,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_个月,甲方在书面通知乙方交纳欠款之日起五日内,乙方未支付有关款项,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使用租赁物内的有关设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及受转租户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_个月,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并按本条第2款的规定执行。在甲方以传真或信函等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包括受转租人)之日起,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有权留置乙方租赁物内的财产(包括受转租人的财产)并在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五日后,方将申请拍卖留置的财产用于抵偿乙方应支付的因租赁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13.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如乙方确需提前解约,须提前_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且履行完毕以下手续,方可提前解约:a.向甲方交回租赁物;b.交清承租期的租金及其它因本合同所产生的费用;c.应于本合同提前终止前一日或之前向甲方支付相等于当月租金_倍的款项作为赔偿。甲方在乙方履行完毕上述义务后五日内将乙方的租赁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第十四条 免责条款

  14.1 若因政府有关租赁行为的法律法规的修改或____导致甲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时,将按本条第2款执行。

  14.2

  凡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用邮递或传真通知对方,并应在三十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该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如无法获得公证出具的证明文件,则提供其他有力证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

  第十五条 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迁离租赁物,并将其返还甲方。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物的,应向甲方加倍支付租金,但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其不接受双倍租金,并有权收回租赁物,强行将租赁场地内的物品搬离租赁物,且不负保管责任。

  第十六条 广告

  16.1若乙方需在租赁物建筑物的本体设立广告牌,须按政府的有关规定完成相关的报批手续并报甲方备案。

  16.2若乙方需在租赁物建筑物的周围设立广告牌,需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有关税费

  按国家及___市有关规定,因本合同缴纳的印花税、登记费、公证费及其他有关的税项及费用,按有关规定应由甲方作为出租人、乙方作为承担人分别承担。有关登记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

  第十八条 通知

  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甲方与乙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甲方给予乙方或乙方给予甲方的信件或传真一经发出,挂号邮件以本合同同第一页所述的地址并以对方为收件人付邮10日后或以专人送至前述地址,均视为已经送达。

  第十九条 适用法律

  19.1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通过仲裁程序解决,双方一致同意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作为争议的仲裁机构。

  19.2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第二十条 其它条款

  20.1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0.2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第二十一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收到乙方支付的首期租赁保证金款项后生效。

  甲方(印章):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印章):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年__月__日

标准厂房租赁合同6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供遵守。

  第一条租赁物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

  1.1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的厂房(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于乙方使用。租赁物面积经甲乙双方认可确定为厂房_________平方米。

  1.2本租赁物的功能为_____________,包租给乙方使用。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乙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3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第二条租赁期限

  2.1租赁期限暂定_____年,即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具体时间为乙方提前二个月通知退租时间为准。

  2.2租赁期限届满前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第三条租赁费用

  3.1租金

  租金为年租金。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

  3.2承租金额

  第一个租赁期租金为_________元/年(含甲方改造费用),第一个租赁期租金为_________元/年,第一个租赁期租金为_________元/年。

  第四条租赁费用的支付

  4.1乙方应于每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或该日以前向甲方支付年租金,采用先付后租的方式,第一次支付方式为:乙方交纳定金_________元,甲方整改并清理完毕,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支付剩余年租金。

  第五条专用设施、场地的维修、保养

  5.1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租赁物归还甲方。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

  5.2乙方对租赁物附属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通知甲方,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5.3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防火安全

  6.1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以及本企业有关制度,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6.2乙方应在租赁物内按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严禁将车间内消防设施用作其它用途。

  第七条其他事项

  7.1乙方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应于租赁期满之日或提前终止之日将租赁物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租赁物交还给甲方。如乙方归还租赁物时不清理杂物,则甲方对清理该杂物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7.2乙方在使用租赁物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以及甲方有关租赁物管理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责任。倘由于乙方违反上述规定影响周围其他用户的正常运作,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赔偿。

  第八条装修条款

  8.1在租赁期限内如乙方须对租赁物进行改建,须事先向甲方提交改建设计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同时须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同意。

  8.2如乙方的改建方案可能对租赁物主结构造成影响的,则应经甲方及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

  8.3由于乙方生产的需要所投入的设施、设备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第九条提前终止合同

  9.1在租赁期限内,若遇乙方欠交租金超过____个月,甲方在书面通知乙方交纳欠款之日起五日内,乙方未支付有关款项,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使用租赁物内的有关设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9.2乙方在租赁期间应遵法经营、依法纳税。如违法,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9.3如乙方确需提前解约,须提前___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且履行完毕以下手续,方可提前解约:a.向甲方交回租赁物;b.交清承租期的租金。

  9.4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无故终止本合同,如甲方确需提前解约,须提前_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当年租金2倍的款项作为赔偿。

  第十条免责条款

  10.1若因政府有关租赁行为的法律法规的修改或其他导致甲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时,甲方可因此而免责。

  10.2凡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应在三十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该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如无法获得公证出具的证明文件,则提供其他有力证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生效时具备以下条件

  11.1甲方为乙方提供具备乙方使用标准的厂房,即为厂房内部隔墙拆除以及地面硬化,垃圾清运完毕且双方签字确认。

  11.2合同终止时乙方交给甲方签字确认的乙方使用标准的厂房,甲方对租赁时甲方改造做任何赔偿。

  第十二条通知

  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甲方与乙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第十三条(附加条款)

  13.1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乙方在乙方租用的办公房外墙设放厂名铜牌。但由此而引发的一切税项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13.2甲方必须保证乙方的用电用水。乙方所用水电费按市场规定的供给价计费。

  13.3乙方从业人员人身安全事宜由乙方全部负责办理。

  第十四条附则

  合同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持一份,仲裁委员会一份。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收到乙方支付的年租金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标准厂房租赁合同7

  出租方:

  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号: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电话:

  承租方:

  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号: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电话: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供遵守,标准厂房租赁合同。

  1. 租赁厂房

  出租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的厂房或仓库(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于承租方使用。租赁物面积约为_________平方米。

  本租赁物的功能为_____________ , 包租给承租方使用。如承租方需转变使用功能,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承租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承租方自行管理。

  2.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___年,即从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租赁期限届满前__个月提出,经出租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承租方有优先权。

  3. 交付

  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内,出租方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承租方使用,且承租方同意按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交付时双方对基础设施的状况以交接单的形式签字确认,并可附照片。对分期交付的,分期交接确认。

  4、租赁费

  4.1 租赁保证金

  本出租合同的租赁保证金为首月租金的___倍,即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

  4.2 租金

  租金第1年至第2年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元。

  4.3 物业管理费

  物业管理费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元。

  4.4 供电增容费

  供电增容的手续由出租方负责申办,因办理供电增容所需缴纳的全部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5、 租赁费支付

  5.1 承租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前,向出租方支付部份租赁保证金人民币______元,租赁保证金的余额将于__月___日___日前向出租方一次性支付完毕。 租赁期限届满,在承租方已向出租方交清了全部应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因本租赁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按本合同规定承担向出租方交还承租的租赁物等本合同所约定的责任后___日内,出租方将向承租方无条件退还租赁保证金。

  5.2 承租方应于每月___号或该日以前向出租方支付当月租金,并由承租方汇至出租方指定的下列帐号,或按双方书面同意的其它支付方式支付。

  出租方开户行: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逾期支付租金,应向出租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天数乘以欠缴租金总额的__________。

  5.3 承租方应于每月__日或该日以前按第4.3条的约定向出租方支付物业管理费。逾期支付物业管理费,应向出租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天数乘以欠缴物业管理费总额的_________。

  5.4 本合同生效后,出租方开始申办供电增容的有关手续,因供电增容所应交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容,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应在出租方申办有关手续期间向出租方支付有关费用。

  6、租赁物转让

  在租赁期限内,若遇出租方转让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产权,出租方应确保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在同等受让条件下,承租方对本出租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7、维修保养

  7.1 承租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专用权。承租方应负责租赁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年审,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租赁物归还出租方。出租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

  7.2 承租方对租赁物附属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7.3 承租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承租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承租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8、防火安全

  8.1 承租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以及______有关制度,积极配合出租方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8.2 承租方应在租赁物内按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严禁将楼宇内消防设施用作其它用途。

  8.3 租赁物内确因维修等事务需进行一级临时动火作业时(含电焊、风焊等明火作业),须消防主管部门批准。

  8.4 承租方应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租赁物内的防火安全,出租方有权于双方同意的合理时间内检查租赁物的防火安全,但应事先给承租方书面通知。承租方不得无理拒绝或延迟给予同意,合同范本《标准厂房租赁合同》。

  9、保险责任

  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负责购买租赁物的保险,并负责购买租赁物内承租方的财产及其它必要的保险(包括责任险)。若承租方未购买上述保险,由此而产生的所有赔偿及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10、物业管理

  10.1 承租方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应于租赁期满之日或提前终止之日将租赁物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租赁物交还给出租方。如承租方归还租赁物时不清理杂物,则出租方对清理该杂物所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负责。

  10.2 承租方在使用租赁物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广东省法规以及出租方有关租赁物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责任。倘由于承租方违反上述规定影响建筑物周围其他用户的正常运作,所造成损失由承租方赔偿。

  11、装修条款

  11.1 在租赁期限内如承租方须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须事先向出租方提交装修、改建设计方案,并经出租方同意,同时须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同意。如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邻用户影响的,出租方可对该部分方案提出异议,承租方应予以修改。改建、装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11.2 如承租方的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租赁物主结构造成影响的,则应经出租方及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

  11.3 装修、改建增加的附属物产权属出租方所有。承租方无权对该主张权利或要求出租方予以补贴。

  12、转租

  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承租方方可将租赁物的.部分面积转租,但转租部分的管理工作由承租方负责,包括向转租户收取租金等。本合同规定的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不因承租方转租而改变。

  如发生转租行为,承租方还必须遵守下列条款:

  (1)转租期限不得超过承租方对出租方的承租期限;

  (2) 转租租赁物的用途不得超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用途;

  (3) 承租方应在转租租约中列明,倘承租方提前终止本合同,承租方与转租户的转租租约应同时终止。

  (4)承租方须要求转租户签署保证书,保证其同意履行承租方与出租方合同中有关转租行为的规定,并承诺与承租方就本合同的履行对出租方承担连带责任。在承租方终止本合同时,转租租约同时终止,转租户无条件迁离租赁物。承租方应将转租户签署的保证书,在转租协议签订后的__日内交出租方存档。

  (5)无论承租方是否提前终止本合同,承租方因转租行为产生的一切纠纷概由承租方负责处理。

  (6) 承租方对因转租而产生的税、费,由承租方负责。

  13、合同解除

  13.1 在租赁期限内,若遇承租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1个月,出租方在书面通知承租方交纳欠款之日起5日内,承租方未支付有关款项,出租方有权停止承租方使用租赁物内的有关设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承租方及受转租户的损失)由承租方全部承担。

  13.2 若遇承租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2个月,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并按本条第2款的规定执行。在出租方以传真或信函等书面方式通知承租方(包括受转租人)之日起,本合同自动终止。出租方有权留置承租方租赁物内的财产(包括受转租人的财产)并在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5日后,方将申请拍卖留置的财产用于抵偿承租方应支付的因租赁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13.3 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如承租方确需提前解约,须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出租方,且履行完毕以下手续,方可提前解约:

  (1) 向出租方交回租赁物;

  (2 )交清承租期的租金及其它因本合同所产生的费用;

  (3) 应于本合同提前终止前一日或之前向出租方支付相等于当月租金2倍的款项作为赔偿。出租方在承租方履行完毕上述义务后5日内将承租方的租赁保证金无息退还承租方。

  14、 免责条款

  14. 1 若因政府有关租赁行为的法律法规的修改或当地政府行为导致出租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时,将按14.2款执行。

  14. 2 凡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用邮递或传真通知对方,并应在30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该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如无法获得公证出具的证明文件,则提供其他有力证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

  15、 合同终止

  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承租方应于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迁离租赁物,并将其返还出租方。承租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物的,应向出租方加倍支付租金,但出租方有权书面通知承租方其不接受双倍租金,并有权收回租赁物,强行将租赁场地内的物品搬离租赁物,且不负保管责任。

  16、 广告

  若承租方需在租赁物建筑物的本体设立广告牌,须按政府的有关规定完成相关的报批手续并报出租方备案。

标准厂房租赁合同8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甲方将其厂房出租给乙方使用,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合同如下:

  一、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座落在火车站西邻 ,租赁建筑面积为 800平方米左右。钢构车间520㎡左右,砖混瓦房11.5间。

  二、 厂房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厂房租赁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日 日止。租赁期 年。租赁期满,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 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租赁每月租金为人民币3000元,年租金为 36000元。甲、乙双方一旦签订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厂房租赁押金,押金为一个月租金。租金每半年一付,支付日期在头一个月前向甲方支付租金。如逾期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租赁押金。在租赁期满无其他费用纠纷,甲方应及时退还押金。

  四、租赁期间,乙方应守法经营,使用该厂房所发生的工商、税收、债务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租赁期间,如有违法经营或拖欠工人工资及责任事故等事务与甲方无关

  五、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灭失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地面增设的一切附属设施归甲方,乙方享有使用权。

  六、厂房转租和归还

  1、 乙方在租赁期间,如将该厂房转租,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果擅自中途转租转让,则甲方不再退还租金和保证金,中止合同。

  2、 租赁期满后,该厂房归还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状态。

  七、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 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厂房租赁进行非法活动。

  2、 租赁期间,乙方做好消防、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费用由乙方承担。

  3、 租赁期间,厂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动迁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乙方无条件搬离,无拆迁补偿。

  4、 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进行装修,但原则上不得破坏原房结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负,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承租,甲方也不作任何补偿。

  6、 租赁期间,乙方应及时支付房租及其他应支付的一切费用,如拖欠不付满一个月,甲方有权增收5%滞纳金,并有权终止租赁协议。

  7、 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房时,乙方享有优先权;如期满后不再出租,乙方应如期搬迁,否则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都由乙方承担。

  八、其他条款

  1、 租赁期间,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而违约,应赔偿乙方三个月租金。租赁期间,如乙方提前退租而违约,应赔偿甲方三个月租金。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肆分,双方各执贰分,合同经盖章签字后生效。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年___月____日

标准厂房租赁合同9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供遵守。

  第一条租赁物位臵、面积、功能及用途

  1.1甲方将位于厂房(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于乙方使用。

  1.2本租赁物的功能为生产厂房及办公使用,包租给乙方使用。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1.3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第二条租赁期限

  2.1租赁期限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2租赁期满,乙方如需续租,需提前三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第三条租赁费用

  3.1租金:租金为 年租金。每间厂房年租金为人民币 元,共计人民币 元。

  第四条租赁费用的支付

  4.1租赁费用:半年交付一次,乙方应于每年5月1日和11月1日以前向甲方支付年租金,采用先付后租的方式。

  第五条专用设施、场地的维修、保养

  5.1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租赁物归还甲方。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

  5.2乙方对租赁物附属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5.3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合法经营、防火安全

  6.1承租方在使用租赁物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以及地方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责任。倘由于承租方违反上述规定影响建筑物周围其他用户的正常运作,所造成损失由承租方赔偿。

  6.2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以及本企业有关制度,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6.3乙方应在租赁物内按有关规定配臵灭火器,严禁将车间内消防设施用作其它用途。

  第七条装修条款

  7.1在租赁期限内如乙方须对租赁物进行改建,须事先向甲方提交改建设计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同时须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同意。

  7.2如乙方的改建方案可能对租赁物主结构造成影响的,则应经甲方及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

  第八条免责条款

  8.1若因政府有关租赁行为的法律法规的修改或因甲方特殊原因而导致甲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时,需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甲方可因此而免责。

  8.2凡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应在三十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该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如无法获得公证出具的证明文件,则提供其他有力证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

  第九条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迁离租赁物,并将其返还甲方。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物的`,应向甲方加倍支付租金,但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其不接受双倍租金,并有权收回租赁物,强行将租赁场地内的物品搬离租赁物,且不负保管责任。

  第十条通知

  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甲方与乙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第十一条(附加条款)

  11.1乙方所用水电费按市场规定的供给价加损耗费计费。

  11.2乙方从业人员人身安全事宜由乙方全部负责办理。

  第十二条

  合同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收到乙方支付的年租金后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印章)

  (印章)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标准厂房租赁合同10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自愿订立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厂区内两栋厂房约4000平方米,一幢宿舍约1200平米租赁给乙方使用。

  二、乙方租用该厂房期限为五年,即自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3月1日止。前60天为装修期,装修期内甲方免收租金。正式起租时间为20xx 年5月1日。

  三、厂房与宿舍每月租金共计为人民币元(¥元).

  四、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保证金人民币元和第一个月的租金元。合约期满乙方付清租金及一切费用之后,甲方应将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乙方。

  五、乙方应于每月 10 日前向甲方交付租金。

  六、甲方将厂房出租给乙方作生产用途使用。如乙方用于其他用途,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改变房屋用途手续。

  七、甲方为乙方提供用电用水。电费按供电公司标准收取。水费按自来水公司标准收取。

  八、乙方应保持厂房和宿舍的原貌,不得随意拆改建筑物、设施、设备。如乙方需改建或维修建筑物,须经甲方同意方能实施。

  九、合同期内乙方必须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并负责租用厂房内及公共区内安全、防火、防盗等工作,如发生违法行为,由乙方负责。乙方应按国家政策法令正当使用该物业,并按要求缴纳工商、税务等国家规定的`费用。

  十、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国家或甲方、乙方有新的规划时,双方应配合新的规划执行,甲方须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违约,对方都有权提出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负责赔偿。

  十二、如发生自然灾害、不可抗力或意外事故,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本合同自动解除。

  十三、本合同期满后,乙方需继续租用的,应于有效期满之前三个月提出续租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标准厂房租赁合同11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

  (注:如果承租时该公司还未注册,仅是以投资人个人名义来签订合同,应多几个人投资人共同签署,并注明公司正式成立后以公司作为承租方或以公司作为共同承租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标准厂房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署合同如下:

  一、出租厂房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坐落在租赁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以房产证面积为准。厂房类型为 钢混 结构。

  2甲方书面同意。

  3、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乙方在租赁期间所发生的所有事故及因此造成人身损害,均有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若因此给带来第三方针对甲方的纠纷并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二、厂房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甲方自 日起,必须依照合同约定和相关政府部门限定的厂房用途实施相应的经营、管理、使用等行为,并承担相应的风险责任。

  2、厂房装修日期月

  3、厂房租赁自月年24日止。租赁期共计伍年。

  4、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厂房,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内满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双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租金及保证金支付方式

  1、甲、乙方双方约定,该厂房租赁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为人民币元。年租金为 元。租金的计算方式为: 。

  2、第一年租金不变,第二年起租金递增率为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 %或

  第一年到第三年租金不变,第四年第五年按市场价另订。

  3、本合同所规定的租金,为付。每一笔租金应于每年为“付款日”)之前交甲方。以上租金单价均为不含税价,开具发票税费由乙方负担,乙方应根据租金全额搅闹税费并获得税务发票。

  4、甲、乙双方签订合同的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厂房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 个月租金,共计贰万元。合同终止时,视设施、厂房完好情况及乙方的履行情况,全部或部分归还保证金(不计息)。

  四、其他费用

  1、租赁期间,使用该厂房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卫生及各项政府税、费等均有乙方承担,乙方因及时支付,若因乙方怠于支付造成第三方追讨,乙方应承担因此带给甲方的一切损失。

  五、装修条款

  1、在租赁期限内如乙方须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须事先向甲方提交装修、改建设计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同时须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同意。如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公用部分及其他相邻用户影响的,甲方有权对该部分方案提出异议,乙方应予以修改。改建、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2、如乙方的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租赁物主体结构造成影响的,则必须经甲方及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赔偿。

  3、装修、改建增加的附属物产权属甲方所有。乙方无权对该附属物产权主张权利或要求甲方予以补贴。

  六、防火安全

  1、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起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在租赁物内按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严禁将楼宇内消防设施用作其它用途。

  3、租赁物内确因维修等事项需进行一级临时动火作业时(含电焊、风焊等明火作业),须消防主管部门批准。

  4、乙方应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租赁物内的防火安全,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七、保险责任

  在租赁期限内,乙方负责购买租赁物的保险,并负责购买租赁物内乙方的财产及其他必要的保险(包括责任险)。若乙方未购买上述保险,由此而产生的所有赔偿及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八、厂房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厂房主体结构及其关键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3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厂房及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租赁期间,甲方保证厂房及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厂房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

  4、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装修部分由乙方负责维修和保养。

  九、厂房转租和归还

  1、乙方在租赁期间,如将厂房转租,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果擅自中途转租,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厂房。

  2、租赁期满后,该厂房归还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状态。乙方应于租赁期满之日或体检终止之日将租赁物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如乙方归还租赁物时不清理杂物,则甲方对清理该杂物所长生的费用由承租方负责。

  十、违约条款:

  1、租在租赁期限内,若乙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1个月,乙方应按照每日拖欠租金或拖欠物业管理费总额的1%交付违约金。

  甲方在书面通知乙方交纳欠款及违约金之日起5日内,乙方未支付有关款项,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使用租赁物内的有关设施(停水、停电),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2、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2个月,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应承担三个月租金数额的违约金。在甲方以传真或信函等书面方式通知乙方之日起,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有权留置乙方租赁物内的财产。留置的财产拍卖后用于抵偿乙方应支付的因租赁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双方通讯地址和传真号码如:

  通讯地址: 传真: 通讯地址: 传真:

  十一、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厂房租赁进行非法活动。

  2、租赁期间,厂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动迁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租赁合同签订后,如企业名称变更,原租赁合同条款不变,自动由变更企业继续执行到合同期满。

  5、供电局向甲方收取电费时,若是按甲方计划用电收取每千瓦用电贴费同时收取甲方实际用电电费。甲方有权向乙方同样收取计划用电贴费和实际用电电费。

  6、本合同任何一条款成为非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并不影响本合同其它条款的效力及可强制执行性。

  7、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订仅可经书面协议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且须经双方采取适当的法人行动批准而作出。

  8、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约束力,如同已被纳入本合同。

  附件一:

  附件二:

  9、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房,乙方在同等价格条件下有优先续租权。如期满后甲方不再出租,甲方应提前3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应如期搬迁,否则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由乙方承担。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甲、乙任何一方均可将该等争议提交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进行诉讼。诉讼中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为维护自已权益支出的包括担不限于差旅费、诉讼费、取证费、律师费等费用。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经盖章或签字后生效,各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未尽事宜增补

  出租方: 承租方:

  授权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签订日期:

标准厂房租赁合同12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厂房租赁合同条款,以供遵守。

  第一条 租赁物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

  1.1(第一幢)的厂房(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于乙方使用。租赁物面积为_1500平方米。

  1.2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租赁期限为2年,即从20xx 年7 月1 日起至20xx 年6 月30 日止。

  2.2租赁期限届满前一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第三条 厂房租赁费用及相关事项

  3.1 租金

  租金每年为人民币壹拾万零叁仟贰佰元(大写)

  3.2供电,供水,排污及其他为使乙方能够正常生产,甲方必须保证以下几点

  1.有实际负荷20KW以上三相电供生产使用。

  2.有正常有水供生产使用

  3.排污管道能正常,通畅。

  4.由于厂房土地等产权问题引起的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如导致乙方无法正常生产,甲方应双倍返还当年租金。

  5.乙方租赁物正前方厂地(四周)有免费使用权。

  3.3押金

  乙方在签订合同前向甲方一次性交付押金5000元,甲方应在乙方签订合同后从租金内扣除再付剩余租金(第一年)每月支付。

  第四条 租赁费用的支付

  每年支付为在6 月 25日支付第二年租金,即每次交付一年租金。

  第五条 租赁物的转让

  5.1 在租赁期限内,若遇甲方转让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产权,或进行其他改建,甲方应确保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在同等受让条件下,乙方对本出租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5.2若乙方无力购买,或甲方行为导至乙方无法正常生产的,甲方应退还乙方相应时间的租金。

  5.3甲方权利与义务第21条,甲方保证如实向乙方解释和说明房屋情况和周边情况,应包括房屋权属,房屋维修次数。物业管理,治安,环境等。及如实回答乙方的相关咨询,否则视为欺诈行为。

  第六条 场所的'维修,建设。

  6.1 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所有设施的专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相关设施的维护,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归还甲方。

  6.2 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6.3乙方因正常生产需要,在租赁物内进行的固定资产建设,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6.4租赁期间,如房屋发生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自然损坏,或人为损坏,或屋面漏水等,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三天内予以修缮,超过三天,乙方有权自行修缮,但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 租赁物的转租

  租任期限内,乙方可将租赁物转租,但转租的管理工作由乙方负责,包括向转租户收取租金等。本合同规定的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不因乙方转租而改变。

  如发生转租行为,乙方还必须遵守下列条款:

  1、乙方应在转租租约中列明,倘乙方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与转租户的转租租约应同时终止。

  2、无论乙方是否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因转租行为产生的一切纠纷概由乙方负责处理。

  第八条 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迁离租赁物,并将其返还甲方。

  第九条 适用法律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通过仲裁程序解决。

  第十条 其它条款

  11.1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11.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一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收到乙方支付的首期租赁款项和押金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

  地址: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年__月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

  地址:____________电话:______

  签订时间:___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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